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改革宗(歸正)信仰?——加爾文主義的精彩要點
What Is the Reformed Faith? High Points of Calvinism

Maria Marta 譯/誠之校自線上文章:
http://www.opc.org/WhatIsReformedFaith.html
大綱
前言
第一部分:改革宗持守的原則
第二部分:改革宗的信仰實踐
第三部分:改革宗的教會治理
第四部分:改革宗的崇拜
總結
前言
一、什麼是OPC(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中譯:「正統長老會」,或譯「篤信長老會」、「信正長老會」)?有本小冊子《什麼是OPC? 》提供了有關正統長老會的歷史、教義、事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改革宗」這個描述性的形容詞出現在整本小冊中,但沒有得到完整的定義。基本上,當我們談到改革宗信仰時,是指在十六、十七世紀抗羅宗宗教改革時重新恢復的真正基督教信仰。
在這本小冊裡,我們選擇了讓信正長老會具有「改革宗教會」的地位的一些教義和方法。所以,讀者在這本小冊子裡找不到基督教信仰重大教義的討論,比如三位一體、救贖、因信稱義、童貞女生子、耶穌身體復活、施行神蹟、聖靈的默示等等,因為這些是改革宗和其他宗派所共同持守的教義。改革宗信仰持守聖經所列舉的、也是被古代教會諸多大公會議確立為信條信經的所有使徒性的教義。
認識到有形教會的好幾個分支,在過去對這些重要教義有各種錯誤的詮釋, 是很重要的。哪些詮釋屬於改革宗信仰,哪些不屬於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只有通過仔細研究改革宗的信經、信仰告白和教理問答——在這個研究的整個過程中,我們會大量引用——之後才能獲得。
要對改革宗信仰下一個合適的定義,我們必須把重點放在教義上。不過,僅僅是 「接納」(buying into)一些抽象的真理,並不會讓一個個人或教會自動成為「改革宗」。相反,改革宗信仰是一種透過耶穌基督與上帝建立的關係,這是靠著基督和在聖經裡所啟示的福音所建立的。
這本小冊子的內容是有選擇性的,不是全面的基督教信仰的闡述。這本小冊子沒有、也不打算提供改革宗信仰的完整總結。最後,這本小冊子更不能作為一份長老會教義和實踐的官方聲明。關於這些,讀者可以參考我們的信仰告白、要理問答、和《教會法規》(The Book of Church Order)。
二、改革宗信仰是基督教最連貫一致的表達形式。改革宗信仰是基督信仰最連貫一致的表達。這並不是宣稱那些不持守改革宗信條的人就不是基督徒。它只是堅持說,只有一種真正的宗教,而這個真正宗教最前後一致的表達就是改革宗信仰。主耶穌自己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確鑿無疑,會有一些人看這條路比其他人看得更清楚。耶穌並沒有說沒有人能進入這條路,只有連貫一致的方能進去。但是很清楚的是, 只有一條永生的道路!
此外,主耶穌明確地說,要連貫一致地教導這救恩的唯一道路:「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連貫一致地、忠心地持守真正信仰的全部內容是至關重要的。對於一個特定的罪人, 他必須知道多少真理才能得救,我們不必加以論斷。但毫無疑問,今天教會的任務是:忠心地維護並且堅持不懈地教導基督完整的教訓。
第一部分:改革宗持守的原則
一、以聖經為根基
改革宗信仰以極其嚴肅的態度來看待聖經。這不過是另一種表達「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羅十一36)的方法。改革宗信仰力求維護聖經完整的教導,使人能正確地理解明白聖經。由於沒有足夠的餘地,我們無法針對改革宗信仰的特別不同之處作長篇討論,但我希望通過這簡短的概述能讓讀者:
(1)明白改革宗信仰和所有其他宗派信仰(對基督信仰的教義陳述沒有那麼前後一致的宗派)有一個深刻的區別。
(2)受到挑戰,要以開放的心胸來檢視我們的宣稱,說改革宗信仰最符合聖經前後一致的教導,不多於也不少於。
a. 聖經的全備性。改革宗信仰堅持從上帝的話的教導中,找到其完整的權威。我們當信什麼和當如何生活,聖經是唯一無謬誤的準則。持續不斷的靈恩式啟示、先知預言或沒有人能懂的方言,今天已經不再需要了,因為當聖經的正典完成了,上帝就說完了祂最後和全備的話。聖經,也唯有聖經:這就是我們的信仰告白。
b. 聖經的必需性。聖經啟示上帝的位格和旨意。「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八3)。但人本性上會設法不依靠上帝的話語而生活(例如, 詩三六1-4);他們企圖靠自己的亮光而生活。事實上沒有人能夠離開上帝特殊啟示的亮光而生活。
第一個被造的人亞當就是這種情形,甚至是在他否認上帝的光、違背上帝,墮入罪中之前。亞當被造時儘管是完美的,並且有上帝的律法刻在他心裡,但他仍然需要外在的光照亮他,使他能夠按照上帝的命令而行。亞當仍然需要上帝和他說話。他非常清楚,儘管自己是按照上帝神聖的形像被造,他仍然需要上帝的聲音。亞當所有的後裔也一樣,不管他們是不是喜歡聽。在羅馬書一章21節,使徒保羅作出這個驚人的宣告:因為上帝在創造界的作為,人本性上可以認識上帝的存在和大能,但卻藐視並拒絕他們內心擁有的光。
自從人類墮落後,人的意志被嚴重扭曲。我們每一個人,都抗拒排斥上帝的拯救計劃,只想用自己的方法,而不是用上帝的方法。上帝的道路表達在上帝的律法之中,是我們內在構造的一部分。這部分就是良心, 沒有人能逃脫良心不斷的指控和責備。但說到底,若非上帝重生大能的工作,我們都憎恨上帝聖潔的律法,因為我們是墮落亞當的兒女(參約三19-20)。
因此,我們唯一的盼望就是福音。在宣佈人愛黑暗之後,耶穌說:「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三21) 「聖經乃為至要,因為上帝從前向祂百姓啟示自己旨意的這些方法,如今已經止息」。 (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一章第1條;王志勇譯)
基督徒也需要聖經。耶穌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八31)。我們怎麼會知道這些教導呢?除非我們的道路有光,信徒會快樂地接受上帝的恩典,服從祂的說話,行走在祂的光中。
c. 聖經的無誤性。聖經是毫無錯誤的,因為它出於上帝之手。詩人同樣說到:「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耶和華的命令(the fear of the LORD [the fear即,崇敬的對象,即神的話語])清潔…..」(詩十九7-9)。最後一項特質是指「毫無瑕疵」。既然聖經是上帝的氣息, 我們會認為有其它可能嗎?(參提後三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以及彼後一21,「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感動」的希臘動詞有時是指描述風吹在帆船時的效果。)
聖經不是裝幀精美地從天上掉下來的。聖經是人寫的,但在它們的寫作中,聖靈透過祂的工作和默示, 最終確定各種詞彙和風格。人間作者在聖靈能力的「感動」(被聖靈帶動)下完成寫作, 確保作品全無瑕疵。因此,改革宗信仰堅持,聖經是無謬誤的,是絕對值得信賴的。
d. 聖經的清晰性。聖經是清楚明白的,這是其無誤性所結出的果子。詩篇十九篇8節說:「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這裡的比喻是一個完美無瑕疵的寶石:純淨,不摻雜互相矛盾的材料。如果聖經是一個真理和謬誤的混合物,那麼聖經就是不清楚的。
這並不意味著聖經中的每一項教義,是同等地可被人理解的。相反,有些聖經教義是令人困惑的。我們知道三位一體教義不是什麼意思(早期教會花了數百年解釋制定出這教義)。我們知道聖經是怎樣表達這個教義的:有一位神,這位神有三個位格,每個位格是不同的。改革宗信徒沒有聲稱,他們可以理解這個教義。但是他們堅信這個教義。我們不需要「專家們」來指導我們經過這些「幽暗深處」,因為我們的信仰告白說:「聖經中所記各事,本身並不都是一樣明顯,對各人也不都是一樣清楚;然而為得救所必須知道、相信並遵行的事,在聖經此處或彼處已明載而詳論,以致不僅有學識的,而且無學識的,只要正當使用一般的蒙恩之道,便都可以有充分的理解」(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一章第7條;王志勇譯) 。
