「正典」是指在猶太基督教傳統中,一批後來被稱為聖經的獨特典籍。猶太人的正典分別用希伯來文和亞蘭文寫成,而基督教的正典則是用希臘文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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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詞條:聖經的權威(Bible, Authority of The)
聖經是神的成文啟示,它的權威就是神的權威;聖經上所記的,就是神所說的。
聖經詞條:默示(Bible, Inspiration of The)
基督教的所有教義都是以聖經作為基礎──無論是教會的信經或信條,抑或牧者的信息,都只有一個理據:就是聖經本身的教導。
聖約與聖經的統一性(John Frame)
聖約模式幫助我們將聖經視為一個統一體,儘管其作者和書卷之間,無疑存在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