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神學簡介(巴刻)

INTRODUCTION: ON COVENANT THEOLOGY

文:巴刻(J. I. Packer)

誠之譯自線上文章:

https://www.monergism.com/introduction-covenant-theology

(譯按:本文是巴刻為韋修斯所著一部有關聖約神學的著作所寫的簡介;見文末的介紹。)

I

韋修斯(Herman Witsius,1636-1708)的名字被人不當地遺忘了。他是一位出色的荷蘭改革宗神學家,學識豐富,嫻熟聖經,非常實際,而且「敢於創新」(這是清教徒給那些推動「感性宗教」[heart-religion]的人的標籤)。他的文筆很冷靜、有見識、系統化、很清晰,也沒有個人的怪癖或對人的敵意。他的作品在內容和主旨上都足以和他同時代、比他略為年長(譯按:1616-83)的英國神學家約翰·歐文媲美,而歐文所獲得的讚譽是無人能及的!對韋修斯來說,在這篇重新刊印的論文中,將宗教改革早期以來超過一個半世紀、一脈相承的許多神學大家,對聖約神學所作的探索加以整合並予以講評,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在這件事上,韋修斯的這部作品是劃時代的,它總結了一整個世代,這也是今天為什麼值得重新刊印的原因。不過在當代基督教世界的聖約神學中,它和韋修斯本人一樣,也不當地被人遺忘了,因此為了預備讀者的心來閱讀這部書,花一點時間重新為它作一點簡介也沒什麼不妥。

II.

什麼是聖約神學?一個單刀直入、或許會讓人坐立難安的回答是,它就是今天所謂的釋經學——換言之,是一種閱讀整本聖經的方法。它本身就是它所要加強的、對聖經整體詮釋的一部分。一個成功的釋經學是一個前後一貫的詮釋過程,會產生出對聖經前後一貫的理解,然後反過來會證實這個過程的本身是適當的。聖約神學正好能說明這點。所有細心的聖經讀者到一個地步,一定會用這種釋經法來閱讀聖經。首先,他們把閱讀、聆聽、消化聖經,作為上帝自己親自通過人類主體(human agents)所賜下的、具有教導作用的指示;其次,他們承認在聖經中那位說話的上帝在聖經書頁裡所告訴我們的,是祂自己在創造、護理中持久不變的主權作為和恩典;第三,他們會辨識出在我們靠著恩典的救恩中,上帝一再以聖父、聖子、聖靈將自己啟示出來,並且在三位一體的合一性中,執行一個彼此合作的計劃,就是要抬舉罪人,使他們脫離屬靈匱乏的淵藪,得以永遠分享基督的榮耀;以及第四,他們明白,從一個被上帝改變的心所發出的、以上帝為中心的思想和生活,會以感恩的讚美,自動將自己表達出來,這就是真正認識上帝的精髓。基督徒一旦走到這個地步,聖經中的聖約神學就是他們很難錯過的。

不過,從某種意義來說,他們會錯失掉聖約神學:換言之,就是沒有把焦點放在它身上,即使就大體而言,他們知道這是事實。在聖經裡,上帝的恩典之約(covenant of grace)是一件因為它實在太巨大而很容易被忽略掉的事情,尤其是當我們的心智被定型在老是在查看相對微小的事情時。倘若你想在一張大西洋地圖上找一個波利尼西亞的小島,你的眼睛會捕捉到成打的小島名,印得再小你也會看到,但是很有可能你從來不會注意到跨坐在整幅地圖上偌大的「大西洋」這幾個字。同樣,我們也會,而我認為這是經常發生的,研究以下的這些事實,諸如上帝的應許;信心:救恩計劃;神而人的耶穌基督,我們的先知、祭司、君王;兩約聖經中的教會,連同割禮、逾越節、洗禮、主餐、舊約獻祭的繁複和新約對應部分的單純;聖靈在信徒身上的工作;基督徒在聖潔和愛鄰舍中的順服的本質和標準;禱告以及與上帝的相通,以及更多這類的主題,卻沒有注意到這些關係的實質,在它們的根本上都是盟約性的。正如每個波利尼西亞的小島都座落在大西洋中,同樣,剛才提到的每一件事都是以上帝決心要在盟約中與祂所造的人建立關係,也命令我們與祂建立關係,來作為基礎的;而盟約就它最終的意義來說,是人與上帝建立關係的方法,也反映出聖子、聖靈,與聖父在神格的統一性中的相交團契。從這點,我們也許可以開始明白聖約這個類別,在聖經的教導和實際生活中,是一件多麼巨大、多麼重要的事情。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7.1)說,「上帝與受造者之間的差距大到一個地步,雖然有理性的人都當以上帝為他的創造主而順服祂,但是他們絕不能從上帝得著什麼作為他們的祝福與獎賞,除非上帝自願開恩降卑;上帝也確實願意這樣做,而祂降卑的方式是立約」。完全正確!因此,聖經的教義,從頭到尾都必然與上帝和人的盟約關係有關;聖經的倫理是用我們與他人之間的盟約關係,表達出上帝與我們的盟約關係;基督信仰具有盟約生活的本質,在這種生活裡,上帝是我們的信心、盼望、愛、敬拜和服事的直接對象,而這些全是出於對上帝恩典的感恩,是由它所激勵的。

