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救贖歷史角度看正典(Andreas J. Kostenberger, Michael Kruger)

誠之譯自 The Heresy of Orthodoxy by Andreas J. Kostenberger & Michael Kruger, pp. 109-113

第四章

踏出正確的第一步:早期基督教正典的意義

Starting in the Right Place: The Meaning of Canon in Early Christianity

一、正典和盟約

過去絕大多數對新約正典的研究,有一個最基本的不足,就是缺乏對新約聖經本身整體盟約背景的認識。新約聖經正典不是在聖經或歷史的真空中出現的,它必須在舊約聖經塑造的盟約結構下,才能獲得正確的脈絡。(注12)

1. 盟約的概念

簡單地說,盟約(berith)是兩個團體之間的安排或協議,其內容包括他們之間的關係,在盟約中的要求/規定(stipulations),還有祝福和咒詛。雖然聖經裏有人與人之間的盟約(撒上十八3;廿16),但是聖經裏主要的盟約觀念集中在上帝與人的關係上(創十五18,十七2;出卅四28;賽五十五3;路一72,廿二20;來八6-13)。的確,在聖經中,人和上帝之間所有的關係,都可以歸納在盟約的觀念裏,也必須按此來理解。在亞當犯罪墮落之後,上帝立刻著手預備,要以恩典藉著那應許的後裔的血,為自己拯救一群特定的百姓,這位應許的後裔要打破蛇的頭(創三15)。耶穌基督,即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21-22),是這此約的盟約代表,祂兌現了約的一切要求,並且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不順服的咒詛,為所有祂所代表的人確保了盟約裏的祝福。

這個簡短的描述說明了盟約的概念塑造了聖經整個救贖歷史整體結構的脈絡。講述上帝如何救贖祂的百姓,就是在述說上帝與他們之間的盟約關係的故事。因此,上帝救贖工作原型的宏大故事(archetypal macro-history),就是透過講述聖經的盟約結構來完成的。這個結構提供了福音救贖信息的基本元素,也在聖經的骨架上提供了必要的血肉。我們同意霍頓(Horton)的說法,他提到,盟約觀念是「一種建築架構(an architectonic structure),是聖經實踐結構的樑柱基礎。」(注13)

2. 盟約的結構

既然我們已經看到盟約的概念,在聖經的組織結構中有多麼重要,因此,當我們更詳盡地檢視盟約結構時,它與正典之間的關聯就會變得越發清楚了。而當我們明白,舊約聖經的盟約結構是仿照古代近東的條約,它的結構也會顯明出來。(注14) 在這些聖經以外的條約中,一位宗主王(suzerain king)會提出他與他所統治的附庸王/藩屬王(vassal king)之間關係的條款,聲言他們協議的要求/規定(stipulations),包括祝福和咒詛。這些古代條約——特別是赫人(Hittites)的條約——具有很清楚的結構:

1) 宗主序言(preamble:赫人條約的開頭會包括這個宗主王的名號,他是發布此盟約的人,通常會列出他的頭銜和屬性。

2) 立約歷史(historical prologue:條約的這部分會陳述宗主王和附庸王之間關係的歷史。如果宗主王在過去曾經拯救過附庸王,這就為附庸對宗主的順服和愛提供了基礎。Hillers提到,「立約歷史要執行一個功能:它要為彼此的關係奠定一個基礎,而不光憑著權勢。」(注16)

3) 要求/規定(stipulations:古代條約規定了盟約安排的條件,以及雙方同意要履行的義務。這些規定包括附庸王忠誠的行動,以及當任何外國的勢力威脅到他的附庸時,宗主王所要提供的信實的保護。

4) 各項獎懲條款(sanctions。包括祝福和咒詛:赫人條約也包括如果他們背棄了盟約的條件,雙方各自要承擔的各種懲罰。雖然宗主要保護附庸免受外國的欺侮,但如果他發現附庸不忠心,他自己也會攻擊附庸,並施行管教。

