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4 Matthew 9:35~10:23 (3.2.1)

研經題目:
1. 在這裏所給12個門徒的一些指示顯然是臨時性的,不會適用於每一種狀況。不過,你能發現基督徒工作有哪些原則,是時常都適用的呢?
2. 16~23節提到在工作時所會遭遇的逼迫和可能得到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之下,門徒的態度就應當怎樣呢?
注:
十23大概不是論及第二次降臨,而毋寧是指基督復活後以勝利的姿態來臨,或在耶路撒冷陷落時來施行審判。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9:35~10:42 宣教講論。在三節經文的引言(9:36-38)和正式呼召12個使徒(10:1-4)之後,馬太提出了耶穌的五篇主要佈道中的第二篇,作為這本福音書的亮點(10:5-42)。(BTSB)
9:36-38 耶穌憐憫人,這是本書反復出現的主題(參14:14,15:32)。整本《舊約》(如:申30:3;撒上23:21;詩103:13;賽49:15,54:8;哀4:10)和《新約》都特別勸勉基督徒,要憐憫有需要的人(如:西3:12;來10:34;參雅5:11)。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百姓的領袖沒有盡上他們的責任彌5:4預言說彌賽亞將親自“牧養”祂的百姓。看到人們的無助和需要,耶穌敦促門徒求(原文直譯:懇切地祈求)主(隱喻轉換)打發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因為許多人已經預備好接受天國的福音。對當日聽見耶穌吩附的門徒來說,這個祈求是迫切的;時至今日,也是如此。
10:1-42 彌賽亞信使帶著權柄的使命。這是耶穌的第二篇主要講論,見“導論:關鍵主題”和“導論:文學特徵”。重點包括:門徒向以色列人傳福音的使命(1-15節);預備門徒到外邦人中作普世宣教(16-23節);以及門徒在實踐使命時需要彰顯的生命特徵(24-42節)。
10:1-15 差派並教導門徒到以色列人中做短期傳道工作。耶穌差派(1-4節)和教導(5-15節)十二門徒,要他們帶著祂的信息和能力出去傳道。
10:1 耶穌召集門徒,回應先前祈求上帝差派工人(9:38)的禱告。十二大概代表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象徵上帝拯救計劃的連貫。像耶穌一樣,門徒將得著權柄……醫治各樣的病症(如:4:23,9:35)。
10:2 使徒(希臘原文apostolos的複數),在本書中只出現在這裏(見羅1:1注),指那些奉派特別代表耶穌的人;而 “門徒”(太10:1)的意思較廣,泛指所有信耶穌的人。在所有十二門徒的名單中,彼得都是居首位的(可3:16-19;路6:13-16;徒1:13),他是眾門徒的發言人。彼得、雅各和約翰是耶穌門徒的核心成員。
10:3-4 十二門徒來自各行各業,背景差異明顯,既有漁夫、稅吏(馬太),也有熱心的革命黨人(奮銳黨的西門)。加略人猶大總是排在十二門徒名單的最後,“加略人” 很可能表示他來自加略。在門徒中,猶大負責管理銀錢(約12:6),後來出賣了耶穌。關於十二門徒的其他資料,見以下經文注釋:路6:14,6:15,6:16。
10:5 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除了南面的撒瑪利亞(見約4:4注)之外,加利利周圍地方都是外邦人地區,而這次短期傳道工作僅限於猶太人聚居的加利利。福音以後會傳到世界各地,但耶穌先向猶太人傳道。
10:6 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代表整個迷失的以色列民族,不是指某一部分人。上帝的計劃是福音先傳給猶太人,然後再傳給外邦人(參徒1:8;羅1:16,2:9-10)。
10:7-8a 傳……“天國近了!” 醫治病人,耶穌吩咐十二門徒到迷失的人那裏,既要滿足他們靈性上的需要,也要醫治他們身體上的疾病。可見,門徒和耶穌所傳講的天國信息是相同的(3:2,10:1),他們的能力就是耶穌能力的延伸(1節“權柄”),這能力使他們能做耶穌所做的事。
10:8b 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門徒已經領受天國這份禮物,他們也要同樣白白地與人分享這福音。但見10:9-10注。
10:9-10 不要帶金銀銅錢……鞋和拐杖,耶穌不是禁止十二門徒攜帶這些東西,而是強調這次特殊傳道工作的一些具體要求。這次傳道為時相對較短,門徒不應花時間去準備生活用品,因為他們所服事的人必會供應他們的需用(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雖然本書(以及路9:3)差派十二門徒的記載,與可6:8-9的類似記載似乎有矛盾,但我們最好把這兩個記載看作是互相補充;換言之,耶穌的整個教導很長,馬太和馬可所記載的是其中不同的部分。在《馬可福音》,耶穌要求十二門徒不要去另外準備生活用品,但他們可以攜帶旅途中的必備品,比如那些他們已有的鞋和拐杖,另見路9:3注。
