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Repentance)
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舊約
舊約裏最常用來表達悔改的用詞是sub(שׁוּב [shub]);這字詞的動詞形式出現了超過1,050次,不過只有13次譯作「悔改」(NIV)。較常出現的翻譯是「轉」或「回轉」。一個相關的用詞是naham,這字詞在NIV三次譯作「悔改」。在新約裏,最常出現的動詞是metanoeo(33次),名詞是metanoia(20次)。同義詞metamelomai有一次譯作「悔改」(太二十一32,譯註:和合本作「懊悔」)。
sub這字詞所包含的悔改要素是「離惡,歸善」。在神學上,最決定性的觀念是回轉歸向神,或轉離罪惡。一個離開神的人就是背道的人。以西結三次向以色列民發出神的呼召說:「回頭吧!離開你們的偶像,轉臉莫從你們一切可憎的事」(結十四6);「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結十八30);「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結三十三11)。這樣的呼召是眾先知的特色(例如:賽四十五22,五十五7;珥二12-13)。七十士譯本突顯這觀念,通常把sub譯作epi(apo-) strepho(回頭或轉離)。要棄絕的是惡念和惡行,動機和行為都要徹底改變。一個顯著的例子是以賽亞書一章16至17節:「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我們會發現這種回頭/轉回有兩方面:一方面是神自主憐憫人的行動,另一方面是人有意識地決定要歸向神(那是超乎憂傷和悔罪的回轉)。
聖經命令人認罪時,常舉出榜樣(如詩二十五和五十一章的懺悔禱告)。一個人若是有罪,「就要承認所犯的罪」,好使他得到贖罪和赦免(利五5,二十六40-42)。因此,認罪屬於悔改一部分,乃是得到神赦罪所必須的(比較約壹一9)。以賽亞書有一個偉大的預言/應許:「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裏」(賽五十九20)。
悔改在舊約的兩種主要形式是宗教禮儀(如公開的儀式、禁食、各種憂傷的表現、禱告禮儀,或各種悔罪的日子)和先知性的觀念(如眾民要「回轉歸向耶和華」)。後者強調與神之關係的改變。
悔改回轉包括順服神所啟示的旨意,信靠祂,離開所有罪惡和不敬神的行為。每一個人都要「回頭離開惡道」(耶二十六3,三十六3)。阿摩司說出神的哀嘆:不管神為以色列民作了甚麼,「你們仍不歸向我」(摩四4、8-11)。何西阿預言有一天以色列人「必歸回,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何三5)。因此,他勸告以色列人回轉歸向耶和華他們的神,並說:「求你除淨罪孽,悅納善行」(何十四2下)。
舊約也有為某些事情「後悔」的觀念。七十士譯本用了metamelomai來描述以色列民離開埃及時的搖擺不定,說:「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出十三17)。智慧警告人勿犯淫亂說:「終久,你皮肉和身體消毀,你就悲嘆」(箴五11)。
希伯來文naham通常用來表達神的「後悔」;人也會後悔。基本意思是為了所作的事感到「憂傷、難過」。通常神會「寬鬆」或「改變祂對待人的方法」。神看見人類在地上作惡,「心中憂傷」,就用洪水毀滅人類(創六6-7);耶和華也曾「後悔」,不把所說的禍降與祂的百姓(出三十二14);祂「後悔」立掃羅為王,就把他廢黜了(撒上十五11、26)。這些描述可稱為與人同感法(anthropopathic),即是把見諸於人類的情緒反應而應用在神身上。神後悔而不把所預言的審判降在以色列人身上的情況,並不罕見。這種心意的回轉,在何西阿書十一章8至9節有特別生動的描述:「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我回心轉意……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神對以色列人的真愛必定得勝,並且祂會信守與子民所立的約。
