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經講章] 羅馬書12:14-21 以善勝惡(Mark Jenkins)

Romans 12:14-21 Overcoming Evil

Resurrection Presbyterian Church

Rev. Mark Jenkins Sept. 14,, 2025

” Overcoming Evil “

Sermon Text: Romans 12:14-21

誠之譯自:https://youtu.be/mIlcqzV-fUw?si=jsed51CjacyVg2a1

上週我們完成了使徒行傳的系列講道。嗯,接下來的幾個月,我們將開始出埃及記的系列講道。在這期間,我原計劃帶領大家研讀羅馬書第八章。不過我認為,在正式開始前,今天早晨我們不妨先看看羅馬書第十二章的經文。

我們並不是一個會對每條新聞或頭條都作出回應的教會。我講道的主題並非基於網絡熱點——畢竟我本來就沒有那麼有條理。但正值系列講道的間隙,我們目睹了一連串的罪惡與暴力事件。抗議活動持續不斷——我的意思是,抗議何時停止過?或許可以說這已成為西方文化的常態。因此我認為今早研讀羅馬書第十二章結尾這段經文尤為重要,它教導我們如何回應邪惡。願主使用這段經文在我們心中和生命中動工,因為我們身處極度邪惡的世界,而我們必將遭受攻擊。

羅馬書十二章14節到本段落結尾:

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20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讓我們一同禱告:主啊,求你塑造我們的心。求你用你的恩典、能力以及對你的真知識來塑造我們的心,使我們成為不被惡所勝,而是以善勝惡的人。上帝啊,求你幫助我們。我們奉耶穌的名懇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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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如何對待那些傷害我們的人?—那些不僅僅是惹惱我們、煩擾我們的人,而是真正傷害了我們的人?我們該如何回應仇恨?又該如何回應針對我們的惡意行為?這段經文的教導清晰明確。雖然難以完全消化,卻毫不含糊。我們蒙召要以善報惡——甚至要善待仇敵。連仇敵也要善待。

經文中使用了「仇敵」這個詞,對吧?它周圍沒有引號。畢竟一世紀的希臘語裏本就沒有這種標點符號。但保羅並非在說:「你們知道,就是那些你們覺得是仇敵的人。」聖經對此絕非戲謔之辭。保羅的意思是:「看啊,上帝的旨意是要你們以善報惡——那些真正與你們為敵、積極對抗你們的人。仇敵。那些向你們宣戰的人。」他教導:「不要按他們應得的來對待他們。相反——當他們咒罵你們時,你們要祝福。要反其道而行。」

再看第14節:「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意思是,要祝福那些不僅惡語相向,更採取實際行動傷害你們的人。不僅要祝福咒罵你們的人,不僅要祝福辱罵你們的人,更要祝福那些真正對你們施加傷害的人。

傷害可以以言語的形式表現出來。但保羅似乎並未將此局限於言語層面。他不僅要求我們祝福那些惡言相向的人,更要求我們祝福那些加害於我們的人。「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當我們遭受不公時,不可以惡報惡。事實上,當他人加害於我們時,我們應當視之為行善的契機。

再看第17節及接下來的經文:「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但你猜一猜,結果會怎樣?這並不總是能帶來和平。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不要以惡報惡,不要以恨報恨。面對惡行,不要以報復來回應,而要以祝福來回應——恰恰相反。「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當你遭受傷害時,要視之為行善的機會。若仇敵飢渴,就給他飲食。「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這確實很激進,不是嗎?確實很激進。必須在此強調的是,這並不是說,我們永遠不能報警。我必須明確這一點。這並不是說我們永遠不去報警,永遠不追究他人的責任。保羅並非主張政府不應懲治罪行。他不是這個意思。

正如我們在羅馬書第十三章緊接著的經文中所讀到的,政府是由上帝設立的,為的是對作惡者施行地上的公義。這段經文緊接在我們剛剛讀過的經文之後。因此他並非主張基督徒面對任何形式的侵害時都宣稱,「嗯,那永遠不該受到懲罰」。不,我們承認有時必須執行公義。若遭到暴力侵害,要立刻報警——這便是顯而易見的例子。我們絕不縱容虐待行為不受制止、不受懲罰或不被反抗。

但保羅在此強調的是:雖然這並不是說我們永遠不去報警——參羅馬書第十三章——但即使有人因犯罪或得罪我們而必須入獄,我們的願望也包括為他們好,想要他們得到好處。

我們絕不追求復仇。即便在承認需要伸張正義之時,即便在執行正義的過程中,我們仍要竭力從中找到行善的契機。因此,攻擊者的福祉並非我們唯一的考量。若有人迫害我們,若有人以違法手段攻擊我們,以致必須入獄,我們必須認識到這一點。他們的好處和福祉並非我們唯一的考量。正義也是我們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