本文的主題是擁抱生命基石的事實:造物主與基督徒之間的盟約關係(covenant relationship);我們早就應該把這個教義定義清楚了。盟約關係是一種雙方自願的承諾,將立約的兩個團體約束在一起。無論這是出於協商,如同現代的商業交易或婚約,或者是單方面強加的,如同上帝所有的盟約都是這樣的,與承諾的本身是無關的;這種關係的實質單單取決於這個事實,就是雙方都接受各自的義務,並且都各自作出保證。有些人認為路德說過,基督教就是關乎一堆的個人代名詞(Christianity is a matter of personal pronouns),意思是所有的事都取決於認識到耶穌是為而死的,要作我的救主,而祂的天父就是我的上帝和天父,祂親自承諾要愛、餵養、托住,並使得榮耀。這已經是一種盟約的思想,因為這是盟約關係最基本的內容:上帝的盟約恰恰和這些個人代名詞有關,如果這樣來使用,就是與上帝同在的生命基礎(祂是一位把我們當成朋友的上帝,一位平安的上帝,一位已經向我們傳達愛的上帝)。

如此,當上帝告訴亞伯拉罕,「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我也必作他們的上帝」(創十七6-8)時,個人代名詞是關鍵的字眼:上帝是把自己委身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而祂並沒有以同樣的方式委身給其他人。上帝對盟約的承諾表達出外在的揀選;祂對個別罪人的盟約之愛則是從祂揀選他們永遠屬於祂,使他們得著稱義的平安,和得榮耀的喜樂。揀選的主權是透過口頭的承諾來顯明的。這些口頭承諾具有應許的本質,而其應驗則是由上帝絕對的信實和可靠所保證的——這是大衛·利文斯頓(David Livingstone)這位探險家所描繪的上帝的屬性。他把上帝形容為「一位絕對不會違背祂自己的話、令人尊敬的紳士」。盟約應許的本身,「我要作你們的上帝」,是上帝在這方面無條件的、為了「幫助我們」(羅八31)所作的工作,是「站在我們這邊的」(詩一二四1-5;和合本譯為:幫助我們),運用祂所有的資源來促進那些人(我們)的福祉,也就是那些祂已經向他們做出保證的人。「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出六7),此盟約的應許不斷出現在兩約聖經當中(創十七6-8;出廿2,廿九45-46;利十一45;耶三十二38;結十一20,三十四30-31,三十六28;林後六16-18;啟廿一2-3;等等)。我們可以公平地稱之為「貨運車的應許」(pantechnicon promise),這是因為上帝所作的所有特殊的應許都可以塞到這個應許裡——首先是團契和相通(「我會與你同在」,「我要住在他們當中」,「我會住在你們中間」,等等),以及接著是從此以往,對我們所有真正需要的供應。主權和救恩,愛和慷慨的贈與,揀選與樂趣,保證與確據,信實與豐富,就成為各式各樣的主題(上述的每一個配對中,後者都是前者的根所結出的果子)。這些主題結合在一起,形成一道耀眼和榮耀的白色光芒。這是聖約神學向罪人所宣講的,上帝滿有恩典的捨己之光。

當然,上帝所賜予的盟約會帶有責任。信心和悔改的生活,信心所帶來的順服構成了守約的內容。上帝的子民要藉著守約來領受上帝豐盛的盟約祝福。「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出十九4-5)。