5) 盟約文件的保存。古代赫人條約最後一部分——對我們這裏的目的來說是最重要的——是會一份書成的盟約文件,交給立約雙方,讓他們存放在聖殿裏。雙方都不只會收到一份書成的盟約條款副本,而且規定要定期公開誦讀這些盟約文件。

當我們查考摩西之約的主要部分——例如十誡和申命記——的結構時,我們會看到它很明顯是仿照古代近東條約-盟約的結構。(注17)很清楚地,在西奈山所頒布的十誡,上帝與以色列的盟約的核心,有宗主序言(出埃及記廿2上,「我是耶和華你的神」);立約歷史(廿2下:「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列出一些要求/規定(廿3-17);祝福與咒詛(廿5、6、7、11、12);以及最顯著的,兩份書成的盟約副本,要存放在敬拜的聖所(出埃及記三十一章:18;申十2)。(注18)正如克萊恩(Meredith Kline)提到的,「西奈之約的兩塊石板反映了當時的習俗:為立約的雙方各準備一份條約副本。」(注19)正如這些古代條約會製作盟約文件,作為宗主王和他的附庸之間盟約安排永遠的見證,上帝也提供了盟約文件,以見證祂和百姓之間所安排的條款。(注20)Kline接著論證到整本舊約聖經的結構,以及其中的書卷,反映出這些在聖經之外之古代文件的各個方面。(注21)具體來說,他觀察到古代條約會包括一段「碑文咒詛」(inscriptional curse),對那些更改盟約文件字眼的人,宣告對他們的審判。(注22)同樣,這種「碑文咒詛」在聖經的見證裏也很明顯,如申命記四章2節,「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新約聖經文件並未違反此整體模式。猶太教世界也期待未來會有另一個盟約,上帝要透過這個盟約來拯救以色列:「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耶利米書卅一31)當然,第一世紀的任何猶太人,當有人質問他們耶利米書三十一章裏「約」這個字的時候,他們都會在他們自己的歷史和聖經背景下來理解,即那是仿照古代近東世界的條約-盟約的模式。如此,他們也有一個清楚的期待,就是這個新的盟約,和舊的約一樣,也會伴隨著適當的書成的文件,來為上帝與祂的百姓所建立的這個新的安排作見證。Kline證明了新約文件的本身,從福音書到使徒書信到啟示錄,都反映了這個正式的盟約結構,而這個模式是舊約所已經安置的。(注23)此外,我們在啟示錄廿二18-19再次看到這個「碑文咒詛」:「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因此,新約聖經正典,就其核心而言,是一份盟約文件。

根據此歷史事實,很清楚的是,正典的功能是立約觀念所固有的,其來源也是立約的觀念。正典著作是上帝對祂與其子民之關係的歷史文件,展示出他們關係的本質,其中的條款和條件,以及祝福和咒詛。正如聖經之外的條約/盟約,都不會沒有一份書成的文件,作為這兩個立約團體之間關係的見證,聖經的盟約也不會沒有一份書成的文件來見證神與祂百姓的關係。因此,正典是立約無可避免的結果。Kline宣稱,「聖經正典就是盟約正典。」(注24)

一旦理解了正典的盟約本質,我們就能明白,「正典只是來自早期教會的產物」的觀念,基本上乃是錯解了正典本身的實質。如同前述,Gamble說,「沒有規定一定要有新約聖經。」(注25),而Barr宣稱,「文字不是傳遞[新的盟約真理]的有效方式」。(注26)然而,根據以上對於正典和盟約的討論,這些聲明就歷史和聖經而言,都是不準確的。事實上,我們看到書成的聖經正典這個觀念已經編織到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本身盟約的組織當中。書成的文件遠遠不是「無效的傳遞方式」,反而是上帝在古代的以色列民當中,為祂的盟約關係作見證的最主要方式,因此也是在新的約的背景下我們所期待的溝通方式。當早期的基督徒認識到上帝在耶穌基督裏的救贖行動是「新的約」(new covenant)的開始——而他們很早就認識到這點——他們很自然會期待接下來會有書成的文件,來見證這個新盟約的規定。(注27)正典不只是第四世紀基督徒所創造的觀念,或者是「事後諸葛」式的概念,是教會發明的,以對抗早期如馬吉安一樣的異端。(注28)不,正典的觀念是:從最早以色列國的奠基開始,它就是上帝子民生活中不可磨滅的一部分,也繼續是新約教會神的子民生活的一部分。

