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2 歷代志下 21:1~22:9 (3.10.5)

Study 12 2 Chronicles 21:1~22:9 (3.10.5)

研經題目:

1. 試把這裏所載約蘭所犯的罪一一辨認出來。上帝怎樣對待他,何故?他得以存活,應歸功於什麼呢?

2. 約蘭和亞哈謝治理下的低迷狀態,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直接追溯到十八1所載約沙法所採取的錯誤步驟呢?這件事怎樣把某些罪惡的性質和後果活畫出來?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1:1-20 作者記敍約蘭執政的事蹟比王下8:16-24詳細得多。這裏主要指出:亞哈家給大衛王朝和猶大國帶來的影響堪比災難。下文有關繼任者亞哈謝(22:1-9)和篡位者亞她利雅(22:10~23:21)的記敍,也有相同目的。作者對約蘭的描述始終都是負面的,但他同時強調,上帝給大衛的應許(21:7),是大衛家在最艱難的日子得著盼望的基礎。作者當時的群體同樣能以這段歷史為鑒,並且應用到自己的處境中。

21:1 約沙法與他列祖同睡,見王上2:10注,11:43注;參王上22:50。

21:2~22:12 約蘭和亞哈謝。儘管大衛家某些君王和亞哈的屬靈光景相同,但上帝仍顯明祂信守應許,保存大衛的家系。

21:1~22:12 約沙法統治之後,猶大由一系列邪惡的統治者領導,其中包括王后亞她利雅(22:10-12)。這些統治者的特點是效法北國君王亞哈(6節;22:3)。見王下8:16-24。(FSB)

21:2-6 約蘭約在主前849—主前842年執政,而且早在主前853年就開始和父親共同執政(見王下1:17,王下18:16注)。他娶了亞哈的女兒亞她利雅,這使他陷入北國的惡行之中。約蘭一繼位就原形畢露,他殺害了兄弟和其他潛在的對手(亞她利雅後來也使用這種手段;見22:10)。和不敬畏上帝的人結盟,導致王朝走到滅亡的邊緣。

21:6 他行以色列諸王的道,見王下8:18注。

21:7 耶和華卻因自己與大衛所立的約(見代上17:14),這是作者在他的資料來源上添加的評注。永遠賜燈光與大衛和他的子孫,這個比喻意指:即使在最黑暗的時候,上帝仍然存留大衛家,聖殿內的燈檯常常點著也許正要表明這個應許(13:11)。後文記載,大衛的家族由於謀殺和戰爭而近乎斷絕(21:4、17,22:10),危如累卵。儘管局勢不容樂觀,但王國仍有上帝恩典的保守,可是約蘭仍要承受他自己作惡的懲罰(21:10-20;參王下8:19注,8:20-22注)。

21:8-10 立拿是靠近非利士邊境的一座猶大城邑。這段經文取材於王下8:20-22作者補充說,以東人和立拿人反叛,是因為約蘭離棄耶和華他列祖的上帝(見代上28:9)。

21:11-20 這段經文是《歷代志》獨有的材料。約蘭的父親約沙法致力拆毀異教的邱壇(17:6),但約蘭可能由於和北國聯姻的緣故,卻大力興建邱壇。先知通常以行邪淫(《和修》“行淫”)來比喻人背道和拜偶像(見結16:16;何4:17-18)。在《歷代志》中,偏離正途的王常常受先知責備;在這裏,先知用獨特的書信形式責備王:先知以利亞達信與約蘭。以利亞作先知的最後幾年,正是約蘭開始作王的時候(王下1:17)。約蘭帶領猶大百姓拜偶像,又謀殺自己的兄弟。之前以利亞曾反對亞哈(王上17~18章),現在照樣譴責這位走上亞哈錯路的王(21:6、13)。約蘭死於致命的腸,關於上帝以疾病來懲罰人,見16:12,26:19-21;約9:2注。約蘭的家眷最終亡於非利士人阿拉伯人的手中。約蘭沒有埋葬在列王的墳墓裏,作者最後也指出約蘭是走亞哈的道路而非大衛的道路。

