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udy Notes for 1 Corinthians
誠之譯自:
C. D. Agan III, “1 Corinthians,” in Gospel Transformation Bible: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ed. Bryan Chapell and Dane Ortlund (Wheaton, IL: Crossway, 2013), 1531–1553.
一1–9 在哥林多前書中,保羅向這教會發出了呼籲——這教會如同當今許多教會一樣,既有重大缺陷,卻也蒙了上帝的大愛。為使其讀者能面對諸多挑戰,促進屬靈成熟,他提醒眾人:上帝的子民本就擁有屬靈成長與轉變所需的一切資源。我們與基督聯合(「在基督耶穌裏」;第2、4節)。我們與祂及天父共享團契(第3、9節)。因此我們領受恩典、平安與聖靈恩賜的祝福(3-7節)。我們雖曾被罪玷污,但上帝藉著基督完全的獻祭潔淨了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的子民(「成聖」、「聖徒」,第2節;「無可責備」,第8節)。我們確信能在聖潔中成長,這種確信並非奠基在自己身上,而是奠基在上帝和祂兒子耶穌的信實之上,祂必「堅固我們到底」(第8-9節)。
因此,這封書信的邏輯清晰可見:唯有靠著福音的供應並全然倚靠這些供應,基督徒方能活出當有的悔改、聖潔生活與捨己的愛。
一10~二16 哥林多教會向保羅反映的問題(一11)中,結黨紛爭尤為突出——信徒正圍繞不同領袖形成黨派。他在一10~二16的回應揭示了歷代教會面臨的兩大強力誘惑,而他應對誘惑的方式,構成了整部聖經中最動人的福音總結(一18-25、30;二1-4)。
第一種誘惑是以那些言辭雄辯的領袖誇口(一17;二1、4),將信心寄託在人的智慧和力量上。但福音教導我們只當「指著主誇口」(一31;《中文標準譯本》在主裏誇耀),尤其當誇口「釘十字架的基督」,因祂是「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一23-24)。我們所倚靠的並非人的成就,而是基督的成就——祂已成為我們的「公義」(使我們與上帝和好)、我們的「聖潔」(潔淨我們脫離悖逆的污穢)、我們的「救贖」(使我們脫離罪的捆綁)(一30)。因此,要領受上帝的改變大能,信徒無需關注世俗的成功標準(一26-28),只需將「十字架的道理」置於信仰與實踐的核心(一17-18)。
第二種試探在於信徒試圖將基督徒生命的起點與基督徒生活的實踐割裂開來。正如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基督徒的生命始於全然倚靠上帝大能的救贖之工。我們聽見基督被釘十字架的福音,並以信心回應(一17;二1-5)。這回應源於聖靈的工作——祂賜下真智慧,使我們能領受福音,而非拒絕福音(二12-14)。我們亦奉基督的名受洗,因祂是唯一的救主與主(一12-15)。然而這種對上帝供應的倚靠並非屬靈成長的過渡階段,因福音既是我們開啓基督徒生命的恩典禮物,也是持續踐行基督徒生命的大能源泉(參十五1-4)。因此,「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真理(二2)並非隨著我們成熟就該拋棄的基礎教義,而是我們察驗整本聖經(一19、31;二9、16)和整體生命的透鏡。
三1~四5 在這段書信中,保羅繼續回應教會中的分黨問題,將信徒應持守的基督中心觀(「基督的心」;二16)與哥林多教會中盛行的人本主義、世俗觀念(三4、19)形成鮮明對比。
這段經文對在基督裏的信徒有三重假設:首先,我們是上帝的聖殿,建造在基督工作的根基上,被上帝的靈充滿(三9-11、16-17);其次,我們仍可能陷入深刻屬靈的幼稚,活得像「屬肉體」的人(三1-4);第三,因聖靈在我們裏面運行(二14-15),當面對罪時我們能以悔改回應。正因這些真理,我們既不否認罪,也不因罪被揭露而絕望。反之,因深知自己屬於基督(三23),我們得以自由地嚴肅對待罪與悔改。
