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神學既是一門科學,也是神學科目(G. Vos)


聖經神學既是一門科學,也是神學
科目

——普林斯頓神學院聖經神學教席就職演說

The Idea of Biblical Theology as a Science and as a Theological Discipline*

魏司堅(Geerhardus Vos)/誠之譯  標題為譯者所加

本文已發表于《教會》雜誌2018年09月号(总第73期)

https://www.churchchina.org/archives/180908.html

院長、董事會的各位先生們:

我毫不遲疑地開始這項工作,這是各位對我的呼召,在今天也更正式地對我作了介紹。在得出我有責任接受你們對我的呼召的結論時,對於我的名字竟然能和那些傑出人士沾得上邊,我深感不配,上帝在這學院曾藉著這些人使自己得了榮耀。當我還在這裏作學生時,曾在這些人的門下受業,他們當中一些人已經睡了;少部分人今日仍然健在。對前者的記憶以及與後者的共事,使我意識到自己的軟弱,甚至更甚於意識得到我將履行之責任的艱難。然而,我和這些人的關係,一方面或許會讓我此時充滿疑慮,但另一方面,我也不會企圖隱瞞,他們更是鼓舞我的源頭。考慮到自己的不足,對我的四周圍繞著這些雲彩般的見證人,我更加感到歡喜。我深信再也沒有其他地方和環境,可以比這裏用一種更純淨、更有力的動力堅固我、激勵我,使我在這裏身受昔日神聖的影響。我剛才所簽署的誓言本身,就象徵著過去和未來之間的這種延續性;而我感受到它將對我產生的作用,不僅是外在的約束,更是內在激勵的力量。這既是一項特權,也是一種責任。

前言

儘管聖經神學並不是一門新的學問,在這所神學院裏卻屬於新的教席;這事實已決定了我為何選擇它作為對諸位演講的主題。在一般情形下,討論一些特殊主題,而非討論一般性的原則,可能更為適合,各位或許也會更有興趣。但是,聖經神學既然是神學院新加入的課程,我也受託要特別看顧它、維護它。所以,我認為我的職責就是要向各位介紹這個神學科學的分支。並且,至少要概括地描述其本質,以及我所期望的教學方式。

因為各界對這新的神學科目有著相當分歧的看法,這個介紹就顯得更為必要了。有人將它捧到天上,認為她是「符合科學規律的神學」的完美典範(the ideal of scientific theology),這種誇張的說法,嚴重貶低了其姐妹科目的性質(這些科目年代更久遠、存在更早)。其他人則對此新秀抱著懷疑的態度,甚至公開反對她在神學家庭中有一席之地的權利。我們當然有義務,要為她、為我們自己,針對此問題作出一個有根有據和明智的判斷。我期盼以下的討論,在某種程度上會給這些有爭議的議題帶來亮光,並使各位能按照事實,公正地加以評斷。

聖經神學既是一門科學,也是神學科目

 一、 什麼是神學

 1. 基本定義

一切關於「該如何理解聖經神學」的討論,都必須先對「什麼是神學」有清楚的認識。比起一些推理式的解釋(a priori constructions),詞源學(Etymology)在許多情況下是更可靠的指引,它告訴我們:「神學」就是關於神的知識;這古樸的定義得到各種廣博原則(encyclopedic principles)的支持。因為只有把神學定義為是關於神的知識,我們才有權利稱它是一門獨立的科學。科學的形成,並不是毫無章法的,而是根據一套客觀的劃分原則建立。總的來說,科學會受到其研究對象的限制,而且必須容讓自己受現實狀況的塑造;同樣地,要對各種科學進行分類,要在普遍知識的主體裏,對其不同成員之間的關係進行歸類,也必須遵循上帝用來標示宇宙浩瀚領域的一些偉大分界線。對於一定數量的知識,其頭銜要能被稱為獨立的科學,這乃是取決於它與這樣一個獨立和具體研究對象的關聯,因為這是由上帝繪製的分界線所劃分出來的。例如,當我們討論到「生物」學時,是因為上帝的創造已經使生命的現象與那些無機物質有所不同。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必須說:沒有一種科學比「神學」具有更清晰的頭銜,可以獨立存在。上帝是創造者,所有其他事物是被造物,他們之間有著絕對的區分。在宇宙之內,沒有其他的區分有如此巨大的鴻溝。與受造物有別的上帝,是神學唯一合法的研究對象。

2. 神學的對象

然而,在片刻的反思之後,我們會在下面看到:神學與其他科學的不同,不僅僅在於其研究對象不同,更在於神學與這研究對象之間保持著一種全然獨一無二的關係;這種關係在其他地方找不到嚴謹的類比。在所有其他科學裏,是人跨出第一步接近客觀世界,使客觀世界臣服在他仔細的觀察之下,迫使它服在其實驗之下——簡言之,是人主動地促使大自然揭示出它的真相和法則。而在神學裏,這種主體和客體之間的關係則倒轉過來。在這裏,是上帝為了揭示祂的本質,跨出第一步來接近人類;不只如此,祂還創造了人類,使他們具備有限的心智,能夠領受祂各種無限完美屬性的知識。在神學裏,客體(研究對象)絕非是被動的,祂在創造的行動中,首先安排讓主體必須依附自己(客體);然後,永生上帝才授予主體那種無法靠他自己獲得的知識。因為,「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二11)。因此,嚴格說來,我們應當說,神學的對象不是本乎自己、為了自己的上帝,而是在已經啟示出自己的範圍之內的上帝。

儘管這個獨特的特質,在抽象和各種情況下都應用在神學身上,但是當罪進入到人類世界之後,這種特質就越發凸顯。人在有罪的情況下,儘管保留了某些關於上帝的知識,但是人對於一切神聖事物若想要獲得純正、足夠的信息,卻絕對要倚靠上帝全新的自我啟示——這就是我們所稱的「超自然啟示」(supernatural revelation)。藉著重生,被罪蒙蔽的心智得到光照,一個新的主體被創造出來。藉著上帝客觀地自我顯明祂是救贖者,事物的新秩序就產生了。並且,藉著把關於這事物新秩序的真理保存在聖經裏,人類的心智也能獲得嶄新的知識;而這知識,不過是在重生的知覺意識中,對一個關乎上帝行動和話語之客觀世界的一種反思。

3. 研究神學的態度與方法

既然如此,我們馬上就可以作出推論說,我們神學的起點是在於轉化取用(appropriation)這個超自然過程,上帝藉此過程,使祂自己成為我們認識的對象。至於要從何處開始神學研究,我們無法自行選擇。神學的本質,要求我們必須要從與這門科學的啟示基礎有關的部分開始。我們從一開始就必須具備一種倚靠和領受的心態。讓聖經裏上帝自我啟示的影象,儘可能完全並清晰地映照在我們的心智裏,這乃是每一個神學家首要和最重大的責任。為要遵循此原則,在歷代科學性神學的發展過程中,有一組研究便漸漸與其他研究脫離,並且在它們當中形成一個較小的有機體(organism)。這是因為,對啟示源頭懷有領受心態的這種神學意識,是它們背後共同的觀念,這種觀念也主導著它們的發展。這一組研究通常被稱為「解經神學」(Exegetical Theology)。解經神學的形成既非出於偶然,也不是神學家之間明確協定的結果;而是因為這門學科的內在發展法則(此法則乃是根植於其源頭),是以一種自然的方式產生的。

