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義以及與基督聯合(五)(Lee Irons)

Justification and Union with Christ, Part 5

作者:Lee Irons

06/24/2017

誠之譯自:https://upper-register.typepad.com/blog/2017/06/justification-and-union-with-christ-part-5.html

WSC對加西亞評論CJPM的回應

羅伯特·葛福雷(W. Robert Godfrey)和大衛·范竹能(David VanDrunen)在2007年12月的《被按立的僕人》(Ordained Servant)雜誌上撰文回應了馬可·加西亞(Mark Garcia)對CJPM[》[Covenant, Justification, and Pastoral Ministry ]的批判性評論。葛福雷和范竹能指出,加西亞的批評背後是他對與基督聯合的立場:「加西亞屬於一種相當新穎的改革宗神學方法的一部分,這種方法希望將所有改革宗神學的重點放在與基督的聯合上」。加西亞顯然認為,「加爾文與基督聯合的教義是粉碎CJPM的大錘」。

他們的回應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加西亞的歷史論證;第二,加西亞的神學論證。

加西亞的歷史論點是,不存在所謂的 「跨信條主義」(pan-confessionalism),即路德宗和改革宗神學體系共同持有的稱義論。葛福雷和范竹能在回答時指出,路德宗和改革宗的神學在基督論和聖禮等不同領域確實存在重大分歧,但他們在稱義的教義以及稱義優先於成聖的問題上是一致的。他們引用了《協和信條》(Formula of Concord),其中提出了與改革宗信仰告白相同的觀點,即「善行總是緊隨稱義的信心之後,而且肯定是與信心同在的……因為真正的信心從來不是孤零零的,它總是伴隨著仁愛和盼望」。(參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確認,即信心「是稱義的唯一工具;但它在稱義者身上並不是孤立的,而是始終與所有其他救贖恩典相伴,並且不是死的信心,而是因愛而工作」[WCF XI.2])。

葛福雷和范竹能認為,加爾文本人在稱義問題上是一個跨信條主義者。他簽署了《奧格斯堡信條》(Augsburg Confession)。他與墨蘭頓有友好的書信往來。1556 年,他給薩克森和下德意志的路德派牧師們寫了一封信,在信中他申明在因信稱義的教義上他與路德派是一致的。誠然,在1559年版的《基督教要義》(3.11.5-12)中,加爾文確實有力地與路德派神學家奧西安德(Osiander)展開了論戰,後者認為我們在稱義中得到了上帝本質的義。但這並沒有使加爾文成為正宗路德派稱義論的批判者。把加爾文解讀為批判路德派稱義論的唯一途徑是把奧斯安德視為唯一一致的路德宗——加西亞就是這麽認為的。但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說法,因為路德教會本身在《協和信條》中明確正式地拒絕了奧西安德的觀點。

總之,「加西亞將加爾文對路德派的態度表述為一貫的否定,這根本不是事實」。加爾文提出的稱義論與路德派的教義是一致的,而不是對立的。如果說,加爾文將稱義建立在與基督的聯合上,是將稱義論建立在與路德神學根本不同的神學基礎上,那麽加爾文似乎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加西亞的神學論點是,在與基督的聯合中,稱義和成聖這兩種益處是同時存在的,而且沒有優先次序,這種論點是什麼意思呢?葛福雷和范竹能肯定了與基督聯合的教義,但不同之處在於,他們對與基督聯合的教義的理解和表述方式是保持稱義優先於成聖,而加西亞則將與基督的聯合推崇為一種「抽象的教義」(abstract doctrine)。他們寫道:

我們呼籲加西亞在「救恩次序」中堅持這種稱義優先於成聖的意識。這不是一個可以取代與基督聯合的教義,但我們的聯合神學(theology of union)必須與這一教義相容。我們不應該從一個抽象的聯合教義開始,脫離稱義、收養和成聖的具體祝福,然後從這個抽象的教義中推導出這樣的觀點:稱義、收養和成聖必須通過聯合同時獲得,而彼此之間沒有明確的關係。