新約
在新約裏,關乎悔改的主要用詞是metanoia。這字詞通常有兩個意思:「改變心意」和「後悔/懊悔」。
在符類福音裏,metanoia表示悔改離罪(可一4)。雖然猶太人有亞伯拉罕作祖先,但由於審判已經臨近,所以他們悔改離罪是迫切而不可避免的(參太三10,「已經」)。施洗約翰呼籲人脫離過去的羈絆,並轉向神。
在馬太福音第三章,除了呼籲人受洗之外,約翰沒有具體指出應結出哪些「悔改的果子」。路加的敘述則包括眾人的問題:「這樣,我們當做甚麼呢?」約翰就對群眾、稅吏和兵丁具體說出悔改的應有表現(路三10-14)。因此,metanoia的具體化就是受悔改的洗禮(可一4;路三3),並以態度的改變和實際的行動來證實自己的悔改。
在馬可福音一章15節和馬太福音四章17節裏,耶穌開始公開傳道時都呼籲人「悔改」。馬可把悔改和信福音相提並論;馬太則同時指出天國的臨近。雖然路加沒有記載這起初的呼召,但他也指出耶穌的教導,有好幾次強烈呼籲人悔改(參路十13,十一32,十三3、5,十七3-4)。使徒行傳常把metanoia與赦罪連起來(參徒二38,三19,五31,八22,二十六18、20)。這些經文與約翰的宣講很相似,但一個顯著的分別是聽眾的不同。約翰宣講的對象只有猶太人,使徒行傳則包含猶太人、撒瑪利亞人和外邦人。在使徒行傳的經文裏,首四次是由彼得宣講,最後一段經文則是保羅講述他的使命。此外,經文又記載保羅是要向猶太人和外邦人/希臘人傳道,叫他們「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二十21)。這兩個要素也可見於馬可福音,其中記載耶穌呼籲人「悔改,信〔關乎祂的〕福音」(可一15)。再者,在使徒行傳三章19節(彼得)和二十六章20節(保羅),metanoia又與epistrepho相連。這樣,悔改就引致歸信,而「與悔改相稱的行為」就隨之而來。
在保羅的書信裏,動詞metanoeo只出現了一次(林後十二21),而名詞metanoia則出現了四次(羅二4;林後七9、10;提後二25)。反義詞「不悔改」出現在羅馬書二章5節。許多人認為保羅較廣泛的用詞「信心」(pistis)和「相信」(pisteuo)已包含悔改的觀念。如上文所說,路加記載保羅在以弗所傳道時,也把這兩個觀念聯繫起來(徒二十21)。
一個棘手的問題是希伯來書六章4至6節,經文說:「論到那些……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對於那些被形容為「離棄道理」的人,他們能否再次悔改呢?經文意思在乎文理和句子構造,讀者必須參考註釋書的詳細討論。這句話大概是牧者的警告,而不是教義和神學的主張,但無論如何,我們必須認真地加以警惕。「悔改」一詞最後一次在書信裏出現,乃是彼得後書三章9節,那裏描述主耐性地等待所有人都悔改。
最後,metanoia在啟示錄中經常作為公式勸告的一部分(啟二5、16、21-22,三3、19)。經文呼籲信徒悔改,離棄各種不當的行為,並重拾他們起初的信心。那些在教會以外的人,縱然聽到多次的警告,也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啟九20-21,十六9、11)。
另一個表達悔改的希臘字詞(metamelomai)在新約裏出現了六次,而NIV只有一次把它譯作「悔改」(太二十一32)。在那裏,耶穌指責祭司和長老沒有聽從約翰所傳的道理而悔改。在希臘文的用法裏,這詞指改變心意或感覺;按照亞里士多得的用法,那是指人心的前後矛盾。
在新約的用法裏,這字詞常包含「後悔」的意思。一個兒子對於自己不聽從父親的命令感到「懊悔」(太二十一29)。猶大出賣耶穌後感到「後悔」(太二十七3)。保羅沒有因他嚴厲的信件使哥林多人憂愁而懊悔(林後七8);相反,那憂愁所引起的「懊悔」(metanoia)帶來了救恩,而那懊悔不會使他們「後悔」(林後七9-10)。
Walter M. Dunnett
參考書目:
J. Behm, TDNT, 4:975-1006; V. P. Hamilton, TWOT, 2:2340; H. Merklein, EDNT, 2:415-19; O. Michel, TDNT, 4:626-28; G. F. Moore, Judaism, 1:507ff.; M. R. Wilson, TWOT, 2:571.
