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色列邻国的审判。

研经题目
第八个月
阿摩司书
阿摩司书简介
阿摩司是犹大国(南国)的先知,在约阿施的儿子耶罗波安在位的时候向以色列国(北国)传上帝的信息。那时以色列国非常强盛,但道德却日趋堕落。
1.试在地图上找出上帝所说要刑罚的七个国家(或其首都)。
2.列出招致上帝审判他们的罪恶。哪些是共同的?
3.试想像百姓听到邻国要受刑罚时的感受。
4.犹大的罪是什么?与别国所犯的有何分别呢?
5.你在哪方面拒绝上帝的法则呢?你是否以谎言建立你的生命?
6.你怎样能从上帝的角度来看你自己?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阿摩司书》
诚之摘自《圣经研修本》
导论
作者和书名
《阿摩司书》的第一节经文就指明这是“提哥亚牧人”阿摩司的作品。除了7:4-15的自述以外,书中再没有其他地方提到阿摩司的个人信息。在自述中,阿摩司坚称自己原本不是先知,而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树的”,但蒙上帝选召去向北国的百姓传达上帝的信息。
写作时间
本书第一节经文还交代了阿摩司说预言的时间,当时正值“犹大王乌西雅,以色列王……耶罗波安”在位。耶罗波安二世从主前793年开始统治以色列,而乌西雅王则在主前739年驾崩。由于这两位君王在位的时间都很长,因此本书的可能写作时间范围很宽。许多学者认为,本书的写作时间大概是在这个时期的中间,即大约主前760年,但是具体年份无法确定。7:17提供了一点间接证据,经文提到阿摩司预言祭司亚玛谢将要被掳,并且死在被掳之地。假设北国遵守民4:3的规定,那么亚玛谢至少必须年满30岁才可以当祭司,而北国在主前722年被掳,因此阿摩司所处的时期应该是主前793—主前739年间的较晚时段,而不是开始的时候。
主题
本书的主题是上帝的普世公义。显然,以色列人热切期待“耶和华的日子”来到,那时他们的一切仇敌都将受到审判(1:2~2:5)。然而让他们始料不及的是,那日子的审判同样会临到他们(2:6~9:10)。在受审时,以色列不仅没有享受特别的恩待,甚至比邻国还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写作目的、缘起和背景
从主前780—主前745年开始,亚述帝国对于沿地中海岸的迦南各国的威胁,已经远远不如前一个世纪。另一方面,这时的南国犹大和北国以色列却相当稳定。因此,南、北两国均得享自所罗门王以来前所未有的富裕和繁荣,这种情况在北国以色列尤其明显。犹大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比较疏远,可耕种的土地也比以色列国少。因此,当积聚财富、促进国家繁盛的机会来临时,以色列国就更有能力利用这些机会了。
以色列人从他们的历史中经验到,财富和繁荣一直是上帝赐福的证据。因此,他们更加相信“耶和华的日子”很快就要来到,上帝必会制伏以色列的仇敌,把他们踏在以色列的脚下,并使以色列成为世界的统治者。但事实上,他们当时的财富和强大并不是上帝赐福的证据。正如阿摩司明确地指出,因为他们彻底违背了与上帝订立的约,所以他们实际上正处于上帝的诅咒之下。有钱有势的人有组织地欺压弱小,他们的大部分财富都是通过压榨穷人取得的。他们视敬拜上帝为一种能产生魔法力量的方法,企图藉此操控上帝,就像邻邦的异教一样。阿摩司选择在伯特利宣告信息并非偶然,因为这地方正是北国在主前930年建国时,耶罗波安一世为以色列人设立金牛犊的地方。
