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38 主日三十八解說(G. I. Williamson)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38 解說

問103:神在第四條誡命裏命令什麼?

Question 103. What doth God require in the fourth commandment?

答:第一,我要盡我在福音上和學校裏的職責(a);我應當殷勤上教會,特別是在安息日(b),學習神的話語(c),使用聖禮(d),在會眾前求告神(e),並賙濟貧窮人(f)。第二,我一生的日子 要止息作惡,讓主用祂的靈在我裏面工作,這樣,今生便開始了永恆的安息(g)。
Answer. First, that the ministry of the gospel and the schools be maintained; and that I, especially on the sabbath, that is, on the day of rest, diligently frequent the church of God, to hear his word, to use the sacraments, publicly to call upon the Lord, and contribute to the relief of the poor, as becomes a christian. Secondly, that all the days of my life I cease from my evil works, and yield myself to the Lord, to work by his Holy Spirit in me: and thus begin in this life the eternal sabbath.

  (a)  提多書1:5,提摩太後書3:14,哥林多前書9:13-14,提摩太後書2:2和3:15
  (b)  詩篇40:9-10,68:26,使徒行傳2:42
  (c)  提摩太前書4:13,哥林多前書11:33
  (d)  哥林多前書11:33
  (e)  提摩太前書2:1,哥林多前書14:16
  (f)  哥林多前書16:2
  (g)  以賽亞書66:23
(a)  Tit 1:5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2Ti 3:14   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裏;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
1Co 9:13-14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14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
2Ti 2:2   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
2Ti 3:15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b)  Psa 40:9-10   我在大會中宣傳公義的佳音;我必不止住我的嘴唇。耶和華啊,這是你所知道的。  10   我未曾把你的公義藏在心裏;我已陳明你的信實和你的救恩;我在大會中未曾隱瞞你的慈愛和誠實。
Psa 68:26   從以色列源頭而來的,當在各會中稱頌主神!
Act 2:42   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c)  1Ti 4:13   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
1Co 11: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d)  1Co 11: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e)  1Ti 2:1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
1Co 14:16   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f)  1Co 16:2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
(g)  Isa 66:23   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

[解說]
海德堡要理問答寫成的時候,有一件事是確定的:上帝給了我們十誡。在一些偉大的改教家的作品中,關於第四誡的確有一個尷尬模糊的成分。加爾文自己有一次似乎是反對《舊約》安息日和《新約》主日間有連續性,而其他時候卻又論證贊成之。多特會議也有類似含糊的證據,一方面主張第四誡有一個暫時的、儀式性的層面,另一方面,也有一個永恆的道德層面。從那時起,對這個議題就有不同的看法。

多特會議(1618-19)採用的六個看法如下(摘自 Idzerd Van Dellen 與 Martin Monsma,《教會法規注釋》):

1. 在神的律法中的第四誡有禮儀成分與道德成分。

2. 創世之後,第七日的安息,以及恪守此日,是特別對猶太人的要求,這是儀式性的。

3. 有一個確定和指定的一天,要分別出來服事神,而且為此目的,休息也是必要的,因為這是服事神和思想神所必需的。此成分是道德性的。

4. 猶太人的安息日既然被擱置了,基督徒就有義務莊嚴地把主日尊為聖日。

5. 從使徒時代開始,早期教會開始就恪守這日。

6. 這一日必須完全奉獻在事奉神的事上,人要停止各種低下的勞動,以得著安息,只除了那些慈善工作所必要的,和當下所必須的以外;同樣地,也要停止各種娛樂,以免妨礙了對神的事奉。

