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8 約翰福音 13:33~14:14 (2.11.2)

Study 28 John 13:33~14:14 (2.11.2)

研經題目:

1. 試探索十三33~37與十四1~6之間的關係。耶穌到往哪裏去呢?他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祂去呢?「我……就必再來」是指哪一件事呢?

2. 多馬和腓力二人的疑問在哪一方面都顯得是目光短淺呢?耶穌,特別在與父神的關係上,怎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呢?

3. 耶穌將什麼盼望擺在祂的門徒面前,作為祂回到父那裏去的結果呢?參12~14節。在你自己的經驗中,對於這一點有任何認識嗎?為什麼信徒所作的事被稱為「更大的事」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3:34-35 必須是耶穌門徒的明顯標誌。耶穌的 “新命令” 源自摩西律法的命令,即全心全意愛上帝和愛鄰舍如同自己(利19:18;參申6:5;可12:28-33),但耶穌以自己的愛和教導,將命令深化,並提升到另一層次。祂甚至教導門徒要愛仇敵(太5:43-48)。事實上,愛鄰舍不是新的命令,但其新意在於,要像耶穌愛門徒那樣彼此相愛(參約13:1,15:13)。由於耶穌捨命的時候迫近,因此怎樣這個詞暗示,這份愛甚至有甘願為他人捨命的心(見15:13)。

13:38 雞叫以先,另見太26:34;可14:30;路22:34。有許多(雖然不是全部)《馬可福音》的抄本記載雞叫 “兩遍”(可14:30、68、72),但其實公雞在幾分鐘內會報曉多次,每次啼叫幾聲。馬可特別提到前兩次雞叫(顯然耶穌也是這麼說的),馬太、路加和約翰把重點放在彼得不認主這件可恥的事上,因此就略過這個細節,記述耶穌提到的雞叫是指公雞報曉的整個過程。

14:1 你們信上帝,有譯本將這句話翻譯為祈使(或命令)句(“你們要信上帝”),但希臘原文也可以翻譯為陳述句(《和》的譯法)。根據前一句話的語意,將它翻譯成祈使句或許更好。門徒所憂愁的是耶穌即將離去(見13:36)。按照《舊約》的用法(如:賽28:16),“信” 只指個人的、在關係中的信靠。

14:2-3 根據上下文(耶穌將要回到父那裏去:13:1、3,14:28),最好將我父的家裏理解為天上聖父所在之處。根據這個情景,許多住處(希臘原文monē)指在那個大房子裏的許多房間。“房間” 的概念不是表示空間狹小,而是要與上帝的 “家” 這個比喻一致。在類似的經文中,耶穌說跟隨祂的人將會被接到 “永存的帳幕”(《和修》“永遠的住處”;路16:9;參林前2:9)中去。

14:6 耶穌是到父那裏去的唯一道路,這實現了《舊約》中只有某些人可以就近上帝的象徵和教導(見3:18注),例如:用來分隔聖所與上帝臨在的至聖所的幔子(出26:33),上帝只容許利未支派的大祭司(利16章)進入至聖所;上帝拒絕百姓用自創的方式就近祂(利10:2);上帝揀選亞倫作為以色列民的唯一代表,只有他才可以在至聖所中就近祂(民17:5)。耶穌是人通向上帝的唯一“道路”(徒4:12),唯獨藉著祂,人才能到上帝那裏去。作為真理的耶穌,既成就了《舊約》的教導(約1:17),也彰顯了獨一真神(參1:14、17,5:33,18:37;另見8:40、45-46,14:9)。唯獨耶穌是生命,祂成了《舊約》中關於上帝賜 “生命”的應許(11:25-26),在祂裏頭有生命(1:4,5:26),因此祂能夠賜永生給一切信祂的人(如:3:16)。這是另一個 “我是” 宣稱,宣告了耶穌的神性(見16:35)。

14:8-11 顯然腓力求上帝以某種形式顯現。《舊約》記載摩西曾這樣祈求上帝,上帝讓他看見自己榮耀的一部分(出33:18,參出24:10);以賽亞也曾看見上帝在異象中顯現(賽6:1;見約12:41注)。相比《舊約》中上帝有限地向人顯現,耶穌更完全地親自彰顯了上帝(另見結1:26-28)。按照《舊約》的教導,耶穌否認人可以直接見到上帝(5:37,6:46;參1:18),但祂做了一個令人震驚的宣告:人看見了祂,就是看見了父。這是耶穌清楚宣告自己的神性。腓力的請求說明他仍未明白耶穌的降臨就是把天父表明出來(1:14、18)。