在為這類科學作分類時,一些統稱很容易會獲得若干不明確的涵義。它們傾向於變成一些公式,用以表明某些研究,從實用的角度或是按其方法論的原則而言,是屬於同類。在許多情況下,除了以實用為目的,將某些分支歸屬在一起以外,其他的目的,都屬憑空幻想。因此,從表面看來,很清楚的就是,雖然許多分支被歸類在「解經神學」(Exegetical Theology)這個部門裏,但與其中心思想,卻僅有一種非常遙遠和間接的關係。有一些從屬和預備性質的研究,位於聖經神學的邊緣,鬆散地連於這具有生機的中心(organic center)。然而,如果解經神學要成為不僅僅是一些性質不一的研究聚合體,只有實用上的合一,我們就必須期待在其發展的最高峰上,它看似會體現出所有神學核心思想的其中一種必要形式;並且在最嚴謹的意義上,顯出自己是「關於神的知識」。當這件事確實發生在這門科學裏,這門科學就會成為「解經神學」這個有機體的中心。

4. 解經神學、聖經神學、系統神學

解經神學就是在這個觀點下,來討論「上帝」這個議題的:上帝是自己的啟示者和聖經的原始作者。它被自然地分成兩部分:其中一部分處理聖經是如何形成這問題;另一部分則要處理在聖經形成過程中,上帝如何啟示祂自己。我們更進一步注意到,聖經形成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將上帝自我啟示的紀錄永久傳達給全人類。相較於啟示本身,聖經的形成似乎是達到其目的的方法。因此,「聖經學」(bibliology)及其附屬的研究,並非解經神學的中心,而是為要處理啟示本身,在邏輯上,它從屬於其他部分。或者,從人的觀點來說,所有關於聖經來源的研究和調查、正典的集成、原始的文本以及釋經研究(聖經內容乃是藉此得到歸納性的確認),其最終目的,乃是要教導我們上帝自我啟示的內容。這些研究都不是以其本身為目的的,其價值的定位和地位的分配,都來自於一個核心性的研究;它們都朝著這核心性的研究推進,也在其中找到本身的終極目的。對解經神學觀念提供了一個最適切、最自然的解釋和說明的核心性研究,便是「聖經神學」。

如此,總的來說,聖經神學就是解經神學處理有關上帝啟示的部分。它應用了這個部門裏所有先前研究的成果。但我們仍然必須努力更準確地判定,在什麼意義上來認識此概括的定義。因為這個定義也可以套用在系統神學上,甚至是整個神學上,這個定義對它們來說都是正確的,因為它們都是在處理超自然啟示。聖經神學的特性在於:它是從上帝本身啟示活動的角度,來討論啟示的形式和內容。換言之,它是在一個主動的意義上處理啟示。它把啟示視為上帝的活動,並且試圖在人力所能及、在我們有限觀察能觸及的範圍內,去理解、追蹤、描述這活動。聖經神學將啟示的形式和內容都視為上帝工作的一部分和結果。而在系統神學中,雖然也有同樣的啟示內容,卻不是從上帝工作各階段的角度來看這些內容,而是將其視為給人類工作的素材,人按照邏輯原則,將這些素材分類和系統化。聖經神學在組織並安排這些內容時,只會使用在上帝啟示工作的本身裏所賜下的方法,而不會使用其他方法。

由此可見,為了要對「聖經神學」有一個較確定的觀念,我們必須試著整合上帝啟示工作的一般特質。在這裏,如同在其他情形裏,唯有透過對結果抱著期待,人方能思想並描述此科學的有機性質。因此,我們不可根據一種「先驗的推定」(a priori construction;譯按:即不靠感官經驗的、純粹推理的解釋)來看待以下的陳述,它們只是在闡明「聖經神學」本身的教導。

二、超自然啟示的一般特質

1.  啟示的第一個特質:歷史進展

        超自然啟示的第一個特質就是啟示的歷史進展(historical progress)。上帝向我們傳遞的,並不是那在永恆靜謐之光中,向祂無終無始目光顯明的真理知識。祂也沒有以合乎邏輯關係、系統化的抽象命題形式賜下這種知識。系統神學的任務,就是以這種形式重述這啟示的真理,這簡單的事實表明,從一開始,超自然啟示就不具備此形式。上帝的自我啟示,是一個涵蓋不同時代、出現在長遠時間過程中,以一系列的啟示性話語和行動所展開的工作。這真理是以不斷成長、而非靜止不動的真理形式出現的。無怪乎對這個事實的解釋,部分必須在人有限的理解力這原因當中尋找。就連上帝已經向我們啟示的那部分知識,也極其偉大,遠超乎人的能力;它就如湧流般的明光,並非一次完全發出,而是一束接一束,漸漸地照進我們的心智裏。上帝以祂所安排的順序,將關於祂自己的知識內容傳授給我們,藉此向我們指出一條道路,使我們在其中可以逐漸領悟並真實地認識祂。這啟示是打算賜給所有的世代、世上的列國、各種不同階層、不同光景的人類的,因此,這啟示本身必須作出調整,以適應吸收此啟示的各種不同特質和個性的人。我們若記住這一點,事情就會變得更加明朗。

2. 啟示之歷史特性的基礎(1):啟示的本質

然而,我們感到這種解釋無論本身多麼合理,還是不夠完整,無法使人完全滿意。啟示的歷史特性,其更深的基礎不能建立在人類主體的各種限制上,而必須藉由啟示本身的本質來獲取。啟示不是上帝孤立的行動,和其他一切的超自然行動沒有關連。啟示構成了「新創造」(new creation)這偉大過程的一部分。藉著這過程,現今的世界(一個有機的整體)必將得到救贖、脫離罪的後果,並恢復到其理想的狀態——也就是上帝最初的心意。在此,就客觀、普世性的意義而言,這「新創造」不是藉著單一的行動一次就到位的,而是有自身有機發展法則的一段歷史。這樣,在每一點上,「新創造」都是基於這個世界和人類的自然發展,也和它脫不了關係;而後者(世界和人類的自然發展)既然是以歷史的形式出現的,因此前者(新創造)也必須採用同樣的形式。就是因為我們習慣不正當地將關於上帝的啟示,與上帝整個救贖工作全面的背景分開,所以我們才無法認識到啟示歷史漸進的本質。我們將它視為是抽象真理一系列的傳遞,自成一體;卻看不出為什麼這真理應該是一步一步、一點一滴地,並不是全部一次傳達給人。我們一旦認識到,幾乎在每一點上,啟示都是與上帝廣義的救贖行動相互交織在一起,並以其為條件,又與後者一道,與現今世界的自然發展相連,我們就可以完全清楚其歷史的特性,不再感到驚奇了。