忠於盟約是領受盟約好處的條件和管道,這根本算不上是專制獨裁;因為祝福是從關係流溢出來的,人的悖逆和不忠既然破壞了這個關係,就使這種流通終止了。在整個舊約歷史當中,以色列的悖逆不斷在重覆作這件事,而新約說得很清楚,倘若他們的生活中缺乏盟約的信實,教會和基督徒就會失去原本屬於他們的祝福。

III

就以上所說的來看,有三件事情是清楚的。首先,我們只有在盟約的框架下才能正確地理解上帝的福音。

耶穌基督拯救人的傳道事工是福音的總結和實質。在希伯來書中,祂被宣告為盟約關係的中保和保證人(來七22,八6)。因此,把基督和祂的益處提供給罪人的福音應許,是在邀請人進入、並享受與上帝的盟約關係。信靠耶穌基督就是擁抱這個盟約;而為了讚美祂的美善和恩典、藉著我們的言語和行為來榮耀上帝的基督徒生活,其核心就是救主與罪人之間的盟約相通。教會,即由福音所創造的、信徒之間的團契,是一個聖約的社群。聖道的宣講,教牧關懷與管教的實踐,集體敬拜的各種操練,以及洗禮和主餐的施行(相當於以前的割禮和逾越節晚餐),都是盟約的記號、標記、表達和工具。透過它們,從上帝而來的盟約養料就源源不斷流向那些相信的人。在福音裡所應許的榮耀盼望,是盟約關係的目標(啟廿一2-3),而基督徒的確據,就是把對這種盟約關係的內容與穩定性的知識,應用到個人身上(羅五1-11,八1-39)。可以說,由耶穌基督向整個教會,以及向個別的基督徒當作約書(the book of the covenant)來呈現的整本聖經,以及教會在聖道上的戰爭,並且包括在聖經之後的基督教世紀裡的世界的完整記錄(這個記錄通常被稱為教會歷史),恰恰是聖約進入到時空當中的故事。藝術家和室內裝潢家都知道的,畫框對烘托一幅圖畫是很重要的,事實上你也會看見,當一幅畫有合適的裝框,它看起來會顯得更美。因此,就福音的豐富來說,盟約是其合適的框架,只有在這個框架的圍繞之下,我們才會看到它們全部的榮耀。在聖經裡就是這樣,在神學中也應當如此。

其次,只有在盟約的框架下,上帝的聖言才能得到正確的理解。

正如前面說過的,聖約神學是一種合乎聖經的解經學,也是一種對聖經教導的公式化表述。它不僅來自把聖經當作一個整體來閱讀,其內容也包括了應該要如何完成這點的具體主張。聖約神學提供了一個全面的看法,而這個看法是在它受到挑戰時,它已經做好準備,可以從聖經本身就得到合理說明的,也包括聖經各個部分與彼此的關係是什麼。這種看法的精華如下:聖經啟示(即上帝寫成文字的聖言)的中心是上帝所賜下的敘事,說明上帝的盟約目的和預備,是如何連續不斷地、逐漸達到高峰而啟示出來的,以及在歷史中的一些關鍵時刻是如何得到回應的。聖經的骨幹(所有的闡釋、講道、道德、敬拜禮儀,與靈修材料都和它有關),是上帝永不改變的心意在歷史時空當中的展開,祂要在地上擁有一群百姓,要為祂和他們的喜樂建立一個盟約關係。聖經的內容可以融合成一個單一的、前後一貫的,關於上帝和人類的真理系統。藉著這整體的真理,上帝呼召所有的基督徒,實際上,是呼召每個世代中所有的人,要這樣來生活。在某種意義上,聖經如同另一位耶穌基督,是上帝對世人所說的話。

構成聖經骨架的這個故事,和上帝與人最初被毀壞、然後被恢復的盟約關係有關。原始的盟約安排,通常被人稱為「行為之約」(Covenant of Works),是上帝為了讓亞當和所有後來的人類,可以延長並加強他們的幸福狀態(這是人類第一對配偶所處的狀態)所立的——假使人能遵守一個禁令(對當時的人類來說,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是作為謙卑順服的一部分),即在這個敘事中所說的,不可以吃那禁果。魔鬼以蛇的面貌出現,引誘了亞當和夏娃,使他們不順服,以至於他們落在行為之約的刑罰之下(失去了良善,本性也敗壞了)。但是上帝立刻向他們啟示出一個救贖工作(redemptive economy)的雛形。這個救贖工作包括了罪的遮蓋,以及女人的後裔(一位人類救主)未來的得勝,必要勝過蛇和牠的黨羽。當上帝呼召亞伯拉罕,這個新的安排的救贖目的就變得越來越清楚了。上帝要使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成為大國,要拯救他們脫離奴役,不僅稱呼祂為他們的上帝,也稱呼祂為君王、為父親,要教導他們律法(家庭的規矩),用獻祭的崇拜禮儀來訓練他們,管教他們的悖逆,並且差遣使者將祂的聖潔與一位救主君王和救贖國度的應許,展現在他們面前(這個應許在時候滿足時,果真成了事實)。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總結了在這段歷史裡、也藉著這段歷史所發生的事。

