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第七章釋經應用(Tremper Longman III)

Daniel, Chapter Seven, Bridging Context and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摘自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中譯本,《但以理書注釋》,Tremper Longman III著,恩霖譯,漢語聖經協會,《國際釋經應用系列》,179-202頁。)

經文原意

第七章標誌著但以理書內容的重要轉變。但以理書前半部分的內容講述但以理和三位同伴的故事,我們瞭解到在面對從尼布甲尼撒到塞魯士這樣的異教君王時,他們所具有的勇氣。但以理書第二部分的內容從第七章開始,記述但以理對未來的異象。於是,我們從第一至六章相對直接的故事轉到但以理神秘的先知異象。

啟示文學的性質

總之,從但以理書的前半部分到後半部分,文學體裁發生了變化。啟示文學代替了宮廷故事,我們閱讀的策略就需要改變。在開始解釋第七章和隨後幾章之前,我們有必要先論述啟示文學的性質和目的,儘管我們只能作簡要論述。在「經文原意」部分,我們只根據文學體裁的最初含義對其探討。在「應用原則」部分,我們探討如何把啟示文學應用於當代世界的正確原則。

啟示文學這一名詞來自希臘辭彙apokalypsis,只表示「啟示」的意思。實際上,這一文學體裁的稱呼取自《新約》啟示錄的第1節經文(順理成章地被稱為聖約翰的啟示),也用於稱呼其他在聖經中和聖經以外有類似特徵的書卷。

很明顯,但以理書屬於啟示文學,在解釋但以理書後半部分的內容時,我們需要參考但以理書和啟示錄的聯繫。但是只是說但以理書和啟示錄是「啟示」還不夠明晰。神對祂的百姓揭示一些方面的真理,如果從這一角度講,聖經的所有書卷歸根到底都是啟示。那麼但以理書後半部分的第七至十二章有何特別之處呢?

諷刺的是,根據啟示的英文一般用法,而不是它的希臘語源,我們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但以理書。我們中有一些人一定記得二十世紀六十和七十年代,在美國歷史上被稱為啟示時刻。那時儘管政治的不穩定和核子滅絕的威脅仍然和我們相伴,但並非迫在眉睫,這使人們對人類自身能否延續捉摸不定。因此啟示在英文一般用法上,是表示對厄運的緊迫感,感到現存的事物隨時都可能消滅。

我們理解了啟示這一名詞的流行用法,就更接近該名詞的聖經含義,但尚未完全理解。在聖經的啟示文學裏,人類歷史以暴力事件結束。然而,但以理書和啟示錄這樣的啟示文學決不是給人毀滅和悲觀主義的感受,而是要給人喜樂和樂觀主義。為什麼呢?因為在這種結局中,基督徒的爭戰之神,使人類的敗壞和神百姓所受的壓迫都結束了。啟示文學慶賀神戰勝祂敬虔百姓的敵人。

我們會立即注意到,儘管但以理書後六章屬於啟示文學,但卻繼續了我們在前六章所發掘的主題。但以理書前六章的故事說明神如何在表面現象背後掌管著一切,並且戰勝當時似乎是不可戰勝的邪惡力量。不論神的百姓面臨巴比倫哲士的邪惡意圖,還是面臨王本人的惱怒,神都保護他們,甚至使他們在逆境中亨通。

現在這一主題得到深化。我們從前六章神的百姓在被擄中的狀況,轉到後六章他們的最終得自由。我們從前六章人的邪惡(這在第七至十二章的範圍內也很明顯),轉到在後六章人的邪惡背後之靈界邪惡力量。我們從前六章神在燃燒火窰和獅子坑進行解救,轉到後六章神從死亡本身權勢中進行拯救(十二章)!

但啟示文學的實質不只是這些信息的內容,還涉及內容的內在性質。既然我們已經熟悉故事情節相當直接的但以理書第一至六章,從第七章開始,就會突然發現自己處於一個陌生世界,一個有怪獸和駕雲而來者的世界。此外,我們看到類似時間表的東西,但卻不可能參透這一時間表(參下文)。無論是第八章的二千三百個日夜或者第九章的七十個星期,我們沒有確鑿依據,將這些時期和我們所知道的歷史時期聯繫起來。我們要從這些形象和夢一般的數字裏面瞭解什麼呢?

我們會在後面合適的時候,解釋具體的經文,但這裏適合大略介紹一下啟示文學的風格。直截了當的說,啟示文學是一種富含暗喻的文學體裁,在這點上,啟示文學和詩歌相似。暗喻和明喻都用類比來闡述,在闡述困難的概念和事物時,把它們與我們從一般經驗所知道的事物聯繫起來。這樣,形象就可以真實正確地闡述事物,但形象和事物本身還不完全一致。我們經常不知道相似之處在哪裏,於是形象所要闡述的思想就仍留有神秘之處,而最終不能被完全理解。因此,如果把啟示文學的形象解釋得太精細,即是生硬地解釋細節,就會很拙劣。我們會看到聖經釋經者在解釋啟示文學時,常犯這種錯誤,於是產生各種怪異的解釋和離奇的主張。在解釋啟示文學時,謹慎和有保留才是可取態度。

但有趣的是,對但以理書中異象的形象,我們要比該書當時的讀者還要陌生。在下文我們會指出,比喻的大部分素材來自之前的聖經啟示、或者在更廣泛的古代近東文學中的圖像。如果注意這種聯繫,當然就會更容易理解比喻,但是不會消除形象有意要給人的模糊和神秘感。

在探討啟示文學的形象時,如果我們只是根據形象在「真實」世界的參照事物來談論其含義,就太馬虎了。形象引發讀者的強烈情感。再次指出,因為但以理書最初的讀者對這些形象有更直接的理解,他們所產生的情感會更強也更自然。我們試圖通過自己的解釋,為現代讀者揭示這些情感。

因此,這本聖經註釋之剩餘部分的內容,致力於說明但以理見到的啟示性質的異象。甚至第九章的大部分篇幅是禱告,其結尾部分仍然是具有啟示性質的時間表。這樣第七章的許多主題,在後面的第八至十二章重複出現,這種情形和第一至六章類似。下面是第七至十二章的主要主題:

• 人的邪惡是可怕的,尤其是在其彙聚到國家政權時
• 宣告解救的具體時間
• 悔改帶來解救
• 啟示人類衝突背後的靈界爭戰
• 必然審判抵擋神和壓迫神百姓的人
• 同樣必然的真理:儘管神的百姓現在被蹂躪,但卻會經歷到最完全意義的新生命

再次聲明,但以理書後六章的每一章都或多或少地牽涉到上述每個主題思想。但是,為了避免不適當的重複,尤其是在「當代應用」部分,我計劃在下面六章註釋的每一章分別重點論述上述各個主題思想。在第七章,四個海中怪獸的異象重點說明人的邪惡是可怕的。在第八章,二千三百個日夜的預言重點是宣告解救的具體時間。在第九章,但以理的禱告是祈求神饒恕以色列過去的罪,強調悔改和重建。在第十章,揭開阻擋人看到靈界真實狀況的帷幕,揭示在有形爭戰背後的靈界爭戰。在第十一章,歷史是以預言形式描述的,敘述了主前最後幾個世紀的歷史事件,顯示了人的邪惡如何受到無情審判。最後,第十二章(和第十一章在一起註釋)描述了神的百姓勝利和復活,從而結束了但以理書。

第七章是但以理書啟示文學部分的開始。第七章描述了驚人景象,有四個怪獸從翻騰的海中冒出,最後出現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該章無疑是但以理書後半部分中,最為人熟知的一章,也的確是新約最頻繁引用和間接提到的一章。然而,該章也是舊約中最為神秘的部分之一。

儘管如此,第七章的中心信息是明確的:神在掌管。祂會戰勝壓迫祂百姓的看似不可戰勝的勢力。這一信息所要達到的作用也很明顯:安慰忠誠的信徒。邪惡可能似乎佔了上風,但這不過是臨時的騙局。寧可持守忠心而受苦,也不要和邪惡同流合污而遭受神的最終審判。

第七章可以分為三個部分:

(1) 海的恐怖(七1-8);

(2) 天上的力量(七9-14);

(3) 神的勝利(七15-28)。

前兩部分是同一個異象的不同場景,第三部分是神所啟示對前兩部分的解釋。

海的恐怖(七1-8

但以理書的宮廷故事結束於波斯帝國的瑪代人大利烏統治時期。現在第七章又倒退回伯沙撒時期,當然是在第五章的事件發生之前(第五章記載伯沙撒統治的最後一天,也是他生命的最後一天)。七章1節的時間提示說明,異象臨到但以理的時間是在伯沙撒元年。米勒認為伯沙撒王是在主前553年開始攝政,而戈爾丁蓋伊主張是在主前550至549年。儘管這一分歧無關緊要,但是戈爾丁蓋伊指出,主前550至549年有令人振奮的意義,因為在這一年,波斯的塞魯士戰勝了他的瑪代最高統治者阿斯提格(Astyages)。換句話說,最終消滅人間權勢中心巴比倫的進程當時已經開始;我們也會看到,第七章的一個主要教訓是儘管壓迫者的力量似乎不可戰勝,尤其對於被征服者而言,但實際上,人的力量只是暫時的。在壓迫的循環中,邪惡力量相繼登場,只有神的介入,才會結束。

但以理的異象以夢的方式臨到他,根據這一點,我們可以發現先知文學和啟示文學這兩種緊密相關文學體裁有另一個差別。先知文學和啟示文學彼此確實是近親,有許多相似之處,最明顯的是從時間角度,兩者都是涉及未來。除了在「啟示文學性質」部分強調的一些特徵(信息的內容和性質)以外,啟示文學和先知文學在啟示方式上也有細微差別。儘管預言的典型傳達方式是從神直接傳達到先知,啟示文學卻採用更間接的傳達方式。

當神要對耶利米這樣的先知講話時,祂直接對他講話,然後告訴他對猶大百姓傳講祂的信息。在百姓回應以後,先知回到神那裏,尋求祂進一步的指導(十二)。先知是神的代言人,把神的話帶給百姓。而啟示文學採用不同的過程。神通過對但以理說話(就像但七章),或者通過仲介者——通常是天使(例如但十二5-13)。神沒有託付但以理對百姓講話,而是要他把信息寫下來。值得注意的是,在但以理書第十二章,沒有命令先知廣泛發表他得到的書面啟示,而是命令他「隱藏這話,封閉這書,直到末時」(但十二4)。在後面的註釋,我們會明確說明這一命令的意義。

但以理從異象的背景開始,描述異象。他在大海岸邊,風掀起海浪,成為狂濤。立即可以看到,但以理顯然不是在進行科學的描述,因為他認為大海的狂野是「天的四風」(2節)造成的。「天的四風」是突然吹起來的。我們不會簡單想像巨浪衝擊海岸,而是狂暴、雜亂的波浪洶湧四濺。

從簡單的心理學角度來說,這預示著危險。但是如果閱讀這段描述時,也參考更廣泛的文學資料,就會揭示現在情況簡直是危如累卵。到了但以理時代,大海已經成為混亂甚至破壞性的邪惡勢力的有力象徵。在但以理書後半部分的很多地方,異象的形象可能和古代近東更廣闊地區的神話相聯繫。要闡述這一點,我們可以參考巴比倫人和迦南人有關創造世界的偉大神話。

在論述這些神話之前,我首先要指出,但以理(從終極意義而言是神)使用這些形象,並不意味著聖經承認這些有關創造世界的神話。對這些形象的最好理解是,聖經作者採用廣為人知的神話形象引發情緒,傳達信息。最後,正如我們在解釋了整個異象後會注意到的,我們會看到聖經不僅沒有粗心大意地借用這些神話,而且使用這些神話的形象,破壞進行偶像崇拜的鄰國所信奉的假宗教。

巴比倫人最廣為人知的創世神話故事是以魯瑪·以利斯史詩(Enuma Elish)。這個神話的開頭是神明創造世界的故事。最開始有原始的神蒂阿馬特(Tiamat)和她的配偶阿普蘇(Apsu)。兩者代表水的不同形態。實際上如果從亞甲文翻譯,蒂阿馬特的名字意思是「海」。她是下一代神明,包括恩利爾(Enlil)和伊亞(Ea)的母親。瑪爾杜克是恩利爾和伊亞以後一代的神明。在以魯瑪·以利斯史詩裏的這個故事講述了瑪爾杜克如何成為眾神之首。

