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31 Luke 11:37~52 (1.2.19)

研經題目:
1. 37~44節。你會怎樣概述法利賽人的過失呢﹖試將那些過失用現代生活的說法說出來。耶穌稱許怎樣的態度和行動呢﹖
2. 45~52節。耶穌對律法師的三項指控是什麼﹖請將那些指責用現代的說法說出來。誰在這方面仍難辭其咎呢?怎樣可以避免這些罪呢﹖
注:
1. 44節。人和墳墓接觸,就是沾染了不潔(民十九16)。
2. 51節。關於亞伯,參創四8;關於撒迦利亞,參代下廿四20~22。由於歷代志是希伯來文舊約的最後一章,這樣就表明是指舊約歷史的整個範圍。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1:37 法利賽人,見5:17注。坐席(原文直譯:斜倚著用餐),“斜倚著” 是享用宴席或安息日晚餐的通常姿勢(見太26:20注)。
11:38 飯前……洗手,是一種《聖經》以外的傳統(參可7:5注),屬於禮儀上的潔淨,而非一般的衛生習慣。
11:39-41 你們法利賽人洗淨,他們遵守《聖經》以外的種種習俗,就像洗滌杯盤的外面,卻讓裏面滿了勒索(原文直譯:貪婪)和邪惡(參太23:26注)。關於 “貪婪”,參路16:14,20:47。裏面的,指人心裏所存的東西。如果基督徒先把自己的心獻給上帝,那麼凡物……就都潔淨了;也就是說,即使他沒有遵守猶太人外在的潔淨禮,他所行的善事(“把裏面的施捨給人”)也會蒙上帝悅納。
誠之按:裏面的,指我們施捨時內心的正確態度。我們必須從心裏給,而不是在外面做做樣子。(丁道爾系列)
11:41 把裏面的施捨出去:施捨給窮人,必須有正確的心態。裏面若正確,全身就潔淨。(新譯本聖經研讀版)
11:42-44 耶穌對法利賽人宣告了三個 “禍”(見太23:13注)。第一個禍針對他們在什一奉獻時的偽善,他們將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具體細節在利27:30-33、申14:22-29、代下31:5-12均未提及;見太23:23注),但公義和愛上帝的事反倒不行。第二個禍針對他們喜愛……首位(正如路14:7-11所說明的;參太23:6)。第三個禍將他們比作不顯露的墳墓。根據《舊約》的律法,觸摸墳墓會使人不潔淨(見民19:16;參太23:27-28注)。但若墳墓在地下而又沒有標記,那麼人可能會走在上面而變成不潔淨,自己卻不知道。同樣,跟隨法利賽人的人是被矇騙了,因為他們被法利賽人引入歧途,在上帝面前成為不潔淨的,但卻懵然不知。
11:44 猶太人通常把他們的墳墓粉刷一新,因為“凡摸了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民19:16)。諷刺的是,雖然法利賽人堅持禮儀上的潔淨,但他們自己卻是 “不顯露的墳墓”,使別人不潔淨。(BTSB)
| 11:37-44 耶穌在祂的時代有時會冒犯人(6:11,11:45),今天也一樣,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祂不斷地把福音信息推向心靈的層面。上帝看到的是所有人的內心,祂不會被單純的外表宗教所打動。我們有由信心激發的善行和行動(第42b節;弗2:10),但我們很容易用宗教活動和義務巧妙地取代上帝所看重的,也就是向着上帝的心(最大的誡命;太22:37-38),以及由此產生的對他人的愛(第二大誡命;太22:39)。 耶穌指出了祂的福音揭示我們的破碎和罪惡的三種方式——在這些方式中,我們可能與法利賽人無異:外表潔淨,內心卻充滿貪婪(路11:39);獻出一部分財產,卻忽視對他人的公義和對上帝的愛(第42節);行善是出於我們熱愛善行所帶給我們的名聲(第43節)。 耶穌的教導不僅指出了我們內心的這些缺陷,它還邀請我們透過與耶穌的聯合,治死這種兩面生活,靠著聖靈以福音的方式活出完整的生命,不僅外表改變,內心也要改變(太5:48;羅12:1-2;西3:1-10)。事實上,只有內在的改變才能真正實現外在的改變。(GTB) |
11:45 第二組 “禍”(46-52節)是針對律法師,這是 “法利賽人中的文士”(見可2:16;參路11:53;太23:2注)的另一稱呼,他們是律法專家。
11:46 第一個禍譴責律法師(參45節)把……擔子放在人身上,他們根據《聖經》以外的傳統來解釋律法,令擔子更難擔。更糟糕的是,他們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也就是說,他們不做任何事情去幫助人遵守這些律法(見太23:3注,23:4注)。
