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5 Matthew 10:24~42 (3.2.2)

研經題目:
1. 儘管24和25節的警告都是千真萬確的,基督還是鼓勵祂的門徒不用懼怕。試思考26~33節所列舉鼓勵人要一心信靠的那些理由。
2. 34~42節要求基督徒在哪一方面要有鬥志,和哪一方面又要溫柔呢?你怎樣使34節的聲明與基督為和平之君的思想相調和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0:24-42 履行宣教使命的門徒應具備的特質。有一些現代譯本(如《和修》和《英語標準譯本》)從24節開始一個新的分段。當門徒履行耶穌的使命向世人傳福音時,這些教導將成為他們的指南。
10:24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門徒的終極目標是要像他們的老師,這是猶太教和希臘羅馬世界普遍接受的信念。
10:24-25 在許多情況下,學生可以高過先生,但是在免除迫害上,他們不會高過先生。(BTSB)
10:25 別西卜(參12:24、27),意為 “家主”(《和修》“一家的主人”),指撒但。指控耶穌這位真正的“萬有之主”其實是撒但,這個大逆不道的謬論令人憤慨。耶穌尚且遭受如此對待,更何況耶穌的門徒呢,他們可以預料自己也將被這樣誣告和惡意中傷。
10:27 在房上宣揚出來,直到現在,耶穌一直要人保守秘密(見8:4注)。但是,時候一到,那些隱藏的事就要向世界宣揚。
10:29 麻雀通常被認為是鳥類中最小的。一分銀子是羅馬錢幣中價值最小的硬幣(參5:26)。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上帝統管萬有,連最不起眼的東西,祂也掌管。
10:30-31 所以,不要懼怕,既然連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生物,天父都時常眷顧,那祂肯定會更加眷顧那些履行使命、傳揚天國好消息的主的門徒。還貴重,見6:26注。
10:32-33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基督徒只要否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就可以輕易地逃過逼迫。但真正的門徒並不畏懼死亡(28節),必公開承認耶穌。凡……不認我的,事實上,不敢承認基督的人將要承擔的後果,比他們設法逃避的逼迫更為可怕。
10:34-37 動刀兵,這是一種比喻的說法,說明在一個家庭裏,相信基督與不相信基督的人之間有時也會有分歧。耶穌的家人在認識耶穌的真正身份之前,也曾反對過祂(13:53-58;可3:21;約7:3-5)。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耶穌要求人毫無保留地效忠祂,這是連最有威望的拉比也從未要求過的。太10:34-37的重點是,對上帝和祂國度的愛必須超越任何人倫關係。
10:38 背著他的十字架(參16:24),用釘十字架來隱喻作門徒,實在令人震驚。門徒必須捨己,治死自我(舊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不惜代價地順服上帝的旨意,跟隨基督。
10:38 背著自己的十字架(新譯本),是指準備好在必要時跟隨耶穌到底,直至殉道。(BTSB)
10:38-39 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這並不是說,跟隨耶穌的人要承擔來自主的重擔。這裏說的是徹底順服並認同耶穌,以至於死(到願意付出死亡代價的程度)。因此,我們必須強調39節中的「為我」。(新譯本聖經研讀版)
10:40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人接待耶穌的門徒就是接待耶穌,因為他們傳講基督的信息,基督賦予他們權柄(參1節)。
10:41-42 先知就是上帝的代言人。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即必能享受到上帝給先知的賞賜,因為人幫助先知,就意味著他有份於先知所做的工作。義人,指因為信服耶穌而得著義的人。這小子裏的一個,指任何需要幫助的人,尤其指那些可能被大家忽略的“小人物”,因為領袖往往只關注群體中那些較傑出的人(參雅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