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神學簡介(二):行為之約-2

誠之譯自:https://youtu.be/c0loa8vwzwk?si=V5VrI0wpF2SghebK
今天上午我們將嘗試總結一下,最後談談認識到這一盟約的重要性。就像《創世記》一至三章中的很多內容一樣,《創世記》第一至三章是《聖經》其餘部分的基礎。因此,真正理解《創世記》第一至三章,就能為我們理解《聖經》的其餘部分做好準備。《世記》第1一至三章的核心內容是行為之約。這就是為什麼它如此重要。
今天上午,讓我們看看《羅馬書》第五章,看看保羅在這裏闡述的亞當和耶穌之間的相似之處——共同點和對比。亞當和耶穌之間的共性和對比:你會注意到,在我們閱讀的過程中,保羅最後強調了亞當和耶穌之間的對比。但這種對比是建立在共性之上的。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功能——亞當和耶穌都是代表。當然,對比在於其中一人做得更好,對嗎?讓我們受益更多。這就是對比的地方。我們要注意這一點,因為這確實有助於我們理解上帝與亞當所立的約,以及亞當對我們的作用和意義。
讓我們從《羅馬書》第五章第12節開始,一直讀到停止。
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15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上帝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17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18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上帝的話語。讓我們禱告。主啊,當我們思考盟約——你與亞當作為我們的代表所立的第一個盟約——時,我們祈求你幫助我們理解它,以便我們更好地理解我們現在與你所立的盟約:恩典之約,耶穌是我們的新代表。為我們彰顯你對我們的恩典的可畏和驚人的現實。我們今早如此祈求,奉耶穌的名祈求。阿們。
好,回到行為之約。我們從上週開始,讓我快速回顧一下上週的內容。首先,我要讀一讀《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中關於行為之約的一個很厚重、很專業、但很好的定義。它是這樣描述的:「上帝與人立的第一個約是行為之約,上帝在這約裏應許賜生命給亞當,並且在他裡面將這生命給他的後裔,條件是人要親自完全順服上帝」。
到目前為止,我們所看到的就是這一核心主張:上帝與人所立的第一個約是行為之約,其中應許賜生命給亞當——永生,與上帝完全相交的永生——條件是完美和個人的順服。
亞當與上帝的關係非常融洽。當他按照上帝的形象受造,在知識、仁義和聖潔中受造時,他就與上帝建立了美好的關係。
我們記得上帝賦予他的偉大任務,包括其職位和工作。他是上帝這位大君王手下的一個小君王,被賦予統治全地的權力,並蒙召去耕種和看守伊甸園。這意味著他不僅是君王,還是祭司。伊甸園是最初的聖所—聖殿,是上帝與人特殊交流的地方。亞當被確立為君王和祭司。他要把園子的聖潔、豐饒和美麗擴展到全地,並且要順服上帝,保護園子不受任何罪惡和叛逆的侵擾。如果他這樣做了——如果他順從了上帝——他不僅會在地上繼續生活,而且會得到永生。
我們看到了這一點,因為我們注意到,這就是生命樹的意義所在。因為他的罪,他被禁止吃生命樹。生命樹代表著永生。我們注意到,在《聖經》的結尾,在《啓示錄》中,這棵樹再次出現。它代表著上帝在基督裏為我們預備的永恆、蒙福的生命。
如果亞當完成了他的工作,那麼這一切都是他所期待的。如果他在這個光榮的任務中聽從上帝,發揮了自己的能力,繼續與上帝相交,那麼他就會贏得豐盛的生命和獎賞。但他沒有。上帝不僅把生命樹放在園子裏,還把分別善惡樹也放在園子裏。不能吃它的命令並不是什麼隨意的、奇怪的禁令。
上帝並沒有說,「啊,夥計,那棵樹上有毒,所以不要吃」。不,那棵樹讓亞當明白了一個事實,就是他的一切工作都要在上帝——偉大君王——的領導下進行。這讓他下定決心:你願意凡事順從我嗎?這並不是唯一的誡命。道德律——我們都在上帝之下作人這個事實——意味著我們的良心上寫著它。
但是,善惡樹把它集中到了一個點上——一個考驗。你願意在我這個偉大君王手下作王嗎?你會成為真正守護花園、遠離邪惡的祭司嗎?它讓亞當向上帝證明自己。但亞當沒有通過這個考驗。他沒有像他本應成為的英雄那樣行事。他沒有在蛇質疑上帝的話語時將其殺死。那本是他的職責所在。他應該砍下蛇的頭,把它扔出花園。那才是對花園的守護。