但上帝在此呼召我們去作的,其激進之處在於:對他人福祉與蒙福的關切,必須是我們考量的因素。雖非唯一考量,卻確是真實存在的考量。我們把它當作契機,竭力以祝福對方的方式回應。因此,一方面,我們永不追求報復;另一方面,我們竭力行善待人。「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

通常這種回應方式——往往只涉及到不去計較小小的過錯。比如同事待你不公不善,或是鄰居刁難你。多數時候,這意味著我們要以仁愛之心回應世俗的刻薄與自私。但有時這也意味著,要善待那些曾嚴重傷害你的人。

請再次留意這個詞:仇敵。「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換言之,保羅在此呼籲的——或許意味著要款待那些曾破壞你生計的人,款待那些企圖讓你丟掉工作的人。

我現在正試著想要舉一個與自己切身有關的例子。某個人究竟如何能攻擊我的生計呢?比如有人可能不公正地企圖讓我丟掉牧師的職位。又或者,製造醜聞,導致教會的奉獻中斷。我不知道具體的形式。但假設有某個人破壞了我的生計。我會這樣思考:「若真的發生這種事,我該如何回應?」我想到保羅在此給出的範例——他引用的話語蘊含著隱喻層面的教導:「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但我覺得,儘管這描繪的是普遍態度和行為準則,卻並未抹去命令本身的字面意義。

我的意思是,從最基本的來說,若有人攻擊我的生計,我反而該請他共進晚餐。這就是應有的回應。這就是保羅對我們的要求。這難道不瘋狂嗎?簡直荒謬至極。有人正在攻擊我養家糊口的能力——我的家人飢腸轆轆,每周要喝五加侖牛奶。保羅說,若有人質疑我養家糊口的能力,「你應該請他來家裏吃飯,當作反面教材。」

因此我們必須靜下心來捫心自問:「我們怎能擁有這樣的態度?我們怎能成為真正以善報惡的人?我們該如何餵養那些飢渴的仇敵?我們如何才能達到這樣的境界?」

其實,使我們能夠做到這一點的,正是本段經文中提到的兩點。其中一點經文中表述得極為直接,另外一點經文雖未明言,但若結合羅馬書的整體脈絡便不難領會。這段經文中第一個讓我們能夠以善意回應敵人的,就是我們信靠上帝的忿怒。我們信靠上帝的忿怒,我們確信祂必使萬事回歸正軌,祂必要施行完全的公義。

再次查看第19節: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上帝應許祂必留意,我們無需操心。祂必採取行動,叫我們得以釋懷。祂必使萬事歸回正軌,終有一日施行完全的公義。

這個世界在一次次的不公不義中運轉,冤屈的事未得到糾正——但上帝說這不會永遠持續。必有一日,我將糾正一切錯誤。惡人必受懲罰。這事必成。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正因上帝必施行審判,我們就無需親自動手,替天行道。我們信靠上帝的忿怒——也就是信靠祂必刑罰惡人。

這並非鼓勵我們心中懷恨:「若有人在高速公路上強行插隊——你知道嗎?上帝必報應你!上帝的忿怒將降臨!我明明打過轉向燈!你這是何等行徑?」這絕非鼓吹幸災樂禍,你明白嗎?絕非如此。因為這並非指高速公路上的插隊行為,而是指針對我們的真實惡行。當真實的惡行加諸於你時,你自然會產生正當的訴求——讓惡行得到應有的懲處。

若有人傷害你,你自然渴望這惡行得到懲處。而阻止你順從這種渴望——阻止你親自伸張正義、實施報復的唯一途徑,就是相信另有他人會代勞。相信上帝自會處置此事。

但當你確信上帝會處理這件事,並且深知這一點時,你就能說:「我不需要親自處理這事。這不是我的職責。我無需尋求報復,因為我知道祂會代勞。祂自會解決。」

試想,我若目睹街頭搶劫,我的本能或許是挺身而出去制止罪犯——這至少是我腦子裏的英雄幻想。但在現實中從未得到驗證。說不定我會愣在那裏,然後說:「呃,我的手機呢?我得拍個照片。」誰知道呢,或許我根本動彈不得,不敢上前。但願這天永遠不會來臨。

不過我設想——或者說希望——若真遇見搶劫案,我會挺身而出制止罪犯。但如果現場有警察站在旁邊,只是背對著事發方向——而這位警察身材魁梧。有些警察看著就讓人懷疑:「你真能通過體能測試?肯定是在辦公室裏接電話的吧?」可另一些警察——天啊,但願那傢伙永遠不必對我喊:「雙手抱頭放在後面!」

