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6 2 Chronicles 26~28 (3.10.9)

研經題目:
1. 烏西雅雖然虔誠(廿六5),在他心中怎樣顯示出仍然潛伏著像他以前那損壞他父親亞瑪謝的生活與王位同樣邪惡的傾向呢?關於廿六16,請比較廿五19;申十七18~20。他的罪今日可能以哪些形式出現呢?
2. 亞哈斯的罪怎樣影響了:(a) 上帝,(b) 他的百姓,和 (c) 他自己呢?
3. 在一個不敬虔的時代中,先知俄德和廿八12所提到的那些人怎樣與眾不同呢?我們可以從他們的榜樣學習到什麼呢?比較提前五20。
注:
1. 廿六5。「撒迦利亞」:其來歷在別處沒有記載,也並不是在較後期寫那卷撒迦利亞書的先知。
2. 廿六18。參民十六40;十八7。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26:1-23 烏西雅。見王下15:2-7。作者取用了《列王紀下》的大部分內容,但中間插入很長一段自己的材料(26:5-20a),詳述上帝在烏西雅執政期間(主前792主前740年)的賜福,以及烏西雅敗落的原因。與敍述約阿施和亞瑪謝統治的手法一樣,作者也把烏西雅的統治分成兩個時期:先是忠心和蒙福的時期,後是犯罪和受罰的時期。“尋求上帝”、“亨通”、“上帝幫助他” 和 “名聲”,是作者特有的用語;軍功、建設、軍隊等蒙福的主題,也是作者特有的,其中承載著一個嚴肅的信息。本章基本上是一篇警戒驕傲的講章:上帝賜給烏西雅成功,但他變得自以為是,甚至妄圖得到他永遠不當獲得的屬靈領袖職分。
26:1-23 猶大王烏西雅。烏西雅在亞瑪謝被囚禁在撒瑪利亞後被立為王,他與亞瑪謝有一段漫長的共治關係(主前792/91—767)。此外,他在位的最後十年,烏西雅與他的兒子約坦(主前750—740/ 39)是同父異母的關係;這是因為烏西雅得了大痳風。烏西雅從主前792/91年—前740/39年在位(包括共治)。烏西雅與北國的耶羅波安二世(主前793/ 92—753年)並肩在位40年,這段時間兩個王國都非常和平及繁榮。在這些國王的統治期間,北國和南國的地理範圍合計近似於統一君主制高峰期的情況。(BTSB)
26:1-23 烏西雅在歷代志下的報導遠遠多於列王紀下(比較代下14:21-22;15:1-7)。他的故事與約阿施(代下23:1~24:27)和亞瑪謝(25:1-28)的故事有相似之處。這三位王在執政之初都很忠心,但最終還是墮落了。他們的故事會提醒歷代志從被擄歸來的聽眾,要保持忠心。(FSB)
26:1 烏西雅也稱為“亞撒利雅”,見王下15:1、6-7;代上3:12(但參王下15:13、30、32、34,在這些經文中他也稱為烏西雅)。作者選用“烏西雅”,可能是為了避免和26:17-20提到的大祭司亞撒利雅相混淆。
26:2 亞瑪謝與他列祖同睡,見王上2:10注;王下14:22注。
26:3 烏西雅的統治包含兩段共同執政的時期:一段是和父親亞瑪謝共同執政(主前796—主前767年),另一段是兒子約坦共同執政(主前750—主前733年)。先知以賽亞在烏西雅作王期間開始事奉(賽1:1,6:1)。
26:5 撒迦利亞是烏西雅一名敬虔的謀士,就像耶何耶大作約阿施的謀士那樣(24:2)。這位撒迦利亞的其他事蹟不詳。他不是24:20-21所記述的撒迦利亞,也不是《撒迦利亞書》的作者,因為後者在主前520年才開始事奉。
26:6-8 烏西雅擊敗了西面和西南面的非利士人,並在這些征服的土地上築城殖民以鞏固他的統治。米烏尼人和阿拉伯人(見20:1)是南方的遊牧民族。
26:9-10 角門,見25:23。烏西雅在猶大曠野和南地(《和修》尼革夫)、耶路撒冷以西高原(《和修》“謝非拉”)的丘陵地帶,以及海邊的平原,大力發展農業。
26:11-15 關於強大的軍隊是好王蒙福的標記,見代上1:23-40;代下13:3,14:8,17:12-19。
26:13 可以解釋為“共有7,500人的300個單位(或軍長)”(見代上12:23-37注)。機器是一種戰鬥器械,用來投擲石頭等物以防守城池。在描繪圍攻拉吉的壁畫上(主前701年),可以看見在城牆上抵禦的士兵,躲在懸有盾牌的木制框架後面射箭投石。