在這偉大的救贖過程中,我們必須區分出兩個階段。首先是那些具有普世性和客觀性的上帝作為,其目的是要產生出一個萬物新秩序的有機中心。在此目的達成之後,接下來是第二階段的救贖行動;在這階段中,這客觀的救贖主觀地施行在許多個體身上。兩個階段都具有超自然的成分,儘管因為前者的客觀特質,使得其超自然的特質彷彿比後者更為明確。整個系列的救贖行動——以道成肉身、中保的代贖、聖靈的澆灌為頂峰——表面上都帶著神蹟的特徵。儘管在客觀上無法被掌控,但是超自然的成分卻同樣存在於第二階段的每個情形裏,一個個體的靈魂獲得重生。不過,嚴格來說,在這兩個階段中,啟示並非均勻散佈在整個過程中。這種啟示的歷史僅僅限於前半段,也就是說,在其歷史進展中,它乃是伴隨著核心的、上帝的客觀救贖行動的漸進而展開,而一旦核心、客觀的救贖行動完成了,啟示也走到了盡頭,啟示之聲就止息了。其原因是顯而易見的:上帝的啟示在本質上不是主觀的、個人性的,而是客觀的、是針對全人類說話的;所以,這啟示應埋置在偉大客觀救贖歷史的各種渠道之內,並且不再擴展,這就是再自然不過的了。事實上我們看到,當這個在以色列人當中被施行出來、已經作成的救恩,其獨特的外在形式被除去,且擴展到萬國萬民之際,在此同時,上帝也已經將祂完整的神諭賜給人類,好叫人類從此可以主觀地加以研究運用。期盼在使徒時代結束以後還會有啟示,是不合理的;正如認為那時期的偉大救贖事實會無限重複和增長,也同樣是不合理的一樣。

然而,即使如此,這仍不足以完整說明啟示的歷史特質。我們目前僅僅看到,真理的揭示如何大致沿著救贖歷史的過程進行。我們現在必須補充說,在為數不少的情況下,啟示與歷史是等同的。上帝除了使用話語,也採取行動,以便啟示真理的許多偉大原則。在這方面,不要以為我們想到的只是狹義的先知異象或神蹟。我們更具體是指那些偉大的、超自然的、締造歷史的行動,例如:聖約百姓從埃及被救贖出來,或是基督被釘十字架和復活。在這些情形下,歷史本身就構成了啟示的一部分。這些行動包含了上帝的自我啟示。即使我們不理會它們,它們也會為自己說話。這些啟示行動既然構成了歷史的一部分,它們之間就必然具有歷史性的關係,並且會按照清楚界定之歷史先後次序的法則,一個接一個地展開。此外,我們觀察到,這個「啟示-行動」(revelation-acts)的系統,並不是以憑空想像、機械的方式,安插在聖經歷史這更大的系統當中的。這兩種系統之間的關係乃是活潑的、有機的。我們認為具有啟示特性的上帝神蹟的干預,構成了將整個神聖歷史框架連結在一起、決定其整個結構的關節和韌帶。上帝救贖的行動標記出歷史的一些關鍵時代,如此,在發生之後,仍繼續不斷地塑造歷史的發展方向,長達數世紀之久。

當然,我們絕不可忘記,每當啟示與上帝救贖的行動互相重疊時,後者經常具有進一步的目的,會延伸到啟示的範圍之外。基督被釘十字架和復活的行動,不完全是要向人類啟示一些事,而主要是為了達成與上上帝關的某種確切的目的。只要它們滿足了神的公義,人若完全或主要從啟示的角度看待它們,就是錯誤的。然而,即使在這種情況下,連啟示的元素也是必要的,因為啟示和滿足上帝公義這兩個目的也是合而為一的。其次,我們必須記得,上帝啟示的行動,絕不會與祂用話語表達的真理分開。話語和行動總是彼此相伴的,而它們的互相依賴,也強有力地說明我們先前的論述,大意是說:「啟示」與「將事物的新秩序帶入罪惡的世界」,這兩者之間具有一種有機性的緊密關聯。啟示是上帝所造的這個新世界的光。這光需要實體(reality),而實體也需要光,才能讓人看見上帝恩典的美好創造。將康德的詞彙套用在更高的主題上,我們可以說:沒有上帝的行動,話語是空洞的;而缺少上帝的話語,人就看不見上帝的行動。

3. 啟示之歷史特性的基礎(2):實用性

啟示之歷史特質的第二個根基,在於其明顯的實用層面啟示所傳達的關於上帝的知識,絕非純粹為了理性的目的。從開始到末了,這等知識就是為了要進入人實際的生活當中,要由人實踐出來,產生各樣實際的影響。閃族,特別是聖經,對知識的看法與希臘文化是有別的(後者偏向唯理主義 [intellectualistic]的觀念),更強調這種實用的性質。在閃族文化中,認識(to know),就是指透過最親密的交流和溝通,將人對於某件事物的事實和特質的知覺,與人的生命交織在一起。如此以來,上帝就將藉著超自然方式傳遞的、關於祂自己的知識,與蒙揀選族類的歷史生命交織在一起,以便從一開始就確保它具有一種實用形式。啟示與以色列的命運息息相關。它是從那國家的需要中產生的,並且隨著其能力而調整。它是如此活生生的歷史事件,以至於連這國家的生命也塑造了,也進入到他們的生命中。啟示在這方面的重要性,在聖約這觀念裏得到最清楚的表達:聖約是上帝向以色列人漸進地啟示自己的形式。上帝並沒有在課堂上,而是在聖約裏啟示祂自己;而聖約作為生命的交流是全面性的,涵蓋了立約者所有的處境和關心的事物。這裏也包括一種知識和知識的傳遞,但不僅僅是靠理論的教導,而是透過一種最實際的方式。

三、啟示的第二個特質:有機性

倘若我們在前面已經正確地描述了啟示的一般特質,現在就可以擴展我們對聖經神學的定義:它是解經神學的一部分,從歷史延續性(historical continuity)的角度來看待上帝的啟示。我們現在必須進一步、更具體地探討:上帝選擇以何種特別的歷史,具體體現祂的啟示?「歷史發展」的觀念本身並不足以解釋上帝的真理如何漸進地啟示出來。除非我們賦予這啟示過程一種「有機特質」(organic character),否則就無法明白此歷史原則的完整意義。

1.      啟示過程是有機的

若要維持其神聖和絕對的特質,啟示的真理從一開始就必須是完全的。聖經神學將上帝啟示的真理看為是上帝超自然活動的產物,因此是受其自身的原則約束,在每一個階段維護啟示的完全。然而,當聖經神學也試圖證明真理是如何更完全、更清晰地漸漸呈現時,上述的兩個事實就只能以這種方式得到調和:看待啟示的進展有如一個有機過程(an organic process),藉著這個過程,完整的植物、花朵、果實接續不斷地從這完整的胚芽中產生出來。

