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第三章釋經應用(Tremper Longman III)

Daniel, Chapter Three, Bridging Context and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摘自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中譯本,《但以理書注釋》,Tremper Longman III著,恩霖譯,漢語聖經協會,《國際釋經應用系列》,106-115頁。)

應用原則

但以理書第三章故事情節的起因是尼布甲尼撒造了一個巨像,目的是強令所有的官員,實際上是「各方、各國、各族的人」(4節),俯伏敬拜這像。

近東地區的偶像崇拜 我們已經指出,不應該太武斷地判斷這像的身份。這像是王本人,或者更可能,是一位假神的像呢?如果是後者,又是哪一個假神呢?有兩個理由能夠稍微偏向支持這是假神的像。(1) 美索不達米亞地區的君王極少被神化,沒有證據證明尼布甲尼撒曾經打破這一傳統。

(2) 如果王成為神明,他本人就能夠親身接受敬拜,為什麼還需要造一個偶像接受敬拜呢?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宗教觀念中,神明的偶像是用來使通常所看不見的神明現身。神明大多是自然界力量的人格化,它們在世界上很活躍,卻是看不見的。偶像能讓神明成為可見。偶像不是神明,但是因為偶像代表神明,就被罩上了神明的光環。老練的美索不達米亞神學家會否認有形的偶像等同於他的神;但從另外一個角度,偶像是神明的實體顯現,於是就被視為神明。我們知道對神像洗浴和上供的儀式,都是精心設計的,以顯示對有形偶像所代表的神明的敬畏。儘管當時社會的神學家和其他老練的思想家只把偶像視為神明的標誌,但我猜想許多人不可能把神明和偶像分辨得那麼清楚。

無論金像是王本人還是假神的偶像,它被理解為代表假神,甚至在一些人心目中等同於神明。由貴金屬製造的像是用以代表某種神明,金像因而是合適的敬拜對象。這三位同伴明確地知道金像代表甚麼,他們也知道如果對金像屈膝,就是對真神不忠。他們也認識到要付出的代價是沈重的,那就是自己生命的代價。

當他們參加杜拉平原的典禮時,他們知道他們的神的意願,因為神在幾百年前的十誡表達了這一意願,並以其中的頭兩條誡命奠定了敬拜的基礎(出二十3-6):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當神的百姓面對誘惑或威脅,要他們敬拜按人的意念和人手所造的假神之時,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拒絕敬拜假神,就成為他們的榜樣。

這當然不是以色列人第一次經受敬拜偶像的誘惑。實際上在舊約時代,神的百姓就一直生活在偶像充斥的危險世界裏。世界的危險在於其誘惑力。以色列周邊的所有民族都敬拜偶像,從世界的觀點來看,這些民族比以色列人更有力量也更為成功。事實上,這些民族比以色列強大得多。為了自身的進步,也因為壓迫以色列的民族在文化和軍事力量上的明顯優勢,以色列人受到敬拜他們假神的強大誘惑。但以理書第三章本身說明至少是在這個故事裏,敬拜偶像會推進事業,而拒絕敬拜偶像可能導致死亡。許多被擄的猶太人可能已經受到誘惑敬拜了偶像,因為他們會認為巴比倫的政治優勢反映了其所敬拜神明的大能。

如果我們閱讀舊約以色列的故事,就會看到以色列百姓和首領並非總是能夠成功抗拒敬拜那些輝煌醒目偶像的誘惑。因此先知才會那麼嚴厲地抨擊他們。實際上,以賽亞在嘲笑周邊民族的偶像時,極盡諷刺誇張。他把偶像崇拜諷刺描寫為迷信(賽四十四12-20):

「鐵匠把鐵在火炭中燒熱,用錘打鐵器,用他有力的膀臂錘成;他饑餓而無力,不喝水而發倦。木匠拉線,用筆畫出樣子,用鉋子刨成形狀,用圓尺畫了模樣,仿照人的體態,作成人形,好住在房屋中。他砍伐香柏樹,又取樹和橡樹,在樹林中選定了一棵。他栽種松樹,得雨長養。這樹,人可用以燒火,他自己取些烤火,又燒著烤餅,而且作神像跪拜,作雕刻的偶像向他叩拜。他把一分燒在火中,把一分烤肉吃飽。自己烤火說:『阿哈,我暖和了,我見火了!』他用剩下的作了一神,就是雕刻的偶像。他向這偶像俯伏拜,禱告他說:『求你拯救我,因你是我的神。』他們不知道、也不思想,因為耶和華閉住他們的眼不能看見,塞住他們的心不能明白。誰心裏也不醒悟,也沒有知識,沒有聰明,能說:『我曾拿一分在火中燒了,在炭火上烤過餅,我也烤過肉吃。這剩下的我要作可憎的物嗎?我豈可向木燉子叩拜呢?』他以灰為食,心中昏迷,使他偏邪,他不能自救,也不能說:『我右手中豈不是有虛謊嗎?』」