因此,以色列人看见一个所谓的新“黄金时代”开始,其实是他们病入膏肓的回光返照。阿摩司的任务是消除以色列人的愚昧期盼,使他们醒悟过来,但这不是令人愉快的任务。以色列人不仅不会成为世界的统治者,相反,就在几年之后,他们连国家都灭亡了。若不是上帝赐给他们不配得的恩典(9:11-15),恐怕他们就民不成民了。“耶和华的日子”绝不是带来光明的日子,而是充满黑暗的日子。
历史已经证明,阿摩司的宣告是完全正确的。虽然没有人能够预测到,但上帝知道亚述当时还不会衰亡,它只是在绽放最后的辉煌之前,先“歇一口气”。主前745年,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登上亚述国王位,还不到20年,北国以色列便在主前722年灭亡了。
结构
《阿摩司书》前6章由审判神谕组成,这些神谕是上帝藉着阿摩司来传给以色列百姓的信息。神谕分成两组:第一组出现在1:2~2:16。神谕是用诗体写成,都以“耶和华如此说”(1:3、6、9、11、13,2:1、4、6)这句话开头。除了最后一个神谕(2:6-16)之外,其他神谕都比较简短,指向的对象都是以色列的邻国,从叙利亚(1:3-5)一直到犹大(2:4-5)。除了那个针对犹大的神谕之外,其他神谕都是谴责各国残酷和迫害人的行为,这些都是违反人性的罪恶。犹大受的指控则是按照更高的标准:厌弃耶和华的律法(2:4-5)。
可以想象,直到2:5为止,那些聆听阿摩司信息的以色列人必定非常喜欢他,因为先知传达的神谕正是他们所相信的:上帝将要审判这些不敬虔的邻邦(包括自以为义的犹大人);他们也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上帝将使用以色列来施行公义的审判。但是,最后一个神谕,也是篇幅最长的公开神谕,竟然是针对以色列国的。读者必然大感意外。阿摩司详细列出以色列的种种罪行,从欺压到淫乱,再到仪式化的宗教(2:6-8),所有这些罪行显然都是十分严重的。这位上帝曾施恩拯救他们脱离埃及的奴役,并将迦南地赐给他们为业(2:9-12),但他们竟然违犯了以色列与上帝订立的圣约。因此,以色列国必定灭亡(2:13-16)。
第二组神谕(3:1~6:14)详述前面提到的罪状,并宣告宣判。这些神谕的篇幅比第一组神谕更长,并以“当听……的话”(3:1,4:1,5:1 “要听……的哀歌”;参5:1注)开头。从5:18到6:14有三个关于“有祸”的神谕,可视为一个长篇发言的三个部分,或者三个相关发言的合集。第二组神谕包含了两首短诗,歌颂上帝是创造主(4:13,5:8-9)。有些学者认为,这两首诗是阿摩司所作的一首长篇赞美诗的两个片段;有些学者认为,这些只是先知即兴的抒情之作。
本书最后一部分是一组审判将至的异象(7:1~9:15)。第一个异象(7:1-17)表明,上帝若要秉行公义,审判就不可避免。在描述完异象本身(7:1-9)之后是一段历史经验,进一步巩固了异象的信息。如果连上帝的祭司亚玛谢都拒绝聆听和悔改(7:10-17),那么还有什么盼望可言?第二个异象(8:1-14)论到以色列的结局迫在眉睫。最后一个异象(9:1-15)描述耶和华将要献上以色列为祭物,但是会保存“大卫……的帐幕”(9:11)。
阿摩司时期的近东世界(1346页地图)
约主前750
阿摩司对以色列国发预言的时间,很可能是在撒玛利亚陷落于亚述帝国的二三十年前。亚述这个再次崛起的古代帝国,从耶罗波安和亚撒利雅时期开始,直到它在主前7世纪初覆灭,一直掌控着古代近东的政局。在亚述帝国最强盛的时候,它的版图几乎覆盖了从吾珥到亚拉腊,直到埃及的整个近东。

阿摩司时期的以色列和犹大(1347页地图)
约主前750年
阿摩司是犹大城镇提哥亚的牧羊人,他在以色列和犹大国力复苏的时期发预言。在耶罗波安二世的统治下,以色列占领了叙利亚的大部分地区,尽管并不肯定以色列人的控制是否稳固。犹大同样也夺取了几座非利士城镇,以及南面的一些土地。然而,在短短的二三十年之后,重新崛起的亚述帝国就从以色列手中夺去叙利亚、加利利和基列,并使以色列和犹大沦为它的附庸国。

