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Notes for Exodus

誠之譯自:Gospel Transformation Bible: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ed. Bryan Chapell and Dane Ortlund (Wheaton, IL: Crossway, 2013), 75–128
一1-7 這裏列出的以色列眾子的順序與創世記卅五23-26相同;只有約瑟除外,因為他當時已在埃及。這份名單讓人想起《創世記》和《出埃及記》之間的關聯:特別是《創世記》四十六1-4,在那裏上帝指示雅各/以色列前往埃及。上帝應許要叫以色列成為大族,但祂更應許:「我必要和與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創四十六4)。以色列的上帝不被拘限在巴勒斯坦,祂的觸角也延伸到埃及。我們必須記住,我們所事奉的上帝是那位全地都屬祂的上帝;祂的觸角延伸到萬國;祂將贏得萬國的事奉來讚美祂(詩廿四1,六十七4)。
一13-14 在祂子民的苦難中,上帝在哪裏?這就是上帝奧秘智慧的作用。祂曾曉諭亞伯拉罕,他的後裔必將「寄居在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創十五13)。然而,上帝子民的苦難將被用來給埃及帶來審判,給以色列帶來祝福(創十五14)。即便如此,我們的苦難也是為了上帝的救贖目的,因它們是上帝永恆計劃的一部分。
一15-21 上帝賜福給這些接生婆,並不是因為她們明顯地藏匿了真相。相反,上帝祝福她們是因為她們敬畏上帝勝過敬畏法老(一21;參徒四19)。他們沒有遵從殺死希伯來男孩的命令,而是允許他們活著。具有諷刺意味的結果是,以色列人繼續繁衍增多。儘管以色列人遭遇了可怕的環境,但上帝的恩典祝福仍與他們同在。
二1-10 摩西登場了,他將成為百姓的拯救者。他的特殊出生讓人聯想到另一個應許之子以撒,也讓人聯想到其他受看顧的應許之子,尤其是參孫(參士十三1-25)、撒母耳(參撒上一1-20)以及後來的耶穌(參太一18-25)。上帝保護祂所指派的救主,就像摩西自己從法老的死刑判決中被解救出來一樣。這不禁讓人想起耶穌,上帝指派的拯救者,是如何從希律王的死刑令下被拯救出來的(太二13-23)。
二3 上帝吩咐挪亞造了一隻浮水的方舟(創六11-14),使他免遭審判;同樣,上帝使摩西的母親造了一隻浮水的方舟,使他免遭法老的審判。上帝透過摩西父母的信心拯救了摩西,他們不僅把摩西藏了起來,還把他托付給上帝的看顧和拯救(來十一23)。信心相信看不見的上帝,知道祂在過去的日子裏拯救了祂的子民,在未來的日子裏也會拯救祂的子民。今天,上帝使用並尊重父母的信心,因為祂信守對父母和兒女的應許(創十七1-14;徒二38-39)。
二10-11 摩西在法老家裏生活了40年。在此期間,他「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徒七22)。但以理也曾在這種「異教」的教導中出人頭地(但一17-20),與但以理一樣,摩西也為自己的文化做好了最好的準備。上帝對摩西的旨意是帶領數百萬人穿過曠野,這就要求摩西做好這樣的準備。
我們在類似的培訓時期是否有耐心?我們是否看到了我們在「普遍啓示」或「世俗」主題領域所受教育的價值?上帝會利用這些時間來塑造我們的心智,使我們將來成為可用之才。這是祂對我們大愛的標誌。
二23-25 這幾節經文是一1開始的部分的框架。在那裏,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單和上帝賜予的豐盛果實回顧了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應許。在這裏,經文明確指出,「上帝記念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在出埃及事件中,上帝因著祂在《創世記》十五章14節中對亞伯拉罕立約的應許,特別採取行動拯救以色列人。我們常常不耐煩地等待上帝記念祂使世界煥然一新的應許;但上帝在遵守祂的應許方面並不延遲(參彼後三1-9)。祂是信實、立約、守約,大有能力的上帝。
三1~四17 因上帝記念祂的盟約,故而揀選摩西作祂子民的拯救者。這段經文既表明摩西作為拯救者的不足,也表明呼召他的上帝的充足(參林後三4-6)。在回答摩西提出的每一個問題或反對意見時,上帝都耐心地展示了祂的同在、無限的充足和能力將如何與摩西同在。這就是關鍵所在:上帝在祂所揀選的僕人摩西身上、並透過摩西拯救了祂的子民。摩西的呼召是以順服的信心信靠主,相信上帝的大能將在摩西的軟弱中顯現出來(參林後十二9-10)。
三2 耶和華的使者作為耶和華的信使經常出現在《舊約》中,祂是一個獨特的存有,但又與耶和華同在,看見祂就是看見上帝(創十六、十八章;廿二11-18;民廿二章;士六,十三章)。在《出埃及記》中,天使與雲柱和火柱同義(出十四19),是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前往應許之地的工具(廿三20、23;卅二34,卅三2)。雖然許多人認為這使者在《舊約》中的顯現是上帝之子道成肉身前的顯現(但見太一20、24,二13、19;耶和華的使者是在耶穌成孕後才顯現的),但至少可以說,祂預示了耶穌向祂子民啓示上帝的方式,祂是上帝差來的,但又與上帝同在。
三2-4 在《聖經》中,火常常伴隨著上帝的自我啓示(創十五17;出十三21-22;十四24;十九18;廿四17;四十38;申四24;九3;來十二29)。它通常代表上帝的榮耀、聖潔和純淨(出三5)。作為榮耀和純潔的存在,上帝不能容忍不潔(約壹一5),而必須審判和吞噬不潔。荊棘被燒著的奇妙之處——-它之所以成為「大異象」——在於火沒有燒盡荊棘。因此,這幅描繪上帝對受造物的主權和祂與子民聖潔同在的畫面,也是祂的憐憫和恩典的寫照——上帝的火熱聖潔不會毀滅或吞噬祂啓示的對象。
三11-12 上帝對摩西第一個反對意見的回答足以說明一切:「我必與你同在。」這遠不止是上帝的無所不在。相反,這是上帝與祂子民積極地、有力地同在,以拯救他們(參卅三14)。請牢記,上帝說:「我下來是要救他們….,故此,我要打發你」(三8、10)。上帝在摩西裏面,並藉著摩西來拯救祂的子民。耶穌,即上帝道成肉身,給門徒的祝福也為我們提供了同樣的信心:「看哪,我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我們的上帝,透過耶穌的聖靈,大有能力地與我們同在,引導、安慰和拯救我們。我們可以從這一現實中獲得安慰、信心和勇氣。
三13-16 起名在《聖經》中非常重要。在伊甸園中,起名表明了對受造物的統治權(創一26-27,二19、23,三20),而且往往與盼望(創四1)、記憶(創卅五18)或預言(賽七14;太一21)有關。在起名的過程中,一個人的性格就會顯露出來。
因此,摩西的問題極其重要:我要述說的這位上帝的名字、品格是什麼?上帝的回答似乎令人費解。但請注意,上帝的名字是如何逐漸顯明的:「我就是我」(出三14a;《和》我是自有永有的);「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三14b);「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我是=那自有的),你們祖宗的上帝』」(三15,16)。換句話說,這位向亞伯拉罕啓示自己並與他立約的永活的、有位格的上帝,就是現在要拯救祂子民的上帝。
所有這一切都使耶穌自己使用這個神聖名字變得意義重大,這不僅體現在《約翰福音》中的七個「我是」(約六35;八12;十9、11;十一25;十四6;十五1),而且特別體現在祂對法利賽人所說的「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耶穌這樣說,是在宣稱自己就是與亞伯拉罕立約的那位永活、有位格的上帝,是向摩西啓示自己的那位上帝,也是現在要拯救祂子民的那位上帝。
三19-20 上帝告訴摩西:「我知道若不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不會放你們走。」(《和修》)但這並不是單純的預知;相反,這種預知與上帝的總體目標有關——「我必伸手……,然後他才容你們去」。此外,上帝的目的不僅僅是打敗法老,而是「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第22節;十二36)。摩西本該有多麼大的信心,因為上帝已經告訴他將會發生什麼事!同樣,我們應該有多麼大的信心,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上帝是歷史的主宰。祂「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因為祂的主權目的主宰一切(賽四十六7-10)!
