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4 Exodus 19 & 20 (1.5.28)

研經題目:
1. 在這兩章中,關於:(a) 神的本性,和(b) 祂對於祂的百姓的目的,有什麼啟示呢?
2. 神期望祂的百姓之敬拜和行為的標準是什麼?試用你自己的話將它們簡單地概括起來。
出埃及記第15~29課,待續。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9:1~40:38 在西奈立約。本書後半部分的重點是上帝在西奈山上頒佈律法和上帝向摩西啟示的律法的內容。這段經文的內容包括:預備百姓(19:1-25):十誡和其他律法(20:1~23:19),進入應許之地的指示(23:20-33);確立聖約(24:1-18);有關帳幕的指示(25:1~31:18,35:1-3);背約、代求和重新立約(32:1~34:35);以及建造帳幕(35:4~40:38)。
19:1~24:18 這是出埃及記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以色列終於到達了3:12所預想的地點,耶和華開始闡述祂對以色列的計劃,並詳細說明3:12所暗指的事奉/敬拜。根據許多學者的觀點,這段經文涉及摩西之約,反映了古代近東宗主-附庸條約的典型安排,在這些條約中,大王(“宗主“”)承諾保護向他宣誓效忠的臣民(“附庸“”)。像這類條約一樣,這個盟約也會在後來得到更新(例如,出34章;書24章)。(BTSB)
19:1-25 背景:西奈。以色列人到達西奈,本書記載的其餘事件都發生在那裏,上帝也在那裏藉著摩西啟示祂的約。第19章的重點,是上帝為祂在西奈山的顯現,指示摩西預備以色列人。
19:1-3 以色列人來到西奈的曠野,並在那裏的山下安營(1-2節),這成就了上帝在燃燒的荊棘中對摩西的應許。祂將帶領百姓出埃及,而百姓將 “在這山上事奉” 上帝(3:12)。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和修》“第三個月的初一,就在那一天”),說明他們從埃及出來到抵達西奈,共用了大約七周的時間。這恰好與為期七周的七七節(五旬節)的時間跨度一樣;七七節慶祝的其中一件事,就是上帝賜下律法給以色列人(利23:15-21)。
19:4-6 上帝在還沒有透露祂的約的所有細節之前(5節),就呼籲以色列人要信守這約。百姓在埃及所看見的事(4節)提醒他們,上帝與他們的立約關係,在他們作上帝子民之前已經存在,而且也是他們以上帝子民的身份生活所必需的。
19:6 上帝稱呼以色列為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祂不單指亞倫和他兒子將擔任的祭司職分(28:1),也指以色列全民在各個民族面前的生活樣式。透過信守聖約(19:5),以色列民族將繼續分別為聖,同時也為他們周圍的民族代求上帝的同在和賜福(見創12:3;申4:6;賽61:5-7注)。當彼得用這些術語來指教會時(見彼前2:5、9),他的解釋是:由猶太和外邦信徒組成的群體,繼承了以色列人的特權,他又呼呼信徒持守信心,使周圍的人 “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上帝”(彼前2:12)。
19:6 這裏上帝賜予以色列人王室和祭司的地位。“祭司的國度”,這個措詞就像“大衛的國度”一樣,第二個要素(祭司/大衛)指向那些作王的人;這裏以色列人作為一個整體被稱為“祭司”,即那些將在上帝面前供職的人(參考28:1中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更專一的祭司職分)。 聖潔的國民(國度),作為一個祭司的國度,以色列將從其他國家中分別出來事奉上帝,就像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後來被奉獻,在會幕中供職一樣(28:41,40:12-15)。儘管以色列人在第8節中表達了承諾,但他們始終未能遵守此約,意味著放棄了他們的專屬地位。然而,藉著耶穌所立的新的約,它被上帝的全體子民所繼承,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因此,新約作者將這裏第6節所使用的術語應用於教會(如彼前2:5、9;啟1:6,5:10,20:6),教會同樣已“蒙召……出黑暗,入[神的]奇妙光明”(彼前2:9)。(BTSB)
