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 雅歌 3:6~5:1 (3.10.31)

Study 3 Song of Solaman 3:6~5:1 (3.10.31)

研經題目:

1. 你對所羅門在這裏登場,和他在全部雅歌中所扮演的角色作何解釋?例如,也參一1、12;六8、9、12;七1、5;八11、12。

2. 男子坦率地表達了他對新婦身體的喜悅,這對我們了解性吸引力在愛情及婚姻中的地位,有什麼啟發呢?關鎖的園的象徵有何重大意義呢?

3. 聖經用婚姻作為上帝與祂百姓之關係,以及基督與祂的教會之關係的寫照。例如,參賽六十二4、5;弗五21~33。所以,在四8~15裏面含有一種刻劃這種關係意義的嗎?比較詩一四七10、11;一四九4。我們的心是單為基督而保留的嗎?

注:

1. 三7。「轎」(litter);在9節的「華轎」(palanquin)是由一華蓋覆罩的睡椅,由四人或更多人抬的。

2. 四4。頸項帶著許多裝飾品,比作有鋸壁的堡壘,掛著許多盾牌。

3. 四8。根據三個人物的分析(綱要)中,新婦聽見她良人的聲音,叫她到他那裏去,而這一節可以當作是指她出現在宮庭中就有危險的詩意說法。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6-11 如果脫離了上下文,我們很難知道這一段描述是真實事件,還是女子自己的想像(強調愛人的財富和權勢,從而突出自己的價值)。但因為這段內容出現在1-5節和5:2-8之間,所以這可能是她的想像(另見3:6注)。關於“所羅門”(這段經文三次提到他)一名的使用,見“導論:主題、書名和解釋”,以及“導論:文學特徵和結構”。

3:6 從曠野上來,可能是從平原到建在山上的耶路撒冷。乳香類似沒藥,見1:13注。是誰(原文直譯:是什麼)?這裏所描述的對象雖然相離甚遠,卻香氣四溢,這表示詩人塑造的人物形象,比他所指的歷史人物所產生的影響更大。譯作“什麼”的希伯來詞實際上是陰性的(即“誰”),這讓人以為這裏所描述的是一名女子。如果是這樣,那麼可能有某種因素使這女子渴望成為這個人。答案在第7節:是一乘轎(一種輕便的長榻;因此有譯本把第6節的問題譯作“是什麼”),表示這個問題是以喚起感情的方式提出的。

3:7 ,是一種由僕人抬、供王乘坐的長棍,類似輕便床。六十個勇士(第8節所述的精兵)暗示轎的主人擁有極大的財富和權勢。相比之下,大衛只有30個這樣的勇士(參撒下23:13)。

3:9 黎巴嫩的是最上等的木材,因此用來建造聖殿(參王上5:6)。華轎可能指第7節的“轎”。

3:10 紫色布匹是用提取自骨螺的染料染成,這種染料比金銀還要稀有。

3:11 因為前節提到“耶路撒冷眾女子”,並且“錫安”是耶路撒冷的別名,所以錫安的眾女子可能指同一群人(參1:5注)。

4:1-7 第1節的前半段在第7節重複出現,形成首尾呼應。詩人從眼睛開始往下描述女子身體的美,條理分明。這些比喻雖然生動,但對於那些不瞭解作者所處文化的人來說,卻有些晦澀難懂,因此讀者必須小心避免過度解讀這些比喻。儘管如此,這些比喻應該還是會引起讀者在情感上的共鳴的。

4:1 基列是圍繞雅博河的一片區域,雅博河流自東方,匯入約旦河下游。

4:2 雙生,沒有一隻喪掉子的,表明她的牙齒完整無缺(這在古代並不常見),整齊美觀,十分好看。

4:3 石榴,一種水果,果皮桔紅色,質地堅韌,果肉為多汁的粉紅色顆粒,其味清淡,可解暑熱。這個比喻要麼取的是果皮漂亮的顏色,要麼是果肉的新鮮。

4:4 大衛……的高臺(《和修》“……的高塔”)只在《雅歌》中出現,我們對它所知甚少。高塔的比喻隱含尊貴,將高塔和大衛聯繫在一起,更增添了這種感覺。這裏的對比大概是取高塔的威嚴氣勢,而不是外表特徵。