二、以上帝為中心
a. 上帝的榮耀。 《威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問答1,王志勇 譯 )(WSC Q. 1)揭櫫它對天衣無縫之基督信仰的初步領會,它肯定:「人生最重要、最崇高的目的就是榮耀上帝,完全以祂為樂,直到永遠。」這句要理問答確實地反映了聖經的經文:「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林前十31)「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三25)
榮耀上帝,或者尋求上帝的榮耀,的確是基督信仰一個非常核心的概念。然而,它不像許多熟悉的單詞和短語那樣容易解釋。但起碼,我們有一個好的、合乎聖經的概念,知道它意味著什麼,因為這概念會將我們帶到基督信仰的中心所在,就是上帝想要我們知道的、和我們應該去做的。注意,要理問答沒有暫停下來解釋這個真理,而是一開始便用最廣泛的語詞聲明上帝是誰,以及我們對上帝的虧欠:對祂由衷的讚美和稱頌,以及要將榮耀歸給祂。
我們所相信和所談論的上帝,就是所有真理和道德的起點與終點。在詩篇七十三篇中,亞薩坦言他的麻煩只會加增,因為他不再謙卑地承認一切真理中的真理,即上帝是誰。耶和華(Yahweh)這名字,是上帝在燃燒中的荊棘向摩西啟示的名字,意思是「我是」。對上帝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屬性,神學家用一個特殊的字來描繪:「自存性」(aseity)。意思是: 祂就是、靠祂自己、獨立於一切之外。
注意亞薩的經歷的發展過程。他受的試探和惡人一樣,是不以上帝的角度去看世界(3-11節)。他的思想實際上等同於無神論(12-14節)。因此他的整個生命、身體和靈魂受到摧殘,是可以理解的(4,16,21,22節)。若要痊癒康復,就必然涉及對上帝位格重新的、謙卑的認識,像約伯的經歷(17-20節)。
上帝自身本來就是榮耀的,祂在祂所創造的萬物之外。祂有自己的榮耀。祂的榮耀是完全的,徹底的,榮美的。事實上,上帝向以色列人顯明,祂是「榮耀的上帝」(詩廿九3)。榮耀是使祂成為上帝的原因——沒有榮耀祂不可能是上帝。希伯來文是shekinah——是指祂的位格所發出的榮耀光輝,祂本體的光輝。還記得白天明亮的雲柱和晚上的火柱嗎? 這是祂的榮美、祂奇妙的顯現。這難以用語言形容,我們所能說的只是:上帝是榮耀的。
上帝不會把祂的榮耀給其他任何事物,榮耀只屬於祂自己!因為祂是如此美妙,祂就值得我們不停地讚美和敬拜。改革宗信仰相信並堅持,我們當歸給上帝的榮耀,不外乎高舉祂的聖名,讚美祂,有意識地地承認祂的榮美。
b. 三位一體(共同參與)的救恩。但是,我們這些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人,怎樣能達到如此崇高和有價值的目標呢?答案在於:事實上,這位真神、聖經中的上帝,三位一體的真神,已經成為我們的救主。
改革宗信仰明確持守歷史上主流的基督信仰,強調拯救我們的是三位一體的上帝——父、子、聖靈。例如,參考古代的使徒信經——最早的基督信仰信條。你會發現信經中有三個部分,每一個部分以相信三位一體其中一個位格而開始:「全能父上帝,創造天地的主…… 祂的獨生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和]聖靈。」我們在緊接其後的章節裡,簡要地總結了一個神格裡三位格神的拯救工作。
(1) 全然敗壞——人在祂天然的狀態下,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
這是個古老的基督教會信念:人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弗二1,5)——不能救自己。然而,人卻常常試圖做些什麼來使自己得救!但耶穌說,「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十五5)。正是出於這個原因,聖經說,只有上帝能使人歸信。上帝吩咐,任何人聽聞福音就當接受。他可以自由地接受福音。但是,麻煩就在這裡:他沒有能力接受,因為他沒有這個神聖的渴望或意志來接受。「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十三23)。
單是人有罪惡本性的這一點,就使人不可能為自己做任何事情,好帶來自己的救恩。正如耶穌曾說過的,「在人這是不可能的……」(太十九26)。對於那些死在罪中的人,接受耶穌基督白白提供的福音是不可能的。耶穌又接著說,「……在神凡事都能。」如此,我們就應該何等地感恩。
改革宗信仰教導,人陷入罪中的結果,是人的能力受到重創。他原本既是自由的,又有能力遵行神的旨意。但是,「因墮落在罪中,要行與得救相關的屬靈的善事,人在意志上已經完全喪失了這樣的能力;因此,他既是屬乎血氣的人,心中完全與善為敵,死在罪中,所以,他無法靠他自己的力量歸正,也不能預備自己歸正。」(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四章第3條;王志勇譯)。
上帝沒有奪去人行善的自由。就上帝而言,人仍然可以自由去行善。但是他現在沒有能力行善;實際上,「這原初的敗壞使我們完全不傾向善,也完全不能行善,而是與善完全對立,一心傾向邪惡,由此就生出一切本罪。」(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六章第4條;王志勇譯)。這正是聖經的教導,當它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八7)。換句話說,人是敗壞的,按天性來說是全然敗壞的。
(2)無條件揀選——父上帝憑主權揀選那些得救的人。
所有的基督徒都會認信上帝的主權。除非我們真的認識到上帝主權在我們整個認信中的重要性,否則我們說上帝至高無上是沒有意義的。聽著:「在永恆中,上帝就按其至聖至智的旨意,自由不變地預定了將來所要發生的一切;祂雖如此預定一切,並不因此就是罪惡的創始者,也不強迫受造者的意志,而且諸次因的自由運行或因果關係也並未廢去,反而得以確立。」(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三章第1條;王志勇譯) 再次:「上帝是萬物的偉大創造者,祂維繫、引導、管理、統治一切活物、運動和事物,從最大的到最小的。」(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五章第1條;王志勇譯)。 在這個宇宙中,沒有「好運」或「機運」這樣的東西。這個教導說、並且肯定上帝真的是上帝。因為,就如經上所說,「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你作什麼呢?」(但四35)。上帝不僅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祂也實際這樣做了,並且不受任何人或事的阻礙。
即使就人類在亞當裡墮落,以及人和天使永恆的命運而言,改革宗信條也說,祂是萬有的主:「按照上帝的預旨,為了彰顯祂的榮耀,上帝預定有些人和天使得永生,而其餘的人或天使則受永死。那些如此被預定的天使和人,都有個別性的計劃,並且是不變的;數目確定,無可增減。」(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三章第3,4條;王志勇譯)。但是我們也應立即觀察到,這個信條斷然否認上帝是一切罪惡與暴力的創始者,或者上帝侵犯了受造物的意志(第三章第1條) 。當然,這似乎是矛盾的。因為如果上帝掌管一切事物,而如果人被定罪,那一定是上帝的錯。但事實並非如此。聖經沒有解釋上帝如何決定人類的命運,然而罪的全部責任屬於我們。聖經只教導我們,這就是事實。改革宗信仰和其他立場不那麼前後一致的基督教宗派之間的差異是,改革宗不去爭論或反對上帝的至高無上,或反對聖經中清楚明確的陳述。
對上帝絕對主權的教義的反對,已經存在多時,而反對的理由是:它否定了人的自由。因此,上帝的主權是有條件的。反對者問到:如果上帝掌控一切,人怎麼會是自由的? 許多人一看到這個問題,就立刻決定,上帝不可能有絕對的主權。但是,這種看法不僅僅誤解了上帝,也誤解了人,因為人的自由是非常有限的。有很多事情人不能做,是因為受到遺傳、環境、家庭養成和機會等條件的限制。這些限制條件,每一項都是上帝所加的。祂真的是萬有之主,並且「憑著自己旨意所計劃的而行萬事」(弗一11;新譯本)。而且,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人也受到失落能力的限制。因此,不是上帝的主權使人不可能做什麼需要做的事情!不,這是人自身的反抗背叛所造成的結果。