按:最常見的希伯來語“祭司”一詞,kōhēn,反映了一個常見的西閃族詞,指任何宗教的祭司。它可能最初來自動詞kāhan “站立”,因此它指的是以服事身份站在神靈面前的人(參申10:8)。
聖潔,指的是與普通的(或褻瀆的)事物區分開來。它表示某樣東西是獻在神的面前和作特定用途的。
19:9 叫百姓在我與你說話的時候可以聽見,19:1-25這段經文一直強調上帝在西奈山顯現的景象和聲音(另見11、16-19節),以進一步表明,上帝就是透過摩西向以色列人顯明祂的道。
19:10-13 上帝指示百姓自潔(10-11節)和定界限(12-13節),藉此預備他們進入將在帳幕中體現的敬拜模式(見26:31-37)。西奈山被分別為聖,是因為上帝臨在這座山上,使之成聖(19:11)。譯為 “自潔” 的希伯來文動詞,直譯是 “分別為聖”(見《和修》),表示摩西要預備以色列人來到聖潔的上帝面前。儘管經文沒有提到自潔的細節,但是叫百姓洗衣服(10節),表明自潔包括預留時間或者改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以預備迎見上帝(見17節)。
19:15 在上帝給摩西的指示中,是否包括或者暗示不可親近女人,並不十分清楚。從自潔的目的(見10-13節)來看,這樣做的根本原因很可能是:為了迎見上帝而藉著禁欲來表達分別為聖(參利15:16-18),而不是假定兩性或者女性在本質上有什麼不可接受的地方。
19:16-20 所有的景象(16節閃電和密雲,18節冒煙和火)和聲音(16、19節雷轟和角聲甚大),都標誌著上帝的同在(18節)。這個經歷是要不斷地提醒以色列人,上帝對摩西說過話(見18-21節)。
19:22-24 上帝在曉諭亞倫和他兒子承擔祭司這一職分(見28:1)之前,在這裏先提到祭司。如果這裏是指亞倫的兒子,那麼他們與百姓都屬於被限制上西奈山的一群人。擊殺他們,參利10:1-2;撒上6:6-8。
20:1~23:33 聖約的內容和規章。這段經文的內容後來被稱為約書(24:7),當中包括:十誡(20:1-21);敬拜的指示(20:22-26,23:10-19);群體生活的規則和原則(21:1-23:9);以及進入迦南地的指示(23:20-33)。
20:1-21 十誡。(見申5:1-21注。)經文強調十誡是上帝啟示摩西的聖約條款的核心,闡明了上帝呼召子民在祂面前如何生活(20:1-11),以及子民之間要如何共同生活(12-17節)。這裏對這些誡命的闡述並非詳盡無遺,所涉及的範疇也有限,這裏只是要向以色列人顯明如何對上帝盡忠。以色列人在漂流曠野40年之後,摩西會對即將進入迦南地的一代人重申這些誡命(見申5:6-21及注釋)。新約作者認為,這些命令適用於構建猶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的道德生活模式(如:羅13:9-10;弗6:2-3)。
20:1 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的時候,祂使所有人都聽得到。作者重複描述上帝在西奈山顯現時的景象和聲音(19:16-20,20:18),“我從天上和你們說話了”(22節),也都是這樣。
