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經講章]創世記3:1-7(J. Scott Lindsay)

Genesis 3:1-7

J. Scott Lindsay 牧師

巴頓魯治(South Baton Rouge)長老教會(PCA)牧師

路易斯安那州巴頓魯治

誠之譯自:

《改革宗視角》雜誌,第8卷,第3期,2006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Reformed Perspectives Magazine, Volume 8, Number 3, January 15 to January 21, 2006

https://reformedperspectives.org/newfiles/sco_lindsay/ot.sco_lindsay.gen.3.1-7.html

到目前為止,在我們對創世記的學習中,我們看到在上帝有目的、富有創意的工作中心,有兩個人被賦予特權,得以活在上帝美麗而豐盛的世界中。他們被慷慨地委任去與上帝建立關係,並作為上帝的形象——使受造界充滿其他佩帶上帝樣式的人,然後代表上帝、並為上帝的榮耀管理上帝所造的宇宙萬物。此外,我們特別看到婚姻作為上帝對其受造萬物的慷慨供應的一部分,也作為上帝與其子民之間、基督與其教會之間關係的永恆典範。

在創世記第三章中,這個美麗的故事、這個田園般的世界、這個完美的受造界突然且明顯地變質了。第1-7節描述了罪是如何進入世界的,以及上帝完美的創造是如何因此被破壞的。用神學語言來說,我們正要看到的是「人類的墮落」。但用較不專業的措詞來說,我們正在探討我們的門為什麼要上鎖、我們為什麼要買保險、為什麼需要醫院、為什麼需要警察、為什麼會做惡夢、為什麼會哭泣、為什麼會生氣、為什麼會憎恨、為什麼會悲傷、為什麼要參加葬禮、為什麼會害怕、為什麼會羞愧、為什麼會說謊,以及我們為什麼會躲藏。

與創世記第一章的運作方式非常相似,創世記第三章在不斷發展的故事線中引入了一個新的生物/角色,沒有任何預警、準備或對其起源的解釋。在創世記第一章中,我們讀到「起初,上帝」,突然間上帝就出現在畫面中,而且祂無處不在。在創世記第三章中,突然間,不知從何處,這條蛇出現了。沒有嘗試解釋這條蛇的歷史,或者為什麼牠能說話,或者牠是如何在上帝的宇宙中變成這樣的。牠就是在那裏。上帝既然沒有告訴我們這條蛇的起源,我們頁就最好也不要胡亂猜測。

現在,這條蛇是一個普通的野獸/受造物,這一點從創世記三章1節看來似乎很清楚:「蛇比耶和華上帝所造的一切野地的活物更狡猾。」所以,這是一個普通的生物。然而,隨著故事的展開,我們看到這顯然不是一條完全普通的蛇,原因有幾個:

1. 因為牠在說話。蛇本來是不會說話的。

2. 因為牠說的內容。這些顯然不是上帝造的一個良善生物的想法和觀點。

3. 我們知道這裏有更多的事情正在發生,是因為我們在聖經其他部分所發現的,例如:

「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牠的使者去爭戰,並沒有得勝,天上再沒有牠們的地方。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十二7-9)

總結來說,我們這裏所看到的是上帝的一個受造物,一個本質上就相當狡猾的生物。牠被撒但利用,撒但進入並利用牠來達成自己邪惡的目的。我們在聖經後面看到類似的情況,其中的描述揭示了撒但同樣的活動——只是這次牠利用的不是一個生物,而是一個人:

「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裏的一個。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路廿二3)

撇開對蛇的身分的思考,我們需要考慮更重要的問題:牠做了什麼、女人如何回應,以及隨之而來的結果。接下來,讓我們大致按照時間順序,來回顧一下當天在伊甸園中發生的事件。

首先,如我們所見,撒但藉著蛇來到女人面前,也就是說他是透過偽裝而來的。關於這點,亞歷克·莫德(Alec Motyer)寫道:

如果撒但以牠自己的真面目現身——如果牠真的能作到這一點——那麼在遊戲開始之前牠就已經露了餡、已經輸了;牠必須將自己隱藏在某些無害的現實背後,而從創造的美好與良善中發出的聲音,或許是成功的最佳希望。

因此,撒但偽裝成一個普通生物——蛇——出現,女人在伊甸園裏很可能已經見過這條蛇。然而,這條特別的蛇做了一件非常不像蛇的事:牠說話了。現在,無可否認,對你我來說這似乎非同尋常。我們看到這點,不禁疑惑,女人為何能如此泰然處之?