四1-9 針對摩西反對以色列人「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第1節),上帝賜給他記號/神蹟(第8、9節)。這些神蹟是上帝話語的印證,也是上帝大能的寫照。作為印證,它們旨在說服以色列人「信耶和華……是向你顯現了」(第5節)。作為圖景,它們展示了上帝將如何在以色列人信靠祂時採取行動:作為至高無上的君王,祂將抓住埃及權力的尾巴(在蛇身上)。作為救贖主,祂將潔淨祂不潔的民族(在痳風病人的手上)。上帝俯就以色列人軟弱的能力,降下這些神蹟來堅固他們的心。
今天,祂在洗禮和主的晚餐的記號中繼續為我們做同樣的事,這些記號證實了祂的應許,為我們描繪了祂的好消息。
五5-21 摩西要求法老容以色列人去的呼籲不僅沒有成功,反而產生了災難性的後果:以色列人的困苦和苦難加劇了。苦難加劇的背後是一場更大的爭戰: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與代表埃及諸神的法老之間的爭戰。摩西來的時候說:「耶和華如此說」(第1節),而法老對以色列人說話時則說:「法老這樣說」(第10節)。上帝會告訴摩西,這正是重點:這次對抗是為了讓「埃及人知道我是耶和華」(七5)。
這也是我們在主禱文中禱告的目的:「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是請求上帝為自己正名,表明自己是這個世界真正的主。
五21-23 以色列人,尤其是摩西的沮喪是可想而知的。以色列領袖斥責摩西使以色列人「在法老面前有了臭名」,並「把刀放在他們手中殺我們」;摩西喊道:「主啊,你為什麼苦待這百姓呢?」但以色列人和摩西應該記住上帝的話——上帝已經說過,法老若不是被上帝大能的手所迫,決不會放他們走(三19;誠之譯按,參NASB)。
我們在困難和苦難面前灰心喪氣,往往是因為忘記了上帝在祂的話語中已經說過的話。記住上帝的旨意正在我們的生命中實現,當邪惡發生在我們身上時,我們就會有勇氣。最要緊的是,福音本身——上帝在耶穌基督裏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必須每天都擺在我們眼前,讓我們謹記在心(林前十五1-2)。
六1-9 在上帝透過大能的神蹟奇事(第四~十五章)拯救祂的子民之前,祂回到了祂立約的應許上。上帝的話語先於祂的作為,並解釋祂的作為;祂的應許是祂救贖行動的基礎。耶和華提醒祂的子民祂過去與列祖立約時的信實(六2-4)。祂指出,祂現在已經記念那個盟約了(六5)。耶和華還宣告了祂現在要做的事:救贖(六6)、關係(六7)、在應許之地的安息(六8)。
當我們的罪和環境有可能壓垮我們時,是上帝的盟約支撐著我們。在與罪抗爭的過程中,我們是否將我們的心交託給了上帝的盟約應許?如果我們已經與基督聯合,祂在我們生命中的恩典工作就有了保證(救贖)。基督確保了天父對我們永恆的愛(關係)。儘管我們有罪,儘管我們失敗,我們仍將被帶到天堂(安息)。
六7 「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這是《聖經》的核心應許:上帝應許為祂自己收納一群百姓,並與他們相通。在這裏,揀選和盟約相遇了:上帝揀選以色列人作自己的百姓(申七6,十四2,廿六18;參彼前二9),並以盟約關係將自己與他們牢牢繫在一起(耶七23,十一4,卅22;西卅六28)。我們是主的人,我們屬於祂。這是我們的新身份。
六10~七7 本節是對摩西的重新委派。與三1~四17一樣,這裏也是如此:摩西爭辯說,他作為拯救者的失敗是「未受割禮的嘴唇」造成的(六12、30;《和》拙口笨舌);上帝重申,當祂說出「我所吩咐的一切話」時,祂會與他的嘴唇同在(七2),並提醒他,亞倫已被賜給他作為「你的先知」(七1;《和》替你說話的)。上帝對我們有何等的耐心:即使我們失敗了,即使我們一再找藉口,祂還是用祂與我們同在的應許差遣我們回去工作。
七3-5 上帝再次提醒摩西(參四21),法老不容百姓去還有一個更大的原因:那就是上帝要審判法老(七4),並且榮耀祂自己(5節)。這就是上帝的奧秘:上帝要使人心剛硬,好叫祂在審判中也得榮耀(羅九14-23)。對法老的這種審判在更大程度上彰顯了上帝的恩典——以色列人當然不「配得」憐憫和拯救。他們也應該受到審判。是什麼使他們與埃及人不同呢?乃是上帝的揀選諭令和立約應許。
我們也是如此:因著我們的罪,我們理應受到上帝的審判和忿怒。唯一叫我們與那些接受上帝審判的人不同的是祂至高無上的恩典。在基督裏,我們再安全不過了。
七10-13 這場杖變蛇的戰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是十災的序幕:「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象徵著以色列上帝的權能將戰勝埃及的神。在最後一災之前,其餘的災都是利用「自然」元素達到「超自然」的目的:透過祂對萬物的統治向埃及證明「我是耶和華」(第5節)。救贖的上帝也是創造的上帝。以色列的上帝是全地真正的王(參詩廿四1)。
七14~十29 有人把這九個災看成是三組相關的災難:第一組包括血、青蛙和虱子(七14~八19);第二組包括蒼蠅、畜疫和瘡災(八20~九12);第三組包括冰雹、蝗蟲和黑暗(九13-十29)。此外,在第一個三元組中,埃及的術士再也無法複製這些災難,他們承認這些天災代表「上帝的手段」(八19);在第二個三元組中,以色列人從埃及人當中分別出來,因為上帝保護祂的子民免受審判(八22,九4);在第三個三元組中,法老與上帝無情的審判作鬥爭(九27;十7-8、24)。
這一切都是為了成全上帝的目的,特要向法老顯出「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九16)。上帝要向祂的敵人顯明祂的大能,傳揚祂的名。今天,當我們傳講福音時,上帝樂於向祂的敵人彰顯祂的大能。
七14-25 第一災,水變成血,是其餘許多災害的模式:在「耶和華對摩西說」之後是對災禍的描述;災禍發生了;摩西與法老有了互動;我們得到了關於法老內心狀態的評述。因此在這裏:耶和華對摩西說話(第14節);描述瘟疫(第15-19節);瘟疫發生(第20-21節);與法老的互動(第22a節);以及對法老內心的評述(第22b-24節)。請再次注意上帝在這些災難中的目的:「你必知道我是耶和華」(第17節)。上帝為自己贏得了在審判和救贖中榮耀的至高君王的名聲。
八15 在這裏,我們看到上帝的主權目的與人的自由選擇權(free agency)之間的奧秘互動。是誰使法老的心剛硬?是上帝還是法老?答案是兩者都有。法老決心讓希伯來人繼續為奴,不屈服於摩西(和上帝)的要求,因此他剛硬了自己的心,壓制了他所聽到的真理。然而,他從未心軟的原因是上帝的審判目的。上帝任憑法老順從自己的心意,而不施憐憫(參羅一18-32)。最終,法老的剛硬成就了上帝的榮耀(出九16)。
九13-16 上帝用這第七災開始了最後的三災,三災又將導致最後的、應許的審判,即埃及長子的死亡。「我要叫一切的災殃臨到你和你臣僕並你百姓的身上」(第14節),意思是要將上帝的審判和忿怒的全部力量降在埃及。上帝再次重申了祂的目的:「要叫你知道在普天下沒有像我的,……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第14、16節)。耶和華遠非一個特定地點的部落神,祂是統治萬民的王,祂將從祂的受造萬物中得榮耀(第29節)。
