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6 Ezekiel 37 (3.6.2)

研經題目:
1. 為什麼百姓不能相信以西結關於復興與蒙福的預言呢?參閱11節。1~10節的異象是否已表明事情並不太壞,或如所想像的那樣糟糕呢?然而,究竟發生何事,其故安在?
2. 注意以色列的重生分為二個階段(7~10節)。這對以西結會有什麼意義?在改變發生時,他要擔任什麼角色?靈性死了的人複生,是你作見證和禱告的結果嗎?
3. 15~28節是蒙潔淨,復興,並重新聯合之以色列的一幅榮耀的圖畫。注意24~27節所描述彌賽亞國度的五大特色。這段經文對基督徒合一的條件和福氣投下了什麼亮光?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7:1-14 枯骨復蘇的異象。這是本書的第三個異象(見1:1),也是全書最著名的段落之一。儘管這個異象自成一體,有力地表明上帝復興以色列民的大能,但上下文仍然很重要。上帝賜下新心和新靈的應許(36:26-27),留下了一些懸而未決的問題,如:這事如何成就?它適用於我們嗎?第37章解答了這些問題。第1-10節生動地敍述了這個異象:平原上佈滿枯乾的骸骨,上帝命令以西結向這些枯骨發預言;就在他發預言的時候,骸骨紛紛復活。11-14節對異象進行了雙重解釋,異象的基本意義直接關係到被擄百姓的絕望(11節),14節對異象進行總結。第12-13節將比喻的地點從平原移至墓地,並暗示復活,這在《舊約》是少有的(見注)。
37:1 廣闊的平原佈滿枯乾的骸骨,暗示那地曾經歷一場大戰,這是第6章所述審判的最終結局。
37:3 這些骸骨能復活嗎?這個問題表達了被擄者自己的感受(11節):他們感到徹底絕望。這裏還出現本段經文的一個鑰字:“活”,這個動詞出現在3、5、6、9、10和14節。以西結的回應表明,結果全在乎上帝的至高主權。
37:4-6 上帝吩咐以西結去做一件看似毫無意義的事(向這些骸骨發預言,4節),並且應許他,要使他做一件不可能的事——使枯骨復活(5-6節)。第5節說明“復活”的關鍵:氣息的希伯來原文是ruakh,這個希伯來詞也可譯作第1節的“靈”;“氣息”和“靈”在枯骨復蘇的異象中共出現了八次。
37:8 發預言的第一階段的結果是,軀體復原,但還沒有氣息。至此,說預言的行動只造成了一些屍體,但仍是有必要的第一步。
37:9-10 發預言的第二階段是對氣息(或作:風,或靈、聖靈;希伯來原文ruakh,這個詞可以有這三種意思)說話。風或氣息或靈的來到,大有能力地賦予生命,暗指創2:7上帝的創造奇工。上帝創造萬物,上帝現在也重新創造。
37:12-13 我的民哪,我必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舉國復蘇的異象,轉為墓地的比喻,這似乎與被擄的經驗有關(12b節)。因著以西結說這些話,《舊約》也就有了關於復活的教導。在《舊約》中,清楚說明人死後會有肉身的生命的經文並不多見,《但以理書》卻有一處經文說得很清楚(但12:2-3)。另外,此前還有一些鋪墊性的經文提供了暗示。《新約》明顯受到其中一些經文的影響,包括賽26:19;何6:1-2和13:14。其他經文還有伯19:25-27和詩17:15(見注)。
37:14 這裏重複說明異象表達的重要教訓:有聖靈同在,上帝的百姓就能活。對於絕望的百姓來說,這是他們能夠心存盼望的唯一依據。
37:15-28 以色列家和猶大家。1-14節的重新創造包括歸回故土(12、14節)。雖然在枯骨復蘇的異象中,歸回故國只是一個次要元素,卻為這個神諭提供了一個鏈環(21、25-26節)——像4~5章的象徵性行動一樣,但比以西結傳道早期所做的簡單得多。37:16-17 是這段街頭劇的動作說明。以色列與猶大兩國複合,是本書和《耶利米書》另一個共同的主題(參耶30:3,50:4;特別是33:14-16,那裏像本段經文一樣,把相同主題連接起來)。這個行動引發旁觀者的疑問(37:18),並帶出兩個神諭:19-20節宣告先前的北國和南國將再統一;21-23節指示那復興的國家應有的道德和統治模式。24-28節闡明第二個神諭。結束的經節提到聖殿,架起通向40~48章的橋樑。
37:16 約瑟是以法蓮的父親(見創48:5、8-20),這裏代表北國以色列。猶大代表南國(參詩78:67-68)。
37:19 接連為一,百姓此時仍然存著南、北兩國再統一的盼望,雖然以色列被亞述人擄走已有150年了。也許1-14節的枯骨復蘇異象,消除了百姓對這個盼望的疑慮。
37:21-22 這個重新統一的國家需要有安穩的國土(21節)。在一王的統治下,重新合一的國度有具體的統治模式。本節的“王”不是以西結對彌賽亞君王的常見稱呼(參25節,那裏的“王”與本節用詞不同)。
37:23 舉國將一致地過著合乎道德和純潔的生活,是上帝使他們能夠這樣生活(我……要救他們)。聖約句式出現,在這裏和27節,二者交相輝映。
37:24-25 這裏設立大衛為牧人式君王,讓人想起34:23-24,以及《耶利米書》的幾處經文(如耶23:5,30:9)。上帝使人能夠過公義的生活(37:23),並不表示人無需在道德上自律,上帝只是加強人的自律性。
37:26 平安的約(見34:25)和永約(見16:60)之前都已出現在本書中。在這裏,兩約共同為這個復興的國度提供憲章。這兩個聖約的聯合,也將生活與大自然結合起來,就像百姓與土地和諧共存一樣。
37:27-28 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神諭的結語強調上帝臨在對復興百姓的重要性,那顯然是最大的福氣。“居所”(希伯來原文mishkan)讓人回想起曠野中的會幕。聖所(希伯來原文miqdash;見26節)是指聖殿,特別是重建的新聖殿,這是以西結在44章所關注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