11:47-51 第二個禍譴責律法師為先知修造墳墓的偽善。這些先知是他們的祖宗所殺的,而他們自己也繼續 “殺害” 和 “逼迫” 先知(49節)。上帝用智慧(《和修》“上帝的智慧”)是一個很少見的說法,意思可能是 “上帝以其智慧”,或是 “上帝說話表明祂的智慧”。從亞伯的血起(創4),直到……撒加利亞的血為止(代下24:20-22)即從《希伯來聖經》的第一卷書開始,到最後一卷書結束(最後一卷為《歷代志下》),見太23:35注。
11:52-54 最後一個禍責律法師對《聖經》的解釋是剝奪人們知識的鑰匙,這鑰匙是人認識上帝救贖計劃所必需的。他們不但自己拒絕進入上帝的救贖計劃,而且他們對經文的曲解更阻擋了其他人真正認識上帝。極力地催逼祂,引動祂……,描寫他們不斷試圖 “伏擊” 耶穌(私下窺聽,要拿祂:參徒23:21)。祂的話柄,指一些可以用來指控祂的言論(參路22:66~23:25)。
| 第11章摘要 誠之譯自:Hendriksen, W., & Kistemaker, S. J. (1953–2001). Exposition of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Luke 1.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救贖僅僅是人的成就,因此一個人可以說:「我所要做的就是作人的好鄰舍,聽從上帝的吩咐」。即便就原則來說,遵守上帝誡命的能力也不是源於人,而是源於上帝。只有上帝才能拯救人。這就說明向上帝禱告的重要性。因此,下面這一段包含了基督關於禱告的教導,非常恰當。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教導的直接契機是主自己的禱告,緊接著是祂的一個門徒的請求:「求主教我們禱告」。本福音書的作者對時間和地點說得很不明確。他說:「正巧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祂說:『主啊,教我們禱告』」等等。10:38-42和11:1-2之間的時間跨度是很短還是更長,哪個在先,我們不得而知。如前所述,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三件事——做好鄰舍、聽從基督、禱告——是相輔相成的。 路加福音的《主禱文》就在這一段落中,而且還附有一個關於「煩惱或尷尬的主人」的比喻。這個說明性的故事強調了這樣一個事實:如果一個人即使在地上和困難的環境中也會答應朋友的請求,我們當然也可以期待天父會回應禱告,賜給祂的兒女聖靈和所有這一切(11:1-13)。 2. 如前所述,基督關於禱告的教導(11:1-13)與下一段(11:14-23)之間沒有任何關聯。後者處理的是基督的神蹟:它是別西卜統治的證明還是其末日的證明?路加似乎在此時開始了一個新的主題。他開始講述耶穌與他的敵人之間鬥爭的加劇。可以肯定的是,甚至在前面的章節中也描述了衝突(4:28-30,5:21-24、30-32,6:2-5、7-11,7:39-46,10:25)。但現在,在耶穌趕出了一個鬼魔之後,衝突變得更加嚴重和激烈。那些恨耶穌的人做出了不利的反應,指責祂與撒旦勾結。他們說:「祂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在本段中,路加描述了主是如何粉碎這一誣告的。 但事實上,上一段與這一段之間沒有任何關聯嗎?路加並沒有明確指出。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很難忘記這個順序:禱告(11:1-13),趕鬼(11:14-23)。見馬可福音9:29:「非靠禱告不能趕他出來」。這個大能神蹟(根據路11:14,是雙重神蹟;根據太12:22,是三重神蹟)難道不能證明上帝是全能的,因此,祂能夠回應我們的禱告,滿足我們的一切需要嗎? 3. 11:14-23與24-26節之間的聯繫如此緊密,以至於人們幾乎可以認為這兩段記載屬於同一段落。法利賽人是否指責耶穌與撒旦勾結?在11:24-26–「不潔淨的靈回來」的比喻中,耶穌告訴祂的對手,他們自己就像一個重新被鬼附的人,所以在他們的例子中,一個污鬼現在被八個污鬼所取代,即被原來的鬼和另外七個「比(第一個污鬼)本身更惡的」污鬼所取代。 4. 與下一小段的聯繫也非常密切。並不是每個人都對耶穌的言行作出了不利的反應。不僅眾人感到驚奇(11:14),而且有一個婦人的反應也是好的,她「大聲」喊道:「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耶穌並不否認這一點,但祂更進一步回答說:「是,但還不如聽上帝的道又遵守的人有福」(11:27、28)。 5. 人們的驚訝和耶穌從這位婦女那裏得到的讚美,很可能是引起法利賽人及其追隨者憤怒的原因之一,因此,為了敗壞耶穌的名聲,他們要求祂行「從天上」來的神蹟(參太12:38)。耶穌回答說,除了約拿的神蹟(見拿1:7,2:10),他們不會得到任何神蹟。《舊約》先知的經歷朦朧地預示了耶穌進入墳墓並勝利復活的過程,這將意味著所有怙惡不悛、罪孽深重的敵人的末日。在最後的審判中,尼尼微人會譴責「這世代」,示巴女王也會譴責「這世代」(11:29-32)。 6. 那些要求神蹟的人拒絕耶穌,其罪惡的公然性更加明顯,因為天父差遣聖子來到世界,成為世界的光,這光不是隱藏的,而是閃耀的(11:33-36)。 7. 在本章的最後一段,耶穌對拒絕者,也就是這些不悔改的、有律法的人,宣告了六「禍」,這並不奇怪。參太第23章。 一個法利賽人邀請耶穌到他家吃飯,他很「詫異」——可能是「驚恐」——因為耶穌在吃飯前沒有(按禮儀)「洗」(11:37-54)! |