人既因墮落使自己沒有能力藉此約(第一個約)得生命,主就樂意立第二個約(一般稱為恩典之約)。祂在此約中,要將生命與救恩藉耶穌基督白白賜給罪人,並要求他們信耶穌基督才能得救﹔並且應許將聖靈賜給一切預定得生命的人,使他們願意相信,也能夠相信……此約在律法時期代與福音時期的實施各有不同。在律法時期,恩典之約是藉著應許、預言、獻祭、割禮,逾越節的羔羊,以及傳給猶太人的其他預表和禮儀來執行,這些都是預指那要來的基督;而且在當時,這些預表藉著聖靈的運行,足以有效教導選民,使選民對所應許的彌賽亞有信心,知道要藉著祂才能得著完全的赦罪,與永遠的救恩。此約稱為舊約(old Testament)。在福音時期,當這一切所預表的基督顯現了,實施此約的條例乃是聖道的傳揚、洗禮和主餐之聖禮的執行……這些條例對萬國萬民(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以更完整、更多證據、更有屬靈果效的方式,表明此約的意義。此約稱為新約。這樣看來,這並不是有兩個在本質上不同的恩典之約,乃是一個相同的約,但執行方式不同。(7.3、5、6)

因此,將整本聖經綁在一起的統一線索有四:首先是一個應許之約,它的註冊商標是「我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是上帝藉著連續不斷地對盟約信仰和生活的安排,要向祂的選民成就的應許。其次,一位盟約的使者和中保,也就是神而人的耶穌基督、先知和君王、祭司和祭物,舊約所預言的,和新約所傳揚的彌賽亞。第三,上帝唯一的一群百姓,聖約的群體,選民的夥伴;上帝要把他們帶入信仰,並保守他們的信心,從亞伯、挪亞、亞伯拉罕,到以色列的餘民,到普世新約教會裡相信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第四,唯一的一個聖約敬虔的模式,包括信心、悔改、愛、喜樂、讚美、盼望、恨惡罪、渴慕成聖、禱告的心靈,以及準備好和世界、肉體、魔鬼爭戰,以榮耀上帝……這個模式最完整地展示在路德所謂的「小聖經」——詩篇當中,但是也可以在兩約當中、上帝僕人的生活中看到,並且或多或少反映在舊約和新約的每一卷書卷當中。聖約神學家堅持,聖經的每一卷書實際上都要用這些統一的線索來閱讀,也有利於它們的闡釋,而且實際上若不用這種方式來讀,就會誤解聖經

第三,除非在聖約的框架下來看,否則我們就無法真確地認識上帝。

上帝是誰?祂是三位一體的創造主,祂的心意是要擁有一群子民,祂會在愛中為了祂的榮耀而高舉他們(這裡的榮耀同時指上帝證明祂是配得讚美的,以及實際上稱讚此結果)。上帝為何會有這樣的目的?也就是說,祂為什麼渴望與有理性的人建立盟約關係呢?我們最多可以說的(因為這個問題上帝並沒有給我們直接的回答)是這種團契關係的本質,相當於聖父、聖子、聖靈之間,在上帝本體內的統一性當中,彼此的尊榮和愛的關係,以至於上帝的目的似乎是,可以這樣說,是為了擴大這個永恆的愛與喜樂的圈子。為了強調聖約的相通是上帝內在生命的這種看想法,聖約神學也使得三位一體的真理變得比原來沒有聖約神學時更有意義。