對許多哥林多人而言,與素有名望的教會領袖有來往是彰顯優越感的手段。保羅則展現出尊崇上帝的供應而非人類成就的視角。他提醒哥林多人,即使是最偉大的領袖,也只是主耶穌的僕人,人的勞苦唯有上帝「叫它生長」,才能結出果實(三5-7)。因我們的恩賜與事奉皆是「照著上帝賜下的恩典」(三10),我們不能為上帝藉著我們成就的美善居功。更何況信徒既與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參八14-30;林前三22-23;十五27),世俗的成功標準與地位衡量(三18-21)都無法增加或減損我們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最後,以基督為中心的視角意味著我們無需懼怕他人的評價,比起人的稱讚或批評,更當關注對救贖我們並使我們成為祂僕人的主是否忠心(四1-5)。
在這恩典框架中,保羅勸勉所有在教會福音使命中擔當職分的信徒,要為將來基督對事奉的判斷預備自己(三10-17;四5)。愛基督意味著在祂工作的根基上建造時,不可倚靠世俗智慧、誇口或人力等普通建材;基督配得聖殿所用的「金、銀、寶石」——即全然獻給上帝榮耀、智慧與大能的心志與生活方式(林前三12)。在審判之日,主耶穌必以智慧公義之手,從我們的事工中剔除一切高舉人的功勞而貶低祂的功勞的成分;雖這管教令人痛苦,我們仍因祂已成全的救贖而得救(三15;參五5)。儘管經文發出嚴厲警告,卻彰顯了上帝的恩典:(1) 上帝不僅揭示「虧損」的威脅(三15),更指明悔改之路以避免虧損;(2) 我們最終所得的「賞賜」(三14)必榮耀「上帝的恩典」(三10)——正是憑此恩典我們勞苦;(3) 持守忠心勞苦的能力源於我們作為「上帝的殿」的新身份(三16)。
四6–21 保羅對教會結黨問題的最終勸誡聚焦於一句勸勉:「我求你們效法我」(16節)。經文呈現出福音接納(保羅對福音的熱忱)、福音轉化(保羅的基督樣式品格)、福音倍增(保羅助人成長的渴慕)的循環軌跡。
正如這位昔日的信徒迫害者親身經歷所認知的,他所傳講的「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絕非空洞的言辭,而是聖靈改變大能的見證(20節;參二1-5)。這能力使保羅成為屬靈兒女效法的榜樣,彰顯以基督為中心的生活(四14-17;參十32~十一1)。因此,信徒不該以世俗成就與誇耀的眼光看待像他這樣的領袖,而當效法他們在基督裏的行事為人(四17),具體包括:(1) 不因世人稱許我們的財富權勢而歡喜(第8節),卻因我們的愚拙、軟弱、羞辱與極度需要被眾人看見而歡欣(第9-12節);(2) 以基督般的憐憫忍受苦難,甚至為那些視我們如「污穢」和「渣仔」的人禱告(12-13節)。
簡言之,更成熟的信徒當活出十字架的樣式,較不成熟的信徒當學習效法。這將加深我們對基督的倚靠,因任何屬世英雄的忠信,終究是救主信實之光的映照與流露。
五1–13 第五章中,保羅因另一起被舉報的事件(參一11)責備哥林多教會:他們容忍某男子與其繼母的淫亂關係。本章有力而清晰地提醒眾人:上帝的恩典並非縱容罪惡,而是賜下成聖的能力。在除酵節期間,《舊約》時代的信徒為記念上帝施恩將以色列民從埃及奴役中拯救出來,會竭力清除家中一切「酵」(參出十二17;十三3;廿三15)。同樣,基督的救贖使信徒脫離罪的捆綁,賜下喜樂與力量,助我們清除生命中悖逆的「舊酵」(林前五7-8)。因此保羅以基督救贖之死為根基,呼召信徒過聖潔生活(「基督,我們的逾越節羔羊,已被獻上」;第7節)以及信徒因此獲得的新聖潔身份(「你們既是無酵的」第7節)為基礎。
這段經文揭示了應用福音的兩項基本原則。首先,福音所到之處必結出聖潔的果子。因此,自稱信基督的人不可放縱情慾,無論是性方面或其他方面(第11節),若持續犯罪就必須受紀律處分。最嚴厲的管教是將人從教會團契中剪除(第2、9、11節)。然而福音帶來盼望:即便是這樣的過犯者,終有一日可恢復完全的團契關係,並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第5節)。