回到在洪水到來之前的遠古世界,你看到了什麼?你看到的是人憑自己的自由意志選擇的真實畫面!你看到一個人和他的家人從已經崩壞的世界中被拯救出來。但是,為什麼他們獲得拯救呢?挪亞比其他人更好嗎?是他天生的能力和天性足夠的好,所以上帝揀選他嗎?如果是這樣,聖經不會說他「在上帝面前蒙恩」。聖經說,挪亞不是因為比別人更值得上帝的憐憫;而只是上帝揀選了他,這麼簡單。為什麼上帝拯救亞伯蘭?他的同胞敬拜別的神明(書廿四2),但上帝仍然把他從迦勒底的吾珥呼召出來。上帝對他的後裔再作進一步的區分,他揀選了以撒,不揀選以實瑪利,作為應許的後裔。然後,為了使應許變得更加確鑿,在雙胞胎兒子出生前,祂對以撒和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九12-13)祂這樣做「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11節),這就更清楚「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16節)。神如同窯匠,祂「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21節)。這是無條件的揀選。它只是意味著,上帝最終決定誰要得救,而祂並不是因為他們有什麼不同而選擇他們。
對這個令人敬畏的教義,普遍的反應是什麼呢?是這樣的:「如果我被揀選,無論我做什麼,我得救。如果我不被揀選,不管我做什麼,不會有任何不同,因為反正上帝不會接受我。」 人的本性總是想要扭轉形勢,好責怪上帝,而不是責怪他自己。但是上帝的道路而不是我們的道路。祂主權的揀選不會以任何方式來破壞我們的責任。
因此,福音是對失喪罪人和福音恩典的邀請。如果他們坐在原地,他們必死無疑;如果他們以悔改和信心尋求主,他們不可能比原有的樣子更糟糕。此外,耶穌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事實是,人的本性討厭一件不可少的事:在完全的絕望和無助之下受到驅使而下跪。然而,只有這樣才能得到真正的拯救。
(3)有限的救贖——主耶穌為天父賜給祂的人而死了,也僅僅為他們而死。
我們得救,是因為父上帝揀選了我們。但我們得救不單單因為被揀選。不,我們得救是透過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正如聖經所說,祂的名字稱為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 換句話說,如果父上帝揀選出一些人得永恆的生命,由此推論,基督必定只為這些被父神揀選的人而死,而不是不加分別地為所有的人而死。這也同樣是改革宗信仰的教導。救贖是有限的——不在於它的價值,而只在於它所適用的那些人。耶穌的血是寶貴的,它有無限的價值。如果現實中所有的人都靠它得救,寶血的價值也不會被耗盡。然而,父的設計為耶穌的贖罪加上了一個限制:那些實際上被耶穌寶血所救的人,正是父上帝計劃要救的那些人,也唯有那些人。
聖經雖然清楚地說,不是每個人都獲得拯救,有些人卻教導說,上帝的旨意是要拯救所有的人,無一例外。我們應當拒絕這種教導,因為它表明,上帝沒有能力做祂想要做的事。也有人說,上帝的旨意不是要完全拯救任何一個人。他們說,上帝只打算部分地拯救所有的人,剩下的部分要由他們自己來完成。我們同樣要拒絕這樣的教導,因為它表明,基督不是唯一的救主,祂必須與罪人共享這個榮耀!
改革宗信仰呼應聖經的教導說,實際上只有一些人獲得拯救。它也教導,拯救罪人的唯有上帝,因此它教導我們,那些得救的人正是上帝定意要拯救的人。正如耶穌向父親禱告說: 「正如你曾賜給祂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祂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祂的人。」(約十七2)以及,「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約十15)
我們都清楚地知道,這個教義會冒犯人天然的理性。長期以來反對這項教義的人一直在說,這項教義限制了永生的盼望,只把這個盼望給少數幾個人。有些人甚至說,如果這項教義是真的,那麼傳福音就沒有什麼意義了,因為基督死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拯救許多聽到福音的人。因此,按照他們的理解,他們相當願意為了增加人的「機會」,而降低上帝的榮耀。他們寧願說,上帝的心意是基督為所有人而死,以便給每個人一個機會,讓他自己作出最後的決定!
這是多麼愚蠢啊!它作的犧牲很多,卻一無所獲。說是上帝只是希望所有的人都得救,但是實際上有多少人得救呢?答案是:沒有!即使是那些構思這一理論的人也承認,正如聖經的教導,很多人將會失喪。這種妥協似乎只是給人一個更好的「機會」,但它實際上並沒有做到這點。
按照改革宗的看法,得救的人變少了嗎?答案是:沒有。因為聖經親自告訴我們,上帝會拯救「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得過來。」(啟七9) 那麼,基於這個事實,我們給人得救的機會比較少嗎?答案仍舊是:沒有。因為除非他在不信中死去,沒有人能知道,他沒有被揀選,原因很簡單,上帝沒有透露這樣的信息給任何不信的人。然而,那些透過耶穌來到上帝面前的人會發現,耶穌乃是特別為他們而死的。然後,他們可以與保羅一齊說,神的兒子,「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加二20)
(4) 不可抗拒的恩典——聖靈主權地、且有效地將救恩施行於蒙揀選的人身上。
在拯救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如果人能憑自己的實力和能力得救, 那麼沒有人可以得救。但是,這種情況並非如此。改革宗信仰教導就是耶穌的禱告:「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 耶穌肯定地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44節)而正是在這裡,我們看到了聖靈拯救人的工作。
三位一體的上帝真的拯救祂揀選的人 ,是藉著「上帝光照他們的心思意念,使他們得以明白關乎上帝的事;除掉他們的石心,賜給他們一顆肉心;使他們的意志更新而變化,用祂的大能使他們定意向善,並有效地吸引他們歸向耶穌基督。因著祂的恩典,他們的歸向是甘心樂意的,因此,他們來到基督那裡,是完全自願的。」(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十章第1條)。讓我們仔細注意到,「這種有效的恩召惟獨出於上帝白白和特別的恩典,而絕非由於祂在人裡面預見到什麼;在這一過程中,人是完全被動的,直到聖靈使他活過來,並更新他,他才有能力回應這一呼召,領受其中所顯明的恩典。」(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十章第2條)
上帝吩咐所有聽到福音的罪人要悔改並相信。但是,憑著他們自己,不能悔改並相信,因為他們都死在罪惡過犯之中。上帝通過聖靈的工作,使祂揀選的人有能力順服祂的吩咐。像拉撒路的例子, 死去的拉撒路聽到耶穌的聲音,是不可能從墳墓中出來的。但拉撒路能聽見並且走出來, 是因為叫他出來的主也給了他聽聞和服從的能力,我們的歸信也是如此。難怪保羅問:「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
聖靈神聖主權的重生工作,有效地實施在人悔改和信心的行為之前。這種明確的教導堅持上帝的榮耀和人的責任是不可分割的。有些人想像,如果重生只可能是聖靈主權單方面的工作,那麼可能有人會真誠渴望得到拯救,但卻有沒有得救的「機會」。但事實是,沒有這種事先重生的恩典工作,沒有人會渴望按上帝的方式得到拯救:「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
也有人認為,如果上帝使罪人歸信,那麼罪人沒有必要服從福音的命令,悔改相信福音。但再一次強調,事實是相反的。唯一讓我們知道上帝的恩典已經賜給我們的渠道,就是願意聽從上帝的命令。 「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約壹二3) 每個從心裡回應上帝恩典的呼召的人,他們的行為恰恰證明,恩典已經賜給他們了。如彼得所說:「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彼後一3)。所有拒絕服從福音的人只能怪自己;而那些來到基督面前的人,只需要讚美上帝。