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這個描述作為十誡和其餘律法的序言,意味著上帝呼召以色列人信守聖約之前,祂在聖約關係中為他們所做的工作是呼召的基礎。上帝已經從埃及拯救了他們,使他們成為屬祂的子民,以色列人透過遵守誡命來領受並享受上帝所成就的。在以色列的整個歷史中,上帝經常以祂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這件事作為祂身份的標誌,讓以色列人經常謹記祂為他們所做的,並過相應的生活(如:士6:8;撒上10:18;詩81:10;耶54:13)。
20:3 除了我以外的希伯來原文,意為 “優先於我”、“在我面前” 或者 “跟我競爭”。這裏很可能是要表達 “在我面前”(即又敬拜上帝,又祭祀其他神明),依據是:(1) 在創造萬物的記述中(創1:1~2:3),任何 “別的神” 都與創造無關(因為只有上帝在創造);(2) 在埃及的事件中,上帝顯示祂優於 “別的神”(參12:12,15:11;結20:7-8);以及 (3) 不斷呼召以色列人單單敬拜上帝(22:20,23:13、24、32-33;參申6:13-15)。你不可有別的神,耶和華上帝要求以色列人絕對忠於聖約。作為天地的獨一真神,上帝不能也不會容忍以色列人祭拜任何 “別的神”(參22:20,23:13、24、32);換句話說,敬拜獨一真神的一神論,是唯一可以接受的信仰和做法。儘管這條誡命沒有評論這些 “別的神” 是否真實存在,但是摩西對後世所說的話明確指出,唯有 “耶和華祂是上帝,除祂以外,再無別神”(4:35,39;另見詩86:10;賽44:6、8,45:5、6、18;林前8:4-6)。另見申5:7注。
20:4-6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埃及和迦南地的神明通常與某些受造物有關,埃及人和迦南人就祭拜這些受造物或代表這些受造物的物件。上帝藉著十災和出埃及的事件,已經表明祂有權掌管宇宙萬物,因為全地都是祂的(9:29,19:5)。因此,祂吩咐以色列人不可雕刻上天或下地的百物來祭拜(20:4-5a)。這條禁令的基礎是,上帝是忌邪的(見34:14;申6:15),而且祂沒有形體,人們不應把祂限制於某種形像(4:15-20)。法老不承認上帝所顯明的關於上帝的一切真理,因此災禍臨到埃及,這一切以色列人都看見了。這段經文警告以色列人不可效仿埃及人的作為,同時也釋除他們的疑慮,重申他們的上帝是滿有慈愛和憐憫的(見34:6-7)。
20:5-6 忌邪的上帝,造物主上帝配得受造物給祂一切的榮耀。誠然,只有當受造物(尤其是人類)把上帝應得的榮耀和敬拜歸給上帝時,萬物才能正常地發揮功用。因此,上帝的忌邪也是祂為受造物的福祉所發的熱心。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人類的經驗證明,父母的不道德行為往往會導致他們的兒孫受苦。這是罪令人悲痛的一面,即罪不僅傷害犯罪的人本身,還傷害其他人。但是,這個大原則有兩方面的限制:首先,它僅適用於恨我的人,即那些與上帝為敵、堅持不信上帝的人。人藉著悔改,就可以打破這個犯罪與受苦的循環。其次,痛苦延續到第三、四代;但對另一群愛我、守我誡命的人,上帝向他們發慈愛(6節),直到千代(即直到第一千代;參申7:9)。
20:5 忌邪(jealous),常譯為“熱心”(zealous)。與人類的嫉妒不同(往往是一種惡習而不是美德),上帝的忌邪總是表達出真正的愛和對祂的專屬權之有見識的關注,所以祂熱心地保護祂的利益。 自父及子(直譯可作:在兒女身上追討父親的罪,直到三四代),這可能是因為生活在一起的大家庭單位共同承擔罪責(例如,民16:31- 34;書7:24- 25),但它也可能證明了罪惡行為的長期影響(和後果)。 三、四代,可料見的最大家族,但它也可能界定任何個人可能有的直接影響的程度。這與 “千代”(第6節)之間刻意的不平衡——也可以是“到幾千代”的意思,強調上帝之愛的廣度,而不是其持續時間(參見34:6-7)——表明了上帝的心願。 恨我的,用盟約/條約的語言,指那些對君王(神)不忠的人。這描述了一切耶和華所懲治的人,就像正面的對應詞(“那些愛我、守我誡命的人”,第6節)描述了一切祂所愛的人。(BTSB)