4:5 小鹿指她兩乳挺拔。母鹿大概指她動人的勻稱體形。

4:6 本節後半段的詞句與2:17的前半段很相似,顯示男子渴望與女子共度時光。可能是上一節主題的延伸,即指女子的雙乳,或者指她的全人。這節經文要點是,和她在一起就像呼吸著醉人的香氣。

4:7 在男子眼中,女子是全然美麗的,她的身體沒有任何缺陷或瑕疵

4:8 我的新婦只在4:8~5:1出現6次,未見於本書其他地方。這個稱呼似乎只在婚後才適合,或許暗示這個情景(4:1~5:1)也是女子的夢境,因她期盼成婚之日所帶來的幸福。黑門(別名尼琪)是一座山脈的高峰,這山脈自以色列最北端靠近但的區域,向北綿延至黎巴嫩境內,另有其他山峰,如亞瑪拿。所有這些都表明,男子是在充滿危險的荒蕪之地呼喚女子(提到獅子豹子)。

4:9 在古代近東,妹子是丈夫對妻子常用的愛稱。你用眼一看,見6:5注。心被視為一個人內在生命的中心,是思想、情感和做決定的地方(參箴4:23)。

4:10 ,見12注。

4:11 前文從美的角度描述女子的唇和嘴(3節)這裏從味覺的角度描寫她的嘴唇(蜂,“蜜”和“奶”在《聖經》中經常成對出現,如出3:8對應許之地的描述)。在男子對美麗的未婚妻的連續描述中,情色的意味越發濃烈。

4:12 是愛侶非常喜歡的地方(更像是現代的公園,而非花圃)。另外在古代近東,園常和女子的貞操聯繫在一起。泉源也反映了類似的概念(參箴5:15-19)。注意她的園是關鎖的,並是禁閉的,表示她為愛人守身如玉。

4:13 她的園中有佳美的果子並各樣香料。鳳仙花,見1:14注;哪噠樹,見1:12注。

4:14 番紅花是一種紫色的花,菖蒲是一種藤條,兩者都可以用來製作香膏油。桂樹類似今天的桂皮,但不只用來烹飪(參箴7:17,沉香也被列為一種芳香的木料)。關於乳香木沒藥,見1:13注,3:6注。

4:15  “園中的泉”這一比喻引申指女子的性徵令人心曠神怡。在希伯來文中,活水指清新的流水,是最優質的水(如:利14:5;耶2:13;參約4:10,7:38),與之相對的是地下水或儲水池裏的水。

4:16 北風啊,興起!南風啊,吹來!這裏提到,或許反映男子渴望女子向他發出邀請。在本節後半段,男子獲准進入園中。

5:1 我進了我的園中,男子的回應正如所料,他享用了4:16描述的所有美物,令詩班為之歡呼(她們應和4:16~5:1的主題)。根據本書導論主張的閱讀方法,4:16~5:1的內容仍然是夢境(見5:2:“我身睡臥,我心卻醒”),婚後的圓房直到8:5(“我在蘋果樹下叫醒你”)才發生。然而,很多接受牧人說的人認為,4:16~5:1描述的是牧羊人的一次拜訪(真實的或想像的),他是女子真正思念的人(見“導論:其他解釋”)。也有人認為這段經文是描寫兩個年輕人婚後的圓房。這種解釋部分是基於一個事實,就是婚後的圓房出現在本書的中間,象徵婚姻是本書文學結構的中心,也是男女受造的核心。

One thought on “Study 3 雅歌 3:6~5:1 (3.10.31)