其次,上帝所渴求的聖潔無法脫離福音而產生。當「這世上」(第10節)的罪惡模式環繞我們,誘使我們妥協時,正確的回應是回歸上帝永恆不變的恩典——祂在逾越節顯明救贖之恩,最終在基督裏成為我們的逾越節羔羊(第7節)。基督在過去已「被殺獻祭了」,所以(正如逾越節尊崇上帝)我們在當下應當以真誠的奉獻和真理的生活來「守這節」,以榮耀基督(第8節)。
六1–20 保羅在此處理兩個新問題:部分哥林多人彼此在世俗法庭上訴訟(1–11節),另有人與妓女發生關係(12–20節)。保羅的回應明確指出恩典與聖潔相輔相成。作為上帝國度的共同後嗣,我們不可因可由教會解決的財產/財務糾紛起訴弟兄(1-7節);不可「欺壓、虧負」弟兄(8節),更不可耽溺於9-10節所列的種種放縱行為。我們曾深陷這等罪惡的污穢,如今卻已蒙「洗淨」、「成聖」(被造就成合上帝旨意的器皿)並「稱義」(在基督裏成為義人,因而成為上帝國度的後嗣;9-11節)。上帝藉著「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成就這恩典之工,又「藉著聖靈」在我們裏面運行(第11節)。當祂在我們裏面施行這工作時,便賜下新生的能力,使我們在聽見關於罪及其後果的嚴厲警告時,既能產生悔改的意願,也具備悔改的能力。
保羅譴責淫亂時,另揭示兩項福音真理:其一,對基督救贖之死的感恩,成為身體獻給上帝的強大動機——「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身子上榮耀上帝」(20節);其二,與基督聯合賦予我們貫穿生命的全新屬靈能力。信徒與基督「聯合」、「成為一靈」(17節),這聯合如此緊密,以致我們的身體成為「基督的肢體」,成為聖靈的殿(15、19節)。正因這賦予生命的聯合(第14節),我們既負有為基督活出生命的責任(「身子……乃是為主」),也蒙應許基督必藉著聖靈常與我們同在、供應我們(「主也是為身子」;第13節)。
十字架的大能貫穿整章經文。唯有藉著這般大能,我們才能放下權利,忍耐地「寧願受委屈」(第7節;參《新譯本》),並赦免傷害我們的人(路六27-36;廿三34)。由於罪惡——無論是性犯罪還是其他罪——都迎合我們自我滿足的慾望,唯有如基督般自我獻祭般的大能,才能孕育出無私的奉獻精神,藉此彰顯基督的權能,使我們掙脫誘惑的桎梏。
七1-40 保羅處理完他人報告的問題後,現就哥林多信徒來信提出的各類議題作出回應(七1、25;八1;十二1)。首項議題涉及婚姻與性關係——哥林多教會中顯然有人主張基督徒應避免婚姻,或至少應避免婚內性行為。保羅在第七章的回應突顯了兩個救贖模式,它們共同指向基督的道成肉身。
首先,基督的工作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們的身份與優先次序。基督徒最核心的本質不在於婚姻狀態、文化背景、心理狀態或經濟活動(七17,29-30)。即便奴隸與自由人這般極端的社會處境,也無法定義我們的身份(21-22節)。至關重要的是我們屬於基督:「你們是用重價買來的」(23節;參六20)。既屬乎基督,我們的呼召便不是追隨人的宗教「智慧」(如哥林多反婚姻派的見解),而是要全心全意「服事主」(七35)。這種委身可因人而異,取決於上帝所賜的恩賜(七7);因此保羅既可勸勉人守獨身,亦可勸勉人成婚。
其次,上帝使用我們的日常生活與人際關係,以成就祂在墮落的世界中的救贖旨意。以婚姻為例,它實現三項救贖目的:首先,提供性滿足的正當途徑,從而避免試探與罪惡(2、5、9、36節);其次,它使幼童因至少一位信主的父母而進入與上帝的立約關係,從而成為「聖潔」的後裔——信主的父母顯然能藉此立約地位,遮蓋不信配偶的不聖潔(14節;參徒二39;十六31)。第三,婚姻有時能引領不信的配偶得救(林前七16)。上帝同樣呼召並裝備每位信徒(第17節;參一8-9),無論處境如何(七24),以成全祂賜生命、彰顯愛的旨意。(需注意保羅對奴隸身份持不同態度,建議奴隸在有機會時尋求自由[第21節]。)上帝的救贖旨意終將廢除這般根本不公平的社會結構。加拉太書三章28節與腓利門書15-16節更清晰地展現了這種救贖倫理。