儘管從歷世歷代以來,關於上帝的知識已經有了長足的增長,但是這種增長絲毫未顯示出任何外在層層累加的特質,而是純粹的內在擴張,一種從裏到外的有機展開。真理的元素絕非毫無生命地、機械式地逐一添加的,而是被理解為是從彼此當中生長而出的;每一次更豐富、更完整的關於上帝知識的啟示,都有先前的啟示為它作好預備;而後來的啟示,又為接下來的啟示作預備。確實如此,首次啟示的真理就具有救贖的目的,接下來的啟示也都以此為目標。歷世歷代,從開始到末了,啟示的真理都與人類當時的需要和突發事件有密切關聯。人類的這些需要,雖然在各個時期有不同的外在情況,但本質上都是相同的。因此,人類生存所依賴的真理核心,必然是從一開始就存在,而且接下來的每一次增長,都只是在漸進地呈現那包含在原始胚芽中的啟示真理。「伊甸園的福音」(The Gospel of Paradise)就是這種啟示的胚芽,其中孕育著保羅的福音;而亞伯拉罕、摩西、大衛、以賽亞、耶利米的福音,都屬於那個原始救贖信息的擴展,也都指向下一階段的發展,使福音的觀念與其完整的實現更靠近一步。儘管「約」的正式概念還沒有附加上去,但是我們在伊甸園的福音裏,已經可以分辨出聖約關係的一些主要特質。並且,在上帝賜給亞伯拉罕的聖約應許裏,這些特質重新出現,呈現出更明顯的特色,並且被視為是一同生長,可以說是結晶成為正式的聖約。從此,聖約概念所具有的擴展性就顯明出來了。亞伯拉罕之約(covenant of Abraham)包含著西奈山之約(Sinaitic covenant)的應許;西奈山之約又因本身的特質而產生出先知預言;而先知預言則守護了西奈山之約,使其免於淪為一種固定的、不可更改的形式,先知的話是一種具有創造力的話語,在其影響下,聖約屬靈的、普世性的胚芽就被激活,然後,從摩西的神治國度(Mosaic theocracy)中,就有機地發展出一種新的、更高層次的秩序——即耶利米所說的,也是我們的救主藉著祂捨身流血所表明的「新約」。所以,一個時代(dispensation)是從另一個時代裏發展而出,而最新的時代不過是最古老時代完全綻放的花朵。

2. 基督是這個有機啟示的核心

若我們考慮到上帝是如何按照祂原始的目的更新這罪惡世界,我們也可以更客觀地確立這相同的原則。這種更新並不是通過機械式、一部分接一部分改變而造成的,而是在現今世界的有機體裏,創造出一個救贖世界的核心,然後圍繞此核心有機式地建造起這個新秩序。因此,從一開始,上帝一切的救贖行動,其目標都是為要制訂並引入這有機的原則,這有機原則不是別的,正是基督。舊約中所有的救贖事件,不過是上帝為要實現此目的的拯救行動而已,是基督道成肉身和贖罪的偉大超自然序曲。當基督顯現為新造人類的元首,並且完成祂的贖罪大工之後,宇宙的進一步更新,就透過祂權能的一種有機擴張,在不斷擴大的圈子內得到實現。在這種意義上,使徒保羅講到基督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這是「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腓三21)。那麼,這種超自然的轉變若是以有機的原則進行,並且,若如同我們已經證明的,啟示不過是伴隨著此過程的光芒,是神的事實(divine reality)在知識範疇裏的反射,我們就無法躲避這結論,即啟示的本身必須表現出一種類似的有機發展過程。事實上,我們發現舊約中朝向基督道成肉身降臨的工作,其實際的運作,以及有關基督啟示知識的推進,在各處都是同步發展的。在關於彌賽亞預言之逐漸濃縮的各階段,例如當我們救主的人性被逐步指明為女人的後裔、亞伯拉罕的後裔、猶大的後裔、大衛的後裔,每一次收窄其範圍時,祂的相貌都表現出更明顯的特徵。在每一種情況下,這些特徵除了是揭示出與藉著祂的救贖權能所創造的新事實和新情況對應的神聖籌算(divine counsel;或譯為「神的計劃」)之外,還能是什麼呢?還有,正如在救贖歷史中,有許多關鍵性的階段,上帝偉大的行動在其中可以說是逐漸累積的;同樣,我們也發現,在這些重要的關頭,啟示的過程也相應地加速進行,或許,幾年的時間就比幾個世紀之間的時間,顯出更加快速的成長和更大的擴展。因為,儘管根部的發展或許緩慢,而枝幹和葉子的成長或許幾乎難以察覺,但是,這時刻總是會來到:花苞會在一日之內冒出,而花朵會在我們的驚奇注目下,在一個小時之內完全綻放。(註1)這些加速發展的啟示時期,就是亞伯拉罕、摩西、大衛的時期,尤其是人子的日子。

3. 上帝超自然啟示的最終發展

此外,這個發展過程越接近其最終的目標,就越會快速發展。何等的豐富發展,何等的開花繁盛、結實纍纍,都被壓縮在那個由新約聖經涵蓋時期的狹窄範圍內——不超過人的一生!確實,在這點上我們有漸進啟示的有機特質最令人驚奇的證明。每一個有機發展都是為了體現一個觀念而預備;而一旦此觀念被完全且充分表達出來,這個有機體就得到完美的印記,不再發展。由於新約時期已經帶來神聖救贖籌算的最終實現(這是就其一切客觀的、核心的事實來說的),因此新約的啟示就帶來完全成熟的上帝之道(the full-grown Word of God),藉此聖言,這在基督裏完成的新生世界就將自己映照出來。在啟示的這最後階段,永恆最深的奧秘就向使徒和先知的眼光打開。因此,「創立世界以前」這種說法,就經常出現在經文中。在每一個歷史時點上,我們都感覺到最後的幔子被拉到一旁,我們正面對著所揭示的偉大奧秘,這奧秘是歷世歷代隱藏在上帝的計劃之中的。完整的救恩,一切與人類有關的真理,都永恆地奠基在三一上帝本身裏面。就是這位三一上帝在此啟示自己,祂就是那永恆的本體(reality);無論是伊甸園裏的纖纖細流,還是與浩瀚永恆海洋相匯合之新約啟示的寬闊大河,一切的真理都是從祂而出。在這之後,不會再有任何更高的啟示了。一切分隔的發展脈絡(歷世歷代以來,啟示是沿著這些發展脈絡向人傳遞的),都已經集中在、也交會在同一點上。女人的後裔與耶和華的使者,在成了肉身的道裏合而為一。正如基督一次完全地進入榮耀裏,同樣,我們對祂在新約啟示裏的最高榮耀和完美,既不能刪去什麼,也不能在其上加添什麼。

4. 啟示的多元多樣性

我必須再簡略提及啟示有機性質的另一個特點。歷史性的進展,並非是上帝用來揭示其永恆聖言全部內容的唯一方法。伴隨著歷史進展,我們見證到為了同一個目的而同時採用的各式各樣教導,形式之多令人驚奇。沿著啟示的歷史主幹,我們也看到它發出許多枝條,一次經常出現幾枝,而每一根枝條都親自以獨特的方法,幫助真理的完整觀念得到實現。舊約中的律法、先知、詩歌的元素,很明顯是不同形式的啟示;而在新約中,我們有相對應的福音書、書信、啟示文學。此外,在這些大分類的範圍內,有各種不同的小變異,與其各自獨特的性質有著密切的關聯。以賽亞書與耶利米書有別,約翰福音和保羅書信也是如此。而隨著神聖歷史的進展,這些差別並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這種差異,比起舊約,在新約時期更加明顯。為以色列人聖約生活奠定歷史根基這件事,是由一位作者——摩西記載下來的;而新約時代的歷史基礎,則被記錄在四卷福音書中。新約其餘的著作,是以書信的形式寫成,很自然個人的元素佔盡了優勢。這道光芒越完全照耀在上帝全備旨意的實現上,並且揭示其廣闊的範圍,就越有必要從各方面來闡述它,從不同的角度來觀察它,如此就闡明了保羅所說的上帝百般的智慧。因為上帝選擇透過人類作為啟示的工具,所以這些工具也必然是眾多的,而且為了共同的目的,會作不同的調整。因此,個人色彩和特別形式的表達,不但不會損害真理的完整陳述,反而直接為其所用。上帝啟示的方法,也包括按其客觀的目的,對一些個體進行塑造、雕琢。更具體來說,我們千萬不可認為,彷彿上帝認為保羅可以說是一個「現成品」(ready-made),並且,在使用保羅作為啟示的器皿時,不得不遷就一個事實,就是保羅的辯證思維,會以一種辯證和教義的形式反映真理,以至於損害了真理。事實是這樣的:真理的本身(除其他方面之外)就具有辯證和教義的一面,而上帝定意要將這方面的真理完全啟示出來,所以從保羅在母腹起就揀選了他,塑造他的個性,使他接受如此的訓練,以至於上帝藉著保羅啟示出來的真理,就必然打上上帝心意當中辯證和教義的烙印。上帝啟示的客觀性和人類的個人特質,在此並無衝突,也不會互相排斥;因為,保羅身為人,其全部的性格、才華、訓練都是上帝計劃的一部分。人僅僅像玻璃一樣反射上帝的光,玻璃被切割成多種平面、多種角度,都是為了要向我們傳遞上帝豐富多樣的七彩啟示。