  1. 1. 你對所羅門在這裏登場,和他在全部雅歌中所扮演的角色作何解釋?例如,也參一112;六8912;七15;八1112

    答:3:6~5:1是這對戀人第三次會面。女子夢見一隊盛大的迎親隊伍(3:6-11),她的“白馬王子”有著媲美所羅門的財富,用六十個勇士所護衛的奢華轎子前來迎娶她。對於所羅門在本書中的地位,簡單來說,一是傳統說法(預表法),本書為所羅門王所寫,歌頌他與“書拉密女”之間的愛情;從正典角度來說,更預表了上帝與教會,或基督與教會的愛情。所羅門王,大衛的子孫,則預表著基督。另一種是十九世紀後浪漫主義的說法,本書主要是描寫一位牧羊人和一位牧羊女之間的情愛,歌頌上帝賜給人的性愛(刻意不強調以基督為中心來解經)。所羅門是女子作的比喻,他是她的“所羅門王”,她是他的所羅門(“書拉密”是所羅門的陰性形式)。我自己偏向於第一種說法,但需要結合第二種方法,即雖不必避諱其中對性愛的隱喻描繪,但也不能天馬行空,肆意用寓意來解釋基督與教會的關係。

    2. 男子坦率地表達了他對新婦身體的喜悅,這對我們了解性吸引力在愛情及婚姻中的地位,有什麼啟發呢?關鎖的園的象徵有何重意義呢?

    答:新郎盡情地歌頌新娘的體態——眼睛、頭髮、牙齒、嘴唇、頸項、胸部(4:1-7)。這提醒我們,我們受造的奇妙可畏,美麗無比。身體原是上帝賜給人的奇妙傑作,對於戀人來說,互相愛慕是情愛行動的前奏。這對愛侶在臥室的私密空間,完全地、合法地暴露在對方面前。讚美她的身體就是在表達對她的愛。基督徒可以在婚姻中享受肉體的歡愉。聖經譴責的是淫亂,而不是身體和語言上的情愛。(參NBC)

    關鎖的園(12節)象徵專屬關係,對愛情的忠貞,她為情人守身如玉。她只對他敞開。

    3. 聖經用婚姻作為上帝與祂百姓之關係,以及基督與祂的教會之關係的寫照。例如,參賽六十二45;弗五21~33。所以,在四8~15裏面含有一種刻劃這種關係意義的嗎?比較詩一四七1011;一四九4。我們的心是單為基督而保留的嗎?

    答:4:8-15是王描述他與新娘之間的關係,他們親密的互屬。正如預表法解經所闡明的,《舊約》的一切人物、事件、制度都是基督的預表,《雅歌》除了就文法-歷史解經的角度是描寫專屬婚姻伴侶之間的私密情愛之外,從救贖歷史末世預表的角度來看,更指向基督與祂教會之間的親密關係。4:8-15正是描寫基督對祂教會的愛,祂看教會如同美麗的新婦。基督稱教會是祂的新婦(4:8),祂克服重重難關,正式迎娶這位具有法律地位的妻子(4:8)。她是祂的“妹子”、新婦,祂的心被她俘虜了(4:9),被她完全佔據。他們愛撫、親嘴,彼此親密相通(4:10-11)。她的身體只為祂保留,他們之間有專屬的關係(4:12-15)。她也以同樣完全的委身,作祂的新婦(4:16~5:1)。

    Isa 62:4-5 你必不再稱為「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涼的」。你卻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也必稱為「有夫之婦」。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也必歸他。 (5) 少年人怎樣娶處女,你的眾民(民:原文作子)也要照樣娶你;新郎怎樣喜悅新婦,你的神也要照樣喜悅你。

    Eph 5:21-33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26)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27)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28)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29)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30) 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加:就是他的骨他的肉)。 (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32) 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33)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

    Psa 147:10-11 他不喜悅馬的力大,不喜愛人的腿快。 (11) 耶和華喜愛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

    Psa 149:4 因為耶和華喜愛他的百姓;他要用救恩當作謙卑人的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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