九27 在此之前,法老曾多次表現出悔改之意(八8、25、28),只是後來改變了主意,心腸更加剛硬。在這裏,他甚至承認「我犯了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另參十17-18)。這是真正的悔改嗎?不是!「法老見雨、雹、雷止住,就越發犯罪,他和他的臣僕都硬著心」(九34)。
很多時候,人們會承認自己犯了罪,但並不是真正的悔改,尤其是當他們遇到困難、苦難、疾病和艱難時(參太十三20-21)。察驗真正悔改的標準是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結出的果子:敬虔的憂傷導致罪的治死和生命的日益聖潔(路三8;羅八12-13;林後七9-10;西三1-17)。
十2 上帝為這些災禍賦予摩西一個新的目的:不僅要透過對埃及的審判獲得榮耀,還要教導以色列後代「我是耶和華」。這種神聖的教導目的,將會出現在《出埃及記》的其他地方(十二26-27,十三14)以及後來的經文中(申四9,六20-22;詩七十八5-7)。
上帝不僅確保個人的救贖,也樂於透過祂歷世歷代的子民作工,將救贖的憐憫賜給信靠祂的家庭(見創十七1-14;出廿6;書廿四15;賽四十九25,五十四13,六十9)。這種在家庭中並透過家庭作工的模式貫穿整本聖經,在《新約》和《舊約》中都是如此(徒二38-39;十六11-15,25-34;林前七14;弗六1-3)。
十21 倒數第二災意義重大:「埃及地黑暗,這黑暗似乎摸得著」。這裏直接展示了上帝對埃及的權能:祂羞辱了埃及的主神太陽神拉;祂將埃及與以色列分別開來,賜給祂的子民亮光(第23節);祂暗示了接下來在黑暗中必要發生的事,即長子的死亡(十一4-10)。
以色列的上帝不僅掌管黑暗,還能看透黑暗;事實上,「黑暗在你眼中並不黑暗;……因為黑暗在你眼中如同光明」(詩篇一三九12)。對祂的子民來說,祂是黑暗中的光;上帝和祂的話語就像一盞燈,確保他們的安全和保障(詩篇十八28;一一九105)。當我們經歷黑暗時,我們必須謹記,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自己就是明光,祂在自己的話語中提供亮光。這在「世界的光」耶穌基督身上體現得淋灕盡致(約八12)。
十一1-8 之前的九災都是為這最後一災做準備(參四21-23,七3-4)。一直以來,上帝的目的都是為自己贏得榮耀,使以色列(六7)和埃及(七5)都知道祂是耶和華。透過逾越節中長子的死,上帝在審判和救贖中被人認識。
在十字架上也是如此。藉著祂獨生子的受死,在十字架上發生的審判和救贖中,上帝為自己贏得了作為主的榮耀。在第一個逾越節裏,上帝赦免了以色列的長子。然而,在基督的十字架上,上帝沒有放過祂自己的兒子(羅八32)。基督自己就是「我們逾越節的羔羊」(林前五7)。
十二1-28 以色列從「為奴之家」(十三3)中得贖,源於逾越節事件,後來又在逾越節中記念這一事件。上帝救贖行動的意義體現在幾個方面:(1) 新時代。上帝命令以色列人圍繞逾越節開始的新紀元調整他們的日曆;這一事件創造了新的一年,一種新的計時方式(十二2-3)。(2) 特定的替代品。羔羊的替代物是為特定的人準備的:「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第3-4節)。獻祭的羔羊不是給所有人的,而是給那些自認是上帝子民的家庭的。因此,這種替代是特定的、明確的;也就是說,特定的人透過毫無玷污的羔羊之死真正得到了拯救。(3) 審判和救贖。逾越節的重點是救贖和審判的準備——埃及受到懲罰,羔羊流血(審判);羔羊的血塗在上帝子民的門柱上(第7節的預備);上帝會親自越過那些與羔羊的血認同的人(第13、23節的救贖)。(4) 新的節期。嚴格來說,逾越節只有一天,只有一個審判和救贖的日子。然而,逾越節要作為「記念日」,讓上帝的子民記住耶和華的日子,在這一天發生救贖和審判(第14節)。圍繞著這個記念日的是為期一週的無酵節,這個節日將起到記念和教導的作用(15-20節;十三3-10節)。
在《新約》時代,透過耶穌——「逾越節的羔羊」(林前五7;參約一29、36)——的死所帶來的救贖行動,所有這些都得到了應驗。耶穌的死開啓並實現了一個新時代(林後五17)。祂的替罪之死是特定而明確的:祂為祂的子民捨命流血(約十11、15;徒廿28)。祂的死是主的日子,在這一天,救贖和審判得以實現(林前一18)。耶穌的死是「一次而永遠」的獻祭,將祂子民從審判和死亡中解救出來(來十10-14)。此外,還設立了一個新的節期,作為記念和教導的方式——主的晚餐,宣告主的死,直到祂再來為止(林前十一23-26;路廿二14-20)。
十二5 正如逾越節的羔羊必須是「無殘疾的」,《新約》也指出,我們的「逾越節羔羊」耶穌也是無瑕無疵的(代表純潔無罪)(林前五7;來十14;彼前一18)。此外,《新約》教導我們,耶穌希望信徒成為沒有瑕疵的人(弗五27;腓二15;彼後三14)。作為與上帝完美的羔羊聯合在一起的人,我們知道耶穌自己的純潔和公義就是我們自己的純潔和公義(林後五21)。我們努力潔淨自己,就像祂潔淨一樣(約壹三1-3)。然而,我們這樣做是憑著信心,因為唯有靠著基督的工作,我們才能洗淨所有的罪污,在上帝的寶座前無可指責(猶24)。
十三1-16 耶和華承認以色列是祂的長子(四22-23)。祂用法老長子的死,以及用羊羔代替以色列長子的特定方式,拯救了以色列(十二1-28)。現在,祂宣稱以色列所有的長子——「人和牲畜的長子」——都是祂的(十三1-2)。這些長子都必須用羔羊來贖回(第13節)。
再一次,這個教訓是明確的:救贖是透過長子的死來實現的(第15節)。這將使人們為一個更大的真理做好準備:上帝子民的最終救贖將透過上帝「長子」的犧牲、特定的死亡來實現(約三16;西一15-20)。
十四1-31 當以色列人回憶起上帝大能的救贖行動時,這一幕將被證明為意義重大(詩七十七16-20,七十八13,一三六13-16)。這是耶和華與法老之間的最後較量:作為以色列的統治者,是法老擁有統治以色列的權能,還是耶和華擁有這種權能?耶和華提前告訴摩西將會發生什麼(「法老必說,以色列人……」(出十四3);「他要追趕他們」(第4節),目的是什麼(「我便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第4節)。所有這些都表明,上帝掌管著一切,為了祂更大的榮耀而統治萬有。祂是以色列真正的大王。
這裏深刻地預示了耶穌十字架和復活的效果。在人類歷史的頂峰,上帝透過耶穌的替死和流血救贖了祂的子民。上帝帶領耶穌穿越墳墓的深淵,使祂從死裏復活,作為對這一救贖的確認。對於那些已經與耶穌聯合,「受洗歸入祂」的人來說,我們再也不會被帶回罪、撒旦或死亡的奴役中。上帝在耶穌裏已經完全拯救了我們(徒二22-36;弗一7-10;羅一1-5,六1-11;林前十1-4)。
十四13-15 這裏有一個對比:一方面,以色列要「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的救恩」。以色列人的得救完全依賴於上帝為他們做工。另一方面,他們要「往前走」,穿過紅海。事實上,上帝說:「你們為什麼向我哀求呢?有些事情並不需要焦急地向上帝呼求,而是需要根據上帝的應許信靠順服(參來十一29)。