(5) 聖徒永蒙保守——那些真正得救的人,永遠不會失喪。
如同我們已經看到的,改革宗信仰比起一般人所認為的,對上帝有一個更崇高的看法,而對人則有比較低下的看法。毫無疑問,這就是為什麼天然的(譯按:等同於「屬血氣的」)人不能接受改革宗信仰,卻往往能同意那些更容易、更「可接受的」基督教教導的形式的原因。無怪乎這也是為什麼當彼得第一次接受這樣的教導時,耶穌對彼得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十六17) 。唯有上帝的大能和主權的恩典臨到人,人才可能接受它。
但是,我們不必想像改革宗信徒就因此是比較可憐的,因為他們所得到的恩惠遠遠大於所付出的代價。如果罪人的代價是承認自己的無能,那麼這代價使他擁有一個無與倫比的祝福:「凡蒙上帝在祂愛子裡接納並由祂的靈有效呼召並成聖的人,既不能完全,也不能最終從恩典的地位墮落;反而會在這恩典的地位中堅忍到底,永遠得救。」(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十七章第1條) 。改革宗信徒不會從恩典中墮落,因為上帝把完美的救恩工作施行在他身上。儘管有表面上(實際上不是)得救的假信徒,也有仍然有犯罪傾向的真信徒,但那些真正得救的人,永遠得救是千真萬確的。
現在,如大家都知道的,有些人似乎會從恩典中墮落。他們似乎對基督有信心,但隨後失去了所有對祂的興趣。那麼,我們可以這樣問:我們可以確信所有那些被基督揀選的人將會持守信仰嗎?答案在聖經中可以找到: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約翰說,「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 (約壹二19)
如果人被上帝拯救,結果卻因為他們自己的原因而失喪,那麼,上帝就是失敗的!這種情況看似的確會發生,但實際上不會真的發生,因為「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 所有這些人真正屬於祂、「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一5)這全是由於上帝的大能,沒有任何力量來自信徒自己;即使是真正的信徒也不能憑自己做什麼。
還有就是,靠著上帝創造和托住信徒的恩典,一個不可消滅的信心與渴望,上帝住在每一個真正信徒的心裡,信徒被激勵有能力為信心打美好的仗,甚至會忍耐到底。如果祂沒有成全在我們身上所開始的工作,上帝還會是上帝嗎?
三、按照聖約的秩序
a. 諸約。我們明白,盟約「是上帝自願俯就」(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七章第1條;王志勇譯),藉著它,祂(造物主)使人(祂的被造物)服從、榮耀、享受祂。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確認兩個聖約:
1. 行為之約——「上帝與人所設立的第一個聖約是行為之約,以完全和個人的順服為條件,將生命應許給亞當,以及在他裡面的後裔。」(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七章第2條;王志勇譯)。亞當是上帝所設立的、整個人類的盟約的頭, 他破壞了聖約。他和所有人類違犯上帝的命令,犯罪墮落。那按常例而生、由他傳下的全人類,變得不可能享受永恆的生命。直到最後每一個人,除非上帝干預,全都死在罪惡之中,受審判, 注定受永遠的懲罰。
2. 恩典之約——上帝干預!「上帝既然完全因著祂自己的美意,從永恆揀選了一些人得永生,便與他們立恩典之約,藉一位救贖主把他們從罪惡和愁苦中救出來,使他們進入得救的狀況。」(威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 20問 ;王志勇譯)
改革宗信仰堅持有一條,也唯有一條救贖之路——藉著救贖主,耶穌基督。所有被帶進救恩的產業之中,從亞當到最後一個出生到世上的人,都必須透過恩典之約進入這個產業。在聖經中最基本的劃分不是舊約和新約(如同時代論所肯定的)之分,而是創世記一章1節到3章6節,和聖經其餘的部分。在行為之約被破壞的範圍之內,上帝和舊約和新約的聖徒一起立了恩典之約。
古往今來只有一個教會。這個教會存在於應許(舊約)的時期,也存在於應驗(新約)的時期。 「所以,並不是有兩個實質不同的恩典之約,而是同一個恩典之約,只是在不同時代,施行的方式不同。」(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七章第6條;王志勇譯)。這個教會只有一位中保,主耶穌基督。作為上帝的道,成了肉身來到世上,祂是教會的先知;作為罪的承擔者,上帝旨意完美的遵行者,祂是教會的祭司;作為上帝的教會的統治者和護衛者,祂是教會的君王。
b. 聖約和教會。信正長老會是使徒性的教會。我們不是在繼續使徒的職分,我們只是盡力以各種方式持守新約時期教會使徒的教義,並實踐使徒的教訓(徒二42)。我們相信,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被算在這樣的一群人當中,就是上帝透過祂兒子耶穌基督與他們立恩典之約的人,所有舊約的預示和應許都要在他們身上得著應驗(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七章第5條;林後一20)。
因此,我們很自然地將自己和受洗的兒童看為與歷世歷代的上帝子民是合一的群體,是上帝與亞伯拉罕很久以前所立的特殊關係(加三15-27;創十七7;徒二37 -39)的後嗣,上帝是所有真正信徒的父親。同時,連同歷代中被揀選的聖約團體,我們改革宗信仰非常重視教會的會員資格,以及參與在上帝兒女的生活當中。(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十五章第2條)
我們不是因為相信自己是美國唯一的一群基督徒,而稱信正長老教會是基督的真教會。相反,我們稱信正長老教會為基督的真教會,是因為我們讚美上帝的恩典,建立我們成為一個宗派(無論它有多麼不完美),在這個宗派中,所有的事情都是根據基督純正的話語來處理,基督是教會唯一的頭和君王。耶穌告訴我們,祂的羊聽祂的聲音,並且跟隨祂,他們根本不會聽陌生人的聲音。因此,讚美上帝,我們歡喜快樂,靠著上帝的憐憫(是我們不配得的),我們也成為聽見好牧人聲音的羊群成員。
c. 嬰兒洗禮。「洗禮是聖禮。我們在其中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受水洗,代表並印證我們與基督聯合,承受恩典之約的恩惠,並且歸屬主。」(威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94問;王志勇譯) 洗禮是恩典之約在新約時代的記號,割禮是恩典之約在舊約時代的記號(參西二11-12)。
改革宗信徒明白必需施行洗禮,因此,所有那些與上帝立了恩典之約的信徒與他們的孩子們都應接受洗禮。要強調重點的是,沒有哪一節聖經經文命令嬰兒要接受洗禮。如果有的話,相信聖經的教會定會付諸實踐。然而, 上帝的旨意不只「已明確記載於聖經之中, 」 而且也「可用合理的推論,由聖經引申出必然的結論」(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一章第6條,王志勇譯)。
嬰兒洗禮的爭議可以用一個三段論的形式表示:
1. 大前提——所有恩典之約的參與者應該接受恩典之約的記號。
2. 小前提——信徒的嬰幼兒是恩典之約的參與者。
3. 結論——信徒的嬰幼兒應該接受恩典之約的記號。
如果這兩個前提是真實的,結論就不可避免了。這就是信仰告白所說「引申出必然的結論」的意思。避免給信徒未成年子女施洗的唯一理由,至少要否認一個大前提。
很少有人會否認大前提,但是時代論明確地否認小前提。他們聲稱信徒的嬰幼兒從未參與恩典之約。在舊約時代,他們一旦加入以色列國,就接受參與的記號——割禮。但是,他們說孩子們不是恩典之約的參與者,因為恩典之約只存在於新約時代。由於新約聖經沒有直接的經文命令孩子接受洗禮,所以他們不給孩子洗行洗禮。
然而,恩典之約早已存在於兩個時代中,而在舊約時代,信徒的未成年子女是明顯的參與者。這是上帝的要求(見創十七10)。現在,既然上帝未曾改變祂的約(參詩八九34),所以新約聖經沒有經文表明,信徒的嬰幼兒曾經是參與者,現在不再是了,對此我們並不會感到驚訝。相反,在歌羅西書二章11-12節特別指出洗禮與割禮有關;那些受過割禮的人現在受洗禮了。在使徒行傳八章12節指出約的新記號適用於婦女與男人。