悔改歸主(Convert, Conversion)
摘自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雖然「悔改歸主」這用詞在今天的神學和宗教研討裏很常見,但在聖經裏,這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字眼。現今常見的用法是指一個人歸向基督成為基督徒。這概念的根據在於兩個意為「轉向」的用字(希伯來文sub;希臘文epistrepho)。新約的用法跟常見的神學意義較為相近。在新約以外,改變信仰的例子有「皈依猶太教者」(proselyte),即改變外邦人的生活而改信猶太教的人。這樣一個例子用了日常的希臘用語,描繪出一個改教者是甚麼模樣的。
舊約
悔改歸主的概念在舊約裏很罕見。「回轉」這鑰字有很多用法,但不用來描述歸信。(1)它可指將來列國都轉向神(賽十九22)。(2)它可指一個以色列人回轉歸向神,或反面地指他不轉向神(賽六10,三十一6;耶三10、12、14、22;摩四6、8、10;亞一2-4)。這意義的一個好例子是耶利米書四章1至2節,在那裏神呼召人除掉偶像而歸向祂。(3)有時候,聖經說神回轉到祂子民那裏(賽六十三17;摩九14)。在舊約裏,與「悔改歸主」的意義最接近的經文是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這段經文呼籲惡人歸向神,以得著神的憐憫和赦罪。那些渴慕神的人都當來。
猶太教
猶太教並沒有一個專有名詞指回轉,卻有外邦的異教徒歸向耶和華的例子。《多比傳》一章8節和十三章11節承認會堂裏有這些歸信者存在。歸信者的用詞就是希伯來文的「外國人」(ger)。這些歸信者會受割禮,受洗、獻祭,以表明他們的潔淨,並且要過一個有德行的生活,以對比他們以往的生活。至於這樣的歸信,最突出的描寫是偽經中《約瑟和亞色那特》(Joseph and Aseneth)的故事。
新約
在新約裏,耶穌給教會的使命是向萬邦傳悔改赦罪的道,正如舊約所呼籲的;使人歸主似乎是教會回應那使命的呼召(路二十四43-47)。簡言之,悔改歸主就是轉向神。因此,在使徒行傳幾件重要的事件裏(徒三19,二十六20),悔改和回轉的觀念同時出現。悔改反映個人歸信時的態度,回轉描寫方向的轉變,那是歸信的一部分(徒九35──轉向主,十一21──與信主相提並論,十四15──從虛妄回轉,十五19──轉向神,二十六18──從黑暗轉向光明)。路加常用這方法來描述保羅稱為信心的東西,不過保羅也談及「離棄偶像歸向神」(帖前一9-10)。彼得前書二章25節以歸向大牧人的圖畫來表達這觀念。由此可見,這用詞可描述一個人轉離了甚麼東西,或指他轉向誰。
雖然這專有名詞在使徒行傳沒有出現,但悔改歸主的例子隨處可見。在這些例子中,如保羅在往大馬色路上改變了方向,又如哥尼流、腓立比獄卒即時的回應,還有呂底亞的故事。
Darrell L. Bock
另參:「悔改」。
悔改(REPENTANCE)
摘自天道《聖經新辭典》
悔改(REPENTANCE)
摘自天道《聖經新辭典》
舊約有兩個字經常譯作「悔改」或相近的字眼──nāḥam(「懊悔,改變心意」)及 šûḇ(「回轉」שׁוּב (shub))。
nāḥam 一字很少用在人身上(出十三17;伯四十二6;耶八6,卅一19),卻經常用在神身上,經文常說神「為(祂所計畫或開始的)災禍而後悔」。這種有力的表達方式,源自以色列人按人際關係來理解神對人的關係,旨在說明這種關係是一種會改變的關係,而絕不意味神是易變或反復不定的。特別是當人要按己意脫離神的管理和照顧的時候,便會發現神命定他這罪惡所帶來的後果會是更大的禍害(創六6-7;撒上十五11、35;撒下廿四16;耶十八10)。然而誰若悔改──即使在最後時刻,誰若(再次)歸向神,他便會發現神是滿有憐憫和慈愛的,祂不會施行審判(耶十八8,廿六3、13、19;拿三9-10;出卅二12-14和摩七3、6強調那位願意為其人民在神面前代求者的重要性)。因此,雖然神定意審判罪惡(民廿三19;撒上十五29;詩一一○4;耶四28;結廿四14;亞八14),但祂卻更常顯示自己為一位有憐憫的神,即使其子民對祂不忠,祂仍然對他們保持信實──換而言之,祂是一位「為災禍而後悔」的神(出卅二14;申卅二36;士二18;代上廿一15;詩一○六45,一三五14;耶四十二10;珥二13-14;拿四2)。
對人來說,呼籲他悔改就是呼籲他回轉(šûḇ),重拾他在被造時(及與神立約後)對神的倚靠。特別是在被擄之前,先知就常常發出這種呼籲。摩四6-11清楚指出,神因以色列的罪惡所要降的災禍並非含有惡意,也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使以色列悔改。誰人作惡,誰人便得到神所降更大的禍害;但誰人為他的罪惡後悔,誰人便會發現一位為祂的災禍而後悔的神。聖經裏其中一段邀人悔改而最動人心弦的呼籲,記載在何六1-3和十四1-2;在這裏,希望與絕望交替出現(三5,五4,七10),而十一1-11尤為感人。同樣動人的是以賽亞藉他兒子的名字施亞雅述(「剩下的將要歸回」,七3;也見十21-22,卅15;參十九22)所表達的盼望,和耶利米的懇求(三1-四4,八4-7,十四1-22,十五15-21),兩者都夾雜著對災難的預感及絕望(賽六10,九13;耶十三23)。
