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4 Luke 5:27~6:11 (1.1.14)

研經題目:
1. 這些經文記載了與文士、法利賽人的四次衝突。他們對耶穌的反對越來越厲害,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耶穌的行動是根據什麼真理和原則(正如祂的答覆中所顯示的)?
2. 36~39節。形式的宗教遇到耶穌帶來的新生命時,會發生什麼事呢?在這段經文中所記載的那些事件,如何說明這些真理呢?比較撒上十五22;來十8~9。
注:
六1。 在其他日子裏,是允許這樣作的(申廿三25)。但文士視之為工作,所以禁止人在安息日這樣作。
誠之注:有一位學者(D. Daube)發現一個重複的模式 (比較四15~30;五17~26;六1~11;十一14~54;十三10~17;廿1~8): (a) 耶穌和祂的門徒行了一個革命性的舉動, (b) 法利賽人向他們抗議,有時只是感到驚奇,然後 (c) 耶穌做出宣告,他們因此無話可說。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5:27-32 耶穌呼召利未。耶穌赦免了一個遭人鄙視的稅吏。
5:27-28 稅吏,見太5:46-47注。利未在太9:9被稱為 “馬太”(見注釋)。稅關,見可2:14注。你跟從我來,耶穌邀請利未全然委身於祂。利未以撇下所有的來回應耶穌,參路18:18-30 “富足的官”。
5:29 一同坐席,見太26:20注。
5:30 你們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這種飯桌交際有一種團契的意義,目的是歡迎參與者加入他們的人際交往圈子中,而法利賽人認為這樣一同吃喝會使人 “污穢”。然而,正如耶穌能夠潔淨麻風病人,卻不被麻風病人玷污(見5:13注),祂也能夠引領罪人悔改(2節)、得蒙赦免,卻不因與罪人交往而被玷污。
5:31-32 無病的人……有病的人,見太9:13注;可2:17注。
5:33-39 禁食的問題。這段經文對比了上帝國度的 “新” 局面,與以往在摩西律法以下的“舊”局面。
5:33-34 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見可2:19-20注。關於禁食,見太5:16-18注。
5:35 日子將到,耶穌完全明白自己即將面對死亡。新郎要離開他們(《和修》“新郎要被帶走”),儘管耶穌的聽眾認為這是個難以理解的謎,但讀者應該明白這是指耶穌的受死。那日(《和修》“那些日子”)指耶穌受死與復活期間,也指祂升天之後,這時跟隨祂的人禁食是恰當的。
5:35 日子將到。可能指耶穌死的時候,但在其他地方,這個短語意味著未來的審判(17:22,21:6;耶7:32;摩4:2;亞14:1)。耶穌的死與將來的審判有關(17:23-36)。如果這段經文暗示了這種聯繫,那麼耶穌指的就不是早期教會時期(因為祂仍與他們同在),而是最後審判,那時他們的禁食將代表他們遭遇上帝忿怒時的悲傷。(BTSB)
5:36-39 關於禁食的問題(33節),耶穌以一個比喻來作結。這個比喻隱含了兩個重要意義:(1) 新布不能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新布一洗就會縮水,扯破早已縮水的舊衣服。(2) 人不會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因為正在發酵的新酒會撐破失去彈性的舊皮袋,新酒需要裝在較有彈性的新皮袋裏。沒有人,將它理解為耶穌諷刺和譴責法利賽人是最合適的,因為他們只偏愛過去的 “舊的約”,卻拒絕上帝的新國度臨到和這國度所帶來的 “新約”(22:20)。這兩個隱喻的重點是:人不能混淆 “新的約” 與 “舊的約”。耶穌的降臨開創了新約時代,所有人都需要悔改(太4:17)、重生(參約3:3),且以全新的方式敬拜上帝(參約4:24)。
5:36-39 這個比喻強調了舊時代和新時代之間的不連續性。新時代是由神在祂兒子身上的關鍵啓示帶來的,它要求人們完全接受並順服祂的兒子(18:22)。(BTSB)