20:7 妄稱耶和華的名(見申5:11注),主要指人以上帝的名義發虛假的誓言,或不誠實地用上帝的名義去做事(利19:12)。這條誡命還禁止人使用上帝的名來行法術,或者不敬畏、不尊重地使用上帝的名(利24:10-16)。上帝向摩西啟示祂的名字(3:14-15),不斷把自己的身份與祂為以色列人所做的事聯繫起來(見6:2、6-8)。上帝提醒以色列人,使用祂的名義去做的事,必須不違反祂的屬性、臨在和權能。
20:8-11 以色列人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8節;見申5:12-15注)。上帝透過收取嗎哪的指示(見16:22-26),已經開始構建百姓的生活模式,即六日工作(20:9)、第七日休息守安息日(10節)。這裏進一步說明了這條誡命的基礎,就是仿效上帝創造萬物時的模式(20:11;見創2:1-3)。以色列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反映這個民族屬於上帝,也由上帝帶領。每週的工作和休息模式,要成為以色列人生活的常規和重要組成部分(見31:12-18)。在申5:15,摩西指出守安息日的另一個理由:使百姓回想起上帝將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來。
20:12 當孝敬父母(原文直譯:尊敬父母),“尊敬” 指給人及其身份以應有的態度。孝敬父母意味著:(1) 順從父母(參21:15、17);(2) 贍養父母,並在父母晚年時照顧他們(關於孝敬的這層意思,見箴3:9)。耶穌和保羅都強調這條誡命的重要性(可7:1-13;弗6:1-3;提前5:4)。這是十誡中唯一一條帶具體應許的誡命: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所指的不僅是長壽,也是充滿上帝的同在和恩惠,見申5:16注。
20:13-15 第六至第八條誡命是一般禁令,包括不可殺人(13節:見申5:17注)、姦淫(14節)和偷盜(15節)。這些禁令為以色列成為公正的社會確定了最低標準,並且後來上帝藉此進一步呼召百姓,這些呼召包括:成為聖潔,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上帝(申6:4-9),以及友善、慷慨地對待鄰舍(利19:18)。因此,雖然禁止偷竊是以色列國民生活中的基本正義原則,但是百姓蒙召不僅要克制自己不拿別人的財產,還要愛客旅和在他們當中寄居的人,如同愛他們自己,以體現上帝對他們的愛(利19:33-34)。耶穌在山上寶訓中論及律法時(“你們聽見有……話,說”,太5:21-48),祂糾正的不是舊約律法想要達到的目的,而是人們錯誤的假設,以為這些律法(或者當時的傳統解釋)詳盡無遺地說明了作為天國兒女該如何生活。例如:耶穌闡明,一個蔑視兄弟、把他當傻瓜的人,雖然他沒有殺人,但他卻沒有滿足律法的要求;一個男人沒有犯通姦,但是他對婦女動淫念,他也沒有滿足律法的要求;見太5:21-24、27-28;太5:21-48注。
20:16 作假見證(見23:1-3)指一個人在司法審訊中提供虛假供詞,因而可能使那人的 “鄰舍”(見《和修》)無辜受刑。《聖經》譴責作假見證的行為,因為這種行為給百姓帶來災難性的影響,也是無視上帝的屬性(見箴6:16-19,12:22,19:5、9)。上帝的公正和公平要反映在以色列民的生活中,所以要擯除假話,特別是損人利己、妨礙公正的假話。
20:17 之前的四條誡命著重於言行(13-16節),第十條誡命提醒人,不要讓心貪戀人……一切所有的。人一起貪念,就會被所貪戀的事物轄制自己與其他人的關係;他可能會因此殺人、偷盜或者撒謊,以獲得他想要的東西,或者是不讓別人得到那東西。因為貪戀某事物,人就看那事物比信靠順服上帝的供應更重要,這也就違反了第一條誡命。使徒保羅也闡明了這一點,指出貪心就和拜偶像一樣(弗5:5;西3:5)。