從我們的角度來看, 洗禮是一個完全被動的聖禮。這並不意味著在施行恩典之約所應許的救贖的整個過程中, 受洗的個人完全是被動的。他或她個人在歸信和成聖過程中扮演的角色是相當活躍的。相反,它的意思是:一個人是被動地接受洗禮——人不是給自己施洗。給自己的孩子施洗的不是家長。嚴格地說,在使洗禮發生功效的意義上,甚至不是牧者(或教會,就這個問題來說)在給他們施洗。在洗禮中我們沒有做任何事情,而是上帝在動工。祂通過教會來履行祂的命令,確認這些兒童,無論是年幼的和年長的,都屬於祂的聖約家庭,為恩典之約和極大祝福的對象。
d. 生活的整體得救贖。改革宗信徒積極參與服事的地方並不單單局限在教會內。這是因為改革宗信仰教導我們,耶穌基督是整個世界和生活各個領域的王(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十九章第5款;廿三章第1-4款)。因此,改革宗信徒積極地使整個創造秩序服從基督的主權。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世俗人文主義已經成為教會一個主要的敵人。這個敵人奪取我們國家權力和影響的通道,而基督教曾經對它們產生過積極的影響。為了對抗美國的世俗化,改革宗信徒活躍在政治、教育、經濟,法律、科技、勞務等領域——無論在生活哪方面的領域, 準備好為基督的事業而奮鬥。。
從寫信給國會議員到反對墮胎, 從幫助窮人的急難救助, 到破碎家庭和虐待兒童的危機輔導,改革宗信徒相信他們的信仰和生活整體的改造有關,使生活整體能符合上帝的公平和道德標準。是的,所有的人都應該享受到自由和公平——由上帝所定義的、而不是由人來定義的自由和公平!
第二部分:改革宗的信仰實踐
1. 上帝的律法。根據「時代雜誌」報導,在美國某個學區的教師被禁止告訴學生,偷竊是道德上的錯誤。教師可以告訴學生,偷竊將會承受的後果,因為我們的社會已經這樣決定了。但是教師不能把道德判斷強加給學生,說這類的行為是邪惡的。這是多麼靠不住、號稱中立的教導啊!事實上,不管是否有一位造物主上帝對被造物的人宣告了祂的意旨,每個人都根據某種基礎而行動。以上提到的學區,他們的觀點是相當前後一致的,不是因為他們的立場是中立的,而是認為人是獨立自主的。一旦你將上帝排除在外,把人的觀點作為至高無上的權威,那麼當一個人把他或她個人關於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的意見,強加在其他人身上時, 看起來當然會很不友善。
改革宗信仰堅持上帝至高無上的權威。「上帝要人所盡的本分乃是順服祂顯明的旨意」(威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39問;王志勇譯)。這啟示的旨意(道德律)「集中體現在十誡裡面」(威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41問;王志勇譯);十誡乃是記載於在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和申命記第五章。將聖經中所有的命令和十誡中的一誡或多誡聯結起來並不困難的(參太五17-48)。所有的人在任何時侯都要受道德律的約束。在我們歸正之前,道德律「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也就是說,它指出我們的罪,使我們確知需要被救主從罪中拯救出來。在我們歸正之後,道德律是上帝聖約子民的準則,使人知道如何以感恩之心事奉他們的救贖主。
除了有永遠約束效力的道德律之外,上帝曾暫時給祂的教會其他律法。舊約的禮儀法律,預示著基督,「在新約時代都被廢止了」(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十九章第3條)。指導以色列國的司法性律例,「與那百姓的國家一同期滿終止了,除了為著一般衡平法所要求的以外,現在不再有任何的約束力」(第十九章第4條)。
2. 行為原則。改革宗信仰堅持道德律整體的權威具有約束力:
第一誡——敬拜誰。這誡命教導我們,只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聖經中三位一體的神。禁止敬拜除上帝以外的任何偶像。
第二誡——如何敬拜。我們只使用那些在祂的話語中所吩咐的方法敬拜上帝。我們不敬拜用人手所做的東西, 包括圖像,十字架,祭壇等,或其他在聖經中沒有規定的方式。
第三誡——尊敬上帝的聖名。上帝通過啟示自己的名字來啟示自己。上帝的名字描述了祂的性格。當我們將上帝的名字用於褻瀆、咒詛、咒罵時,我們就曲解了上帝啟示自己名字的心意。上帝禁止我們妄稱祂的名字。
第四誡——守安息日[見下文]。
第五誡——家。這誡命交託權力和責任給基督徒父母去監管他們的兒女。
第六誡——生活[見下文]。
第七誡——純潔[見下文]。
第八誡——產業。作為萬物的最終擁有者,上帝賦予我們管家的職責,管理祂所創造的資源。因此,我們必須根據祂的準則獲取和使用物質的財富。
第九誡——舌頭(言語)。上帝是真理的上帝。祂要求祂的孩子們總是講真話。因此,基督徒必須恨所有以任何形式出現的謊言。
第十誡——心。我們要知足,不羨慕,不嫉妒我們鄰居的名譽或財產。最重要的是要渴慕上帝恩典的豐富。
(此概要摘自CK Cummings著,《認信基督Confessing Chris》,第46-53頁。)
雖然每一誡命都值得更全面的論述,但我們只選擇三條誡命作詳細論述:
a. 第四誡——勞動和安息日條例。長老會是個有認信信條的教會,教導有些人會稱為「清教徒式」( 甚至有些人會稱為是「法利賽人式」 )對安息日的觀念(見出廿8-11)。在以色列甚至禁止在安息日生火(出三十五3)。在安息日工作要被處以死刑(出三十五2)。咒罵父母親(出廿一17;利廿9),犯奸淫等,會受同樣的刑罰。今天的民政當局並沒有施行這樣的懲罰。這會如何降低上帝所要求的,對祂的律法的順服呢?基督來不是為了降低上帝的標準(太5), 而是成全它。我們不能因為人嚴格遵守安息日條例就稱人為「法利賽人」,就像我們不能稱那些嚴格遵守上帝任何其他的律法的人為「法利賽人」一樣。
我們的信仰標準(譯按:指長老會的三大信條,西敏信仰標準)所教導的,可以被稱為是「不可能做得到的安息日」(unattainable Sabbath)! 「人人都當向主遵守這安息日為聖,要適當預備自己的心靈,提前調整日常事務,然後不僅要整日停止自己的工作及有關屬世職務和娛樂的言談與思想,守聖安息日;而且要用全部時間,或同眾人,或在私下,舉行禮拜,並盡本分行必要和慈善的事。」(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一章第8條;王志勇譯) 沒有人可以做到這完美的標準,難道不是不言自明的嗎?但是這對其他誡命來說,也是一樣的。上帝賜律法給我們,並不是要讓我們感覺良好,而是向我們顯明我們需要基督——不只是一開始,而是基督徒整個生命的歷程。這不正是聖經所說,我們應該學習律法嗎? 「惟有你的命令極其寬廣」(詩一一九96)。
b. 第六誡——生命的神聖性。第六誡命令我們,「不可殺人」(出廿13)。上帝自己是有生命的,祂是一切生命的源泉。人類的生命特別反照上帝——「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一27)。謀殺不僅違背上帝的旨意,而且也是攻擊祂。必須強調,特別是今天的自願流產,如果不是為了保護母親的安全,自願流產無疑等於謀殺。
在上帝與挪亞所立的約中(與你們並「各樣活物」,創九12),兇手會被判死刑:「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創九6)。上帝是如此高度地重視人類的生命。之後,祂在以色列建立逃城,以保護被誤控謀殺的人(民三十五6-28)。
我們期待,忠實地判處預謀殺人者死刑,可以阻止這種可怕的罪行發生,但是當民事裁判官不服從永生神的命令執行死刑,暴力就會氾濫。傳道者警告這件事會發生:「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傳八11)
c. 第七誡——婚姻:第七誡要求「不可奸淫」(出廿14)。這項禁令強調上帝對婚姻關係(人類社會最基本的人際關係)方面的旨意。上帝在伊甸園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 直到夏娃出現,上帝造亞當的目的才算完整。獨身雖然對一些人來說是合適的,但這只是證明規則的例外,所以主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太十九11)婚姻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聯合;聖經說同性戀是罪(羅一26-27)