| 第五章 摘要 神奇的漁獲(1-11節)。在革尼撒勒湖(=加利利海)邊,耶穌在眾多聽眾的簇擁下,爬上西門(=彼得)的漁船,請他把船推離岸邊一點。坐在船上,耶穌完成了祂的演講。 講完後,祂給西門下了一道驚人的命令:「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西門開始抗議:「我們整夜都在勞力,卻什麼也沒捕到。」但他很快又改口說:「但既然你這麼說,我就下網。」 魚一下子多起來,網都快撐破了。西門向他的夥伴雅各和約翰發出了「S.O.S.」的信號。他們乘著另一條船匆匆趕到現場。兩條船都裝滿了魚。即便如此,如此巨大的漁獲還是讓小船難以保持漂浮。 西門彼得驚恐萬分,大聲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耶穌回答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作得人的漁夫了。」西門的夥伴們正確地得出結論,這些話也是說給他們聽的。於是,所有人都拋棄了一切——魚、船、生意、家園、家庭——跟隨耶穌,這一次是「為了生計」。 這個故事向我們展示了基督實用的智慧、淵博的知識、慷慨的胸襟、難以言表的威嚴和深遠的使命感。 痳風病人得潔淨(12-16節)。路加在4:44(見該節經文的解釋)中提到了耶穌在加利利的巡迴佈道,根據馬可福音1:39的記載,當時耶穌可能正在巡迴佈道,一個滿身大痳風的人來到耶穌面前。祂不顧利未記13:45和46節的規定,走近耶穌,讓耶穌觸摸了他。他俯伏在地,懇求道:「主啊,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那醫治者回答說:「我願肯,你潔淨了吧!」痳風病立刻消失了,他的病完全好了。不僅如此,耶穌還讓他恢復了在以色列公眾和宗教生活中的地位。為此,耶穌把他送到祭司那裏,這樣,在祭司宣佈他痊癒並帶來所需的祭物之後,他就能夠恢復他在社會中的地位,而不會被任何人閃避躲開。他的痊癒證明基督的偉大和對上帝律法的順從。由於未加說明的原因,耶穌囑咐這個人不要把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說出去:他是如何得到醫治的,又是被誰醫治的。根據馬可福音1:45,在不遵守這一命令的黑暗背景下,被潔淨的人在其中起了帶頭作用,耶穌的仁慈顯得更加突出。路加的故事以這樣一段重要的話結束:「……有極多的人聚集來聽道,也指望醫治他們的病。耶穌卻退到曠野去禱告」。 醫治癱瘓病人(17-26節)。回到迦百農後,耶穌在一間擁擠不堪的房子裏講道(注:19節;參可2:2)。法利賽人和律法教師從四面八方趕來,坐在旁邊。四個人把一個癱子從屋頂的瓦片上放下來,落在耶穌面前。這位體恤癱子靈魂和肉體的醫生被這五個人的信心深深打動,意識到最困擾這個受苦受難的人的是他在上帝面前的罪孽,於是宣告赦免他的罪,完全無條件。文士和法利賽人一心要找他們的敵人耶穌的麻煩,在心裡指責祂褻瀆神靈,因為「除了上帝以外,誰能赦罪呢?」宣告赦罪很容易;讓祂為身體受苦的人做點什麼吧。如果祂做不到這一點,那麼祂所宣稱的祝福窮人的靈魂就是假的。他們是這樣推論的。「人子」立刻完全治好了癱子的病,從而證明了祂的說法,這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 利未的呼召(27-32 節)。之後,耶穌出去,看見一個名叫利未(=馬太)的稅吏坐在他的攤位前。耶穌對他說:「你跟從我來。」利未立刻聽從了。不僅如此,他犧牲了自己有利可圖的職位來跟隨耶穌,為此他非常高興,還為耶穌準備了一場宴會或招待會。許多稅吏(「公僕」)和其他名聲不好的人也都來了。法利賽人和他們的文士埋怨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穌在回答他們的批評時提醒他們,祂來正是為了呼召罪人,而不是(自-)義人。 關於禁食的問題(33-39節)。有一天,一些人(約翰的門徒,太9:14,可能還有一些法利賽人;見可2:18)來到耶穌面前,提出了一個意在言外的問題:「約翰的門徒屢次禁食祈禱,法利賽人的門徒也是這樣,唯獨你的門徒又吃又喝。」他們的意思是:「你如何解釋這一點?」耶穌回答說,他們作為「新郎的隨從」,禁食是不合適的,也是不可能的。耶穌舉了兩個例子–(a) 沒有人會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若是這樣,就把新的撕破了,並且撕下來的那塊新的和舊的也不相稱;(b) 也沒有人把新酒倒在僵硬的舊皮袋裏。若是這樣,新酒必將皮袋裂開,酒便漏出來,酒袋也就壞了——-讓我們明白一個道理:祂所帶來的新信息需要一種全新的接受方式,一種信心和自由的接受方式,而不是恐懼和禁食的接受方式。(NTC-Lk) |
