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拜偶像转向敬拜真神。

- 保罗怎样说明人在基督面前的光景?今日的人是否仍然是奴仆呢?
- 试列举因上帝的儿子降生而带给你的福气与权利。
- 试比较加拉太人以前的光景与他们现在在基督里面有的属灵的丰盛。
- 在哪方面他们还好像是在以前的光景里行事呢?
- 曾否有一些团体想引诱你认识新的「真理」和新的「道路」来得到基督的益处呢?面对这些错误的道理,你怎样仍能持守福音的真理呢?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4:1-7 在本段经文中,保罗在儿子和奴隶之间作了对比,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帮助加拉太人明白,对律法的依赖不是成熟的标志,而是不成熟的标志。与律法相反,在基督里的信心所产生的儿女才是神应许的后嗣。(FSB)
4:1-3 儿子未成年时,因年幼无法承受产业,可能跟奴仆无异。关于罗马帝国时期的奴仆,见林前7:21注。作奴仆,这是以色列同胞和信主前的保罗在旧的约下的处境。
4:3 世俗小学(《和修》“世上粗浅的学说”),这里和第9节中的世俗小学,都是指加拉太人以前信奉的粗浅学说。对于犹太人而言,这可指摩西律法,但对于外邦人而言,这可能指他们异教信仰的一些基本观念。但我们不应忽略,这节经文也暗示魔鬼的捆绑,那些受教于世俗小学的人,他们的思维模式和生活状况都受律法主义束缚,是受管(《和修》“所奴役”)的。保罗在第8节解释说,这种 奴役是 “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 。迷信律法主义与遭魔鬼操控是密切相关的。
4:3 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直译可作:在世俗粗浅的属灵力量之下,参ESV)。见西2:8、20;另参林后4:4;弗2:2,6:12。邪恶势力在这个时代盛行,主宰着有罪人类的生活。上帝的律法只能谴责其对象的罪,也是一种奴役的势力。从所有这些奴役中,基督带来了解救。(BTSB)
4:4 及至时候满足,在人类历史的恰当时刻,上帝差遣祂的儿子降世。上帝统管和鉴察世上万事,引领和预备万民接受基督的降临和传道事工,并为传扬福音做好准备。
4:5 得着儿子的名分这个比喻,大概来自上帝称呼以色列为祂 “儿子” 的旧约观念,并结合了罗马帝国收养儿子的观念。古罗马人收养儿子是为了指定他为继承人,以承受家庭的全部财产(另见3:26 注);他们通常收养成年男子。
4:6-7 你们既为儿子,既然基督徒现在已是儿子,也已经成年,就有资格接受上帝所应许的祂儿子的灵,继承产业。阿爸是亚兰文的 “父亲” (参罗8:14-17)。
| 三15–25 假教师似乎将摩西律法置于亚伯拉罕的应许之上。保罗断言,基督徒的产业是因应许而得,而非因着律法(第18节)。亚伯拉罕的应许关注的是上帝将要做的事;而摩西律法关注的是人的回应。应许涉及亚伯拉罕的「后裔」(单数),透过祂,地上万国都将蒙福(第8节)。凡与这后裔——耶稣基督——联合的人,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为奴的或自主的、男或女,都因信而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第28节)。 但如果律法是在亚伯拉罕应许之后才颁布的,而且律法不能带来生命,那么它的目的何在?它在有限的时间内有特定的目的。一个目的是「圈/囚禁」上帝的子民,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无能和罪恶,从而渴望透过信心获得自由(第22-23节)。第二个目的是为上帝子民提供一位「训蒙师傅」(guardian;监护人);即一位在他们达到成熟之前,守护并引导上帝的儿女行在公义中的守护者。这个形象就像一位陪伴学童的护卫。以色列在漫长的旅程中确实需要守护和引导,以正确地荣耀上帝。但无论是监狱还是监护人,都只在有限的时间内被需要或渴望。保罗希望加拉太人明白,律法对过去世代的束缚——使他们陷入罪咎并引导他们远离自我信赖——同时也正引领他们走向对基督的信心。对耶稣的信心并不会消除律法的道德要求,但会使人从律法的定罪中得释放,并赐予那些意识到自己无法遵守律法圣洁标准之人新的生命盼望。 三26–29 保罗在第26节和第28节中提到「在基督耶稣里」,这如同书的封面,夹着中间被提及的对象:那些受洗归入基督的人(第27节)。