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日 哥林多前书十一2~16(2.2.16)

在崇拜中蒙头。

哥林多前书

研经题目

  1. 试说明 (a) 上帝与人,及 (b) 男人与女人的关系。 
  2. 你与上帝的关系怎样管理你与其他基督徒接触时的态度? 
  3. 女人对男人应有什么合宜的态度?男人对女人呢? 
  4. 试比较在你的教会或团契里 (a) 女人对男人,(b) 男人对女人的态度之异同。 
  5. 这里指出什么蒙头的理由(犹太人的习惯是毎人都蒙头,但希利尼人的习惯是各人都不蒙头)? 
  6. 保罗所提的原则是在何种程度上根据当时的习惯?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11:2~14:40 关于崇拜聚会的分歧。保罗在这里所关注的三个问题,都与哥林多信徒在崇拜聚会中的行为有关。这些问题可能是哥林多信徒在来信中提到的(7:1,12:1),也可能是他们口头告诉保罗的(11:18)。

11:2-16 在崇拜中蒙头。保罗首先论述一些不蒙头的妇女(大概是为人妻子的)。在崇拜聚会中能否继续祷告和说预言(见3节)。保罗按照当时的文化指出,妇女在拜中不蒙头,只会给丈夫带来羞耻而不是荣耀,所以是不合宜的。

11:3 在希腊原文中,本节开头有 “但是” 一词(见《和修》:《和》没有译出),表明保罗从称赞信徒(2节)转到纠正错误。女人(原文或译:妻子:“男人” 原文或译:丈夫),在第1世纪的罗马社会,女人蒙头表示她已经出嫁,因此保罗在这里是特别论到丈夫和妻子的关系,而不是普通论述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有些解经家认为,这里的(希腊原文kephalē)是指 “源头”。然而,在古代希腊文献中,像 “甲是乙(或众人)的头” 这样的句法出现过五十多次,每一次都表示 “甲拥有对乙(或众人)的权柄”。因此,我们最好把 “头”(kephalē)理解为喻指 “权柄”(另见弗1:22,5:23;西2:10)。正如基督拥有对教会的权柄那样,丈夫不能自私地行使他的权力,而是要履行带领者的责任,在灵性、感情和物质各方面照顾妻子的需要:见可10:44-45;弗5:23、25-30。上帝是基督的头,这显示在三位一体真神当中,虽然圣父和圣子在神性和属性方面是一样的,但圣父担当领导圣子的角色(见以下经文注释:约5:19,14:28;林前15:28)。保罗把这个关于三位一体真神的真理应用在夫妻关系上。在婚姻关系中,正如三一真神的关系那样,夫妻双方虽然角色不同,但他们作为人的身份和价值却是平等的(见5:22-33)。

11:4 蒙着头,希腊原文是kata Kephalēs,字面意为 “从头上垂下”,既可指下垂的长发(14-15节),也可指遮挡脸部的面纱,或蒙住头只露出脸部的布(像现代的披肩或头巾)。要明白保罗在这节经文中的要点,就必须先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在第1世纪,罗马男人敬拜异教神明的时候,有时会按照习俗把长袍的褶层拉起来遮住头部,以示虔诚。在哥林多教会中,人人都会觉得这种异教风俗是荒谬的。保罗借用这个例子,指男人祈祷时不应随从异教风俗,羞辱基督(8:4)。他也利用这个概念指出,作妻子的在公众场合祷告或说预言而不蒙头,同样也是荒谬的(11:5、11)。

11:4 蒙着头。在罗马社会,男人在主持宗教仪式时用长袍遮住头;只有社会精英成员才担任祭司职务。 羞辱自己的头。一个基督徒如果蒙着头参加教会的敬拜聚会(从而表明他是这个城市的社会精英),就会羞辱基督,基督是他的“头”,也就是说,祂是最重要的,他要对祂负责。这样的人使人注意到他自己,而不是注意到基督。(BTSB)

11:5-6 不蒙着头,在第1世纪的哥林多,女人剃头或蓄短发被视为一种羞耻;长发则被视为女人的 “荣耀”(见15节)。在当时的社会,已婚妇女在公众场合不蒙头会使她的丈夫蒙羞,因为这种行为可能带有调情的含义,也可能纯粹表示她尚未出嫁。很明显,在其他文化中,如果妇女蒙头不是一种已婚的标记,那么作妻子的就无须在崇拜中蒙头。要在这种情况下实践这里的教导,作妻子的可以佩戴其他表示已婚的饰物(如:结婚戒指)。

11:5 基督徒妇女参加教会向公众开放的敬拜聚会,却不蒙头,是“羞辱自己的头”,即她的丈夫,她要对他负责。她的外表使丈夫蒙羞;她不戴头巾可能向看见的人暗示她退出了婚姻,声称独立于她的丈夫,并侮辱了她丈夫的名誉。保罗告诉基督徒妻子要像罗马文化中的已婚妻子那样行事:哥林多的基督徒妻子要通过佩戴传统的头巾来表示对丈夫的尊重。妻子对丈夫的尊重(反之亦然)在不同的文化中是以不同的方式表达的。(BTSB)