以賽亞用最形象的方式,甚至是黑色幽默式的語言,揭示了崇拜偶像(在但以理書第三章的故事裏,是杜拉平原的金像)把受造物和造物主混淆了。在進行偶像崇拜時,人拿著一小塊受造的東西說:「在世界上對於我來說,你是最重要的事情。你擁有所有的能力和智慧!」

針對以賽亞的指責,古代近東地區老練的神學家(和普通大為不同)現在會回答說:「不要這麼荒謬!我們不敬拜木頭或金屬造的像!像只不過代表神明,神明並不只局限於這像,而是超過人類能力的一種力量。」但是即便如此,古代近東地區的神明又代表甚麼呢?瑪爾杜克(Marduk)和伊施他爾(Ishtar)是什麼?巴力(Baal)和亞斯他錄(Astarte)又是甚麼?它們同樣是受造物一部分的人格化。瑪爾杜克是尼布甲尼撒統治下的新巴比倫帝國的最主要神明,巴力則是迦南地區的最主要神明,它們被認為是帶來肥沃土壤、風暴和露水的力量。美索不達米亞地區的伊施他爾神和迦南地區的亞斯他錄,是性能力和戰爭暴力的人格化。

換句話說,不僅偶像自身,而且其代表的神明都是受造物的一部分,被抬到了造物主的位置。我們能聽到新約的保羅的話語在我們耳邊迴響(羅一21-23):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我們能夠理解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的信仰所面臨的嚴峻挑戰。他們被命令貶低自己的神,創造他們的那一位,不獨一地敬拜祂。他們還被命令敬拜假神的像,而他們知道假神根本不存在。他們不能對這樣的行為文過飾非,因為如果他們俯伏敬拜這像,就承認了這像和他們的神是同等的。如果他們承認這像也是該敬拜的神,就會不可避免地削弱真神的終極、權威和主權,把祂看作多神世界諸神中的一位,這就貶低了祂。對真神的貶低和削弱,最終就是對祂的褻瀆。

我們是二十世紀末的基督徒,沒有面臨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所經歷的那種威脅,抑或我們也面臨呢?當然現在沒有人會造一個像,強令我們所有人俯伏敬拜他。但是偶像崇拜的威脅在今天表現得詭詐許多,仍然在威脅著我們。我發現二十世紀中葉德裔美國神學家蒂利希(Paul Tillich)提出的概念——「終極關懷」,對理解這一威脅有幫助。蒂利希指出一個人的神,就是他最關注、思慮最多或者對他生活影響最大的事或人。

如果蒂利希的概念對一些人有點深奧,我再介紹一下布賴特(Bill Bright)和古魯撒德(Campus Crusade;譯按:應譯為學園傳道會)使之聞名遐邇的一句警句。布賴特使用了一個通俗易懂的比喻使人們思想在他們的生活中,甚麼扮演著神的角色,他問到:「誰在你生活的王位上?」他認為如果答案不是聖經裏的真神,那個答案就是偶像。在以下的「當代應用」部分,我們會探討這個時代的偶像崇拜採取了甚麼形式。

面對死亡的忠誠 我們現在回到對但以理書第三章的註釋,我們要看看當尼布甲尼撒強令這三位同伴敬拜偶像時,他們如何反應。在許多方面,這個問題和第一章的一個問題類似:在不信神的世界中,神忠誠的百姓如何行事為人?

在第三章,至少在表面上危險是加劇了,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被迫要在公眾面前遵行尼布甲尼撒的不尋常宗教儀式,他們面對死亡的威脅。跟在第一章一樣,首先,三位忠誠的猶大青年表現得並不激烈,使我們驚嘆。他們只是安靜地決定不參與敬拜偶像,而不像三世紀的神學家俄利根,在年輕時就渴望能夠撲身到皇帝馬車前面傳揚基督。看來,尼布甲尼撒王甚至沒有注意到他們;一羣告密者跳出來才使王注意到他們沒有敬拜偶像。但是當他們被帶到王面前接受私下審問時,顯示出他們在早些時候安靜地抗拒命令,並不是因為心中膽怯。他們平靜勇敢地宣告了自己的信仰,沒有絲毫猶豫。

