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0 Jeremiah 30:1~31:26 (3.3.27)

研經題目:
請參閱綱要。這段經文是一組預言的一部分。那是一個黑暗而又令人絕望的時代,耶利米自己顯然從這個信息(卅一25、26)得到極大的安慰。
1. 本日的經文分成幾段,各段都是從不同方面進到那同一的主題,就是被懲罰之後必返回故土。參閱卅1~3,4~11、12~22、23、24;卅一1~9、10~14、15~20、21~22、23~25。其中所應許的福氣是什麼?
2. 這些福氣已應驗到什麼程度?要注意,這些福氣是論到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卅4,卅一1)。比較羅二25~27。
3. 要默想這裏所應許之福氣的重要,這些福氣只有在基督裏才能完全實現。比較約七37、38,十五9~11,十六27
注:
1. 卅14。「你所親愛的」:就是指以色列想與它們結盟的國家。比較17節的下半句。
2. 卅一2。「曠野」:在這裏是指放逐之地。
3. 卅一15;「拉結哭她兒女」:是生動地描繪被放逐之民悲哀的圖畫。拉結是約瑟和便雅憫的母親,她的墳墓在拉瑪附近,當那些被放逐之民經過那裏時,這裏描述拉結在她的墳墓裏哭泣。比較四十1;和太二17、18。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0:1~33:26 猶大和以色列的復興。本書從這裏開始轉而論述一些積極的主題,耶利米終於可以“建立和栽植”了(1:10)。他宣告上帝將復興以色列民(30章),與以色列訂立新約(31章),帶領以色列返回應許之地(32章),成就與大衛所立的約(33章)。
30:1~33:26 復興和新的約。多年來,耶利米一直在宣揚耶路撒冷的毀滅,現在轉而向他的子民中忠信的餘民說安慰和慰藉的話。先前的信息中對這種盼望的隻字片語成為這幾章的中心焦點。由於以色列的不忠,以色列和耶和華之間的盟約關係並沒有給以色列帶來祝福。在未來的歲月裏,這種情況將會改變。(BTSB)
30:1~31:40 以色列的復興。耶和華對其子民的審判不僅僅是傾倒祂的忿怒。它的目標是建立一個純淨聖潔的民族,他們將忠心地歸屬於祂,歸回到祂應許給他們祖先的土地。(BTSB)
30:1-24 上帝將復興以色列民。本章是30~33章這段經文的引言,耶利米強調盼望(30:1-11)、醫治(12-17節)和重建(18-24節)。
30:1 與24~29章不同,30~31章的信息沒有注明發出的日期。
30:2 一切話,見30:4-22。寫在書上,見25:13,36:2。將聖言保存下來,供後世學習。
30:3 日子將到,指70年以後(25:12)。我也要使他們回到……,發生在被擄的百姓專心尋求上帝之後(27:22,29:10-14)。
30:4 這些充滿盼望的應許不僅適用於猶大,也適用於早已敗亡的以色列。全以色列將再度統一。
30:5-6 上帝宣告,一個令人懼怕的時期已經來到。由於敵人逼近,局勢危急,因此以色列的男人(大概指“士兵”)也像產難的婦人那樣,受痛苦煎熬(4:31,6:24,22:23)。
30:7 那日,指耶和華的日子,審判的日子(賽2:6-22;摩5:18-20等;另見1356頁圖表“先知書論述的‘耶和華的日子’”)。雅各遭難的時候,以色列將要受苦。但他必被救出來,在審判的日子,以色列的仇敵將被除滅。
30:8 軛,見2:20,5:5,27:8-12,28:1-17。扭開他的繩索(《和修》“拉斷你的皮帶”),見2:20,5:5。外邦人,如埃及、亞述、巴比倫、波斯等。奴僕,就像出埃及前的以色列人那樣(出2:23-25,5:10-23)。
30:9 百姓要事奉上帝和大衛家的王(23:1-8),藉此回應上帝的拯救。關於以大衛指稱大衛家的王(並最終指稱彌賽亞),見結34:23-24,37:24-25;何3:5。從先前的不順服到這裏的事奉,是一個完全而徹底的大逆轉。
30:10 我的僕人雅各,見賽42:1-9注。不要懼怕,因為上帝將為以色列民行大事。雅各必回來,百姓返回家鄉,被擄就結束了。