故事情節始於父親阿普蘇對他吵鬧的神明兒女憤怒日深,打算除掉他們。母親蒂阿馬特抗議,卻無法阻止他的意圖。但是智慧之神伊亞探聽到他的意思,成功地除掉了他。然而問題遠未得到解決,現在蒂阿馬特被激怒了,轉而用她更強大的力量對付她的兒女。伊亞和其他神明在她面前無能為力。瑪爾杜克趕來援救,同意和海神蒂阿馬特戰鬥,條件是如果他成功,就被承認為眾神中的主神。

對我們二十世紀的人來說,這似乎是荒唐的神學,這裏不是要作判斷。關鍵是從創造者和海鬥爭的角度而論,這一神話在這兒就和世界的創造扯上關係了。戰鬥是在瑪爾杜克和蒂阿馬特之間進行,前者給世界帶來秩序,而後者的天性是水,定意破壞秩序和界限。

這個故事非常戲劇化,但是我只敍述其結尾部分。瑪爾杜克毀滅了海神阿馬特,用她的軀體創造了我們所知道的宇宙(包括人類)。但是,在某種程度上,海繼續有威脅,要完全破壞受造物,因此瑪爾杜克必須設定界限和防衞,防止世界回復到先前無形式的狀態。換句話說,在美索不達米亞神學中,海是敵對神和創造的一種強大力量。

迦南人也有類似的故事,但是瑪爾杜克和蒂阿馬特被迦南人的神巴力和雅木(Yam,這名字也是「海」的意思),取代。雅木企圖接管眾神的領袖位置,並要拘留巴力。巴力和罪行毫無牽連,於是對抗雅木。長話短說,巴力戰勝了海,成為眾神之首。

需再次注意,我們不要在這些故事的細節中迷失。關鍵是在古代近東地區人們的心靈深處,海不只是危險之處。海是有威脅的力量,敵對有益於受造物的力量。

但以理不是以這種方式使用海的形象的第一人。在舊約其他地方,亦以耶和華和海及海中怪獸的爭戰,來描述和邪惡的爭戰及得勝。祂的斥責發出,海底就出現(詩十八15);祂防守海(伯七12;耶五22);祂使海乾涸(鴻一4);祂踐踏海(哈三15);祂刑罰海中的怪物(賽二十七1)。

這段對但以理所見異象開端的論述冗長而又重要,其概要是描述海,使人感到恐怖並預期邪惡會出現。下面的經文沒有讓預期落空。異象的場景就這樣設定了。這種場景給人恐怖感,但是故事才剛剛開始。有四個大獸從翻騰的海中一個接一個上來。在分別解釋獸的含義之前,我需要列舉幾個一般性的注意事項:

(1) 這四個獸(除了第二個獸)不像神創造的任何受造物。這是關鍵——它們是敵對神及其創造秩序之力量的象徵。這四個獸是怪異的,是突發的變種,扭曲了神希望受造物具有的形象。因此,它們不僅使書卷最初的讀者感到恐怖,也會使他們有劇烈反應。

兩種證據說明最初的以色列讀者會對這四個獸的混合特徵有強烈反應。(a) 第一個證據是神創造世界的故事。神使祂的受造物的不同組別「各從其類」(lemino:創一11-12,21,24,25);不同的受造物都是獨一和分別被造的。(b) 以色列人在他們的律法中,規定物種應該彼此分開,他們的律法說明在整個歷史中,最初的創造秩序會得到保留。申命記二十二章9至11節的一系列律法就是合適的例子:「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裏,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不可並用牛、驢耕地。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作的衣「服。」因此,對最初的以色列讀者來說,從翻騰的海中上來的這四個獸具有奇形怪狀的恐怖形象。

(2) 我們不能確定這些獸起源於甚麼具體的形象。對此有許多觀點。例如,有人注意到美索不達米亞藝術品上有怪獸形象。波特(P. A. Porter)根據巴比倫預言術文獻所描述的畸形鳥類形象,閱讀但以理書第七章所描述的獸,他主張這類象徵符號起源於巴比倫預言術文獻。這些獸形象可能源於一種或多種這類文獻,但我們對此還無法確定。無論如何,即使我們不知道這些形象的起源,也不會忽視這些獸形象的可怕效果。

(3) 在第七章四個王國的略圖和第二章尼布甲尼撒夢中異象中的四個王國的略圖之間,有明顯類似之處。在第二章,我們描述了在最保守的聖經註釋者和其他聖經註釋者之間的分歧,前者認為這四個相繼出現的王國是巴比倫、瑪代和波斯、希臘、羅馬,而後者主張它們是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對第七章四個王國的解釋也有同樣的分歧。

我的觀點是這兩種對四個王國的解釋方法各有利弊。可能最大的難題在於第七章接著描述了異象的高潮,人間的邪惡權勢在「一位像人子的」(13節)和「至高者的聖民」(18節)的手中被完全摧毀。甚至今天,在但以理身後超過二千五百年之後,我們仍然指望這將會在未來發生(參「當代應用」部分)。古希臘不存在了,古羅馬不存在了。儘管當代有人為追求轟動效應,對此有自己的解釋,並專門為此辯解,我們的觀點與其相反,認為今天不再有羅馬帝國的後裔。我們主張雖然第七章的異象始於巴比倫帝國,但其形象是多重含義的,目的在於避免把剩下的三獸明確視為歷史上存在過的國家。反之,這四獸的異象只是告訴我們邪惡的王國將相繼出現(至少在表面上),直到歷史的終結。神的百姓必須認識到這是神的計劃,做好受逼迫的準備。

(4) 這些獸代表「四王將要在世上興起」(17節),這是在第七章後半部分,天使的權威解釋。為了使論述精簡,我們現在的論述就採用神啟示的這一解釋。在解釋第1至8節時,我們只解釋前三個獸的含義和意義。對第四個獸的解釋將基本留到本章的最後部分第15至28節進行,因為那時才重點探討天使傳達的解釋。

