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0 尼希米記 9:22~37 (3.7.5)

Study 10 Nehemiah 9:22~37 (3.7.5)

研經題目:

1. 試分析這裏所概述之上帝選民的歷史(6~37節)。在這裏我們對上帝的心和人的心能有什麼認識?

2. 猶太人從痛苦的經驗中已認識到悖逆帶來懲罰。然而上帝單會執行刑罰嗎?比較詩一三〇3、4。我們從本章可以認識到上帝的百姓犯罪時,上帝對待他們的行動有什麼原則?也比較腓一6;約貳8。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9:22-25 這裏簡要地復述了以色列人攻取應許之地的事件。禱文使用了《申命記》的語言,回憶了《約書亞記》的事件。西宏……,見申2:26~3:11。天上的星,見申1:10。

9:25 肥美的地土,見申6:10-11,8:7-10。《申命記》一邊描述百姓得享富饒土地的前景,一邊警告百姓說,財富可能會使他們離棄上帝(申6:12-15,8:11-20),這事後來果真發生了。

9:26-28 這種從犯罪、審判、悔改到拯救的模式,是《士師記》的典型模式。殺害……你的眾先知,參太23:31;徒7:52。

9:29-31 這段經文記述上帝長久忍耐以色列人的罪,差派先知呼召他們回轉,但最終以審判告終,這是《列王紀》中的故事(見王下17章)。

9:30 在列國之民的手中,對於北國來說,這民是指亞述(王下17章);而對於猶大來說,是指巴比倫(王下24~25章)。

9:31 ……不全然滅絕他們,代下36:22-23,《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表明了這一點。

9:32-33 苦難,指以色列人被擄到亞述和巴比倫而遭受的苦難。百姓經歷了極大的患難,但上帝的審判始終是公義的(33節;見9:8注)。

9:34-35 領禱的人再次承認,百姓雖然蒙受了上帝的賜福,卻仍然犯罪。

9:36-37 我們……作了奴僕,百姓的罪解釋了他們為什麼尚未完全獲得自由,以及他們為什麼在波斯統治下還沒有完全享受應許之地的祝福,即使波斯的統治比亞述和巴比倫的統治稍微溫和一些。

2 thoughts on “Study 10 尼希米記 9:22~37 (3.7.5)

  1. 1. 試分析這裏所概述之上帝選民的歷史(6~37節)。在這裏我們對上帝的心和人的心能有什麼認識?

    答:這份立約文件回顧了上帝救贖祂百姓的歷史。首先介紹上帝是宇宙的創造者,只有祂配得一切的頌讚(9:6)。然後祂俯就降卑,與以色列先祖亞伯拉罕立約,應許要賜給他迦南地,並藉著守約證明祂是公義的(9:7-8)。祂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在曠野引導他們(9:9-12),並在西奈山頒布祂的律法(9:13-15)。祂從天上降下嗎哪,從磐石出水,在曠野供應他們,吩咐他們進迦南地(9:16)。然而百姓卻在曠野悖逆耶和華,造金牛犢。但上帝大施憐憫,繼續引導他們、供應他們(9:16-23),並帶領他們得迦南地為業,使他們安居興旺(9:24-25)。然而,他們繼續背叛,殺害先知,因此耶和華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9:26-31)。32-37節回到當前景況,向耶和華發出最後懇求,求祂繼續施恩憐憫。這個救贖歷史顯明上帝的良善、恩典,祂的守約、豐盛的慈愛,也顯明百姓的悖逆本性,他們的背約與忘恩負義。這份禱告文教導我們,復興的前提是百姓的認罪。這是這章的主題。

    2. 猶太人從痛苦的經驗中已認識到悖逆帶來懲罰。然而上帝單會執行刑罰嗎?比較詩一三〇34。我們從本章可以認識到上帝的百姓犯罪時,上帝對待他們的行動有什麼原則?也比較腓一6;約貳8

    答:回顧救贖歷史,會讓我們對上帝的位格與工作有更宏觀的視野,因而不會糾結在目前的困境上。如果我們只依靠自己有限的經歷,對上帝的認識就會是狹隘的,無法認識祂的偉大。不認識祂的偉大,就無法使我們心生敬畏,也會讓我們沮喪,無法克服我們自己的不足。猶太人經歷到了被擄的痛苦,但當他們回顧上帝在救贖歷史中的良善與恩典,就認識到上帝的守約。上帝的百姓犯罪,上帝就是按照聖約的原則來對待他們的。雖然悖逆會帶來懲罰,但百姓的未來仍然依靠在上帝的良善與守約,而不是自己的良善。上帝不單單會執行刑罰,祂更要成就祂永恆的旨意,就是要建造一群聖潔的百姓。這是靠祂白白賜下他們所不配得的恩典與憐憫來成就的。我們在《新約》聖經裏知道,這最終是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救贖大工裏得到了應驗。

    Psa 130:3-4  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  (4)  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

    Php 1:6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2Jn 1:8  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有古卷:我們)所做的工,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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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tudy 10 Nehemiah 9:22-37

    1. 試分析這裡所概述之上帝選民的歷史(6-37節)。

    答:創造天地的耶和華獨一真神,揀選亞伯拉罕與他立約,應許他將迦南地給他的後裔,公義的神也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以雲柱、火柱引領前路,賜下良善的靈、供應嗎哪並以水解渴。在曠野四十年,使他們一無所缺,按照祂的約賜他們迦南地,並使他們子孫眾多。但他們順利得到迦南地之後,卻享用富足忘了神、背叛神,甚至犯罪得罪神。以色列人屢屢進入背叛神、被神懲罰而被仇敵所勝過、才哀求神、又蒙神拯救的惡性循環裡。

    而在32節~37節為以色列人自我陳述,就是呈現這不斷循環的以色列歷史。守約的神→悖逆的民→公義的刑罰→恩典慈愛的拯救。

    在這裡我們對上帝的心和人的心能有什麼認識?

    答:神的心極大、極其寬厚,如同在聖經中不斷出現的「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也如同v32所言「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神」,和v33所言「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是誠實」。人的心也就如v33後半所言「我們所做的是邪惡」人的心就是偏向邪辟的路、遠離神、偏行己路。

    2. 猶太人從痛苦的經驗中已認識到悖逆帶來懲罰。然而上帝單會執行刑罰嗎?比較詩13034

    答:上帝不僅僅執行公義的刑罰,祂同時也是(同31節所說)「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

    詩130:3-4「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從這裡就可以看出,詩篇的作者也跟尼希米一樣,深知神的屬性和祂的奇妙作為。

    我們從本章可以認識到上帝的百姓犯罪時,上帝對待他們的行動有什麼原則?也比較腓16;約28

    答:我能想到的就是神「管教」自己的百姓,藉著他們被仇敵、敵人擊敗而受苦、被擄、受到壓迫,在這些苦境當中,百姓的心回轉,想起他們的神、他們的主,就哀聲呼求。也想到希伯來書中所描寫的「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在聖經中也不斷有類似的教導。

    比較腓1:6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我們這群蒙恩的罪人,也是被神所揀選的,祂也藉著生命的塑造、在我們得罪祂的時候管教我們、引導我們回轉,使我們得以從心裡被動了善工的那一日,生命漸漸改變,直等到耶穌在來的時候,我們就要變成新的樣式,滿有基督的身量。

    (但是約2:8不是很確定如何比較,想知道是否經文標註錯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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