但我認為我們太容易忘記,這個女人——我要補充說明,這個仍然無罪、未墮落的女人——是生活在一個對我們來說如夢似幻、如童話般的世界中。她所生活的地方真的是一個樂園。更重要的是,在這個世界裏,她見過上帝自己——創造主——顯然在這地方行走。因此,在那樣的世界裏,在那樣的環境中,上帝的一個受造物開始對你說話,可能並不那麼令人驚訝。這就是那樣的一個地方——一個充滿美麗、充滿各種可能性、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的地方。

於是事情就發生了,蛇說話了。更準確地說,牠問了一個看似天真無邪的問題。你知道我在說什麼樣的問題,對吧?這是你無疑自己也被問過很多次的問題。這也是你可能也問過別人的那種問題。這是一種表面上「就只是一個問題啊」,但實際上卻是一個偽裝成問題的指控。

這就是蛇在這裏所做的那種事。「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你看到這裏發生了什麼嗎?蛇非常清楚上帝說了什麼,只是扭曲了上帝的話。為什麼?因為牠想指控上帝小氣、拘泥小節,是一個吝嗇的創造主,對祂的受造物有所保留,不給他們最好的。於是牠藉著這個「天真無邪」的問題,種下了懷疑的種子。

現在,如我們所知,上帝真正說過的話與蛇所暗示的正好相反。上帝說他們可以吃所有樹上的果子,只有一棵除外。蛇的問題暗示上帝禁止他們吃所有樹上的果子,因此對上帝的良善和慷慨產生懷疑。為什麼?因為欣賞上帝的良善對於遵守上帝的律法至關重要。讓我換個方式說:如果你不認為上帝是良善的,如果你不認為祂關心你,那麼你就不會有動力去聽祂說的話,或者重視和尊重祂所說的。

所以,蛇提出了牠的問題,想在女人心中捏造一些懷疑,同時測試女人,看看她對上帝所說的話知道多少,以及她了解得有多深入。現在,在某個層面上,當女人回應蛇時,她確實顯示出她知道一些事情,她確實答對了一些。事實上,她糾正了蛇,說她和那男人可以吃園中樹上的果子——除了一棵之外。到目前為止,還不錯。蛇可以看出她確實知道上帝在這方面所說的一些話。

但女人沒有就此打住。她繼續重複上帝關於不可吃園中那棵樹果子的規定,這沒問題,但接著她在上帝所說的話上加添了一些東西。她告訴蛇,上帝甚至也禁止他們觸碰那樹的果子,即使他們僅僅只是觸碰這果子,他們也會死。

現在,雖然這看起來可能不算什麼,但她在這裏加添上帝的話語這個事實是至關重要的。這表明雖然她對上帝的話有一些認識,但那是一種不精確的認識,一種大概的認識。同樣,亞歷克·莫德的見解很有幫助。他指出上帝從未禁止他們觸碰那棵樹。上帝從未這樣說過。事實上,如果他們想要的話,他們可以爬上那棵樹。他們可以在上面建一個樹屋。他們唯一被禁止的就是吃那樹的果子。

女人——可能男人也一樣——在上帝所說的話上加添了內容,然後把那個添加當作上帝神聖命令的一部分。而在上帝的話語上加添或刪減的問題,在聖經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正如一位學者指出的,我們在聖經開頭看到的這種對上帝話語的草率處理,在聖經的另一端用啟示錄廿二章18-19節的這些話來對應,這並非巧合: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上帝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你在聖經其他地方也能聽到這樣的迴響,例如保羅勸誡提摩太要「按著正意分解上帝的道」(譯按:參提後二15)。或者在馬太福音第十五章中,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在上帝所說的話上加添內容,把人的傳統當作上帝的教義。同樣,聖經非常嚴肅地對待我們如何處理上帝啟示的這個問題。但為什麼呢?一位註釋家這樣總結:

撒旦的本質就是一心想要破壞上帝的聖言,讓人們不以啟示為生活準則,這再貼切不過了。

你看,這正是當上帝的子民草率地分解上帝的話語時所發生的事——在這裏加添某個想法,在那裏刪減某個真理——創造出這種「真理的意譯版本」。我們最終在腦中形成一個我們所依據的聖經,它取代了上帝實際所說的話,並且很好地達成了撒但對我們的目標:讓我們基於上帝所啟示的真理以外的東西生活,或至少基於那真理的敗壞版本來生活。

嗯,蛇已經問了牠的問題,牠發現了女人不精確的知識。看到這個機會,牠就進一步利用了她。現在,蛇不再僅僅透過提問來暗示關於上帝的事,而是大膽地宣告它們,直接且明確地抵觸上帝。上帝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蛇說:「不,你們一定不會。」(譯按:創三4,參《環聖譯本》;《和》你們不一定死)然後繼續說,實際上,上帝不想讓那男人和女人吃那棵樹的果子,並不是因為上帝在保護他們。相反,上帝是在保護祂自己和祂的地盤。蛇暗示上帝禁止那樹的果子,是因為祂對祂的創造有所保留。上帝自私地扣留他們,使他們遠離一種他們尚未擁有的知識,但如果他們擁有了,就會使他們成為上帝的競爭對手。

所以,蛇已經用牠開場的問題種下了關於上帝對樹木的慷慨的懷疑種子。女人展現出對上帝旨意的不精確認識,並透過在上帝的話語上加油添醋,證明她能夠把自己的想法與上帝的話混為一談,她願意超越上帝所說的話的範圍,以有點「冒險」的精神對待真理。蛇看到了這一切,所以牠在這裏簡單地利用了這個優勢。你看,或許她會走得更遠,或許她會願意走得更遠,超越上帝所說的話,再次把自己的意念與上帝的意念混為一談,並把它們放在同等的地位上。

於是牠用這個概念誘惑她,說有些東西是她能夠擁有且應該擁有的。牠這樣做是因為牠知道從「能夠且應該擁有」到「必須擁有」,只有一小步之遙。一位註釋家說,這就是貪婪和偶像崇拜的本質:相信我仍然需要某些我現在還沒有的東西才能快樂。這在第6節中清楚地反映出來:「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這是真的,這就是上帝造它們的原因;創一29,二9),「也悅人的眼目」(這也是真的,這裏沒有危險),「又喜愛它能使人聰慧」(參《環聖》;《中文標準譯本》因使人有智慧而令人喜愛)——就在這裏。她之前一直進行得很順利,然後,再一次添油加醋地補充了事實。她接受了謊言,把它當成出於自己的話,然後把它和真相並列,並賦予其同等的地位。然後她就吃了。

現在,我們想要看看吃果子這件事及其所有含義,但在此之前,我不希望你錯過從女人的行為中我們到目前為止可以辨別出的犯罪模式,即:

1) 她聽從另一個受造物而不是創造主。

2) 她跟隨自己的印象而不是上帝的指示。

3) 她以自我實現為目標,並將其置於對上帝的順服之上。

這些聽起來熟悉嗎?這些不正是幾乎所有好萊塢電影的主題嗎?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再一次聽到「你的心告訴你該做什麼呢?」,如果我再在一部電影中看到這個,我可能會吐。重點是:這個女人所從事的模式和做法是活生生的,並且像我們文化的背景音樂一樣生生不息。它們是我們周圍所有人作出的決定背後從不被質疑的假設,也是我們許多自己的決定背後的假設,我們已經如此深深地喝下了這種毒藥。

嗯,回到園中,女人被引誘並吃了,然後把一些果子給了她的丈夫,經文只是說他「與她在一起」(譯按:三6,見《環聖譯本》;《和》未譯出),然後他也吃了。現在「與她在一起」這個短語可能意味著他就在她旁邊,也可能意味著他在她附近或在她周圍,但不一定就在她身邊。換句話說,希伯來文允許幾種可能性。然而,在整個對話過程中我們沒有聽到亞當說過一句話,而且在提摩太前書二章14節中,保羅無誤地告訴我們夏娃被引誘,但亞當並沒有。這兩個事實的影響在我看來非常清楚地表明,亞當並不是「就在她身邊」。