這些從翻騰的海中一個接一個出來。第一個被描述為「像獅子,有鷹的翅膀。我正觀看的時候,獸的翅膀被拔去,從地上得立起來,用兩腳站立,像人一樣,又得了人心」(4節)。我們開始解釋第七章的、參照第二章的像。在第二章像的金頭明確被解釋為尼布甲尼撒(即巴比倫帝國)。在第七章,在同一個帝國的衰敗時期,對第一個獸最自然的解釋是它代表巴比倫。可能對獸身分最清楚的解釋是根據這個混種的獸變得像人一樣的事實,讓人回憶起第四章所記載的布甲尼撒本人的經歷,他曾變成獸的樣子。

獅子和鷹都是驕傲的動物,也是掠食動物。它們激起被掠食動物心中的恐懼。因為它們有這樣的特性,許多偉大的帝國選用其中兩者之一或兩者作為國家的象徵。因此,把它們和巴比倫聯繫起來沒有任何特別之處。

第二個從海裏出來的獸——熊,也是如此。不管出於什麼理由,它不是混種的,但它仍是兇殘的掠食動物。在畫面上,這只特別的熊甚至在旁跨而坐時,還啃著三根肋骨。一個聲音呼喊著刺激它貪得無厭的胃口:「起來吞吃多肉!」

長久的爭議始於第二個獸。這只熊代表瑪代和波斯還是只是瑪代?根據歷史,我們知道波斯首先把曾支配的瑪代納入自己帝國版圖,才成為一個大帝國。在主前539年,確實是波斯君王塞魯士的軍隊擊敗巴比倫軍隊,但勝利是通過瑪代人大利烏的力量獲得的(根據但以理書)。

熊的身份可被視為瑪代和波斯,或者只是瑪代。認為熊的身分是瑪代和波斯的人主張瑪代從未作為獨立的世界帝國存在過,三根肋骨可被看作瑪代和波斯聯合帝國的三次偉大勝利:對呂底亞、巴比倫和埃及的勝利。福音派基督徒戈尼(Gurney)主張熊的身分只是瑪代,他引用了耶利米書五十一章27至29節,這段經文列舉了在和巴比倫爭戰時,瑪代的三個盟國亞拉臘、米尼和亞實基拿。沃爾頓(Walton)在闡明這段經文時,則聲稱三根肋骨「各自代表烏拉圖(Urartu)、馬納亞(Mannaea)和西古提(Scythians)。烏拉圖(Urartu)在主前605年被瑪代征服;馬納亞(Mannaea)是亞述最後時期的盟國,在亞述滅亡之後,立即被瑪代征服;西古提可能在基亞克薩里斯(Cyaxares)二世統治期間被瑪代擊退。由此可見,在識別這四個獸在歷史上具體代表哪個國家時,我們實在如履薄冰。我主張異象的形象是要有意達到這樣的效果,其目的是對人的邪惡和神之間的衝突做出神學解釋,而不只是事先寫下歷史。

故意鋪排的模糊性延續至第三個獸。這獸看起來像豹,但是有四個翅膀和四個頭。我們在尋找豹的關鍵特徵時,會立即注意到它具有速度快的特徵。豹是速度極快的貓科動物,現在又帶有翅膀,我們可以想像其具有的驚人速度。豹的形象代表波斯軍隊的驚人速度嗎?四個頭和波斯的四位君王有聯繫嗎?或者豹指的是亞歷山大席捲東方的閃電戰,以及在他英年早逝後分割其廣闊帝國的四位將軍?

在所有這四個國中,第四個國是最神秘的。「這獸與前三獸大不相同」(7節)。它只具有模糊的動物形象。然後,經文進一步描述它有「鐵牙銅爪」(19節)。像我這樣喜歡科學幻想小說的人,容易把第四個獸看作「機械獸」。但它當然不是機械。它的武器(牙和爪)的金屬構造強調了它的破壞力量和殘忍。這裏幾乎沒有具體描述可以讓我們分辨它的確實身分,因此對這段經文的通常解釋方法是參考簡單的歷史順序。如果有人已經認為前三個獸依次是巴比倫、瑪代、波斯,那麼第四個就一定是希臘。另一方面,如果有人認為第二個是瑪代和波斯,第三個獸是希臘,那麼第四個獸就一定是羅馬。在解釋第七章最後的第15至28節時,我們會回到這個問題,同時也解釋第四個獸的角的作用。

天上的力量(七9-14

在第9節先前海的場景陡然變為審判庭。根據第9節的描述,我們知道這不是普通的審判庭,但是在第9至14節,異象用一些形象傳達信息。首先要注意,在這一段經文,我們不再有動物形象的生物,這段的兩個主要角色都被描述為人的樣子:「亙古常在者」和「一位像人子的」。

實質上,我們已經接近事物的本質了。邪惡的人間王國被描述為可怖的混種怪獸,而神則被描述為人的形象。根據更廣泛的聖經觀點,這種聯繫完全正確,因為創世記一章27節確實告訴我們,神按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

儘管根據這段描述,還不能清楚判斷其場景發生在天上還是地上,其中的形象很清楚地說明主要角色是神,周圍事奉的是在天上、而非人間的受造物。毫不奇怪,對主要角色形象的描述大多和神的形象(神的顯現)相聯繫,象徵祂的智慧(祂的白髮)、祂的公義(祂的白衣)和祂審判的能力(烈火)。

第一個形象被稱為「亙古常在者」。祂是神,承擔審判者的角色。因此,他的形象被描述為有智慧的年邁長者,坐在自己審判庭上。第二個形象,「一位像人子的」,在舊約背景,更加令人驚訝。祂駕著雲車,這是神自己的特權。

我們讀到七章13節時,所看到的駕雲者的形象和海的形象一樣,都是自古就有的形象。早在出埃及記,雲的形象就和耶和華的顯現聯繫在一起了,白天是雲柱、夜裏是火柱引導以色列民(出十三21)。在最高峯的時刻,神在西奈山顯現,山就被雲覆蓋(出十九19)。在會幕裏,神在至聖所顯現時,是出現在雲裏(利十六2)。

但是我們是在詩篇和先知書卷知道,雲像車一樣被駕馭。在詩篇六十八篇4節神是駕雲者:

「你們當向神唱詩,歌頌祂的名,
為那坐車行過曠野的修平大路。(譯按:這是《和合本》譯法,根據NIV,可譯為『稱頌那駕雲的神』)
祂的名是耶和華,
要在祂面前歡樂。」