婚姻制度是上帝強制施行的結構。雙方伴侶要扮演不同的角色:丈夫在婚姻中是頭,妻子是劃歸在丈夫之下的幫手(弗五22-24)。丈夫要愛妻子,妻子要尊重她的丈夫(33節)。這種關係存在於墮落之先,受到墮落的影響,在基督裡被贖回,並蒙賜福(弗五22-33)。
3. 傳福音。耶穌在升天之前,對門徒的最後一句話是:「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正如有人曾經正確地說到,整個教會的責任,是向全世界宣揚整全的福音。這確實是偉大的使命!
根據馬太的論述,宣揚福音不只是講道,還包括「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耶穌基督]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太廿八19-20) 因此,教會的任務是:(1)門徒訓練——識別並招聚從各國各族而來,因著聖靈的能力,相信並跟隨耶穌作他們的主和王的人。
(2)施洗——給聖約成員及其子女施行新約的記號。
(3)教導——用要理問答的方法教導年輕的和年長的人,使他們持守使徒的信仰。
第三部分:改革宗教會的治理
1. 教會的群體本質。信徒屬於他們的主。但是,因為有「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5-6)的緣故,所以信徒乃是彼此互屬。因此,上帝呼召他們要彼此鼓勵,並且作為教會共同的成員彼此管教。
我們有時候會說:「你屬於什麼教會無關要緊, 只要你信耶穌就行。」 這句話和許多口號一樣,包含了真理的元素,但同時也包含錯誤的元素。個人信仰的確很重要,但這並不是唯一重要的事,你屬於什麼教會也同樣重要。教會不是就這樣碰巧分裂成不同的宗派,教會分裂是因為不忠誠而導致的後果。
讓我們思考以色列王國分裂的歷史:所羅門向異教妥協,促成了這個分裂。在他去世後,分裂來到。十個支派背叛耶羅波安,跟隨羅波安。羅波安考慮使用武力恢復王國統一,但上帝禁止(王上十二22-24)。耶羅波安擔心人民回去跟從羅波安,因為上帝所設立的敬拜中心在耶路撒冷,耶羅波安就設立另一個競爭性的崇拜中心,委任非利未人的祭司,在伯特利與但設立金牛犢。以色列的信徒面對一個重大的危機,然後他們正確地離開了一間背道的教會,加入另一間忠信的教會。上帝的聲明證實了這一點:「因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王上十四16)。當教會領袖改變教會正式的性質,成員會受到影響;僅僅是繼續留下來當會員,就已經是在參與背道的行動。
這意味著,在以色列裡面所有的人都要被清除嗎?不,上帝的先知呼召他們脫離虛假的崇拜。許多人遷移到猶大。七千人不肯向巴力屈膝。毫無疑問,他們因拒絕參加「社區崇拜」而受到指責。他們大概認識很多自稱相信真神、卻參加虛假崇拜的人。但問題是,團體的責任不允許我們採取便宜行事的解決辦法。留在假教會是罪,如果仍然堅持留在罪中,就會讓人懷疑一個人對基督委身的可信度。
2. 教會治理。上帝創造、擁有並治理教會,教會是上帝的(參林前一2, 保羅寫道:「在哥林多神的教會」)。上帝的教會真正存在於那些與耶穌基督聯合的人所組成的身體當中,但是這個身體在很多地方可以看得到。上帝的教會是無形的,這是因為它是由「合而為一的全體選民構成」的(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五章第1條;王志勇譯),而教會同時也是有形的,因為它「包括所有這些在世界各地,自稱真正的宗教,和他們的孩子」(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五章第2條;王志勇譯)。
上帝的教會也是基督的教會,正如主禱告說:「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約十七6)。主是教會的王和頭(西一13,18)。因此,主耶穌已經「將教會管理權交於教會聖職人員之手」(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卅章第1條;王志勇譯)。 (因為與基督聯合,所有的信徒擁有一般性的職務。)長老和執事是教會特別的職員。
長老(來自希臘字,意思是「老者」)為了基督管理教會。長老有兩種:(1)直接參與管理教會事務的長老,和(2)除了管理事務之外, 負責傳道、教導工作(提前五17)的長老。前者通常被稱為長老或治理長老,而後者被稱為牧師。他們共同組成了地方教會的堂會(治理團體)。作為牧者,他們的任務是餵養(猶12),引導(彼前五2)和保護(徒廿28)基督用自己寶血所買贖的教會。他們在這樣做的同時,反映並且居中傳達已升天的主,祂先知、祭司、君王的活動。每個地方教會有多個長老(多一5),他們的任務是宣講、施行聖禮、執行管教、教導會眾、探訪,並透過地方性、國家性和海外的宣教工作來傳福音。長老們需要記住,他們照顧的是上帝的群羊,會眾屬於主而不屬於他們。
執事執行慈惠的事工,同時服事會眾和其他信徒(徒六1-6),以及在神家之外的眾人(加六10)。執事是一個特殊的服事聖職,但不負責治理會眾。所有教會聖職是主耶穌賜給教會的恩賜(弗四11),因此聖職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資格條件(提前三1-12;多一6-9)。
通過教會更高,或更廣泛的集會(長老區會[presbytery],地區大會[regional synod],和總會[general assembly]),體現了行政和司法等事項是以群體方式來處理的。
3. 教會的管教(紀律)。由於信徒仍然會犯罪,所以教會必需要有管教。基督是公義的王,在教會實踐公義是祂的旨意。當教會成員仍然繼續犯罪,不僅是他們個人不朽的靈魂會受到威脅,而且整個教會會因此受到試探。最重要的是,教會的元首的尊榮受到挑釁。因此很明顯,紀律是好的也是必要的。執行管教的方式:(1)非正式地,成員之間彼此面質、勸勉、告誡;(2)正式地,由教會堂會執行正式的教會管教。
非正式的教會管教,是由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23-24節和十八章15-16節,以及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六章1-5節所吩咐的來管理的。教會管教可以在私下進行,如果及時悔改,就無需再深入追究,因為違法者已經被挽回。強調「非正式的管教」也是管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有時只有正式的管教才被人認為是教會的管教。通過這兩種形式的管教,基督聖化並保守祂的教會。
正式的教會管教可以歸納如下:「天國的鑰匙交給了[教會的]這些聖職人員,因此他們有權保留或赦免人的罪;按照情形的需要,用聖道和勸懲向不悔改的人關閉天國,又藉著宣講福音和撤除勸懲,向悔改的人開放天國。」(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三十章第2條;王志勇譯)。長老教會通常有一本書闡述管教的程序,在當地教會和長老區會(地區性),以及宗派(全體教會)的層次來履行。
執行管教是真教會的標記之一。缺少管教,即使教會有真正傳講神的話語並正確施行聖禮,也無法顯出真教會的身分,並保守教會。我們有必要強調這一點,特別是因為今天的許多組織,試圖保留「教會」的稱號,卻放棄教會的權能(提後三5)。
4.普世教會的呼召。基督用自己的寶血所買贖的教會,其意義遠遠大於我們的宗派,信正長老教會。聖經不只說到許多的教會,也說到那唯一的教會(以弗所書第四章)。理想上,應該只有一個宗派,就是在教義和實踐方面忠心耿耿的教會宗派。只有一個基督的身體,就是一群上帝的子民,一個普世教會。
然而,我們今天看到了世上教會可悲的分裂。一些曾經是真教會的教會現已成為撒但的會堂,就像我們的信仰告白所說的(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五章第5條)。另一些教會(和宗派)可悲地變節了,雖然他們還沒有完全變質。也有些真教會,基本上和我們的信仰一致,但因各種原因和我們分離了。因此作為教會,我們的任務之一是努力克服教會令人傷心的分裂。
這就是信正長老教會所堅持的信念,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在教義和實踐方面還沒有統一的前提下,尋求教會組織的合一。這正是為什麼我們從來不想屬於國際或普世教會協會(WCC)的原因。這些機構也許在組織上是合一的,但卻沒有聖經所要求的,在教義和實踐方面的合一。
