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19 Luke 7:36~8:3 (1.1.19)

研經問題:
1. 試比較這個法利賽人和那位婦女對耶穌的態度。耶穌怎樣答覆在39節法利賽人對祂的批評呢?41~42節的比喻如何應用在祂身上?
2. 什麼使這個女人這樣作呢?比較八2、3。你有類似的動機嗎?怎樣才能表達這個動機呢?
注:
七47。「因為」一詞,在這裏是表明她蒙赦免的證據,而不是原因。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7:36-50 有罪的女人得蒙赦免。這件事是1-35節的高潮,並回答了 “這是什麼人”(49節)這個問題。這個故事與太26:6-13、可14:3-9和約12:1-8的記載類似,但很可能是兩個獨立事件(見可14:3-5注)。
7:36-50 耶穌被一個有罪的女人所膏。這個故事延伸了上一節的主題:(1) 由於耶穌是那“將要來的”(第20節),祂不僅僅是一個“先知”(第39節),而且是有權力赦罪的(48-49節;參5:20-24)。(2) 透過與這個有罪的女人交往,耶穌表明祂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第34節),因祂的傳道工作包括這些“罪人“(37節)。(3) 法利賽人拒絕用愛接待耶穌(44-47節),證實了他們“廢棄了上帝(對他們自己)的旨意”(第30節)。(BTSB)
7:36 法利賽人,見5:17注。
7:37-38 一個女人,未提及名字,參可14:3-5注。玉(原文直譯:雪花石膏)是一種軟石,常被用來製成盛香水的容器。赴席的人朝正中央的一(或多)張低矮桌子坐席(原文直譯:斜倚著用餐),他們的腳就像輪轂上的輪輻那樣往外伸。那女人用眼淚洗耶穌的腳(用水為賓客洗腳是熱情待客的表現,西門卻沒有這樣做;路7:44),又用她的頭髮擦乾。她察覺到上帝以耶穌的身份臨在,因而流下感恩、敬畏的淚水。她的行為是不合禮儀的,因此她以這樣的方式尊崇耶穌需要極大的勇氣。
7:39-40 這人若是先知,那個法利賽人指責耶穌不是先知(對比16節),因他認為其先知不會讓有罪的女人觸摸他。心裏說……耶穌對他說,耶穌知道西門心裏的意念,證明祂的確是先知。
7:41 五十兩銀子相當於一個工人20個月的工資,五兩銀子就相當於兩個月的工資。
7:42 免了……債,關於罪與債的類比,參11:4;太6:12,18:21-35。
7:43-46 耶穌因應西門的回答 “那多得恩免的人”(原文直譯;那欠更多債的人),做了一個對比:西門缺乏殷勤待客的熱情,因他沒有給我水洗腳……沒有與我親嘴……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參詩23:5,141:5);但那女人卻更加愛主,她用眼淚洗耶穌的腳,不住地親吻祂的腳,又給祂的腳抹上珍貴的香膏。
7:47 因為她的愛多,這句話不是指那女人得赦免的原因,而是指她得赦免的結果,參7:50注;另參42節 “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
7:47 她的愛多,這是她得赦免多的證據,好比一個愛少的人也證明他是被赦免得少。債務被赦免越大的債務人,應該以更大的愛來回應(第41-43節)。(BTSB)
7:47 因為(ὅτι),這個連接詞指出婦人蒙赦免的證據,而不是蒙赦免的理由。帶來赦罪的是信心(50節),而不是愛;但她的愛表明她已蒙赦免。(新譯本聖經研修版)
7:48-49 你的罪赦免了,參5:20。正如在5:20-25,耶穌說這話其實是行使上帝赦罪的特權。緊接著,反對祂的人就提出類似的問題:這是什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路加特意提出這個問題,讓讀者思考 “耶穌是誰” 的意義和內涵。
7:50 你的信救了你,參8:48,17:19,18:42。那女人經歷到罪得赦免,不是因為愛(見7:47注),而是因為信心。她用眼淚洗耶穌的腳,以此表達尊敬耶穌,也證明了她的信心。
7:50 妳的信救了妳。信心是我們接受基督和祂所有益處的空手。(RHKJVSB)
| 7:47-50 耶穌接受了這位婦女的款待,這是她對自己信心的有力表白,儘管她並沒有說出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第47節)。她的罪並非被忽視或未被宣佈出來;事實上,耶穌稱它們為「許多的罪」。但在第47-48節中,祂兩次宣膏她的罪已被赦免(關於罪的赦免,見5:21)。希臘文的動詞時態(完成被動陳述式,「已經赦免了」)表示先前的赦免,就像先前對癱瘓病人宣佈赦免一樣,「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說癱子說:『人啊,你的罪赦了』」(5:20)。希臘文原文是「因為她愛得多」,這可能意味著她的赦免是她愛的結果,這將使恩典取決於她愛的質量(如約9:31)。這種推論與關於耶穌的故事摘要——以及本敘事中的內容——背道而馳。正是對「稅吏和罪人」毫無理由地、白白的施恩,讓包括西門在內的法利賽人永遠感到羞恥。在第41-42節中,耶穌在前面的比喻中宣高了對兩個債務人的恩典寬恕,而不考慮他們的功勞。同樣,在第50節中,耶穌把婦人的得救歸功於她的信心,而不是她的愛。這位婦女可能之前就認識耶穌(透過約翰的洗禮,7:29?),這也是她在第37-38節中有意尋找耶穌的原因。NIV正確地表達了她的愛和感激是她被赦免的結果,而不是原因。耶穌——而不是女人的愛——才是她得到赦免的源頭。耶穌無緣無故地接納了她,這讓餐桌上的客人(第49節,「他們開始互相議論」,NIV直譯;《和》同席的人心裏說)和西門(第39節,「他心裏說」)都感到羞愧。然而,對西門和來賓來說是醜聞的,對這位婦女來說卻是恩典,耶穌對她說:「妳的信救了妳,平平安安地去吧!」(8:48;撒上1:17,20:42;約8:35)!(PNTC-Lk) |