在詩篇一百零四篇3至4節我們讀到:

「用雲彩為車輦,
藉著風的翅膀而行,
以風為使者,
以火燄為僕役。」

舊約先知在明顯是審判和爭戰的經文中,也使用駕雲的形象。注意以賽亞書十九章1節和那鴻書一章3節:

「看哪,耶和華乘駕快雲,
臨到埃及。
埃及的偶像在祂面前戰兢;
埃及人的心在裏面消化。」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祂乘旋風和暴風而來,
雲彩為祂腳下的塵土。」

神駕雲的圖像和海的形象一樣,也有古代近東地區的背景。在烏加列(Ugarit)的文獻可能最容易發現這種聯繫。這種文化的主要神明和神界主要的武士巴力常常被稱為「駕雲者」。實際上這是巴力最常用的綽號:

「傾聽吧,哦,強大的巴力:
留意吧,哦,駕雲者。」

這種例子太多次在烏加列地區(Ugarit)的文獻中出現。巴力是烏加列眾神中的風暴之神。他的駕雲形象符合他的功能。

因此,但以理書七章1至14節給讀者展現了兩類形象。一方面,我們看到四個獸和角,代表墮落的人間王國;另一方面,我們看到兩個人的形象,「亙古常在者」和「一位像人子的」,描繪的形象是神。歷來的聖經詮釋,解釋這「一位像人子的身分是一個難題。我們把這一關鍵問題留到「當代應用」部分論述。

第七章的異象不僅描述了人的邪惡和神的審判這兩個領域,也敍述了兩個領域的衝突,結局是肯定而清楚的。有誇大的角的「那獸」被毀滅,而這一位像人子的被高舉,並被賜給永遠的國。總之,雖然人的邪惡猖獗一時,但神掌管一切,將贏得最後勝利。對神的百姓來說,異象隱含的信息是「不顧表面現象,持守對神的忠誠」。隨後對異象的解釋證實了這一信息。

神的勝利(七15-28

但以理對異象的反應是驚惶困惑。他的驚惶告訴我們這些後來的讀者,啟示具有壓倒一切的力量。但以理察看人的邪惡深淵和神的獨一寶座。怪不得他對這樣的經歷感到震撼。他因困惑,來到一位顯現幫助他的天使那裏,天使解釋了這些不可思議的事情。

天使開始的回答簡短而溫柔:「這四個大獸就是四王將要在世上興起。然而,至高者的聖民,必要得國享受,直到永永遠遠。」隨後的內容,即「至高者的聖民」的身分,和這回答一樣,表述得也很簡單,沒有直接表明含義,也就不夠明確。如果閱讀今天現代英文譯本對「至高者的聖民」的英文表達,會極自然地認為「聖民」是人,指的是神的受壓迫的百姓。但是,「至高者的聖民」這一短語的亞蘭文原文(qaddise ‘elyonim),在死海古卷中的用法和在但以理書其他地方的用法(四13;八13),都是指天使。

對這一問題一直有很大爭議,但今天,到目前為止,把「至高者的聖民」解釋為天使是最主流的。當然,這繪製了一幅強烈的畫卷,其內容還在第十章得到進一步擴展。在地上的爭戰背後是宇宙的爭戰。被擄的以色列人所介入的不是地上的爭戰,而是具有屬天意義的爭戰。對世上屬神的人們來說,神和祂的天使終將「得國」是好消息。

但是「至高者的聖民」這一短語也可以指人,可能最合適的理解為既指人、又指天使。「至高者的聖民」無論是直接指神的百姓,還是通過神的百姓在靈界的代表——天使,間接地指他們,信息都是一樣的:神將贏得這場偉大靈界爭戰的勝利。這對於所有追隨神的人來說,都是好消息,尤其是對於遭受邪惡壓迫者殘酷逼迫的人。

可是但以理的困惑和驚惶還沒有消退,於是他追問到底,對回答他的天使提出另一個問題,這次的問題集中於第四個獸的性質。第四個獸的意義在於它在未來要取得登峯造極的地位。它作惡比前幾個獸更甚,並以十一個角的形式衍生有害的後裔。第十一個角最為悖逆:「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25節)。

在其他聖經經文中,角的形象是廣為人知的。無論是敬畏神的(撒上二1;詩八十九17[18],24[25];一一二9)還是不敬畏神的(詩七十五5)自豪和尊榮,都常被描述為高舉的角的形象,起源於有力量的動物會高舉自己的頭的想法。在本段經文,角的內在含義是指無理的驕傲,悖逆拒絕服從神。

我們已經說明,對於第四個獸及其所聯繫的角的身份辨認,已經有大量的論述說明。一種強烈的意見(尤其依據第八章的明確意思)是認為第四個獸代表希臘,十個角是亞歷山大以後的十個君王(儘管具體指出是哪十個王甚是困難),登峯造極的第十一個角和陰險的人物安提阿古四世·伊皮法尼(Antiochus IV Epiphanes)聯繫在一起,他在主前2世紀中期逼迫神的忠誠百姓。

但是批評者已經指出,儘管安提阿古四世本人去世,淡出人生舞台,但是明顯地在他去世之後,神的國沒有接著降臨。因此,其他的學者主張第四個國一定是羅馬,十個角應該是起源於羅馬這一政治實體的十個國,接著才是最高峯的悖逆者,在新約他的身份是敵基督。我們在「當代應用」部分會更多地討論敵基督。但到目前為止,根據後來更充分的聖經啟示,我們有充足理由認為應該贊成這種解釋。這個小角在偉大的靈界爭戰結束時被戰勝,現在世界還沒有到達那一時刻。

惟一要評議的,是對於堅持第四個國的具體身份是羅馬。羅馬不再存在,也不可能重新出現,除了可能在政治宣傳中出現以外。舉例來說,現在不再有羅馬人。認為十個角和小角是羅馬帝國在未來的顯現是荒謬的。對第七章的這些形象最好的處理,就是不要看具體的四個帝國,而是看作四個國,象徵性地代表邪惡國家(沒有具體數目)必會相繼出現,出現的時間是從被擄時期到歷史的高潮時期,那時候神進行干預,一勞永逸地審判所有邪惡勢力,成立祂自己的國。