但他卻沒有。他坐視他的妻子被欺騙,然後他就順從了。這就是亞當的處境:一個光榮的、非常好的處境。被塑造成有仁義的人,為偉大的事業而受造,他要讓伊甸園遍布全地。他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對抗撒旦,榮耀上帝。完成這個任務,他就可以得到永生。
現在,我們來看《羅馬書》第五章,看看這個事實是如何清楚地擺在我們面前的。上週,我們只是從創世記一至三3章中的兩棵樹來證明這一點。但我們在《羅馬書》第五章中清楚地看到了這一事實。羅馬書第五章告訴我們,亞當在上帝面前的這個地位代表了全人類。
首先,讓我們注意一下這段經文是如何把亞當與耶穌平行地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我們在第14節中注意到,亞當是基督的預像/預表——將要來的那一位的預表。這是在指出亞當的元首地位,他的角色是代表他所有的子民——他所有的兒女。
保羅強調了一個事實:亞當的悖逆帶來了死亡,而基督的順從卻帶來了生命。和我一起看第17-19節。我們首先要注意的是,亞當的悖逆帶來死亡,而基督的順服帶來生命。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請注意,正如基督的工作和順服贏得了生命,亞當的悖逆也贏得了死亡。這兩個人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他們的功勞,他們的作為,他們所作的。所以,讀到這裏,你會發現:哦,是的,亞當顯然是在行為之約中。他需要做工來贏得祝福,如果他不做工,不順從,就會受到死亡和定罪的威脅。因此,在我們更具體地討論行為之約對我們的不同意義之前,我們首先要瞭解的是,行為之約是什麼?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就在這裏。不是嗎?
因為我們看到,如果我們不理解亞當的處境,我們就不會真正理解基督的處境。如果我們不理解上帝與亞當所立的約,我們就無法理解我們與基督所立的約。如果我們不理解亞當的所作所為,我們就不會真正理解基督的所作所為——因為這兩者是平行的。所以,我們會回到這個問題上來,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深入研究這門神學,並試圖從上帝的話語中仔細觀察它,準確理解它,因為它與我們的救贖故事息息相關。絕對與我們的救贖故事息息相關。
但在我們進一步討論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注意一個事實:亞當是我們的代表。亞當是在行為之約中,但他是為他自己和他的後裔——為他所有的後裔——立的約。就像耶穌代表祂所有的子民一樣,亞當代表他所有的子民——從他而來的每一個人。這在神學中被稱為盟約元首。
盟約元首制對我們來說並不難理解。我們的國家有盟約元首制,每個人——至少據我所知——都對盟約元首感到非常緊張,尤其是最近。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際舞台上,我們的盟約元首所做的一切都讓人激動不已。但這就是盟約元首的職責:代表一個更大的團體。無論你喜不喜歡,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都代表這個國家。這就是為什麼人們會對總統的所作所為感到如此不滿或興奮。因為這就好比,「我為什麼要關心華盛頓特區的某個傢伙——在國家的另一邊——做了什麼?」你是美國公民嗎?是嗎?那他就是作為你的盟約元首在做這件事。所以你應該關心他。所以,盟約元首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亞當是我們第一個盟約元首。讓我們注意羅馬書第五章是如何清楚地為我們闡述這一點的。然後,我們可以想想在《創世記》的敘述中是如何體現的。
但請注意,《羅馬書》第五章是多麼清楚地闡述了這一點。再看《羅馬書》第5章第12節:「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現在,就在這裏,如果你只讀這節經文本身,那麼保羅所說的「眾人都犯了罪」是什麼意思,就有點模稜兩可了,對嗎?換句話說,再回過頭來看:你可以把它理解為:罪透過一個人來到世上,死亡透過罪降臨,於是死亡蔓延到所有人,因為在那之後——和亞當一起——其他人也都犯了罪。你明白可以這樣理解了吧?亞當是罪的始作俑者,但正因為他是罪的始作俑者,罪就一直延續下去,然後我們所有人都跟著亞當學,都像亞當一樣行事,我們自己都犯了罪。