我們在做我們知道是主所吩咐的事情時,是否會猶豫不決?相反,我們應該滿懷信心地前行,因為主已經為我們成就了救贖,並在我們順服祂的過程中繼續成就(參腓二1-12)。如果祂已經讓我們與祂的兒子聯合,那麼祂就一定會看到我們得到完全和最終的恢復(腓一6;羅五9-10,八32)。
十四21-31 耶和華的行動主導了這一場景:「耶和華……使海水一夜退去」(第21節);「耶和華向埃及的軍兵觀看,使埃及的軍兵混亂」(第24節);「耶和華把他們推翻在海中」(第27節);「那日耶和華這樣拯救以色列人」(第30節)。
這一切都有其目的:不僅是為了讓上帝獲得戰勝埃及人的榮耀;不僅要讓埃及人知道「我是耶和華」(第18節),還要讓以色列人以信心回應:「以色列人……就敬畏耶和華,又信服祂和祂的僕人摩西」(第31節)。對上帝救贖大能的正確回應是忠誠的敬畏和虔誠的信仰。
十五1-21 上帝的勝利應激發出對上帝的讚美。在這裏,上帝的子民歌頌上帝,因「祂大大戰勝」(第1節;《NASB》直譯:因祂被大大高舉)。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讚美是如此的神學化和個人化。這裏是充滿榮耀的神學:上帝的盟約(第2節);上帝的品格(第3、11、13節);上帝的名(第4節);上帝的作為(第6-7、12、16節);上帝的目的(第17-18節)。然而,這又是多麼個人化:「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我的詩歌,也成了我的拯救;這是我的上帝,我要讚美祂,是我父親的上帝,我要尊崇祂」(第2節)。在最好的情況下,我們所有的讚美都包含著如此豐富的個人化神學。
這首詩歌不僅僅是《舊約》以色列人的歌,而是整個救贖歷史中所有上帝子民的歌。在《啓示錄》十五章2-3節中,「戰勝獸的人」就是那些「唱上帝僕人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的人。摩西之歌之所以適合整個救贖歷史,是因為上帝榮耀地戰勝了祂所有的仇敵——不僅是法老和他的軍隊,還有撒旦和他更可怕的武器,包括死亡本身。事實上,《出埃及記》十五章18節是歷世歷代上帝子民的讚美詩:「耶和華必掌權,直到永永遠遠」(參啓十一15)。
十五22~十七7 上帝的子民從敵人手中被解救出來後,現在又面臨著不同的考驗:缺少食物和水。每個場景_在瑪拉(水)、在罪的曠野(食物)、在利非訂(水)——都涉及考驗(十五25,十六4,十七2)。在前兩個場景中,上帝考驗祂的子民,看他們是否會在朝聖過程中信靠且順服祂;在第三個場景中,上帝的子民試探上帝,質疑在瑪拉、以琳和曠野提供食物的上帝能否再次提供食物。
上帝常常把我們從凱旋和勝利的時刻帶到試煉和考驗的地方。祂這樣做是為了讓我們明白「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申八3;參太四4;路四4)。食物的供應並不取決於我們的順從(見出十六27-30)。相反,這種供應植根於上帝對祂子民堅定不移的愛。考驗會促進百姓更加依賴且熱愛上帝。
十五22-27 上帝的子民剛剛歌唱了上帝的拯救。但在曠野走了三天之後,他們又為水發愁。他們來到瑪拉——這個詞的意思是「苦」。就像多年後拿俄米所感受到的一樣,人們覺得「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得一20),把他們帶到一個無水之地。但上帝把他們帶到那個地方是為了「試驗」他們,教導他們順從上帝的話語(出十五25-26)。他提醒他們,「我耶和華是醫治你們的」(第26節),以此鼓勵他們順服。
上帝是我們的醫治者,祂潔淨並改變我們的心靈,使我們得潔淨、得力量,殷勤聆聽主的聲音並順服祂。祂主要透過恩典的福音做到這一點(羅十二1-2;多二11-12)。
十六1-36 耶和華再次試驗祂的子民,看「他們遵不遵我的法度」(第4節)。在這種情況下,以色列人是否相信祂會從天上降下餅和鵪鶉來供養他們?每天,「每日早晨」(第21節),他們必須相信上帝會賜給他們「日用的飲食」(太六11)。同樣,他們的信心和順從也受到了考驗,看他們能否在第六天收集到足夠的食物,以維持他們在第七天安息時的生計(出十六5,22-30)。
歸根結底,這種對上帝供應的日常依賴指向了在耶穌裏的安息,以及領受耶穌,祂是從天降下來的「上帝的糧」(約六31-35)。
十六22-30 目前還不清楚上帝的子民是否經常守安息日的安息。如果沒有,那麼這個收集六天、第七天休息的過程就開始教導他們「六日要勞碌」,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安息日」(廿8-10)。安息日的主上帝在創世時確立了這一模式(創一1~二4),在曠野中更新了這一模式(出十六22-30),在律法中吩咐了這一模式(廿8-11),在基督裏闡明了這一模式的目的(路六1-11),並將在未來的時代完成這一模式(來四9-11)。
今天,這種工作與休息的模式仍然是安息日之主賜給我們的恩賜(可二28)。而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為我們歡喜地知道,最高的安息——為救贖而工作的安息——已經在耶穌的工作中得到了保障(來四9-10)。
十七1-7 上帝的子民第三次向摩西和耶和華抱怨水和食物。這一次,不是上帝試探祂的子民,而是上帝的子民「試探耶和華」(第2、7節)。但上帝並沒有以審判祂的子民作為回應。相反,令人吃驚的是,祂的回應是為祂的子民接受審判。祂曉諭摩西:「我必在何烈的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磐石,從磐石裏必有水流出來,使百姓可以喝」(第6節)。上帝站在何烈/西奈——律法之地——面前;祂因上帝的子民沒有信靠和順服祂而被擊打;祂提供活水的江河,上帝的子民可以從中喝到活水(參約翰七38;啓廿二1)。
哥林多前書十章4節告訴我們,「那磐石就是基督」。對於那些質疑「主到底在不在我們中間?」的人來說,答案很明確,祂在——基督親自臨在,支持、拯救、賜福,並受了審判。
十七8~十八27 在這兩個場景中,我們發現摩西無法獨力完成他的職事。在與亞瑪力人的戰鬥中,摩西的祈求姿態是以色列人成功的必要條件,他需要別人提供一塊石頭讓他坐在上面,舉起他的手(十七12),並實際參加戰鬥(十七13)。在後來與葉忒羅的對話中,摩西被告知「你獨自一人辦理不了」(十八18);相反,判斷和詢問上帝的工作需要許多人的幫助,結果是,「你若這樣行,上帝也這樣吩咐你,你就能受得住,這百姓也都平平安安回他們的住處。」(十八23)
這種透過有信心的領袖的幫助來提供恩典的方式將繼續成為上帝為生活和職事所制定的模式。因此,在《新約》中,耶穌聚集了不同級別的門徒——三人、十二人、七十二人(太十1-4,十七1;路十1)。使徒們指派執事,在他們講道和禱告時去管理飯食(徒六1-7)。保羅和巴拿巴在他們工作的每個城市都指派了長老(徒十四23;多一5),他們在旅途中還帶上了傳道助手(徒十五23~十六5)。這應該如何影響我們對傳道職事的理解?這段經文是如何批判基督徒生活中的「單幹」方式的?