20:18-20 以色列人上一次經歷雷轟和閃電,是在埃及上帝降下雹災的時候(見9:23-26)。摩西告訴百姓不要懼怕上帝會殺死他們(20:20),並解釋說上帝正在試驗他們,使他們存敬畏上帝的心在應許之地生活(見申6:2)。
20:22-26 敬拜的指示:禁止拜偶像和祭壇的建造。在十誡(21:1~23:9)之後,這段經文與23:10-19一起構成律法的第一部分,重點是以色列人的敬拜。對以色列人來說,首要的是他們與上帝的關係(見十誡的順序);這裏把宗教條例放在與人際關係相關的條例之前,再次反映了這個優先順序。這些條例詳細解釋了第一和第二條誡命所包含的義務(20:3-6)。
20:25 傢具……污穢。這條禁令的原因已不清楚。有人認為這一規定是為了防止以色列人使用迦南聖地的祭壇,這些祭壇通常是用切割的石頭建造的。會幕的燔祭壇是用木頭做的,外頭包覆著銅。這裏描述的祭壇類型是用於遠離會幕的祭品。見申27:5注。(BTSB)
| 十九4-6 上帝在這裏闡明了恩典的運向:救贖(第4節)、要求(第5節)、獎賞(第6節)。 耶和華救贖了祂的子民,把他們從埃及人手中解救出來,帶領他們走過旅途,將他們帶到自己身邊。這一切都源於上帝的恩約。祂記念祂與亞伯拉罕的盟約(二23-25)。祂宣稱以色列是祂的「長子」(四22)。祂把以色列當作自己的子民,賜給他們榮耀的盟約應許(六6-7)。因此,祂把他們從埃及贖了出來,從為奴之家(即靠人的勞動維持的生活)救贖出來。 現在,耶和華將向祂贖回的子民提出祂的要求(廿1及以下),主要是說:「這就是與贖回你們的上帝建立有福關係的生活方式」。祂還將給出救贖(而非工作)獎賞的應許:他們將成為上帝所珍愛的產業,他們將成為上帝的祭司國度和聖潔的國民。 上帝恩典的這一動向對於上帝現今的子民來說也是一樣的。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救贖了我們,因為祂的恩約;祂賜給我們祂話語的要求,描繪了感恩順服的生活;祂宣告了救贖的獎賞,我們將成為祂的產業(弗一18),祂所珍愛的財產,祭司的國度和聖潔的國民(彼前二9;啓一6)。 十九16-20 這裏所描繪的上帝形象是令人敬畏的榮耀和全然的聖潔。當上帝降臨西奈山時,伴隨著雷電、火焰和煙霧,號角聲越來越響。結果是上帝的子民發顫(第16節),整座山都大大震動(第18節)。 雖然上帝的榮耀和聖潔沒有改變——祂仍然是「烈火」(來十二29)——但祂已經為我們開闢了一條道路,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祂的面前。因為透過耶穌,我們不是來到西奈山,而是來到錫安山。我們來到的不是黑暗和暴風雨,而是「節期的聚集」(譯按:參來12:22,ESV直譯)。我們不是來到話聲之前,而是藉著耶穌灑下的寶血來到祂面前(來十二18-24)。《希伯來書》警告我們不要拒絕耶穌和祂偉大的救贖,這有什麼奇怪的嗎?祂親自為我們開闢了來到上帝面前的道路(來十19-25)! 廿1-2 注意,上帝與祂的子民建立的恩惠關係是在上帝提出的神聖要求之前。上帝以皇室和個人的口吻表明自己的身份——「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祂說到祂在救贖中所成就的,「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祂說到祂的子民過去屬於誰(法老的奴隸),又說到他們現在屬於誰(言下之意,屬於上帝)。因此,上帝的恩典是祂律法的基礎。 然而,祂的律法也確實引導我們回到上帝和祂的恩典面前。以色列人聽見上帝親口說的這些話後不久,就陷入到偶像崇拜和肉慾之中,幾乎違反了整個道德律(卅二1-6)。以色列人的失敗代表著我們所有人都需要恩典的赦罪(以色列人藉著獻祭制度體現了這一點),也需要上帝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裏(耶卅一31-34)。 