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28 路加福音 10:25~42 (1.2.16)

Study 28 Luke 10:25~42 (1.2.16)

研經題目:

1. 27節。律法的總歸,如此總結是恰當的嗎?耶穌所說的故事如何使我們不會曲解這個道理?誰是你的鄰舍?你如何證明自己是個好鄰舍呢?

2. 38~42節。馬大和馬利亞關心的是不同的事。耶穌認為哪件事比較重要?祂如何消除她們之間的緊張關係呢?

注:

42節。只有「一件」,極可能是個雙關語,暗示當時並沒有迫切需要一頓豐盛的筵席。馬利亞選擇聽耶穌講道,就是選擇了最好的菜肴。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0:25-37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這個比喻是一個例子,說明“聰明通達人”(21節)其實連經文中最簡單的誡命都不明白(參27c節;利19:18)。

10:25 律法師只想顯明 “自己有理”(29節),他不是誠心尋求耶穌的教導。我該作什麼……這是個很好的問題,如18:18、徒2:37和16:30所顯明的(另參路3:10、12、14)。永生(參18:18、30;徒13:46、48)的意思等同於“進上帝的國”(見約3:16注)。

10:26 律法上寫的是什麼?對耶穌而言,《舊約》是信仰和行為的標準,它不可更改,準確無誤(18:19-20)。

10:27 人要愛主你的上帝,就需要信靠祂,喜愛祂勝過一切。人愛上帝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是指情感、意願和最深層的信念:(原文直譯:靈魂)是指一個人無形的、非物質的部分:是指一個人如何使用他擁有的才能與力量;是指理性。三卷符類福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提到盡心、盡性、盡意:但《馬太福音》(22:37)中沒有提到盡力,《申命記》(6:5)中沒有提到盡意,這四個詞表明上帝要求人全心全意去愛祂(見太22:37-38注;可12:28-31)。

10:27 愛主你的上帝,路加使用了四重描述——心、性(直譯:魂)、力、意(參可12:30)——而不是申命記6:5中的三重描述(“心……性……力”;參太22:37;可12:33),因希臘文中的“心”和“意”翻譯了希伯來文中“心”的完整含義。愛鄰舍如同自己,出自利19:18,在其上下文中,“鄰舍”被理解為指“你的同胞”。(BTSB)

10:28 你回答的是(《和修》“你回答得正確”),律法師的回答沒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和修》“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人單單知道 “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是不夠的,他還必須 “這樣做”(見《和修》)才行。耶穌將指示律法師,他與這些誡命的要求還相差甚遠(見可10:19注)。

10:29 要顯明自己有理,這顯示出律法師的虛偽。誰是我的鄰舍呢?這是一個不恰當的問題,因為法師試圖逃避對他人的責任,將一些人視為 “非鄰舍”。更恰當的問題是:“我怎樣才能成為一個有愛心的鄰舍?”

10:30 耶利哥,見太20:29注;可10:46注。今天仍然可以看見通往耶利哥的道路,其中包含一段很長的岩石地帶,這對強盜來說正適合下手做案。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是一條長29公里的下山的路,高低相差約975米。

10:31 祭司是亞倫的後裔,在耶路撒冷上帝的殿中,擔任祭司的職務。從那邊(《和修》“從另一邊”)過去了,具體地描述了這位祭司不願意愛他的鄰舍。

10:32 利未人是利未支派的一員,但不是亞倫的後裔,因此不是祭司。他只是祭司的助手。

10:33 撒瑪利亞人,在文化上,撒瑪利亞人幫助猶太人是不可思議的(參約4:9,8:48;見約4:4注),所以耶穌在這裏額外帶出一個重點,就是愛鄰舍的行動甚至包括向與你無關的人表達關懷和同情(參耶穌的誡命 “愛你的仇敵”;路6:27、35)。

10:34-35 面對那位遭強盜搶劫打傷的受害者,這位撒瑪利亞人替他處理傷口。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那人傷得太重,不能行走。這位撒瑪利亞人把他帶到店裏,在那裏照顧他,並給店主二錢銀子(等於一個工人兩天的工資),讓店主繼續照顧他。耶穌強調這位撒瑪利亞人的同情和照顧延伸到那人此外所費用的(《和修》“額外的費用”)和所需的照顧。

10:36 哪一個是……鄰舍呢?耶穌糾正了律法師的問題(29節)。問題不是 “誰是我的鄰舍?” 而是應該自問 “我怎樣才能成為別人的鄰舍?”