| 7:36-50 這個豐富的故事涉及福音的許多關鍵問題以及我們對福音的回應。首先,我們看到了兩種不同類型的人之間的鮮明對比,他們對耶穌和他人的內心反應顯露無遺。法利賽人西門甚至連最基本的款待都沒有做到(第45-46節),同時還在心裏譴責一個需要憐憫的卑微而有罪的女人(第39節)。與此同時,故事中的“罪人”–失足的妓女–卻以對耶穌偉大而坦誠的愛作出了回應,這種愛超越了對人的恐懼。其次,這個故事再次強調,福音是關於我們透過對耶穌的信靠使罪得赦(第47-50節)。耶穌來赦免我們的罪,把我們從罪的束縛中釋放出來,祂有能力這樣做;我們的責任就是相信和盼望耶穌。綜上所述,這些福音真理告訴我們,我們對耶穌的回應和對祂的愛與正確看待自己和他人直接相關。當我們明白自己的破碎並將自己交托給耶穌時,結果就是罪得赦免、愛與平安。相反,如果我們對他人缺乏憐憫,對耶穌的愛也欠缺,那麼我們就會像西門一樣,表明我們不瞭解自己,也不認識基督的恩典。(GTB) |
8:1-21 耶穌用比喻教導人。這個段落記載了撒種的比喻(4-15節)和點燈的比喻(16-18節)。
8:1-3 跟從耶穌的婦女。關於婦女在耶穌的事工中的角色,本書比其他任何一卷福音書都有更多的記載。路加在這裏提到幾個跟隨耶穌的婦女的名字。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婦女來自各個社會階層,有來自希律王宮、處於社會最高層的,也有被鬼附、被社會遺棄的,參23:49,24:1-11;徒1:14。
8:1 關於上帝國的福音,見 “導論:關鍵主題”。
8:2 馬利亞被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因為她來自抹大拉。抹大拉位於加利利海西岸,即現代的米格達爾。後來在教會歷史中,有些人將抹大拉的馬利亞視同7:37所記那個有罪的女人,聲稱她從前是個妓女。《聖經》和早期教會歷史都沒有證據支持這個觀點。這些人之所以這樣張冠李戴,是因為將約12:1-8和路7:36-50這兩個不同的記載,與路8章這段經文聯繫在一起。自第2世紀晚期之後,諾斯底主義異端對馬利亞和其他次要的新約人物,例如多馬、腓力和猶大等,提出他們的解釋。他們認為馬利亞擁有救主所啟示的特殊奧秘知識。但是經文只是告訴讀者,耶穌曾趕出她身上的鬼,醫好她。馬利亞出於感恩跟隨了耶穌,直跟到十字架底下,後來又去探耶穌的墳墓(太27:56、61,28:1;可15:40、47,16:1;路24:10)。趕出七個鬼,表明耶穌醫治她的大能(參11:26)。
8:3 經文既提及希律的家宰的妻子約亞拿,又記述這些婦女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門徒,表明儘管耶穌事工的對象基本上是 “貧窮的人”(4:18),但也得到一些有財有勢的人支持與歡迎。在希臘原文中,好些別的後面沒有 “婦女” 一詞,而是有個關係代詞(英文為who);這些詞語都是陰性,足以說明那些支持耶穌和祂門徒的人是婦女。
1. 試比較這個法利賽人和那位婦女對耶穌的態度。耶穌怎樣答覆在39節法利賽人對祂的批評呢?41~42節的比喻如何應用在祂身上?
答:這個法利賽人只因耶穌不知道有罪的人摸祂,就不相信耶穌是先知。他不與罪人來往,是一種自義的表現。而從他對耶穌的態度看來,他並不愛耶穌(44-46節)。相對地,這個有罪的女人卻用行動來表明她對基督的愛:用眼淚洗耶穌的腳,用嘴親耶穌的腳,用珍貴的香膏抹耶穌的腳。41-42節表明耶穌是債主,白白赦免了欠債者的債務(罪債)。
2. 什麼使這個女人這樣作呢?比較八2、3。你有類似的動機嗎?怎樣才能表達這個動機呢?
答:使女人這樣做的原因是她許多的罪都已得了赦免,她的行動表明了她因著感恩而生出的愛。她對耶穌的愛,是她已經蒙了赦免的證據,而不是赦罪的原因。正如《聖經研修版》指出的,“帶來赦罪的是信心(50節),而不是愛;但她的愛表明她已蒙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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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 耶稣在这里的态度:爱、慈悲、怜悯、拯救!
我对罪人的态度:可怜、怕、嫌弃、不想接触。
我对现今社会上犯罪的人的感受:同情加愤恨。
他们需要神,不仅需要认识神,还需要神的救恩。
2答:对神的认识和对自己的认识。对耶稣的爱和信心,以及深知自己的罪孽,和对神荣耀的亏欠使这个女人这样作;
比较8:2,3。我有一点点类似的动机,但不够;
只有求神怜悯赐更爱祂的心和更信靠祂的信心,才能表达这个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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