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Kingdom vs. Transformationalism: What’s all this fuss about?

作者:Scott Aniol,Sep. 27, 2013,
近日來,博客上關於所謂的「兩個國度」倡導者和「轉化主義者」之間的爭論甚囂塵上。這篇文章試圖讓你明白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
以下是過去幾個月辯論雙方評論的一些代表性例子。(略;有興趣的人可自行參考)
這基本上是改革宗圈子裏的一場內部辯論,但這場辯論已經超出了改革宗的範圍,影響到了其他傳統。這是一場關於教會與文化之間關係的重要討論,關係到教會對政治、自由、社會問題、貧困、正義、教育和許多其他關鍵問題的責任。
為了幫助那些剛剛參與這場爭論的人撥開迷霧,我想在下文中簡要介紹這兩種立場,並為每種立場推薦一本便於閱讀的書。
一、兩國論進路
兩國論主要建立在兩個理念之上:自然律(natural law),以及救贖性與非救贖性社會領域的明確區分。第一種觀點建立在羅馬書二章14-15節(注1)等經文和道德規範銘刻在所有人心中的假設之上。這些規範是公有社會(common society)的基礎,信徒和非信徒都是該社會的成員。道德規範絲毫不具有救贖性,而是為人類提供和平,即使在未重生的人中間也是如此。然而,這種普遍的公民領域並不是存在的全部,因為在這種共同的自然律之外還存在著救贖的啟示;兩國論者明確區分了信徒和非信徒,也區分了教會治理(ecclesiastical government)和公民政府(civic government)。信徒不僅受自然律的支配,也受對耶穌基督、祂的位格和祂的作為的救贖知識的支配。雖然一個人只能是一個城的成員(用奧古斯丁的話說),但信徒在兩個國度中都有雙重身份,因此他要服從這兩個治權,每一個治權都是上帝創造來管理世界的。無論加爾文是否主張兩個國度還是轉化主義(這在改革宗圈子裏是熱烈爭論的問題),他都很好地總結了這一觀點:
那麼,這就是兩種知識(understanding)的區分:一種是對地上事物(earthly things)的知識,另一種是對天上事物(heavenly things)的知識。我把那些與上帝或祂的國度、真實的義或未來生活的幸福無關的事物稱為「地上事物」;但這些事物的意義和關係與今世生活有關,而且在某種意義上被限制在今世生活的範圍之內。我稱為「天上事物」的,則是對上帝、真實公義的本質以及天國奧秘的純粹知識。第一類包括政務、家務管理、一切機械技能、文理教育(liberal arts)。第二類是對上帝及其旨意的認識,以及使我們的生活符合上帝旨意的準則(注2)。
這兩個國度分別統管各自的領域,並不重疊。基督徒作為這兩個國度的成員,完全按照各自的律法行事。作為天國的成員,基督徒服從上帝的話語;作為地上國度的成員,他服從人類的法律。約翰·維特(John Witte)總結道:
地上國度因罪而扭曲,受律法統管。天上國度則因恩典而更新,由福音指引。基督徒同時是這兩個國度的公民,並無一例外地受到每個國度獨特的治理。作為天上國度的公民,基督徒的良知是自由的,他們蒙召完全在著上帝話語的光照下生活。但作為地上公民,基督徒受到法律的約束,被要求服從上帝為這個地上國度的政府所指定和維護的自然秩序和職份。
當今兩個國度神學最受歡迎的作者是邁克·霍頓(Michael Horton,Where in the World Is the Church? A Christian View of Culture and Your Role in It)、哈特(D. G. Hart,Secular Faith: Why Christianity Favors the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斯特爾曼(Jason Stellman,Dual Citizens: Worship and Life between the Already and the Not Yet)和范竹能(David VanDrunen,Natural Law and the Two Kingdoms: A Study in the Development of Reformed Social Thought; Living in God’s Two Kingdoms: A Biblical Vision for Christianity and Culture)。在卡爾·楚門(Carl Trueman)和凱文·德揚(Kevin DeYoung)(雖然我不確定德揚是否必然會自稱是「2K」支持者)的著作中,你也會發現上述觀點。
大衛·范竹能(David VanDrunen)的《活在上帝的兩個國度中》(Living in God’s Two Kingdoms)可能是最近最流行的兩個國度思想的闡述。我強烈推薦這本書,它是對 2K 的基本、易懂的介紹。
因此,「兩個國度」方法避免了有時會成為轉化主義者特徵的凱旋主義(見下文)。它沒有改造社會的願望,而是聲稱對世界的墮落有更現實的理解。它還保護教會按照聖經的明確命令所開展的正常的、神所命定的活動。因此,雖然基督徒可以也應該積極參與公民領域,但教會本身只限於聖經明確規定的事務。