還需要解釋神秘的短語「一載、二載、半載」(譯按:這是《和合本》譯法,根據NIV是「一期、多期、半期」的意思)。對時間的這一註解是為回答一個隱含的問題,即小角將被允許有多長時間炫耀自己的能力、敵對神及其「聖民」。這一表述常被認為是「一載、二載、半載」的意思(譯按:《和合本》已經作出這樣的意譯),也就是三年半的時間。然後我們認為後來章節對時間的註解表示的是大約同一個時期。那些認為小角是安提阿古四世·伊皮法尼的人,把這一時期視為在主前168至165年這段時間,那時他對猶太人的宗教實施大破壞。那些認為這三年半是指未來敵基督存在的時間的人,傾向於這是基督再次降臨之前神的百姓遭受苦難的時間。

但是,應該質疑把「一期、多期、半期」的象徵性數位解釋為如此具體的數位的企圖。畢竟第二個短語是「多期」,而非「二期」(即它是複數,而不是雙數)。儘管在經文中,「一期、多期、半期」的含義還不清楚,但是「期」這一名詞不可能代表「年」(如果這樣,「一期、多期、半期」就應該被理解為「一年,多年,半年」)。如果認為「一期、多期、半期」的含義像讀起來時那樣模糊,就更合適。凱爾(Keil)的主張更有根據,他認為這一表述有象徵性力量。也就是說,象徵小角的悖逆是迅速開始的,似乎會持續到永遠,但卻突然滅絕了。

最後,但以理仍然被異象困擾。雖然在敬畏神的人看來,異象的結局很好,但是異象的畫卷確實是描述持續而又艱難的逼迫。神的勝利不會輕易來到,而是要經過宇宙的爭戰。不過神為但以理預備了新的異象,這在但以理書下一章立即得到證明。

應用原則

我們已經從依據真實事件的歷史故事,轉到啟示文學的異象。在但以理書前半部分,我們解釋了歷史故事,以及這些故事對我們在20世紀末所處環境的意義。在但以理書後半部分,從第七章開始,問題關係到但以理有關未來的異象對許多世紀之後的我們有何意義。

最近《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導》雜誌的一篇文章《黑暗的先知預言》說,人們對啟示的熱衷正在再次抬頭。根據該雜誌的民意調查,66%的美國人,包括三分之一自稱從來不去教會的美國人,承認他們相信耶穌基督將在某一天重返世界。不幸的是,對啟示文學有興趣,不等於能夠解釋啟示。

我已經指出,儘管但以理生活在主前6世紀,但他所看到的故事在他的年代不是很快就要發生。事實上,大多數人都會同意,在第七章和第八章,但以理的異象在歷史的高峯時刻達到高潮,那時,神來臨,把邪惡的壓迫者從世界上除去,建立祂自己的永遠的國。如果這樣表述,我們就可以看到但以理書中屬於啟示的幾章,對以後的時代繼續有意義。我們仍然生活在保羅所說的「這罪惡的世代」(加一4),因此,我們期待著神施行拯救。在「當代應用」部分,我們將更深入一些描述這一時代的特徵、以及神對我們得蒙拯救的進一步啟示,但是眼下,我們需要停下來探討把古代啟示教訓應用於現代的原則,同時論述這特別的一章的主要主題思想。

應用古代啟示的原則 (1) 在應用古代啟示時,第一個原則是「要有保留」,即我們在解釋這些具有高度比喻性質的異象時,必須謹慎小心。在主後第二個千年的結束前夕(中文版編按:本註釋書於1999年出版),這種謹慎尤為重要。在不同時間和不同地方,教會已經發現自己的注意力太專注於聖經啟示的字面意義。不要誤解啓示,啟示賜給我們的末世畫卷總是對教會有意義,但神的百姓偶然會太癡迷於末世畫卷的細節。

對教會或社會來說,啟示裏的時期是典型的逼迫或大災難時期。林賽(Hal Lindsey)的作品《末世的偉大行星地球》(The Late Great Planet Earth)在社會動蕩的1960年代出版,以及在最近的海灣戰爭期間出版的其他書籍熱銷,也就毫不令人驚訝,前者可能是有史以來最暢銷的書之一,是嘩眾取寵的書,講論聖經啟示,後者的內容都是推斷現代事件和聖經啟示之間的聯繫。這類書籍的詮釋另樹一幟,不過它們確實表達了啟示的原來用意:在患難時刻安慰神的子民。但是甚麼使啟示對今天特別有意義呢?在世界上的一些國家,基督徒發現自己處於大災難之中,遭受著逼迫。對他們來說,啟示信息的意義就是我們剛剛所描述的逼迫或大災難時期。但是在西方國家,儘管現在有相對的和平和經濟安全,但因為現在是千禧年之交,啟示吸引了許多人的注意力。在一千年前的歐洲也可看到同樣的情況,那時處在前一次千禧年之交。中世紀的歐洲,飽受基督教神學浸潤,因此當時啟示臆測的影響就更為廣泛;但是即使在今天,每個美國人也都知道甘平(Harold Camping)所宣告的許多還未實現的啟示(中文版編按:甘平是美國一位經常在電台和電視上講道的傳道人;有關本書作者與甘平「交手」的故事,參下一章的註釋);其他人則已經閱讀了懷森特先生(Mr. Edgar Whisenant)的小冊子《1988年的88個理由》,及聲稱我們生活在歷史即將終結時代的其他言論。

在第八章我們將更具體論述啟示文獻的使用(包括誤用),試圖判斷我們是否正生活在世界末日的前夕,但是眼下,第一個原則只是提示我們在解釋啟示文獻時,應該採取有保留和謹慎的態度。

(2) 我們在應用古代的啟示時,首先要記住我們所討論的啟示是頻繁使用比喻形象的文獻類型。比喻形象確實能闡述真理,但不是以嚴密精確的方式表達。為了闡述所教導內容的某一方面,比喻形象把本質上不相像的兩件事情聯繫起來。神是「亙古常在者」,像法官一樣坐在寶座上。這當然只是在字面上的意思,實際上神不是老人,也不是坐在有形的寶座上。邪惡的人間國家是混種的獸,確實如此,但這不是在字面上的意思。如果認為需要或甚至實際上已經照字面上的意思解釋啟示文獻,就是執迷不悟。因此,閱讀時要明白啟示文獻最初意圖的關鍵原則是大概明白其中的比喻形象就可以了。根據字面意思解釋啟示是錯誤的,那樣做很荒謬。