在某些情況下,「啟示」這有機體的生長乃是緊密地依賴於教導類型的這種多樣性。有的時候,同一個真理會以兩種或多種形式同時表現出來,每一種形式都會影響其他形式,使其逐漸加深並擴展。約翰福音包含了與「對觀福音」同時期的啟示,所以,按照時間順序,我們可以將它的內容分配到馬太、馬可、路加福音裏。然而,從整體、並就其統一性來看,約翰福音則代表了一種比「對觀福音」更豐富、更寬廣的基督的自我啟示;不但如此,它也代表一種啟示類型,預先斷定其他福音書記載的事實和教導為真;而從次序的角度而言,它接續在其他福音書之後。以賽亞書和彌迦書也可以說具有同樣的關係。如此,啟示多樣性本身就有助於啟示的進展。甚至在這些沿著不同的脈絡,並且以獨立的方向同時發展的情形下,也有一種奧秘的力量在起作用,使得「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弗四16)。

、聖經神學的定義與歷史

現在或許可以對我們的學科嘗試提出一個完整的定義了。以上的論述讓我們看到,上帝啟示的工作並沒有抵觸任何法則,而是按照一種明確的有機原則進行。每當一組事實與其環境有明顯的區別,並且受到某種有次序的法則所決定時,我們就可以正當地將這些事實當作科學論述的對象。聖經神學的觀念與神學的觀念並沒有什麼不同,都是建基在已經啟示的、關於上帝的知識之上。我們發現,後者甚至直接以前者作為先決條件。因此,聖經神學的正確定義不是別的,正是:藉著超自然啟示的歷史連續性和多樣性(continuity and multiformity),展現其有機的發展進程。

1. 理性主義和進化論哲學的影響

然而,我們必須承認,不是所有掛著聖經神學之名的,都能滿足這個定義的要求。從前一個(十九)世紀末開始,我們這門學科從最早開始,就以不同於教理神學的樣貌出現,直到現在,她仍處於「不合聖經原則」的魔咒之下,好像是從一顆邪惡之星生出一樣。理性主義(Rationalism)的幽靈,首先將聖經的內容區分為:純粹屬於人的、個人性的、地域性的、暫時性的——總而言之,就是被作者主觀意見所制約的——內容;和有永恆有效的上帝的「真理」。後者,當然就是當時膚淺的理性主義的教導。因此,只能以啟示作為其根據的聖經神學,打從一開始就否認這基礎;而聖經神學作為一門科學,其工作是要陳明啟示的歷史原則,卻是在一個以缺乏歷史意識而惡名昭彰的學派中受訓成長的。因為這種理性主義的歷史,按其本身而言是屬於偶然的(contingent)、相對的、武斷的範疇,而只有純粹理性(pure reason)的判決,才具備「絕對性」和「普世合法性」的性質。因此,在這種理性主義的聖經神學中,歷史的原則只是用來消滅或抵消啟示的原則。而從那時開始,所有曾經在總體上影響神學的哲學傾向,也具體在聖經神學上留下了它們的烙印。就我們眼下的目的來說,我們無需追溯此複雜歷史的不同發展脈絡與潮流;而且既然它們毫無疑問地正快速融入進化論哲學(Evolutionistic Philosophy)的洪流中,這就更無必要了。進化論哲學,無論它應用在某些現象時會得出什麼樣的真理,然而作為一種論述宇宙的普遍理論,卻是與啟示的基本原則和基督信仰完全對立的。

任何仔細觀察最近一些事件的人都不會否認,這種表明並塑造這時代精神的哲學思想,確實影響了神學的各個領域。但是聖經神學所受的影響,可能遠勝於其他分支,這是因為聖經神學所主張的「啟示的歷史發展」原則,似乎呈現出某些類似於進化論的觀念,而且似乎為後者的應用提供了絕佳機會,卻不至於過分地偏離聖經真正的內容。當然這種類似僅僅是形式上的,而且從實質的觀點來看,「歷史的哲學」(這是聖經本身所勾勒的,也是聖經神學若要合乎聖經,就唯有它才有權採用的),與另一廂被強加在進化論模式內的所謂「聖經的事實」(facts of the Bible)之間具有天壤之別。這種哲學的諸多原理特別是在兩方面徹底偏離了對我們這門科學的正確治學方法,因為這是由基督信仰的超自然特性和神學的本質所定規的。首先,進化論竭力要表明,發展的過程在各處都是從低層次和不完全的形態,發展成為高層次和較為完全的形態;從一些不純淨的開端,經過一種逐漸淨化的過程,達到理想的結果。所以,對於認識上帝的知識而言(在聖經著作中我們看到這種知識的成長),除非進化論可以從感官的、實體的觀念,到道德、屬靈的觀念,從泛靈論(Animism)和多神論(Polytheism),到一神崇拜(Monolatry)和獨一神論(Monotheism),以追溯其漸進的發展,否則它就會坐立難安。但是,這必然會將啟示的因素排除在聖經神學之外。從有神論的角度來思考,「啟示」作為上帝的一種行動,絕對不會與任何不完全、不純淨或低於絕對真理的事情有所牽連。基督徒無論多麼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結果都會顯明(其實它已經顯明了):「超自然救贖」與「自然進化」的原則是互相排斥的。因此,即使是現在,那些接受進化論所建構的聖經歷史的人,要麼是公開並毫無保留地棄絕超自然啟示的觀念,要麼就是剝去啟示的客觀特質,弱化她與自然發展之間的對立。然而,當啟示的客觀性被除去,「啟示」也就與之同步失去了其獨特的有神論特質,開始表現出越來越多的泛神論進程(Pantheistic process)的特色,也就是說,它就不再是一般意義上的啟示了。