這還不是全部。聖經很清楚說明,打從永恆開始,由於預見到人類的墮落,聖父和聖子之間就存在一個具體的協定,就是祂們會用以下的方式來高舉彼此:聖父會藉著差派聖子,通過一個刑罰式的自我獻祭來拯救失喪的罪人,並藉此來榮耀聖子。這會帶來一個宇宙性的統治,在這種統治中,最重要的活動是將聖子為了罪人所贏得的救贖,藉著聖靈分賜給他們;聖子也要藉著成為父神賜給罪人的愛的禮物,並且藉著由聖靈帶領他們、學習祂自己順服父神旨意的榜樣,來信靠、愛慕、榮耀聖父,也藉此來尊崇聖父。這個一般人所謂的救贖之約(此約是構成恩典之約的基礎),至少澄清了三件事情:(1) 聖父、聖子,連同聖靈,對失喪的罪人的愛是共同的,一致的愛。把上帝虛構成三個神,說一個充滿愛的神子安撫一個沒有愛心的父親,並且強行徵募一個冷漠無情的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或拯救我們,是一種令人痛心疾首的無稽之談。

(2) 既然我們的救恩是從上帝自由且滿有恩典的主動作為,也是根據上帝永恆的計劃、靠著上帝自己至高主權的權能所完成的,因此它最終的目的就是要一起高舉並榮耀聖父和聖子。把上帝為了我們的緣故而拯救我們的那種以人為中心的扭曲,也是一種令人痛心疾首的無稽之談。

 (3) 在整個救贖工作當中,耶穌基督是焦點人物,我們的信心和全部注意力的正確中心。祂作為恩典之約的中保,以及此約的恩典的中保,和我們這些祂所拯救的人一樣,都是上帝預定的對象。由於祂是我們的保證人和代表,末後的亞當,聖父乃是透過祂這第二位「公眾人物」,和我們這個族類交往的,因此恩典之約的原型基本上就是和祂立的,目的是為了如今可以讓我們在他裡面確立並確認這個恩典之約。(「恩典之約是和誰立的?」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31問到,而所制定的答案是:「恩典之約是上帝與第二個亞當[基督]立的,並且是在祂裡面,與作為其後裔的所有選民所立的。」)藉著聖靈的行動所造成的、我們與基督活生生的聯合,我們所有的活力、所有朝著上帝的信心、盼望和愛,所有對祂的渴慕、敬拜祂的衝動、為祂工作的意願,就全都流向上帝,而這是我們過去、現在、未來都清楚認知到的。離開基督,我們在靈性上就仍然是死在過犯和罪惡中的(客觀上來說,是毫無生氣的;主觀上來說,是毫無反應的)。因此,就我們的救恩來說,基督應當要從今時直到永遠,在我們之上、作我們的主,被承認為是我們的阿拉法和俄梅戞——而這包括救恩在主觀上使我們回到上帝的家中,也在客觀上,為我們贏得了救恩。律法主義的、次等靈性(sub-spiritual)的羅馬天主教的彌撒儀式和功德觀認為,基督徒受到聖父的要求、受了聖子所賜予得能力,就必須參與在獲得他們自己的救恩的行動中。這是另一個令人痛心疾首苦的無稽之談。

這三項真理共同塑造了真正的聖經和改革宗的思想;藉此,父神通過基督,基督自己也在祂拯救的事工中得到所有的榮耀和所有的讚美,因為我們這些原本是死的人可以得到復甦,原本無助的可以得到幫助,原本失喪的可以獲得拯救。霍志恆寫到,「只有當信徒明白他應當從基督中保那裡領受、也已經領受了萬有,以及上帝如何只會通過基督,不可能用其他的方法來與他交往,只有這樣,上帝藉著基督所成就的榮耀工作的一幅圖畫,才會浮現在他的意識當中,而恩典這個榮耀的觀念才會開始主導他的生命,並在他的生命當中形成。因此,對改革宗人士來說,整個救恩次序[ordo salutis]的過程,從重生開始(是救恩次序的第一階段),就是受到與基督奧秘的聯合所約束的。所有的恩賜都是祂所贏來的。所有的恩賜也都是祂所賜下的,上帝的榮耀也透過將基督賜下而得到高舉。好,這個救恩次序的基礎,完全要倚靠與基督所立的救贖之約。在這個約中,所有被父神所揀選的都賜給了基督。在此約中,基督成了保證人,以至於他們藉著信心,在恩典的思想世界裡,會被栽種到祂的身體裡面。正如救恩要靠基督主動的施作,這是改革宗神學的基本原則,聖約神學也正確地將這個施作視為落在中保身上的盟約要求,是為了使祂成為約的保證得著應驗。」(Redemptive History and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ed. Richard B. Gaffin, Philadelphia: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80, p. 248)除非救贖之約(聖父和聖子之間具體的盟約協議,恩典之約就是建立在此約之上的)在我們的心中佔據一個正確的位置,否則我們就無法適當地領會上帝全部的真理以及上帝的工作。

