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研讀筆記 GTB

Study Notes for Titus

誠之譯自:

J. D. Greear, “Titus,” in Gospel Transformation Bible: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ed. Bryan Chapell and Dane Ortlund (Wheaton, IL: Crossway, 2013), 1647–1650.

一5–9 長老是為福音而存在的。保羅囑咐提多要「在各城設立長老」(5節),這些人必須是品行端正的人。長老最終的、決定性的標誌是他能「堅守那合乎教義、可靠的真道」——也就是福音,並且能以一切「純正的道理」(9節;直譯:健全的教義)來解釋福音(參《新譯本》)。長老是屬乎福音的人。

一10–16 保羅指出,墮落人類的根本的問題在於心的敗壞和扭曲的慾望。光是強調儀式的純淨、飲食規條和外表符合律法,無法解決心靈的敗壞。「在污穢不信的人,甚麼都不潔淨」——也就是說,強迫罪人的心去行上帝的道,並不能使心潔淨(15節;參太十五11;羅十四17–20)。律法主義者所提倡的外在順從,只是掩蓋拜偶像的心(試圖靠人的努力賺取上帝的祝福)。

更糟的是,那些內心已污穢的人會試圖將宗教活動用在扭曲的目的上,利用宗教成就來自我辯護、自我誇耀、放縱私欲。保羅說,這種宗教,無論言辭多麼高尚,都是「虛空」且「欺哄人」的(多一10)。諷刺的是,假教師與放縱之人有一個根本的共通點:兩者都活在肉體中,靠肉體而活,而非藉著對上帝恩典的盼望而活(16節;參三3–7)。

二1–10 福音帶來改變最清楚的證據,不在於浮誇的宗教儀式,而在於正直、謙卑、仁愛、節制、忍耐,以及品格的穩定一致。這些是活在福音盼望中的果子。本段提多書的經文,意在對比真正信徒的生活與第1章10–16節所描述的假教師的生活。保羅在此列出的福音「果子」,結合他在其他書信中的列表,如加拉太五22–23或哥林多前書十三4–8,都清楚表明:恩典不是犯罪的藉口。敬虔不僅僅是基督徒的一個可選項,而是不可或缺的。規則沒有改變,但動機卻改變了——對恩典上帝的愛成為基督徒生活的主要驅動力。

福音帶來的改變是從內而外的,而不是從外而內的。如果內心是健康的,就會結出果子。

二10 敬虔的行為裝飾著福音,向世人展示耶穌品格的美麗。敬虔行為清楚地顯明了基於行為的「宗教」——只關注修行者能得到什麼好處——與以恩典為中心的福音之間的差異:福音的焦點是尊榮(愛慕)那位拯救人脫離罪及其後果的上帝。

二11–14 這些經文可以說是聖經中對以福音為中心的生活最簡明的說明。「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熱心為善」是藉著領受上帝的恩典而產生的。屬靈操練、經文背誦和問責結構各有其作用,但唯有對福音恩典的深刻經歷,才能在我們的慾望層面帶來改變。福音會產生對我們偉大的上帝和救主耶穌基督如此深切的愛慕和渴望,以至於我們願意用生命尊榮祂(13節)。當這份愛慕和渴望存在時,敬虔的行為自然跟隨而來。

二15 牧師的角色是不斷高舉福音的好消息,並責備一切與之相抵觸的信念或行為。因為放縱情慾與律法主義都與福音背道而馳,所以福音的傳道人可以預期兩者都會抵擋福音。畢竟,耶穌的十字架事件正是異教(羅馬)與宗教(猶太)領袖共同的行動。

三1–3 福音帶來改變的三個常被忽略的證據是順服(1節)、言語上的柔和(2節)以及謙卑(3節)。這些特質在家庭生活中比在公開場合更能彰顯。如果福音沒有在這些方面改變我們,我們就無法宣稱真正認識它的大能(參約壹三16–24;雅一26–27;三6–12)。保羅再次明確對比了真信徒與假教師的生活(多一10–16;三9–11)。基督的門徒是「順服的」,而非「悖逆的」;是「溫柔/和平」、「有禮的」,而非「惡獸」、可憎惡的」;是「隨時預備好」行各樣善事的,而非「不適合」行善的;並且避免「爭競」(三2;《中文標準譯本》爭吵),而非「律法上的爭執」(三9;參《新譯本》)。這就是恩典福音所結的果子。

