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5 以賽亞書 56 & 57 (2.12.28)

Study 35 Isaiah 56 & 57 (2.12.28)

研經題目:

耶和華定意要使放逐之民歸回,並使耶路撒冷復習的好消息,在不同階層的聽眾中產生了許多反響。在今日之經文開頭的幾節裏,先知答覆兩種特殊人士所提出的疑問:(1) 那些歸化

以色列的非猶太籍人士(五十六3上、6~8),和 (2) 那些敬畏神的太監(五十六3下~5)他們也可以有份於所應許的拯救嗎?耶和華的答覆是如果他們履行聖約上的那些條件,就會歡迎他們來充分分享其中所有的福氣。在五十六9~五十七14,先知斥責另兩種人:即在耶路撒冷的社會領袖們(五十六9~12),和那些公然敬拜偶像的人(五十七1~14)。藉著便將神曾與他們同住的那種人,以及神向祂的百姓施恩的意向作了引人注意的描述(五十七15~21)。

1. 一個人不論是否猶太人,神會承認他為屬自己的子民,是根據哪些屬靈的條件呢?參五十六1~8。這一點怎樣預示了新約向一切的人所提供的福音,以及它怎樣又不及福音呢?關於7節,請比較太廿一13;至於8節,請比較約十16。

2. 這兩章,尤其是五十七15~21,怎樣教訓我們關於神的真理呢?

3. 試思考在五十六9~五十七14裏面所說的那種社會可悲的情景,它的領袖都不稱職,它的成員都為了偶像而拋棄神。我們自己可以從其中得到什麼警惕呢?

注:

1. 五十六3下~5。在那個新的社會中,生理上和種族上的弱點不會再成為受排斥的理由。比較申廿三1、3~8。

2. 五十六10。「看守的人」:即社會的領袖們,也被稱為「牧人」(11節)。他們貪愛安逸,財利和宴樂。

3. 五十七3。提及他們拜偶像的行為;7、8節也是如此。

4. 五十七11。「你在不信上一直不存懼怕之心,你在冷漠中毫不想到我。這豈不是實情嗎?我閉口不言,我向你掩面,而你卻一意孤行,仍不懼怕我。」(Maffatt譯本)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56:1~66:24 如何為即將來到的榮耀做預備:“持守我約 以賽亞引導歷世歷代的上帝的百姓,投靠1~55章所述的真理和應許的復活大能,使他們可以為永遠復興萬有的拯救做好準備。

56:1~66:24 公義:僕人身分的特徵。本書的最後一個段落,特別是其核心單元(60:1~62:12),揭示了以色列成為萬國之光的使命的完成(正如以賽亞向萬民宣告上帝的話,成全了他所經歷到的啟示和潔淨)。然而,以色列民沒有能力過公義的生活,阻礙了他們完成這一使命(56:9~59:15a;63:7~66:17)。只有當上帝用祂的大能使他們過上這樣的生活,他們才能夠完成使命(59:15b-21;63:1-6)。該使命的目標是產生公義的、敬拜神的外邦人,這也是開頭和結尾的信號(56:1-8,66:18-24)。雖然以賽亞寫這段話時很可能考慮到了從被擄之地歸回的問題,但其主要目的是完成本書的神學信息。因此,雖然我們可以把56:9~59:15a和63:7~66:17理解為描述未重生之人的犯罪行為,但書中材料的順序使它更有可能描述那些已經恢復了與神的關係(54:1~55:13)但沒有利用僕人-戰士的力量使他們在生活中戰勝罪惡的人的行為。 (BTSB)

56:1-8 重新說明上帝的真百姓應有的特質。抓緊上帝立約的愛,並持守聖約的生活方式,就可以消除使人不配成為上帝百姓的外在因素。

56:1-8 公義的外邦人和太監。救贖主要不是一種司法宣告;它是一種屬靈上的重生,在行為上作出改變。因此,那些生來不屬於這個社群的人(外邦人),但為了愛的緣故而遵守上帝立約的條件,完全是上帝所喜悅的,那些無望有後嗣繼承民族產業的人(太監,第3節)也是如此。這糾正了對40:1~55:13的一個可能的誤解,即認為以色列民可以得到恩典僅僅是因為揀選,因此百姓不需要關心自己的敬虔行為。(BTSB)

56:2 安息日是聖約的記號,代表忠心事奉上帝的生活方式,因為要守安息日,就必須按照上帝的要求來重新安排每週的生活(參出31:12-17;結20:18-20)。真正謹守安息日,不僅要求當天停止工作,還要停止作惡。關於守安息日的命令如何適用於基督徒,見羅14:5注;另見以下經文注釋:太12:6-12;可2:27-28;約5:10,5:17,9:14;加4:10;西2:17;來4:8-10。