歸根結底,本章指向基督的道成肉身——祂完美地活出了參與世界卻不被世界所轄制的典範。耶穌活出真實的人性,承受墮落世界中生活的種種艱難與試探,卻從未讓罪惡的優先次序主宰其思想或生活方式。祂的降臨已打破這世界的權勢(林前七31),使我們在等候祂再來(「(那)時候」;29節;)之際,也能在上帝面前忠心而活。
八1–13 保羅書信的八~十章回應了哥林多信函的第二個議題:獻給偶像的食物——部分在市集販售(十25),部分在異教廟宇的宴席中食用(八10;十20)。身處不同時代、地域與文化的信徒或許不必完全復現哥林多教會的具體困境,但經文原則永恆不變:當基督信仰與非基督教文化在日常事務中交匯時,福音要改變我們,藉著放下個人的自由,以追求上帝的榮耀(八3;十31)與鄰舍的益處(八1;十24)。
對信徒而言,「得罪基督」或得罪「基督為他而死」的弟兄(八11-12)本是不可想像之事。反之,對基督的愛將引導我們珍重祂所珍重之人。因此,我們當謹慎避免任何阻礙弟兄在基督裏成熟成長的行為(「絆腳石/絆倒人」;9、13節)。反而要甘心為愛弟兄放棄自己的權利(13節)——即使對方看似不夠成熟(「軟弱的人」)。如同哥林多人,我們也常問:「我可以自由地作什麼事呢?」但作為基督的信徒,我們能夠問一個不同的問題:「我可以為他人的益處自由地放棄什麼呢?」同樣,當我們真正領悟屬靈真理時,必不以此為藉口放縱己欲,而是用來「造就」他人(1-2節)。
唯有藉著福音改變的大能,我們才能更看重鄰舍的福祉,勝過我們自身的權益。因在福音裏,耶穌為我們的緣故捨棄了自己的權益。
九1–27 哥林多前書第九章闡明了為他人的福祉而捨棄權益的真義。作為使徒,保羅有權獲得經濟支持(第4、6–12節)。但對基督的愛促使他放棄此等權利,使眾人明白上帝的救恩是白白的恩賜(「不花錢」;18節),而非靠人力所獲取。事實上,儘管保羅享有諸多權利(「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他卻活得如同毫無權利(「作眾人的僕人」;19節)。為福音的緣故(第23節),他成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第22節)——即主動接納諸多非己所好的風俗文化,為要榮耀基督,並藉著向各樣人傳福音來祝福他人。即使我們這些非使徒之人,也蒙召以這般熱忱來「造就」鄰舍(八1;十23)。
這般無私的根源,在於基督之愛的改變大能——祂為我們捨棄一切成為僕人(可十45;腓二7;林後八9)。當我們被這樣的愛所包圍,對個人安逸的關注就會被傳揚福音及其帶來的祝福的關注所取代。正如哥林多前書九章24-26節的競賽比喻所示,對基督的熱情會激發我們持續不斷、高強度的努力。我們已領受的恩典會賦予我們力量與動力,幫助我們跑完我們的「賽程」,在那裏,基督復活生命的最終勝利正在等待著我們(25節;參十五50-57)。
十1-22 保羅的焦點轉向偶像崇拜問題。此處爭議並非哥林多人能否自由食用市售肉類,而在於他們是否可參與異教神廟的宗教祭祀。
三項真理尤為突出:(1) 作為基督徒,我們與基督聯合,因此分享祂死所彰顯的救贖大能,這在主的晚餐中得到體現(16-17節);(2) 對這般恩典的恰當回應,是尊基督為我們唯一的救主,不可與假神共享團契(20-22節);(3) 當我們陷入偶像崇拜時,審判的警告正是悔改的契機(12-14節)。事實上,無論何種罪惡臨到,上帝必信實地預備脫離試探的出路——這應許激勵我們竭全部「能力」去抵擋(13節)。
貫穿全文,保羅乃是以基督為中心的視角來詮釋《舊約》。基督是以色列曠野漂流時與他們同行的磐石(1-4、9節);基督的「筵席」(table;象徵祂的受死)應驗了以色列的祭壇(象徵祭牲獻祭)的使命(16-21節)。而信徒受洗「歸入」的基督(徒二38;羅六3;加三27),正是新出埃及的領袖——這救贖遠遠超越摩西帶領的出埃及(林前十1-2)。因此《舊約》不僅為基督徒提供教導範例(6、11節),更不斷提醒:上帝的兒子始終是罪人獲得救贖恩典的唯一途徑,過去如此,將來亦然。