三4 注意保羅在此以及二11–14中使用「顯現」一詞。基督在他子民中「顯明」,展示「上帝我們救主的恩慈」,被呈現為激勵子民「留心作正經事業」(三8;或作「留心行善」)的方式。福音的轉化來自「上帝我們救主的顯明祂的恩慈和憐愛」在我們的內心。那以豐盛的憐憫拯救我們,而不是按照我們價值的,就成為我們所一切努力的熱情所在。所有真正的敬虔都是因認識上帝滿有憐憫地降臨、尋找我們而產生的結果。從根本上說,是祂向我們「顯明」,我們並沒有先尋求祂。

這「顯明」不僅除去我們罪的刑罰,也解救我們的心,使其不再「服事各樣私慾」(三3)。如此徹底的轉變,激發了保羅在本書中反覆呼籲的善行。基督降臨的目的,就是要使上帝的恩典「顯明」在聽者心中。對上帝恩典的領悟,會在我們心中產生更深的渴望,收服其他一切較小的慾望——正如清教徒湯瑪斯·查爾默斯(Thomas Chalmers)所稱的「新情感的排斥力」(the expulsive power of a new affection)。對上帝為我們所做的一切心存敬畏,比透過積攢善行來巧妙地安撫上帝更能改變我們的心。

三5–7 《新約》中很少有經文像這裡這樣全面描繪基督徒的救恩。我們被提醒,唯獨是上帝「救了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有任何功勞,而完全出於祂自己的憐憫(5節)。我們知道,這份憐憫賜給我們新生命,或稱「重生」(regeneration),即藉著聖靈對我們全人生命的徹底更新(5節)。我們知道,這重生洗淨我們——滿身罪污的罪人不是靠自己洗淨,而是藉著傾倒在我們身上的聖靈被洗淨(5–6節);這也提醒我們,耶穌在地上事奉時,親手潔淨那些被社會視為不潔的人(例如,太 八3;可 一41)。我們還知道,稱義——在上帝的公義審判中被宣告無罪與義——完全是「因祂的恩」,使我們不僅成為義人,且因著永生的盼望,與基督一同成為萬有的後嗣(多三7)。

藉福音得救是全然的救恩,而且完全出於上帝白白的恩典,使我們能夠以敬虔的豪放不羈來生活——為基督而活,不被世俗恐嚇,也不被世俗的動機所奴役。

三7–8 在整封書信中,保羅將事實陳述(indicative,指我們在基督裏既定的身份事實)與倫理命令(imperative,指我們應為基督而行的行動)交織在一起。保羅不只是告訴信徒當安息在恩典裏;他也催促他們追求敬虔。雖然我們在上帝面前的義的地位已經確定不移,但我們的成聖卻是一生的奮鬥。

確實,像保羅在提多書中所作的那樣,勸勉信徒在敬虔上成長,可能會強化每個人心中所潛伏的法利賽人心態。然而,對律法主義的回應並不是停止傳講基督徒的倫理責任,而是將這些責任建立在福音的事實陳述上。雖然我們勝過罪並不會讓上帝更悅納我們,但對上帝在基督裡白白地悅納我們的深刻認知,會以一種方式改變我們的心,使我們專心追求敬虔。事實上,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吩咐提多「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大概指三3–7中列出的完整救恩——「使那些已信上帝的人留心做正經事業」(8節)。福音的宣講會引導人活出敬虔生活。

三8–10 福音會帶來謙卑、順服、溫柔和忍耐,而宗教(以人為動機的宗教)則帶來紛爭、爭競和分裂。信徒知道自己不是因為自己的義而得救,而是因自己所不配得的上帝無條件的恩典(5節)。每一個時代,我們都需要不斷被提醒這份不配得的恩典,免得將上帝原本用來克制我們肉體的教義,變成高舉肉體的工具。恩典的教義並非要使我們因知識或特權而自豪。保羅告訴我們要遠離那種引發紛爭、好爭辯的人。這種心性會損害福音工作,即使他們所持的教義是正確的。

三14 保羅在書信結尾,再次勸勉克里特的信徒要留心行各樣善事,這是他在這封短短的書信中反覆提到的主題(二7、10、14;三1、8)。正如弗朗西斯·薛華(Francis Schaeffer)說,教會是上帝的「示範群體」,是祂向失喪世界的「最後見證」。

教會中敬虔、慷慨的行為,是福音最好的「廣告」。在西納和亞波羅的事件中,克里特的信徒就有一個即時且實際的機會來實踐這些善行。我們不必四處尋找行善的機會;上帝已經將這些機會安排在我們四周——在家庭、社區、教會、學校和職場。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