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6 約翰福音 13:1~20 (2.10.31)

Study 26 John 13:1~20 (2.10.31)

研經題目:

1. 13節。「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在1和3節中,對「祂是主」這個真理,啟示到什麼程度呢?哪一種說法比較正確:(a)「儘管」(in spite of),還是 (b)「由於」(because of)祂與父有這樣的關係,耶穌仍然做僕人的工作?比較腓二5~8。

2. 在回應彼得的插嘴中,耶穌教導了我們什麼重要的教訓呢?參8和10節。比較多三5;約壹一7。

3. 耶穌用行動給祂的門徒作榜樣,這件事還有進一步的涵義嗎?比較路廿二22~27。你對這個問題是否已予以充分的注意呢?參17節。

注:

1. 10節。「洗過澡」:眾門徒除了猶大以外(11節)都已經蒙潔淨了。比較十五3。

2. 20節。「我所差遣的」:那就是指使徒以及其後一切為基督作見證的人。也參16節。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3:1~20:31 臨別講論和受難記敍。本書的後半部分,由耶穌的臨別講論(13~17章)和受難記敍(18~20章)組成。猶太人棄絕耶穌,耶穌轉而關注新的彌賽亞群體。在這個群體被潔淨和領受囑咐後,耶穌禱告,被捕,受猶太人和羅馬人審訊,被釘十字架,被埋葬,復活,復活後顯現,以及向門徒頒佈大使命。這部分以本書的寫作目的作結(20:30-31)。

13:1~17:26 潔淨、囑咐新的彌賽亞群體和耶穌的最後禱告。本書的後半部分記載,耶穌將要升天,回到天父那裏去,於是祂預備以十二門徒(猶大除外;參徒1:15-26)來代表新的彌賽亞群體。這個群體先是藉著洗腳被潔淨(13:1-17),洗腳既是對身體的潔淨,也象徵屬靈的潔淨。然後隨著出賣主的猶大離開(13:18-30),在象徵意義上,這個群體又被潔淨。嚴格來說,13:31~16:33是耶穌的臨別講論,包括耶穌被捕和被釘十字架前對門徒的最後囑咐。這篇本書獨有的講論以耶穌的最後禱告(17章)作結。

13:1-17 在即將上十字架前,耶穌為門徒洗腳,最後一次證明祂對他們的愛,樹立了謙卑和服事人的榜樣;也象徵性地表示,耶穌藉著自己的死,洗淨世人的罪孽。耶穌洗了所有門徒(包括猶大)的腳,以觸動人心的方式示範了何謂愛仇敵。耶穌此舉非同尋常,因為洗腳是非猶太裔奴僕的工作。猶太人習慣穿涼鞋在塵土飛揚的路上長途跋涉,因此有主人為客人預備水洗腳的習俗,但通常是在客人到達時洗腳,而不是在吃飯期間。

13:1 耶穌的屬自己的人目前就是十二門徒,代表了新的彌賽亞群體(參1:11)。雖然耶穌即將痛苦地受死,但仍然愛著祂的門徒。離世,約翰多次提到耶穌將要離世歸父(見13:3,另見7::3,16:28,17:11)。但耶穌多次說,即使升天後,祂也常與祂的門徒同在(見14:23;太18:20,28:20;啟3:20)。這兩種說法都是事實:按耶穌的人性來說,祂已經不在地上,回到天上去了,但有一天還會再來;按祂的神性來說,祂是無處不在的,能 “常” 與信徒同在(太28:20)。

13:7 這又是一次誤解,參6:52注,12:16注。

13:8 與耶穌無份,意即不屬於祂。洗腳在此象徵,為使罪得赦免而必須被洗淨,預示耶穌將為祂的百姓而死,洗淨他們的罪。

13:9-11 耶穌從另一方面闡釋洗腳的象徵意義。耶穌一次為眾人而死,那些藉著耶穌的死得洗淨的人,也需要每天洗淨他們的罪孽,就像他們需要經常洗腳那樣。顯然耶穌在此闡釋洗腳的象徵意義,因祂說他們不都是乾淨的,這不乾淨的是指猶大,但耶穌確實也洗了猶大的腳。由於猶大在靈性上沒有被洗淨,因此他就不像彼得那樣與耶穌有“份”(8節)。

13:12-17 耶穌的謙卑令人詫異,是所有門徒的榜樣。雖然門徒對此略有所悟,但只有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後,他們才會完全明白。

