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30 主日三十解說(G. I. Williamson)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30 解說(上)

80:聖餐與天主教的彌撒有何不同?

Question 80. What difference is there between the Lord’s supper and the popish mass?

答:聖餐向我們證明,藉著耶穌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獻的祭,我們的罪全得赦免(a);且我們藉著聖靈被接入基督(b),祂具有真身體,現今在天父的右邊(c),在那裏受我們的敬拜(d)。但彌撒卻教導人,除非神甫天天為人獻上基督,活人死人都不能因基督的受苦而使罪得赦免;且以為基督肉身是在餅和酒裏面,因此基督應在它們裏面受敬拜。故此,彌撒的本質,不過是否認了耶穌基督一次的獻祭和苦難(又是一種可咒可詛的偶像崇拜)(e)。
Answer. The Lord’s supper testifies to us, that we have a full pardon of all sin by the only sacrifice of Jesus Christ, which he himself has once accomplished on the cross; and, that we by the Holy Ghost are ingrafted into Christ, who, according to his human nature is now not on earth, but in heaven, at the right hand of God his Father, and will there be worshipped by us: – but the mass teaches, that the living and dead have not the pardon of sins though the sufferings of Christ, unless Christ is also daily offered for them by the priests; and further, that Christ is bodily under the form of bread and wine, and therefore is to be worshipped in them; so that the mass, as bottom, is nothing else than a denial of the one sacrifice and sufferings of Jesus Christ, and an accursed idolatry.


  (a) 希伯來書10:10,12,7:26-27,9:12,25,約翰福音19:30,馬太福音26:28,路加福音22:19
  (b) 哥林多前書10:16-17,6:17
  (c) 約翰福音20:17,歌羅西書3:1,希伯來書1:3,8:1
  (d) 馬太福音6:20-21,約翰福音4:21,路加福音24:52,使徒行傳7:55,歌羅西書3:1,腓立比書3:20,帖撒羅尼迦前書1:10
  (e) 希伯來書9:26,10:12,14

(a)  Heb 10: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Heb 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Heb 7:26-27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Heb 9: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Heb 9:25   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所,
Joh 19:30   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Mat 26:28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Luk 22:19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b)  1Co 10:16-17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Co 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c)  Joh 20:17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Col 3:1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
Heb 1:3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Heb 8:1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d)  Mat 6:20-21   只要積 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  21   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
Joh 4:21   耶穌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
Luk 24:52   他們就拜他,大大的歡喜,回耶路撒冷去,
Act 7:55   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
Col 3:1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
Php 3:20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1Th 1:10   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就是他從死裏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

(e)  Heb 9:26   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Heb 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Heb 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解說]

這是海德堡要理問答遭人批評的許多處中的一處。它遭人批評是因為問答的最後部分稱羅馬天主教是「可咒可詛的偶像崇拜」。它遭人批評有兩個原因。首先,它不是要理問答最初文本的一部分,而是後來加上的。其次,有些人覺得這個措詞太過尖銳,好像故意要冒犯人。「這實在沒有必要,」他們問到,「論及羅馬天主教的崇拜需要用到『偶像崇拜』這種字眼嗎?」

要回答這點,我們要指出真正基督教的教導,沒有比贖罪的教義(doctrine of the atonement)更基本的了。耶穌死了。祂是為罪人死的。祂只死了一次。祂是為了償付祂的子民所有的罪之全部工價而死的。「如果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9:26)是的,「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28節),「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10:14)

既然彌撒宣稱是一次獻祭──耶穌獻祭的延續──它就貶低了基督以及成全的工作的尊貴與榮耀。但還不只是如此。這也是彌撒的教導,說餅和酒變質成為耶穌的身體和血。聖餐的元素據稱成為基督實際的身體和血,使得崇拜並敬拜餅和酒是完全正當的。這正是偶像崇拜,因為它把敬拜獻給被造之物,而敬拜本當唯獨屬於造物主自己。

變質說是錯誤的。酒和餅並沒有變成耶穌的血和身體。因此,當神父做出這個假的宣稱,握住酒杯,有如它是神,這就是偶像崇拜。偶像崇拜是把真神以外的任何事物,當成神來敬拜。這恰恰是羅馬天主教的敬拜中所發生的。因此,在問答80加上最後一個句子是完全恰當的。當然,這是真的,我們可以從第一部分問答所陳述的,找到最後這個陳述的意涵。當我們明白主的聖餐到底是什麼──並與羅馬天主教的教導加以比較──我們就會明白這基本上是對基督完美贖罪的否認,是一種偶像崇拜。但是既然人們並不總是會想通這個意涵,得出恰當的結論,將它清楚說出來是明智的,好讓所有的人都不至於錯過它。