二、正典與救贖歷史

當我們繼續探索正典的意義,很清楚的是正典主要的功能之一是為上帝的救贖行動作見證(並加以詮釋)(注29)。聖經裏兩個主要的約——舊的約(西奈之約)和新的約——都是在上帝特殊的(和大能的)救贖工作完成之後,以文字的形式得到確立的。在上帝將祂的百姓以色列塑造成一個神治政體的國家,並賜給他們盟約文件之前,祂就首先從埃及法老王的手中,將他們拯救出來。這無疑地是舊約時代救贖事件的原型。(注30)當上帝在西奈山,向祂的百姓賜下十誡,即舊約聖經書成的正典的核心時,上帝首先重述祂拯救他們脫離法老王:「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廿2)如此,我們看到舊約聖經的模式,即正典文件特別是上帝代表祂的百姓之救贖行動的結果,其作用是向祂的百姓(和列國)宣告這個救贖行動。因此,正典的書卷是救贖的書卷。它們是「神勝利的話」(divine word of triumph)(注31)。

有鑒於早期基督徒是如此地專注在舊約聖經以及它所包含的救贖啟示的模式,也有鑒於他們把得救脫離埃及視為只是透過耶穌基督終極拯救的預表和預期,我們會期待正典這個相同的功能,在新約時代仍然有效。的確,耶穌自己把祂所要帶來的拯救,和以色列脫離埃及得救,當作是類同的,祂在逾越節設立了新的約的晚餐(路廿二20)。如此,在兩個盟約中,神的百姓都是被「上帝的羔羊」(出十二1-7;約一29)所拯救的。此外,在馬太福音二章15節,祂離開埃及以應驗何西阿書十一章1節的「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耶穌也被描述為是完成祂自己的「出埃及」。同樣,在路加福音中,耶穌對摩西和以利亞說到祂的「出埃及」(exodon;中文和合本譯為「去世」),「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路九31)

因此,正如盟約文件是上帝透過摩西拯救以色列脫離埃及之後賜給他們的,對早期教會來說,新約文件是上帝藉著第二個摩西,即耶穌基督,拯救教會脫離罪之後,賜給教會的,就是很自然的。(注32)因此,上帝在耶穌身上要成就的,那等候多時的救贖勝利的開端,就是賜下正典文件的基礎,而不是後來第四世紀的教會政治。如同D. Moody Smith 所說的,「早期的基督徒宣稱,舊約聖經的敘事和預言已經得到應驗,並在耶穌身上延續下去,而教會就預告了,甚至可以說是要求更多經文的產生。」(注33)

1. 救贖歷史與使徒職分

上帝的救贖行動和賜下正典之間的聯繫,也由以下的事實得到進一步的確認:上帝賜給教會使徒的職分,作為救贖信息的監護人、保守者,以及傳遞者(注34)。上帝並不是單單執行救贖行動,然後把這些救贖行動的宣佈與普及留給機運,或留給人類歷史隨機的運動。相反,上帝建立起祂使徒的權威結構,叫使徒在未來世代中,成為教會的根基。正是使徒的職分,構成了上帝的救贖工作和上帝之後對此救贖的宣佈,兩者之間的關鍵性聯繫。