13:14 對於如何實踐你們也當彼此洗腳這命令,有些教會按字面意思遵行,定期舉行濯足禮,但有些教會則認為耶穌的話所指的是象徵意義,旨在表達門徒必須彼此服事,而不是要求有具體的洗腳行動。

13:16 差人(《和修》“奉差的人”)希臘原文是apostolus,在《新約》中通常指 “耶穌基督的使徒” 這個職分,但有幾處(如:林後8:23;腓2:25)例外,指普通的 “奉差遣的人”,這裏是其中一處。

13:18 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不是指被揀選得救的人,而是指耶穌揀選十二人(包括猶大)成為祂的門徒。在6:70中,“揀選” 一詞明確包括人在內,和這裏的 “揀選” 同義。耶穌引用詩41:9押沙龍背叛大衛王的典故,那裏提到的 “背信棄義的朋友” 可能是指亞希多弗(撒下16:23)。猶大用腳踢耶穌,顯示他行為的本質是背叛和不忠。

13:19 本書後半部分有幾處經文顯示耶穌的預知能力(參14:29,16:1、4、32、33;另見13:18注),這裏是其中之一。我是基督(《和修》“我就是那位”)的宣稱,很可能暗示耶穌宣告祂的神性(見8:24注;另見8:28、58,18:5、6、8)。

13:20 我所差遣的,首先是指20:22中耶穌特別差遣出去的門徒,但也泛指各個世代中,所有奉基督差遣去傳揚基督福音的信使。接待(《和修》“接納”),真正 “接待” 這些奉差遣的人,就是接受和相信福音,並信靠基督。“接待” 或 “領受”希臘原文是lambanō,這個詞也用在1:12,3:32-33,5:43,12:48。“接受基督為救主” 指聽到並相信福音信息,其聖經依據是本節和類似經文,如:20:22;路18:17;羅3:25。

3 thoughts on “Study 26 約翰福音 13:1~20 (2.10.31)

  1. 1. 13節。「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在1和3節中,對「祂是主」這個真理,啟示到什麼程度呢?哪一種說法比較正確:(a)「儘管」(in spite of),還是 (b)「由於」(because of)祂與父有這樣的關係,耶穌仍然做僕人的工作?比較腓二5~8。
    答:13節的“主”既表達尊稱(參6、9節),也表達了耶穌的神性(20:28),尤其耶穌說:“我本來是”(for so I AM),這是影射上帝在《舊約》裏的自稱(我是自有永有的),耶穌的意思是,我就是耶和華,是以色列的上帝,宇宙的統治者。在第1節,耶穌知道自己的時候到了,而且祂愛世間屬祂的人,且愛他們到底,亦即到最完全的程度,到為他們捨命的程度。而且,耶穌之前已經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10:18);“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1:25),祂擁有生命完全的主權。第3節說,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這令我們想到耶穌在世時所說的,“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11:27;另參路10:22);以及祂完成救贖大工後,復活後所說的,“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可見祂與父同享至高的權柄。然而,祂雖然是“主”,卻願意為門徒洗腳,甚至為猶大洗腳。按照腓立比書2:5-8節的思路,我們可以說,“儘管”祂與父有這樣的關係,“儘管”祂本有上帝的形象,儘管祂與上帝同等,“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儘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卻仍然作僕人的工作。就如祂所說,祂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20:28),祂來是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以完成天父交付給祂的使命。
    2. 在回應彼得的插嘴中,耶穌教導了我們什麼重要的教訓呢?參8和10節。比較多三5;約壹一7。
    答:耶穌要為彼得洗腳。彼得不明白耶穌的用意,坦率且好意地提出抗議(你洗“我的”腳嗎?第6節),甚至義憤填膺地反對耶穌為他洗腳(“你永不可洗我的腳”,第8節)。門徒此時還不明白彌賽亞為何需要走向十字架,也不明白洗腳指向的是耶穌的受難,即祂要藉著自己的死,洗淨世人的罪孽。耶穌回答彼得的抗議,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彼得此時似乎意識到此事的嚴重性(大概還不明白這個行動的末世涵義),說:“主啊,那就不單洗我的腳,連我的手和頭都洗吧!”(新譯本)彼得實在憨直得可愛。耶穌回答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10節)意思是,洗腳就是象徵全身的洗,因此不需要另外洗手和洗頭了。耶穌在十字架完成的工作是根本的潔淨,是一舉而畢竟全功的作為。就像洗禮象徵罪已得到了潔淨,因此無須一再重新受洗。
    3. 耶穌用行動給祂的門徒作榜樣,這件事還有進一步的涵義嗎?比較路廿二22~27。你對這個問題是否已予以充分的注意呢?參17節。
    答:洗腳是屬靈潔淨的象徵,也是謙卑服事的標準,所以也是給所有門徒的呼召,要他們“彼此洗腳”。耶穌為門徒洗腳,除了預告祂的受難之外,也教導門徒謙卑的功課: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這是耶穌親自設立的謙卑服事的榜樣(13:14-15),是祂門徒都必須做的,而且如此行的就有福了(13:16-17)。此外,耶穌也教導我們,沒有任何儀式可以保證屬靈的潔淨。真正的潔淨是聖靈將耶穌啟示的聖道施作在真信徒的心中才有可能成就的。猶大雖然接受了外在的洗腳,卻沒有得到真正的潔淨,因此耶穌說,你們“不都是潔淨的”。猶大沒有列在那個“去行就有福”(13:17)的人當中。(13:18回答了一個經常會有人問的問題:耶穌為什麼要揀選一個不信祂的猶大作門徒?答:為了應驗經上的話。)