1. 37~44節。你會怎樣概述法利賽人的過失呢?試將那些過失用現代生活的說法說出來。耶穌稱許怎樣的態度和行動呢?
答:法利賽人假冒為善,表面遵行上帝律法,卻沒有用律法檢視自己(參提後3:5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他們的三禍:a. 假冒為善:拘泥瑣碎,卻忽略實質; b. 內心驕傲:愛出風頭,好行為只是做給人看的,是為自己博取美名;c. 內在的邪惡:只會粉飾自己,誤導他人,讓跟隨的人反而變得不潔淨。耶穌稱許發自內心的施捨,即內心正確的態度(行公義、好憐憫、與神同行)。
2. 45~52節。耶穌對律法師的三項指控是什麼?請將那些指責用現代的說法說出來。誰在這方面仍難辭其咎呢?怎樣可以避免這些罪呢?
答:律法師三禍:a. 把律法變成重擔,壓在上帝百姓身上;b. 表面上敬重先知(為他們修墓),但實際上是殺害、逼迫先知;c. 曲解律法,阻擋人認識上帝和祂的計劃。這些是假教會的假牧人難辭其咎的。如何避免?找到好的教會,接受正確的教導,並認真讀經,祈求聖靈的光照,按正意分解真道。
Num 19:16 無論何人在田野裡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
2Ch 24:20-22 那時,神的靈感動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他就站在上面對民說:「神如此說:你們為何干犯耶和華的誡命,以致不得亨通呢?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所以他也離棄你們。」 (21) 眾民同心謀害撒迦利亞,就照王的吩咐,在耶和華殿的院內用石頭打死他。 (22) 這樣,約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殺了他的兒子。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耶和華鑒察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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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31 路加福音 11:37~52 (1.2.19)
谴责法利赛人和文士。
1. 37-44节。你会怎样概述法利赛人的过失呢﹖试将那些过失用现代生活的说法说出来。耶稣陈述怎样的态度和行动呢﹖
【民19:16 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或是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
法利赛人的过失:两个:“伪善”(徒有宗教的外貌,却没有敬虔的实质)和“律法主义”(用神在《圣经》中没有规定的律法[例如人为的传统]来捆绑人的良心)。
用现代生活的说法:说一套做一套。
耶稣赞许:公义和爱神、爱人。【弥6:8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
2. 45-52节。耶稣对律法师的三项指控是什么﹖请将那些指责用现代的说法说出来。谁在这方面仍难辞其咎呢?怎样可以避免这些罪呢﹖
耶稣对律法师所提出的三项指责是:
1)、要求别人做难做的事,却不帮助他们;现代说法,甩手掌柜。
2)、对待先知的方式–认为自己为那些信心英雄修造壮丽的坟墓,是尊敬他们;但他们的行动是不知不觉地赞同了那些谋杀先知之人的作为;现代说法,做给鬼看的。
3)、阻挡人认识真理;现代说法,损人不利己。
应该有分辨的能力,随着圣灵的引导心意更新而变化,才能避免犯这些罪。
怎样避免:仰望神,读经,祷告,团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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