然而,「兩個國度」的觀點受到了來自多方面的批評。首先,這種觀點會給人一種上帝在公共領域沒有置喙餘地的印象。儘管路德堅持認為上帝命定了兩個國度,並透過這兩個國度施行統治,但將這兩個國度截然區分開來,可能會導致基督徒認識不到,即使在教會聚會之外,也有必要做一切事情來榮耀上帝。政教分離很容易演變成基督教與生活的分隔。正如卡森所指出的,「這個異象正確地捕捉到了其間的緊張關係……但我們很容易將這兩個國度對立起來,以至於忘記了獨一上帝掌管一切。」(注4)其次,自然律的觀念有時給人留下信徒和非信徒之間有一個中立立場的印象。因此,雖然兩國論保留了兩個國度之間的區分,但自然律的思想可能會這種對立變得模糊不清。
二、轉化主義進路
轉化主義者的進路(也稱為新加爾文主義或新凱波爾主義)訴諸於聖經中的救贖主題,即上帝渴望救贖祂所創造的一切,而教會已經透過文化救贖參與了這一過程。轉化主義者認為,這是因墮落而中斷的創世使命(注5)的延續,因此大使命(注6)本質上是這一原始使命在十字架這頭的延續。因此,他們否認任何真正的神聖與世俗之分;對轉化主義者來說,生活的全部都是敬拜。儘管他們承認基督教的價值觀與世界體系的價值觀是對立的,但他們傾向於強調普遍恩典,這給所有的文化提供了一個中立的、甚至是積極的參與框架。他們通過區分世界觀與文化來達到這一目的。信徒和非信徒的世界觀是完全不同的,但他們用來表達其世界觀的文化材料本身卻是中性的。哥尼流·普蘭丁格(Cornelius Plantinga)很好地概括了這一觀點:「萬有在受造時都是好的,包括人類按照上帝的設計行事時所產生的各種人類文化」(注7)。
捍衛這一立場的人通常將自己歸類為約翰·加爾文通過亞伯拉罕·凱波爾思想的改革宗追隨者。然而,改革宗陣營中也有人堅持認為,轉化主義者背離了加爾文和凱波爾的教義,因此被稱為「新加爾文主義者」(Neo-Calvinist)或「新凱波爾主義者」(Neo-Kuyperian)。轉化主義立場變體的流行辯護者包括哥尼流·普蘭丁格(Cornelius Plantinga,Engaging God’s World: A Christian Vision of Faith, Learning, and Living)、艾伯特·沃爾特斯(Albert Wolters,Creation Regained: Biblical Basics for a Reformational Worldview)和邁克·戈欣(Michael Goheen,Living at the Crossroads: 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 Worldview)。在你讀到的幾乎所有「新加爾文主義者」或「使命教會」(missional church)的擁護者中,你也會看到這種神學。你可以從任何對文化轉型的呼籲或當今教會所參與的「創造-墮落-救贖」主題中認出他們。
艾伯特·沃爾特斯(Albert Wolters)也許是轉化主義者進路最受歡迎和最有影響力的支持者之一,他在Creation Regained: Biblical Basics for a Reformational Worldview一書中試圖闡述一種「宗教改革的世界觀」(reformational worldview)。沃爾特斯在書中的目標很好地反映了凱波爾的觀點,他說到,「這本書試圖闡明聖經世界觀的內容,以及當我們尋求順服聖經時,它對我們生活的意義。」[Albert M. Wolters, Eerdmans, 1985, p.1] 然而,這不僅僅是任何「合乎聖經的世界觀」;沃爾特斯特別將其稱為「宗教改革的」,並特別將他的理解與荷蘭改革運動(Dutch reformed movement)聯繫起來。他的「宗教改革世界觀」的關鍵在於,聖經中關於救贖的所有概念不僅適用於個人,也適用於整個受造界。
這種模式的優勢在於,它承認上帝最初的創造所固有的善,以及上帝的子民在祂的世界中發揮積極作用的使命,耕耘祂所賜予他們的一切,並在生活的各個領域積極踐行他們的信仰。但是,沃爾特斯的書也表明,大多數轉化主義者在論證中沒有認識到幾個關鍵的區別。首先,沃爾特斯沒有區分上帝的創造和人類的創作。他經常混淆這兩個範疇,把上帝傑作的內在美德等同於人類的創作。他說得沒錯,上帝創造的一切都有內在的善,甚至人類的創作行為也是一件好事。然而,如果堅持認為人類的每一件產品本質上都是好的,那就危險地滑向了伯拉糾主義。
其次,沃爾特斯沒有區分所謂的要素(elements)及其表現形式(forms)。他認為人類文明的基本要素是善的,但它們的表現形式可能本質上是惡的,這可能是正確的。他的結構/方向(structure/direction)類別有可能有助於區分元素(結構)和形式(方向),但他常常把形式錯誤地歸類為元素,從而未能做到這一點。他列出了基督徒可能面臨的幾種不同的「結構」,但他所列出的某些結構實際上是更基本元素(結構)的表現形式(方向)。例如,他把技術列為一種結構,但技術本身已經是一種方向;它是更基本的交流元素的一種形式。舞蹈和音樂也是如此。簡而言之,沃爾特斯的結構/方向分類是一個很好的出發點,但情況往往更為複雜。
不承認這些區別的問題在於,轉化主義立場最終會把文化理解為中性的。它所承認的任何「罪惡的方向」通常僅限於特定文化形式的內容,而不是形式本身。相反,由於形式被定性為元素(或方向被定性為結構),因此很少有文化形式被判定為違反上帝的律法。這種觀點的危險在於,文化中的任何東西對基督徒來說都是公平的遊戲,而「文化救贖」不過是對本身有罪的文化形式進行採納和重新定位而已。安迪·克勞奇(Andy Crouch)敏銳地觀察到了轉化主義方法經常導致的後果,他說到:「對文化轉化興趣的興起伴隨著另一種文化轉化的興起,即教會按照文化的形象進行轉化。」(注8)
第三條路?