十23~十一1 保羅在此重提哥林多人食用市售肉類自由的議題(十25),為始於八章1節的書信段落作結。他藉此強調兩項原則,既彰顯福音在生命中的果效,更最終指向基督的工作。
首先,在良心問題上,基督徒應當「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十24)。在基督裏,我們的目標不僅是行「可行的事」,更是行對他人「有益處」的事(23節)。保羅在第九章詳述的個人實踐在此再次被概括:他不是求自己的益處,而是「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十33)。使徒明確指出這種榜樣的來源:「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十一1;參四6-21注釋中關於福音接納、福音改變、福音倍增的循環)。正如基督捨棄諸多自由以確保我們的救恩,我們也蒙召捨棄許多個人權利與偏好,使他人得以領受並享受這救恩。保羅在其他經文中會從相反角度論及此主題——勸勉信徒勿因他人的律法主義而放棄自由——但無論此處或彼處,核心原則始終是要尊榮最能傳揚福音的事(參林後三17;加二4-5;五1)。
其次,正如耶穌在一切事上尊榮祂的父(林前十一3;十五24-28),基督徒也當在所行的一切事上尋求「上帝的榮耀」(十31)。這並非易事,因為罪惡誘惑我們堅持自己的權利而犧牲他人,並動搖我們對上帝的忠誠。但福音賜予我們這樣的盼望:我們既已領受基督為救主,便有力量效法祂的榜樣。
誠然,基督的十字架——我們救恩成就之處——正是我們學習效法基督之地:為上帝的榮耀與鄰舍的益處付出代價。因基督自己為我們付出了至高的代價——代替我們而死。
十一2–16 在書信的下一主要部分(十一2~十四40),保羅處理了哥林多教會中一系列與敬拜相關的問題。每種問題背後都存在自我標榜、獨立精神和忽視他人福祉的傾向。唯有藉著福音的大能,才能以愛取代這些犯罪模式(十三1–13)。
首項問題涉及婦女因為禱告或是說預言(《和》講道)時不蒙頭,因而羞辱了丈夫(十一5)。學者們對保羅關於蒙頭禱告的教導如何適用於當代教會存在爭議。無論如何,使徒的訓導植根於兩個清晰的福音原則。
首先,基督與祂父神緊密相連,如同頭與身體不可分離(「上帝是基督的頭」第3節)。在這愛的關係中,基督甘心尊榮父神,彼此不求獨立。因此,當聖經呼召信徒追求合一、相愛並共享生命時,實則是呼召我們回應並彰顯神聖之愛的模式。在婚姻中(3-6節;參弗五21-33),這意味著妻子當尊重丈夫的權柄(如同兒子尊榮父),丈夫當喜悅妻子(如同父喜悅兒子)。雖然相互依存的精神理應成為婚姻的特徵(參林前十一11-12),但這個原則同樣適用於基督身體中的所有其他關係。
其次,自創世以來,反映三位一體內部的愛就是上帝對佩帶祂形象的人的旨意(第7-9節、第12節)。在教會中,上帝正修復被罪扭曲的關係,好彰顯祂永恆不變的品格。因此信徒敬拜中的行為必須反映神聖之愛的特質。
十一17-34 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將聖餐當作自我放縱的機會,加劇了貧富之間的隔閡。保羅嚴厲的措辭與警告提醒我們:敬拜基督必須尊榮祂為我們所作出的犧牲。
經文揭示了蒙蔽人心的罪性模式,甚至在敬拜中亦然。自我中心會將「主的」晚餐扭曲為敬拜者「自己的」晚餐(20-21節)。當我們本應「表明主的死」(第26節)時,卻輕易羞辱了基督為之捨命之人。此等罪行極其嚴重,必招致主的審判與管教(第29-34節)。