與此同時,信正長老教會的信念是:我們不能滿足於「屬靈的合一」,卻從未達致外在可見(有形)的表現。正是這原因,在它整個歷史上,信正長老教會一直尋求建立和支持在教義和實踐方面有本質相同的教會組織。也正是這原因,我們的教會40年來不斷努力,保守改革宗普世會議(Reformed Ecumenical Synod)能忠於聖經, 然後從那些拒絕保持自身基礎的組織中分離出來。這也是我們的教會現在屬於改革宗教會國際議會(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Reformed Churches)的原因。
我們將繼續尋求和其他教會有外在可見的合一,但只能在一個基礎上,就是在教義和實踐方面,真正持守聖經的認信。
第四部分:改革宗的敬拜
1. 個人和家庭崇拜。改革宗人士認識到,私下和家庭的敬拜,特別是禱告、閱讀和默想上帝的話語,是合適和必要的。「要用心靈和誠實,隨處敬拜上帝;每日在個人家庭中,獨自在隱密處,都要如此行。」(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一章第6條;王志勇譯;參太六6;申六6-7)
私下的崇拜活動特別適合在安息日舉行(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一章第8條)。信徒的成聖乃是「藉著基督的受死和復活,並祂在他們裡面內住的聖道和聖靈,進一步達到」(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十三章第1條)。私下禱告對悔改歸信的生活來說,是如此地基本,我們甚至不需要列舉聖經的根據。不過,為了鼓勵我們更好地過順服的生活,應該注意以下經文:詩卅二5-6;五十一1-14;太六6,11。
家庭崇拜和要理問答教導有密切的相關。詩篇七十八篇1-8節為父母制定了嚴肅的責任,父母當教導孩子,他們聖約的上帝的作為和命令。威斯敏斯德大會除了制定信仰告白和大、小要理問答之外,並制定了《家庭崇拜指引》,承認這個操練在盟約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在這個「家庭祭壇」中,信主的家庭不僅在自己家中安靜地學習上帝的話語,而且參與特別指定的禱告,並向他們的救主揚聲頌讚感恩之歌。
2. 集體崇拜
a. 規範。 今天對崇拜有一種不確定感。什麼是真正討神喜悅的崇拜?應當拒絕什麼樣的崇拜?當人們創新崇拜儀式時,我們應該如何回應?我們從偉大的改革宗信條很清楚看到,改革宗教會——從一開始就熱情地描繪他們的特性——下定決心只用上帝吩咐的方式來敬拜上帝,不去加添或刪減任何的內容。
請思考這個信仰告白的原則:「敬拜真上帝惟一蒙悅納的方法乃是由祂自己設立的,並限於祂自己所啟示的旨意,因此我們不可按照人的想像和設計,或撒但的建議,使用任何有形的代表物或聖經所未吩咐的其他任何方法去敬拜祂」(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一章第1條;王志勇譯)
今天有許多人在質疑,我們應該如何敬拜上帝。當我們說聖經是我們信仰和實踐唯一無誤的準則時,不是已經暗示了答案嗎?舊約和新約教導的原則,可以用摩西所說的話來總結:「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 當然這原則不僅適用於崇拜,而且也適用於整個信仰生活,沒有其他地方比敬拜領域更需要排除人的創造發明。
今天有些教會正在重返「禮儀式的崇拜」(ceremonial worship)。他們稱它為敬拜儀式的復興(liturgical revival)。如果這些人聲稱自己合乎聖經是認真的,他們會貫徹到底,採用舊約的整個禮儀系統。他們甚至會主張重建耶路撒冷聖殿。而如果他們真的這樣做了,我們至少可以尊重他們的一致性。但是,當然,這些「懦弱無用」(加四9)的舊約崇拜元素,在新約教會已經沒有合法的地位。我們不再需要紫色長袍,蠟燭,香,舞蹈,戲劇表演等。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影子般的圖像,只會妨礙這個事實:每個主日以忠心的、上帝吩咐的敬拜,進入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18-29)的特權。
那麼,我們否應該按照我們所喜歡的去作——使我們的崇拜風格迎合潮流(而這是舊約聖徒應該要小心謹慎的)?不,我們首先應該厭惡和迴避所有人為的發明創造。這不就是下面的警告的基礎嗎?「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5,28-29)。
新約時期的崇拜已經由耶穌設立了。的確,新約聖經中有幾個有關集體崇拜的命令或者例子。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可找到最接近我們的一個正式崇拜模式, 它側重於說方言、說預言,和一些只在使徒時代才合適的元素(參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一章第1條)。儘管如此,我們能夠識別禱告、讀經、講道、讚美、奉獻、施行聖禮「都是宗教崇拜正常的一部分 」(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一章第5條;王志勇譯)。
b. 歌頌讚美。敬拜者用詩歌讚美他們的上帝和救主。「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西三16)。我們的《崇拜指南》(Directory for Worship)在三章6節說:「由於韻律版本的詩篇是根據神的話語創作,應該常常用在公共崇拜之中」,但不限定只有這些詩歌。在信正長老會的崇拜中,都會適當使用聖詩,包括傳統和現代的詩歌,但是堂會「必須非常謹慎地揀選歌曲,使所有作為崇拜的歌曲都完全符合聖經的教導。」信正長老會在上帝全部特殊啟示(包括舊約的預言和新約的應驗)的亮光下傳講、祈禱和唱歌讚美神。
c. 講道。上帝的話語(連同聖禮和禱告)是「基督藉以將救贖的益處賜給我們的外在和一般的工具」(威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88問),是集體崇拜必不可少的部分。我們必須讀上帝的話,因為上帝乃是透過聖經,最直接向會眾說話。必須傳講聖經,因為講道「成為有效的工具,使罪人知罪歸正,並使他們因著信心在聖潔和安慰上得到建造」(威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89問)。
講道是人宣講上帝的話語。宣講上帝話語的人,通常是牧師(教導長老),是福音的使者(提前四2;一11)。他的任務是宣講基督(西一28)。他關注的不是人的認同,而是供應生命的糧給罪人。
宣講上帝的話語是一種特殊的演說形式,不能與其他任何的演說混淆。嚴格地說,既不是神學講座,也不是道德建議勸說演講,雖然在某些方面它和二者有類似之處。
講道是從宣講「什麼」(譯按:即基督所成就的客觀救恩歷史)開始的。必須宣講基督才夠得上稱為講道。「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一27) 是宣講的內容。傳道人以第三人稱來宣講是很合適的,要將他的聽眾引向基督——要宣講祂是誰,特別是為了要拯救罪人, 父上帝在祂身上所完成的偉大「恩典交易」(transactions of grace)。
牧者必須宣講基督。但宣講哪一個基督呢?有時我們聽到人們要求「不要信條,只要基督」。這聽起來好像很敬虔,甚至似乎很有幫助,但事實並非如此。使徒繼續說,「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西一28) 。基督不是咒語或其他一些盲目的感覺,祂是問使徒「你們說我是誰?」的那位(太十六15)。使徒們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會成為他們的信仰告白,這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講道不只是講「是什麼」而已,也包括「然後呢?」。使徒保羅說,「我也為此勞苦,照著祂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一29)——要達到什麼目的呢? 「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上帝面前。」(28節)。祂乃是用「勸戒」祂的聽眾來達到這個目的——「勸戒」這個動詞的意思是「用某種觀點來使人面對,以產生順服」。認識,甚至信靠所宣講的話是不可或缺的,但是過順服基督命令的生活也是必不可少的。講道者務必要讓聽眾感受到「然後呢」的壓力,否則他就不是在講道。在此,講道用第二人稱就是允當的——牧者呼籲聽眾對宣告的信息作進一步的回應: 你必須照聖經所講的去做!