從我上面的總結中可以看出,我對這兩種立場的表述都不太滿意。我認為需要第三條路,即明確定義「教會」,將教會的使命限制在聖經規定的範圍內(即大使命),但同時也強調基督徒需要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積極踐行基督徒的價值觀。我堅信,教會的使命僅限於大使命中的明確指示,沒有「救贖」文化的使命。然而,我也堅信基督徒的世界觀應該影響生活的方方面面,我拒絕接受文化的任何部分都是中性的這種觀點(正如貝基[Becky]在這裏就教育和歷史所闡述的那樣)。因此,這無疑使我與這兩種標準觀點相左。
轉化主義者正確地認識到了非信徒文化中普遍恩典的現實,也認識到了基督徒需要在生活的各個領域表達自己的價值觀,但他們這樣做卻忽視了文化本身中任何真正的對立面,也忽視了在聖經之外擴大教會的使命。也許「兩國論」最接近《新約》的觀點,它兼顧了對立性和共通性,但它沒有強調基督徒對文化的參與應該彰顯基督徒的價值觀,而且實際上具有傳福音的影響。(注9)
將文化理解為反映人們價值觀的行為(正如我在這裏所論證的那樣)提供了一種替代方案,既結合了兩種觀點的優點,又避免了它們各自的缺點。這種觀點可以被稱為文化成聖論(注10),它只是試圖將《聖經》中關於行為的論述應用到基督徒生活的每一個領域。基督徒的所有行為都要聖潔;聖靈每天都會使用《聖經》來逐步使行為聖潔化。基督徒不必過分在意自己是否可以採用他人的行為;他只需按照聖經中的命令過基督徒的生活。當非信徒的行為反映出同樣的命令時,他就會與非信徒的文化相似;當不相似時,就必須與之分離。然而,無論哪種情況,信徒在非信徒中的良好行為都會像真理的燈塔那樣照亮他們,吸引他們在耶穌基督裏得到救贖。當他們得到救贖時,他們的文化也會隨之改變。彼得前書一章17-19節或許是《新約》中對那些身在其中卻不屬於這個世界的基督徒最好的描述: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關於作者
Scott Aniol是宗教情感事工(Religious Affections Ministries)的創始人和執行董事。他是西南浸信會神學院崇拜研究博士生導師,授課課程包括服事、崇拜、讚美詩學、美學、文化和哲學課程。他著有Worship in Song: A Biblical Approach to Music and Worship, Sound Worship: A Guide to Making Musical Choices in a Noisy World,以及By the Waters of Babylon: Worship in a Post-Christian Culture。他在全國各地的教會和會議上發表演講。他是德克薩斯州沃斯堡教會的長老,與妻子和四個孩子住在那裏。在此發表的觀點僅代表他本人,不代表其雇主的觀點。
注:
1.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2.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2.2.13.
3. John Witte,John Witte Jr., Law and Protestantism: The Legal Teachings of the Lutheran Reforma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5–6.
4. 卡森, Christ and Culture Revisited, 211.
5.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 )。
6.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19-20)。
7. Cornelius J. Plantinga,Engaging God’s World: A Christian Vision of Faith, Learning, and Living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2002), 10–11.
8. Crouch, Culture Making, 189.
9. 一些「兩國論」倡導者確實強調基督教價值觀需要影響基督徒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在公共領域:「這種兩個國度教義強烈肯定上帝創造了萬物,罪敗壞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基督徒應積極參與人類文化,所有合法的文化召命都是光榮的,所有人在每項活動中都要向上帝負責,基督徒應在日常召命中努力活出他們信仰的意義」(VanDrunen, Living in God’s Two Kingdoms, 14-15)。
10. 只要轉化的意思是行為的徹底改變,這種觀點就可以被正確地稱為轉化主義取向。然而,由於轉化的含義已不再是根本性的改變,而是調適(adaptation),因此需要一個新的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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