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問答 Lord’s Day 39 主日三十九解說(G. I. Williamson)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39 解說

104:神在第五條誡命裏命令什麼?

Question 104. What doth God require in the fifth commandment?

答:我應對父母和一切尊長表示尊敬、愛心、信實;我要順從他們的好教導和對我的指正(a),並容忍他們的軟弱(b),因為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受他們的管教(c)。
Answer. That I show all honor, love and fidelity, to my father and mother, and all in authority over me, and submit myself to their good instruction and correction, with due obedience; and also patiently bear with their weaknesses and infirmities, since it pleases God to govern us by their hand.

  (a) 以弗所書6:1、2、5,歌羅西書3:18、20、22,以弗所書5:22,箴言1:8,4:1,15:20,20:20,出埃及記21:17,羅馬書13:1
  (b) 箴言23:22,創世記9:24,彼得前書2:18
  (c) 以弗所書6:4、9,歌羅西書3:20,羅馬書13:2、3,馬太福音22:21

(a) Eph 6:1-2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Eph 6:5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Col 3:18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裏面是相宜的。
Col 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Col 3:22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Eph 5: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Pro 1:8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作:指教);
Pro 4:1   眾子啊,要聽父親的教訓,留心得知聰明。
Pro 15:20   智慧子使父親喜樂;愚昧人藐視母親。
Pro 20:20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Exo 21:17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Rom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b) Pro 23:22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
Gen 9:24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
1Pe 2:18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c) Eph 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Eph 6:9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Col 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Rom 13:2-3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Mat 22:21   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解說]

在1960年代,我們曾看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整個西方世界的年輕人反對他們父母親的價值系統。流行音樂成為許多人的生活動力。許多人嘗試嗑藥。然後來了一個最偉大的「經歷」(trip)——耶穌經歷(Jesus Trip)。我們見到各種宗教性的神交與膜拜。許多人開始稱自己是「耶穌迷」(Jesus freaks)。他們說他們對耶穌「著了迷」(“turned on” to Jesus)。而事實上,很難想到還有任何其他的事和聖經中的耶穌離得更遠的。

聖經告訴我們耶穌是「無罪」(without sin)的(來4:15),雖然祂是真正的人(來2:4)。我們也知道馬利亞和約瑟是耶穌不完美的父母(路1:47;羅5:2)。換句話說,如果真有一個案例,是值得辯論說小孩有權反對父母的權威,那就非耶穌的案例莫屬了。但是耶穌沒有反叛。相反地,祂一直順服祂的父母,直到大約30歲左右(路3:23)。祂之所以這樣作,是因為祂明白祂也是在神的律法下出生的(加4:4),而這個律法要求對父母的權威有適當的順服。當祂最後終於離家時,是為回應上帝的呼召,去完成身為彌賽亞的工作。

《新約》中關於主耶穌一生的記載,最讓我們感到驚奇的,是祂的思想中永遠放在第一位的,就是遵行祂天父的旨意。很清楚地,順服上帝的旨意包括在此範圍內順服人類的權威。上帝的權柄是在我們每天生活中體現的,是透過祂以其權柄所授權的人來達成的。換句話說,為什麼小孩需要服從他們的父母?只因為他們比較高大嗎?如果一個小孩長得比他的父母高大時怎麼辦?情勢不就逆轉了嗎?難道現在變成父母親有義務要聽命於小孩了嗎?同樣地,我們可以問,為什麼市民需要服從警察或法官?答案對我們來說應該很明顯,但是對今天一些應該是很聰明的人來說,就不是那麼明顯了。有一個著名的美國社會學家曾經在幾年前為 「週六評論」(Saturday Review)寫過一篇文章。在那篇文章中,她很嚴肅地指出──作為一個新世代黎明的偉大觀念──父母應該開始服從小孩!這是她的基本論點:舊世代曾經嘗試過,卻失敗了;所以舊世代唯一的希望是放棄想要模塑年輕的世代,相反地,要讓年輕的世代來領導。嗯,這就是當人的思想離開真神和祂的誡命時會幹出來的事情。