因此解釋比喻形象的關鍵是找到比喻的本體和喻體的聯接點,不強解比喻所對照的非重要因素。這意味著我們對於比喻形象的解釋,會有一些灰色地帶。一些對照的因素是明顯的,但另一些則不然。對於不明顯的因素,我們需要有保留,不要自己強行解釋。

(3) 第三個重要原則是要知道啟示中的數字是特別地以象徵的方式使用的,這可讓我們避免常有的錯誤理解。我們必須明白自己正探討的數字是象徵性的,無論是對於但以理書第七章的「一載、二載、半載」,第九章的「七十個七」,還是對於啟示錄二十章的一千年,因為這正是啟示這種文學體裁的性質。35

(4) 我們能夠防止自己錯誤解釋這些鮮明形象的重要方法,是想像自己處在但以理時代聽這些事情的人們中間。在前面的論述中,我指出但以理書第七章內許多形象的古代近東背景,特別是海和駕雲者。從經文的最初背景出發,是閱讀所有聖經經文的重要原則,尤其是閱讀啟示。當然我們如果應用這一原則解釋啟示,需要費一些功夫,但是你正在閱讀這本聖經註釋的事實就說明你願意花費必需的研經功夫,使自己的解釋符合聖經原意。

為強調第四條原則,我要指出如果現代讀者不廣泛研究經文的最初背景,也能明白啟示的基本信息。我們自然會理解異象要教導神的百姓,雖然在表面上,世界在猖獗一時的人間邪惡權勢控制之下,而不在神的掌管之中,但這種表面現象不過是騙局。神在掌管一切,毫無疑問祂將贏得爭戰的勝利。要持守對神的忠誠。對啟示的主觀臆斷的怪異解釋是常見的,為了防止這一點,我們必須牢記這些形象和語言來自古遠年代。

但以理書第七章的主要主題 如果以概括方式總結,但以理書第七章的異象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揭示現在的世界處在邪惡殘忍的人間權勢控制之下。第二部分顯示神在掌管一切,最終將要審判悖逆的人,在基督徒中建立祂自己的國。現在,在世界的邪惡勢力和神(及其忠誠受造者)之間存在衝突——實際上是宇宙的爭戰,我們在第十章將更多特別地瞭解這點。第七章啟示的重要主題思想,都要在「當代應用」部分探討。

當代應用

人類邪惡的性質 但以理書第七章描繪了人類邪惡的可怖畫卷。混種的獸代表蓄意傷害他人的強大破壞力量。第四個獸的鐵牙銅爪是要撕裂獵物,敬畏神的人知道自己就是獸想要得到的獵物。在今天的世界上,許多基督徒能立刻理解這一形象。在許多國家,政權憎恨基督教,基督徒瞭解並經受著其苛刻法律,在這樣的環境下,他們要盡極大的努力,才能艱難生存。對於認識自己生活的世界有獸一樣的性質,這些弟兄姐妹不會有困難。

但是西方的大部分基督徒享有自由,免於宗教擾亂,儘管這種擾亂可能不是整體上的,但在人類歷史上肯定幾乎是空前的。我們抱怨政府對教堂財產免税地位的威脅,或者我們的政府支援墮胎權力,卻常常忘記了宗教擾亂的威脅。在美國,獸在何處啃神百姓的骨頭呢?我們所看到的周圍社區確實令人愉快,鄰居們都很友善,教會也很興旺。我們會問:「這一切關於人邪惡的破壞性超級力量,到底在說甚麼呢?」

當然,不是所有的美國基督徒都有這樣的經歷和態度。在美國一些社區,尤其是大城市的中心,每天都有暴力和恐懼。儘管傷害不是特別直接針對教會,但是因為我們社會這些叛逆者的行為,無論他們是刑事罪犯還是不誠實的警察,基督徒常覺得自己近似處身戰區。這些主內弟兄姐妹也會認為生活就是戰場,生死一線——他們希望從這個戰場得到解救。

但是如果深入探討,而不是停留在表面上,那麼即使基督徒有足夠幸運,沒有生活在字面意義的戰場上,也理解生活就是一場鬥爭,儘管有時只是讓人煩惱,但至少偶然也會有幾乎很英勇的爭戰。我們知道自己無論在現在的生活中經歷什麼樣的「和平」,都只不過是風暴中的暫時平靜。

聖經依然教導說所有的人都是罪人。但以理書第七章獸的圖像符合我們從整本聖經學習的教訓——每一個男女都是在心裏尋求自我,悖逆神,而且為了自己得到一些小小的益處,我們會不惜犧牲自己的同類。

保羅對人心中的罪的範圍和深度做了經典陳述,他從《舊約》搜集了一系列的經文,然後彙集在一起,成為對人性普遍的譴責(羅三10-18):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
沒有尋求神的;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他們用舌頭弄詭詐,
嘴唇裏有蛇的毒氣,
滿口是咒駡苦毒;
殺人流血,
他們的腳飛跑,
所經過的路,
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他們眼中不怕神。」

無人能夠逃脫這一審判——殘酷的獨裁者、慈善的總統、勤奮工作的市長、我們遵紀守法的鄰居,我們的兒女和配偶、尤其是我們自己,都無法逃脫。每個人都是罪人,「飛跑殺人流血」。但以理書第七章的在我們每一個人心裏。

普蘭廷戈(Cornelius Plantinga)著一書,有洞察力地分析了關於罪的聖經觀點,他把罪定義為對「shalom」的破壞,這一希伯來文辭彙的意思是「整體、健康、和平」。用他的話說:「shalom是神對創造和救贖的安排;罪是人對神偉大創造的肆意毀壞,這是應受譴責的,因此罪是對偉大創造的建築師和建造者神的冒犯。」

我們應該立即指出,神不是要把我們創造為「肆意毀壞者」。祂是照祂自己的形象創造我們。在蛇出現之前,伊甸園就是shalom的圖畫。伊甸園裏蛇的身分是模糊的,儘管後面的聖經經文清楚說明蛇就是超自然的悖逆者撒旦(參啟十二9)。這一受造物把混亂帶進伊甸園的和平,但人的罪不是牠的責任。我在前幾天開車時,看到一個車尾標籤,上面寫著:「夏娃被陷害了」。這不是聖經的故事。夏娃既未被陷害,也未被強迫,亞當亦然。當亞當和夏娃站在反對神的蛇一邊時,他們的不順服就破壞了伊甸園的shalom。