在每一個講道中,牧者必須奠定教義的基礎以及倫理的結構。他是一個傳令官,他有一個信息。但這信息不是一個有趣數據的彙編,而是通報一個絕妙的、受祝福的、必須被相信的、並對它採取回應行動的好消息。
d. 聖餐。改革宗的聖餐觀需要和以下二種觀點做出區分:(1)羅馬天主教的彌撒,(2)大多數廣義福音派教會所持的「只是紀念」的聖餐觀。
聖餐不是彌撒。「這聖禮不是將基督獻給父,也不是為活人或死人赦罪所獻的任何真正的祭物,而只是對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獻上祂自己的記念,和為此用讚美向上帝獻上屬靈的祭物;所以天主教所謂的彌撒獻祭,是極其可憎地有損於基督那只一次的獻祭,即祂為選民一切的罪所獻獨一的贖罪祭 」(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四章第2條;王志勇譯)。羅馬天主教的「變體說」(transubstantiation,或譯為「變質說」),也就是主張在聖餐禮進行的同時,餅和酒會真實地變為基督的身體和血,我們應當完全拒絕。路德會的「同質說」(consubstantiation),也就是教導基督的身體,「在餅酒之中(in),與餅酒同在(with),或在餅酒之下(under)」,實際地臨在聖餐的餅酒,也同樣必須被拒絕。
聖餐也不僅是一種紀念性質的盛宴。「那配領受者在外部領受此禮的有形之物時,也在內心不是屬物質或屬肉體地,而是藉著信心屬靈地、實在地領受並吃喝那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及其受死的一切惠益;因此基督的體血不是物質地或肉體地在餅酒之中,或與餅酒同在,或在餅酒之下,而是在此聖禮中屬靈、實在地臨於信徒的信心中,正如餅酒臨於他們自己的外部感官一樣」 (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四章第7條;王志勇譯)。
在聖餐的施行中,基督真的臨在——不是身體的臨在,而是屬靈的臨在。信徒在聖餐中,吃喝基督,與基督相交,並領受從主而來的恩惠。也就是說,如果信徒從聖餐中缺席,便使自己喪失這種恩惠,儘管他們可以通過上帝話語和禱告等其他手段尋求主。
不是每一個聖約成員都可以領受聖餐,「只有年齡和能力達到能夠自我省察的人才可領受。」(威斯敏斯德大要理問答177問,王志勇譯;參林前十一28)。我們鼓勵聖約中的兒童,只要他們能力足夠,就公開宣認他們對基督的信仰,如此,他們就被允許可以領受聖餐。
教會的堂會被賦予責任,要維持聖餐的純潔,只讓那些有資格的人領受聖餐(林前十一27-32)。如果信徒的會員資格被暫停或者未能和兄弟和好,應該拒絕他們領用聖餐。同樣地,惡名昭彰的罪人和未公開宣認信仰的臨時訪客,也應被拒絕領受聖餐。
e. 簡樸。改革宗的崇拜是美麗的,但沒有感官事物的美。相反,它有好幾篇詩篇所提到的美:「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祂,以聖潔的妝飾(「的」或作「為」)敬拜耶和華。」(詩廿九2)
正是出於這個原因,改革宗的崇拜一直被人貼上「十足簡樸」的標籤。它的美就在於忠心地宣講神的話語,以簡約、樸實、卻忠心的方式施行聖禮,並忠心地維持教會的管教。改革宗人士在真理和屬靈層面上找到他們的喜樂。基督說,我們必須用心靈按真理敬拜上帝(約四24)。亞伯拉罕•凱伯(Abraham Kuyper)說:「象徵主義嚴重威脅加爾文教會生活的未來」。當「象徵取代了啟示」,他說,這就使「我們從有意識的宗教回落到無意識的宗教。改革宗信仰總是將上帝的啟示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並且毫不寬容那些無法回應啟示,以及不受啟示管制的活動。」 簡約是改革宗教會崇拜的標誌。
總結
1. 一個忠心的改革宗教會。若不是上帝賜下偉大的宗教改革運動,也不會有今天的改革宗教會。宗教改革不但是上帝大能的工作,也是人參與的結果。「這是上帝的工作」的本身,並沒有使人的工作變得更加容易。因此,是改教家們教導我們明白,改革教會的工作還未完成。他們說,已經歸正的教會要繼續不斷地歸正(Ecclesia reformata semper reformanda est)。
因此,一個忠心的改革宗教會是一個根據上帝的話語, 不斷努力思考、行動、相信,並活出信仰生命的教會。「世上最純正的教會也難免有混雜和錯謬 」(威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第廿五章第5條;王志勇譯)。此外,一些教會已經退化到可怕的地步。對這種退化只有一個解藥,就是繼續殷勤。正因為這個原因,信正長老會的教牧同工誓言「熱切並忠心地捍衛福音真理和教會的純潔、和平、合一,無論為此要面對何種的反對和逼迫。」(教會體制[Form of Government], XXIII).
2. 啟示錄第四、五章的榮耀頌。使徒約翰領受了教會敬拜上帝的異象,並且說:
我們的主,我們的神,
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
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
他們俯伏在羔羊腳前頌讚說:
你配拿書卷,
配揭開七印;
因為你曾被殺,
用自己的血
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
叫他們歸於 神,
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
在地上執掌王權。 (啟五9-10)
然後無數的天使和整個被造界,一齊頌讚:
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
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
直到永永遠遠。(啟五13)
沒有比以下由聖靈默示的榮耀頌,能更好地將改革宗信仰的核心總結出來:「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羅十一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