    Php 2:5-8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6)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8)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Tit 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1Jn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Luk 22:22-27 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23) 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 (24) 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 (25) 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 (26) 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27) 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Like

  2. 1. 13節。「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在1和3節中,對「祂是主」這個真理,啟示到什麼程度呢?
    答:門徒把耶穌當成他們的老師、主人,因此在13節這樣稱呼他。耶穌也說,他們這樣稱呼是對的,因為祂本來就是。從第1節看:耶穌稱自己要回到「父神」那裡,又說「耶穌愛世間屬自己的人」;第3節說:「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自己(耶穌)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從這裡可以看出,祂在創造上顯出自己是創造且掌管萬有的「主」、對於在這世上祂所愛的人而言,祂又是有生命主權的「主」、只是那個時候還沒有顯明救贖的「主」。

    哪一種說法比較正確:(a)「儘管」(in spite of),還是 (b)「由於」(because of)祂與父有這樣的關係,耶穌仍然做僕人的工作?比較腓2:5-8。
    答:我認為耶穌基督「本有」神的形象,不以神同等為強奪的,這樣子的類比的看來,應該是(a) 「儘管」比較正確。

    2. 在回應彼得的插嘴中,耶穌教導了我們什麼重要的教訓呢?參8和10節。比較多3:5;約壹1:7。
    答:彼得把耶穌當作「尊貴的老師」、「主人」,所以在位分上祂不應該來做最卑微(甚至要用低賤這詞)的事→就是替人洗腳。但是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所要成就的救贖,就是要至高至聖的神,謙卑成為人,乃是為了要拯救那最卑賤不配的罪人。祂的血洗淨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潔白無瑕。而耶穌又不斷地讓我們知道,有了重生的生命,也應當活出聖潔的生活。因此耶穌分別從第8和第10節的回應,教導我們「重生」→經過這一洗,與主耶穌有分;和「成聖」→根據信望愛聖經註釋:「洗腳」意味「生活方面的潔淨」→所以我們成聖的過程中,弄髒的腳就好像是罪,需要常常來到神面前悔改、靠主的恩典洗淨。(後面這部分好像有點自己的意思解經,希望沒有太靈意或是太過於自意)

    3. 耶穌用行動給祂的門徒作榜樣,這件事還有進一步的涵義嗎?比較路22:22-27。答:捨己,榮耀的救主竟然為我而死,成了我們重生之人的榜樣。我們也當效法他謙卑捨己的樣式,活出耶穌所說的:「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路22:26)

    你對這個問題是否已予以充分的注意呢?參17節。
    答:知道,也曾經行過,但並未充分的注意,也曾隨己意而忽略過。但耶穌基督深刻「明白神的旨意」,並順服,一生都如此去行。求主憐憫也盼望耶穌基督的美好樣式能深刻印在心中,成為我一生行事的榜樣。

    注:
    1. 10節。「洗過澡」:眾門徒除了猶大以外(11節)都已經蒙潔淨了。比較15:3。
    2. 20節。「我所差遣的」:那就是指使徒以及其後一切為基督作見證的人。也參16節。

    Like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