56:3-8 上帝真正的百姓包括一切持守上帝聖約的人,儘管有些人在外表上並不明顯具備作上帝百姓的資格;他們必要承受上帝所有的應許。

56:3-5 來到上帝百姓中間的外邦人,如果他已經與耶和華聯合,就不需要害怕會被上帝拒絕。太監一旦接受了福音,就在上帝家裏獲得永恆的位置(5節),勝過生養肉身的後裔(雖然這也是一件美好的事)。出12:43、45和申23:1所述的限制不再適用。

56:6 藉著聖約與上帝聯合的人,就是上帝的真子民,他們有真正的敬拜,與1:11-15所譴責的虛妄敬拜截然不同。安息日,見56:2注。

56:7 我的聖山是上帝臨在和上帝百姓敬拜的地方,是萬民禱告的殿;見王上8:41-43;賽2:2-3,25:6-8;可11:17(把本節和耶7:11結合)。

56:8 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上帝要招聚的,不只是那些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百姓(參11:11-12)。別人,不僅包括56:3所說的外邦人和太監,還包括第6節 “凡……的人” 和第7節的 “萬民”(參約10:16)。

56:9~57:13 揭露假冒上帝百姓的人。那些自私自滿的領袖、道德鬆懈的人,以及拜偶像的偽善者,在上帝的國度中不會有立足之地。

56:9~59:21 以色列無力行義。這與56:1-8形成強烈對比。儘管有56:1的命令,但以色列無法靠自己的力量過公義的生活。這段經文有四個部分:56:9~57:13;57:14-21;58:1~59:15a;59:15b-21。(BTSB)

56:9~57:13 上帝對惡人的指責。這些對以色列行為的描述會引起以賽亞自己的時代以及後來的人的共鳴。他們的領袖,他們的“守望者”(56:10;參《和修》),令他們大失所望(56:9-12;參看28:7-8,14-15)。“義人”(57:1)已經滅亡(57:1-2),所有剩下的人都在崇拜偶像(57:3-13;參看2:20;17:8;30:22)。(BTSB)

56:9-12 對於古時以色列那些自私自利的領袖,先知曾警告他們必受審判;他們的結局與擁有永遠盼望的 “以色列被趕散的”(8節)人截然相反。

56:9-12 盲目的守望者。罪惡的“諸獸”(第9節)正在吞噬以色列,因為那些應該警告他們危險的人就像“啞巴狗”(第10節;參結3:16-19)。他們不發出警報,因為他們自己已經落入自我放縱的誘惑中:“貪睡”、“貪食”、“各人偏行己路”和“求自己的利益”(第10-11節)。(BTSB)

56:9 諸獸,指敵國(參耶12:7-9)。

56:10 看守的人,指先知(參結3:17,33:1-9;哈2:1),但他們沒有恪盡職守,在守望時睡著了。啞巴的看門狗毫無用處。

56:11 牧人,指統治者(見耶25:34-35;結34:1-10;參賽40:10-11)。

56:12 我去拿酒,參5:17-12,28:7-8。

57:1-13 以賽亞痛斥在上帝百姓中間越演越烈的背道行為。

57:1-2 義人死亡,以賽亞看到義人越來越少,但無人放在心上,即大多數百姓並沒有意識到,這種情況表示上帝正在收回祂的賜福。對義人來說,在這樣的亂世,死亡倒是一種憐憫,因為他們得享平安(參王下22:20;啟14:13)。

57:1-2 公義的世代悄悄地消失了。雖然這可能是指任何一個共義的世代,但以賽亞可能想到的是,從被擄之地歸回的那一代人充滿了信心,決心為神而活,但卻被新的一代人取代,重新陷入過去那種自我放縱的異教信仰中。有些人可能認為他們的死亡是某種審判,但實際上是一種祝福:他們已經“免了”即將到來的“禍患” 。(BTSB)

57:3-13 對崇拜偶像者的抨擊。偶像崇拜反對喜樂地順服於超越的神(13b節)。它試圖為自己的目的操縱自然的力量。對偶像崇拜的攻擊,見40:18-20,44:6-20,45:20,46:1-2;也見65:3-7,66:1-3。不清楚以賽亞是否真的在指責百姓的這些具體做法。顯然,在以賽亞自己的時代,猶大人正在做這些事情,他們對妥拉的無知可能到一個地步,不知道異教與敬拜耶和華是多麼相悖。瑪拿西當然也是如此(參看王下21:2-7)。但是,就第56~66章展望後世而言,當明確的異教習俗似乎不那麼普遍時,先知至少有可能是在說,費力地符合某些法定習俗的操縱性的、崇拜性宗教,只不過是最嚴重的異教。賽65:2-5和66:1-3似乎都指向這個方向。(BTSB)