22:1-9 作者對亞哈謝短暫統治(主前842—主前841年)的記敍取材於王下8:24-29,9:21、28,10:13-14。這段記載主要指出亞哈家對這個年輕無能的南國君王造成的不良影響。亞哈謝的母親亞她利雅是亞哈的女兒(見18:1,22:2),她給他主謀,使他行惡(作者的補充)。作為太后,她在宮廷中的官職是王室顧問,由亞哈家的其他官員輔佐,給王主謀,以致敗壞(4b節,作者的補充)。

22:5-9 在“亞哈家”顧問團的唆使下,亞哈謝決定和以色列王約蘭一起出兵,試圖從敍利亞王哈薛手中奪回基列的拉末。就在幾年前,約沙法和約蘭的父親亞哈也曾這樣做,結果以亞哈陣亡告終(18章)。約蘭在基列的拉末受傷,然後撤回耶斯列養傷。亞哈謝到耶斯列看望盟友,卻落入約蘭的將軍耶戶手中,此前,上帝曾揀選耶戶來剪除亞哈家(見王上19:15-17)。王下9:1-28詳述了耶戶殘暴的政變,作者假定讀者已經熟知這段故事,於是把重點放在亞哈謝的結局,說明這結局是出乎上帝的(見10:15,24:20)。亞哈謝受到的審判和亞哈家相同,因為他跟隨了背道的北國的道路。

22:9 亞哈謝和約蘭不同,約蘭的屍首被扔到拿伯的田裏(王下9:26),亞哈謝則獲禮葬,那是出於百姓對其祖父約沙法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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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試把這裏所載約蘭所犯的罪一一辨認出來。上帝怎樣對待他,何故?他得以存活,應歸功於什麼呢?

    答:約蘭犯的罪:1) 殘暴不仁:他殺害他的眾兄弟和以色列的幾個領袖(21:4);2) 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因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1:6);3) 在猶大諸山建築邱壇,使耶路撒冷居民行邪淫,誘惑猶大人。因為約蘭離棄耶和華,上帝就讓以東人、立拿人背叛他(21:8-10)。耶和華也降禍給約蘭的百姓、妻子兒女,和他一切所有的。耶和華激動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攻擊約蘭,擄掠王宮的財貨和他的妻子兒女,所有的兒子都被殺害,只有約哈斯逃過一劫(21:14-17)。約蘭自己則患了不治之症,腸子墜落,病重而死(21:15、18)。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雖然作惡多端,但耶和華卻因自己與大衛立的約,沒有馬上滅絕他,因耶和華應許要永遠賜燈光給大衛和他的子孫(21:7)。

    2. 約蘭和亞哈謝治理下的低迷狀態,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直接追溯到十八1所載約沙法所採取的錯誤步驟呢?這件事怎樣把某些罪惡的性質和後果活畫出來?

    答:由於約蘭和亞哈謝背棄耶和華,使猶大國陷入黑暗的光景。這在很大程度上肇因於約沙法所做的錯誤決定,與背道的亞哈結親。約蘭所以行以色列諸王的道,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因為他娶了亞哈的女兒亞她利雅為妻(21:6)。亞哈謝在他母親的影響下,也行亞哈家的道(22:3,“因他母親給他主謀,使他行惡”;22:4,“因他父親死後有亞哈家的人給他主謀,以致敗壞”)。從18:1的敘述,我們在約沙法身上看到亞撒的模式在他兒子身上重演:一個好的開始,卻有愚蠢的結局。約沙法的逐漸背道,到他兒子約蘭,再到他的孫子亞哈謝,我們看到不忠心守約、離棄耶和華的後果,就是陷入敗壞黑暗中,使國家和自己都遭到聖約的審判,大受災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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