30:11 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上帝與某人“同在”,表示上帝要幫助那人實踐祂的呼召(1:8、19,15:20,20:11,42:11,46:28;見創39:2-3)。滅絕淨盡,要徹底毀滅(46:28)。
30:14 所親愛的,指以前的盟友和他們的神明(3:1-2,4:30,22:20-23;哀1:2、19)。罪孽甚大,以色列人違背他們與上帝所訂立的約,去尋求別神。仇敵加的傷害,上帝從為以色列爭戰(出15:1-18),轉而攻擊以色列(11:14-17,15:1-9,27:8)。
30:15 痛苦無法醫治,以色列的戰敗是可怕的,由此帶來的損失是巨大的(見17:9注)。因你的罪孽甚大,以色列的背約導致家國被毀(6:1-15,15:1-9)。
30:18 社會各階層的人都要得到復興,包括住帳棚的部落,把城鎮建在廢墟山岡上的城鎮居民,以及住在重建宮殿內的王族貴胄。
30:19 歌聲將取代歎息,人口增多而不是減少,尊榮也要取代羞辱。
30:20 會眾,由上帝聚集的一群人,為要接受訓誨、進行敬拜或司法判決(出12:3,35:1;王上8:5)。堅立在我面前,重得上帝的恩寵。
30:21 在以色列掌權的不再是外邦人,像被擄時期那樣,而是屬乎他們的(《和修》“他們自己的人”)。君王可以再次作以色列的代表,來就近上帝。
30:22 耶利米期盼聖約的殊榮(出29:45;利26:12;申27:9)得以恢復,特別是在被擄歸回之後(參24:7,31:1、33,32:38;結11:20,14:11,36:28,37:23、27;亞8:8)。
30:23 耶和華的……暴風,喻指上帝的審判日(參23:19-20,25:32),將要落到惡人的頭上的。
30:24 上帝所擬定的,包括除去以色列中間的惡人(23節),趕逐以色列的眾仇敵,以及堅立以色列的王(21節)。以色列將再次成為上帝的百姓,然而必須到末後的日子,即未來某個仍未確定的時間,才會成就。
31:1-40 上帝要與以色列訂立新約。本章包含本書最著名的一段經文,即訂立約的應許(31-40節)。在這段經文之前,上帝應許以色列人必作祂的子民(1-14節),祂要憐憫疲憊的以色列(15-26節),並使以色列安定穩妥(27-30節)。
31:1-40 舊的約在災難和被擄中結束,正如摩西所意料到的(申30:1- 5)。但上帝將做新的工作,正如祂在申命記30:6中所應許的那樣,給人民一個盼望和未來。(BTSB)
31:1 那時,在末後的日子(30:24),在上帝聖約的帶領之下,以色列和猶大要再次合一。我的子民,見30:22注。
31:2 被擄歸回之後,以色列必再次跟從上帝(2:1-3)。以色列的被擄經歷與出埃及時期十分相似,在這兩個時期,逃離死亡的人都在曠野享安息和蒙恩。
31:3 永遠的愛,上帝的愛總是基於恩典(申7:6-11),即使大多數以色列人拒絕這份愛,但是這份出於聖約關係的愛也不會停止(何1:10-11,2:14-23,11:1-9)。在希伯來原文中,你是陰性單數,指全體百姓(參4節)。
31:4 以色列的民(《和修》“少女以色列”),指北國(5-6節)。歡樂的人……跳舞(《和修》“歡樂的舞者”),指慶祝打敗敵人(出15:20;士11:34;撒上18:6)和參加宗教儀式(哀1:4)的婦女。
31:5-6 撒瑪利亞(以色列的一個地區,也是一座城邑)和以法蓮(以色列的代稱,也是一個支派),將再次栽種葡萄園。更重要的是,他們要再次上錫安去敬拜耶和華(對比王上12:26-33)。
31:7 第4節提到的跳舞者要為以色列的復興而歡呼。以色列所剩下的人,這個短語可指劫後餘生的人(8:3),也可指在猶大和以色列(賽4:2)或散居在列國中的忠信人(賽11:11),這裏指第二類人。有些以色列人會事奉上帝(參何3:5)。
31:8 從地極招聚,自從主前722年撒瑪利亞陷落之後,隨著時間的推移,以色列人被趕散到地極之處(王下17:18;賽7:8)。瞎子、瘸子,身體上的殘疾並不能阻止剩下的人歸回故土。
31:9 被擄的百姓歸回時,上帝必供應他們一切需要。以色列的父,見出4:22-23;何11:1-9。
31:10 上帝是以色列的偉大牧人(賽40:1),祂要招聚和看守(護衛)祂的羊群。