然而經文同時提醒我們:福音擁有赦罪與更新剛硬心靈的大能。耶穌成就了《舊約》中「新盟約」的應許(耶卅一31-34),藉著獻出自己的身體和寶血,為我們賺得了赦免(林前十一24-25;參路廿二17-20)。當我們在聖餐中「記念」主時,既重溫這盟約之愛的偉大行動,也宣告我們需要主受死的大能來堅固我們「直等到祂來」(林前十一26),正如我們需要食物(餅)和飲品(「杯」)來維繫肉體。唯有藉此能力,我們方能尊榮最卑微的人(「那沒有的」第22節),將他人福祉置於己身之上(「彼此等待」第33節)。
即便是經文中更具挑戰性的部分,也映照著福音原則。第27節的警示,預設了我們在領聖餐時,渴望彰顯基督工作的尊貴(而非褻瀆)。事實上,當我們以基督救贖之工為鏡審視自己(第28節)並自我衡量(第31節)時,必能獲得超越常人的勇氣,更深刻地悔改。即便是主的管教,也絕非定罪(第32節),而是為確認我們是蒙愛的兒女(參來十二5-11;箴三11-12)。嚴厲的警告與嚴厲的管教,正表明我們的救主比我們自己更渴望我們的益處。
十二1–31 本書信接下來的三章為理解屬靈恩賜提供了框架(十二~十三章),隨後討論了兩個在哥林多教會敬拜中引發問題的特殊恩賜(十四章)。對保羅而言,聖靈的工作使我們脫離了「啞巴偶像」的奴役(十二2),使我們能夠承認耶穌為主(第3節),並賜給我們推動教會走向更成熟的恩賜。這些關於聖靈的開篇經文為整個章節奠定了基礎。
貫穿第十二章的主旨是「多元中的合一」,這映照出三位一體上帝的本質與良善(「聖靈卻是同一位……主卻是一位……上帝卻是一位」;4-6節)。過度強調差異可能導致與其他信徒分離的充滿罪性的獨立精神;過度強調合一則可能引發傲慢地要求所有信徒都與我們完全一致。
相反,上帝賜予祂子民各樣恩賜,眾人同為一個身體運作(12-27節)。我們當為「叫人得益處」(7節)而運用這些恩賜,且不存嫉妒、爭競、自高或自卑之心,因這正是父、子、聖靈之間共享的愛。正如十字架雖與軟弱羞辱相連,卻在上帝救贖計劃中居首位,那些恩賜看似不顯眼、未被頌揚、未充分發展的肢體——看似「軟弱」者——也當受特殊尊榮(22-23節)。
當我們這肢體與基督——我們的頭(「基督的身子」,27節)——聯合時,便獲得按上帝旨意而活的能力,因祂將生命與我們共享。這種生命的標誌之一,就是與受苦者同悲,與蒙恩者同歡喜(26節)。另一標誌是「切切地求」更高的恩賜(第31節)——即那些不為自己求益處、而為教會整體帶來最大益處的恩賜。
十三1–13 保羅接著展開對愛的絕美闡釋,指出缺乏愛則屬靈恩賜毫無價值。本章在上下文中具有三重意義:
首先,它揭示我們對救贖的迫切需求,警示我們因罪性而更看重戲劇性卻無益的屬靈表現(如1-3節所列),而非鄰舍的福祉。事實上,經文直接反駁了書信其他部分所論及的罪行。愛「不嫉妒」「不自誇」,但哥林多教會卻充滿嫉妒(三3)、誇口(四6)與傲慢(四18-19;五2;八1)。愛「不粗野」,但哥林多人的敬拜卻羞恥下流(十一5,22;十四40)。沒有教會能免於此類試探;因此我們需要上帝的赦免、改變與扶持之恩,方能追隨愛的「更美之道」(十二31)。
其次,本章呼籲以愛回應。凡領受聖靈恩賜的人,必須連同聖靈的果子一起操練,包括仁愛、忍耐、恩慈(加五22)。福音所到之處必要結出信心、盼望、仁愛的果子(林前十三13;西一4-5;帖前一3)。其中,愛是最大的,因盼望(基督再來時將會實現)與信心(屆時將化為「眼見」;林後五7)終將消逝,唯獨愛永不消逝。在永恆之中,愛始終是對福音所賜憐憫最恰當的回應。
最後,本章透過深化我們對在基督裏所賜上帝之愛的領悟,激發並促成這樣的回應。忍耐與恩慈(林前十三4)不僅是人際之愛的標誌,更是聖經中描述上帝恩典性情的關鍵特質(參出卅四6;民十四18;詩廿五7-8;六十九16;一〇〇5;耶卅三11;羅二4;十一22;弗二7;提後一16)。當愛心不「堅持己見」(林前十三5,直譯自ESV:insist on [lit., ‘seek’] its own way;《和》不作害羞的事),便映照出基督的犧牲——祂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十33~十一1;參腓二4–11,21)。同樣,愛心「不計算人的惡」(林前十三5;原文為「不記仇」),而是饒恕他人加諸我們的惡行,正如上帝在基督裏不將我們的罪歸咎於我們(林後五19;羅四8)。
