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rstanding 2 Peter 3:9

作者:John Samson
誠之譯自:
https://www.monergism.com/blog/understanding-2-peter-39-john-samson-guest-post
毫無疑問,這是用來否定聖經中揀選教義最流行的經文,沒有之一。這節經文的意思被簡單地認為是假定的,正因為如此,人們沒有花時間去研究它,而這正是傳統的標誌。我不得不承認,我這麼做了很多年。最容易被傳統奴役的人就是那些認為自己沒有傳統的人。
首先,讓我們根據上下文來閱讀這節經文:
親愛的弟兄啊,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這兩封都是提醒你們,激發你們誠實的心,叫你們記念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第一要緊的,該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裡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神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1-9)
我們首先要注意的是,這段經文的主題不是救贖,而是基督的再來。彼得在解釋基督第二次降臨延遲的原因。祂還會來,而且會出人意料地來,就像夜裏的賊那樣(第10節)。
第二點要注意的是,這節經文(第9節)說的是上帝的旨意。「上帝不願」有事情發生。
神學家們早就認識到,聖經中對上帝旨意的描述有三種方式。
一種是所謂的「主權諭令的旨意」(Sovereign Decretive Will),這是指這樣的一種旨意,上帝藉此使祂定旨的任何事情得到實現。這是必然會發生的事。沒有什麼能阻擋這個旨意。(賽四十六10、11)這個旨意也被稱為上帝隱密的旨意(the secret will of God),因為它對我們是隱藏的,直到它在時間的長河中實現。
其次是上帝「訓誡的旨意」(Preceptive Will of God)。這是上帝在律法、誡命或訓詞(precepts)中顯明的旨意。正如人類歷史所揭示的那樣,人們有能力違背這些誡命,而且每天都在這樣做。但必須指出的是,雖然人們有能力破壞這些訓詞,但他們沒有權利這樣做。上帝的子民有義務遵守祂的所有誡命,如果不這樣做,他們就要面臨上帝的審判。
第三,我們有上帝「性情的旨意」(God’s Will of Disposition)。史鮑爾(R. C. Sproul)博士說:「這個旨意描述了上帝的態度。它定義了什麼是上帝所喜悅的。例如,上帝並不喜悅惡人的死亡,但祂一定會讓惡人死亡。上帝最終喜悅的是自己的聖潔和公義。當祂審判世人時,祂喜悅於祂自己的公義和正義得到伸張,但祂對那些接受祂審判的人並沒有報復性的喜悅。當我們在順服中找到快樂時,上帝會感到高興。當我們不順服時,祂會非常不悅。(基督教信仰的基本真理)
改革宗中有許多人看了彼得後書三章9節,覺得這裏是上帝在表達祂的性情旨意。他們認為這段經文是在說,上帝不希望或不願意看到任何人滅亡(從某種意義上說),儘管如果一個人不悔改,滅亡就會發生。人的滅亡並不會讓上帝感到高興。祂寧願這一切從未發生過。但為了維護祂的聖潔和正義,祂必須懲罰悖逆的罪人,將他們永遠打入地獄。
對這段經文的這種觀點有很多可取之處,我有很多改革宗的朋友都堅持這種觀點。它似乎確實解決了許多問題。然而,就我按照這段經文的代詞來理解時所看到的來說,我採取了不同的觀點。
誰是「人人」?
彼得所針對的人身份明確。他用「他們」來稱呼譏誚者,但在其他地方,他都用 「你們」和「親愛的」來稱呼他的聽眾。我認為這一點非常重要。
但「人人」肯定意味著「全部的人」,對嗎?通常是的,但並不總是。這必須根據用詞的語境來確定。當學校老師在教室裏準備上課時,問學生「我們都到齊了嗎?」或「人人都到齊了嗎?」他並不是在問地球上的每個人是否都在教室裏。根據提問的語境,我們可以理解,他指的是某個班級或某類學生中的所有人——在這裏是指班級裏所有的學生。如果說他指的是地球上的所有人,那就嚴重曲解了他問題的本意。
因此,彼得後書三章9節中的問題是,「人人」是指毫無例外的所有人,還是指某個群體中的所有人。
彼得後書三章9節的上下文表明,彼得是在寫給一個特定的群體,而不是全人類。當彼得寫道:「親愛的弟兄啊,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彼後三1)時,受眾得到了確認。
我們還能說得更具體嗎?是的,因為如果這是寫給他們的第二封信,那麼第一封信就清楚地表明他寫信的對象是誰。彼得前書一章1節——「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被揀選……的人」
因此,彼得在彼得後書三章8、9節中是寫信給蒙揀選的人,說道:「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我同意史鮑爾博士(和其他學者)的觀點,他們認為這裏所說的上帝的旨意不是上帝的性情旨意,而是上帝的主權諭令旨意。上帝不願意任何人滅亡。祂不會允許它發生。
考慮到這一前提,如果這裏的「人人」或「所有的人」指的是人類歷史上的每一個人,那麼這節經文將證明普救主義(universalism)而非基督教。(普救主義是一種錯誤的教義,教導說,每個人最終都會得救,沒有人會下地獄)。如果上帝不願意(在祂的諭令性的主權意志中)任何人滅亡,那麼會怎樣呢?就沒有人會滅亡!然而,從上下文來看,上帝不願意任何人滅亡的「人人」僅限於他寫信的對象——選民;而要悔改的「人人」也正是這群人。
這種解釋完全符合這段經文的意思。基督的再來被推遲了,以便所有的選民都能招聚在一起。蒙揀選的人不是因蒙揀選而稱義,而是因信基督而稱義。一個人要想得救,就必須帶著悔改和信心來到基督面前。主權揀選的教義只是解釋了誰會這樣做。選民會。
耶穌向我們保證了這一點,祂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約六37),路加在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中的見證也證實了這一點,他說:「……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彼得後書第三章告訴我們,基督之所以還沒有再臨,是因為還有更多祂的選民要回轉。這就是祂昨天還沒有回來的原因。此時此刻,並非所有的選民都已悔改信主。因此,基督還沒有以權能和榮耀重返人世。基督的再來可能會延遲(對某些人來說),但上帝對我們(你,親愛的弟兄姐妹)非常寬容,不願有一人滅亡,只願人人都悔改。就我個人而言,我很高興主耶穌沒有在我信主的前一天再臨。否則我就會永遠在罪中滅亡。
根據聖經的上下文理解,這節經文非但沒有否認揀選,反而是支持揀選的最有力經文之一。彼得後書第三章的上下文大聲疾呼,彼得在寫到「人人」時,實際上指的是所有的選民。
摘自約翰·薩姆森所著的《十二個什麼–回答關於上帝在揀選中的主權的常見異議》(Twelve What Abouts – Answering Common Objections Concerning God’s Sovereignty in Election)一書的第九章–經許可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