11:7-9 见创1:26~27,5:1,9:6。女人是男人的荣耀,“女人” 和 “男人” 原文直译可作 “妻子” 和 “丈夫”:“是……的荣耀” 可能指 “彰显……的优秀”,保罗认为,女人可以因着自己的优秀而彰显男人的优秀,因为在创造之初,女人是从男人而出的(11:8),也是为了帮助男人而被造的(9节;另见创2:20-24)。保罗没有否认女人是按照上帝的样式被造的,因为创1:27明确肯定了这一点;他也没有否认女人彰显了上帝的荣耀。保罗论述的重点可能仍然是夫妻关系,因为第一个男人和第一个女人也是第一对夫妻(创2:24;弗5:31)。对于男人在婚姻中作带领者的原则,在不同文化中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如:妇女必须蒙头),保罗援引创造的次序(另参11:3、11-12),说明他的教导不只是针对当时的文化。

11:7 男人……是上帝的形象和荣耀。指创1:26-27,强调了男人作为上帝在创造中的代表的功能。作为“上帝的形像……”,他是上帝的荣耀”:他在创造中反映了上帝的荣耀(诗8:6-7)。 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在创2:21-23的上下文中,保罗关注的是创造亚当和夏娃的时间顺序:男人是先造的,反映了上帝的荣耀;女人是后造的,反映了男人的荣耀。这并没有贬低妇女的价值。保罗在这里讨论的不是男性和女性的性质,而是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因为从男人的角度来看,女人是“我骨中的骨,我肉中的肉”(创2:23),她与男人一样具有上帝的形象的地位。(BTSB)

11:10 女人……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在希腊原文中,“女人” 或译 “作妻子的”,因此全句正译是 “作妻子的应当在头上有权柄”;“权柄”(希腊原文exousia)指蒙头的东西,那是丈夫对妻子有权柄的标记,在哥林多教会的文化处境中,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妻子应当蒙头,作为她服在丈夫权柄之下的标记。然而,有些经家认为蒙头是象征妻子的权柄,表示她有权在教会中说预言,或参加教会的聚会。为天使的缘故,天使可能指肉眼看不见的天上的活物(6:3;来1:7)。哥林多信徒崇拜的时候,天使就与他们同在(参诗138:1)。正因为有天使同在,得体的崇拜就显得更加重要了。《新约》其他地方用天使在观看的事实,鼓励信徒要顺服上帝的命令(见提前5:21;来13:2;彼前1:12)。

11:11-12 然而,保罗希望信徒不要误解他刚才所说的话,以为他是在贬低女性的重要性。男人和女人都是上帝创造的,他们在根本上是互相依赖的。

11:14 本性在这里大概指直觉,对于男人和女人应有体统的一种自然感觉。按照当时的文化,如果男人的发型看上去像女人,那是一种羞辱。虽然何为合宜的发型(和衣着),标准会因文化而异;但保罗指出,在自己的文化里,男人看上去应该像个男人,女人看上去像个女人,而不应去否认或贬低上帝所赐的性别差异。

11:16 关于保罗援引其他教会的规矩,见1:2,4:17,7:17,14:33、36。没有这样的规矩,意思是没有像那些不同意保罗的人所持的规矩(有些译本把这个短语译为 “没有别的规矩”,所表达的意思大致相同)。保罗希望哥林多信徒的行为,能符合普遍接受的基督徒样式。

One thought on “第16日 哥林多前书十一2~16(2.2.16)

  1. 第16日 哥林多前书十一2~16(2.2.16)

    在崇拜中蒙头。

    1、试说明 (a) 上帝与人,及 (b) 男人与女人的关系。

    (a) 上帝与人的关系:创造主与被造物;

    (b) 男人与女人的关系:互相依赖,男人是女人的头、带领者

    2、你与上帝的关系怎样管理你与其他基督徒接触时的态度?

    明白自己和其他基督徒都是一同连与头-基督。

    3、女人对男人应有什么合宜的态度?男人对女人呢?

    女人对男人应有合宜的态度:顺服;

    男人对女人应有合宜的态度敬重爱护。

    4、试比较在你的教会或团契里 (a) 女人对男人,(b) 男人对女人的态度之异同。

    相同:都是肢体,彼此平等、彼此顺服,彼此相爱一起走天路;

    不同:女人应更多尊重男性。

    5、这里指出什么蒙头的理由(犹太人的习惯是毎人都蒙头,但希利尼人的习惯是各人都不蒙头)?

    使教会合一。

    6、保罗所提的原则是在何种程度上根据当时的习惯?

    在敬拜时不违背真理的情况下,符合普遍接受的基督徒样式的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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