當我們追求在愛心中成長時,必須時刻將基督的救贖之工銘記於心,因聖經始終將此視為愛的終極彰顯(約三16;十五12–13;羅五8;加二20;弗二4–7;五2、25;約壹三16;四9–10;啓一5)。
十四1–40 保羅在強調愛心之後,轉向一個非常具體的問題:哥林多教會對說方言(用說話者不熟悉的語言述說上帝的救贖作為;參徒二1–11)和說預言(聖靈感動下的即興宣告與勸勉;參徒十一27–28;廿一10–11)。有人認為這些恩賜在當代教會仍持續運作;另有人認為此類恩賜旨在印證使徒的見證(徒二43;羅十五19;林後十二12),故僅屬於使徒時代。無論我們得出何種結論,都不可忽視保羅充滿福音精神的邏輯:信徒運用屬靈恩賜的原則,應當與基督事工的優先次序一致——即「為叫上帝得榮耀」(林前十31)和「叫眾人得益處」(十33)。
運用屬靈恩賜卻不顧及他人福祉,我們便羞辱了賜下恩賜的聖靈。當上帝的恩典之工運行時,我們滿足的根基不在於自己得「造就」(十四4),而在於周圍的人——無論是基督徒(「教會」;4-5節)還是非基督徒(「不明白的人」;16、23-25;參《中文標準譯本);《和》不通方言的人——同樣能因上帝及其賜福而歡欣。這預設了福音大能正在改變我們的心,使我們關注鄰舍的「安慰、勸勉」(3節)與明白(5-18節),取代了只顧自我炫耀的罪性執念。當保羅說寧可為他人益處說五句有功效的話,也不願說萬句只叫自己得益的話(19節;參6節)時,我們看見他心已被福音所環繞的明證。
本章後半段則凸顯了對上帝榮耀的關注。由福音塑造的心靈,必渴慕看見不信的人因罪受責備,從而歸向對上帝的敬拜(24-25節)。同樣,當我們認識上帝的品格(第33節)時,便渴望在敬拜中尊榮祂。這將體現在謙卑上:我們謙讓他人(第27節),接受他人對我們言語的評斷(第29節),有時甚至保持沈默——即便我們有值得分享的見解(第28、30節)。當聖靈真正運行在我們裏面時(第37節),我們必結出節制的果子,將私慾交托給上帝,順服祂所設立的權柄與溝通機制(第23、27-29節),包括使徒的教導(第37節)和夫妻關係(第34-35節;這些經文可能僅適用於對預言的公開評判,因十一5允許婦女禱告和說預言)。
保羅所描述的模式都是基督的映射,在基督裏,聖靈的大能與榮耀上帝的順服得到了完美的結合。
十五1–11 在處理12–58節的最終問題之前,保羅對福音作了雙重總結——首先闡明其內涵(1–8節),繼而闡明福音在他自身生命與事工中的轉化能力(9–11節)。我們再次聽見福音改變生命的韻律:對與基督聯合之人而言,福音真理必帶來更新的生命,而這生命唯有靠福音大能方能得到供應。因此福音不僅是基督徒初信時所領受的(「你們業領受的」1節),更是貫穿信仰旅程的力量源泉(「靠著站立得住」1節;參十12-13;十六13)。值得注意的是,保羅竟覺得有必要「提醒」哥林多人——這些已然信主的人!——關於福音(十五1)。顯然,福音信息不僅用於傳福音,也用於門徒訓練;不僅面向未信者,也面向信徒。
保羅以基督的受死、埋葬、復活及復活後的顯現來概括福音內容。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第3節)的事實,既提醒我們自身的需要,也彰顯了耶穌的贖罪之工——唯有上帝的兒子代替我們承受神聖的審判,才能成就救贖。「照聖經所說」(3-4節)的表述教導我們:基督的工作成就了上帝的救贖旨意,暗示整部聖經最終都指向上帝在基督裏的恩典。耶穌的埋葬證實祂確已死亡,向目擊者的顯現證實祂真正復活了。因此當我們仰望祂賜下恩典來赦免罪孽,並賦予我們聖潔生命的能力時,我們的生活絕非建立在神話或傳說之上。
保羅在8-10節的見證讓我們看見「上帝的恩」能產生何等功效,甚至對那些心向基督剛硬之人亦然。這些功效包括降卑(「最小的」;「不配」),對過往罪行的坦率(「我從前逼迫教會」),以及悔改之心(「我從前逼迫……然而我今日……」)。上帝的改變之恩不僅賜予我們新身份(「我今日成了何等人」——保羅從逼迫者成為使徒),更賦予我們竭力事奉的力量(「我格外勞苦」);參西一29;提前四10)。對上帝恩典的感恩意味著,我們將在生命中看見其功效而歡欣(「祂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卻永不將這些功效歸功於己(「這原不是我,乃是上帝的恩」)。上帝是保羅故事的主角,也是每位信徒故事的主角。