其次,進化論哲學因為將其形而上學的諾斯底主義(metaphysical Agnosticism)的酵引進到神學當中,就已經使神學敗壞變質了。有鑑於只有可見的現象界,而非隱藏於現象之後的奧秘事實,才可以成為我們知識的對象,加上古時、傳統意義上的神學自以為是在處理這種形而上學的事實(meta-physical realities),諸如上帝、天堂、永恆不朽,它進一步的推論就是:神學要麼必須被完全廢止,要麼就必須受制於這樣一種重建,好叫她能在現象主義的眾多學科(phenomenalistic sciences)中保留一席之地。前一種方案是更前後一致的,也更科學,但後一種方案通常是較受歡迎的;這是因為很難把過去根深蒂固的事情一筆勾銷。因此,神學如今被定義為「宗教科學」,意思也主要是指宗教的「現象學」(phenomenology of religion),將絕大部分的研究專注在宗教膚淺的外在現象上,而問題的核心卻乏人問津。這種原則若應用在聖經神學上,聖經著作中記錄的「宗教發展」,而非上帝超自然啟示的歷史發展,就會成為我們這門科學的研究對象。神學既然成為研究宗教的科學,聖經神學就必然要成為眾多宗教的其中一種宗教(就算它是當中最偉大的)的歷史,也就是以色列宗教和原始基督教的歷史。

這種邪惡在多大程度上已經深入到神學領域,可以從以下事實得出推論:現存的聖經神學著作,幾乎沒有一本討論到「聖經神學的研究對象」這概念,並且也沒有大大明確其觀點。它甚至在許多方面還污染到像歐萊爾(Oehler)的《舊約神學》這樣的佳作。當然,這種主觀化的原則在執行和應用上有多麼徹底,有各種不同的程度。剛開始從梯子上往下走的人,和已經到達梯子底端的人,有著明顯的差異。

2. 三種錯誤的啟示觀

首先,有些人認為,儘管上帝已經藉著話語和行動,超自然地啟示了祂自己,然而,除非這種啟示已經與被賜予這啟示之人的宗教意識混合在一起,並且影響著他們的宗教意識,否則這種啟示,儘管是純正的、單一的,仍然不能成為我們科學討論的對象;因此,我們就必須將聖經裏的宗教認定為聖經神學的對象,並且最多只能期盼,能夠從作為結果的這宗教進行合理反推,從而發現到啟示是造成此宗教的原因。針對這點,我們的回答是:沒有理由將按照這種思路所建構的聖經神學當作一門獨立的科學。將以色列宗教當作是一種主觀現象加以研究,並研究那些用來解釋此現象的客觀因素,都只能屬於「聖經歷史部門」,僅此而已。此外,我們相信聖經本身已經以這種方式為我們記錄了神聖歷史當中客觀和主觀因素之間的互動,以至於它們共同的產物就從來不曾成為聖經教導的中心思想,而是從各處邀請我們專注於上帝客觀的自我啟示,而觀察上帝的作為在百姓宗教意識裏產生的主觀反射,就只能是次要的工作了。

其他人對承認超自然啟示的事,採取比較保留的立場。他們將上帝的啟示局限於上帝的行動,並且從人類對上帝這些作為的反思得出聖經所有的教義內容。如此就得到了一種妥協,使得啟示的客觀性和聖經教導的主觀發展都可以藉此得到肯定。這種觀點無法令人滿意,因為它沒有看到神的啟示與人類思想溝通的一般方式之間所具有的類比性。對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人來說,話語是表達自己的最佳工具;而上帝的自我啟示若完全廢棄不用這工具,這就會是一件怪事了。這種看法也沒有給先知預言留下任何空間。先知說的話經常是出現在神的行動之前的神的話。儘管,如同先前所見,啟示的進展,明顯是以上帝救贖計劃的具體實現為條件的,然而,這絕對不是暗示說,上帝的救贖行動必須總是走在前面,而照亮這些行動的啟示,總是必須跟隨在後。在許多情況下,啟示話語的臨到,會預示出即將發生的事件,如同閃電出現在上帝審判的雷聲之前。正如阿摩司那令人驚訝的說法:「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祂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摩三7)

然而,聖經神學學者當中,還有第三群人,將超自然的因素減到更小、甚至完全除去其客觀性。根據這些人的看法,超自然的啟示並不涉及到神將祂的思想以任何直接方式(無論是透過行動或話語)傳達給人。超自然的啟示是在於:上帝的靈藉著一種無意識的過程,攪動人的內心深處,以至於在這之後,使人從內心中湧出某些宗教思想和情感。這些既是上帝的一種啟示,也是真正屬於人的,因此只是相對的真理。因為受到黎敕爾學派(Ritschlian)和新康德學派(Neo-Kantian)神學的影響,這種觀念最近又開始流行起來。他們相信,以色列民族擁有頗具創意的宗教天賦,正如希臘民族在藝術領域被賦予一種具有創意的天賦一樣。儘管這種天賦的產物被歸屬於聖靈的感動,但是,他們如此描繪這位聖靈和祂的工作,以至於它們與人類心智自然發展之間的區分,變成只是一種臆測,對以色列宗教現象的解釋並沒有產生任何影響。這一類作者和最極端的反自然主義者一樣,自由隨性地處理聖經記載的事實和教導。但是,他們卻將聖靈這種奧秘影響的假設(他們樂於稱此為啟示),和他們進化論的處理現象的方法結合在一起。不用多說,這種啟示必然永遠無法得到客觀的證明和驗證。在這種理論中,所有可以偽裝是科學性的,都與超自然觀念缺乏任何關聯,並且凡在其中苟延殘喘、屬於「稀釋的超自然主義」(diluted Supernaturalism)的,都缺乏所有科學的特質。

3. 正確的啟示觀

我已經盡力用寥寥數筆勾勒出幾乎完全控制著當代聖經神學研究的一些原則和傾向,因為它們對我來說,似乎是表明在真正以聖經和神學基礎來建構我們的神學的過程中,應該特別強調的重點有哪些。這些要點的第一點,就是啟示的客觀性。聖經神學必須堅持主張,其研究對象並不是人的思想、反思、思辨,而是上帝的聖言。任何想要削弱或將啟示的這個基本理念加以主觀化的想法,就是在打擊神學和超自然基督信仰的核心,不,是打擊一神論的本身。任何一種決心忽略或貶低這個最重要、最核心理念的聖經神學,都是最危險的產品。無可爭議的事實就是,所有現代對啟示的看法,都沒有充分地承認其客觀的性質,這些看法遠遠更符合泛神論,而不是基督教一神論的宇宙觀。如果上帝是世界無意識的背景,那麼,祂的真理和亮光萬一以一種神秘的方式,從人類意識背後的處女地赫然出現,而在祂啟示自己的行動本身中,祂受人制約、糾纏、阻撓,這就是完全自然的了。另一方面,如果上帝是有意識和有位格的,其推論就是:在祂自我揭示的過程中,祂會堅持並維持祂的位格性(personality),以至於會將祂的神聖思想擺在我們眼前,以一種真正客觀的方式,為它們打上神性的印記。通過使啟示(包括其形式與內容)成為一種特殊的研究對象,我們可以期盼聖經神學作出一些貢獻,維護這重要觀念的真正客觀性,進而更鮮明地為它下定義,並保護它免得與一切異質的觀念相混淆。