十七11-13 在這裏,我們發現了一個重要的功課:持續的禱告是順利爭戰的無形基礎。摩西站穩在禱告的位置上,高舉雙手(參提前二8)。當他以虔誠依賴的姿態「禱告」時,以色列人就得勝。而當他停止禱告時,以色列就搖擺不定。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也是如此(太廿六36-46)。在十字架上與黑暗勢力交戰之前,祂花了數個小時儆醒禱告。耶穌繼續為祂的子民代禱(來七25;羅八34),這是對信徒的鼓勵。祂的禱告加上我們自己的禱告,在屬靈爭戰的日子裏支撐著我們(弗六18)。
十八1-1 摩西和以色列人來到「上帝的山」(第5節)。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第1節)把摩西的家人還給了他。他還聽說了「耶和華為以色列的緣故向法老和埃及所行的一切事」(第8節)。葉忒羅「歡喜」並頌讚耶和華:「我現今得知……耶和華比萬神都大」(第11節)。在這裏,葉忒羅呼應了上帝對災禍和出埃及所表明的目的:讓所有人都知道「我是耶和華」(六7,七5)。
我們對上帝的能力、智慧和良善的見證正是以這種方式為我們的家人效力。透過我們,他們認識到耶和華是上帝。透過我們,他們會聽到上帝的大能、智慧和良善的最高例證:耶穌基督(林前一24)。
十九4-6 上帝在這裏闡明了恩典的運向:救贖(第4節)、要求(第5節)、獎賞(第6節)。
耶和華救贖了祂的子民,把他們從埃及人手中解救出來,帶領他們走過旅途,將他們帶到自己身邊。這一切都源於上帝的恩約。祂記念祂與亞伯拉罕的盟約(二23-25)。祂宣稱以色列是祂的「長子」(四22)。祂把以色列當作自己的子民,賜給他們榮耀的盟約應許(六6-7)。因此,祂把他們從埃及贖了出來,從為奴之家(即靠人的勞動維持的生活)救贖出來。
現在,耶和華將向祂贖回的子民提出祂的要求(廿1及以下),主要是說:「這就是與贖回你們的上帝建立有福關係的生活方式」。祂還將給出救贖(而非工作)獎賞的應許:他們將成為上帝所珍愛的產業,他們將成為上帝的祭司國度和聖潔的國民。
上帝恩典的這一動向對於上帝現今的子民來說也是一樣的。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救贖了我們,因為祂的恩約;祂賜給我們祂話語的要求,描繪了感恩順服的生活;祂宣告了救贖的獎賞,我們將成為祂的產業(弗一18),祂所珍愛的財產,祭司的國度和聖潔的國民(彼前二9;啓一6)。
十九16-20 這裏所描繪的上帝形象是令人敬畏的榮耀和全然的聖潔。當上帝降臨西奈山時,伴隨著雷電、火焰和煙霧,號角聲越來越響。結果是上帝的子民發顫(第16節),整座山都大大震動(第18節)。
雖然上帝的榮耀和聖潔沒有改變——祂仍然是「烈火」(來十二29)——但祂已經為我們開闢了一條道路,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祂的面前。因為透過耶穌,我們不是來到西奈山,而是來到錫安山。我們來到的不是黑暗和暴風雨,而是「節期的聚集」(譯按:參來12:22,ESV直譯)。我們不是來到話聲之前,而是藉著耶穌灑下的寶血來到祂面前(來十二18-24)。《希伯來書》警告我們不要拒絕耶穌和祂偉大的救贖,這有什麼奇怪的嗎?祂親自為我們開闢了來到上帝面前的道路(來十19-25)!
廿1-2 注意,上帝與祂的子民建立的恩惠關係是在上帝提出的神聖要求之前。上帝以皇室和個人的口吻表明自己的身份——「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祂說到祂在救贖中所成就的,「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祂說到祂的子民過去屬於誰(法老的奴隸),又說到他們現在屬於誰(言下之意,屬於上帝)。因此,上帝的恩典是祂律法的基礎。
然而,祂的律法也確實引導我們回到上帝和祂的恩典面前。以色列人聽見上帝親口說的這些話後不久,就陷入到偶像崇拜和肉慾之中,幾乎違反了整個道德律(卅二1-6)。以色列人的失敗代表著我們所有人都需要恩典的赦罪(以色列人藉著獻祭制度體現了這一點),也需要上帝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裏(耶卅一31-34)。
這就是上帝在新盟約中藉著基督的靈所成就的事——基督獻祭的死確保了上帝一勞永逸的恩典寬恕,基督的靈在上帝子民的心中成就了耶利米所預言的一切(來七11~九28)。基督徒的心中寫著上帝的律法,上帝的靈居住在我們裏面,在我們透過耶穌與上帝建立的恩典關係的基礎上,為順服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因此,恩典是律法的基礎,而律法則引領我們回到恩典。
廿3 按照十六世紀改革家馬丁·路德的說法,擁有上帝,就是「全心全意信靠和相信祂….,當你的心抓住祂、依戀祂時,你就把握住了上帝」。因此,這第一條命令告訴我們,因為上帝是我們的救贖主,因我們與祂有關係,所以除了主之外,我們不應該抓住和依戀任何其他人。任何其他的愛都不應優先於祂;任何其他的愛都不應與祂並列或取代祂。任何其他的愛都不應該在考驗或試煉中與主對抗。因為我們藉著上帝的救贖工作與祂建立了關係,所以我們蒙召專一地奉獻給祂,並以祂為樂。
廿4-6 因為我們藉著上帝的救贖工作與祂建立了關係,所以我們蒙召以祂所詳述的方式敬拜祂。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們不能為了俯伏或事奉而製造「雕刻的像或任何像」。凡上帝所救贖的人,我們都不能透過那些可能被我們為自己的目的所操縱的偶像來馴化上帝。相反,我們應該聆聽祂的聲音,聆聽祂的話語,來敬拜和侍奉祂(申四12)。這是因為耶和華是一位忌邪的上帝——祂對我們的愛是熾熱的、專一的愛;對於那些回應祂的愛的人,祂要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見注釋)。
廿7 「稱」上帝的名就是喚起上帝自己的同在和特性。當說出上帝的名時,上帝就在祂的榮耀中(卅四5-7)。祂在那裏審判和拯救,說話和教導(賽五十二5-6)。因此,這條誡命的意思是:因為上帝救贖了我們,祂禁止我們在日常言語、生活方式或敬拜中徒勞無益、毫無目的地稱呼上帝(利十九12;摩二7;瑪一6-7)。相反,因為我們屬於上帝,所以我們要尊崇耶和華為我們的上帝,在祂同在的光照下,過我們方方面面的生活(約壹一5-6)。
廿8-11 在十六22-26中,上帝已經提醒祂的子民六天工作、一天休息的模式。現在,祂告訴我們,因為祂把我們從奴役中解救出來,所以祂釋放了我們,要我們「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作為安息日的主,為了我們的利益,上帝為祂的敬拜和我們的安息把一天分別出來。
上帝的這一命令是以創世為基礎的——正如上帝用六天創造(勞作),第七天安息那樣,上帝的子民也應該這樣做。在申命記五章12-15節中,上帝將安息日的命令建立在救贖的基礎上——正如上帝將祂的子民從奴役中解救出來,使他們不再需要每天工作,上帝的子民現在也獲得了自由,可以「守安息日」——也就是說,相信祂的供應,他們的勞碌到此結束。
廿12 上帝告訴祂的子民,因為祂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所以他們應該孝敬父母——尊重他們、看顧他們、供養他們(提前五8)、祝福他們、聽他們的話。
主以這種方式對祂的子民說話,因他們是與祂立約的子民;這也是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六章1-3節中引用這條誡命的原因。所應許的祝福是上帝將養育我們的子孫後代,我們的子孫後代也將在這個世界上供養我們(參詩127~128)。
廿13 這條命令所禁止的有意和無意的殺戮問題(參民卅五11、15)的背後是更深層次的心靈問題。從該隱開始,憤怒和仇恨就以殺人的方式表現出來(見創四7-8;撒下十三23-33;太五21-22,十五18-20a;約壹三15)。
因此,因為我們屬於上帝,蒙祂救贖,我們就蒙召要放下仇恨和惡意,透過饒恕和憐憫來保護他人的生命(參弗四29-32;西三8、12-14)。基督對我們的赦免和憐憫也應體現在我們對待他人的方式上。