這傢伙辦事利落。要是遇到這樣的警察,看見有人被搶劫,我的第一反應肯定是:「警察!有搶劫。快去抓人。」然後我會緊跟在警察身後,裝作在場、裝作在幫他——但心裏盼著他其實不需要我。我希望他能出手。我可不想插手。要是他是個身強力壯、經驗老道的警察,我就會鬆口氣,因為這意味著我不必出手。他一定能搞定。

其實我們都是這樣。保羅說我們都是這樣。當大惡臨到我們身上時,我們可以確信上帝的忿怒必降臨在惡人身上。祂必施行公義。你無需操心。莫要報復。上帝掌權。交托給祂。

但真正幫助我們以應有方式回應邪惡的第二點,是仰望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救贖。我們信靠上帝的忿怒,更要注目耶穌在十架上為我們付出的救贖。

請各位留意第19節是怎麼開始的。第19節開頭用了「親愛的弟兄」這個詞。一方面我們不該過度解讀,但另一方面它意義重大。保羅在此提醒我們——即便他並未刻意深思,這詞自然流露——當他向基督徒說話時,他面對的是蒙上帝所愛的子民,蒙上帝所愛的人。保羅在羅馬書的前半部分——直到第十二章,也就是我們現在所在的章節——都在向我們闡述上帝對我們那令人驚嘆的愛。因此當他說出「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這句話時,我們完全有理由思考:我蒙受了怎樣的愛?我在耶穌裏如何被上帝所愛?因為這些都包含在其中。這與我將如何交托給主、如何以善報惡的回應方式密不可分。換言之,我需要默想上帝在耶穌裏如何對待我的,我必須思想祂對我的愛如何長闊高深,要全然接納自己作為蒙愛之人的身份,並讓這份愛激勵我,以我應有的方式回應邪惡。

因此,當我們注目耶穌的十字架時,我們看見了什麼?首先,十字架提醒我們:當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極其邪惡的時候,我們卻看到了至善。當我們仍是上帝的仇敵時,便領受了至高的恩典。上帝在耶穌裏以善勝惡,以愛征服我們的惡行——這一切都成就在我們還是仇敵之時。

幾週前我們讀過羅馬書第五章,其中恰恰提醒了我們這一點。但請再聽聽這些話語,聽聽這段描述上帝藉著耶穌向我們顯明的愛的經文:

羅馬書五章6節:「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基督為誰而死?為不虔敬的人。接著經文指出這何等瘋狂:「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祂何時為我們死了?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現在我們既靠着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上帝的忿怒。」注意:「上帝的忿怒」。我們全都要從上帝的忿怒中得救。那我們所信靠的——那保證必將公義施行於惡者——正是我們全都要從其中得救的:祂對我們邪惡與罪孽的公義審判。而祂何時救我們脫離了這審判?當我們還是祂的仇敵之時。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着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的生得救了。」當我們還是仇敵時,上帝便藉著祂兒子的死——這至大的犧牲,這至高的善行——將我們從祂的忿怒中拯救出來,使我們與祂和好。

這遠勝於:當仇敵飢餓時餵他,口渴時給他喝。當他加害於你時,用自己的身體餵養他,將自己的血給他喝。這才是基督的回應。當我們還是仇敵時,祂已全然獻出自己。那麼,注目十字架豈不必然會塑造我們回應邪惡的方式?因我們緊握著上帝對我們的愛,便能努力行善——這正是基督為我們所行的,並藉此拯救了我們。何等奇妙的事。

此刻容我稍作補充。若你此刻聽聞關於上帝忿怒與審判惡人的論述——要知道,我們是在強調其積極意義:這意味著邪惡不會永存,不會不受制約,更不會逃脫懲罰。上帝必審判邪惡,這本是美事。但對我們中某些人而言,這或許難以接受——因為我們心中認定,發出公義與烈怒的上帝,就是以一個公義與烈怒為樂的上帝。祂渴望降臨,好施行懲罰。若我們誤解了這真理,反而可能使我們遠離上帝——畢竟我們從小就被灌輸這樣的觀念:上帝總是怒火中燒,隨時準備扣動扳機。

聖經確實將上帝描述為施行公義的上帝,也是發烈怒的上帝。但聖經極其明確地強調——若你正身處困境,請務必聽清——上帝絕非渴望顯明忿怒,祂渴慕的是拯救人脫離祂的忿怒。

以西結書中如此宣告:「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接著祂呼籲:「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卅三11)

若你此刻尚未信靠耶穌歸向上帝,我必須提醒你:務要面對上帝對一切罪孽的忿怒——這忿怒也必臨到你。除非你投奔在基督裏的上帝,除非你接受祂的邀請與呼求:「來吧!何必死亡呢?為何要承受我對你罪孽的審判呢?因我已預備耶穌作你的救主。」