十五12–58 保羅在此處理最後一個問題:哥林多教會中有人承認耶穌從死裏復活,卻否認基督徒將與耶穌共享復活的生命(12、16節)。保羅的回應強調了三個福音真理。
首先,信徒與基督聯合,必分享祂一切工作的益處。離開基督,我們便與亞當聯合(「在亞當裏」;22節),承受他所招致的死亡判決(22節)。但若憑信心「在基督裏」,就必分享祂戰勝罪惡與死亡的勝利(54-57節)。既然基督——這「初熟的果子」(第20、23節)——已經復活,我們作為剩餘的收成,也必復活(參利廿三10;尼十35-37;西一18)。
其次,基督的工作滿足人類需求的各個層面。祂在上帝面前除去了我們的罪孽與罪咎(林前十五17);祂賜給我們遵行上帝律法的能力——這是我們在罪中無法做到的(「罪的權勢就是律法」;第56節);祂終將使我們脫離死亡、疾病、無能等罪的肉體後果(「不朽壞的」、「不死的」、「屬靈的」——這些術語表明復活的身體將全然承載上帝聖靈的生命能力)。
第三,耶穌成就了上帝對人類的一切旨意。按照詩篇第八篇(引於哥林多前書十五27)所說,人類原先受造是要治理萬物,彰顯上帝的榮耀。罪與死亡扭曲了這設計,致使我們反倒為自己的榮耀而活。唯有在戰勝這些權勢的耶穌身上,我們才看見上帝旨意的忠實彰顯。祂再來時,我們將目睹祂最後兩項信實的作為:耶穌將顯明祂戰勝死亡——「末了的仇敵」(20-26節)的全部權能;並藉著「把國交與父上帝」(24節),彰顯上帝的榮耀。正如在十字架上,我們將再次看見基督至高權能與完全謙卑的結合——作為上帝在基督裏所創造的新人類,我們也應當以這種模式來管理我們的生活。
這些福音真理帶來兩項重要應用。首先,我們不應以「今生」的虛空及其享樂來定義自己(19、32節),而當珍視那與基督同享榮耀的應許。其次,我們當持定這復活的盼望,使其成為能力的源泉,藉此忍受患難(30-32節)並抵擋罪惡(33-34節)。因著上帝藉著基督所賜下的勝利,我們當心懷感恩,成為「堅固,不可動搖,常常竭力多作主工」的人(57-58節)。因此,福音可以對抗絕望,並賦予我們日常勞碌以意義:「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58節)。
十六1-24 本書信的終末章展現了信徒在基督裏合一的若干實踐表現。蒙父恩典的人同屬一個家庭(「弟兄們」;12、15節),因此渴望聚集在一起共同敬拜(2、19節),慷慨解囊,供應其他信徒的需要(1-3節),並以包括經濟支持在內的各種方式那些為傳揚福音而勞苦的人(第5-11節,15-18節)。在這裡,我們再次看到,恩典如何擄獲人心,激勵信徒無私地服侍,而非自私地放縱自己。
在第13節中,保羅呼籲信徒要剛強壯膽。詩篇作者呼召以色列人「等候耶和華」以得著力量時,也使用了相同的措辭(詩廿七14;一三〇5)。正如上帝曾堅固《舊約》聖徒,祂如今也能使基督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林前十六13)。第14節表明,這般勇氣與愛的關係乃是攜手並進的。即便在此處,我們也能感受到基督十字架的大能——勇氣與愛在此完美交匯。
保羅的結語(22-24節)有力地概括了四個福音主題:(1) 唯有與基督建立起關係才能脫離咒詛;(2) 遵行哥林多前書裏的教導是「愛主」的體現;(3) 教會生命有賴「主耶穌的恩典」來維繫;(4) 此恩典使人生發對「在基督耶穌裏」的眾人的愛心。正如哥林多人,我們的生命、關係與教會或許飽受諸多困擾。但凡憑信心與主聯合的人,皆可領受主的恩典與祂子民的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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