廿14 正如第六條誡命一樣,第七條誡命也是如此:不僅(消極地)禁止姦淫,而且(積極地)呼籲我們將慾望指向婚姻中的配偶。因祂是我們的上帝,因祂救贖了我們,所以我們現在要正確地引導我們的慾望——向著我們的配偶,並最終向著上帝(弗五29-31)。因此,姦淫是被禁止的,但私慾(參太五27-28)以及其他性犯罪,如亂倫、私通和同性戀也是被禁止的(羅一24-25;林前五1-13,六9-11)。
廿15 因我們屬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所以我們認識到萬物都屬於祂,祂已將管家的職責分派給我們每個人。因此,我們不去偷盜不屬於我們的東西,而是努力使地上和天上的主人得益,並與他人分享(弗四28,六5-9;西三22~四1)。
廿16 說謊話和作假見證的人就像魔鬼一樣(約八44)。問題在於我們自己的心在欺騙我們;它們是詭詐的,因罪的詭詐而剛硬(耶十七9;來三12-13)。對於那些已經從罪的奴役中解救出來並屬於上帝的人來說,我們現在可以自由地對基督裏的弟兄姊妹說真話,也可以說關於他們的誠實話(弗四25)。
廿17 當上帝禁止貪婪時,祂又一次針對的是我們的內心。貪婪就是渴求或渴望不屬於我們的事物。雖然這條誡命與第七條誡命相關,但它的範圍更廣:因為我們可以貪戀鄰居的居所(彌二2)、人(出廿14)或財產(書七20-21)。
根據使徒保羅的觀點,貪婪是一種強大的慾望,僅靠外在的順從是無法根除的(羅七12-17)。此外,保羅將貪婪等同於偶像崇拜(弗五5;西三5)。所有這些都意味著我們回到了第一條誡命——因為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救贖了我們,所以我們除祂之外別無所求。
廿22~廿三19 上帝所救贖的子民已經聽到了祂賜給他們的十誡。現在,摩西回到山上,以便在指導以色列人生活的詳細立法中更具體地應用道德律法。我們必須記住,上帝對祂子民的恩典救贖先於規範他們的生活:上帝的子民無法藉著遵守律法來獲得救贖;相反,因為他們已經是上帝的子民,所以他們要順服上帝。當他們以這種方式生活時,秩序、文明和仁愛將成為他們共同生活的特徵。
基督徒面對的問題是,這些「典章」(廿一1)今天是否仍然適用,以及如何適用。顯然,有一些是不適用的:關於祭壇(廿22-26)和安息日節期(廿三10-19)的律法已經在基督的獻祭中應驗了(羅十4)。同樣,所提出的一些刑罰——比如死刑——似乎比我們所能想像的任何刑罰都要嚴厲得多(參出廿一15、17,廿二18-20)。此外,奴隸制度——無論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現在都被認為是無法接受的,因此有關奴隸的指示與我們的處境無關(廿一1-11)。
保羅的書信,尤其是《希伯來書》中的指示,引導我們區分《舊約》以色列的民事律和禮儀律,以及適用於所有時代信徒的道德律。此外,還有照顧鄰舍的一般公平原則(如太廿二39)。這些原則不僅說明了十誡本身,還提供了憐憫、正義和補償。所有這些都引導基督徒確定在我們的處境中信心的順從是什麼樣的。最重要的是,我們可以從中瞭解到上帝是多麼嚴肅地對待罪,我們是多麼需要一位完美地遵守律法、成全上帝律法的意圖和細節的救主。
廿一1-11 敬拜之後(廿22-26),上帝首先規範的是以色列人如何對待他們的奴隸。《申命記》中反覆提到了原因:以色列人要記住他們曾在埃及為奴。因此,他們需要以不同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奴隸(申五15,十五15,十六12,廿四18、22;參出廿二21,廿三9)。最重要的是,奴隸應被當作人來對待;男性奴隸必須在六年後被釋放;終身服役是奴隸自己的選擇,而不是主人的選擇。
雖然這些法律沒有直接提倡自由,但《聖經》故事的總方向是自由,在基督裏的屬靈自由(加五1、13;弗六5;西三22-25)以及人的解放(林前七21;腓18-19)。作為那些已經認識到在基督裏真正自由的人(林後三17),今天的基督徒理所當然地參與到為世界各地的人們尋求精神和肉體的解放中來。
廿一12-32 許多律法的基礎是「同態復仇/報應法」(lex talionis),即「以眼還眼」的律法(第23-24節)。嚴格來說,這一教導並不只是規定性的,就好像你必須以牙還牙,而是限制性的,限制了報應的性質。因此,它是第六誡的應用,旨在打破血仇和報復升級的現實(參利廿四19-20;申十九21)。
當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38-48節中談到這一點時,祂不僅敦促人們不要報復,而且還提到了以善勝惡(參羅十二19-21)。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是因為我們乃是「你們天父的兒子」(太五45);我們屬於一位以善勝惡的天父。當我們活出福音的豐富資源時,我們認識到上帝不會按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而是繼續以憐憫和慈愛澆灌我們(參詩一〇三8-12)。
廿一33~廿二15 關於償還的律法再次尋求尊重生命和財產——體現了第八條誡命——但也限制和規範他人可能要求的報應。然而,《新約》描繪的贖罪之心正是以這樣的方式願意償還:當該撒信耶穌時,他心甘情願地宣佈:「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十九8),這與《出埃及記》廿二章1節遙相呼應。一顆不願償還的心還沒有理解罪與救贖、信心與悔改。
廿三20~廿四11 本段落以兩句鼓勵以色列人的話結束。首先,上帝應許耶和華的使者會走在祂子民的前面,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參三2;書五13-15)。上帝自己的名和權柄「在」天使身上(出廿三21);祂是上帝自己的可見代表。
其次,上帝呼召摩西和以色列人的代表上山,藉著獻祭和用餐來確認祂的盟約。正是透過「立約的血」,以色列才成為上帝的子民(廿四8),也正是透過這血,上帝的子民才得以見到以色列的上帝,並在祂面前享用筵席。
同樣,現今的信徒不僅藉著耶穌的靈繼續得到上帝同在的應許(太廿八20;約十四16-17,25-26;弗一11-14),而且我們還繼續透過「立[新盟]約的血」(太廿六26-29;路廿二19-20;林前十一23-26)有分於應許耶穌同在和賜能力的餐筵。這樣,我們也會得到鼓勵,繼續穿越曠野,前往上帝之城(來十一13-16)。
廿五1~卅一17 耶和華上帝救贖了祂的子民,並宣佈了祂對他們的旨意,祂宣告祂希望住在祂的子民中間:「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廿五8;參廿九45)。這個主題——上帝居住在祂的子民中間——是《聖經》中的一個重要主題。在伊甸園裏,天起涼風時,上帝在園中行走(創三8)。受造界本身就是上帝與亞當和夏娃同住的「聖所」(詩篇一〇四1-3,13)。
現在,在出埃及之後,上帝預備住在祂得贖的子民中間。這會幕是上帝居住的天上會幕的副本和影子(來八5)。最終,會幕將被聖殿取代(參撒下七4-17;王上五3,六1-38,七13-九9)。正如上帝所宣告的,「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王上六13)。然而,在上帝的子民離棄祂之後,祂棄絕了聖殿。聖殿被巴比倫人摧毀是一個時代的終結。在哈該和撒迦利亞的監督和鼓勵下建造的第二聖殿也知道上帝同在的應許(該二7-9)。
然而,會幕和聖殿指向的是一個更大的現實:隨著耶穌的降臨,上帝來到我們中間居住——「會幕」(約一14)。耶穌自己的身體就是聖殿,它將被摧毀,又將重建(約二19)。因為耶穌是復活的聖殿,所以祂是新聖殿的根基(林前三10-11)或基石(弗二19-20;彼前二6),即《新約》中上帝的子民,他們反過來成為「上帝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1-22;參林前三16-17;彼前二4-5)。在新地上,新耶路撒冷必要降臨,上帝的寶座將要在地上。上帝將成為聖殿,我們將住在祂裏面(啓廿一22)。