對於葛福雷和范竹能來說,這個問題至關重要。「這關係到基督徒生活的特性和身份」。為什麽這麽說呢?因為「未稱義的人就沒有道德生活」。一個沒有稱義的人無法與上帝和平相處,並且由於沒有遵守律法而不斷面對自己在上帝面前的罪。因此,一個未稱義的人想要過有道德的生活,只能妄圖通過自己的義行來獲得上帝的認可。但對於稱義的人來說,道德生活則完全不同。對於稱義的人來說,他「追求聖潔不是為了與上帝和好,而是對上帝滿有恩典的宣告的回應,即他已經與上帝和好了」。

在救贖的實際施行(economy of salvation)中存在著一種秩序:稱義先於成聖,這不僅是指稱義是上帝在基督徒生活開始時的瞬間行為,而逐步成聖則是一個終身的過程。相反,在屬靈意義上,稱義先於成聖,也是成聖的基礎,正如葛福雷和范竹能能所寫的那樣,「人們在基督徒生活中的進步就像那些被稱義的人一樣」。我們唯獨因(藉著)信稱義。上帝使不敬虔的人稱義(羅四5)。然後,在唯獨因信稱義之後,得救的信心會産生善行,作為因信稱義的果實和效果。這就是宗教改革時期的爭議點,也是與羅馬天主教會的分歧點。如果我們把順序顛倒過來,說我們只有在成聖時才蒙稱義,那麽我們就落入了羅馬天主教的觀點,失去了福音。

葛福雷和范竹能在這一點上也進行了一些有益的釋經,表明聖經中教導了這種順序(稱義先於成聖)。他們引用了路加福音七章47節,耶穌在其中說,那有罪婦人的愛是她被赦免和稱義這一事實的表現和證據。葛福雷和范竹能也指出,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13節中說,我們在基督裏得了自由,也就是說,作為被稱義和收養的人,我們已經從作為行為之約的律法中得了自由,因此作為自由的人,我們可以自由地去愛。「我們就像那些因稱義而得自由的人一樣去愛」。保羅在羅馬書六章14節和七章6節中也說了同樣的話。「稱義的現實是成聖基督徒生活的基礎」。

譯按:

Luk 7:47   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Gal 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Rom 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Rom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加西亞指控WSC關於稱義優先於成聖的立場 「賦予稱義一種生成、轉化的特質(即成聖是由稱義生成或産生的)」,從而損害了稱義的純粹司法性質。葛福雷和范竹能在回應這一指控時指出,CJPM 的撰稿人從未說過稱義會「導致」成聖。WSC的立場並不是認為稱義具有「生成、轉化」的力量,好像是稱義本身(而不是聖靈)在我們裏面完成了成聖的工作。相反,WSC熱衷於捍衛這樣一種觀點,即「信徒在成聖過程中産生的善行是稱義之信心的果實,在救恩次序中,稱義比成聖具有一定的優先性」。加西亞誤解了WSC的立場。

葛福雷和范竹能引用了信正長老會稱義論研究委員會的報告[OPC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to Study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2006年)來進一步說明這一點。稱義優先於成聖並不是說稱義比成聖更重要,也不是時間上的優先,因為所有稱義的人都在成聖的過程當中。問題的關鍵在於此:

雖然稱義是成聖過程的必要前提,但成聖過程並不是稱義的必要前提。說一個人必須先稱義才能成聖是對的,但說一個人必須先成聖才能稱義則是不對的。稱義與成聖之間的關係是不能顛倒的(第60-61頁)。

最後,加西亞可能是正確的,即加爾文教導了救恩次序裏「聯合-雙重益處」(union-double benefit)的解釋。但加爾文並沒有遵循加西亞的結論,即兩種益處是同等基本的,沒有優先順序的。葛福雷和范竹能引用加爾文的名言指出了這一點:稱義是「敬虔賴以生存的主要樞紐……因為除非你首先明白你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是什麽……否則你就沒有任何根基可以奠定你的救贖,也沒有任何根基可以培養你對上帝的敬虔」(《基督教要義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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