10:11 好人(《和修》“合適的人”),代表積極回應門徒所傳信息的人。
10:13 接受 “願這一家平安”(參路10:5)這個問安的個人(14節)、家庭(13節)或城鎮(11節),表示他們承認十二門徒是上帝的使者。
10:14 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這是猶太人離開外邦人地區時通常會做的動作。對出去傳道的門徒來說,這麼做標誌著對拒絕福音之人的審判(參徒13:51)。
10:15 當審判的日子……比那城還容易受,越明白上帝的啟示,意味著責任越大。
10:16-23 教導門徒到萬民中做長期宣教工作。耶穌預備門徒到外邦人中傳福音,並做好受逼迫的準備,因為遭遇逼迫是傳福音的人無法避免的事。
10:16 羊進入狼群,耶穌提醒門徒,傳福音時將會遭遇逼迫。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蛇象徵機敏和聰明靈活(創3:1;詩58:4-5),鴿子則代表單純天真(何7:11)。
10:17 會堂不只是敬拜的場所,也是執行刑罰(鞭打)的地方。
10-18 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正像耶穌所預言的那樣,早期教會的領袖將要受審於猶太官長(徒4:1-22)、以色列的世俗政權(徒12:1-4)和羅馬人(徒14:5)。
10:19-20 耶穌鼓勵門徒不要思慮(《和修》“擔心”),因為曾經引導耶穌、賜耶穌力量的那位聖靈(4:1,參1:18、20,3:1),也會在耶穌的門徒遭遇極大困難時藉著他們說話。
10:22 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耶穌的門徒有奉祂的名說話行事的特權,但那些針對耶穌的敵對和仇恨也自然會轉移到他們身上(參24:9)。忍耐……必然得救,參提後2:11-13注;猶21節注。
10:23 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和修》“……人子就要來臨”)。關於 “人子就要來臨” 的時間,有以下幾種理解:(1) 指耶穌從死裏復活的時候;(2) 指耶穌在五旬節賜下聖靈的時候;(3) 指耶穌審判耶路撒冷的時候,即主後70年耶路撒冷聖城被毀的時候;(4) 指在末日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時候。第(4) 種理解較符合門徒的宣教使命(所謂“更大的事實”,就是門徒必須繼續向以色列傳福音,同時也要向萬民傳福音,直等到耶穌再來。第1種和第3種理解有其重要的論據,使人較容易明白為什麼要趕快向 “以色列的城邑” 傳福音。若按第4種理解,就需要結合前面的經文(16-22節)來看第23節的意思,即它是指向主後70年耶路撒冷淪陷、猶太聖殿被毀之前的大規模逼迫。在這種情況下,表明上帝審判以色列的這些事件,預示最後的審判要臨到所有拒絕接受基督為救主的人身上,就是當基督在末日帶著權能和偉大的榮耀再來,施行審判的時候。
10:23 “到了”(coming,“來臨”、“降臨”)通常會把我們帶入末世論的範疇,指的是第二次降臨,即主在世界末日凱旋回歸。雖然耶穌偶爾提到“降臨”並非不可能,但這似乎與此處的意思不符。一種可能性是,我們應該記住,”人子”一詞似乎來自異象,在異象中,“有一位像人子的……”“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但7:13)。換句話說,“到了”可能是指耶穌來到天父身邊,而不是指祂在世界末日重返人間。那麼,“到了”指的是耶穌在地上的使命隨著祂的受難和復活而結束。(Morris, L.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
| 人子就到了是但以理書七13話語的反映,那裏不是說「人子」來到世上,而是到神的面前去領受權柄。耶穌經常使用這樣的說法以表示從祂復活後顯現(二十六64;參二十八18,反映但七14)到末日審判之前(二十五31;參十九28),在不同時候和不同場合下祂將要得的榮耀。請看下面十六28和二十四31的註釋,也請看拙著JOT, pp.139~148,其中著重第145頁第二部分。AB(p.125)認為這句話指的是「受難──復活中的彌賽亞的升天」,還有人認為指的是在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的大事件發生時耶穌權柄的顯露(JOT, p.140,那裏附有資料可查)。我想還是把這句話理解為但以理書七13~14所說的有關耶穌得權柄的異象的應驗,並不專指某一時間為好(Sabourin, BTB 7, pp.9~10)。無論如何,沒有什麼跡象表明這裏指的是基督復臨。這段上下文肯定是鼓勵門徒堅持傳道的工作,就是提到耶穌將要顯現,也是對他們的講道起鼓舞的作用,並不是按年代順序作什麼預言。(R.T. France,丁道爾新約聖經注釋) |
1. 在這裏所給12個門徒的一些指示顯然是臨時性的,不會適用於每一種狀況。不過,你能發現基督徒工作有哪些原則,是時常都適用的呢?
