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5 Ezekiel 36:16~38 (3.6.1)

研經題目:
1. 試從這段值得注意的經文中留意思考下列各點:(a) 耶和華為何使百姓被擄(16~19節);(b) 祂為何又使他們歸回(20~24節);(c) 在他們道德與靈性光景上所造成的改變(25~31節)。試思考先知在這裏的教訓如何密切地已預先將新約所啟示,上帝把罪人變為聖徒的步驟刻劃出來。請特別參閱羅三,五,六,和八章。
2. 百姓的改變和他們繁榮復興對於鄰國有什麼影響?參閱35、36節,並比較約十七21、23。
注:
1. 20節。「使我的聖名被褻瀆」:列國因為看見他們被逐離本土,便斷定他們的上帝不能保護他們。比較詩四十二10。
2. 26節。「石心」比較二4,三7;亞七12。「肉心」那就是對上帝的道有靈敏的感覺。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6:16-38 復興是為了上帝的名。這個關鍵段落集中闡明本書的總體神學觀。這是關於復興的主要經文之一,同時分析人類的失敗如何招致上帝的審判。這裏也延續前文“眾山”神諭的一些觀點,特別是土地與百姓共同復興,以及褻瀆上帝的嘲弄歸於沉默。然而遠比這些重要的是,先知極力宣稱聖潔上帝的至高無上。上帝的百姓不潔,使上帝不得不將他們分散(16-21節)。他們的四散又引來嘲笑(20節),因此,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聲,上帝為祂百姓的緣故行大事(22-32節)。以色列地的復興使萬國啞口無言,使他們不得不承認這位真神(33-36節),正如以色列的興旺使百姓更加認識他們自己的上帝(37-38節)。
36:16-38 復興的保證。因為罪及其被擄的後果對上帝在列國中的聲譽產生了負面影響,所以祂必須採取行動恢復祂的聖名(16-23節)。祂透過潔淨祂的子民來達成這一點,並帶來賜生命的結果(24-38節)。這行動最終使祂在列國中得榮耀(36節)。這是本書中關鍵的復興經文。(BTSB)
36:16-21 不潔的狀況。第15節以除掉辱駡作為結束,這裏卻重新細查以色列的失敗,好像有點不協調。然而,這裏描述以色列的不潔,必須理解為上帝介入以復興祂子民的基本背景。經期的……污穢(17節;見利15:19-30)的比喻同樣刺耳,但以西結使用這個比喻至少有兩個原因:(1) 與前文他對棄嬰(16章)和姐妹(23章)的描述保持一致;(2) 強調以色列褻瀆了聖名。也就是說,這個用來喻指以色列犯罪的行為,重點不是刑事犯罪或道德上的缺失,而是犯罪者存心漠視上帝的聖潔。可是,上帝的審判本身(36:18-19)卻導致祂的聖潔進一步被褻瀆(20節)。因此,這時上帝也得顧念祂自己的名聲(21節)。
36:17 形象地將以色列敬拜禮儀的污穢(ritual defilement)的本質比喻為婦女每月的經期(利15:19-30)。(BTSB)
36:22-32 上帝的介入:新的靈。這段經文在神學上極為重要,學者常將其與《耶利米書》關於“新約”的經文(耶31:31-34;參32:36-41)進行比較。耶利米所用的語言帶有政治上忠誠的含意,而以西結的用語,含意則與禮儀上的潔淨有關,如36:17-19所表明的。這段經文的結構鞏固了當中的信息。開頭和結尾分別論到上帝的回應(22-23節)和百姓的回應(31-32節),裏面一層是更新帶來的歸回和潔淨(24-25,28-30節)。這段經文的中心是上帝賞賜新心和新靈,從而使人能對上帝有正確的回應(26-27節)。百姓從被擄之地歸回,只是這些預言應驗的開始。
36:22-23 不是為你們,上帝為以色列行大事的根本原因,不在於恩典和憐憫(雖然也滿有恩典和憐憫),而是為了維護祂自己那偉大和神聖的名聲:乃是為我的聖名。本書經常使用就知道我是耶和華(23節;參“導論:寫作風格)這個“認出上帝的句式”,這裏清楚闡明這句話的重要意義。這不僅表示以色列的上帝是“偉大”和“聖潔”的,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把上帝應得的承認、尊重和尊榮都歸給祂。使上帝的大名顯為聖,也就是“尊祂的名為聖”(參太6:9),與“褻瀆祂的名”,把上帝的名和上帝視為不聖潔,形成強烈對比。