14:10 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雖然聖父和聖子是互相內住,但他們在三位一體中各有不同的位格,聖靈也是一樣(太28:19;林後13:14)。他們雖然是三個位格,卻也是一體。

14:11 我所作的事(《和修》“我所做的工作”)包括耶穌所行的神蹟,祂所做的其他事情和教導(見14:12注)。

14:12 我所作的事(《和修》“我所做的工作”),在本書中,“工作”(希臘原文ergon)這個詞無論是單數還是複數,其含義都比 “記號”(《和》譯作 “神蹟”)豐富得多。“記號” 是神蹟,證明耶穌是彌賽亞和上帝的兒子,引導不信的人歸向基督(見2:11注)。耶穌的 “工作” 指祂的整個事工(見4:34,5:36,10:32,17:4),包括祂所行的神蹟(見7:21),以及其他作為和教導。這些事全都彰顯父上帝的工作,因為耶穌說這些 “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和修》“住在我裏面的父在做祂的工作”,14:10)。耶穌在這裏教導門徒要效法祂在生活和事奉中所做的事。門徒能夠做更大的事,是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祂的工作後(12:24,15:13,19:30),就往父那裏去。這表明門徒能夠做 “更大的事”,是因為耶穌回到父那裏後,上帝賜下的聖靈給他們能力(見16:7,另見7:39,14:16、26)。有譯本把廣義的 “更大的事” 譯作 “更大的工作”,其實 “更大的”希臘原文是meizona,中性形容詞,而名詞 “事” 希臘原文是erga,複數,含義比 “工作” 豐富得多。這些 “更大的事” 包括傳福音、教導和慈善事工;簡而言之,是指自五旬節起教會對世人所做的全部事工。“更大的事” 的例子;僅在五旬節那天,新增的門徒人數就遠比耶穌在世時跟隨主的人多,參徒2:41。這些工作 “更大”,並非因為它們是更加驚人的神蹟,而是因為它們的範圍遍及全世界,並改變個人的生命,以及整體社會和文化。

14:13 奉耶穌的祈求,既有以與祂的屬性和旨意相符的方式來禱告的意思(在古代世界,人的名代表了他是個怎樣的人),也有奉耶穌的權柄來到上帝面前的意思。耶穌的話大概包含這兩重意思,而非教導必須要以 “奉耶穌的名” 作為禱告的結語;當然,這樣做也沒有不妥。只有祈求和渴慕耶穌所喜悅的事,禱告才會蒙應允,另見約壹5:15注。

14:14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是直接向耶穌禱告的依據。有許多其他經文也鼓勵向父上帝禱告(見6)。

2 thoughts on “Study 28 約翰福音 13:33~14:14 (2.11.2)