現在,我們可以這樣讀,這樣理解,這並不是錯誤的神學。亞當是第一個與他的妻子夏娃一起犯罪的人,之後的每個人——除了耶穌——每一個活過的人都犯了罪,這是千真萬確的。但是,當保羅說「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時,更好的理解方式是:他是說,在第一個人亞當裏,以及在他的罪裏,每個人都犯了罪。所以:當亞當犯罪時,我們都犯了罪。這才是他真正的意思。「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眾人在他裏面都犯了罪」。
現在,我們看看這段話的其餘部分,就知道他是這麼說的。跳到第16節及以下。注意第16節:「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一人犯罪——亞當的第一宗罪——就帶來了定罪。給誰定罪?所有人。不僅僅是亞當。你看,第17節:「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死在每個人身上作了王。第18節:「一個人的過犯導致了所有人的定罪」。很清楚,不是嗎?第19節:「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再清楚不過了,不是嗎?當亞當與上帝立下行為之約時,他絕對代表了我們所有人——因此他的罪算在了所有人的頭上,算在了他所有的子孫頭上。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中也表達了這一事實。我們不在那裏討論,但他說:「死既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譯按:十五21-22)眾人與亞當相連,因此人人都死了。因此,保羅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亞當代表了每一個人,他的罪導致了定罪、死亡,以及在他之後每一個人的罪性。
但我們在《創世記》的敘述中也清楚地看到了這一點,不是嗎?亞當犯罪後發生了什麼?他們被趕出了伊甸園。然後他們有一段時間過得還不錯嗎?不盡然。他們被趕出了花園,麻煩馬上就接踵而至。他們的兒女不斷犯罪,一次又一次。《創世記》讀到第六章就充分看到這點了:「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六5)亞當之後出生的每個人都是有罪的。所以,就在這裏,只是在敘事本身,你就看見了「盟約代表」這個事實。
現在,很多人對這一觀點有異議,並為之掙扎。你翻開《聖經》就會發現:好吧,亞當必須順從才能獲得永生的豐盛。如果他不順服,就會被判處死刑。好吧,這很簡單明瞭。但他在此盟約中竟然代表了我?這真的讓我很糾結。原因只有一個,對嗎?因為他選錯了,因為他做得不好,他違背了上帝,所以你現在告訴我,上帝說,我因為他的所作所為而要受苦?我們該怎麼說呢?「這不公平!這不公平!」我想我們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反對意見。這是可以理解的。
但我們必須記住:亞當代表我們是不公平或不公正的,唯一的可能就是亞當代表我們的工作做得不好。否則,就一點也沒有不公平。如果他準確地代表了我,那我就沒有理由說「這是不對的」,因為說到底,反對者其實是在對上帝說:「上帝,你給了我一個糟糕的代表。」
但我們反對的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代表概念。因為如果我們反對的是「代表」本身,那麼我們就是在說耶穌的整個事情都是無稽之談。「我不希望耶穌成為救主,我不相信代表性」。但是,當我們相信「代表」是準確的,尤其是當它對我們有好處時,我們就會樂於接受這種代表性,而且會感到非常興奮。只有當我們認為它不公平或不公正時,我們才不願意接受。
但是,基於上帝的美德、品格、仁義和良善,我們可以確信的是,當祂設立亞當作為我們的代表時,祂設立了一個完美的代表。亞當所做的正是我們在那種情況下會做的事。他很好地代表了我們。這一點的部分證據就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的現實:我們所有人都同意亞當的決定——我們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是見證。