其他強而有力的表達方式包括申卅1-10;王上八33-40、46-53;代下七14;賽五十五6-7;結十八21-24、30-32,卅三11-16;珥二12-14。也特別參:撒上七3;王下十七13;代下十五4,卅6-9;尼一9;詩七十八34;結十四6;但九3;亞一3-4;瑪三7。約西亞所呼籲的懺悔是全國悔改的典型例子(王下廿二-廿三;代下卅四-卅五)。
在新約,給翻譯為「悔改」的字是 metanoeō 及 metamelomai。這兩個希臘字一般指「改變主意」,因而也可指「(對以前所持守的觀點)感到後悔、懊悔」。這種懊悔的態度可見於稅吏的比喻(路十八13),可能太廿一29、32,廿七3及路十七4(「我懊悔了」)也有這意思,而意思最明確的是林後七8-10。然而,新約的「悔改」,意思主要受舊約šûḇ一字的意思所影響,因而不單是感到難過,或改變主意,而是一種回轉,一種人生基本動力和方向的完全改變。因此,metanoeo 最理想的翻譯往往是「回轉」,即「轉過來」(*皈依)。這個解釋也幫助我們明白為何施洗約翰不僅要求那些明顯的「罪人」接受洗禮,還要求那些「公義的」猶太人接受洗禮,因為*洗禮是悔改的表現,是一種決定性的行動,是人從舊有的生活回轉,全然仰賴「那將要來者」的憐憫(太三2、11;可一4;路三3、8;徒十三24,十九4)。
馬可福音(一15;參六12)和馬太福音(四17,十一20-21,十二41)甚少明顯地提及耶穌呼召人悔改,但路加福音則對此十分強調(五32,十13,十一32,十三3、5,十五7、10,十六30,十七3-4;參廿四47)。不過,這三卷福音書的其他陳述和事件,都很清楚地表達了耶穌整個事工所要求的悔改。浪子的比喻(路十五11-24)強調這種悔改的徹底性質,就是完全倒過頭來回轉。法利賽人與稅吏的比喻則表達了悔改的無條件性質──悔改表示人承認自己沒有權利向神要求甚麼,並且毫無託辭、毫不申辯地降服於神的憐憫之下(路十八13)。耶穌與年輕財主(可十17-22)並與撒該的相遇(路十九8),突顯了悔改是從昔日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轉過來」。最重要者,太十八3清楚表明,回轉就是要成為一個孩子,即承認自己在神面前的幼嫩,認定自己不能遠離神而活,並且願意完全依靠神。
路加記載早期基督徒在傳道時常常呼籲人悔改(其中還包括赦罪的應許;徒二38,三19,八22,十七30,廿21,廿六20)。這裏 metanoeō 和 epistrephō (「回轉」──徒三19,九35,十一21,十四15,十五19,廿六18、20,廿八27)兩字的意思互相補充, metanoeō側重轉離(罪),而 epistrephō則較強調轉向(神)(尤見:徒三19,廿六20),不過兩個字各可有上述兩種意思(正如在徒十一18;帖前一9)。
從徒五31及十一18看來,聖經作者不難把悔改一併描述為神的禮物和人的責任。與此同時,新約聖經亦數次引用賽六9-10,來解釋人為何無法回轉(太十三14-15;可四12;約十二40;徒廿八26-27)。
希伯來書的作者也指出最初悔改的重要(六1),但他卻質疑再次悔改的可能性(六4-6,十二17),而其他聖經作者則更明顯地指出基督徒可以也須要悔改(林後七9-10,十二21;雅五19-20;約壹一5-二2;啟二5、16、21-22,三3、19)。
除此以外,新約聖經只有很少經文提及「悔改」(羅二4;提後二25;彼後三9;啟九20-21,十六9、11)。我們不應假設最早期的宣講一定論及悔改和*饒恕。特別是保羅,他甚少提及這兩個概念;約翰在他的福音書及書信中更從沒有提過。相反,這兩位作者都非常強調,基督徒的生活始於*信心──積極的委身。
書目:G. Bertram, epistrephō, TDNT, 7, 頁722-9; G. Bornkamm, Jesus of Nazareth, 1960, 頁82-4; J. Jeremias, New Testament Theology, 1: The Proclamation of Jesus, 1971, 頁152-8; O. Michel, metamelomai, TDNT 4, 頁626-9; J. P. Ramseyer, in J. J. Von Allmen(編), Vocabulary of the Bible, 1958, 頁357-9; A. Richardso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1958, 頁31-4; E. Wu/rthein and J. Behm, metanoeo{, TDNT 4, 頁975-1008; F. Laubach, J. Goetzmann, NIDNTT 1, 頁353-9。
J.D.G.D.