我們研究聖經神學時必須強調的第二點就是,真理的歷史特性與其啟示的特質絕對不是對立的,而是徹底附屬於其下的。聖經真理儘管有其歷史背景,卻不是獨立的;而歷史背景正是上帝為了啟示真理(完整的真理、只有真理)所使用的。聖經神學的責任不是首先要找出聖經真理的歷史特徵,以為上帝啟示真理的絕對特質是次要的,是後來才補充的。「啟示」這個事實應是至高的因素,歷史因素必須受其控制。歷史雖然有各種不同的方面,但上帝的話卻不可能是前後不一、自相矛盾的。聖經神學的學生,不應該在聖經中搜尋互相排斥的一切微小的系統,或是誇口他在發現這些小系統上的技能,將它當作高學術水平的記號。前面已經說過,關於個體在啟示計劃中的地位,可以同樣公平地應用在歷史的各個階段中(真理的逐步傳遞就是經過了這些歷史階段)。上帝在歷史中展開祂整體話語的工作,與祂藉著塑造和訓練個人,以此重現祂話語具體類型和方面的工作是一樣的。正如耶利米和保羅在母腹時,祂就認識他們,祂也這樣認識以色列,並且預備以色列完成其使命。這民族的歷史不是普通的歷史,而是最高意義的神聖歷史,是上帝特別設計的,為要使她成為容器,承受從上而來的真理。

第三,聖經神學應該牢牢紮根在聖經整體的真實性之上。啟示本身宣告並記錄了上帝的拯救作為,但是僅僅是宣告和記錄,還不足以提供一個完整的救贖歷史,在事物的新秩序逐漸成形之際,產生出一個活生生的形象。僅僅把事件發生的順序記錄下來,並無法成就真正的歷史。唯有將事實之原原本本的記錄,放在塑造這些事實的原則的亮光下,並且放在將這些事實凝聚在一起的內在關係中,編年史家的作品才能轉化成為歷史。因此,上帝自己沒有以年鑑的形式來詮釋救贖的偉大事跡,而是以受默示之聖經,其歷史有機體(historical organism)的形式來解釋。上帝的直接啟示,在聖經內容中僅佔最少的部分。這些不過是分散在各處的鑽石,被編織進真理的外袍中。外袍本身和整本聖經的內容是一致的。而作為一個整體,它都是由上帝的手所預備的。除了記錄下來的直接啟示之外,受聖靈感動的先知和使徒對上帝這些直接啟示的解釋,也包含在聖經中。最重要的,它包含了以大綱勾勒的關於救贖歷史和啟示的神聖哲學(如果我可以這樣稱呼它的話)。任何人,只要他心中確信聖經是聖靈默示的,並且將聖經當作是上帝的話來閱讀,作為聖經神學的學生,就不會容許自己拒絕此神聖哲學,並且以自己發明的另一種哲學取而代之。只有當我們的神學不僅僅從聖經獲得其材料,並且還從聖經手中接受這材料分類和編排的次序,它才可以說是完完全全地合乎聖經。我起碼不羞於指出,保羅有關上帝在舊約時期工作(Old Testament economy)的歷史有機性質的教導,對我而言,其權威性遠勝過一切現代學者對舊約歷史的重構,無論他們的學問和辯證的智慧如何偉大。

4. 聖經神學名稱的誤用

最後,在將我們的學科定名為「聖經神學」的同時,對於從這名稱的用法裏所得出的錯誤推論,我們也不得不提出抗議。最初採用這名稱的是理性主義,因此它多少帶有一點理性主義的味道。這幾乎會無可避免地造成一種印象,彷彿聖經是這個過程的起點,然後有了俄立根、奧古斯丁、湯瑪士·阿奎那、路德和加爾文等人的著作。因此,有些人毫不猶豫地就把「聖經神學」定義為「關於聖經時期的教理學歷史」。對我們而言,這聽起來非常奇怪,也不合邏輯,好像我們必須將天幕裏的繁星及其歷史,和天文學家的工作和歷史拿來作比較。正如諸天包含了供天文學家研究的素材,地殼包含了供地理學家研究的素材,同樣,上帝話語的大能創造行動(mighty creation)為神學提供了在此科學意義上的素材。但是,這個創造行動並不是神學;它是無止境地高過神學,是一個屬靈事實的世界,永生上帝的靈要引導所有真正的神學家進入其中。只有當我們按照最原始、最簡單的意義,將「神學」這個詞理解為是對上帝實際的、歷史性的認識,是經由啟示傳達並存放在聖經中的,我們才能合理使用我們這門科學如今得到普遍接納的名稱。至於對上帝所賜予的這素材的科學闡釋,則必須被視為是發生在聖經時期之後的事。它只能在啟示和聖經成書之後才出現。我們最多只能承認,人可以在新約使徒的教導裏,察覺出這過程已開始的第一批記號。但即使是使徒的整體教導,也絕對不能主要從神學層面來加以看待。它是在萬有之先、受聖靈默示的上帝的聖言。沒有任何神學家敢說自己的工作就是保羅對加拉太人所說的:「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註2)

四、研究聖經神學的四個益處

以上,我以身為「我們對上帝的科學知識有機體」的肢體身分,向你們努力描述了聖經神學的本質和各種功用。然而,我沒有忘記,你們呼召我教導此科目,主要是為了一個實際目的,就是訓練年輕人成為福音的傳道人。因此,我不會在這個場合推卸我在這方面的職責,直到你們容許我以一種更實際的方式簡短地指出,努力追求這項研究會得到哪些益處。

首先,聖經神學向上帝聖言的學生展示出包含在聖經真理中的有機結構(organic structure),以及因著啟示而產生的有機成長。聖經神學向我們顯明,聖經中有一種比人體肌肉、神經、頭腦更纖細、更複雜、更精妙的組織;其各個部分以最微妙的方式互相交織與聯繫,每個部分都受到其他部分影響,其本身是完整的,卻同時依賴著其他部分;與此同時,上帝聖靈活潑真理的一個統一原則也在它們裏面,經由它們跳動。如此,要說有什麼目的的話,這種調整是為了使學生相信,聖經展示在他們面前的內容,並不是許多人的心智偶然構思出來的產物,而完全是上帝自己的作品。聖經描繪的真理有機結構和啟示有機進程,它們與超自然主義之間的關係,就如自然界是經過設計的論證與有神論之間的關係。這兩種論證完全是沿著類似的思路進行的。如果啟示歷史實際上就是此有機歷史,充滿著經過設計的證據(聖經顯明出這一點),那麼,上帝啟示的行動就必然會以全然獨特的方式塑造啟示歷史。

