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5 Matthew 10:24~42 (3.2.2)

研經題目:
1. 儘管24和25節的警告都是千真萬確的,基督還是鼓勵祂的門徒不用懼怕。試思考26~33節所列舉鼓勵人要一心信靠的那些理由。
2. 34~42節要求基督徒在哪一方面要有鬥志,和哪一方面又要溫柔呢?你怎樣使34節的聲明與基督為和平之君的思想相調和呢?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0:24-42 履行宣教使命的門徒應具備的特質。有一些現代譯本(如《和修》和《英語標準譯本》)從24節開始一個新的分段。當門徒履行耶穌的使命向世人傳福音時,這些教導將成為他們的指南。
10:24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門徒的終極目標是要像他們的老師,這是猶太教和希臘羅馬世界普遍接受的信念。
10:24-25 在許多情況下,學生可以高過先生,但是在免除迫害上,他們不會高過先生。(BTSB)
10:25 別西卜(參12:24、27),意為 “家主”(《和修》“一家的主人”),指撒但。指控耶穌這位真正的“萬有之主”其實是撒但,這個大逆不道的謬論令人憤慨。耶穌尚且遭受如此對待,更何況耶穌的門徒呢,他們可以預料自己也將被這樣誣告和惡意中傷。
10:27 在房上宣揚出來,直到現在,耶穌一直要人保守秘密(見8:4注)。但是,時候一到,那些隱藏的事就要向世界宣揚。
10:29 麻雀通常被認為是鳥類中最小的。一分銀子是羅馬錢幣中價值最小的硬幣(參5:26)。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上帝統管萬有,連最不起眼的東西,祂也掌管。
10:30-31 所以,不要懼怕,既然連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生物,天父都時常眷顧,那祂肯定會更加眷顧那些履行使命、傳揚天國好消息的主的門徒。還貴重,見6:26注。
10:32-33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基督徒只要否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就可以輕易地逃過逼迫。但真正的門徒並不畏懼死亡(28節),必公開承認耶穌。凡……不認我的,事實上,不敢承認基督的人將要承擔的後果,比他們設法逃避的逼迫更為可怕。
10:34-37 動刀兵,這是一種比喻的說法,說明在一個家庭裏,相信基督與不相信基督的人之間有時也會有分歧。耶穌的家人在認識耶穌的真正身份之前,也曾反對過祂(13:53-58;可3:21;約7:3-5)。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耶穌要求人毫無保留地效忠祂,這是連最有威望的拉比也從未要求過的。太10:34-37的重點是,對上帝和祂國度的愛必須超越任何人倫關係。
10:38 背著他的十字架(參16:24),用釘十字架來隱喻作門徒,實在令人震驚。門徒必須捨己,治死自我(舊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不惜代價地順服上帝的旨意,跟隨基督。
10:38 背著自己的十字架(新譯本),是指準備好在必要時跟隨耶穌到底,直至殉道。(BTSB)
10:38-39 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這並不是說,跟隨耶穌的人要承擔來自主的重擔。這裏說的是徹底順服並認同耶穌,以至於死(到願意付出死亡代價的程度)。因此,我們必須強調39節中的「為我」。(新譯本聖經研讀版)
10:40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人接待耶穌的門徒就是接待耶穌,因為他們傳講基督的信息,基督賦予他們權柄(參1節)。
10:41-42 先知就是上帝的代言人。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即必能享受到上帝給先知的賞賜,因為人幫助先知,就意味著他有份於先知所做的工作。義人,指因為信服耶穌而得著義的人。這小子裏的一個,指任何需要幫助的人,尤其指那些可能被大家忽略的“小人物”,因為領袖往往只關注群體中那些較傑出的人(參雅2:1-7)。
1. 儘管24和25節的警告都是千真萬確的,基督還是鼓勵祂的門徒不用懼怕。試思考26~33節所列舉鼓勵人要一心信靠的那些理由。
答:在受逼迫的事情上,學生不能高過先生,耶穌明白告訴門徒,他們要為祂的名的緣故受逼迫。但耶穌卻安慰門徒,不必懼怕那些逼迫他們的人。面對逼迫,懼怕是正常的,但懼怕人卻是錯誤的,因為:1) 人所能做的,不過是殺害肉體。真正能毀滅靈魂和肉體的唯有上帝,因此,門徒更應該懼怕的是違背上帝的旨意,隱藏無論如何都必須公開宣揚的真理(26-27節)。2) 而且,上帝能保護信靠祂旨意的人,因此,在祂旨意範圍內,門徒無須恐懼(29-31節)。歸根究柢,這裏的問題要歸結到,你效忠的究竟是誰?是人,還是上帝?不同的選擇會帶來徹底不同的後果(32-33節)。
2. 34~42節要求基督徒在哪一方面要有鬥志,和哪一方面又要溫柔呢?你怎樣使34節的聲明與基督為和平之君的思想相調和呢?