我們可以這樣說:主的聖餐的目的是要預防偶像崇拜的褻瀆。當我們以吃喝來記念祂,以及記念祂為祂的子民一次成全的工作時,我們就明白完全沒有必要再進行多餘的祭司獻祭。羅馬天主教會有祭司等次(priestly order)的這個事實,正突出了它偶像崇拜的本質。它表明了這個事實,即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的獻祭還不夠。但這的確是足夠的。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說我們要去「宣揚主的死,直等到祂來」(林前11:26,新譯本)當我們明白這是完美並完全足夠的,我們就要去宣揚它。換句話說,我們已經與基督自己聯合了,祂如今坐在父神的右邊。我們分享的是祂獻給父神一個完美祭物的功效。

在《舊約》聖經裏,一個特殊的祭司階級是適當的,因為每天的獻祭是必須的。它們之所以必要是因為神的子民每天都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犯罪。動物的犧牲必須一再重複,因為它們只具備有限的價值。然而,它們是指向那美好的一天,到那時會有一個最後的、完全的贖罪。對羅馬天主教會來說,至今仍擁有一個祭司階級,說明他們認為持續的獻祭仍然是必要的,而這確實是在否認耶穌所成就的,並且把受造物放在造物主的位置上。所以問題不在要理問答上,而是那些不喜歡面對真理、按它們真正的名字來稱呼事情的人。它會冒犯人。它會讓人聽了不舒服。但是要理問答有一個具大的優勢。它說的是真的。彌撒否認耶穌一次的獻祭,因此是個可咒可詛的偶像崇拜。

研習題
1. 問答80在說到羅馬天主教的崇拜時是否言過其實了呢?
2. 變質說的教導是什麼?
3. 聖經的什麼資料證明這是錯誤的教導?

討論題
1. 在宗教改革時期,羅馬天主教是否認為彌撒的教義對救恩來說是必要的教義?至今仍是嗎?
2. 我們是否應該告訴羅馬天主教徒他們的教導和實踐是「可咒可詛的偶像崇拜」?
3. 彌撒的教義和持續的祭司階級有什麼關聯?
4. 彌撒的教義和許多羅馬天主教徒缺乏敬虔的生活是否有任何關聯?

Lord’s Day 30 解說(下)

81 誰可來到主的桌前?

Question 81. For whom is the Lord’s supper instituted?

答:就是那些因自己的罪惡而厭惡自己,卻相信自己的罪已蒙赦免,以及後來的軟弱也可以由基督的受苦、受死得蒙遮蓋的人;他們會渴望越來越堅固自己信心,改正自己的生活。然而,不肯悔改和假冒為善的人,乃是吃喝自己的罪(a)。
Answer. For those who are truly sorrowful for their sins, and yet that these are forgiven them for the sake of Christ; and that their remaining infirmities are covered by his passion and death; and who also earnestly desire to have their faith more and more strengthened, and their lives more holy; but hypocrites, and such as turn not to God with sincere hearts, eat and drink judgment to themselves.

  (a) 哥林多前書11:28,10:19-22

(a)  1Co 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1Co 10:19-22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偶像算得什麼呢?  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問82:凡言行顯明不信神的人,也被准許領聖餐嗎?

Question 82. Are they also to be admitted to this supper, who, by confession and life, declare themselves unbelieving and ungodly?

答:不;因為如此行乃是褻瀆神的約,惹動祂的忿怒降在全會眾身上(a);所以,照著基督和使徒的吩咐,基督教會必須使用掌管天國鑰匙的權炳,摒除這等人,直至他們改正自己的生活。
Answer. No; for by this, the covenant of God would be profaned, and his wrath kindled against the whole congregation; therefore it is the dut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according to the appointment of Christ and his apostles, to exclude such persons, by the keys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till they show amendment of life.

  (a) 哥林多前書11:20、34,以賽亞書1:11,66:3,耶利米書7:21,詩篇50:16

(a)  1Co 11:20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1Co 11:34   若有人饑餓,可以在家裏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Isa 1:11   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
Isa 66:3   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獻羊羔,好像打折狗項,獻供物,好像獻豬血,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悅行可憎惡的事。

Jer 7:21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

Psa 50:16   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解說]

這一段海德堡要理問答很顯然與流行在大多數新教教會的觀點不同,包括比較保守的教會。「開放式聖餐」(open communion)是廣被接受的方式。今天在大部分新教教會中,當主的聖餐被施行時,只給予口頭警告,說真正的信徒才能來到主的桌前,然後完全放任個人去判斷他或她是否是個真心的信徒,因此可以合法地領受聖餐。因此,參與一個忠於要理問答教導的教會的聖餐儀式,該會是多麼令人震驚啊。在這樣的教會中,不是由個人自己決定這個問題。不,在這樣的教會中,長老不會容許任何人,在事先沒有被證明是已經受洗的基督徒,且一貫地實踐基督徒生活的情況下,來到主的桌前。這通常被稱為「有限制的聖餐」(restricted communion)。

