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1 2 Chronicles 19 & 20 (3.10.4)

研經題目:
1. 約沙法統治初期,他繼續保持加強城市防禦工事以對抗以色列國的政策。但是後來透過婚盟和以色列媾和(十八1;廿一6),這與亞哈結盟的事如何受到斥責,而且是基於什麼原因呢?比較林後六14,也參代下廿35~37。
2. 受了斥責之後,約沙法採取什麼進一步的步驟在國中建立真正的宗教生活呢?
3. 當危機臨到時,約沙法首先怎樣行?在這個故事中使你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什麼呢?
注:廿2。「隱基底」:在死海西岸,所以距耶路撒冷不遠。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9:1-11 與他的前任亞撒一樣,約沙法因對外結盟而受到責備(見代下16:1-14及注釋)。(FSB)
19:1-3 這是作者對王上22章的增補。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在以色列王巴沙的日子就事奉耶和華(王上16:1-3),他從前責備邪惡的巴沙(王上16:7),這時他責備約沙法和不敬畏上帝的亞哈結盟。這裏的愛不是感情,而是指遵守條約。上帝的忿怒是十分可怕的事,但只要悔改,就可以避免或緩和(見12:7,32:25-26)。耶戶承認約沙法還有善行,是肯定他基本上還會尋求上帝,他也盼望約沙法以後會悔改和進行改革(19:4-11)。
19:4-11 約沙法(希伯來原文意為“耶和華必判斷”)進行了司法改革,範圍涉及宗教和民政事務。約沙法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設立正直、公正的審判官,並勸誡他們在履職時要敬畏耶和華(7、9節)。
19:4 約沙法又出巡,繼續開展17:7-9所記述的宗教教導工作,這次更是親自參與。從別是巴直到以法蓮山地,這兩個地方是猶大國的南北邊界。
19:5-7 約沙法按照申16:18~17:13的訓誡,在猶大國……的堅固城中設立審判官,並親自勸勉他們。以色列的審判官必須知道自己承擔著神聖的任務(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在審判的時候,要表現出耶和華關切正義和公平的心。
19:8-11 這些是耶路撒冷的司法改革措施,包括任命祭司、利未人和以色列族長擔任審判官。耶路撒冷的法庭和當時的地區法庭互相配合,可能負責處理一些比較棘手的爭訟。通過記述約沙法的改革,作者用心良苦地指出,要確保國民生活的公義和公平,除了培養百姓個人對耶和華的信心和順服(4節)之外,司法制度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好叫百姓不至得罪耶和華,招致祂的忿怒。審判長大祭司亞瑪利雅和族長……西巴第雅分別負責聖殿和王國的事。
20:1-30 這段經文是《歷代志》獨有的材料,描述猶大國戰勝仇敵的一次戰役,顯明統管萬有的上帝獨自為祂的百姓行了大事。和之前的戰事不同(13、14章),猶大國這次的角色只是祈求上帝的幫助,信靠祂的話,敬拜祂(20:18-22),然後以感恩的心觀看上帝這位戰士消滅仇敵。這段敍事把許多不同的宗教主題和行為關聯起來,特別是那些以聖殿為中心的主題和行為,當中也間接提到許多較早前出現的經文和主題。約沙法的信心是這裏的最亮點,但作者會在35-37節提到他一些不太光彩的事。國民在這裏被視為一個聖會,他們的行為同樣堪作典範。對於作者所在的被擄歸回群體來說,這段記載的意義似乎顯而易見:雖然猶大只是處於波斯帝國的邊緣地區,弱小而受欺壓,但在最受考驗的環境中,包括陷於滿懷敵意的鄰人所帶來的危險中(參拉4章;尼4章),只要他們朝著聖殿的方向禱告並信靠先知的話(20節),就必得著保護。