26:16-20 干犯(原文直譯:不忠)希伯來原文ma’al,見代上2:3-8注。這個詞含有公然冒犯上帝的聖潔(例如違背誓言;見利6:1-7)的意思,或在敬拜時沒有把上帝當得的祭物獻給祂。烏西雅擅自進入只有祭司和利未人才能進入的聖殿部分,並試圖在香壇上燒香,但這是只有祭司才可履行的職責(見出30:1-10;民16:40),他因此玷污了上帝的聖潔。由於驕傲自滿,烏西雅試圖同時在政治和靈性上管轄百姓。烏西雅輕率的行為,使人想起可拉的背叛(民16:1-40)。亞撒利雅責備烏西雅的時候,仍然讓他有悔改和離開的機會,但他執迷不悟,向祭司發怒,因此被上帝擊打,忽然得了大麻風。
26:21-23 因為烏西雅王長大麻風直到死日(參王下15:5注),所以他沒有埋葬在耶路撒冷的王室墓穴中,而是埋葬在田間。在耶路撒冷的橄欖山上,有一塊第二聖殿時期的石碑,上面刻著:“猶大王烏西雅的骸骨埋葬在這裏。切勿掘開!”烏西雅的骸骨可能是在他去世數百年後被移到橄欖山上的。
26:21 患有麻風病使烏西雅不得不放棄政務(參利13:46;民5:1-4),和兒子約坦共同執政。
26:22 先知以賽亞所記的,不是指《以賽亞書》,而是指以賽亞先知的其他著作,因為以賽亞在烏西雅去世那年才蒙召(賽6:1);見32:32-33注。
27:1-9 約坦。有關約坦統治時期(主前750—主前735年,包括和烏西雅共同執政的10年)的記述,作者是根據王下15:33-38的內容並加以詳述,指出約坦的軍功和國力是源於信靠上帝(27:6)。作者對約坦的記敍都是正面的,和記敍他的父親烏西雅(2節)及兒子亞哈斯(28章)完全不同;對於亞哈斯,作者甚至沒說任何好話。
27:1-9 猶大王約坦。烏西雅的痳風病導致了他的兒子約坦在主前750年至主前740/39年期間與他共治。約坦的統治時間大約從主前750年延續到主前732/ 31年,這一時期,新亞述帝國(主前745—609年)的勢力和侵略性達到了新的高度。(BTSB)
27:2 邪僻的事(《和修》“敗壞的事”),可能是指在邱壇上敬拜(見王下15:34-35注)。
27:3b-6 這段經文是作者補充的內容。俄斐勒,是聖殿山和大衛城之間的較高區域(33:14;尼3:26)。亞捫人,見26:8。他們三年後停止進貢,這可能反映了敍利亞(亞蘭)的勢力在約旦河東崛起。約坦……日漸強盛,譯作“強盛”的希伯來語動詞也曾用來形容烏西雅(26:16);但約坦和他父親不一樣,他沒有因此而驕傲。
27:7 一切爭戰,可能包括與敍利亞和以法蓮聯軍對抗的初期戰役(見王下15:37)。
28:1-27 亞哈斯。有關亞哈斯統治時期(主前735—主前75年)的記述,作者合併了王下16章的序言和結語,也沿用相同的主題,但細節不同。作者詳述《列王紀下》對亞哈斯的負面評價,指出他的背道如何使猶大誤入歧途和招致毀滅。作者指控亞哈斯“大大干犯”(希伯來原文ma’ol ma’al)耶和華(28:19,見21節),更甚於他對掃羅的指控(代上10:13)。然而,猶大的衰落在一定程度上因他們北方弟兄的行為而得到緩和;北國以色列人聽到先知的責備之後,就悔改不再殺害猶大人(28:8-15)。
28:1-27 猶大王亞哈斯。主前九世紀的最後幾十年是亞述在利凡特地區–安納托利亞(今土耳其)和埃及之間的地區,包括以色列、亞蘭、腓尼基、摩押和以東——統治地位下降的時期,但隨著主前745年提革拉毘列色三世(Tiglath-Pileser III)登上亞述王位,這種情況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亞述歷史上的這一時期被稱為新亞述帝國(主前745—609年)。亞哈斯於主前735—716/15年在位,包括與約坦(主前735—732/ 31年)和希西家(主前729—716/15年)共治。亞哈斯快速偏離他的父親約坦,成為猶大君主制歷史上最不虔誠的君王之一(參第19節),凸顯出一代人拋棄上一代人的價值觀是多麼迅速。(BTSB)
28:1 不……行……正的事,見王下16:1-4注。
28:2 巴力的像,這是作者補充的資料(見24:7)。巴力崇拜和亞哈王朝的關係尤其密切(王上16:31)。
28:3 欣嫩子谷,見33:6;耶7:31。利20:1-5用最嚴厲的話譴責迦南人獻兒女為祭的行為。