其次,聖經神學有能力提供一種至為有效的解藥,以對抗現在流行的深具破壞力的聖經批判學觀點。這些現代理論,人無論提出多少相反的斷言,都是在破壞聖經的組織結構。它們最大的危險,不在於肯定一些不太重要的事宜、肯定歷史細節的錯誤,而是在於發出最激進的宣告,顛覆整體真理的內在組織。我們已經看到,啟示的過程與聖經描述的歷史有最緊密的關聯。最新的聖經批判學宣稱:這種聖經歷史和整個啟示架構所依賴的基礎,多半是被篡改的,也是不合歷史的。他們認為舊約中所有的歷史著作,就它們目前的狀態看來,都是具有傾向性的著作(tendency-writings)。即使它們收錄了更古老、更可靠的文件,在被擄時期和被擄時期之後,被涂敷在這些文件上的申命記式和利未記式的「漿糊」,反而抹殺了歷史的事實。相信上帝的基督徒如果意識到,這些理論究竟將聖經組織破壞到何等程度,它們的主要魔咒就會被打破了;而且許多人會帶著驚恐棄絕這種他們現在寬容的或漠不關心的觀點。指出這種批判學錯誤的唯一方法,就是將它們與聖經自己所建構的啟示有機歷史加以對比。一旦這麼做,人人都會一眼看出二者是水火不容的,而這正是聖經神學一直努力從事的工作。聖經神學在面對批判學的攻擊時,並不是消極地逐一捍衛自己的堡壘,因此達不到整體成效,並且也總是容讓批判的人回答說,他們攻擊的僅僅是防禦工事,而非信仰的中心陣地;而是以最積極的方式,根據聖經闡述啟示原則究竟涉及什麼,以及其牽一髮而動全身的事實。聖經神學的學生可以心滿意足地認識到,他對聖經問題的闡述,並非受制於敵人的策略,而且,當他至為有效地護衛真理時,同時也是把上帝知識的聖殿,建造在信仰的確鑿基礎上。

第三點,我要指出學習聖經神學想要得到的果實:古舊的真理被注入清新的新生命,彰顯出它生動的歷史和事實,就像清晨的露珠凝聚在綻放的葉片上。上帝沒有以一套教理系統,而是以一本歷史書來收錄其啟示的內容,而歷史書之戲劇性的趣味和樸實無華的修辭,是其他形式所難以比擬的,上帝這樣安排,絕非沒有意義。這就是為什麼聖經能四處觸摸到人心、向人說話,呼召人、引導人心順服真理的原因。除非上帝話語歷史意義的寶庫向他打開,沒有人能更有效地分解上帝的話。正是這點,才把上帝的真理帶到如此接近我們的地步,使之如同我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使它人性化,正如在基督裏的最高啟示是藉著道成肉身而成為最人性化的內容一樣。由於啟示的這種歷史特質,我們才擁有聖經的豐富和多樣,使它在各個時代都會產出新的寶藏,而且是永不枯竭、探索不盡的。對上帝啟示的話語充滿謙卑信心和敬虔心靈的聖經神學,要讓學生在永活真理的寶藏中得著豐盛,使他在最高的意義上成為一位管家,從他的寶庫裏拿出新舊的東西來。

第四,聖經神學對學習系統神學來說,具有最高的價值和重要性。不可否認,聖經神學經常是在對系統神學所做的工作多少具有敵意的情懷中孕育出來的。「聖經神學」的名字本身,經常被吹噓為是在暗示一種抗議,要反對教理神學所謂「不合聖經」的特性。我在此要特別強調,聖經神學的本質和目的絲毫不支持這種暗示。在基督教神學的範圍裏,任何想要取代教理神學的東西都沒有立足之地。一切想要證明教會所發展和闡述的教義,在聖經裏都找不到真實基礎的企圖,其本身就是在神學的藩籬之外,這等於暗示基督教純粹是一種自然現象,並且教會在過去十九個世紀以來都是在捕風捉影。在正確的栽培下,教理神學和她的妹妹一樣,都是真正合乎聖經的科學,也是一種歸納性的科學。而聖經神學和教理神學一樣,都需要一套建構性的原則來組織她的論證。唯一的差別是:後者的建構原則是系統的、邏輯的,而前者則純粹是歷史性的。換言之,系統神學要構建一個圓圈,而聖經神學是要複製一條線。我用這個比喻,意思並不是說在聖經神學的範圍內,完全不存在事實的歸類。我所說的那條線,並不是代表一種單調的對啟示的重述,儘管它可以被看為是一串珍珠項鍊(a string of peals),但它卻不是一根繩子(a string)。啟示的線條如同這些樹的樹幹,沿著年輪生長。每一圈接續的年輪都是從前面的年輪生長而出的。從樹幹中的汁液和活力,生長出帶著枝幹、樹葉、花朵、果實的樹冠(crown)。這就是聖經神學和系統神學之間真正的關係。教理神學就如同從聖經神學所能完成的一切工作中,所生長出來的樹冠。以基督徒甘心事奉的精神教導聖經神學,聖經神學就必然會使系統神學在不只一個方面受益。聖經神學會宣告我們今天常忽略和否認的事實:真宗教必須建立在真理客觀知識的穩固根基上。要壓制那些目空一切的偽善之言(即認為在宗教的問題上,正確的信仰是無關緊要)的聲音,最好的方法就是:顯明我們在天上的父如何以永無止境的愛心,以最完美的方式向我們啟示關於祂自己和祂為我們救恩所做的工作的知識。聖經神學也會證明我們信仰的基本教義,並不是建基在對一些孤立佐證經文的武斷解釋上(許多人樂意相信這一點)。它不是要全力地證明這些教義,而是要使我們看到這些教義是從啟示的主幹有機地生長出來,這遠比證明它們來得有效。最後,聖經神學有助於系統神學繼續活潑有力地根植在神聖事實的土壤裏;系統神學必須從這土壤中吸取其所有的力量和能力,繼續發展,超過它目前的成就。

結語

然而,我們不要忘記,所有的神學,包括聖經神學,其最高的目的並不在於人,或任何服事受造物的事物。神學最佳的實用價值乃是:它賦予我們一種新的眼光,看見上帝的榮耀,祂創造萬物是為了要讚美祂奇妙的名。祂是非受造、永不改變、永恆的上帝,住在歷史的範疇之上。祂是永恆的本體,永遠不會在進化當中。並且,毫無疑問,當時間的帕子一旦被揭去,當我們面對面見到祂,到那時,就不必透過歷史的鏡子來認識祂了。但是,為了我們和我們救恩的緣故,祂俯就於時間的形式,在其中工作、說話,使祂的行動和祂的話語有分於伴隨著一切有機生長的獨特榮耀。讓我們竭力認識祂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主,好叫教會所唱、我們所有的神學都要發出的讚美詩篇,不會缺少任何一個音符。

註:

1. 參考伯納德(T. D. Bernard),《新約教義的發展進程》(The Progress of Doctrine in the New Testament), p. 44。

2. 有鑒於聖經神學這名稱與理性主義的關聯,以及人實際上使用此名稱傳播錯誤觀點,或許最好就是採用「啟示歷史」這名稱來表達我們這門學科的真正本質。諾斯根(Nösgen)最近在他的著作《新約啟示歷史》(Geschichte der Neutestamentlichen Offenbarung)中已經使用了這名稱。


* 譯者按:本文是著名的改革宗聖經神學家魏司堅(Geerhardus Vos, 1862-1949;或譯:霍志恆)於1894年5月8日,在普林斯頓第一長老教會(The First Presbyterian Church of Princeton),就任普林斯頓神學院(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聖經神學教席的就職典禮上發表的演說。原著由Anson D. F. Randolph & Co. (New York, 1894) 發行,現在可自由複製傳播。這是一篇具有劃時代歷史意義的演說,向讀者充分說明改革宗聖經神學的本質與定義。對於想要深入認識聖經神學的學生來說,更是必讀的作品,讓我們一窺改革宗聖經神學的堂奧。本文取自:http://www.onthewing.org/user/Doc_Biblical%20Theology%20-%20Vos.pdf(標題為譯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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