文学特征
《阿摩司书》的所有内容都属于预言,包括开头的审判神谕,以及结尾的拯救神谕。但是,基本文体却是讽刺,包含这文体常见的各个要素,如攻击对象、具体实现攻击的手段(本书有多种形式,例如“有祸了”句式和对恶行的简述),批评所依据的准则或标准,以及主要的讽刺笔调(本书为尖刻和讥讽)。除了这些主要文体以外,阿摩司还娴熟地运用了其他多种次要文体,包括隐喻和明喻、修饰语(4:1 “你们……如巴珊母牛的啊”)、平行结构、反问和仿拟;“仿拟”(parody)是通过有意仿照传统文学或修辞形式,例如祭司呼吁百姓去敬拜(4:4),来产生出新的或者与原意相反的意思。书中的其他文体包括俗语或谚语、毁灭之歌、“有祸了”句式,以及异象体裁等。
阿摩司直言,自己成为作家是一个讽刺(7:14-15),但事实上他能娴熟地运用多种文学手法和修辞技巧,尤其从他对短小语段的处理中可以看出。这种华丽的文学拼贴风格,显示出作者的丰富想象力和独创能力;另外,作者运用讽刺技巧,对那些与罪恶——特别是制度化的罪恶同流合污的读者,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
救恩历史概要
在“地上万族中”,上帝只“认识”以色列(3:2),并且设立以色列在个人和公众领域向全人类彰显公义和公平。北国以色列拒绝接受这呼召,滥用这特权,因此上帝更加严厉地惩罚他们的不忠。然而,这可怕的审判并没有磨灭一切的盼望:将来有一位大卫的后裔要来,那时以色列和犹大,甚至是全人类,都只能靠祂得到平安和福气。关于“救恩历史”的解释,见《圣经文集》中的《圣经概述》和《旧约中的救恩历史:为基督预备道路》。
关键主题
1. 耶和华是创造天地万物的主,因此祂的道德标准普世通行,全人类都要按照这些标准受审判。
2. 以公平和公义待人,是与上帝保持正确关系的明证。
3. 如果没有以公平和公义待人,那么举行任何宗教仪式都为上帝所厌恶。
4. 以色列与耶和华订立了圣约,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在背约时仍会受到特别的保护。相反,这约意味着上帝对他们的顺服有更高要求,他们在审判时要受更加仔细的鉴察。
5. 因此,对于不悔改的以色列人来说,“耶和华的日子”并不是得到上帝奇妙拯救的日子,而是他们遭受可怕毁灭的日子。
6. 然而,忠信的余民将蒙保守,并且终有一天会看见荣耀的复兴和赐福。
大纲
一、标题(1:1)
二、审判的神谕(1:2~6:14)
(一)对以色列邻国的审判(1:2~2:5)
(二)上帝审判以色列(2:6~6:14)
1. 开始宣告以色列受审判(2:6-16)
2. 详述对以色列的审判(3:1~6:14)
a. 警告的神谕(3:1-15)
b. 灭亡的神谕(4:1-13)
c. 呼吁人悔改的神谕(5:1-17)
d. 关于“有祸”的神谕(5:18~6:14)
三、审判的异象(7:1~9:15)
(一)审判不可避免的异象(7:1-17)
1. 异象本身(7:1-9)
2. 强化异象信息的一件事(7:10-17)
(二)可怕结局的异象(8:1-14)
(三)耶和华站在祭坛旁边的异象(9:1-15)
1. 门槛震动(9:1-10)
2. 重新修建大卫的帐幕(9:11-15)
【经文注释】
1:1 标题。第1节交代了本书的作者、读者和大体时间。阿摩司向以色列发预言时,正是王下14:23~15:7所记载的时期,即从耶罗波安二世登基(主前796年)到乌西雅王驾崩(主前739年)的那年,更具体的时间是大地震前二年。和阿摩司一样,撒迦利亚提到了“犹大王乌西雅年间”的一次地震(亚14:5)。考古学家在夏琐遗址第六层(相当于主前8世纪)发现了倾斜的城墙,可能与这次地震有关。然而,即使地震何时发生并不确定,但这句话仍然意义重大,因为它充分肯定了本书和其中信息的历史真实性。提哥亚是在犹大伯利恒东南面的一座小镇。牧人地位处于或接近当时社会的最底层,因此上帝拣选阿摩司去发预言,审判以色列富有、背道的领袖,是极具讽刺意味的。不过,这里的“牧人”也可译作“饲养羊群的牧民”,按照此译法,阿摩司也可能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