廿五9 值得注意的是,摩西並沒有設計出為上帝建造聖所的藍圖;相反,耶和華提供了詳細的「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的樣式」,並要求摩西「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第9節)去建造。《出埃及記》的結尾記載,「摩西這樣行,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四十16)。作為第二條誡命(廿4-6)的延伸,上帝向以色列人表明,對祂的敬拜都是按照祂吩咐的樣式進行的。作為聖潔的上帝,祂不應該按照以色列人最美好的想法或文化的奇思妙想來敬拜,而應該按照祂的話語來敬拜。
這仍然是今天到上帝面前的模式:不是按照我們的想法或文化的奇思妙想,而是按照上帝的旨意。
廿五16-22 約櫃裏有「見證」,即十誡,是道德律法的總結。它是針對上帝子民的見證,譴責他們沒有遵守上帝的律法。然而,「施恩座」(或「贖罪蓋」;見ESV腳注)是約櫃的實心金蓋;它是塗抹贖罪血的地方(利十六14)。當鮮血塗在櫃蓋上時,它象徵著上帝的子民用鮮血遮蓋了律法;以色列人的罪透過代祭的鮮血得到了補償,上帝的忿怒得到了平息。這樣,櫃蓋就成了憐憫的所在或「座位」。
所有這一切都指向大祭司耶穌,祂「用自己的血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1-14)。耶穌的寶血遮蓋了我們所有違背律法的行為,並為之贖罪;上帝的忿怒得到了平息(轉移);我們獲得了自由,可以「事奉那永生上帝」(來九14)。難怪我們歡喜逃到施恩座前!
廿五23-30 上帝並不需要被「餵飽」。相反,這十二個餅是以色列百姓「獻出」的(利廿四8;參《環聖譯本》),在上帝面前代表十二個支派(利廿四5-9)。然後,上帝把餅賜給祭司,以供養他們。耶穌是真以色列。祂也是真正的糧,來自上帝在天上的同在。祂來獻上自己的身體作為餅,以拯救並供養祂的子民(約六51-58)。當上帝的子民居住在祂的同在中時,祂就供應並養育他們。
上帝回應我們的禱告,繼續為祂的子民提供「日用的飲食」(太六11)。所有這一切都因著福音而發生,透過福音,我們可以完全自由地來到上帝面前(來四14-16)。
廿五31-40 燈台的基本用途是:為祭司在帳幕中工作提供照明(廿七20-21)。然而,燈台卻非常華麗:燈台的樹枝是以開花的杏樹為模型的;燈台有七隻臂膀,臂膀上有杯子和花萼;燈台矗立在會幕中間,會幕是上帝同在的地方。因此,它回顧了上帝創造伊甸園和生命樹的情景。
但它也期待著耶穌成為「那光」的日子(約一5;八12)。事實上,耶穌的面容反映了上帝榮耀的光輝(林後四6)。當我們擁抱基督成為我們的亮光的時候,我們個人(太五14-16;林後三18)和集體(啓一20)就會透過祂的靈在世界上反射祂的光(啓四5可能就是這樣表述的)。
廿七1-8 銅壇是獻祭的地方。它位於會幕的中央(卅八1),提醒上帝的子民只有透過流血獻祭才能來到上帝面前(利一、四)。當祭司們反復獻上公牛和山羊的祭物時,百姓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動物的血並不能真正贖回人的罪。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一次獻上而永遠有效的祭物:無罪的耶穌將自己作為「贖罪祭」獻上(來十11-14)。耶穌的寶血洗淨了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參來九14,十19-22;彼前一18)。無需其他。
廿八1-43 雖然上帝的子民已經聽見了上帝的聲音(廿19-21),雖然他們要成為「祭司的國度」(十九6),但上帝還是設立了一個祭司職位,在祂和祂的子民之間進行調解(廿八1-2)。祂「從以色列人中」(第1節)揀選了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以這種方式事奉,作為代表,與他們的同胞認同,並在軟弱中事奉(來五1-4)。上帝為亞倫穿上「聖衣」,遮蓋他的罪性,使他適合站在上帝面前(出廿八4)。這些衣服與帳幕的面料相同,表明祭司的事奉是屬天的。此外,審判的胸牌上還有十二塊石頭,上面刻著以色列支派的名字;胸牌的位置使支派「在胸前」(第14-30節;直譯:在他的心上)。他的頭上有一塊牌子,上面寫著「歸耶和華為聖」(第36節)。
耶穌,我們的大祭司,蒙上帝揀選作祭司;祂在我們的苦難和順服中與人類認同,從而體恤我們的軟弱(來二17-18;五5-10)。祂不需要聖衣來遮掩自己的罪;因為祂沒有犯罪(來四14-15),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來七26)。祂在為祂的子民代求時,將他們放在自己的心上,且長遠活著(來七25)。祂用祂的義給我們穿上衣服,使我們作為有份於祂祭司職分的人(彼前二9;啓一5),我們的罪被遮蓋,並且「歸耶和華為聖」。
廿九1-46 亞倫的獻祭包括洗身(第4節)、穿衣(第5-6節)、膏抹(第7節)和獻祭(第10-28節)。洗淨、穿上聖衣和膏抹最終都在無罪的耶穌的祭司職分中應驗了:祂已經是潔淨的,穿上了聖衣,聖靈也賦予了祂作為祭司的能力。這三個動作都發生在獻祭之前,獻祭不是為亞倫和他兒子的個人,而是為他們作為祭司而獻上的(來五3)。獻祭的血塗在耳朵、手和腳趾上,是為了表明祭司的完全獻祭:他將只為上帝聖潔的旨意而聽、行、走。
然而,只有耶穌才能表現出這種完全的奉獻,一直到把自己作為祭司和祭物獻上(來十5-10)。作為因信而與耶穌流血犧牲有分的人,我們被洗淨了(約十三10;來十22),穿上義袍(賽六十一10;啟十九8),並且受了膏(約壹二20),奉祂的名事奉,成為祭司的國度(彼前二9)。
卅1-10 香壇似乎代表上帝子民在祂面前的禱告(詩一四一2;路一9-10;啓五8,八3-4)。香要早晚都燒,表示上帝的子民要持續禱告(帖前五17)。但最重要的是,它預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將繼續為我們代求,祂「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參羅八34)。
卅二1~卅四35 《出埃及記》至此,以色列人一直在埋怨、爭吵、試探耶和華(十五24,十六2,十七2,7),甚至拒絕遵守祂的誡命(十六28)。然而,以色列人的悖逆並沒有招致上帝的忿怒——直到現在。這一幕之所以如此令人震驚,是因為以色列人聽見了上帝的聲音(十九19),並兩次保證要順從祂(十九8;廿四7)。雖然他們說過要順服,但當摩西「遲延」不下山時(卅二1),他們就開始違背十誡中的許多誡命。問題不在於律法,而在於人們的內心。
新盟約的祝福之一就是上帝應許將律法寫在我們的心上,使我們有能力遵行祂的道路(來八8-13)。然而,我們仍然會動搖和失敗,有時就像這個場景中表現的那樣。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堅韌地在耶穌裏得著安慰,祂確實為我們贖了罪(參出卅二30),祂應許永遠不離開我們或撇棄我們(參卅三3,14-17),祂的名字是憐憫、恩典和同情(見卅三19)。
卅二7-14 摩西的代禱非同凡響。在上帝宣告對祂子民的罪進行審判時,摩西基於以下三點懇求上帝憐憫他們:(1) 上帝過去的救贖工作(第11節)。上帝剛剛用「大力」和「大能」將祂的子民從為奴之地救贖出來,難道祂要透過毀滅以色列來取消救贖嗎?(2) 上帝在列國中的名聲(第12節)。上帝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叫列國,尤其是埃及,知道祂是耶和華(七5、17,八10、22,九29,十四4);但如果祂毀滅了以色列,埃及會怎麼說呢?(3) 上帝之前對亞伯拉罕立約的應許(卅二13)。所有這些都是為了應驗上帝之前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即一個大國和一個彌賽亞的後裔(二23-25);如果耶和華毀滅了以色列,祂怎麼能應驗這個應許呢?