換句話說,他「與她在一起」的意思,就像我和麗莎或我的孩子們去購物中心時,我經常「與麗莎在一起」或「與我的孩子們在一起」一樣。我真的不喜歡購物。所以,如果我們去某個地方購物,我有時會坐在我們停留的每家商店外面的長椅上,或者只是在走廊裏繞圈子閒逛。但是,如果在那期間,有人在商店裏碰到麗莎並問:「你一個人在這裏嗎?」她可以輕易且正確地說:「不,史考特跟我在一起。」我認為這裏發生的事情就像那樣。

所以,女人被引誘且吃了。然後她把果子給了那男人,他沒有宣稱自己被引誘的奢侈,而只是順從了他的妻子,看到她所做的,並模仿它,因此延續了創造秩序的瓦解。

好吧,既然男人和女人都犯了罪,既然他們經過考驗後都被發現有所不足,既然他們都被證明無法在園中的條件下生存,那麼,此時他們兩人的眼睛都明亮了,我們就開始看到他們犯罪和悖逆的後果,這些後果令人痛苦的嚴重性只有在一段時間後才會變得顯明出來。事實上,創世記的其餘部分、整本聖經和所有歷史本身,都是這一次罪的展開。所以,儘管我們會再次談到這個問題,但現在就讓我們先來看看這第一宗罪的一些後果,不僅是對那男人和女人而言,更是對在他們之外,包括你我在內的全人類的影響。

就男人和女人而言,他們因悖逆而經歷的兩個主要後果是:1)他們確實獲得了從來沒有的新知識;2)他們死了。

首先,讓我們看看他們的行為所帶來的所謂「獲得」的新知識。

他們犯罪後所「知道」的一件事,也是他們以前不「知道」的,就是他們是赤身露體的。當然,他們並沒有突然變得赤身露體,但他們確實突然意識到自己的赤身露體。他們感到自己暴露無遺。他們感到脆弱不堪。曾經習以為常的,如今對他們來說卻成了尷尬和羞恥的根源。

吃禁果和羞恥感之間的聯繫並不是絕對清楚的。很可能與他們突然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事有關,這種意識使他們感到恐懼和害怕,並使他們想要躲藏起來。因此,「感到赤身露體」和想要「遮住自己的身體」很可能是他們內在罪惡感的外在表現,以及一種想要「掩飾」和「躲藏」的願望。

然而,在我看來,他們對赤身露體的意識,儘管對他們來說可能是真實和痛苦的,也可能表明他們在這一點上並沒有正確地看待自己的罪。他們只是從個人角度看待它,看它如何個別地影響了他們。至少在這個階段,他們似乎沒有把自己的罪看作是對上帝的重大冒犯。他們似乎沒有把它看作是讓上帝憂傷的事,他們似乎也沒有意識到他們造成的傷害。正如一位註釋家所說:「他們的罪不是驅使他們回到上帝那裏,而是驅使他們採取自我贖罪、自我保護的姿態。事實上,罪似乎驅使他們遠離上帝,更加封閉自己。」

所以,他們吃了果子後「知道」的一件事就是他們是赤身露體的。另一種他們「獲得」的知識,很遺憾地,是對罪在切身體驗上的認識。從一開始,從上帝第一次告訴他們什麼可以吃、什麼不能吃的時候起,從那一刻起,男人和女人就對善、惡有了某種了解。關於善,他們是透過在上帝園中生活的方式以切身體驗的方式知道的。關於惡,他們只是在理論層面上知道。他們知道吃禁果的後果是死亡。儘管他們從未見過死亡,但他們也能推斷這不是件好事。所以,再次強調,他們本應以切身體驗的方式知道善,並透過理論知道惡。

然而,由於他們的罪,這一切都顛倒了。他們突然獲得了他們本不該擁有的對罪的切身體驗,而在這個等式的另一端,行善卻變成了僅僅是理論的知識。一切都徹底翻轉了。這種對惡的切身體驗非常可怕,不是嗎?這就像一個孩子從母親那裏學到的知識,他母親說:「不要靠近那火,因為如果你那樣做,你會受傷。你會著火,會被燒傷。」但小孩子忤逆母親的意思,繼續前進,就掉進火裏,然後在接下來的三天裏痛苦地死去。孩子是否從中學到了如果聽從了母親的教導就不會獲得的切身體驗呢?絕對是。但那是什麼知識啊!多麼可怕、多麼無意義、多麼無用的知識啊!

