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贖歷史(Richard Phillips)

Redemptive History

作者:Richard Phillips

誠之編譯自:

http://www.ligonier.org/learn/articles/redemptive-history/

即使對聖經不怎麼熟悉的人,大概也知道聖經可以分成兩大部分: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對聖經稍微熟悉的人都知道,聖經的第一部分是摩西五經,然後是歷史書、詩歌(智慧書),以及先知書。新約聖經有福音書、使徒行傳、使徒書信,以及啟示錄。這是教會對聖經書卷所作的整理與安排。但是聖經本身是否有她自己的架構,可以幫助我們明白救恩的信息呢?改革宗神學家很早就注意到,聖經的確提供了一個架構,就是我們所說的「聖約神學」。透過這些聖約,上帝在救贖歷史裡採取行動。聖約神學不只是改革宗認識聖經的方法,也是聖經本身呈現救恩的方式 

上帝和祂子民的故事 

如果要講述美國歷史,我們會選擇一些可能的方案。我們也許會把美國的獨立戰爭作為架構,以瞭解美國如何在國際強權下誕生。或者我們會考慮美國總統制的政治結構,她讓人驚艷的發明記錄,或者個人自由的擴張。這些框架都可以把美國歷史的資料整合成一部歷史。 

那麼,聖經呢?它是如何展開上帝和祂子民的歷史的呢?在最近的一次空中旅行中,我有機會回答這個問題。一位年輕的猶太婦女坐在我旁邊,向我問道:「基督徒相信什麼呢?」這真是個令人興奮的機會!我大可以用許多教義來回答,用聖經來解釋創造、罪、審判、救贖,和永生的問題。這是正確的方法,也可能很有效。但是我卻選了另一種方式,就是把聖經所述說的故事加以展開。換句話說,我是用聖約神學來教導她。採用這個方法的部分原因是可以把她的猶太人身分和基督徒的信仰聯繫起來。另一個原因是,這就是上帝所用的方法。在聖經中,祂就是用這種方式把救恩的信息傳遞出來的。

首先,讓我們先認識什麼是「聖約」(covenant)。聖約是上帝為人的生命和祝福所設立的契約(合同)。當一對男女立定婚約,要在婚姻的祝福下一同生活,他們就設立了一個「合同」——一個正式的、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即我們所謂的婚禮。婚禮把他們約束在婚姻之內,有彼此的權利和義務。同樣,神也用聖約把祂自己和人綁定在一起。這個聖約裡面的條件是上帝根據自己的主權所設立的。有了這層瞭解,讓我們回答我如何解答這位婦人的問題。我說到:基督徒相信,上帝和亞當立了一個神聖的聖約,要賜給亞當永恆的生命,條件是他必須完全順服上帝的吩咐。然而亞當吃了禁果(神禁止他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破壞了這個聖約,因而遭受聖約的咒詛,並且連累了他後代所有的子孫。然而,上帝又應許了另一個聖約,人只能靠著上帝的恩典,靠著一個完美的祭物所流的血,可以得到拯救。之後,上帝用洪水消滅了惡貫滿盈的人類,祂和有信心的挪亞立了約,拯救他,也為上帝自己保存了一群聖潔的子民。再後來,神和亞伯拉罕立約,應許他一塊蒙福之地,以及多如天上繁星的後裔,條件是他必須信靠神。

我繼續解釋基督徒的信仰。我說到上帝如何差遣摩西,把以色列人從埃及拯救出來,和他們立約,使他們成為一個聖潔的國度。然後我說到上帝如何與大衛立約,應許他的後裔會有一個永恆的寶座。最後的結論是,「基督徒相信上帝差派了祂自己的兒子,即應許給以色列民的彌賽亞,來到世上。祂完美的一生和獻祭,堅立了上帝恩典救恩的應許,使所有願意相信的人都可以得到這個應許。

這就是聖約神學的聖經基礎:聖經就是用這種方法來講述上帝拯救人的方法。上帝就是這樣呼召我們如此相信,因此,所有相信聖經所講述的故事的人,都相信聖約神學。 

兩個聖約的故事 

聖經的主要信息是要處理兩個問題:罪和救贖。聖經是用兩個聖約來處理這些問題的:人違背了其中一個聖約,而基督成全了另一個聖約。這兩個聖約——行為之約和恩典之約——為聖經的教導樹立起一個架構,也是我們明白救恩的關鍵。