皈依(CONVERSION)
摘自天道《聖經新辭典》
Ⅰ 字義
轉向或歸向神;用來表達這個觀念的主要字彙,舊約中有šûḇ(英文譯本譯作「轉動」或「歸回」),新約中有 strephomai (太十八3;約十二40;關身語態表達了該動作的反身性,參:法文 ‘se convertir’);epistrephō(在七十士譯本一般用來翻譯šûḇ的希臘文)及(只限於徒十五3)同字根的名詞 epistrophē。儘管 AV 在太十三15,十八3;可四12;路廿二32;約十二40;徒三19,廿八27將epistrephō譯成被動語態(在 RSV 版本中全部都改爲「轉」或「再轉」),這字在新約中從沒有以被動語態出現。šûḇ 與epistrephō 在文法上可以及物或不及物;舊約曾描寫神使人轉向祂自己(十五次);新約亦描寫傳道者使人轉向神(路一16-17,回應瑪四5-6;雅五19-20;大概亦包括徒廿六18)。strepho 這一組字所表達的基本意義,正如šûḇ一樣,是轉回(歸回,如:路二39;徒七39)或轉身(向後轉,如:啓一12)。這些詞彙的神學意義表示這個基本意義已被代入神人關係的範疇裏。
Ⅱ 舊約的用法
舊約多提及整個民族的回轉,只有一次涉及外邦群體(尼尼微:拿三7-10),其他都關乎以色列;但也有數處提到個人回轉的例子(參:詩五十一13,和個別的事件:乃縵,王下五;約西亞,王下廿三25;瑪拿西,代下卅三12-13),以及有關普世回轉的預言(參:詩廿二27)。簡單來說,舊約中的回轉,就是轉向耶和華這位與以色列立約的神。對以色列人來說,他們既然一生下來便是立約群體的成員,回轉就是從過往對約的不忠,全心全意地轉向「耶和華你的神」(申四30,卅2、10)。因此,以色列的回轉主要是倒退的人回歸到神那裏。個人或群體所以要「歸向耶和華」,是因爲他們已離弃祂,偏離了祂的道路。故此,全國性回歸神的行動多有領袖與百姓「立*約」的過程,就是一起嚴肅地重新承認,對於神的約,他們過往沒有嚴格地遵守,但從今以後要全然效忠(正如在下列領袖的帶領下:約書亞,書廿四25;耶何耶大,王下十一17;亞撒,代下十五12;希西家,代下廿九10;約西亞,代下卅四31)。這些回轉的公開聲明,其神學基礎是建於約的教義上。神與以色列立的約是一個永恒的關係;以色列人若陷於偶像崇拜和罪惡中,便遭受約的責打(參:摩三2),但不能將約毀掉;再者,如果以色列再次轉向耶和華,祂會帶祝福轉向他們(參:亞一3),國家也會得到重建和醫治(申四23-31,廿九1-卅10;賽六10)。
然而,舊約强調,回轉不單指憂傷的表現或行爲舉止上的改變。在任何情况下,真正向神的回轉必定牽涉到內在的自卑、確實的回心轉意,以及對神誠懇的尋求(申四29-30,卅2、10;賽六9-10;耶廿四7),並且對祂的本性和行事方式有一個嶄新而透徹的認識(耶廿四7;參:王下五15;代下卅三13)。
Ⅲ 新約的用法
用epistrephō來描寫陷於罪中的基督徒轉回基督,在新約裏只有一次(彼得:路廿二32)。在其他地方,向信仰後退的人所發出的勸勉,是叫他們悔改而不是回轉(啓二5、16、21-22,三3、19)。「回轉」這組字彙只用於一個罪人,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憑在基督裏的信心,向神堅决的轉向,從而即時獲得進入末世的天國和領受末世赦罪的恩典(太十八3;徒三9,廿六18)。這類回轉確保人得到基督所帶來的救恩,是一樁一次過、不再重複的事件。這可從這些原文動詞用於間接語態時都慣常以過去時態出現這點顯示出來。