現在,我們是站在罪的立場上認同亞當的決定,而不是像我們起初受造時那樣,站在知識、仁義和聖潔的純真立場上認同亞當的決定。然而,我們的意志確實自由地選擇了罪。上帝不會強迫我們繼續犯罪——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們相信,每個人在墮落之後都是在罪中出生的。我們的品格是有罪的。這意味著我們不斷選擇犯罪,與上帝或我們所處的環境強迫我們這樣作無關。
因此,基督教信仰中的墮落教義不是:「好吧,我除了犯罪什麼也做不了——即使我想做好事,我也做不到,因為有一種罪的力量在跟我作對,它把我牢牢控制著。」不是的。基督教墮落的教義是:「我除了犯罪什麼都不做,因為除了犯罪我什麼都不想做——直到我在基督裏獲得自由。」我不想做好事。我的心一次又一次自由地選擇犯罪。
因此,如果你聽到有人說《聖經》教導我們在重生並歸向耶穌之前不能順服上帝,你就需要非常小心地使用這種語言。說「不能」準確的唯一方法是你把它理解為:我們不會。這並不是說我們不被允許或不被鼓勵這樣做,而是因為我們的罪性,我們拒絕這樣做。
因此,我們在生活中一次又一次地同意亞當的觀點。我們自由地選擇了罪,遠離了上帝。即使在重生的狀態下,我們也會這樣做,對嗎?所以我們沒有理由說:「上帝啊 ,你讓亞當做我的代表,這事辦得不妥。」
讓我們住嘴並接受亞當作為我們代表的最後一件事是什麼?最後一件事就是認識到,賜給我們亞當的上帝也賜給了我們耶穌。我們知道上帝讓亞當成為我們的代表是公正和善良的,因為正是這位上帝讓耶穌成為我們的新代表。這不是一位陷我們於失敗境地的上帝,也不是一位以我們的悖逆為樂的上帝,更不是一位給了我們一位扭曲的代表的上帝。不,正是這位上帝親自披上了人的肉身——祂成為了人,並因我們的悖逆而遭受自己的懲罰和審判。祂是作為我們在基督裏的新代表這樣做的。因此,現在讓我們利用這一點來思考行為之約的重要性。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在於:這一盟約清楚地表明,贏得天堂的標準是完全的順服,而我們在耶穌裏已經得到了這種順服。換句話說,此約為福音奠定了基礎。它提醒我們,上帝的要求是順服才能贏得天堂,而這正是耶穌賜予我們的。
因此,淡化或否認第一個盟約中的行為元素意味著我們最終會削弱對福音的把握。我們會削弱我們對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工作的理解,因為耶穌為我們贏得的救贖就是祂以自己的工作為功德,為我們賺取了天堂的祝福。
我的一位神學家朋友是這樣說的:行為之約中的行為原則——「行此則生,不行則死」——這就是福音的脊梁骨。這就是福音好消息的支柱。因為上帝拯救我們,並不是把祂的律法撇在一邊,也不是無視律法的要求。任何人都必須滿足律法中美好而公正的要求,才能稱義。
但即使我們沒有達到這些要求,好消息是耶穌來了,祂滿足了這些要求。作為我們的新代表,祂代表我們做到了,從而為我們配得到天堂和榮耀。
因此,正如(再次重申,《羅馬書》第五章)一次過犯使所有人被定罪,一次義行也使所有人稱義和得生命。這「一次義行」,就是耶穌完美的工作。或者我們可以這樣說:那一人的義。一人的義帶來了公義和生命。什麼樣的生命?永恆的生命,永遠吃著生命樹的果子。
你看,這多麼相似。因此,我們一方面可以說:我們因行為稱義;我們因行為上天堂。但問題是:誰的行為?我們的行為還是耶穌的行為?當然,好消息是:這是耶穌為我們所做的工作。但這並不完全合情合理,除非你瞭解亞當在花園裏的情況。從一開始,上帝的計劃就是擁有一群藉著公義地履行祂的律法而進入榮耀的子民。
當他們失敗的時候,當亞當失敗的時候,上帝並沒有像人們常說的那樣改變計劃。祂沒有轉向第二個計劃,而是轉向了第二個人。律法要被應驗。行為之約將得到滿足、必要完成。但現在,「我要為你們提供另一個代表」。而這個代表就在耶穌的工作中。
這真的鼓勵並幫助我抓住這一點,幫助我解釋為什麼耶穌的工作足以賺得天堂。它之所以如此充分,是因為所需的工作已經完成。律法的要求已經得到了滿足。因此,它是福音的支柱。
讓我們在結束前再想想其他的事情。我們還有五分鐘。理解行為之約對我們有幫助的,還有其他幾個方面。最重要的是,它有助於理解福音。但它也有助於理解人性。我的意思是它有助於解釋為什麼律法主義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正如我的一位教授朋友常說的那樣,人性是為行為而生的。我們體內根深蒂固的原則是,作工就會帶來獎賞。
因此,這就是為什麼福音是如此令人驚嘆和難以置信的消息:你是說,我不必工作就能上天堂?不,是耶穌作的工。你是說,祂會幫助我?不,是祂完成了。你是說,祂讓事情開始,但我得在途中證明什麼?不,不,不,是祂完成了。祂滿足了盟約。祂完成了所有的工作,因為祂是你的代表,所以你百分之百、絕對、完全地在其中了。