31:11 本節的兩個救贖在希伯來原文中是不同的詞,第一個指償還錢債(何13:14);第二個指幫助親屬擺脫困境、還債或報仇(如:得4:7)。另見申9:26,13:5。
31:12 見賽35:10,51:10-11。百姓享用上帝供應的食物和看見繁榮景象的時候,必定興高采烈。
31:13 上帝復興以色列的生命時,也必使他們再得歡喜。上帝必安慰他們,見賽40:1。
31:14 肥油,大概指留給祭司的那些祭肉(利7:31-36)。
31:15 拉瑪,位於耶路撒冷以北8公里處,在被擄的百姓經過的路上(40:1)。拉結是雅各的第二個、也是最寵愛的妻子(創29:30),是約瑟的母親,以法蓮和瑪拿西的祖母(創30:22-24,41:50-52)。拉結被埋葬在伯利恒附近(創35:19-20)。本書的重點是講述被擄的傷心事蹟,而被擄也好像當年那件令拉結揪心的事一樣。太2:18將本節應用到希律王身上,他因為企圖殺害耶穌而屠殺了許多無辜的孩童。因此,到了耶穌時代,人們便借用這句話來指猶太人的孩童受到虐待。
31:15 拉瑪。位於耶路撒冷以北幾英里/公里處,是被擄者被遣送到巴比倫的地點(見40:1)。馬太福音2:18 引用了這節經文,將其與伯利恒的母親們因年幼的兒子死於希律之手而哀哭連在一起。猶太王希律取代尼布甲尼撒,重演了被擄時期的痛苦損失。拉結,雅各寵愛的妻子,也是約瑟和便雅憫的母親。她代表了以色列所有的母親,為被擄的後代“嚎啕痛哭”。(BTSB)
31:16-17 上帝應許,拉結的兒女必從被擄之地歸回。
31:18 以法蓮看出上帝正在管教他(參利26:14-26;申30:1-10),並祈求復興(哀5:21-22)。
31:19 以法蓮說明他歸回上帝的道路。拍腿,是一個表示悔恨的動作(結21:12)。幼年的凌辱,指過去背棄上帝的可恥行徑(2:2-5,3:24-25等)。
31:20 儘管上帝不得不多方管教以法蓮,但他從來沒有停止愛這個可喜悅的孩子(《和修》“喜歡的孩子”)。
31:21 以色列人將沿著同一條路回轉,因此應當在他們出去(被擄)的路上設置路標。
31:22 背道的女子(見《和》注)就是從前的以法蓮。你反來複去要到幾時呢?意即還要等待多久,你才能成就第6節的預言呢?一件新事,指一個嶄新的開始(賽43:19,48:7)。女子護衛男子(原文或譯:女子包圍男子),這是一句俗諺,原來的意思大概已被遺忘,解經家提出以下幾種解釋:(1) 十分可能指“弱者將勝過強者”,這樣,以色列的回歸就是弱者藉著上帝的大能勝過強者;弱者是以色列,她的士兵已經好像女子那樣無力(30:6);強者是擄掠他們的人。(2) “護衛”可指“擁抱,緊緊抱住”,喻指以色列(“女子”)與上帝(“男子”)之間的關係。(3) 以色列的士兵徹底擊敗仇敵,因此他們凱旋歸來的時候,婦女們都來圍繞著他們,再不懼怕外敵的攻擊。(4) 有些早期教會的解經家認為,這是基督降生的預言,因為基督出生前一直被馬利亞的子宮“包圍著”,但現代的解經家大都認為這種解釋已經超出經文的原意。
31:23-25 耶利米向猶大說話,他們將很快像以色列那樣被擄。上帝將使猶大歸回,使他們複得歡樂,就像祂對以色列所定的計劃一樣(2-7節)。
31:26 我醒了,可能暗示3-25節是一個異象。
1. 本日的經文分成幾段,各段都是從不同方面進到那同一的主題,就是被懲罰之後必返回故土。參閱卅1~3,4~11、12~22、23、24;卅一1~9、10~14、15~20、21~22、23~25。其中所應許的福氣是什麼?
答:30~33章是著名的“安慰之書”,耶和華對那些被擄外邦的忠信餘民宣講安慰的話,應許他們必要帶領他們返回應許之地,並和他們立新的約,設立大衛家忠心的牧人來牧養他們。具體而言,上帝應許了:1) 一個大歸回:以色列和猶大的被擄之民要歸回到祂賜給他們列祖的土地上,得地為業(31:1-3);(這是出埃及的措詞!被擄歸回被眾先知視為第二次出埃及。)2) 耶和華要折斷仇敵的軛,外邦人不再使他們作奴僕,他們卻要事奉耶和華,也要事奉為他們興起的大衛君王;耶和華要與他們同在,拯救他們,並且要將敵人滅絕淨盡(30:8-11)。3) 儘管他們罪孽甚大,罪惡眾多,但祂並沒有放棄他們,反而以恩典醫治他們(30:12-17)。4) 祂要使雅各被擄去的帳棚歸回,刑罰他們的仇敵。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作他們的上帝(30:18-22),即與他們重新立約。5) 祂要以永遠的愛愛他們,以慈愛吸引他們。祂要從地極招聚被趕散的羊群,使他們成為大群看守他們,如同牧人看守羊群,引導他們走正直的路(31:1-9)。6) 他們要流歸耶和華施恩之地,祂要安慰他們,使他們的愁煩轉為快樂。祂要使疲乏的人振作,使愁煩的人滿足。他們要因祂的恩惠知足(31:10-25)。