6:1-11 耶穌是安息日的主。本節的兩個部分(第1-5節、第6-11節)與《舊約》中安息日規定的兩個重點相對應:造物主上帝的能力和權柄(出20:11)以及上帝大能的作為所帶來的拯救(申5:15)。耶穌既是安息日的主(第1-5節),也是醫治者和生命的賜予者(第6-11節)。(BTSB)
6:1-5 耶穌是安息日的主。這是本書記載有關安息日辯論的第一次(參6-11節,13:10-17,14:1-6),耶穌宣告祂是安息日的主。
6:1 有一個安息日……掐了麥穗,用手搓著吃,律法允許人從別人的田地裏掐麥穗,但不許用鐮刀等工具(電23:24-25)。搓可以除掉外層的糠秕。
6:2 有幾個法利賽人,法利賽人將安息日掐麥穗視為做工,因此禁止這樣的行為。法利賽人用你們這個詞,把耶穌也牽扯進去,視耶穌有份於祂門徒的行為,因為老師要對自己門徒的行為負責任。
6:3-4 大衛……所作的事,撒上21:1-6沒有提及安息日,但重點是大衛做了不可(原文直譯:不合法)做的事(參利24:59),吃了陳設餅,即聖所裏分別為聖的餅。耶穌指出,因為大衛的權柄,大衛和跟從他的人才做了這件不合法的事(參太12:4注;可2:25-26注);那麼,大衛的主(參路20:41-44)和祂的跟隨者,就更有權去做一些滿足人需要的事情,儘管那件事違背法利賽人對摩西律法的解釋。
6:5 實際上,耶穌的論證表明,最終掌管並解釋安息日的是人子,而不是自訂規條的法利賽人,見可2:27-28注。
6:6-11一個手枯乾了的人。在有關安息日的第二場辯論中(參1-5節,13:10-17,14:1-6),耶穌行使祂的大能(4:14、34,5:17)和權柄(4:32、36,5:24)在安息日治病。
6:6 枯乾了即癱瘓了或萎縮了。
6:7 文士和法利賽人(見5:21)窺探耶穌,並不是要更深入認識祂,而是要告祂。他們會承認,在性命受威脅的情況下,人們可以觸犯安息日的規條;但耶穌所面對的並不是這樣的情況(13:14)。
6:8 耶穌卻知道他們的意念,見4:23注。
6:9 在安息日行善行惡……哪樣是可以(《和修》“合法”)的呢?耶穌醫好手枯乾的那人,是出於憐憫。反對耶穌的人卻陷入進退兩難的窘境,拒絕回答(參13:15-17,14:56,20:3-7)。
6:10 伸出手來,在這個情況下,耶穌明顯沒有做文士和法利賽人所說的 “工作”;祂甚至沒有觸摸那人,卻只說了一句話(在安息日說話肯定是可以的!)。那位殘疾人也沒有做任何被禁止的 “工作”,因為他只是伸出手來。耶穌使控告祂的人啞口無言,更令他們勃然大怒(11節)。手就復了原,這證實了耶穌是安息日的主(參5節)。
6:11 他們就滿心大怒,即使大能的神蹟也不能改變他們硬的心。怎樣處治耶穌,這句話總結了1-10節的敍述,預示耶穌的受苦和受死。
| 6:1-11 在新舊盟約中,上帝都指示祂的子民如何生活才能忠實地回應祂。守安息日就是律法中的一個例子。然而,無論在舊盟約還是新盟約中,人類的本性都是一樣的,我們傾向於接受上帝的指示,使之成為外在規條而不是內在性情,宗教的行為而不是內心的誠實,律法的約束而不是恩典的釋放。這兩個安息日衝突的故事表明人類的這種傾向,並直接反對律法主義、無福音的生活方式。 耶穌把我們引向上帝和祂自己。一方面,這些故事告訴我們,作為上帝的真正代表,耶穌必須成為我們敬虔委身的焦點。同時,耶穌也告訴我們,福音生活需要同情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因為這也是上帝的心。因此,從這兩方面來看,福音都是心靈的問題–一顆對上帝的信奉之心和一顆對他人的憐憫之心。這才是真正的福音生活:不只是按照規條生活,而是忠信地順服律法中所揭示的上帝的恩典旨意。(GTB) |
1答.耶稣与文士、法利赛人的四次冲突:和罪人吃喝;门徒不按宗教礼仪禁食;门徒不守爱息日,在守安息掐麦穗;耶稣在安息日治病。