36:24-25 要恢復上帝的名聲,首先要求祂的百姓有行為上的更新。上帝的行動有自然的次序:先是聚集和歸回(24節),然後是潔淨(25節)。用清水來潔淨,與上帝之前潔淨祂的百姓相呼應(16:4、9),並且與摩西律法規定的禮儀潔淨相關聯(參如:利17:15-16,22:6;民19:19-21)。藉著灑“清水在你們身上”進行潔淨,讓人想起百姓在觸摸死屍之後,需要藉灑水來潔淨自己(民19:13、20),這也許暗示36:25的偶像堪比死屍。許多解經家認為,這裏用水潔淨的圖畫,是約3:5耶穌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這句話的背景;參36:27提到的“我的靈”。因此,以西結的預言既指通過禮儀進行外面的潔淨,也指內心的、屬靈意義上的潔淨。
36:26-27 藉著賞賜新心和新靈(見11:19;參18:31),上帝的主動行動從外轉向內。如果內心沒有定意在上帝面前行義(36:27),外在的潔淨也就毫無用處。“水”(25節)與“靈”(27節)之間的關係,隱含於約3:5。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預示在“新的約”中,上帝有效地在人的內心做工。
36:28-30 現在以色列民既然獲賜一顆願意忠於上帝的心,他們也就可以長久居住在應許之地(28節),這次以色列再沒有理由“背信棄義”了(參13-14節)。百姓與土地的復興聯結在一起,是貫穿本書這個部分的主題(見34:25-31等)。百姓歸回應許之地,象徵他們、或可能暗示他們,實際上重新生活在上帝的同在之中,再次確信上帝對他們生命的賜福(見36:27)。
36:31-32 你們必……厭惡自己,百姓得到更新之後,會從上帝的眼光來看自己。不是為你們,這裏宣稱上帝是為自己的緣故而行事,這是祂行事的根據。第32節重複和確定22節已經清楚說明的內容,為這段顯然是從神學角度來詮釋更新的經文,構建起首尾呼應的框架。
36:33-36 土地的更新。如28-30節所述,土地得享百姓蒙潔淨的益處(33節);土地的得益不單是從荒廢變成肥沃(34-35),城邑也將像土地一樣得到更新(33節)。這裏提到伊甸園(35節),強調這更新的性質就如新的創造一樣(見28:13;參37:1-14)。上帝要藉著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的生活體驗,向世人顯明復興的伊甸園的生活,這種生活有上帝的同在和賜福。
36:37-38 人口增加。這裏用羊群來比喻百姓人丁興旺,讓人想起34章的牧養比喻(另見37:24)。作祭物所獻的羊群(36:38),這個比喻可能有些諷刺意味,但它不是暗示死亡迫在眉睫,而是指節期以及大量的祭牲和人,全都被分別為聖歸給上帝。他們就知道,這“認出上帝的句式”(參“導論:寫作風格”)是恰當的結語,因為本段以認識真神為至關重要的事。
1. 試從這段值得注意的經文中留意思考下列各點:(a) 耶和華為何使百姓被擄(16~19節);(b) 祂為何又使他們歸回(20~24節);(c) 在他們道德與靈性光景上所造成的改變(25~31節)。試思考先知在這裏的教訓如何密切地已預先將新約所啟示,上帝把罪人變為聖徒的步驟刻劃出來。請特別參閱羅三,五,六,和八章。
答:耶和華使百姓被擄是因為他們的行動作為玷污了那地,因他們在那地上流人的血,以偶像玷污那地,所以耶和華按他們的行動懲罰他們。他們被分散各地褻瀆了耶和華的聖名,外邦人嗤笑以色列的神是沒有能力的。因此,為了顧惜自己的聖名,使祂的大名顯為聖,耶和華就從各國收取他們,從列邦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本地。然而,上帝的能力還不止於外表上拯救他們,使他們回到故土,還包括內在的潔淨,他們會得到一個新心與新靈,脫離一切污穢,棄絕一切偶像,使他們順從上帝的律例,謹守祂的典章。新約告訴我們,上帝把罪人變為聖徒的步驟是重生他們(約三1-8),賜給他們信心,與基督聯合(羅五、六),將基督的義歸算給他們,稱他們為義(羅三),並使他們過聖潔的生活,結出成聖的果子(羅六~八)。
2. 百姓的改變和他們繁榮復興對於鄰國有什麼影響?參閱35、36節,並比較約十七21、23。