57:3-10 異教崇拜已經混入那些沒有智慧的上帝百姓中間。

57:3 猶太人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但這個事實沒有一點意義,因為他們的異教道德觀念,顯明他們在屬靈上的真正身份。

57:4-5 藐視上帝和義人,與拜偶像和殘酷無情密不可分(參耶2:20,32:35)。

57:6 光滑石頭是異教崇拜的對象。因這事我豈能容忍嗎?這個反問顯示上帝極力反對拜偶像這種毫不合理的做法(參42:8)。

57:7 ……安設床榻,將拜偶像比作靈性上的淫亂。

57:8 向外人赤露(《和修》“你離棄了我,赤露己身”),隱秘的罪表明百姓正在離棄上帝,積極投入到拜偶像的活動中。

57:9-10 拜偶像還涉及與外族建立虛妄的政治聯盟(參30:1-17,31:1-9)。直到陰間(《和修》“甚至降到陰間”),百姓無休止地尋求建立人的聯盟,事實上,百姓發現這件事給他們帶來活力。

57:11-13 百姓不害怕上帝;他們害怕人的威脅,緊緊抓住虛假的保證(參路12:4-5)。我要指明你的公義(《和修》“我可以宣告你的公義”),見58:1-5,64:6。

57:14-21 上帝給真百姓的應許上帝開路,恢復與所有痛悔的人同在。上帝為凡痛悔的人開路,使他們進入祂使人甦醒的同在裏。

57:14-21 對痛悔者的安慰。那些“痛悔”的人(第15節),承認他們沒有能力過公義的生活,並承認自己試圖通過偶像崇拜來抬高自己,會發現耶和華更願意使他們“甦醒”(第15節;《和修》“內心復甦”),“醫治”他們(第19節),並鼓勵(“安慰”)他們(第18節)。但“惡人”不會發現這一點(第20、21節)。(BTSB)

57:14 回轉歸向上帝的路是通暢的。就上帝而言,路上並沒有障礙(參62:10)。

57:15 至高至上,見6:1注;參52:13。上帝住在祂永恆的、超越的至高至聖的所在,沒有別人能到那裏去,但祂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在。

57:16-19 上帝知道人心能夠承受多少管教(參彼前15:10),祂醫治那些為百姓的靈性低迷光景而悲哀的人(參66:10),甚至為他們造作悔改的靈。願平安康泰歸與遠處的人,也歸與近處的人,其中包括猶太人,也包括外邦人(參弗2:11-22)。

57:20-21 好像翻騰的海,喧囂的邪惡自招刑罰(見48:22;猶12-13節;參賽32:17-18,57:2)。

2 thoughts on “Study 35 以賽亞書 56 & 57 (2.12.28)

  1. 1. 一個人不論是否猶太人,神會承認他為屬自己的子民,是根據哪些屬靈的條件呢?參五十六1~8。這一點怎樣預示了《新約》要向一切的人提供福音,又怎樣比不上《新約》呢?關於7節,請比較太廿一13;至於8節,請比較約十16。
    答:(56~66章是以賽亞書一個大段落,56:1,“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救恩與公義將成為這個段落的兩大主題。)蒙神承認為上帝子民的人,會有上帝為祂自己子民設定的理想屬靈特質:守公平,行公義(56:1);謹守安息日(按照上帝的要求安排每週的生活),不作惡(56:2)。他們會事奉耶和華,愛耶和華的名,作祂的僕人,持守祂的約(56:6)。摩西律法雖然警戒以色列人不要受異教影響,但摩西律法從來沒有排斥願意歸信的外族人,與耶和華聯合的人,包括外邦人、太監(56:3、6)。到了《新約》時代,上帝子民的群體要向所有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傳福音,也要向社會各種階層的人傳福音。《新約》時代更有聖靈降臨,基督教會成為神的殿,萬國萬民不再需要到耶路撒冷朝拜,猶太人和外邦人隔斷的牆也被拆毀了,萬民都可以在教會裏領受福音信息,在新“聖殿”——基督的身體裏成為合一的子民。
    2. 這兩章,尤其是五十七15~21,怎樣教訓我們關於神的真理呢?
    答:從這兩章,我們看到神的聖潔與憐憫。祂既是超越的,至高至聖,但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住,臨在百姓當中。祂憐憫祂的子民,要醫治他們,引導他們,祂安慰傷心的人。但那些貪婪的惡人,即使上帝向他們掩面發怒,他們仍然隨心背道。這樣的惡人必不得平安。
    3. 試思考在五十六9~五十七14裏面所說的那種社會可悲的情景,它的領袖都不稱職,它的成員都為了偶像而拋棄神。我們自己可以從其中得到什麼警惕呢?
    答:在亂世中,領袖的品質是至關重要的,因為他們既是守望人(56:10),也是牧人(56:11)。當國家缺乏好的領袖,社會就會面對這段經文所描繪的那種敗壞。義人和虔誠人備受欺壓,對他們來說,死亡倒成了憐憫(57:1-2)。迷信與假宗教肆虐,成為各種邪惡賴以生存的保護傘(57:3-10)。惡人不怕上帝,反倒害怕人的威脅(57:11)。最終,上帝不得不施行審判(57:12-13a)。我們也許也面對著同樣的處境。如果我們缺乏敬虔領袖的帶領,即使我們大大經歷了上帝的恩典,許多惡習仍然會像洪水一樣淹沒我們。求主賜給我們忠心敬虔的守望人和牧人,幫助我們成聖,拋棄我們心中的偶像,敬畏神而不畏懼人。