1:2~6:14 审判的神谕。阿摩司传达上帝启示的一系列信息,指出无论是以色列的邻国(1:2~2:5)是以色列本身(2:6~6:14),都要承受自己行为的后果,无法逃避。
1:2~2:5 对以色列邻国的审判。在当时的地中海东南岸,就是现在称为巴勒斯坦的地方,除了以色列之外,还有七个小国。亚述向埃及逼近,这些国家全部处于危险之中。但阿摩司指出,它们将要遭遇的事并非来自亚述,而是来自创造全地的主,就是那位已经特别向以色列启示祂自己的上帝。判定这些国家有罪是基于《圣经》的原则,即人要为自己所知道的事负责。因此,其他六个国家因残暴野蛮的罪而受刑罚,犹大则因不遵守上帝圣约的教导(一般称为《妥拉》)而被定罪。上帝对以色列周边外邦国家的审判,与其他先知书中向各个非犹太国家宣告的审判相似(见1028页表;参创19章)。由此可见,上帝在《圣经》中启示的道德标准,不是只适用于犹太人,或者只为犹太人和新约时代的基督徒而设,所有人、所有国家和族群都有责任遵行上帝的道德标准,不管这些标准是以书面形式记录的,或者仅仅存于人的内心和良知中的(另见罗1:18-32,2:14-15;摩2:1-3注)。
1:2 尽管北国以色列不承认耶路撒冷是唯一恰当的敬拜场所,但是上帝依然从那里发声审判全地。迦密,可能暗指上帝曾在那里对战巴力,那时上帝降火在迦密山顶,显明唯有祂是真神上帝(王上18:36-39)。
1:3-5 亚兰位于加利利海的北面和东面,在地区事务上既是以色列的重要盟友,也是对手。
1:3 三番四次地犯罪,这句话引出对周边七国的审判,后来也用来引出对以色列的审判(2:6)。这是一种表达“整体、全部”的方式:“三”在希伯来原文中表示复数,增加到“四”,表示“大量、许多”的意思(见箴30:15、18、21)。打粮食的铁器,要将谷粒与外皮分离,可以把所有谷物堆成一堆,然后让牛拉着一个沉重的木锤碾压谷堆。阿摩司说,亚兰对待基列人就像对待一堆谷粒,视他们为无物,要把他们碾碎。基列在约旦河的东岸,是迦得支派居住的地方。亚兰想要控制基列的部分原因是,向南直达红海的通道,以及与示巴利润丰厚的贸易往来,都要经过此地。
1:4 便哈达是哈薛的儿子,在主前8世纪初期作亚兰王(见王下13:24)。火是对周边七国的审判(见申4:24,9:3;赛29:6,30:27、30,33:14)。即便是最坚固的人造宫殿(原文直译:堡垒),也难敌上帝的火(1:7、10、12、14,2:2、5)。
1:5 门闩,木制城门关闭以后,要插上一根厚重的木条,把门锁紧。如果木条折断,入侵的敌军就可进入城里。亚文平原……伯伊甸,是亚兰的两个地区。吉珥是亚兰人的先祖所居之地(9:7),可能在美索不达米亚东北的某个地方。因此,亚兰人将要被遣回最早的居住地,对于中间的这段岁月并没有什么可夸耀的。王下16:9记载,亚述人把大马士革的居民掳到吉珥。
1:6-8 在这个审判神谕中,提到了非利士人五座大城中的四座(没有提到迦特),这是因为非利士人从来都没有一个固定的都城,统治权落在五城中的哪一家,取决于当时哪座城的首领最强。非利士位于地中海岸,在耶路撒冷的西南面。
1:6 他掳掠……给以东,这里具体指哪一个事件并不确定,可能是预言主前586年耶路撒冷陷落,百姓被掳到巴比伦,那时以东积极协助巴比伦制伏犹大(见俄12-14节)。按这理解,这里可能是说,非利士人和以东人在此事上同谋。但也可能是指在阿摩司时期,在犹太人和非利士人持续不断的冲突中曾经发生的某个事件(参代下26:6-7)。众民(《和修》“全体百姓”)大概不是指全国百姓,而是指一个完整的社群。