當然,這是事實,老世代的確失敗了。但是在他們之前的一代,再之前的一代……也都失敗了,如此可以一直追溯到亞當。但是,假如沒有那些──至少在某種程度上──遵守了這個誡命的人,事情也許更糟。哪些是──至少在某種程度上──遵守了這個誡命的人呢?答案很清楚:他們是上帝盟約的子民。讓我們看看結果。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祂會做他和在他之後所有後裔的神。附屬於此誡命的應許是他們的日子在耶和華神所賜的土地上可以長久。這意義很清楚。如果人能忠心地遵守第五誡,就會有盟約的祝福。這些祝福會包括在這些人當中,平均壽命會增加,在上帝所賜給他們的土地上,占有權會長久。

如果今日教會有任何需要迫切注意的事,那就是在家庭這個處境中,如何活出盟約的品質。父親必須領導。父母(他們的小孩最早,也是最有影響力的教師)必須殷勤地把他們最深沉的認信傳遞給他們的小孩。在家中必須有一個清楚的權威界限和管教,而一致性是最重要的。當小孩做了對的事情,他們必須獲得始終如一的讚許。而當他們做錯事時,他們也必須得到始終如一的糾正──有時需要用體罰。最重要的原則是,父母必須堅持他們的小孩的順服。

然而,很難過地說,這點即使在基督徒父母中也經常被忽略。例如,有一個小小孩無意中打破了一個貴重的燈。他被痛打了一頓。為什麼?因為母親太喜歡這盞燈了,就只是這個原因!但是,當牧師來探訪,同一位母親對她的小兒子說:「強尼,該收拾你的玩具了。」沒有反應。過了一會兒,她又說了一次:「強尼,我告訴你要收拾玩具了。」仍然沒有反應。然後媽媽笑著說──完全期待著牧師也會笑──「我似乎就是無法讓他注意我。」但是,她沒有再採取任何行動。恰恰是在這個時機,而不是其他,應該使用棍杖,因為這是很嚴重的悖逆。每當小孩沒有聽從父母親說的話,這理由本身就是很嚴重的。這與給出來的具體指令有多大的重要性,沒有太大的關係。最重要的是上帝要求小孩順從他們的父母。如果一個小孩沒有從他們的父母身上學到這點,那麼,他如何──以及在哪裏──會學到順服呢?

這就是個起點。年輕的父母們,如果你要建造教會,先從家裏開始。開始教導你們的小孩明白聖經直接對他們說的一件事。對了,正是如此。這是當小孩還小時,上帝直接對小孩說的一個、且是唯一的一個信息:「孩子們,當孝敬你們的父母」。如果在小孩的成長過程中,我們沒有讓他們明白這點,我們在作父母親的這件事上,就完全失敗了。但是如果我們在這件事情上始終如一地教導他們,即使不是太容易時,我們會為他們建立一個穩固的根基,好讓他們在兩個國度中生活。他們會知道如何尊敬公民政權(羅13:1-5),如何服從治理長老(來13:17)。最重要的,他們會得到上帝的祝福──因為唯有被上帝所賜的權威所管制的生命,上帝才會祝福。

研習題
1. 為什麼父母擁有對他們的小孩的權威?
2. 在這個誡命上,耶穌用什麼例子來證明?
3. 對他們自己的小孩來說,父母最主要的義務是什麼?
4. 舉例說明父母如何最常忽略這個誡命。
5. 在聖經中上帝對小孩直接說了什麼?

討論題
1. 第五誡也是父母當遵守的嗎?請解釋。
2. 我們是否永遠必須服從政府的掌權者?如果他們命令我們用無神論的哲學來訓練我們的孩童,該怎麼辦?
3. 為什麼今天許多青少年拒絕聽他們父母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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