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处理和含义。

研经题目
- 在本章里,谁也是上帝晓谕的对象?
- 试概述为 (a) 食物;(b) 献祭而杀牲畜的条例。那些条例有何目的?
- 当他们进入迦南时,哪一条被废除了(参申命记十二13~15)?为何(联想到它的目的)?
- 血在献祭里的目的与血的禁例有何关系?
- 本章启示了上帝与人有什么关系?
- 你的日常活动显明你与上帝的关系到何种程度?为何?
【经文注释】(摘自《圣经研修本》)
17:1-16 血的处理和含义。第17章论到怎样处理祭牲,经文首先提醒以色列人,要把被宰杀的牲畜的血带到圣所(3-4节)。接着,经文逐渐揭示这些指示的理论基础: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拜偶像的风气继续存在(7节);祭牲的血就是它的 “生命”,祭牲流血代替献祭者受死(11-14节)。以色列人不可像当时的异教徒那样任意使用祭牲的血。
17:1-9 若有人在营内或营外宰杀牲畜(3节),却不把血带到圣所(4节),其行为就相当于杀人(虽然不尽相同)。这条禁令的直接目的是防止百姓拜偶像,祭祀鬼魔(《和修》“山羊鬼魔”;7节)。任何违反这条禁令的人,必从民中剪除(9节)。
17:3 宰杀:直译是屠宰。在旷野时期,只可在会幕宰杀动物,就是家常便饭也是如此。这大概是阻止人暗中向偶像献祭(7节)。由于以色列人在旷野不常吃肉,因为他们依赖吗哪过活(出26:35;民11:4-6),也没有资源饲养大量牲畜;所以,被宰杀动物的数量大概很少。当他们进入迦南,就放宽了这个条例(神12:15-16)。(新译本《圣经研读版》)
17:10 吃什么血(《和修》“吃任何的血”),可能指吃带血的肉(参创9:4;申12:23)。
17:11 血在这里被描述为牲畜的生命。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希伯来原文直译是:“而我,我已经把这血赐给你们”,强调上帝亲自赐下赎罪方法,这是祂丰盛的恩典。有生命,所以能赎罪,也就是说,以动物的生命赎回献祭者的生命,使献祭者免受当受的审判。
17:12 因此,因为上帝已把血特别留作赎罪之用(11节),所以以色列人和所有寄居者都不可吃血。
| 十七10–12 这几节经文禁止以色列人吃带血的肉(参创九4;申十二23)。因为血代表动物的生命(利十七11a),而一切生命都属于耶和华,以色列人不可随意使用。然而,耶和华却允许他们将血用于特定的目的:「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11节)。 赎罪乃是耶和华白白的恩典,是祂赐给罪人的礼物。虽然我们通常认为献祭是以色列人献给上帝的,但在这里,上帝却将这观念彻底翻转过来:赎罪祭实际上是祂怜悯、慈爱地赐给祂的子民,藉着祭牲的血救赎有罪之人的生命。 这同样的怜悯与慈爱,最终在耶稣基督的替死上得以完全彰显。祂是为罪人所付上的终极赎价(可十45),是上帝亲自差来拯救祂百姓的救主:「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因此,我们单单信靠耶稣,祂救我们脱离我们的罪所该受的审判,并引导我们以感恩的心来顺服祂、赞美祂(罗五11;六1–14)。(GTB) |
17:13-14 这两节经文讲述人应如何处理猎物的血(13-14节),14节强调不可吃血的禁令(参10-12节)。
17:15-16 凡吃这些动物的人都不洁净,大概是因为以这种方式死去的动物,身上的血不会正常流干,因此吃这些动物的人就变成不洁净,他们必须洁净自己。
第12日 利未记十七(2.5.12)
血的处理和含义。
1、在本章里,谁也是上帝晓谕的对象?
寄居在以色列民中的外人,8、15节。
2、试概述为 (a) 食物;(b) 献祭而杀牲畜的条例。那些条例有何目的?
(a) 为食物条例:不可吃血;目的:尊重生命;
(b) 为献祭而杀牲畜的条例:被宰杀的牲畜的血带到圣所(3-4节);
目的:防止百姓拜偶像,祭祀鬼魔(7节);
3、当他们进入迦南时,哪一条被废除了(参申命记十二13~15)?为何(联想到它的目的)?
被废除:把祭牲的血洒在会幕门口;因为进入迦南后,没有会幕了。
4、血在献祭里的目的与血的禁例有何关系?
祭牲的血就是它的 “生命”,祭牲流血代替献祭者受死(11-14节)。
5、本章启示了上帝与人有什么关系?
上帝是人生命的本源。
6、你的日常活动显明你与上帝的关系到何种程度?为何?
被上帝掌管的程度;因为上帝创造了我,并且看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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