這就是上帝在新盟約中藉著基督的靈所成就的事——基督獻祭的死確保了上帝一勞永逸的恩典寬恕,基督的靈在上帝子民的心中成就了耶利米所預言的一切(來七11~九28)。基督徒的心中寫著上帝的律法,上帝的靈居住在我們裏面,在我們透過耶穌與上帝建立的恩典關係的基礎上,為順服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因此,恩典是律法的基礎,而律法則引領我們回到恩典。 廿3 按照十六世紀改革家馬丁·路德的說法,擁有上帝,就是「全心全意信靠和相信祂….,當你的心抓住祂、依戀祂時,你就把握住了上帝」。因此,這第一條命令告訴我們,因為上帝是我們的救贖主,因我們與祂有關係,所以除了主之外,我們不應該抓住和依戀任何其他人。任何其他的愛都不應優先於祂;任何其他的愛都不應與祂並列或取代祂。任何其他的愛都不應該在考驗或試煉中與主對抗。因為我們藉著上帝的救贖工作與祂建立了關係,所以我們蒙召專一地奉獻給祂,並以祂為樂。 廿4-6 因為我們藉著上帝的救贖工作與祂建立了關係,所以我們蒙召以祂所詳述的方式敬拜祂。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們不能為了俯伏或事奉而製造「雕刻的像或任何像」。凡上帝所救贖的人,我們都不能透過那些可能被我們為自己的目的所操縱的偶像來馴化上帝。相反,我們應該聆聽祂的聲音,聆聽祂的話語,來敬拜和侍奉祂(申四12)。這是因為耶和華是一位忌邪的上帝——祂對我們的愛是熾熱的、專一的愛;對於那些回應祂的愛的人,祂要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見注釋)。 廿7 「稱」上帝的名就是喚起上帝自己的同在和特性。當說出上帝的名時,上帝就在祂的榮耀中(卅四5-7)。祂在那裏審判和拯救,說話和教導(賽五十二5-6)。因此,這條誡命的意思是:因為上帝救贖了我們,祂禁止我們在日常言語、生活方式或敬拜中徒勞無益、毫無目的地稱呼上帝(利十九12;摩二7;瑪一6-7)。相反,因為我們屬於上帝,所以我們要尊崇耶和華為我們的上帝,在祂同在的光照下,過我們方方面面的生活(約壹一5-6)。 廿8-11 在十六22-26中,上帝已經提醒祂的子民六天工作、一天休息的模式。現在,祂告訴我們,因為祂把我們從奴役中解救出來,所以祂釋放了我們,要我們「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作為安息日的主,為了我們的利益,上帝為祂的敬拜和我們的安息把一天分別出來。 上帝的這一命令是以創世為基礎的——正如上帝用六天創造(勞作),第七天安息那樣,上帝的子民也應該這樣做。在申命記五章12-15節中,上帝將安息日的命令建立在救贖的基礎上——正如上帝將祂的子民從奴役中解救出來,使他們不再需要每天工作,上帝的子民現在也獲得了自由,可以「守安息日」——也就是說,相信祂的供應,他們的勞碌到此結束。 廿12 上帝告訴祂的子民,因為祂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所以他們應該孝敬父母——尊重他們、看顧他們、供養他們(提前五8)、祝福他們、聽他們的話。 主以這種方式對祂的子民說話,因他們是與祂立約的子民;這也是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六章1-3節中引用這條誡命的原因。所應許的祝福是上帝將養育我們的子孫後代,我們的子孫後代也將在這個世界上供養我們(參詩127~128)。 廿13 這條命令所禁止的有意和無意的殺戮問題(參民卅五11、15)的背後是更深層次的心靈問題。從該隱開始,憤怒和仇恨就以殺人的方式表現出來(見創四7-8;撒下十三23-33;太五21-22,十五18-20a;約壹三15)。 因此,因為我們屬於上帝,蒙祂救贖,我們就蒙召要放下仇恨和惡意,透過饒恕和憐憫來保護他人的生命(參弗四29-32;西三8、12-14)。