他們獲得的第三種「知識」是對善惡的認識,不是作為規則遵守者(rule keepers),而是作為規則制定者(rule makers)。女人透過她的行為表明,她不滿足於讓上帝成為唯一定義什麼是善、什麼是惡的那位,她想要自己擁有這種能力。因此,當她和那男人一起拿起果子吃的時候,他們試圖做這件事。你看,他們想要有權利自己決定什麼是最好的。可以肯定的是,對他們來說,這是一種新的知識,但這是一種他們本不該擁有的知識。

所以,對男人和女人的後果之一是他們確實獲得了新知識:知道他們是赤身露體的知識、對罪與邪惡切身體驗的認識,以及透過愚蠢地試圖挑戰上帝獨有的決定什麼是善、什麼是惡的權利來認識善惡。他們獲得了所有這些知識——而這一切都是可怕的、無用的和悲劇性的知識。

他們犯罪的另一個甚至更重大的後果——儘管蛇給了保證——是他們事實上確實死了。這就是蛇的謊言的可憎諷刺。蛇說,如果他們吃那樹上的果子,他們「一定不會死」,但接著牠在下一口氣中就描述了他們的死亡,儘管他們當時還沒有看到。牠說:「你們會如上帝一樣,知道善惡。」正如我們剛才看到的,他們能夠擁有蛇所描述的那種善惡知識的唯一方式,就是透過犯罪得罪上帝,採取一個會使他們在靈性上死亡並對上帝失去反應的行動。

因此,從他們犯罪得罪上帝的那一刻起,他們就死了。他們在靈性上死了;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和以弗所書第二章中描述人類處境時所說的,他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這種即時的靈性死亡,以及與上帝的隔絕,啟動了肉體衰敗和退化的過程,最終會導致他們肉體的死亡,並且最終,除非另有處理,它也會在聖潔上帝的審判和忿怒之下導致永恆的死亡。

好吧,這些便是第一宗罪給那男人和女人帶來的部分後果。但可悲的是,後果遠不止於這些。正如羅馬書五章12-21節痛苦地清楚表明的,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他的行為和選擇影響了我們所有人。用神學家的語言來說,亞當是人類的盟約代表(羅五12、18)。

保羅在這些經文中非常清楚地表明,「一次的過犯」導致所有人被定罪。當亞當墮落時,我們便與他一同墮落。當他在靈性上死亡時,那死亡便成為我們的遺產,我們與生俱來的權利。我們在他裏面是有罪的。可以肯定的是,我們在那罪咎上加上了自己有罪的思想和行為。但這些只是確認了一個現實,就是我們從母腹中出生時就帶著一顆邪惡的、偏離上帝的心,在靈性上對祂失去反應——就像屍體一樣沒有反應。

現在,感謝上帝,羅馬書同一章也是一切最偉大消息的出處。我們在亞當墮落時與他一同被定罪的那個原理,也是我們在主耶穌基督裏得救的原理,祂也是我們的代表。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五章18-19節中所說: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在耶穌——末後的亞當——裏,人類墮落所引發的問題——關於我們是否能夠在上帝的世界中,按照上帝為生活在那裏所設定的條件生活——這些問題被耶穌肯定地回答了。祂是那位認識祂父親的話語、完全不懷疑上帝的智慧或良善、抵擋邪惡的人。

在路加福音第四章中,有耶穌在曠野受試探的記載。在禁食40天並被魔鬼試探之後,撒但做了進一步的、最後的嘗試來絆倒祂。第一個亞當未能透過考驗——耶穌會怎樣呢?嗯,你們都知道這個故事。耶穌受到了在起初絆倒那男人和女人的同一個撒但的試探。但這一次,事情對撒但來說進展得不太順利。耶穌——末後的亞當——證明了祂完全依賴父上帝和父上帝的話語。結果,試探者失敗了。

換句話說,耶穌通過了亞當未能通過的考驗。因此,祂以積極的順服和在十字架上的死,贏得了祂隨後歸算給祂子民的義。這翻轉了墮落及其影響,並為祂的子民開闢了道路,為他們確保了一個永久的家園,他們將永遠不會從那裏被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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