這樣,似乎從信仰告白和讚美上帝的角度來看,聖約神學就將必要的充實洞見帶到我們的心裡;而從委身的角度來看也是如此。古老的福音佈道家寫了許多讚美詩頌讚恩典之約。在這些詩歌中,他們唱出了凱旋確據最強的聲音,而這是我們今天難得聽聞的。因此,值得我們花一點時間來引用。它們值得我們背誦、沉思默想,好成為我們思想的一部分;那些讓這些情感在他們靈魂中生根的聖徒,會有永不止息的力量從他們身上流溢出來。首先,這是十八世紀的領袖陶德瑞(Philip Doddridge)所寫的 :

祂恩典的盟約啊,應許都歸我;

皆因祂永恆之愛,寶血為印記;

哦,我不配卻蒙恩,領受豐盛恩典;

恩福多過天上星,久遠而明晰。

還有:

我神!你慈愛之恩約,信實到永遠;

在你無比恩典中,福樂永不變;

唯獨因你主耶穌,中保與朋友; 

永活上帝作我父,天國為我家;

我喜愛你至高旨意,因其本是愛;

雖不明你手所做,靜候天上光啟。

另一位十八世紀的神學家托普雷迪(Augustus Toplady)曾寫下這首詩歌:

滿負罪債唯靠主恩,我歌唱恩約中憐憫;

有你義袍我不懼怕,甘心獻上自己所有;

上帝律法公義審判,我已潔淨無所畏懼;

我救主全然順服,寶血遮蓋一切過犯;

祂既動此美好善工,必用堅固膀臂完成;

祂的應許皆是阿門;絕不徒然亦不失喪;

不論現今或將來,不分地上或天上;

不能阻止祂旨意,叫我靈魂與祂愛隔絕。

然後,在一百年之後,海弗格爾(Frances Ridley Havergal)給了我們下面這首詩歌:

耶和華的恩約長存,有序、永恆、真確!

上帝子民歡喜追隨你榮耀恩典得的份。

唯因基督為你捨己,為你作成上帝的聖約。

在祂裡面,金色卷軸之光照亮一切真理。

哦,悲傷罪人莫悲哀;因祂深知當如何!

將你盼望留在幔內,祂約中憐憫必不休。

哦,疑惑之人莫遲疑;三一真神向你起誓,

支取美好可靠應許,恩約主以誓約保證。

哦,軟弱之人舉目看,剛強安慰承諾給你。

主神榮耀臂膀彰顯,祂恩約力量皆賜你。

哦,哀慟之人莫哭泣,有一恩福賜予你。

祂約之愛留你心田,祂約之恩與你常伴。

哦,揀選、捨己的愛;印證、使人成聖的愛,榮耀、榮耀、榮耀歸與聖約三一真神!

判斷神學品質的一種方法是看他們產生出何種的靈修作品。聖約神學的靈修觀已經正確地反映在這些詩歌當中。讀者可以自行決定,這種靈修作品是否可以大大地豐富今日的教會,也可以據此來形成他們對聖約神學的評判。

IV

先前說過,聖經把聖約神學「強加」在這些人身上,就是所有把聖經當作是(實際上是聖經自己所宣稱的)上帝對自己為了自己的榮耀而拯救罪人的工作的見證的人。「強加」是一個很強的字眼;聖經如何把聖約神學強加在我們身上呢?至少是藉著以下四個特徵:

首先,藉著它所述說的故事。聖經的書卷,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如同我們先前說過的,是上帝自己將祂要在地上擁有一群與祂立約百姓的目的,逐漸展開的記錄。上帝與人類的關係所具有的盟約特性,從開始到末了,已經被反映出來了,也實際上以種種方式被反映在聖經的每一頁當中。在伊甸園中,從行為之約過渡到恩典之約,以及進一步從此約所有的原始(舊的)形式,過渡到它最終(新)的形式(這是藉著耶穌基督的死所帶來的,如今也靠著祂從祂的寶座上來施作的),是聖約故事裡的關鍵事件。上帝把祂訓誨人類的書和祂的聖約歷史放在一起,讓此歷史成為此書的骨架,這是非常重要的事實,我們切切不可低估。由上帝主動設立的、上帝與人類之間的盟約關係,將地上和永遠的福分帶給個人,也在他們當中創造出一個群體,以至於他們能擁有上帝子民的團體身份,這事實上是貫穿整本聖經的主題,因此,它會迫使細心的讀者注意到聖約是上帝非常關心的一件事。