    Isa 56:1-8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2) 謹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 (3)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他民中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 (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 (5)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6) 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原文作我)約的人。 (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8) 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說: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
    Mat 21:13 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
    Joh 10:16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Deu 23:1-8 「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2)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3)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4)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美索不達米亞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5) 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 (6)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 (7) 「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 (8) 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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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耶和華定意要使放逐之民歸回,並使耶路撒冷復興的好消息,在不同階層的聽眾中產生了許多反響。在今日之經文開頭的幾節裡,先知答覆兩種特殊人士所提出的疑問:(1) 那些歸化以色列的非猶太籍人士(56:3上,6-8),和 (2) 那些敬畏神的太監(56:3下-5)他們也可以有份於所應許的拯救嗎?耶和華的答覆是如果他們履行聖約上的那些條件,就會歡迎他們來充分分享其中所有的福氣。在56:9~57:14,先知斥責另兩種人:即在耶路撒冷的社會領袖們(56:9-12),和那些公然敬拜偶像的人(57:1-14)。藉著便將神曾與他們同住的那種人,以及神向祂的百姓施恩的意向作了引人注意的描述(57:15-21)。
    1. 一個人不論是否猶太人,神會承認他為屬自己的子民,是根據哪些屬靈的條件呢?參56:1-8。
    答:這段當中所列出的屬靈條件有:守公平、行公義、謹守安息日而不甘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惡、行神所喜悅的事、持守神的約。

    這一點怎樣預示了新約向一切的人所提供的福音,以及它怎樣又不及福音呢?
    答:在新約當中,耶穌基督要他的門徒為祂做見證、傳福音並建造信徒的範圍乃是耶路撒冷猶大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代表福音乃是要向萬民廣傳。使徒保羅也奉派對外邦人傳福音,加拉太書敘述「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歌羅西書中對神的子民的敘述「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關於7節,請比較太21:13;至於8節,請比較約10:16。
    答:(1) 第七節就是描述神的子民將被領到祂的聖山上的美好光景:「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對應太21:13「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看到耶穌基督對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所發的義怒。
    (2)第八節是描述神的救恩也臨到外邦人,「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說: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對照約10:16「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應該就是形容這光景,圈中原有的指以色列人、不是這圈裡的指外邦人。

    2. 這兩章,尤其是57:15-21,怎樣教訓我們關於神的真理呢?
    答:神是至高無上、永遠長存、聖潔的神。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也使他們的心靈甦醒。神不長久發怒、醫治祂子民背道的罪、引導他與那一同傷心的人再得安慰。造就嘴唇的果子(是否藉著傳揚神的話?)使遠處、近處的人都得享平安康泰。而那些與神為敵的惡人不得平靜平安,面臨神的憤怒。

    3. 試思考在56:9~57:14裡面所說的那種社會可悲的情景,它的領袖都不稱職,它的成員都為了偶像而拋棄神。我們自己可以從其中得到什麼警惕呢?
    答:保羅也對提摩太如此警告:「在末世必有危險的事情來到」也列出許多背道的罪行,就如同56:9-57:14所描寫的,神的先知怠忽職守,不警醒守望,也無法喚醒沉睡中或是背道中的人們,因此百姓背道的罪越來越大。我們如今就處在這種背道的世代中,神藉著以賽亞先知所說的話言猶在耳,求神憐憫我們、讓我們「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

    注:
    1. 56:3下-5。在那個新的社會中,生理上和種族上的弱點不會再成為受排斥的理由。比較申23:1,3-8。
    2. 56:10。「看守的人」:即社會的領袖們,也被稱為「牧人」(11節)。他們貪愛安逸,財利和宴樂。
    3. 57:3。提及他們拜偶像的行為;7,8節也是如此。
    4. 57:11。「你在不信上一直不存懼怕之心,你在冷漠中毫不想到我。這豈不是實情嗎?我閉口不言,我向你掩面,而你卻一意孤行,仍不懼怕我。」(Maffatt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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