對這個偉大的大會,我們要有足夠的敬重,然而我們仍然確信,他們的構想並沒有把事情說得徹底。我們在第四誡本身沒有發現關於儀式性的事。它只指定了一個七日的循環,有著平衡的分配。在每個七日的循環裏面,六天是分配給我們蒙召要從事的常規活動。然後,在這同一個七日的循環裏,要抽出一天用來休息與敬拜。當然,猶太人是被要求守七日的最後一日。但是我們是從聖經的其他地方學習到這點,不是從誡命本身。舊約的安息日(我們的週六)已經被棄置了(西2:6)。那麼。為什麼基督徒「有義務莊嚴地把主日尊為聖日」呢?)答案是:因為第四誡和新約的清楚教導是第一日(主日),如今已經在每週的循環中,被指定為安息和敬拜的日子。

「安息」(Shabbath)這個字的意思是「停止」(cessation)。當神首次在六日的創造後休息(或「安息」)時,安息日作為休息的日子,就被設立了(創2:1-2)。然而,因為人的墮落,必須有一個新的創造。神差遣了祂的愛子耶穌基督來作成這個偉大的工作,好叫我們得救。當耶穌完成祂的工作,祂也進入了祂的「休息」(或安息),正如神在第一個創造結束後所作的(來4:10)。既然如此,我們就看不到任何理由說第四誡 本身 包含任何儀式性的事。我們也相信現在有同樣的理由,如同過去一樣,對這個誡命要採取一種嚴格的觀點。(這難道不正是要理問答本身在稍後所要教導我們的嗎?)這不是在提醒我們,我們連一個「與神的誡命相反的傾向或念頭」都不應該有嗎?(問答113),以及神希望 所有 的這些律法被嚴格地教導嗎?(問答115)

關於這段要理問答,還有三件事必須說。首先,把慶典的特性作為主日的主要強調,是很正確的。我們在這個聖日聚集在一起,慶祝已經成就的救贖。真正明白這到底意味著什麼的人,能不真心慶祝嗎?其次,為此原因,就更需要強調把神的子民聚集在一起,聆聽此好消息的正式宣告,並更深地學習其深刻的意涵。為了更明白神救贖之工的高深長闊,需要我們殷勤地使用每個主日的恩具(means of grace)。第三、畢竟,海德堡要理問答明白第四誡之重要性的高峰是什麼。安息日是賜給整個救恩歷史上神的子民的「記號」(sign)。它在一開始就被設立了,來標記創造大工。它也期待那偉大的、與神直接同在、完美相交的日子。如此,現在的主日,就必須根據這個在「已經到來」(already)與「尚未完全」(not yet)間的奇妙張力,而活出來。我們還沒有到達永恆的安息日,在榮耀的國度裏安息。但是從一個意義來說,當我們在每個星期的安息日忠心地聚集時,我們已經在這個國度裏。

今天有些人不喜歡聽到說我們應該嚴格地守主日。但是我們的確應該強調。這不是說我們應該勉強地來守主日。它不是說我們應該認為它是個負擔。不,它意味著我們應該視之為歡慶,並同時明白,如果多特會議所正確地說的,我們「有義務莊嚴地把主日尊為聖日」(雖然,與此同時,是以一個慶典的方式)。有件事是肯定的:沒有人能讓屬血氣的人把這些事情組合在一起。唯一能使人這樣做的,是神在這個人內心所做的轉化工作,使他成為新創造的一部分,因此使得他成為永恆安息的參與者。你能真心的說這是你心中的渴望嗎?

研習題
1. 第四誡有儀式的成分嗎?
2. 「第七」(seventh)這個字通常會如何被誤解?
3. 說我們必須嚴格地守這日,和說我們應該以一種慶典的方式來守這日,之間有沒有矛盾?
4. 如果安息日是給上帝子民的一個「記號」,這對當前世代的意義是什麼?
5. 在我們能真正守安息日之前,什麼是必要的?

討論題
1. 上帝是否要求我們要嚴格守主日?
2. 從使徒行傳20:1-6,我們如何推論崇拜改在一週的第一日舉行?
3. 有關安息日,你在海德堡要理問答和威敏思特信仰告白之間可以發現什麼差異?你認為他們的立場是矛盾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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