基督對我們的赦免和憐憫也應體現在我們對待他人的方式上。 廿14 正如第六條誡命一樣,第七條誡命也是如此:不僅(消極地)禁止姦淫,而且(積極地)呼籲我們將慾望指向婚姻中的配偶。因祂是我們的上帝,因祂救贖了我們,所以我們現在要正確地引導我們的慾望——向著我們的配偶,並最終向著上帝(弗五29-31)。因此,姦淫是被禁止的,但私慾(參太五27-28)以及其他性犯罪,如亂倫、私通和同性戀也是被禁止的(羅一24-25;林前五1-13,六9-11)。 廿15 因我們屬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所以我們認識到萬物都屬於祂,祂已將管家的職責分派給我們每個人。因此,我們不去偷盜不屬於我們的東西,而是努力使地上和天上的主人得益,並與他人分享(弗四28,六5-9;西三22~四1)。 廿16 說謊話和作假見證的人就像魔鬼一樣(約八44)。問題在於我們自己的心在欺騙我們;它們是詭詐的,因罪的詭詐而剛硬(耶十七9;來三12-13)。對於那些已經從罪的奴役中解救出來並屬於上帝的人來說,我們現在可以自由地對基督裏的弟兄姊妹說真話,也可以說關於他們的誠實話(弗四25)。 廿17 當上帝禁止貪婪時,祂又一次針對的是我們的內心。貪婪就是渴求或渴望不屬於我們的事物。雖然這條誡命與第七條誡命相關,但它的範圍更廣:因為我們可以貪戀鄰居的居所(彌二2)、人(出廿14)或財產(書七20-21)。 根據使徒保羅的觀點,貪婪是一種強大的慾望,僅靠外在的順從是無法根除的(羅七12-17)。此外,保羅將貪婪等同於偶像崇拜(弗五5;西三5)。所有這些都意味著我們回到了第一條誡命——因為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救贖了我們,所以我們除祂之外別無所求。(GTB) |
1. 在這兩章中,關於:(a) 神的本性,和(b) 祂對於祂的百姓的目的,有什麼啟示呢?
答:本章啟示了上帝的聖潔可畏,主權,忌邪,慈愛。祂拯救以色列民,將他們分別出來,是要叫他們歸祂為聖,作萬民的祭司,並使萬國因認識耶和華而蒙福。
2. 神期望祂的百姓之敬拜和行為的標準是什麼?試用你自己的話將它們簡單地概括起來。
答:關於敬拜,上帝期望祂的百姓達到的標準是:a. 單單敬拜祂,不敬拜他神;b. 用正確的方法,也就是祂所吩咐的方法敬拜祂;c. 要敬畏祂的名,不可以祂的名義起假誓;d. 要守安息日,將這天分別為聖,停止勞作。
關於他們的行為,上帝期望祂的百姓達到的標準是:a. 孝敬父母,即尊榮他們,並順從他們;b. 尊重鄰舍的生命權、財產權、名譽;c. 守婚約;d. 不只是外在行為遵行上帝律法,更要從心裏愛慕上帝律法,討祂喜悅,信靠上帝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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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14 出埃及记 19 & 20 (1.5.28)
立约背景:西奈。颁布十诫。
1、在本章中,关于:(a) 神的本性,和(b) 祂对于祂的百姓的目的,有什么启示呢?
关于:(a) 神的本性启示:神是圣洁的、可畏的;
(b) 祂对于祂的百姓的目的的启示:神要做他们的神,使以色列民做神圣洁的子民。
2、神期望祂的百姓之敬拜和行为的标准是什么?试用你自己的话将它们简单地概括起来。
神指示的方式。
敬拜–
对象:只能是神;
方法:神指示的方式;
心态:敬畏;
行为标准–
对父母: 孝敬、尊荣、顺从;
对邻舍:尊重、维护;
对婚姻:守约;
对己:爱慕神律法,遵行神的律法,信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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