受洗的基督徒被纳入一个共同体,其中每位成员都穿上了一种遮掩通常使人分裂的差异的衣裳,如性别、种族和社会地位的差异。本着信心,任何人都可以与基督联合,因此所有基督徒都包括在内,无论这些表面上的差异如何。 保罗既没有直接赞同也没有直接谴责奴隶制——他那个时代普遍存在的社会制度——但在腓利门书这本短小精悍的书信中,他为基督教社群指明了另一条道路:他鼓励腓利门接纳逃跑的奴隶阿尼西母,并视他为兄弟而非奴隶(门16节)。此外,尽管保罗没有鼓励人们否认自己的性别或民族身份,但他确实鼓励他们将首要身份建立在与基督联合的基础上。因此,尽管差异依然存在,但合一与属灵的平等仍得到尊重和维护。凡因信属于基督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后裔,是恩典应许的继承人(加三29)。地上的角色与责任虽有差异,但天上的价值却无二致——我们应当从这属天的视角看待彼此(林后五16)。 四1–7 保罗再次使用以色列作为受监护的孩子的比喻(参三24–25)。一个嗣子,尽管是继承人,但在对监护人的依赖程度上与奴隶无异。这种奴役体现在以色列「在律法之下」(四5),并因违背这律法(三22)而处于咒诅之下(三10),因此需要监护人(三25)。在时候满足(四4)时,上帝救赎了祂的子民(第5节),讲祂的圣灵赐给他们,并收养他们作儿子,使他们能够称祂为「阿爸!父!」(第6节)。上帝恩典的这些礼物(救赎、收养和圣灵的恩赐)是赐给亚伯拉罕所有后裔的,即所有在基督里的人(三28、29),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 反思这些真理,我们的心无法平静。想到上帝为了安慰祂的子民所付出的巨大努力,我们不禁惊叹不已。祂差遣了祂的儿子和圣灵——儿子在客观上拯救我们脱离罪的刑罚,而圣灵则在主观上将这拯救施作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态度和行为上。儿子的工作是「从外到内」,是一种外在的义;圣灵的工作则是「从内到外」,是一种使我们呼喊「阿爸!父!」的经历。(GTB) |
4:8-11 从拜偶像转向敬拜真神。加拉太人有重返奴役地位的危险,他们不仅会丧失儿子的身份,还会离弃真神上帝。他们会回到假神(8节)并世俗的原则和体系中去(9-10节),就像未曾从保罗那里听过福音一样(11节)。对加拉太的这些外邦基督徒来说,转向犹太教律法就与转向他们原来的异教信仰无异。
4:8 那些本来不是神的,指邪灵,它们掌控加拉太信徒从前的宗教习俗(参林前10:20)。
4:9 认识上帝,更可说是被上帝所认识的,暗指和上帝之间的个人关系。小学(《和修》“粗浅学说”),见4:3注。
4:10 日子、月份、节期、年份都是摩西之约中的礼仪律法的一部分(参利23:5、16、28,25:4)。要求基督徒遵行这些旧约律法,就是废弃唯独因信称义的福音。这清楚表明基督徒不再活在摩西之约之下。有些人认为,这里的 “日子” 说明犹太人守第七日为安息日的这条诫命也是礼仪律法的一部分,在新的约下的基督徒不必遵守(参徒20:7;林前16:2;西2:16-17)。有些人则认为,每周守安息日的命令不是暂时的,它可以追溯到上帝创造万物时的安排(出20:8-11),这节经文只涉及其他的犹太节期。
第13日 加拉太书四1~11(1.10.13)
从拜偶像转向敬拜真神。
1、保罗怎样说明人在基督面前的光景?今日的人是否仍然是奴仆呢?
保罗用无法承受产业的未成年儿子来举例说明人在基督面前的光景,像奴仆,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需要基督的救赎。
今日不信的人是仍然是奴仆。
2、试列举因上帝的儿子降生而带给你的福气与权利。
从律法里被赎出,得儿子名分。
3、试比较加拉太人以前的光景与他们现在在基督里面有的属灵的丰盛。
以前的光景:生在律法之下,受管与世俗小学;
现在在基督里面的属灵的丰盛:靠着神为后嗣。
4、在哪方面他们还好像是在以前的光景里行事呢?
拘守传统上。
5、曾否有一些团体想引诱你认识新的「真理」和新的「道路」来得到基督的益处呢?面对这些错误的道理,你怎样仍能持守福音的真理呢?
有人引诱。
感谢神的保守,依靠神的恩典仍能持守福音的真理。
以诺研经:第13日 加拉太书四1~11
1、举例说明。信的则不是
2、不再做奴仆,得自由、名分和救赎
3、现在在基督里面有的属灵的丰盛,以前则不是这样
4、他们还在谨守一些不必要的律法
5、有,求告主加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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