2. 這些福氣已應驗到什麼程度?要注意,這些福氣是論到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卅4,卅一1)。比較羅二25~27。
答:這些應許已經大部分應驗,以色列和猶大的被擄之民已經在波斯王古列時期歸回耶路撒冷(雖然最終的應驗要等到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才會完全應驗)。仇敵加在上帝百姓身上的軛已經折斷,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戰勝了罪惡與死亡的權勢。基督已經藉著聖靈與祂的百姓同在,拯救他們,只是仇敵尚未被滅絕淨盡。耶穌基督已經用祂的身體和寶血立了新約,恢復了上帝與祂百姓的聖約關係。基督如今坐在大衛寶座上,藉著教會,從地極招聚祂的羊群,並且設立祂的牧人(牧師、長老)來牧養祂的羊群。聖靈保惠師也繼續引導百姓,賜給他們喜樂、知足的心,直到耶穌再臨,要抹去他們一切的眼淚為止。
3. 要默想這裏所應許之福氣的重要,這些福氣只有在基督裏才能完全實現。比較約七37、38,十五9~11,十六27。
答:在這末後的日子裏,我們在基督裏可以享受上帝白白的恩典,不是靠自己遵行律法,而是因為耶穌已經成全了律法,為我們賺得了聖約的所有祝福。聖靈用上帝的恩典澆灌我們的心田,將我們的悲哀轉為歡喜,使愁煩變成快樂。我們這些疲乏愁煩的人,可以因上帝的恩惠知足。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可以在基督裏得享安息。我們在上帝的愛裏,在基督的愛裏,可以得著滿足的喜樂。
Rom 2:25-27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 (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 (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Joh 7:37-38 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 (38) 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Joh 15:9-11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 (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 (11)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Joh 16:27 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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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綱要。這段經文是一組預言的一部分。那是一個黑暗而又令人絕望的時代,耶利米自己顯然從這個信息(31:25,26)得到極大的安慰。
1. 本日的經文分成幾段,各段都是從不同方面進到那同一的主題,就是被懲罰之後必返回故土。參閱30:1-3,4-11,12-22,23,24;31:1-9,10-14,15-20,21-22,23-25。其中所應許的福氣是什麼?