  1. 1. 試探索十三33~37與十四1~6之間的關係。耶穌到往哪裏去呢?他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祂去呢?「我……就必再來」是指哪一件事呢?
    答:耶穌在13:33a說的話(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祂先前在7:33也說過。耶穌是向門徒澄清,祂得榮耀涉及到祂與門徒的分開,祂要藉著十字架的死回到差祂來的天父那裏,而這是門徒無分參與的(13:33、36)。雖然彼得“現在”無法跟耶穌上十字架,但彼得“後來”也要跟隨耶穌到父那裏去——藉著殉道!而耶穌指出,祂現在去是為門徒預備地方,祂到了父家裏,將來還要回來接他們去,而祂是到父那裏的唯一道路(14:1-6)。門徒現在不能跟祂去,是因為只有耶穌才能為世人獻上祭物。耶穌“就必再來”是指祂的再臨,從父那裏回到地上。
    2. 多馬和腓力二人的疑問在哪一方面都顯得是目光短淺呢?耶穌,特別在與父神的關係上,怎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呢?
    答:耶穌明明已經說祂要去祂父的家,耶穌也說門徒們知道祂要往哪裏去,但多瑪卻說他不知道耶穌要往哪裏去。一方面,這可能要歸咎給他的愚頑和罪,但一方面,也可能是因為他承受不了耶穌就要離開他們的想法,因此發出抗議。
    腓力提出的要求是他要親眼見到上帝的顯現,如同舊約時期,上帝向摩西顯現那樣(出33:18)。然而耶穌回答他,看見耶穌,就是看見父。耶穌已經將天父完全表明出來。因為耶穌說的話、所做的工作,都是住在祂裏面的父所說、所做的。
    耶穌是通往神的道路,因為唯有藉著祂才能得到神的真理與生命,祂把父表明出來,是神滿有恩典的自我啟示。
    3. 耶穌將什麼盼望擺在祂的門徒面前,作為祂回到父那裏去的結果呢?參12~14節。在你自己的經驗中,對於這一點有任何認識嗎?為什麼信徒所作的事被稱為「更大的事」呢?
    答:耶穌往父那裏去的結果是門徒可以作耶穌所做的事(工作),而且是“更大的事(工作) “。這是因為祂往父那裏去所帶來的新秩序、新體制。耶穌的獻祭和升天帶來一個更清晰、更有能力的時代。耶穌在世的日子,祂的職事受到某種程度的遮蔽,連祂的門徒都無法明白祂的榮耀。但是當耶穌復活升天後,祂的門徒才真正認識耶穌的位格與職事,才充分明白祂所行的“神蹟”真正的意義。這是救恩歷史的一個新階段,教會要藉著解釋、宣講基督的死與得勝,把聖父、聖子、聖靈更清晰地啟示出來,因此是“更大的事”。耶穌的“離去”會換來聖靈的差下。門徒也要行耶穌所行的“神蹟”,就是使“死人”復活——在屬靈的領域裏,使死在過犯罪惡的人活過來,回轉歸主。在我自己的經驗中,當教會忠心執行她的任務,忠心宣講福音與律法,執行聖禮,三一上帝就把選民招聚到羊圈裏,使得救的人數天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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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試探索13:33-37與14:1-6之間的關係。耶穌到往哪裡去呢?
    答:13:33-37 應該指向耶穌終究要離開門徒,回到榮耀的父那裏去。但是在這裡我認為,也有指向神所定意要他去走上的十字架的道路。(我自己這樣子認為)但從14:1-6可以看出,這裡所指的就是耶穌要離開,回到天父那裏去。

    他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祂去呢?
    答:因為他們還未真正明白、真正相信、也未真正經歷耶穌基督是他們的救主、也就是還不知道「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的真諦。並且神的時間也沒有到。

    「我……就必再來」是指哪一件事呢?
    答:主耶穌基督第二次再來。

    2. 多馬和腓力二人的疑問在哪一方面都顯得是目光短淺呢?
    答:多馬想要知道耶穌要去哪裡,他以為只要知道耶穌要去哪裡,他就能知道去的路。殊不知,他既不能明白耶穌要去哪裡,也不能明白耶穌自己就是「那條路」。
    腓力想要耶穌把天父顯示給他看,他以為天父的形象是能夠被人的肉眼看到就能分辨出來的,但其實他不但不明白神的形象並非他所能這樣理解和看到的,而且他也不明白眼前的耶穌基督乃是將父神的樣子表現出來的神子。

    耶穌,特別在與父神的關係上,怎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呢?
    答:耶穌基督的救恩,是唯一能領人到父神面前(或是說指向神的國)的道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將父神的真理顯明出來;相信耶穌基督也就是相信祂是賞賜生命的主、更是拯救罪人脫離罪惡的刑罰與死亡的救主,使一切信祂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3. 耶穌將什麼盼望擺在祂的門徒面前,作為祂回到父那裡去的結果呢?參12-14節。
    答:14:12-1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中保,替我們在父神的面前代求。我們也因著信祂,得以靠著祂的大能大力,成就大事。(信望愛聖經的註釋是這樣子寫:耶穌到天父那裡去之後,信耶穌的人將做出比耶穌所做的事情還大的事,並且奉耶穌的名禱告,就必成就。)

    在你自己的經驗中,對於這一點有任何認識嗎?為什麼信徒所作的事被稱為「更大的事」呢?
    答:在耶穌基督在世的33年半中,祂已經將父神年半中,祂已經將父神所要祂所的工作並把父神要祂顯明的表達完成。我們這群信祂的人,被稱為祂的使徒,而我們領受了祂的能力後,我們便能夠承接祂在這世上的許多事工,好像可以做比耶穌在世的時候「更多、更大」的事情。然而,我們知道,我們所能做的這些被稱為「更大的事」乃是都出於神。研修版聖經解釋,這些更大的事,包括傳福音、教導和慈善事工。這些工作並非因為它們是更加驚人的神蹟,而是因為它們的範圍遍及全世界,並改變個人的生命,以及整體社會和文化。
    我自己的經驗是,雖然知道自己這一路走來所做的是極為渺小,但是卻是在神國事工當中的一分子,這樣子的感受就是「做大事」的參與感,也滿有神同在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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