如同問答81清楚說明的,這不是說個人自我省察的重要性就被貶低了,完全不是。牧師仍然有責任警告所有認信屬於基督的人要省察他們自己(林前11:28;林後13:5)。這是因為教會中有假冒為善的人,也就是說,自稱屬於基督,實際上卻沒有與祂聯合的人。這是個悲劇,但這是真的。而這是主的旨意,要我們知道這個事實,也要我們處理這件事。當祂被賣的那一夜,我們的主已經知道誰會背叛祂。約翰說耶穌從頭就知道這件事(約6:64)。但是他當晚對門徒所說的,只是其中一個人會背叛祂。當然,祂本來可以告訴他們,那個人是誰。如果祂這樣做了,其他的人就不會那麼擔憂了。不過,當耶穌只是告訴他們其中的一個人會背叛祂,每個人就都開始立即思考他們自己的屬靈狀況。「主啊,是我嗎?」他們每個人都開始質問(太26:22)。而這正是耶穌所要的效果。祂希望他們省察自己。而當我們今天守主的聖餐時,牧師也應該有同樣的計劃。我們要清楚說明,除了那些悔改(厭惡自己的罪惡),以及真的相信(信靠「他們的罪已經因為基督的緣故而得赦免」)的人,沒有人會被歡迎來到主的桌前。我們必須發出一個清晰的警告:假冒為善,藉著扮演虔誠的角色,但是沒有在基督裏真正信心的人,會招致神的審判。

然而,正如要理問答在問答82告訴我們的,我們要遵守的還不只如此。不,教會作為一個聖約團體,還有一個責任。這個責任就是要使用天國鑰匙的權炳──其中的一個層面是將那些從他們的言談與生活中顯示他們與神的國無份的人,排除在主的桌前。或者,用積極的話說,教會有責任讓那些從他們的言談與生活中顯明他們是神的子民的人能來到主的桌前。很奇怪的是,這個權柄在聖禮中的洗禮是被大家所普遍承認的。至少,我們的經驗是,甚少有人認為任何人只因樂意在教會儀式中走到台前,就可以憑自己的責任,接受洗禮。人們會期望教會至少有一些規定,請求洗禮的人要符合一些必要條件。但是,因為一些原因,同一批期望教會施行其祂聖禮(主的聖餐)的人,卻不堅持要有任何的必要條件,教會可以判斷他們是否有權可以參加聖餐。

如果教會堅持來到主的桌前必須有所限制,有時人們會覺得被冒犯(在他們不喜歡這樣的層面上)。但是教會必須在這點上站穩立場,不只是為了對基督忠心的緣故──這是主的聖餐的意義──也是為了那些被(暫時)排除在外的人著想。

在我早年的事工中,我完全依賴口頭的教導以及個人的自我省察,將那些會因為參與聖餐而傷害他們自己的人排除在外。當時有一個年輕人拜訪教會,在聽了警告的話後,他領了主的聖餐。後來很明顯的(對他來說也越來越明顯),是他對福音的理解非常有限。他就是無法領會這些警告的話的意思。正如他自己稍後說的,「當時對我來說都很合理,所以我認為我應該領餐。」然而,之後他領悟到,他並不明白基督的獻祭。他當時並沒有悔改,也還沒有相信,因此他不應該來到主的桌前。但是這個年輕人以一個不配的方式吃餅喝酒的錯要算在誰的頭上呢?是他的錯嗎?還是這是牧師與長老的錯?他們是知道這問題嚴重性的人,讓一個無知的人來到主的桌前是多麼嚴重的事。答案是很清楚的,我們不應該迴避。我們要面對自己的責任,並改變我們施行主的聖餐的方式。從那時起,我們只對那些顯出──由他們的所言,與他們如何生活──他們是真基督徒的人施行聖餐。

這當然不能保證所有假冒為善的人都會被排除在主的聖餐之外。在曾經存在的最純潔的教會中,且在歷史中最完美的牧者牧養下,至少(如同我們已經指出的)有一個假冒為善者(猶大)。然而我們的主並不容許任何人在沒有作出可信的認信下,就來到祂的桌前。(猶大知道知道這個真理,並對耶穌宣誓效忠,和其他人一樣。)再次說,沒有一個在外表上沒有活出基督徒樣式的人,能被允許進入第一次聖餐的慶典(即使是猶大──事實上他顯出他很關心窮人)。要理問答的教導是正確的。個人的自我省察以及教會堅持在來到主的桌之前有一個可靠的認信,兩者都一樣重要。忽略或否認其中之一都會為墮落開路,而忠心地強調兩者,會為我們帶來極大的祝福。

研習題
1. 什麼是開放式聖餐?
2. 什麼是有限制的聖餐?
3. 哪一個與主要的洗禮儀式是和諧一致的?
4. 有限制的聖餐會減低自我省察的重要性嗎?
5. 開放式聖餐的害處是什麼?
6. 施行有限制的聖餐能防止所有的假冒為善者來到主的桌前嗎?

討論題
1. 討論此流行的看法,即教會由所有相信基督的人所組成,無論他們是否是一個忠心的教會成員。你是否認為這個觀念是開放式聖餐的原因?
2. 在決定訪客是否可以參加主的聖餐時,該採用什麼標準?
3. 你認為讓一些不同意一些主要教義的人在主的面前領聖餐是合宜的嗎?他們可以假裝他們是合一的,而實際上他們個別的教會在這些教義上卻是分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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