早期教會明白使徒的權威角色,這是透過在新約聖經著作中得到肯定,而變得清晰的。耶穌吩咐祂的使徒,「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三14-15)。因此,使徒就是基督的口,是對列國的權威見證。在約翰福音廿章21節,耶穌向使徒宣告:「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彼得為這個事實作見證,即使徒是「神預先所揀選為他作見證的人……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徒十41-42)。作為基督的代言人,使徒帶著祂全部的權柄與能力:「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路十16)因此,他們的信息,對所有聽到的人來說,就是具有約束力的。彼得後書說得很清楚,使徒的話就是基督的話,而且與舊約先知的話有同樣的權柄:「你們[當]記念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彼後三2)同樣地,希伯來書的作者論證到,使徒的信息與耶穌基督自己所宣告的信息是救恩的同一個信息,因此他們的信息帶著祂全部的權柄和分量——甚至比由天使所傳的舊約信息還要重(來二2-3)。

2. 使徒傳統與書成的經文

最早的基督教文獻,新約聖經本身,很清楚告訴我們,使徒的信息帶有基督的權柄,因此被視為是上帝的信息,帶著和舊約聖經同樣的權柄(至少不低於)。雖然使徒對教會的監管顯然是透過講道、教導和探訪教會,由口頭來執行的(帖後二15),但它最後是以書成的形式來保存與傳承的。如同先前所討論的,舊約聖經的盟約模式是:當新的約奠基之後,會伴隨著一份新的盟約文件。我們必須記得,在這樣的背景下,使徒所扮演的角色。鑒於耶穌關於祂要設立新的約的詳盡教導,以及使徒的猶太身分和他們浸泡在舊約聖經的盟約架構中,還有耶穌基督已經把權柄直接交託給使徒,叫他們代表祂說話,把使徒的信息直接透過書成的文字來傳遞,就是很自然的事了。使徒的信息以文字的形式被保存下來,成為上帝對教會有關新的約的永恆見證。

此外,這個朝向書成文字的動向,也受到基督親自賜給使徒的使命(太廿八19)所驅動。當教會繼續擴展到世界各地,進入更多的地理區域,很明顯地,使徒的權柄要能有效地傳遞並準確地維繫,就只能靠文字的形式了。顯然,使徒無法為不斷擴張的宣教工場裏的每個教會提供個人的關照。此外,他們有限的生涯也說明他們絕無可能親自把使徒的信息帶到地極,而需要一種方法為未來的世代保存他們的信息。(注35)如此,使徒要完成把基督的信息帶到萬國的使命,就必須讓他們的信息刻成文字,這是無可避免的。以賽亞的話提醒我們:「現今你去,在他們面前將這話刻在版上,寫在書上,以便傳留後世,直到永永遠遠。」(賽卅8)(注36)

其結果是,不僅是使徒自己寫了許多新約的文件,而且,在更廣的意義上,他們也照管了由非使徒作者製作此類材料的過程(注37)。使徒的功用是確定基督的信息被穩固而準確地為將來的時代保存下來,藉著聖靈的幫助,無論是直接由使徒寫成的,還是透過他們身邊的追隨者。最終,新約正典不再是使徒著作的集成,而是「使徒性的著作」(apostolic writings)的集成。這些著作帶著使徒權威性的信息,並且要來自基礎性的使徒時代(即使不是直接出自他們的手)。因此,新約書卷的權威,和「是誰」寫的沒有太大的關係,而和「何時」寫的有很大的關係。它是和一卷特定書卷在救贖歷史範疇內的地位有關的。

如此,一卷書成的新約書卷,就不是由教會在後來正式開會「決定」的,而是它是使徒在救贖歷史上的功能,很自然地完成的(natural outworking of the redemptive-historical function of the apostles)。有鑒於經文被視為是使徒信息的化身,它就保留了使徒的權柄,也就是基督自己的權柄。正是在這裏我們看到我們先前提到的受到Bauer影響的方法的鮮明對比。那些方法主張,把這些耶穌傳統寫下來,是發生在他們被視為具有權威之前(它們被視為有權威發生在相當後期),而歷史的證據說明,在它們被寫下來之前,傳統就被視為是有權威的(因為他們與使徒的關聯)。如此,我們不難看見,為什麼早期基督徒已經從一開始就把一些經文視為是有權威的。新約正典的觀念不是在第二世紀(或更後來),當教會在緊迫需要下,才發展出來的,而是從一開始就由早期教會所傳遞並繼承下來的。它是教會的根基,而不是教會的結果(the foundation for the church, not consequence of the church)。因此,正典的觀念,正式來說,不屬於教會歷史,更正確地理解,應該是救贖歷史的中心要點。