第二,上帝是透過它在聖約故事裡所給予耶穌基督的地位,把聖約神學強加在我們身上的。整本聖經以各種方式為讀者指向基督,教導他們真理,並顯明上帝行動的模式,好幫助我們正確地認識祂。這是所有敬畏上帝、蒙了光照的聖經學生都不會懷疑的一個原則。既然如此,當耶穌解釋那為著紀念祂的儀式,也就是祂所設立的、要作為祂子民常規的崇拜形式時,祂說到他們所喝的酒是象徵祂的血,是為了確認新約而流的,就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了——這是在宣告出埃及記廿四章的模式(耶穌直接呼應了第8節的話),以及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34節的應許,已經得著應驗了。當希伯來書的作者解釋耶穌基督的獨特性和終極性時,他乃是藉著把焦點放在耶穌作為新約的中保,並且將祂描繪為設立了上帝和祂的子民、由先知所預言的關係(藉著取代了超越並因此取消]那用來對付罪、給人一個在通向上帝的管道上有所不足的舊約制度),來闡述祂是罪人救恩唯一的來源的這件事上,也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而當保羅在加拉太書告訴外邦人,他們對基督有信心,就這件事本身來說,就已經使他們成為亞伯拉罕所有應許之產業的後嗣,他是藉著宣告當他們與基督聯合,就是當那些藉著洗禮已經「披戴」基督的人(他們信靠基督以至於成為基督的百姓),他們如今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了,來說明這個重點的。(上帝已經為了所有的世代與亞伯拉罕立了約[加三]……此約使人從那被假設為救恩的系統,並且與在天上的上帝有完全的、永恆相通的律法中脫離出來[加四24-31])。這類的經文需要我們用上帝的盟約來解釋基督,正如它們需要我們用基督來解釋上帝一樣。而這個事實也提醒細心的讀者,要留意到盟約主題在聖經中的關鍵地位。

聖經引導我們到聖約思想的第三種方式是藉著保羅在羅馬書五章12-18節,林前十五章21-22節,45-49節所提出的,在基督和亞當之間所作的特殊平行對比。由一個人代表一個群體的聯結關係,會使這整個群體受他的行動所牽連,而他所領受的應許也同時適用在這整個群體和他自己身上。這是聖經的盟約思想眾所周知的一個層面,通常會在家庭或國家性群體的例子中出現(挪亞,創六18,九9;亞伯拉罕,創十七7;以色列人,出廿4-6、8-12,三十一12-17;大衛,代下十三5,廿一7;耶三十三19-22)。在羅馬書五章12-18節,保羅宣告出基督和祂子民(信徒,羅三22~52;選民,上帝所揀選的,八33)之間的聯結關係,由此,「一人」對律法的遵守,擔當罪孽的順服,使上帝成為義,並將稱義和生命帶給「多人」、「眾人」;而保羅是把這點設定在亞當和他的後裔先前之締結關係的框架之內的。藉著這種盟約的締結關係,我們整個族類會被牽連進亞當的悖逆所帶來的刑罰後果當中。哥林多前書的經文證實了的確有這樣的盟約聯結關係;上帝乃是通過兩個代表性的人與人類交往的:亞當和基督;所有在亞當裡的人都必定會死;而所有在基督裡都要復活得生命。這個影響深遠的平行對比,很顯然是保羅理解上帝如何對待人類的基礎;而這種盟約方式的思維,從第三個角度證明了聖約神學的確是以聖經為基礎的。

聖經將聖約神學強加在我們身上的第四種方式是藉著詳盡地宣告出救贖之約,最顯著的(雖然絕對不是只有在這裡)是記錄在約翰福音中耶穌所說的話裡。所有耶穌所提到的、祂在世上的目的是遵行天父的旨意,還有祂提到的,祂實際的話語和工作是順服天父的命令(約四32-34,五30,六38-40,七16-18,八28-29,十二49-50,十四31,十五10,十七4,十九30);所有祂進一步提到的,祂是天父所差、進到世界以執行一項特別的工作(三17、34,五23、30、36、38,六29、57,七28、29、33,八16、18、26,九4,十36,十一42,十二44,十三30,十四24,十五21,十六5,十七3、8、18、21、23、25,廿21,參十八37);還有所有祂提到的,天父「賜給」祂一群特定的人去拯救,並且提到祂接受了這個工作,拯救他們脫離滅亡,包括為他們而死,並呼召他們,牧養他們進入榮耀(六37-44,十14-16、27-30,十七2、6、9、9、22、24);這些都是對救贖之約的事實的許多見證。這種強調是全面性的、醒目的,也是無可避免的:耶穌自己的話強迫細心的讀者承認,盟約的工作是上帝救贖恩典之事實的基礎。

