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Arguments for the Regulative Principle of Worship
作者:T. David Gordon
誠之編譯自:
http://underdogtheology.blogspot.tw/2010/05/10-arguments-for-regulative-principle.html
「敬拜真上帝的正確途徑,是由祂親手制定的,因此就受祂所指定的旨意所限制。敬拜上帝不可用人的想像和設計,或撒但所建議的有形象徵,或任何其他聖經所沒有指定的方法。」(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21.1)
一、因為上帝是忌邪的上帝
A. 簡短說明
聖經啟示上帝是一位忌邪的上帝,而此忌邪的屬性是顯明在敬拜上帝時禁止一些事情(製作偶像)的經文中。因此,禁止雕刻偶像或天上地下的百物,是根據上帝忌邪的屬性。作為一位忌邪的上帝,祂不會調整自己去適應人慣常的崇拜形式,反而堅持要人按照祂的旨意來敬拜祂。
B. 相關經文:出廿4-5,三十四14。
另參出廿五9、40,廿六30。
二、敬虔就是完全遵照上帝的旨意行
A. 簡短說明
有許多經文描述惡人所行的,並不是完全抵觸上帝的旨意,而是行在祂的旨意之外。同樣,經文描述敬畏上帝的人在上帝的同在中是發顫的,他們完全按照上帝的旨意來行。如果真的是這樣,「有創意的」敬拜;沒有按照上帝的啟示的敬拜,也就是上帝所沒有啟示說是祂所喜悅的任何其他的敬拜,都是不敬虔的。
B. 相關經文:賽六十六1-4;申十二20-32;利十1-2;撒上十三8-15;十五3-22。
三、有些經文談到有些人用上帝不曾規定的方法來敬拜祂,結果招致嚴重懲罰(傳統論證的「核心」)
A. 簡短說明
有些地方說到人獻上敬拜,明顯是出於想要討上帝喜悅的美好信心(「心靈誠實」)來作的,然而他們是以上帝所沒有規定的方式來作的,而上帝對他們的懲罰卻非常嚴厲。這種嚴厲的懲罰說明上帝極為痛恨這種敬拜。
B. 相關經文:利十1-2(凡火,即耶和華沒有吩咐的);撒上十三8-15。
四、人心有敬拜偶像的犯罪傾向(羅一)
保羅在羅馬書一章19節以下指出,人類因著悖逆上帝,「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此外,這不是因為無知,而是道德的敗壞:「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祂,也不感謝祂……」
參:Thomas E. Peck,《雜文》(Miscellanies),第一集,pp.96-97:「那麼,人就沒有能力去發明崇拜的模式,因為他不知道什麼模式最能表達真理或真理所產生出來的情感。」
五、崇拜是盟約的更新
我們已經證明,公眾崇拜是上帝的子民聚集在上帝面前和祂重新立約,如果此盟約的本質是上帝的主權(完全由上帝自由選擇來設立的),且如果盟約的責任是我們在生活所有的領域都必須完全順服,那麼,在這個我們重新立志要委身盟約的崇拜服事中,就特別應當完全反映上帝對我們的主權。
六、教會的權力是有限的
A. 簡短說明
教會是一個機構;是由復活的基督所設立的,由祂所授權;祂要求人順服祂的命令,並參與到祂的律例當中。基督沒有給教會權柄去順服教會自己的命令,也沒有給教會權柄要求人參與教會自己制定的律例。教會治理的管制原則(Regulative Principle of Church-Government;或譯為限定原則、規範原則)是崇拜的管制原則的基礎。
B. 相關經文:太二十八18-20;林後一24;羅十四7-9。
七、良心的自由
A. 簡短說明
聖經教導唯獨基督是個人良心的主;基督徒唯獨當完全順服基督(這種順服不需要正當的理由或證明)。唯獨上帝可以要求我們遵照祂的話做,單單因為祂這樣說過。引誘人不按照他們所相信是正確的去行動,是犯罪的行為。此外,上帝要求我們唯獨按照祂所啟示的來敬拜祂。因此,要求人在公眾崇拜中,去作上帝沒有要求的,或要他們作他們所不相信的上帝已經呼召他們作的,或參加違反了公眾敬拜原則的崇拜,是在強迫人去違反他/她的良心。這是一種犯罪。
B. 相關經文:羅十四章;林前八4-13。
八、信心
A. 簡短說明
信心的本質是信靠順服上帝所已經啟示的。換句話說,信心是不看自己而是看上帝;不依靠自己,而是倚靠上帝;相信祂,順服祂的審判和道路。按照定義,如果上帝沒有啟示自己,我們就無從順服。而沒有信心就無法取悅上帝。因此,不信實守約的敬拜,就不是一種對祂的啟示之順服的回應,這種敬拜是無法取悅上帝的。(約翰·歐文強有力地論證了這點)
B. 相關經文:羅十四23;來十一6及整章。
九、造物主和受造物之間的距離
A. 簡短說明
上帝的道路和意念高過我們的道路和意念,正如天高過地。祂的身上披著奧秘,而奧秘是祂的榮耀。隱秘的事屬於上帝,只有顯明的事屬於我們。我們怎能以為我們有可能揣摩出一些可以討上帝喜悅的事呢?
B. 相關經文:賽四十12-14;申廿九29;賽五十五9;箴廿五2。
十、教會歷史
A. 簡短說明
教會歷史給了我們足夠的證明,容讓墮落的被造物自己去發明,無可避免地會製造出不敬虔的崇拜。特別是宗教改革,作為一個歷史性的運動,見證了當崇拜不再受上帝啟示的旨意所管制時,這種敗壞會漸漸且無可避免地潛入敬拜當中。
Source:RegulativePrincipleHand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