回轉被形容爲從拜偶像的黑暗,罪惡和撒但的統治中,轉向敬拜及服事真神(徒十四15,廿六18;帖前一9)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彼前二25)。它包括*悔改和*信心的運用,基督和保羅將兩者連起來以總結福音的道德要求(可一15;徒廿21)。悔改是指在思想和心靈上向神改變;信心是指相信祂的話語及信靠祂的基督;回轉包括了兩者。因此,悔改和信心都曾與回轉連在一起。悔改和信心是較窄的概念,回轉是較闊的概念(悔改與回轉,徒三19,廿六20;信心與回轉,徒十一21)。
新約記下了一些回轉的經歷,有些較爲激烈和戲劇性(如:保羅的經歷,徒九5起;哥尼流,徒十44起;參:十五7起;腓立比的禁卒,徒十六29起),有些較爲平靜和不矚目(如:太監的經歷,徒八30起;呂底亞,徒十六14),然而新約的作者們並沒有對回轉的心理本身表示任何興趣。路加用了不少篇幅,把保羅和哥尼流的歸主各記載了三次(分別爲徒十5起,廿二6起,廿六12起;以及徒十44起,十一15起,十五7起),是因爲這些事迹對初期教會的歷史有極大的意義,而不是因爲作者對回轉的外在表徵有任何特別的興趣。聖經作者是從動態的角度來看回轉──不是一種可感受的經驗,而是一種行出來的動作──並從神學的角度,就是歸主者所贊同並作出回應的福音來解釋回轉。從神學的觀點來看,回轉意指將自己委身於與基督的聯合,就是洗禮所象徵的聯合;在死亡上與祂聯合,因而從罪的刑罰和支配下得釋放,以及在從死裏復活上與祂聯合,藉祂向神而活,並且藉內住的聖靈的能力,在新生命中與祂同行。基督徒的回轉是委身給耶穌基督,以祂爲主宰和救主,而信徒的這種委身意味他視這個與基督的聯合爲事實,並以此爲生活的依歸(見:羅六1-4;西二10-12、20起,三1起)。
Ⅳ 總結
從心理的角度看,在任何情况下,轉向神是人自己經過刻意的考慮,自由的選擇和自發地進行的一個行動。然而,從一個更基本的層面看,聖經清楚指出,它也是神在人身上的作爲,舊約指出只有當神使罪人回轉時,他們才會轉向神(耶卅一18-19;哀五21)。新約也教導,當人立志並努力去成就神有關他們救恩的旨意時,其實是神在他們身上的工作,使他們這樣做(腓二12-13)。同時,新約中有關非信徒起初的回轉:從死裏復活(弗二1起)、重生(約三1起)、心靈的開啓(徒十六14)、瞎眼得開眼和光照(林後四4-6),以及智慧的賜予(約壹五20),都以此爲神在他們身上工作的成果。基於這工作本身的性質,他們沒有任何參予的份兒,因爲回轉基本上是對人屬靈上軟弱無能的醫治,這「無能」先前一直阻止人轉向神。人之所以對福音有回應,只因爲神首先在他身上作了這樣的工。再者,多處經文提到聖靈使那改變人心的道理變得滿有能力並深具說服力(參:約十六8;林前二4-5;帖前一5);從這些經文和保羅回轉的記載,可見人自覺神是在用强大、甚至是壓倒性的强制力,吸引人到祂自己那裏。因此,AV 習慣將主動語態的動詞「轉向」意譯爲被動語態的「被改變」。這雖然是欠妥善的翻譯,但在聖經神學上是正確的觀念。(*復興,重生)
書目:G. Bertram, TDNT 7,頁722-9; F. Laubach, J. Goetzmann, U. Becker,NIDNTT 1,頁354-62。
J.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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