20:1-2 此後,這次外族入侵是在約沙法的宗教和司法改革之後(19章),因此不是上帝的懲罰(參12:2),而是一次操練信心的機會(見32:1)。摩押人和亞捫人住在死海東面。米烏尼人就是西珥山人(20:10、22、23),西耳山位於猶大的南疆(見申2:1;代下26:7)。大軍,見13:8,14:9,32:7,敵邦聯軍的人數顯然超過猶大。隱基底位於死海西岸的中部。
20:3-4 尋求耶和華,見代上22:18。約沙法在他靈性狀態良好的時候常常“尋求耶和華”(見17:4,18:4,19:3)。禁食表示百姓的禱告特別懇切(見士20:26;拉8:21-23)。
20:5-12 約沙法在耶和華殿中禱告,首先想到上帝是天地萬物的主宰(6節),祂將這地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7節),這聖所見證著上帝曾應許要垂聽百姓的禱告並拯救他們(9節,顯然是6:14-42所羅門獻殿禱告中設想的處境)。約沙法運用稱為“哀詩”(見詩44、74篇)的訴訟風格,向上帝控訴入侵者的不公義,承認猶大無力抵擋他們,但堅定地相信上帝必懲罰他們。
20:14-19 雅哈悉靠著耶和華的靈說預言,回應約沙法的禱告,勸勉百姓不要害怕(見3節),並告訴他們,負責爭戰的是上帝,不是猶大。百姓必須對抗敵軍,但他們不是戰士,而是在禱告中旁觀戰事的人。第17節和出14:13-14非常相似(“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只管靜默,不要作聲”),可見這兩次奇妙的拯救也十分相似。猶大不能只是處於消極被動:明日你們要下去迎敵,這是他們的“戰鬥宣言”,但猶大國在這次戰鬥中的角色不是拿起武器作戰,而是運用信心、獻上禱告和讚美(見弗6:10-18)。利未人起來讚美,為這次偉大的禱告大會畫上了完美的句號。
20:20-23 提哥亞的曠野位於耶路撒冷以南約19公里。約沙法根據賽7:9呼籲百姓相信上帝。在這裏,信意指積極、順從地相信上帝必然賞賜(見來11:6),按照祂的先知,包括雅哈悉所啟示的話來行事。約沙法指派唱歌的人走在軍前,他們明顯是利未人(穿上聖潔的禮服;見代上16:29),以詩136篇的話作為軍歌(見代上16:34;代下5:13)。他們唱歌讚美,祈求上帝起來對付仇敵(20:22;見代上16:35)。伏兵可能指天使(見32:21),也可能指人(見土9:25)。在這次戰役中,摩押聯軍互相猜疑,導致軍心惶恐,最終毀滅自己(20:23;見士7:22;撒上14:20)。
信祂的先知,就必亨通。歷代志下經常強調相信和順從先知的話的重要性。見10~12章注;14:2~16:14,18:1~19:3,24:19,25:1-13,25:15、16,28:5-15,36:15(另見《歷代志下》導言:特點和主要主題)。約沙法的指示與他先前對米該雅的拒絕形成對比(18:1-32)。(RSB)
20:24-30 第24節使人聯想到以色列人在出14:30看見埃及人屍橫遍地的景象(見20:14-19注)。比拉迦谷,“比拉迦”的希伯來文意思是“稱頌”。珥3:2和3:12(“約沙法谷”)的預言可能是對這事件的回顧。猶大人以凱旋行的方式返回耶路撒冷,回到百姓起初尋求上帝拯救的聖殿(20:5)。懼怕(《和修》“懼怕上帝”),見代上14:17;代下14:14,17:10;另見徒9:31注。上帝賜他四境平安,見代上22:8;代下14:6。
20:31-34 這段經文取材於王上22:41-45(參王上22:43-46注)。有些人認為20:33與17:6不符,因為17:6說約沙法“從猶大除掉一切邱壇”。如果17:6是指約沙法的官方行動,而20:33是指百姓未能在各方面全心全意執行約沙法的改革(參王上22:43),那麼這兩種說法都是正確的。其實,作者也解釋了其中的原因:百姓也沒有立定心意歸向他們列祖的上帝(20:33)。
20:35-37 這段經文取材於王上22:48-49,並稍加補充。約沙法再次犯了和北國君王結盟的錯誤,這次是在商業上和亞哈之子亞哈謝結盟。作者增加了以利以謝譴責約沙法的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