答:1) 首先,這12使徒/門徒(10:2)是耶穌親自呼召並差遣的,所有的門徒亦然,他們傳道工作的權柄的唯一來源是主耶穌(10:1)。2) 其權柄範圍及於各種“污鬼”及“各樣病症”,這是耶穌自己權柄的延伸。3) 他們當傳的信息是“天國近了”(太10:7),這也是耶穌自己奉差要傳的信息(太3:2)。4) 這權柄不是給單獨的個人,而是給整個門徒群體的。5) 他們的工作必須按照耶穌制定的順序。耶穌降生首先向猶太人傳道,耶穌時代的門徒亦然,首先的傳道對象是“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然後按照上帝的計劃,再傳給外邦人(徒1:8;羅1:16)。6) 福音既是白白得來,也當白白捨去(10:8)。7) 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傳道人有權得到供養(10:10)。主耶穌會供養祂所打發出去的僕人——藉著祂教會得到牧養的羊群。8) 不接待耶穌僕人的,就是不接待耶穌,將來必受審判。(10:14-15)
2. 16~23節提到在工作時所會遭遇的逼迫和可能得到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之下,門徒的態度就應當怎樣呢?
答:耶穌門徒的傳道工作有如“羊進入狼群”,因為福音的敵人會像逼迫耶穌那樣,逼迫耶穌的門徒。耶穌第一代門徒要“為耶穌的緣故”,受猶太公會的逼迫,而後來的門徒會受外邦君王的逼迫。耶穌應許他們在為祂作見證時,可以倚仗“你們父的靈”的幫助(10:20)。為耶穌作見證也會深深影響到他們的家庭關係(10:21)。這種逼迫甚至是來自“眾人”,即各式各樣的人。跟隨耶穌的人不僅不會受大眾歡迎,反而要受眾人恨惡(10:22)。在這種情況下,門徒的態度應該是忍耐到底(10:22b),等候耶穌再臨(10:23)。在受到逼迫時,耶穌的門徒當“靈巧像蛇”(10:16),能逃就逃(10:23)。逼迫必然到來,但沒有必要自討苦吃。無謂地尋求殉道,並不是耶穌對基督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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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這裡所給12個門徒的一些指示顯然是臨時性的,不會適用於每一種狀況。
不過,你能發現基督徒工作有哪些原則,是時常都適用的呢?
答:(1) 9:37-38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收莊稼→傳福音的事工,所有的果效都是出於神的旨意,甚至包括收主莊稼的工人也是主所呼召和差派的。當初如此,現今也是如此,我們應該求主動工。(2) 10:7b-10 白白得來、白白捨去,傳道人不應掛記(或擔憂)自己所有的錢財是否足夠,而是因信心知道神必(藉著教會或弟兄姊妹)供應工作的人。(3) 10:11-14 旅程中住在信徒家中,成為神祝福或咒詛的管道。(4) 10:16 在這世界要有警醒的心、凡事倚靠順服主,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5) 10:17-20 當與反對的勢力面對面時,倚靠主說出合宜的話。(6) 10:21-23 要知道基督徒就是與這世界為敵,但即使被逼迫也要忍耐到底。
2. 16-23節提到在工作時所會遭遇的逼迫和可能得到的能力。
答:因為基督徒的身分是與這個世界為敵的,所以在工作中會有「為義受逼迫」、為眾人所恨惡的狀況,甚至會被要求在世人面前為自己辯護。但是經文中所應許神的兒女可以得到的能力,則是:有父的靈在我們裡面,能夠有從上頭賜下言語的能力,使我們得以說當說的話(我想也是有能力回應&面對這些敵對我們身分的勢力吧)。
在這種情況之下,門徒的態度就應當怎樣呢?
答:我想這段經文當中最多人所記得的,是耶穌所教導我們應當有的態度:「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而最後一句話:「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更是最重要的原則。
注:
10:23大概不是論及第二次降臨,而毋寧是指基督復活後以勝利的姿態來臨,或在耶路撒冷陷落時來施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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