卅二30-32 以色列犯了「大罪」。他們不僅參與了偶像崇拜,更糟糕的是,他們從上帝的聲音(摩西在山上宣告且發出雷鳴)轉向了為上帝製作的偶象,直接違背了上帝的話語(廿4-6)。從根本上說,以色列人犯了亞當和夏娃的罪:他們沒有遵守上帝的話語,而是認定他們比上帝自己更瞭解上帝,並將上帝的品格、同在和救贖行動歸給牛犢(創三1-8)。
但摩西認為,「我……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的想法同樣是錯誤的(出卅二30)。他以為他可以代替百姓獻上自己:「現在求你赦免他們的罪,不然,請把我從你所寫的名冊上抹掉吧!」。(卅二32;《環聖譯本》)摩西是在用自己的生命代替他的子民。上帝拒絕了他的提議,因為此時應該死的是「罪人」,而不是「無罪的人」。
然而,摩西的贖罪沒有被上帝悅納還有另一個原因:祂實際上並沒有罪。當我們回顧米利巴(民廿1-13)時將會清楚地看到,他也是一個罪人,不適合贖罪。所有關於會幕、祭司和獻祭的指示都指向了一隻毫無玷污的羔羊,它將承擔罪孽。當施洗約翰指出耶穌時,他宣告:「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只有耶穌能用祂的寶血為我們贖罪和代求,除去我們的大罪(來七25,九11-14;約壹一7)。
卅三12-23 摩西在繼續為以色列人代禱時,向上帝祈求三件事。
1)摩西求上帝「將你的道指示我……」(第13節)。他想知道上帝的心意,與上帝保持不斷的交通,經歷上帝同在的真實。
2)摩西請求上帝與以色列人同行(第14-17節)。此前,上帝曾表示祂不會與祂的子民同行(第1-6節),以免毀滅他們。但對摩西來說,這還不夠;如果上帝不與他們同行,他寧願不去應許之地。作為回應,上帝重申祂會與他們同行,並賜予他們恩惠。
3)摩西請求上帝向他顯明祂的榮耀(第18節)。人們會認為摩西已經在燃燒的荊棘、災禍、紅海以及其他許多方面看到了耶和華的榮耀。但摩西正在尋找一個確認的記號,就像在廿四章9-11節中,上帝吃了盟約餐筵,作為對「約書」的確認。上帝給出的確認徵兆是祂的「恩慈」(卅三19)在摩西面前經過,祂的名被傳揚。上帝以祂的憐憫應允了所有這些請求。祂樂於將美好的事物賜給祂的兒女,尤其是最好的事物:祂自己(參詩卅七4)。
卅四1-28 上帝與祂的有罪子民重新立約。令人震驚的是,上帝並沒有因為祂的子民的失敗而降低祂的標準。相反,律法依舊是律法,它所代表的上帝的聖潔品格依然如故。它的永恆性不僅體現在被重申,也體現在被重新刻在石板上(卅一18,卅二16,卅四1、28)。
第10-28節的補充語特別強調了不轉向偶像和迦南人宗教習俗的必要性——鑒於金牛犢事件,這顯然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但律法繼續堅持一個不變的標準。只有那位完全公義和聖潔者,即我們的救主耶穌,才能達到這個標準。
卅四29-35 摩西的臉上反射著上帝的榮光;摩西聽過祂的榮光,也見過祂的榮光,所以祂反映了上帝的榮光。然而,保羅告訴我們,新盟約的職事勝過摩西的職事,因為它是聖靈的職事,是福音的職事,是長存的施行(林後三7-11)。福音的奇妙之處在於我們見到主的榮光,這榮光是由耶穌的靈藉著祂的話語傳達的(林後四6),使我們榮上加榮(林後三16-18)。
卅五4-29 為了繼續建造會幕,百姓需要做適當的準備。在這裏,百姓甘心樂意奉獻(第29節),以建造這個與上帝相會的地方。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九章6-15節中鼓勵的募捐一樣,這裏也是如此:百姓知道了需要;「心裏受感」、「靈裏樂意」(參《新譯本》);他們帶著「耶和華的禮物」來參加這項工作(出卅五21)。當我們為回應上帝的恩典而奉獻時,喜樂就會隨之而來。
卅五30~卅九43 作為見證,摩西確保建造會幕、器具和祭司服的一切工作都是按照上帝在第廿五~卅一章中給出的規格進行的。本節的最後一句話肯定了摩西和百姓忠實的承諾:「這一切工作,都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作的」(卅九42)。上帝的子民從第卅二~卅四章中未能順從的教訓中吸取了教訓,他們在這一點上確保嚴格遵守上帝的話語。
通常情況下,正是我們過去的失敗和在饒恕中體驗到上帝的恩典,使我們更有決心對罪說「不」,對敬虔說「是」。我們既已知道上帝的慈愛,就當照著上帝的話,以聖潔順服的心向上帝獻上自己(參羅十二1-2)。
四十34-38 會幕建成後,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會幕。這表明上帝悅納了祂子民所做的一切。上帝以祂至高無上的憐憫樂意讓祂的同在出現在會幕中,並讓祂的榮光充滿會幕(參王上八10-11)。白天有榮耀雲柱,晚上有火柱,為上帝的子民指引方向。當祂的子民從西奈向應許之地進發時,上帝繼續與他們同在,在他們回家的路上以恩惠和慈愛跟隨著他們(詩廿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