我告訴這位猶太人鄰座,上帝和亞當立了一個約。上帝以這個方式要求亞當和他的後裔必須滿足一些條件——即威敏思特信條所說的「完全的、個人的順服」(perfect and personal obedience,威敏思特信條7.2),才能繼續留在樂園裡享受生命。這個考驗具體實現在一棵樹上:「善惡知識樹」。上帝的律例是:你吃的那日必定死(創二17)。藉著順服,亞當可以在樂園中留存生命,但如果他破壞了這個聖約,他就要受死亡之苦。改革宗神學稱這個約為「行為之約」(covenant of works),因為亞當是否存活或墮落,完全要靠他自己的行為。

亞當破壞了這個行為之約,而聖經其餘的部分就是在呈現上帝如何回應這個難題。上帝的回應是恩典之約(covenant of grace),上帝應許用恩典之約來彌補行為之約遭到破壞所帶來的難題。因為蛇(撒但的代表)引誘了首先的人亞當,使他犯罪,上帝就以擊敗撒但的措詞作為祂恩典的開始。上帝告訴蛇:「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神學家稱這段話是「首先的福音」(Protoevangelion),也就是福音的第一次宣講。接著,上帝展示了這個恩典之約會如何進行:無罪的祭牲會代替罪人而死,把上帝的義提供給他們,以祂的血來償付他們的刑罰。創三21說,「耶和華  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

恩典之約為福音在接下來的世代中展開,提供了統一的架構。上帝與挪亞所立的約保存了恩典之約,人類因此可以繼續留存,直到救主降生。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不僅應許他會有許多後裔,而且在一個後裔身上,這個恩典之約會得到應驗(見加拉太書三16)。到了摩西的時代,亞伯拉罕家族成了一個國家,上帝與摩西所立的約提供了許多祭司,他們要獻無數的祭,好叫他們的罪得到赦免。上帝的國度也包括祂的王權,上帝與大衛立的約應許了一個永遠堅立的國度(見撒母耳記下七12-13)。

但是歷經了漫長的世代,被破壞的行為之約仍然沒有得到補足——亞當和他的後代仍然需要透過完全的順服來獲得他們所需要的、在上帝面前的義。因此,保羅這樣說:「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四4-5)。這是聖約神學最精煉的表達。正如耶穌所說,祂來是要來成全(應驗)律法(太五17),也就是說,祂來是要代表我們成全行為之約。然後,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耶穌為上帝在恩典之約中要給罪人的恩典,立下了穩固的根基。這就是耶穌所說,祂要立一個「新約」的意思,祂要為那些相信的人完成恩典之約。當耶穌宣告說,「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8),祂是在眺望祂的贖罪之死。

聖約神學不只是在瞭解舊約和福音上很重要,對認識使徒書信中教導的教義也很重要。例如,我們怎能說上帝「稱信耶穌的人為義」,仍然是公義的呢(羅三26)?聖約神學給了我們解答:信基督的人被上帝稱義,因為他們是靠耶穌作他們的代表,完成了行為之約,也靠祂在恩典之約中所付出的血的贖價(而不必面對上帝的震怒)。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我們的信心為什麼能讓我們在上帝面前,不靠我們自己的行為而被稱義?聖經神學給我們聖經的答案是:耶穌成全了我們在行為之約中所虧欠於神的行為,而這是在恩典之約中我們憑著信心所領受的。

歷史是神的故事(His-Story

聖約神學展示出聖經自己的救贖架構,因為它和聖經一樣,把耶穌基督的「位格」(person)和工作加以展開。當保羅寫道,「上帝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後一20),他是指向上帝在聖約中的應許。上帝的恩典所應許的禮物是什麼呢?答案在祂諸多的聖約中可以找到。祂應許生命、保守聖徒、應許之地、一群榮耀的子民、一位牧養我們的祭司、一位公義的君王,以及贖罪的羔羊。這些應許都是「是的」,是因為我們相信耶穌的一生、祂的死和復活,祂是聖約中的彌賽亞(基督)。聖約神學所教導的聖經歷史,的確是上帝的歷史,因此我們唯有在耶穌基督裡可以找到上帝豐盛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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