他们对耶稣的反对越来越厉害,建立的基础:犹太人所死守的旧约外表的宗教。因为他们过于强调外在的行为和戒律,因此食古不化,拘泥形式,要用人的传统、遗传来取代了上帝真正的心意(例如他们不与罪人来往,恐怕自己变得不洁净;但是上帝的心意刚好相反。神不要我们外表的行为,而是真正的怜悯,如同弥迦书5:7-8或何西阿书6:6所说)。耶稣真正体会到父神的心,是要呼召罪人悔改归信福音。
犹太人所死守的旧约外表的宗教,碰到耶稣基督所引进的真正的天国时,其价值观就会产生极大的摩擦与碰撞。这在我们的生命中也是如此。福音一定会冲击我们旧的思维,旧的生活形式,旧有的世界观。但愿我们准备好接受这样的冲击,然后发生真正的改变。
耶稣行动的根据真理和原则:‘耶稣就是人子,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耶稣的回答:真正体会到父神的心,祂是安息日的主,是要呼召罪人悔改归
信福音,建立新的思维、新的生活形式、新的世界观,表现祂行事的原则。
2答.36-39节。形式的宗教遇到耶稣带来的新生命时,会发生的事:彼此的冲击、无法调和、无法维持的事;
在这段经文中所记载的论禁食事件上,耶稣用新郎同在和新旧相合的比喻说明这些真理。
以马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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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些經文記載了與文士、法利賽人的四次衝突。他們對耶穌的反對越來越厲害,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耶穌的行動是根據什麼真理和原則(正如祂的答覆中所顯示的)?
答: 這四次衝突是文士、法利賽人質疑耶穌和門徒為何和罪人同席吃飯(代表耶穌接納罪人,而法利賽人卻自以為義);他們為何不按照當時的禮俗禁食;為何在安息日作工(掐麥穗);以及為何在安息日醫治非緊急的病。這些反對是建立在他們對律法的扭曲解釋上,是按照人的傳統,只拘泥形式,守律法的規條,而不是行出律法的精義來(參撒上十五22;來十8~9)。耶穌的行動則顯明祂的使命以及律法的本意:祂來是要召罪人悔改,因此與罪人為伍;祂的國度(新的約)帶來新的思維方式——不再是以奴僕的心(法利賽人對摩西律法的曲解),而是兒子的心來事奉上帝(羅8:15;加3:31);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有權解釋安息日的真正意義——是為了憐憫人,而不是要束縛人,因此在安息日行善治病是可以的。
2. 36~39節。形式的宗教遇到耶穌帶來的新生命時,會發生什麼事呢?在這段經文中所記載的那些事件,如何說明這些真理呢?比較撒上十五22;來十8~9。
答:《舊約》大力譴責那些表面遵守禮儀,內心和日常行為卻悖逆上帝的百姓(參賽58:4、6)。天國的君王耶穌從天而降,引進了上帝的國度。當新郎還在的時候,伴郎就不需要禁食(這指著耶穌還在地上的時候,更遙指著末日彌賽亞婚筵。)而當“那日“來到,新郎被帶走時,他們才需要禁食。這說明了新的時代帶來的新生命,需要有相稱行為表現。當《舊約》(或任何時代)的形式宗教遇見耶穌帶來的新生命時,就會帶來嚴重的衝突。新布不能補在舊衣服上,新酒不能裝在舊皮袋裏的比喻,恰當地說明了這些衝突。
1Sa 15:22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Heb 10:8-9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Isa 58:4、6 ‘你們禁食,卻互相爭競, 以凶惡的拳頭打人。 你們今日禁食, 不得使你們的聲音聽聞於上。 ”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凶惡的繩, 解下軛上的索, 使被欺壓的得自由, 折斷一切的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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