答:百姓的改變和復興繁榮會讓外邦人感到驚訝,受到衝擊,因而認識耶和華的創造能力(使荒涼之地成為伊甸園),祂的公義與聖潔(對祂的百姓施行審判),以及祂的憐憫和恩典(拯救祂的百姓)。以色列原本的任務就是要作“外邦人的光”,引導世人認識耶和華。而這個任務不是靠以色列自己,是耶和華自己的能力作成這事。
Joh 17:21-23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22)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23) 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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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試從這段值得注意的經文中留意思考下列各點:(a) 耶和華何以使百姓被擄(16-19節);(b) 祂何以又使他們歸回(20-24節);(c) 在他們道德與靈性光景上所造成的改變(25-31節)。試思考先知在這裡的教訓如何密切地已預先將新約所啟示,上帝把罪人變為聖徒的步驟刻劃出來。請特別參閱羅3,5,6,和8章。
答:(a)因為「以色列家住在本地的時候,在行動作為上玷污那地」→惹耶和華發怒,「就把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b) 因為百姓使耶和華的聖名被褻瀆,神為了「顧惜我的聖名」,所以神「要使我(神)的大名顯為聖」,神定意「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所以神應許「我必從各國收取你們,從列邦聚集你們,引導你們歸回本地。」(c) v25神清自潔淨;v26-27神賜下回轉的新的心、新的靈、用肉心取代石心→能回應並順服神的命令;v28神賜下土地,做他們的神;v29-30神使百姓脫離污穢、得豐盛、免飢荒,不受外邦人的譏誚;v31百姓真心悔改。
新約的比較,參考羅3,5,6,8章:(1)世上沒有一個義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神要使祂的明顯為聖→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更加倍地臨到眾人。(3) 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神的恩典使我們道德與靈性光景改變)→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4)在基督耶穌裡的神的兒女不再被定罪,也蒙神的靈引導,成為神的後嗣,將來與基督一同得榮耀。
2. 百姓的改變和他們繁榮復興對於鄰國有什麼影響?參閱35,36節,並比較約17:21,23。
答:他們的改變和繁榮景況,使得外邦人知道耶和華神的作為,「耶和華說過,也必成就」,神的名被高舉,耶和華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比較約17:21&23─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原本在舊約中(以西結書)的神的名因以色列被榮耀而顯明、恢復其應得的榮耀。而在新約中(約翰福音中耶穌基督的禱告),神的百姓因著信靠耶穌基督,使得神的百姓在耶穌基督裡合一,神因著耶穌基督得著榮耀,世人也因著耶穌基督並在基督裡的百姓而看到這榮耀,這榮耀都歸於至高的父神。
注:
1. 20節。「使我的聖名被褻瀆」:列國因為看見他們被逐離本土,便斷定他們的上帝不能保護他們。比較詩42:10。
2. 26節。「石心」比較2:4;3:7;亞7:12。「肉心」那就是對上帝的道有靈敏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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