而你知道,一個人在重生之前仍然會說:「是的,但好吧,那我呢?我該怎麼辦?」我們所有人——即使是基督徒——-也會不斷陷入這種誤區。我們總是認為,我們的行為表現到頭來很重要。它必須在某種程度上舉足輕重。
那麼,為什麼會這樣呢?為什麼我們難以擺脫對行為的需求?因為我們就是為此而生的。我們為工作而生。我們為工作受造,為在工作中獲得回報而生。我們為此受造。這就是為什麼律法主義是一種持續不斷的威脅。
這也解釋了成就動機的積極一面,對嗎?比如,為什麼人類會有建造、進步、生存的動力?無神論者、世俗之人,他們只是將其歸結為:這就是生命。生命背後有這種精神和生命力。生命只想盡其所能繼續生存下去。他們是這樣解釋的。
而我們可以說:不,這是上帝賦予我們的。為什麼人類要拼命地活下去——不僅要生存,還要茁壯成長?為什麼沒有更多的人看著這個世界說:「這真的很艱苦,有什麼意義呢?」因為當我做算術計算時,我覺得我經歷的痛苦多於快樂。你知道我們應該怎麼做嗎?我們應該結束這一切。我們都選擇去死,這樣我們就不用擔心了。(我並不是在鼓勵大家這麼做,但這是合乎邏輯的。)
然而,我們有一種內在的直覺。我們有一種內在的能量在說:「不,我們需要活下去。我們需要堅持下去。生命終究是美好的,而我們必須讓它變得更好。」這是因為上帝創造了我們。這其實是一件好事。在這方面,野心是一件好事。這是一件值得慶賀的事情。
行為之約也有助於我們理解上帝律法的永恆特性——永恆的善。一方面,我們為行為受造,為行為而受訓,這使我們面臨律法主義的危險。但另一方面,我們又想避免反律法主義的危險,意思是:「律法並不重要」。
律法主義說律法對我們的救贖很重要,我們必須避免這種說法。但相反的錯誤是說:「因為律法對我們的救贖並不重要,所以它對基督徒根本不重要。」行為之約提醒我們:不,律法很重要。律法不再是為了我們的救贖,而是為了我們做人的意義。我們受造是為了與上帝相交——這意味著要愛祂並彼此相愛。這就是上帝的律法。我們受造是為了以某種方式生活,以某種方式發揮作用。因此,追求對上帝律法的順從,在某種程度上就是追求成為真正的人的意義。這是好的。它永遠是好的。因此,我們決不能陷入反傳統主義的危險之中。行為之約幫助我們認識到,上帝在花園裏要求我們做的事是美好的、奇妙的、正確的、恰當的,是人之所以為人的一部分。
我們也注意到了這一點,不是嗎?當我們放眼世界,我們看到的是荒淫無道,我們看到的是人們失去人性。我不是說他們失去了上帝的形象。我不是說他們失去了價值或價值——完全不是。我的意思是,他們變得不那麼完整、美好。他們的潛能沒有得到發揮。在我們的文化中,毒品就是這樣。但各種罪惡都會這樣。當人們在叛逆中生活時,他們會變得畏縮,有時甚至是極端的畏縮。因此,行為之約提醒我們上帝律法的良善。
最後,讓我們盡快結束。行為之約也讓我們看到了罪孽的深重,並提醒我們上帝的良善。它讓我們看到罪孽的深重,因為它讓我們看到亞當並不是不小心吃錯了樹上的果子。亞當並非注定要失敗。他的設定是順服。他被設定為要茁壯成長。而他所做的卻是對賜生命之上帝說「不」。「我要自己決定什麼是對的。我宣佈,這不是你所決定的。我決定這棵樹是好的,我應該吃它。吃了它,我就不會死,而是會活得更好。」對賜生命之上帝這樣說,跟從蛇,這就是罪孽的罪惡。這讓我們看到了罪的可怕。
另一方面,行為之約向我們展示了上帝有多良善。上帝不僅在花園這個美麗的環境中創造了人,給了他擴展花園的光榮使命,而且還許諾他,當他完成任務時,他將在與上帝的完美關係中獲得永生的更大體驗。而這一獎賞遠遠超過了人類透過順從所獲得的。人不得不服從,只因為他是人。但上帝是如此恩慈,祂說:「我要為你的順從給你獎賞——這當然是因為我是偉大而仁慈的。如果你順從了,你就會永遠與我同在。」上帝在創造人類的過程中真是良善。
好了,我們今天到此為止。我知道這堂課我講了很多,但這就是重點。我們要深入挖掘這些教義——不僅僅是淺嘗輒止,而是要認真咀嚼,深入挖掘。如果你有什麼問題,或者想讓我再講一遍,或者我們需要放慢進度,請告訴我。請務必跟我交通。
讓我們現在作結束禱告,準備敬拜。主啊,我們感謝你對我們的恩惠。我們感謝你用你奇妙的恩典——在耶穌身上向我們顯明的恩典——賜福我們。祂完成了亞當沒有完成的事。祂做了我們仍未做到的事。耶穌完美地順服了——祂為我們順服了。因此,我們讚美你,在耶穌裏,我們將前往有義居住的新天新地。我們將在那裏,在你的面前永遠蒙福。永遠。主啊,求你幫助我們在事奉中敬拜你、讚美你。願你的話語被正確地傳揚。願你得到一切尊崇和榮耀。我們奉耶穌的大名如此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