答:就如同題目所言,每段差不多都是→先因犯罪得罪神、遭受禍患和審判,之後卻蒙神憐憫恩待拯救回轉歸回。
30:1-3被擄之人歸回列祖之地
30:4-11遭難時被救出、脫離籌地的軛和繩索、從遠方拯救你和你的後裔、得想平靖安逸、與神同在
30:12-22痛苦情勢回轉、得痊癒被醫治、擄去的帳篷歸回、民增多、得尊榮、在神面前堅立、蒙保守、「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
30:23神的怒氣臨到惡人
30:24神的怒氣按照他的旨意成就,我們將會明白
31:1-9我們是神的子民、脫離刀劍、在曠野蒙恩、神永遠的愛、被再建立、被招聚、拯救、歸回,成為大邦、瞎子瘸子孕婦產婦(軟弱者)蒙神引導、走正直的路不致絆跌
31:10-14救贖、心被澆灌、悲哀變歡喜、得安慰、愁煩變歡樂
31:15-20所作之工必有賞賜、末後有指望、得憐憫
31:21-22應許「女子護衛男子」
31:23-25地不再荒廢、疲乏得飽足、愁煩變知足
2. 這些福氣已應驗到什麼程度?要注意,這些福氣是論到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30:4;31:1)。比較羅2:25-27。
答:部分應驗(就是神是我們的神、我們是神的子民、祂與我們同在,祂也應許憐憫與拯救。就當時而言,他們或許還在經歷或是將要經歷患難和審判之苦,就算我們如今也常因犯罪而經歷患難和神的管教,但是我們可以知道這應許要給我們將來的福氣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羅2:25-27這段經文是描述神的子民也因為犯罪得罪神而面臨審判,並沒有免死金牌,但是真正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真正屬神的人,也真正蒙受神所賜的恩福。
我自己覺得這裡所強調的福氣是屬於真以色列人。
3. 要默想這裡所應許之福氣的重要,這些福氣只有在基督裡才能完全實現。比較約7:37,38;15:9-11;16;27。
答:的確以上所列的福氣之首要條件乃是要遵行神的旨意,但是我們卻是得罪神也無法守全律法之人。不但是在耶利米書所陳述的以色列和猶大如此,如今的我們也是如此,而神之所以施恩憐憫,乃是出於祂的公義和慈愛,因著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這些不配的人才能蒙受恩典,而這些福氣也才得以實現。
比較約翰福音
7:37-38因信基督耶穌而得永流的活水(祂是活水泉源)
15:9-11遵守父神旨意(命令)常在祂的愛裡→唯有耶穌才能守全神的旨意,我們也唯獨倚靠耶穌、效法耶穌基督順服神的旨意。
15:16揀選之人得以結果子,蒙神賜福。
15:27從起頭就與我們同在的,證明太初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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