28:5-25 大約在 主前 734-732 年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發動戰役之後,西部幾個國家(包括亞蘭、以色列、推羅、亞實基倫和迦薩)組成了一個反亞述聯盟,讓人想起主前九世紀中葉為阻止撒縵以色三世的進攻而組成的聯盟。亞哈斯拒絕加入,導致亞蘭和以色列入侵猶大(第 5-6 節),從而阻礙了聯盟的形成。亞哈斯在南方還面臨著以東人的壓力,在西方則面臨著非利士人的壓力。這場危機是以賽亞書第 7 章的歷史背景,其中指出以色列和亞蘭打算在猶大立新王。面對這些威脅,亞哈斯做出了一個具有分水嶺意義的決定,向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尋求幫助(第 16、21 節;王下 16:7-8)。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在亞哈斯保證臣服的同時,進攻了腓尼基、非利士、以東、摩押和亞捫。隨後,亞述軍隊進攻亞蘭和以色列,導致對以色列實施了第一輪放逐(見王下 15:29 和注釋)。 主前 732 年大馬士革陷落後,何細亞擊殺了比加,繼位為王(王下15:30)。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主前 727 年)的去世激起了諸侯對亞述統治的反抗(王下17:3-4)。結果,撒縵以色五世進攻以色列,最終圍攻撒瑪利亞達三年之久(見王下17:5 和注釋)。到主前 722 年(何細亞投降時),撒縵以色五世擊敗了撒瑪利亞;他的繼任者撒珥根二世(主前722-705 年)監督了隨後發生的大規模驅逐(和人口重建)(見王下17:6、24-41 和注釋)。(BTSB)
28:5-7 見王下16:5-7;賽7:1-6。作者指出,亞蘭和以色列的進攻是上帝的審判,因為亞哈斯和百姓離棄了耶和華。雖然聯軍沒能攻取耶路撒冷,但他們顯然已經佔領城郊;猶大國民被擄到大馬士革,可以說是預演將來的被擄(36:20)。關於對數字的理解,見代上12:23-37注。
28:8-15 和敍利亞的做法一樣(5節),以色列也帶走俘虜,為要奴役他們。雖然北方支派“背叛了大衛家”(10:19),但俄德在這件事上的干預,顯示他們仍然屬於“上帝的以色列”。北方支派和南方支派是弟兄,他們都由於不忠而激怒了上帝(28:9、11)。雙方都需要悔改歸回正路,以法蓮的領袖通過積極回應俄德的話表明自己的悔改。他們承認的罪過(13節)主要是指13:4-12所述亞比雅的反叛。
亞蘭和以色列攻打猶大(636頁地圖)
約主前740—主前732年
亞述帝國向西擴張,亞蘭和以色列試圖強迫猶大和其他鄰國組成反亞述聯盟。猶大拒絕加入,於是亞蘭和以色列聯合攻打耶路撒冷。亞蘭奪取了猶大的以拉他,轉送給以東。以東此時可能也突襲了猶大,俘虜了一些百姓(見代下28:17)。非利士可能加入了反亞述聯盟,也出兵攻打猶大,佔領了高原謝非拉和南地尼革夫的幾座城邑(見代下28:18)。

28:16-21 亞哈斯請求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來幫助他抵擋那些侵犯猶大南部邊境的以東人和非利士人(見王下16:6-7a),卻弄巧成拙。雖然猶大得以脫離仇敵的手(包括敍利亞和以法蓮聯軍,王下16:9),但結果卻是成為亞述的附庸達30年之久(見賽7:17,8:7-8)。亞哈斯的錯誤在於尋求惡人的幫助,而不尋求上帝(見代上5:20,12:18;代下25:8)。
28:22-27 見王下16:10-18。亞哈斯褻瀆聖殿,廢止摩西律法的敬拜(28:24,見29:7、18-19),跟隨異教風俗,使猶大國的靈性在被擄之前降到最低點。祭拜假神是褻瀆上帝的,現在正式由一位大衛家的君王來推行。雖然銳意改革的希西家(29~32章)和約西亞(34~35章)將會稍微扭轉這種顏勢,但猶大國已經在走下坡路了,最終將導致國家滅亡,百姓被擄(見28:5)。亞哈斯沒有葬在王室的墳墓中,這正是上帝對他作惡的懲罰(見21:20,24:25,26:23)。
28:26 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見王上14:19注。
以色列滅亡之後的猶大(637頁地圖)
約主前722年
亞哈斯作猶大王期間,以色列和猶大都成為亞述的附庸國(半獨立國)。但後來以色列王何細亞反叛亞述,亞述於是完全吞併以色列,使以色列成為亞述帝國的一個省。非利士也被亞述帝國吞併,整個地區只剩下猶大、亞捫、摩押和以東仍是亞述的附庸國。

1. 烏西雅雖然虔誠(廿六5),在他心中怎樣顯示出仍然潛伏著像他以前那損壞他父親亞瑪謝的生活與王位同樣邪惡的傾向呢?關於廿六16,請比較廿五19;申十七18~20。他的罪今日可能以哪些形式出現呢?