當我們更仔細地查考新約書卷,它們的內容就確認它們是以書成的形式、帶著使徒(因此是帶著上帝之)權柄的。換句話說,在新約聖經的作者當中,似乎他們意識到他們正在製作具有權柄的文件,而這些文件會具有教會正典書卷的功能(注38)。雖然這裏沒有空間讓我們詳盡地解釋新約經文(注39),但可以思考以下的經節:林前十四37-38,「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保羅不只是把他自己的權柄和耶穌基督的權柄等同,而且具體地把這種權柄應用在他書信中寫成的文字上,他稱之為grapho,這個字在其他地方常常被用來指書成的聖經。此外,保羅把他的屬靈權柄視為是如此清楚,以至於他對那些拒絕承認這個權柄的人,提出了「先知的審判」(注40)。根據這樣的經文,我們很難想像當麥道衛(Lee M. McDonald)對新約聖經資料的態度是公正的,他宣告說保羅「不清楚他自己的忠告具有神的默示的地位。(注41)N. T. Wright總結得很好:

過去人們常說,新約作者「不認為他們正在寫『聖經』」。但是今天在歷史上是很難成立的。他們的著作,在各種意義上,是「偶發的」……並不是重點。正是因為出於急迫的需要(例如,在寫作加拉太書或哥林多後書時),保羅很清楚他是被充分授權而寫作的,這個使徒的呼召是他從耶穌基督所領受的,以聖靈的能力,藉著他的話把生命和秩序帶給教會。(注42)

三、正典與社群

正如前述,Bauer對正典討論的影響使得許多學者主張新約聖經正典的存在——也可以說是它存在的理由(raison d’être)——是直接歸諸後期基督徒社群的行動。這種取向常常會給人一種印象,以為早期教會不只是「創造」了正典,也自覺地「選擇」要包括在正典的書卷(注43)。然而,我們必須再次問到,早期基督徒是否會如此理解正典和社群的關係。基督徒社群是否會傾向於認為,他們是正典存在背後的「推動力」(impelling force)?正典的樣式是由他們決定的嗎?這是我們現在要回答的問題。

1. 正典塑造社群

我們再次回到舊約聖經的背景——早期基督徒直接的正典背景——我們看到一種與Bauer所提出的,有關正典和社群之間關係之十分不同的取向。上帝在西奈山設立舊的約的方式,證明了盟約文件不只是見證了上帝的救贖行動(如前所述),它們也緊接著提供了治理上帝子民的結構和組織原則,好叫上帝可以與他們相交,住在他們當中。換句話說,正典不只是宣告上帝的救贖行動,也用來塑造上帝子民的社群,好叫上帝可以與他們聯合。我們可以從上帝如何開始啟示摩西,觀察到這個模式:在上帝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並且在西奈山上設立了舊的約之後,上帝就曉諭他們要建造祂的家/聖所(house)——這個家/聖所該如何組織,如何運作(出埃及記二十六到四十章)。(注45) 雖然從某個意義來說,聖所是神的居所,它只是這個事實的象徵,就是祂真正的居所是祂子民的內心。祂的子民就是信仰社群,「以色列全家」(出四十34-38)。如此,我們看到一個聖經的模式,即上帝藉著救贖祂的百姓來勝過祂的仇敵;然後祂賜下正典文件,用來架構、組織,並轉化上帝的百姓,成為一個適合祂居住的所在。如此,根據舊約聖經的範式,是正典構成並塑造了信仰社群,而不是倒過來。