10:36 耶穌倒轉了原先的問題(“誰是我的鄰舍?”第29節),以挑戰祂的聽眾,讓他們審視自己是否像鄰居一樣對待周圍的人。如果把“鄰舍”定義為一個人的愛的對象,那麼撒瑪利亞人就成了受祝福的人,因為他接納了躺在地上的人。重要的是,雖然“鄰舍”通常被定義為自己族群中的人(見第27節注釋),但稱這個撒瑪利亞人為“鄰舍”則是對傳統界限的挑戰。(BTSB)

10:38-42 馬大和馬利亞村莊指伯大尼(參約12:1;見約17:1注)。她……在耶穌腳前坐著,這通常是門徒坐的位置(參路8:35;徒22:3)。與當時文化裏的一些人不同,耶穌鼓勵婦女聽道,學習《聖經》。妳為許多的事思慮……,參路8:14,12:11、22-30,21:34。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回應了《舊約》中的經文,即最寶貴的財富就是與上帝有著親密的關係,那是人生中所要追求的 “福分”(參詩16:5,27:4,73:26,119:57,142:5;書18:7)。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這福分,是不能奪去的——不論是現在去廚房幫助馬大,還是直到永恆,都無人能奪去她的福分。

10:38-42 在馬大和馬利亞的家裏。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處理的是“愛人如己”(第27節),而本段經文重點是“愛主你的神”(第27節)。馬大因今生的各種愁煩而分心(第40-41節),但馬利亞則專注於耶穌和祂的教導(第39節)。(BTSB)

10:40, 41 馬大願意服事人是值得讚揚的,但她的分心和焦慮表明她內心的掙扎是因為擺錯了優先次序而引起的。她的挫折感最終爆發在耶穌身上,她指責耶穌不關心她的困境(參見門徒在風暴中提出的絕望問題;參可4:38)。(NBC)

Study 28 路加福音 10:25~42 (1.2.16)》有2个想法

  1. 答:1. 這兩條的確是律法的總綱,分別來自申命記6:5和利未記19:18。耶穌後來的反問(36節)讓我們看到這個故事真正要我們明白的是如何成為有愛心的鄰舍,如何藉著愛鄰舍來愛上帝。真正愛上帝的,就必然會愛鄰舍如己,鄰舍就是我們身旁需要我們用愛心去服事的人。
    2. 馬大關心的是如何服事人,而馬利亞關心的是如何服事上帝——在耶穌腳前聆聽祂的教導。耶穌用充滿溫情的口吻安撫馬大(重複叫她的名字表達了這種溫柔),來緩和她因緊張而傾倒在耶穌身上的苦水,溫柔地告訴她我們日常生活裏的優先次序應該是什麼。我們的好客、殷勤服事人都很重要,但不可忽略那“一件”最重要的、不可少的事——那上好的福分——耶穌和祂的話(聖經)。求主繼續加添我們的心力,幫助我們每天都更渴慕祂的話語。

  2. Study 28 路加福音 10:25~42 (1.2.16)
    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马大和马利亚。

    1. 27节。律法的总归,如此总结是恰当的吗?耶稣所说的故事如何使我们不会曲解这个道理?谁是你的邻舍?你如何证明自己是个好邻舍呢?
    27节的律法的总结: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 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这是个充分恰当的总结,包含了爱神、爱人。
    耶稣的故事中的好撒玛利亚人怜悯人的实际的爱的行动,防止人们对它做出错误的诠释。
    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都是我的邻舍。
    求神给我这样的心,看见他们的需要,怜悯他人的需要,而且真正实践出来。
    我对他们的基本态度还不够达到‘邻舍’。

    2. 38-42节。马大和马利亚关心的是不同的事。耶稣认为哪件事比较重要?祂如何消除她们之间的紧张呢?
    马大关心的是:繁多的事物;肉体的粮食。
    马利亚关心的是:神的道;属灵的粮食。
    耶稣认为:‘玛利亚选择的在耶稣脚前坐着听祂的道’的事比较重要。
    祂又透过祂的教导以及肯定对的事情,消除她们之间的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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