我們把這第一個罪稱為人類的墮落(創三)。亞當和夏娃被逐出樂園,進入因他們自己的罪造成的荒蕪土地。我們是這兩個原始父母的後代。我們生來是罪人,但這不是從我們和祖先的罪行聯接的角度說的。不,我們也沒有被陷害。關鍵是我們如果處在和亞當和夏娃同樣的位置,也會和他們犯同樣的罪。我們也確實生來就是罪人。我們是生來的悖逆者、肆意毀壞者、shalom的破壞者。

然而,這四個獸不只是個別的罪人,也同樣代表集體的悖逆。但是必須認識到集體悖逆產生於個別的罪,不是反過來。否則,個人就可以逃避集體傷害的責任。

這四個獸代表「國」,就是說不是一個罪人,而是罪人組織起來的羣體。我記得自己從前的老師亞當斯(Jay Adams)的智慧話語,他告誡年輕學生不要對婚姻有過度羅曼蒂克的憧憬。他警告我們婚姻不是我們所有孤獨和問題的解決之道。他說我們目前有問題,是因為我們像所有人一樣是罪人。然後他提醒我們婚姻是兩個罪人的聯合,並向我們發出挑戰:「你們認為當兩個罪人走到一起時,會發生甚麼事情?」他的告誡是有智慧的,使我們在婚後夫妻第一次意見不合或爭吵時,不再感到驚訝。

亞當斯談論的是兩個基督徒的婚姻。想像一下成千、成百萬、今天甚至幾十億罪人的聯盟。進一步想像一下少數罪人被授予決策權力,甚至決策權力有難以置信的破壞力量。我們真的會對東方專制君主、羅馬凱撒、中世紀的國王、納粹德國的元首、伊斯蘭教的阿亞圖拉或現代總統的冷酷感到驚訝嗎?

單個的罪人是有害的,有時危害程度還很深。但是如果罪人聚集在一起促成一項羣體事業,就能產生極大的破壞。民族主義、種族主義、男性至上主義、宗派主義、黨派主義——如果罪人匯合在一起,目的是反對自己羣體以外的某些人,即「另類」,就可能產生極大的邪惡。我們可以貶低別人,認為他們不值得同情,因此傷害別人和損害我們自己羣體中人有點不同。斯坦納(George Steiner)提醒在現代世故的文化中,這類態度存在於所有人心中:

如果假定我們知道自己已經進化成為一種生物,喜歡和聞起來不同、看起來不同,聽起來不同的人們一起生活,就是帶空想的自大。如果你是在一片陌生的國土,坐在火車車箱或公共汽車上,卻不能用當地語言說一個詞,你可曾注意到在你這文明人的心中增長的恐慌、有可怕的錯誤事情要發生,以及你的身份可能不久就要被批評得體無完膚的感覺?自治可能是社會單位的自然形式,人們要聚集攻擊別人時,可能是使用正義、希望、人的公平這類美好名義,但他們也可能催逼做難以置信的事情。我們不瞭解。人類確實傾向於和自己圈子裏的人在一起。儘管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如此,不是沒有例外,但大多數的人確實如此。

當然,不是每個國家或其統治者都是邪惡的倉庫。我們也應該提到普遍恩典以及聖靈的工作。但是「權力腐敗」的存在是有原因的。關鍵是今天獸這一形象的權勢仍然真實存在,如同在但以理時代,神的百姓遭受巴比倫壓迫,在主前2世紀中葉,他們遭受西流古王朝安提阿古四世·伊皮法尼的壓迫,或者在耶穌時代,羅馬在巴勒斯坦的橫行。

神的爭戰行動 終極而言,這爭戰「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舊約》預表了在我們地上爭戰背後,是終極的靈界爭戰(尤參第十章的註釋),但是《新約》撕開帷幕,使我們看到爭戰的實質。

這場爭戰將持續到人類歷史的最後一天。如果我們看看啟示錄第十三章,我們會看到什麼呢?是一隻獸,實際上是從海裏出來的獸。啟示錄的形象最直接地源於但以理書。這一發現提醒我們,但以理那一代人的恐懼和爭戰的延續未斷;我們發現自己也在那些要壓倒我們的爭戰中掙扎。

可是但以理沒有在畫卷上僅僅描繪令人恐怖,似乎不可戰勝的邪惡勢力。我們將其有關論述留到隨後的幾章,但是在離開第七章之前,必須注意這幅畫卷上描繪混亂中的希望。一位「人子」駕著天雲,拯救遭受獸代表的人間國家壓迫的人們。我們已經註釋,雲象徵在異象中有人樣子的角色具有神的地位。只有神駕馭天上的戰車。

但是新約更充分地啟示了這一角色的準確身份。在啟示錄一章7節和福音書中的所謂「小啟示錄」(參可十三26)中,耶穌自己就是駕馭天上雲車參加最後爭戰的那一位。耶穌是神聖的武士,祂將擊敗獸末世的邪惡勢力。

最終勝利的確定性 我們怎樣才能確定有勝利呢?是什麼使我們認為耶穌會戰勝那蛇呢?十字架是我們的保證。耶穌在十字架上擊敗了撒旦。這是保羅的見證,對於除去我們的罪,他寫到:「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14、15)。

保羅使用軍事用語不是隨意的,這段經文是神爭戰這一聖經正典主題的主要內容。從聖經正典開始(出十五3)到它在啟示錄結束,神的百姓一直受到教導,為了他們,他們的主和壓迫他們的邪惡勢力爭戰——無論是外在的敵人,還是留在他們內心的罪。這是今天聖經對神的百姓給予的安慰,無論是伊朗監獄中的基督徒,還是經受「毒氣文化」嘲弄的西方基督徒。神已經在十字架贏得了勝利,歷史明確宣告祂的勝利。

但以理書第七章讓我們大致瞭解了今天世界衝突背後的爭戰,第十至十二章將進一步引導我們瞭解神所啟示的有關爭戰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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