1:9-10 推罗是地中海岸的一座滨海大城,位于以色列的西北面,拥有优良的海港条件和易守难攻的海岛要塞,在当时的东地中海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见赛23章;结26~28章)。和非利士人一样(1:6),推罗被控行事残忍;但它更加邪恶,因为它忘记了弟兄的盟约。这“约”可能是指所罗门和希兰所立的约(王上5:12),也可能指亚哈和西顿王谒巴力结盟的约,耶洗别因此成了亚哈的妻子(王上16:31)。
1:11-12 以东地位于死海南端,在犹大的南面和东南面。以东人是以扫的后代,始终对以色列人怀有敌意,双方的不和至少可以追溯到以色列人从旷野去到摩押平原,还未过约旦河的时候(民20:14-21)。这里对以东的审判是,他毫无怜悯,长久怀着忿怒。提幔和波斯拉都是以东的城邑。
1:13-15 亚扪人居住在约旦河东,北邻亚兰,南接摩押。他们先祖的地界没有向西延伸到约旦河,但是他们想把境界向西延伸,取得基列,因此与居住在那里的流便和迦得两个以色列支派冲突不断。亚扪人的罪是他们的进攻邪恶残暴,甚至不怜悯孕妇。亚扪的都城拉巴(见申3:11),是今天的约旦安曼。
1:15 掳去,亚述每征服一个国家,就会掳走那国的领袖和精英,再把其他地方的百姓迁到那里居住。这种做法既可以减少发生叛乱的机会,又可以使这个庞大帝国内的众多民族均匀分布在各地。
2:1-3 摩押是亚扪南面的邻国,作者把摩押和亚扪相提并论,可能因为他们都是罗得的女儿从父亲所生的后裔(创19:37-38)。事实上,摩押的罪不是攻击以色列或犹大,而是攻击它南面的邻国以东,由此可见,这些审判不是根据种族,而是按照上帝普世的公义。
2:4-5 犹大和其他国家不同,它受审判不是因为对别人没有怜悯,而是要按照一个更高的标准,即耶和华的训诲,这是他们曾经发血誓要遵行的(出24:8)。
2:4 虚假的偶像的希伯来原文是“虚假”(见《和修》注),非常可能是指假神偶像(见赛44:20;耶16:19-20;哈2:18)。摩西律法的第一条律例,就是禁止百姓敬拜别神(20:3)。
第1日 阿摩司书一1~二5(1.8.1)
1、试在地图上找出上帝所说要刑罚的七个国家(或其首都)。
亚兰,非利士,推罗,以东,亚扪,摩押,犹大。
2、列出招致上帝审判他们的罪恶。哪些是共同的?
亚兰的罪恶:以打粮食的铁器打基列;
非利士的罪恶:掳掠众民;
推罗的罪恶:将众民交给以东,不纪念弟兄的盟约;
以东的罪恶:拿刀追赶兄弟,毫无怜悯,发怒撕裂,永怀愤怒;
亚扪的罪恶:剖开基列的孕妇,扩张自己的境界;
摩押的罪恶: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
犹大的罪恶: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神的律例,随从虚假的偶像。
共同:三番四次的犯罪。
3、试想像百姓听到邻国要受刑罚时的感受。
无动于衷。
4、犹大的罪是什么?与别国所犯的有何分别呢?
犹大的罪恶: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神的律例,随从虚假的偶像。
分别:宗教信仰上的犯罪。
5、你在哪方面拒绝上帝的法则呢?你是否以谎言建立你的生命?
我好像没有拒绝上帝的法则;
我以圣经建立自己的生命。
6、你怎样能从上帝的角度来看你自己?
圣经作为生活的唯一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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