他們的勇氣是非凡的。他們不主動求死,但也絕不逃避死亡。即使他們知道了確實可能為自己的立場而死,仍然拒絕背叛自己的神。

的確,我們一定要很小心,不為第三章故事的樂觀結果所迷惑。這三位同伴並不相信自己在經受嚴酷考驗後能活下來(即或不然〔神不拯救我們〕,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18節)。他們知道這種信心只不過是最討厭的假設。他們的回答確保了第三章的故事不至於蛻變為錯誤的應許,即神會從苦難和死亡中拯救每一個忠實的信徒。第三章的故事和忠誠殉道者的故事不同。殉道者忠實於信仰,但付出了死亡的代價。耶穌自己尊敬舊約時代為信仰而死的神的信徒,祂提到「世上所流義人的血,……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太二十三35)。從羅馬帝國開始直到現在,教會歷史中有無數故事講述忠實的見證人持守信仰,堅持到底。

如果我們仔細思考這三位同伴可能如何考慮死亡之後的生命,他們的勇氣更加讓人驚歎。總之,我們不能確定他們對死後的審判和獎賞有明確觀點,即使他們知道死裏復活,也絕對不可能很瞭解天堂的祝福。在第三章他們的勇氣當然不是根據這樣的盼望,在他們以前所成書的聖經經文中,很少有關於死裏復活、永生或天國的直接教導,有關這些內容的教導都是隱晦的,後來在但以理書才變得直接(但十二1-3),但是一些將來祝福以外的事情,激勵了這三位同伴有意義地面對可能的死亡。

唐納(Towner)至少部分地明白他們的動機,他說「他們的死會敗壞當權者摧殘正義和壓制真理的力量。」在解釋這一點時,他對比了殉道者和幾個兵士的死亡意義,前者的死重於泰山,後者的死輕於鴻毛,後者服從命令,把這三位同伴扔進烘烘燃燒的火窰開口中。

但如果我們思考這三位同伴的「真理」和「正義」的實際內容,對他們的動機就會得出更具體的答案。因為他們信仰神,所以無論甚麼事情,包括死亡發生,都堅定地持守信仰。弗蘭克爾(Victor Frankl)是納粹德國死亡集中營的倖存者,他本人對面對死亡危險的勇氣並不感到陌生,他引據尼采的格言應用於這三位同伴以及他自己,「如果一個人知道為甚麼生活,他就能夠忍受幾乎所有的事情」(尼采,Frederick Nietzsche;這位哲學家以他的名言「不能殺害我的事情都會使我更加強大」而廣為人知)。但是這三位同伴以甚至死亡也不能戰勝他們的事實,見證了他們比尼采更深刻地理解這句格言。

當代應用

現代偶像崇拜我們這些生活在千禧年之交的基督徒,對理解猶大人在杜拉平原面對的挑戰,開始時會感到困難。但是我們已經指出偶像崇拜不只涉及到敬拜某一個特別的像,而是涉及到淡化敬拜真神的持續威脅,在我們的生活中,就是把其他的事或人高舉到和祂同樣重要的地位。正如加爾文激烈指責的,人的思想是「偶像的工廠」。即使是基督徒,我們也經常為崇拜偶像的誘惑掙扎。

誘惑的來源多種多樣,表面上看,不是所有的來源都那麼糟糕。我們的嗜好能使我們以快感為偶像,無論是酒精、毒品、性或其他廉價的刺激物,以便我們所有的精力和思想用於要得到的下一次快感。我們可能尋求能力控制世界,或只是要得到智謀去報復曾經以某種方式傷害我們的人。因此,我們所有的努力和力量都用在社會、家庭至教會裏積聚能力和影響。我們可能使各種關係,或只是一種特殊的關係成為偶像。我們可能不是根據能瞭解的神的旨意,而是配偶、子女或朋友的意願,來指引生活和做出決定。尋求知識或學位、著書或作感人的證道,也可能成為偶像。

誘惑來源的清單非常龐雜,因此危險是如此真實存在。引誘方式非常詭詐,因此我們會很容易陷入偶像崇拜。但我認為偶像崇拜,無論是尼布甲尼撒形式的、還是發於我們內心的,雖然詭詐多變,最終只有一個對象。如果撕去偶像的面具,每個偶像背後都是「自我」。十九世紀後期的哲學家尼采看到了這一點,他的思想對當代的後現代文化有巨大影響。他提出殘酷而又坦率的無神論,鼓吹殺掉神,建立新的偶像——人的自我。聽聽他宣揚的新教義:

「一切我的感情都是在悲苦中,在牢獄裏:但我的意欲永遠是我的解放者和安慰者。意欲使人自由:那就是意志和自由的真義——查拉斯圖拉如是教訓你們。沒有意志即沒有評價,沒有創造!唷,這種大倦怠永遠離開我吧!在知識中,除了我的意志之創造和生成的貪欲,我感覺虚空。假使我的知識中有著天真,那是因為其中有著創造意志的原故。這意志引我遠離了上帝和諸神;假使有著諸神,那有甚麼創造喲!我的熾熱的創造之意志永遠驅我向著人類;如同鐵錘之向著石頭。唷,你們人們,在石頭裏熟眠著我的一個理想,我的一切夢想的象徵!唷!它應該熟眠在最堅致最醜陋的石頭裏!現在我的鐵錘放肆地揮擊著它的囚牢。石頭的碎片飛舞:那於我算什麼呢?我要完成我的工作:因為一個影像臨到我——一切中之最寧靜最光明者臨到我。我的兄弟們喲,超人之美如同一個影像臨到我!現在諸神於我算什麼呢?查拉斯圖拉如是說」(譯按:引自尼采著,楚圖南譯,《查拉斯圖拉如是說》第一版,第99至100頁,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

神已經死亡,自我應該取而代之。在某種意義上說,尼采的教義可能和但以理書第三章的觀點正相反,但並非如此。尼采的教義不單是要擺脫神的世界,而是要以另一位神——自我,來代替真神。因為尼采除了他自己以外,不能容忍任何其他事物處在神的位置,所以他要殺掉神:「但我可以啟示我的全心給你,我的朋友們:假使有著神,我怎能忍受不做一個神!所以是沒有神的」(譯按:引自尼采著,楚圖南譯,《查拉斯圖拉如是說》第一版,第98頁,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

這正是當代後現代社會的核心:甚麼神都沒有了,我們可以,而且必須創造我們自己的價值。基督不再提供價值。我們不再會因為沒有價值而產生存在主義的厭棄思想。甚麼神都沒有了,我們現在構築我們自己的價值,從中感受意志力和快樂。神的所有替代物在終極都是同一個偶像——自我的偶像。二十世紀末正處在探索的過程中,這自我的偶像不會引向生命,而是引向死亡——文化和個人的雙重死亡。

我們基督徒不應該敬拜這自我偶像的任何表現形式。我們只能敬拜真神的惟一真實完整的形像——耶穌基督,保羅稱之為「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因此,十誡中的第二條誡命是這三位同伴抗爭尼布甲尼撒偶像崇拜的核心原因,如果我們從有關教義整體的角度來理解這條誡命,就會被吸引向耶穌基督——神的道和神的像。只有這個像才是我們敬拜的惟一正確對象。

抵制至死 但以理書第三章教導我們,我們不僅必須抵制偶像崇拜,而且必須抵制至死。美國基督徒儘管會抱怨對基督教的侵害,但很少會面臨歷史上發生過的生死抉擇。可是在二十世紀世界許多其他地方的基督徒卻非如此,他們的信仰和見證可能會讓他們遭受牢獄之災或死刑。這類基督徒的見證向我們顯示了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的勇氣繼續存在。

當然,在聖經中,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不是忠誠抵制逼迫基督信仰的強大人間政府的惟一楷模。我們能夠想到在使徒行傳第二十四至二十六章,保羅在非斯都和亞基帕王面前做見證,或者在使徒行傳五章29節,彼得在大祭司面前宣告:「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他們知道耶穌警誡的力量:「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十28)。

從彼得和眾使徒開始直至今天,基督徒從何處找到道德和宗教力量,能夠持守如此勇敢的立場呢?從耶穌基督,耶穌因為宣告自己是彌賽亞而經受了試煉。當祂自己面對死亡的時候,拒絕屈服,死在十字架上(參太二十七11-14)。

但是當這三位同伴面對在火中燒死的威脅時,耶穌是他們盼望的核心嗎?要具體說明他們的盼望是如何集中在即將降臨的救主彌賽亞身上是困難的。他們相信神拯救的力量,但是如果我們仔細思想神為把他們從火裏解救出來,所選的方式,就會感到振奮。加爾文指出,如果神希望的話,祂能夠撲滅烈燄來拯救這三人。但神是在火裏,而不是從火裏拯救他們。當時他們就要被死亡吞噬。此外,神也不需要進一步彰顯自己,祂只需讓他們從火裏走出、毫髮未傷即可,但是神選擇了以第四個人出現並拯救他們的方式,「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25節)。

「那第四個」是耶穌嗎?從最早有基督徒的時代以來,許多釋經者都認為是耶穌。如果有人堅持認為神的每次都是以三位一體神的第二位——耶穌基督的身份具體顯現,未免太武斷了。如果說這裏「那第四個」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映射,會更有把握。在烈燄中,神和這三位同伴同在,保護他們不受損害。從這一意義上說,基督徒能不自覺地看到耶穌基督的預表,祂降臨到世上,住在混亂的世界,曾經經歷死亡,因此我們不是能夠逃脫死亡的經歷,而是能夠戰勝死亡。

儘管在此處的討論中,進一步探討基督徒的復活盼望會很合適,我們要推遲到第十二章才討論復活的盼望,到時我們甚至會更進一步,討論本書的死亡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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