答:這裏要求基督徒在面對福音爭戰時要有鬥志,特別是在世人對待耶穌的態度上有分歧時,因為總是有人不願意承認耶和華是造物主。當我們跟隨耶穌,免不了要面對這樣的衝突,這種衝突甚至會直接發生在地上血緣的家人之間。跟隨耶穌就是以耶穌為首位,基督徒在必要的時候甚至必須撇下自己的家庭,跟隨主。耶穌要求的是全然的委身。
然而在接待門徒的事情上(參10:11-14),特別是接待那些領受權柄為耶穌作工的人時,要慷慨溫柔,因為接待他們就是接待耶穌。
34節的聲明,意思是耶穌的信息本身就會帶來衝突。有些事情就是比“和平”更加重要——耶穌要求的和平是與上帝和好,重新建立與上帝的關係,而這需要擺正我們與其他一切事務的關係,包括我們與家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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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儘管24和25節的警告都是千真萬確的,基督還是鼓勵祂的門徒不用懼怕。
答:因為儘管我們會遭遇逼迫和苦難,也會被誤解抹黑甚至扭曲,但是耶穌基督是我們的老師(先生)、是我們的主人,祂已經為我們受了最大的苦難。
試思考26-33節所列舉鼓勵人要一心信靠的那些理由。
答:1.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暗中來的邪惡的計謀都會被發現。
2.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門徒所受到的苦難最大也就是身體被殺,但是主卻保守我們的靈魂,而那些基督的仇敵,則是與身體和靈魂的主對抗,他們將要面臨最恐懼的事情就是身體和靈魂都被殺在地獄。
3. 天父看顧萬事萬物,甚至麻雀,也數過我們的頭髮。若不是祂的許可,沒有人能傷害我們。
4.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心裡相信也承認耶穌是主,口裡也承認,並對人作見證。
2. 34-42節要求基督徒在哪一方面要有鬥志,和哪一方面又要溫柔呢?
答:34-42這邊最直白的一句話「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36節)但我認為這裡主要是指信主後,要從自己以往所珍愛、所看重的人事物當中也醒悟過來,並且分別出來。知道今後不同的身分,所重視和將來所要走的方向都與以往不一樣了。所以或許會經歷家人(最親密、或最看重、最容易主導自己想法作為的群體)當中的「革命」,也可以算是一種「捨己」,要放棄自己原有的行事方式和思考模式。
但是溫柔的部分也就是「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因著接受耶穌基督成為生命的救主,代表原本的生命就有了大轉變,願意謙卑、順服、顯出一種溫柔不爭競的態度。甚至在行事為人上,願意先除去自己覺得舒服的,去主動服事人,就像接待主所差來的人,就算是最小的一位。
你怎樣使34節的聲明與基督為和平之君的思想相調和呢?
答:真理和福音臨到人,就是會帶來好消息和壞消息。聽福音的人和不聽福音的人,彼此之間就成了極大的對立。這當中是會帶來如34節所陳述的情況。然而,因著真理的臨到,人們也將會因著真理的福音,而得以蒙恩、得著原來所不配德的恩典、也就是這位和平之君所帶來的真平安。不是一種粉飾太平的假平安,而是永遠的榮耀的聖潔的世界所不能給予的真平安。也可以說34節所敘述的只是一種過程,導向和平之君的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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