當我們查考最早期的基督徒著作,我們看到這個模式並沒有改變。雅各提到神的話的能力建立、轉化、塑造祂的子民,成為祂的居所:「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各書一18,21)(注46)同樣,保羅說到神的話塑造了教會:「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注48)此外,建造神的家的主題,在這些早期基督徒的文字中依然持續著,這提醒我們在新的盟約中,上帝仍然在建造、塑造並雕塑祂的百姓,成為祂的聖殿。例如,彼前二章5節用聖殿的措詞來指稱教會:「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新約聖經眾多的經文,展示了上帝屬靈的「家」(教會)要如何運作(例如,羅馬書十二~十五章;林前五~十二章;林後六~九章;提前三~六章),好叫上帝在那裏可以得著榮耀。的確,新約聖經本身最後是以描述上帝的居所結束的。當上帝偉大的聖殿,上帝的新城,在新天新地中揭去了帕子,這就是上帝圓滿終極的家(啟示錄二十一~二十二章)。

如此,根據早期基督徒的觀念,正典文件(神的話)被理解為是上帝的建造計劃,是祂建構並雕塑信仰群體,作為祂居所的媒介。若是如此,那麼,很清楚的是,在某種意義上,他們會把信仰社群視為是正典的結果,而不是正典是信仰群體的結果(注49)。因此,任何主張說教會創造了正典,或正典只是、單單是由已經設立的教會長期「選擇」的結果,不只是不當地顛覆了聖經和歷史的次序,對早期基督徒來說,也是一個外來的、異質的觀念(注50)。這就是為什麼早期教父一再說到「承認」(注51)或「領受」(注52)新約的書卷,而不是創造或挑選它們(注53)。在他們的頭腦裏,經卷的權威不是他們賦予給這些文件的——他們只是領受所已經「傳遞下來」給他們的(注54)。這個「領受」所傳遞下來的東西的模式,甚至更實在地反映在保羅的著作裏,祂也承認到,「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林前十五3),甚至稱讚帖撒羅尼迦人也這樣作:「為此,我們也不住的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帖前二13)。雖然現代的學者喜歡把惡意強加在早期基督徒社群的頭上(例如奪取政治權力),我們至少可以承認,這是異於他們對自己角色的理解,以及他們對正典和社群的關係的理解的。

霍頓(Horton)作了很好的總結:「這是無可置疑的,即上帝的子民是由盟約所塑造的,而不是相反。說信仰社群創造了正典,無異於是說它也創造了盟約。這種觀點似乎達到了制度性驕傲的高度。」(注55)因此,我們再次看到在Bauer影響下的對正典的取向,從根本上就錯過了正典的意義。他們認為正典只是教會歷史時期所衍生出來的一種觀念。認識到正典和社群之間的關係,可以幫助我們認識到正典(少是在早期基督徒的心目中)是這些文件所固有的觀念,而不是事後強加在它們身上的。

2. 正典聯繫到社群

如果上帝的設計是要讓正典來轉化、組織並改變一群百姓(提後三16),使他們成為盟約的主的居所,那麼,這個盟約群體就必須正確認識到這些書卷,好叫他們能照上帝的心意來運作(注56)。盟約文件如果沒有聯繫到盟約的社群,它的目的就無法完全實現(注57)。如果盟約文件和盟約社群能以這種方式攜手並進,那麼,我們就可以期望這個社群和這些文件之間會有一些聯繫,可以讓這些文件得到正確的認識,承認他們的本質。

換另一種方式說,我們應該要期待上帝建造盟約社群的方式,和祂組織盟約書卷的方法,會使他們能彼此「聯絡」。的確,如果立約的上帝發佈了盟約的文件,目的是要為自己塑造一個信仰社群,祂卻沒有設立一個途徑,讓這些文件能被這個社群所承認並採納,那就是與祂的性格完全矛盾的。神學家已經從歷史上確認,盟約書卷和盟約群體之間關鍵的聯繫是聖靈的工作。

