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roduction to Song of Songs

誠之譯自Zondervan. The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 (BTSB)
標題
《雅歌》(1:1)傳統上被命名為《所羅門之歌》,因為它與所羅門(1:1)有關。正如會幕中的 “至聖所”(希伯來語為 “聖中之聖”, the “Holy of Holies”)(出26:33-34)描述的是最神聖的聖地,《雅歌》描述的也是所有歌曲中最優美的。這卷書由 117 節愛情詩組成。大部分詩句都是深愛對方的男女之間的對話。
作者與寫作日期
《雅歌》沒有明確指出作者或創作日期。1:1 中提到所羅門,可能暗示所羅門就是作者,或者有人為所羅門寫了這卷書。提到得撒(6:4;參王上16:23)可能暗示得撒曾是以色列北國的首都(約主前925-879年),也可能只是暗示得撒是一座以美麗聞名的城市。有幾個單詞可能暗示了較晚的年代(主前 五~四世紀),但由於語言可能發生更新,較晚的詞彙並不能斷定歌曲的主要創作年代。歌謠中的許多詞彙暗示了君主制時期。
釋義(Interpretation)
對《雅歌》的解讀可能比聖經中任何其他書籍都要多。早期流行的一種方法是將這本書解釋為一個寓言。在猶太教中,一種解釋是男人代表上帝,女人象徵以色列。在基督教中,男人代表基督,女人象徵教會。由於沒有任何寓言的跡象,也沒有對這些象徵進行識別,而且在統一應用上也存在問題,因此這種方法是站不住腳的。例如,女人叫醒了男人(八5);教會以何種方式喚醒基督呢?
另一種流行的方法將《聖經》視為一齣戲劇。採用這種方法的解釋認為書中有三個主要人物:貧窮但高貴的牧羊人、詭計多端的所羅門王,以及賢惠的牧羊女。這種解釋有幾個難點。所羅門王沒有扮演積極的角色,他從未開口說話。既然《雅歌》在 一1 中被歸給所羅門王,那麼為什麼這首歌要以如此負面的角度來描繪他呢?此外,對於這齣戲劇的整體情節也沒有一致的看法。雖然出現了一些小型戲劇(如 三1-5,五2-8),但男女主人公在每個主要章節中都是先分開,然後再重聚。
我們更傾向於將這首歌解釋為浪漫的愛情詩。愛情詩並不講述故事,而是進行描述。《雅歌》是《聖經》中隱喻最豐富的一卷書。有些人認為這部作品是一部獨立的愛情詩選。這似乎不太可能,因為《雅歌》的每一部分都有複雜的文字描繪(word pictures)、短語和主題的相互作用。雖然埃及的詩歌和其他當代愛情詩歌比《雅歌》更傾向於使用短詩,但其 117 節的篇幅並不會使其過於冗長,以至於無法構成一首統一而優美的浪漫詩歌。
寫作目的與神學(Purpose and Theology)
為什麼這首浪漫的愛情詩會出現在《聖經》中?《聖經》中有很多關於性的記載。上帝創造了男人和女人,讓他們在專一的婚姻關係中彼此相愛(創2~3章)。然而,亞當和夏娃對上帝的悖逆破壞了這一和諧有愛的聯合。摩西五經的律法中包含許多禁止不正常性行為的命令。歷史書和先知書控訴以色列人的性犯罪,並將拜偶像與姦淫相提並論。《箴言》警告年輕人要警惕性誘惑(箴7)。耶穌指出,有些人為了天國的緣故自甘作太監(太十九12),保羅則建議盡可能保持未婚(林前七8)。這首歌提醒我們,婚姻中的浪漫愛情是上帝創造的美好事物之一。它假定了婚姻,並進而讚美了浪漫愛情的樂趣。這首詩歌在《聖經》其他書卷為保護「性」這一強大天賦而設置的柵欄內放置了一個歡樂的花園。
《雅歌》主要神學主題的關鍵在於 八5-七這對戀人的聯合就像死亡、火焰和水一樣強大。八6 的最後一句話是這首歌在 “烈焰”中唯一提到上帝之名的地方(見 NIV 經文注釋)。這種浪漫的愛是上帝賜予我們的禮物,祂希望我們以感恩的心領受它。
本書有著豐富的隱喻,主要是關於性愛的。七十士譯本(主前希臘文譯本)的希臘譯者明白這一點。他們用一個希臘詞(agapē)翻譯了書中出現約 18 次的希伯來詞 “愛”,雖然這個詞可能指愛錯誤的東西(提後四10),但保羅、約翰和其他《新約》作者都用這個詞來指基督對我們的愛和我們之間的愛(如約十三35;羅八35;弗三18;彼前四8;約壹三16)。這首詩歌成為一個隱喻或路標,浪漫的愛情本身並不是目的。相反,它提供了一個世上最偉大的例子,說明上帝差遣祂兒子為我們而死(約三16),是對我們的愛。人類最美好的性愛指向上帝更偉大的愛,這就是基督對教會的愛。
儘管這首詩歌中愛的主題還有很多可以說的,但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這對戀人的專一委身。他們一次又一次地把注意力集中在雙眼,因為男人和女人的眼裏只有對方(一15;四1、9;五12;六5;七4;八10)。無論是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女子的兄弟們,還是所羅門本人,都無法干涉這段愛情。雖然 一1 和 八12 提到所羅門王是作者和葡萄園的主人,但其他提到所羅門王的地方(一5;三7、9、11;八11、12)描述了女子如何看待她的愛人。他是她想要的一切,他是她的所羅門。六13 中女子的名字也是如此:“書拉密”是 “所羅門”的陰性形式,因此女子是男子的 “所羅門”,在他們的愛情關係中提供了他所想要的一切。
由於歌中有許多隱喻,因此不能將其視為一系列字面意義上的事件。相反,它是一組圖畫、想像和幻想的集合。這首詩歌中的男女都是真實的,他們的愛情也是真實的。然而,正如愛情詩的真實寫照一樣,幻想與現實之間並沒有明確的界限。他們的婚姻關係也是如此。在這首詩中,男子六次稱女子為他的 “新娘”(四8、9、10、11、12;五1)。然而,我們無法確定這對夫婦是否已經結婚,還是他們的婚姻只是一種盼望和夢想,不久就會實現。因此,這些浪漫的描述不應被視為婚前性行為的許可,《聖經》認為婚前性行為是罪(林前七1-2)。相反,這首歌描述了婚姻中性關係的樂趣,但沒有說明這種關係是現實還是幻想。
大綱
在標題之後,《雅歌》分為六個部分(在大綱中,第七和第八部分可視為一個部分)。每個部分都以這對戀人分開開始,以他們在一起結束。
I. 標題(一1)
II. 第一次見面(一2~二7)
III. 第二次見面(二8~三5)
IV. 第三次會面(三6~五1)
V. 第四次會面(五2-六3)
VI. 第五次會面(六4~八4)
VII. 文學高潮(八5-7)
VIII. 結論(八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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