V

從歷史來看,聖約神學是從改革宗神學內部發展起來的:慈運理(Huldreich Zwingli),布靈格(Henry Bullinger),加爾文(John Calvin),厄爾賽努斯(Zacharias Ursinus),阿雷凡諾斯(Caspar Olevianus),羅洛克(Robert Rollock),普雷斯頓(John Preston),博爾(John Ball),都促進了聖約神學的發展,而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與要理問答,則給了它一個信條的地位。柯塞尤(Johann Koch [Cocceius])是一位引發爭議的荷蘭神學家。在他的拉丁文著作,《聖約的教義與上帝的約》(The Doctrine of the Covenant and Testament of God [Summa doctrinae de foedere et testamento dei, 1648])不只詳細制定出我們所謂的聖經神學式的、救贖歷史的觀點,將聖約神學呈現出來(三個時期——與亞當立的行為之約,與摩西、透過摩西立的恩典之約[譯按:更普遍的看法是恩典之約是透過亞伯拉罕立的];透過基督立的新約),更藉著靈意解經的想像,以及因為對以一條一條的教義分析所作的神學釋經進行肆意的攻擊,而讓自己被邊緣化,而使得他的解經變得一團混亂。上述的教義分析式的神學釋經是由與他同時代的領袖所身體力行的,包括何藍(Holland),麥考維(Maccovius),馬瑞修(Maresius)和沃舍斯(Voetius)等人。事後諸葛地來看,他的方法和他們的方法其實是可以互補的,而當時這兩種方法都是必要的,今天也是一樣。(今日我們稱柯塞尤的解經步驟為「聖經神學」,而他所反對的,稱為「系統神學」;而在有制度的教育機構中的學生會被要求要同時學習這兩者)。但是在柯塞尤的書出現之後,爭議的疑雲飄在荷蘭的上空超過半個世紀之久。柯塞尤和沃舍斯彼此纏鬥,每一方都試著要證明對方所嘗試的是不合法的、是方向錯誤的。

在這種劍拔弩張的局勢下,韋修斯(Witsius)試圖擷取兩者之長——基本上也成功了。他這本書的完整書名(《上帝與人之間的盟約安排:認識一個完整的系統神學》[The Economy of the Covenants between God and Man: comprehending a complete Body of Divinity])似乎有點言過其實;但是這很顯然是對柯塞尤立意良善的招手。柯塞尤堅持,組織神學和展示基督信仰真理的唯一方法,是闡釋上帝的盟約安排在歷史中是如何展開的。韋修斯的這四卷書,卷一是論行為之約,卷二是論救贖之約,卷三是論恩典之約,卷四是論不同時代的聖約規定,以及這些盟約所傳遞的有關上帝恩典的知識與經歷,是對柯塞尤的神學觀念所作的巡禮。在這個過程中,韋修斯以他優秀的解經,設法糾正了柯塞尤陣營中一些不良的解經所帶來的缺失和錯誤。但是他是以分析的方式來處理每個題目的,並且很明顯是很高興地利用了過去一百五十年由系統神學家所產生出來的釋經資源,包括從清教徒敬虔傳統而來的許多深刻的智慧。這在卷三尤其明顯。這是一部澄清頭腦、塑造心志、溫暖人心的論文,具有極高的價值;我們今天所擁有的書都無法與它相提並論,而我們今天仍然可以讀得到,實在是真正的禮物。我衷心地感謝出版者冒險為之,我也熱情地推薦給上帝在各地的子民。

本文是巴刻為韋修斯(Herman Witsius)所著,《上帝與人之間的盟約安排:認識一個完整的系統神學》[The Economy of the Covenants between God and Man: comprehending a complete Body of Divinity])所作的簡介。1990年重刊。Escondido. California: The den dulk Christian Foundation. DISTRIBUTED by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mpany, Phillipsburg, New Jersey. Posted by Covenant Presbyterian Church, Bakersfield, CA. For more articles go to http://www.pcabakersfield.org/resources_article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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