首先,就盟約書卷而言,聖靈的工作產生了這些書卷,因此,它們是活潑的、有效的,有力的書卷(來四12)。既然這些書卷是從上帝而來的,他們就帶著上帝的屬性,可以說,藉著這些屬性可以認出它們。其次,就盟約群體而言,也是聖靈工作的結果。聖靈重生了上帝子民的心思和意念,以至於他們如今會調整頻率,對準祂的聲音。「我的羊聽我的聲音……他們也跟著我。」(約十27)如此,是聖靈的運行,使得盟約群體的成員可以認得上帝在盟約書卷中說話的聲音(注58)。

正是這個神學範式——早期基督徒所共享的——幫助我們轉化關於在早期基督教內正典的來源的觀念。與其說正典是被教會後來的世代正式「挑選」的(因此基本上是人所建構的),相反的,不如說這些書卷,就某方面來說,是透過聖靈在他們裏面強而有力的見證,把這些書卷強加在教會身上的。如果上帝的靈同時在這些書卷和領受這些書卷的早期基督徒社群身上工作,那麼,我們應該可以期待,在早期基督教內,正典的觀念是一個相當早,而且是很自然的發展。

因此,正典的現象,不是因為教會的正式決定所發展出來的(固然教會的關鍵性角色不能被抹殺),而是這些特定的書卷本身所已經固有的——聖靈的能力。如同 Cullmann 正確地說到的:「在眾多基督徒著作中,那些要形成將來的正典的書卷,透過它們本身內在的使徒權柄,把它們自己強加在教會身上,正如它們今天仍然在作的,因為主基督在它們裏面說話。」(注59)因著聖靈的行動,我們可以同意Dunn所宣稱的,「在一個非常真實和重要的意義上,主要的新約文件挑選了它們自己;是新約正典挑選了自己!」(注60)

總結

本章的目的是要在以一種有別於當代許多方法的方式,來探索正典的意義。這些現代的方法委身於Bauer對早期基督教的重建。在Bauer的模式下,任何正典書卷浮現的早期證據,都會被視為是「不成熟的」和時代錯置的,是把後期(即第四世紀)正典的觀點轉輸到教會早先的階段。但是,如果正典的觀念不只是早期教會的成品,而是根植在正典文件本身的結構上,那麼,我們就擁有一個可以分析這些歷史證據的新背景。這個背景包括以下幾點。

首先,聖經的整個盟約結構(新約聖經和舊約聖經都一樣)暗示,書成的文字是上帝立約的行動,很自然、甚至是無可避免的結果。因此,早期基督徒會有這樣的傾向和期望,就是會有書成的文件要證實上帝的立約行動。

其次,很清楚的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裏之決定性的救贖行動,會導致這樣的期望,就是會有一份新的文字啟示,為這個救贖行動留下記錄。透過基督所授權的使徒,這份新的啟示臨到了我們,不是作為教會歷史,而是作為救贖歷史的一部分。因此,使徒的書卷寫作的目的,是為了承載基督完全的權柄,也會被它最初的聽眾,以這種具有權威的方式來領受。

第三,早期基督徒不認為他們自己(或他們的社群)是創造或決定正典書卷的人,而僅僅是「領受」或「承認」它們的人。聖靈同時在正典文件和領受它們的社群工作,如此就提供了一個途徑,使早期基督徒可以正確地認出這些書卷。是聖靈的工作使盟約群體和盟約書卷之間的合一得以實現。

如此,所有的這些考量,對我們應該如何理解浮現中的正典的早期證據,投下新的亮光。與其遵循Bauer的模式,根據它們當時還沒有變成經卷(聖經)的這個理由,就漠視正典書卷的早期參考資料,我們如今可以自由地考慮這個可能,即早期基督徒誦讀它們,使用它們,並抄寫它們,是因為它們已經是——盟約文件。的確,把這三個因素記在心裏,我們會期待正典書卷在基督教發展的早期,就已經被認為是正典了。那麼,當我們研究正典時,也許我們可以越過這樣的習慣,就是從早期教會開始,然後返回去研究正典。相反地,我們可以從新約本身開始來研究正典,然後往前到早期教會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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