答:烏西雅的統治跟約阿施、亞瑪謝如出一撤,也分為忠心蒙福的時期,以及犯罪受罰的時期。他一開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親亞瑪謝一切所行的。他有通曉上帝默示的撒迦利亞的幫助,定意尋求耶和華,因此耶和華使他亨通(26:5)。經文提醒我們,當我們順著上帝指示的道路前進時,我們就會經歷到祂所應許的祝福,雖然這些祝福未必符合世人的價值觀。上帝使他戰勝非利士人、阿拉伯人、米烏尼人,亞捫人也給他進貢。他的強盛使他名聲遠播。他又建築城樓,挖井,僱用農夫和修理葡萄園的人,發展農業。他的軍隊也十分強盛。這都是因為他得了非常的幫助(26:15)。然而,他也跟亞瑪謝一樣,沒有保守自己的心,在發達興盛時就心高氣傲,以至行事邪僻(26:16;參25:19;申17:18-20)。他的驕傲尤其表現在他干犯上帝保留給祭司的敬拜職分,在香壇上燒香,並且向阻擋他的忠心的祭司發怒。他既然使自己的靈命不潔,上帝就使他的身體長出大痳風。驕傲往往表現在我們在敬拜中為所欲為,而謙卑則會引導我們按照上帝吩咐的方式去敬拜祂。他的罪在今天可能表現在當我們順遂豐裕時,沒有將榮耀歸給上帝,反而歸給自己;不心存謙卑地聽從其他聖徒的勸誡;不守本位,覬覦不屬於自己的職分;或者發明各種不合聖經的敬拜方式(私意崇拜)。
Deu 17:18-20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19) 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2. 亞哈斯的罪怎樣影響了:(a) 上帝,(b) 他的百姓,和 (c) 他自己呢?
答:相對於對敬虔的約坦完全正面的敘述,歷代志作者對亞哈斯的描寫是一面倒地批判,說他不像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又鑄造巴力像,在新嫩子古燒香,焚燒兒女,行外邦人可憎的事,在各邱壇山崗上獻祭燒香(28:2-4),並說他在猶大放肆,“大大干犯”耶和華(28:19)。結果可想而知,耶和華將他交在亞蘭王手裏,打敗他,並擄走他許多的民,帶到大馬士革。上帝又把他交在以色列諸王手裏,以色列王比加一日內就殺了猶太人十二萬,被擄去的人甚至高達二十萬,實在太悲慘了。約哈斯的背道使猶大國的靈性降到最低點,致使國家敗亡,百姓被擄;他自己死後也未被葬在王室墳墓中,這是上帝對他的懲罰。
3. 在一個不敬虔的時代中,先知俄德和廿八12所提到的那些人怎樣與眾不同呢?我們可以從他們的榜樣學習到什麼呢?比較提前五20。
答:先知俄德勇敢地向回到撒瑪利亞以色列人表示,他們之所以獲勝是因為上帝惱怒亞哈斯的罪,將猶大人交在他們手裏。但他們竟然擄掠他們的弟兄,強逼猶大人作他們奴僕,因此上帝也會向他們大發烈怒。這又是一位通曉上帝律法的先知,他知道上帝做事的法則,知道即使上帝必因個人的行為報應各人,作為上帝刑罰他人的器皿,不可行義過分。而當他人犯罪時,也應勇敢責備這個犯罪的人,如同提前5:20所教導的。
1Ti 5:20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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