我們所有人——包括我自己——能說逃脫了上帝忿怒的唯一途徑,並非基於我自己裏面有任何良善或所行的任何善事,純粹因耶穌是我的救主。因此我此刻懇求你:切莫以為上帝渴望發怒。祂本是良善,故必施行審判。祂渴慕的是彰顯祂的慈愛與恩典——當基督為仇敵捨命拯救你們時所顯明的那恩典。所以,到祂那裏去吧。

這正是激勵我們這些基督徒的動力:要像上帝回應我們的惡那樣回應世間的惡——以愛與善行。

但十字架還給了我們第二個啓示,激勵我們以善勝惡。十字架向我們保證:上帝能使用我們行善來戰勝邪惡。祂能使用我們行善、犧牲、甚至為他人受苦。祂能藉此真正戰勝並征服邪惡。

注意保羅如何結束這段經文:「不要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面對真實的邪惡時,我們或許會質疑:這可能嗎?當面對真實的邪惡時。然而十字架已經證明其可行性。十字架證明,上帝正是透過善行回應惡行來征服邪惡、戰勝邪惡。

保羅在此舉例說明:「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以善報惡,就是把灼熱的炭火堆在他的頭上。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字面聽來很可怕——彷彿真要從火中拿出炭火,倒在某人的頭上。這不是善行。不是的,這個比喻指向更深的含義。當我們結合聖經的上下文來閱讀時,這個比喻指向了某人被良心譴責的狀態。你並沒有做可惡的事,你也沒有真的把炭火倒在他們頭上。但你以善報惡的舉動,會讓他們為自己的罪、為自己的邪惡感到悔恨和深深的悔恨。這會促使他們認清自身的邪惡,可能使他們感到羞愧,從而悔改並尋求上帝的救贖。這正是所有尋求救恩之人的經歷。你知道,你來到上帝面前尋求救恩對一個原因,正是因看見上帝的愛,認識到自己的邪惡。

唯有當我們認識到上帝甚至愛惡人,為拯救我們而讓耶穌替死時,才會真正承認我們的邪惡——以成熟而深刻的方式認罪。正是因著這份偉大犧牲所賜的赦免,我們才能坦然承認:「啊,我確實需要救贖,我確實罪孽深重,那確實是錯的。」

這種愛令人震撼。換言之,主能藉此抓住邪惡的心,使其轉向並改變它。因此,我們注目基督的十字架便能獲得激勵:上帝如此深愛我——出於純粹的感恩與敬畏,我願意以同樣的愛來回應那些加害我的人。

此外,基督的十字架證明祂能使用對邪惡的回應,以成就至善——拯救靈魂,拯救我。祂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就了此事。因此我深信祂必使用我對惡的回應來戰勝惡,以善勝惡。然而,唯有注目十字架,領略其美善與大能,我們才能確信這一點。請務必確信:上帝必使用我們。

最後請容我舉個當代的實例,展示人們如何以極具基督教精神的方式回應邪惡,試圖以善勝惡。我們此前討論的都是抽象概念,指向最偉大的具體範例——基督的十字架——以及它如何激勵我們。但我不想讓大家離開時以為這只是個永遠無法實踐的理論。

願你們被這福音所激勵:那些信靠上帝將臨之怒、將報復交托於祂的人所經歷的真實——因耶穌為我們所行的愛,我們得以用同樣的愛回應他人,良善終能戰勝邪惡——這在真實的歷史中得到了體現。

2006年阿米什社區對校園槍擊案的回應便是明證。一名男子闖入西尼克爾礦山(West Nickel Mines)學校——你們或許還記得這起發生在賓夕法尼亞州蘭開斯特縣阿米什學校的慘案。他劫持學生為人質,最終槍殺十名女童,其中五人遇難,年齡約在六至十三歲之間。

令人驚嘆的是,這個社區立即以饒恕來回應兇手。這絕非空談——他們親赴兇手葬禮安慰其家屬,更以實際行動實踐這份饒恕:籌集資金資助兇手的妻子和孩子。這便是以善報惡。

或許有人會退一步說:「是啊,但阿米什人太瘋狂了。」我不想跟你爭辯。某些層面我們或許會說,「是的,好吧」。但在這個時刻,他們是瘋狂的,恰似福音也是瘋狂的。

讓我們禱告,我們也能如此。主上帝啊,求你幫助我們成為遵行這奇妙、艱難、令人震驚的誡命的人:以善報惡。主啊,我們既相信你的忿怒即將來臨,也相信你已經藉著耶穌為我們受死,將我們從應得的忿怒中拯救出來。主啊,因著在耶穌裏的愛的偉大作為,你已用善戰勝了我們的惡,並成就了善,所以,求你幫助我們。當我們面對這些處境時,求你幫助,因我們深知這將會何等艱難。但主啊,願福音和你對我們的良善,深深扎根在我們心中,使我們本能地做出看似怪異瘋狂的舉動,用愛來回應仇恨。我們奉耶穌偉大的名祈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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