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0 尼希米記 9:22~37 (3.7.5)

Study 10 Nehemiah 9:22~37 (3.7.5)

研經題目:

1. 試分析這裏所概述之上帝選民的歷史(6~37節)。在這裏我們對上帝的心和人的心能有什麼認識?

2. 猶太人從痛苦的經驗中已認識到悖逆帶來懲罰。然而上帝單會執行刑罰嗎?比較詩一三〇3、4。我們從本章可以認識到上帝的百姓犯罪時,上帝對待他們的行動有什麼原則?也比較腓一6;約二8。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9:22-25 這裏簡要地復述了以色列人攻取應許之地的事件。禱文使用了《申命記》的語言,回憶了《約書亞記》的事件。西宏……,見申2:26~3:11。天上的星,見申1:10。

9:25 肥美的地土,見申6:10-11,8:7-10。《申命記》一邊描述百姓得享富饒土地的前景,一邊警告百姓說,財富可能會使他們離棄上帝(申6:12-15,8:11-20),這事後來果真發生了。

9:26-28 這種從犯罪、審判、悔改到拯救的模式,是《士師記》的典型模式。殺害……你的眾先知,參太23:31;徒7:52。

9:29-31 這段經文記述上帝長久忍耐以色列人的罪,差派先知呼召他們回轉,但最終以審判告終,這是《列王紀》中的故事(見王下17章)。

9:30 在列國之民的手中,對於北國來說,這民是指亞述(王下17章);而對於猶大來說,是指巴比倫(王下24~25章)。

9:31 ……不全然滅絕他們,代下36:22-23,《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表明了這一點。

9:32-33 苦難,指以色列人被擄到亞述和巴比倫而遭受的苦難。百姓經歷了極大的患難,但上帝的審判始終是公義的(33節;見9:8注)。

9:34-35 領禱的人再次承認,百姓雖然蒙受了上帝的賜福,卻仍然犯罪。

9:36-37 我們……作了奴僕,百姓的罪解釋了他們為什麼尚未完全獲得自由,以及他們為什麼在波斯統治下還沒有完全享受應許之地的祝福,即使波斯的統治比亞述和巴比倫的統治稍微溫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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