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24 主日二十四解說(G. I. Williamson)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24 解說

問62:但為何我們的善功不能作為我們在神面前稱義的一部分?或至低限度在稱義上有所幫助?
Question 62. But why cannot our good works be the whole, or part of our righteousness before God?

答:因為能站在神審判台前的義,必須徹頭徹尾地完全,且必須與神的律法完全相合 (a);然而,就是我們今生最好的功德都是不完全的,都是被罪玷污了的(b)。
Answer. Because, that the righteousness, which can be approved of before the tribunal of God, must be absolutely perfect, and in all respects conformable to the divine law; and also, that our best works in this life are all imperfect and defiled with sin.
  (a)加拉太書3:10,申命記27:26
  (b)以賽亞書64:6
(a) Gal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Deu 27:26   「『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b) Isa 64:6  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問63:我們的善功既算不得什麼,神為何要在今生來世加以報償呢?
Question 63. What! do not our good works merit, which yet God will reward in this and in a future life?

答:報償非因功德,乃由恩典而來(a)。
Answer. This reward is not of merit, but of grace.

  (a) 路加福音17:10

(a)  Luk 17:10   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

64:這教義豈非使人怠慢不敬嗎?
Question 64. But doth not this doctrine make men careless and profane?

答:不;因為凡藉著真信心栽種到基督裏的人,不能不結出感恩的果子(a)。
Answer. By no means: for it is impossible that those, who are implanted into Christ by a true faith, should not bring forth fruits of thankfulness.


  (a) 馬太福音7:18,約翰福音15:5
(a) Mat 7:18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Joh 15:5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

[解說]

神是愛。聖經如此說(約壹4:8),但是聖經不只說了這點。聖經也說神是光,在祂裏面毫無黑暗(約壹1:5)。在今天許多稱為「教會」的地方,最大的問題是它有很多不平衡的教導。它強調愛到一個地步,以致於妥協了神的聖潔,如果沒有到忘記的地步的話。然而事實是真神、永活的神過去從來不曾與邪惡妥協,以後也永遠不會以任何方式與罪妥協。因此,唯一能被祂算為義的,是完全的義。

然而,對今人而言,這聽起來非常奇怪,因為(如同我們常說的)「沒有人是完美的。」而既然沒有人是完美的,神如此期待我們,似乎就是不公平的。人們未能明白的是此重要的事實,就是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受造的,也被賦予活出完美的能力。如果神造我們只像今天的樣子,那麼,祂因我們現在這個樣子而咒詛我們,的確是不公義的。但是,神要求我們不辜負我們被造的潛能,並非是不公平的。

問題是我們不再擁有原來的那個潛能了。這個潛能在當我們都在亞當的罪孽中犯罪時,就失去了。結果是,除了主耶穌的義之外,沒有任何事物能滿足神絕對的標準。如果我們想像,我們甚至能做任何事來幫助確立我們在神面前的義,我們就誤解了神所要求於我們的。祂所要求的是完美。完美像是一件無縫的外袍。即使我今天可以開始過一個無罪的生活,但是因為先前我所已經犯的罪,我還是不能滿足神絕對的標準。而當然我們很清楚,即使只要求自己活出完美的一整天,都很勉強。所以,要靠自己造出來的義的這個觀念,是徹底可憎的,是每一個真信徒所應該聲言放棄的。

然而,雖然這是事實,即使我們盡了全力,仍然與神所要求的完美還有一大段距離,祂仍然會獎賞祂子民的「善行」(good works)。事實上,執行審判時,其中的一個重大標準是善行。神會在祂的子民當中看見這些好行為,而不會在那些與撒但和它的天使一起被丟進火湖的人當中看見善行(太25:31-46)。但是神為什麼會獎賞祂的子民所做的不完美的善行呢?答案是,這會討祂的喜悅。祂樂意這樣作,因為這是人所不配得的恩典。人類的父親有時會獎賞他的兒子所作的事情,即使他所作的沒有達到標準。(想像一下一個兒子第一次嘗試用粘土或木頭為他的父親做一個禮物。)他所獎勵的,實際上是他在他兒子身上看到的愛的心意,而不是完美的產品。然而,這個產品的確是此愛的心意絕對可靠的證明。像這樣的事,是神在審判那天會給祂的子民獎賞的原因。雖然他們的善行並不配得到獎賞,卻是一個可靠的指標,說明是信心激勵著他們。

在審判的那日,會有人雖然沒有任何為了神而作的好行為,卻可以得救呢?答案是不會,因為與基督聯合,卻同時完全缺乏因這個聯合而生出的好行為,是絕不可能的。我曾經知道一個人,有一個蘋果園。他會把一個品種嫁接到一個不同種類的樹上。有時這個嫁接不會成功,這個分支就會枯萎而死,因為維持生命的汁液沒有流過去。然而只要這個生命的汁液的確流到這個分支上,你就會從它所產生的果子而知道這個嫁接成功了。

這就像那些相信的。那些有真信心的人是與基督聯合的,會產生聯合的果子。與祂聯合卻不產生好果子,是絕無可能的。即使那個在耶穌十字架旁死去的賊,也開始──一旦他信靠基督──向不信的人作見證。一旦他與基督有生命的連結,果子就會生出來。所有被帶到基督裏的真信徒都是如此。

下面是測驗我們的認識的方法。請注意兩件有趣的事,是我們的主耶穌說到關於審判日的事。一方面,祂說當祂開始稱讚那些得救的人所作的好行為時,他們會感到驚訝。他們會問:「『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太25:37)但是當祂面對那些失喪的,會有非常不同的景象。他們會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太7:22) 他們會有一個他們所做的「好行為」的清單(你可以這樣說)。但是,耶穌會很莊嚴地對他們說:「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3)其中到底有什麼差別?差別在於不敬虔的人,把他們最好的工作視為是具有功勞的。正是因為這個理由,他們對主耶穌來說,是完全可憎的。另一方面,敬虔的人卻不會把他們的好行為看成有任何功勞。相反的,他們的盼望是唯獨建立在主耶穌的義與犧牲上。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們所作的善行是討神喜悅的。就他們的情況來說,是耶穌自己樂意要保存這個記錄,並且在審判那日獎賞他們。唯一能討神喜悅的,是那些我們所做,卻不認為具有任何功勞的好行為。

研習題

1. 許多有形教會在哪方面缺乏教導上的平衡?
2. 什麼原因造成這個缺失?
3. 即使我們無法達到完美,神還如此要求,為什麼不是不公平的?
4. 為什麼聖經說到我們的行為是神在最後一日審判的標準?
5. 一個人沒有好行為是否可以得救?
6. 得救的和失喪的,對他們自己行為的態度有何不同?

討論題
1. 信徒應該為得到天上的獎賞而工作嗎?馬太福音6:19-21在這件事上給我們啟迪?
2. 如果與基督聯合一定會在信徒身上生出好行為,為什麼在一些作出信仰認信的人身上看不到果子?而為什麼有些基督徒最後會被逐出教會(不再能領聖餐,excommunicated)?
3. 我們說一個人沒有好行為不能得救。那麼,一個人要想得救,必須要有多少好行為?
4. 本課的主題對當代的喪禮儀式有什麼啟發?(提示:一個人根據現代的觀念如何能進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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