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41 Luke 16:14~31 (1.3.1)

研經題目:
1. 財主為什麼受刑罰?這個比喻在哪一方面加強了第9節的教訓呢?
2. 這個比喻對將來刑罰的真實性以及逃避刑罰的方法有什麼教訓呢?人們現在就應當怎樣行?何故?
注: 16、17節。施洗約翰的職分宣告了猶太人特權的結束。人類所有的族裔從今開始,需要努力進入天國。但是道德律法並未改變,例如18節所提的,婚姻的神聖並未改變。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16:14-31 法利賽人嘲笑耶穌的教導,耶穌則斥責他們強調人的價值和傳統(16:14-15)。祂還評論了聖經的目的和耐久性,並總結了祂關於離婚的教導(第16-18節)。這一討論引出另一個比喻,對比了不悔改的富人和忠信的窮人在來世的命運(第19-31節)。這個故事與耶穌關於上帝國度中角色轉換的教導相吻合(如9:48,13:30,14:11,18:14)。然而,這個比喻的結尾轉而表達了一個更深的含義,即人們不聽上帝的話,即使是耶穌的話也不聽(第29-31節)。(FSB)
| 16:14-15 第16章的所有教導都以某種方式涉及財富問題。第14-15節繼續強調了金錢的危險:它是對真正有價值事物的錯誤估價。這裏對法利賽人的描述是我們所有人的真實寫照——-我們都是「貪愛錢財的」(第14節)。人們重視且追求金錢,是因為它能帶來快樂和名聲。耶穌指出,儘管財富會給他人帶來榮耀,但上帝會看見並關心我們的內心(參撒上16:7)。更重要的是,人類對財富及其帶來的價值的看重實際上是上帝所鄙視的(路16:15)。福音再一次呼召我們做出內心的回應,有意識地採用上帝國度的價值觀(羅12:2),遠離罪惡的人類社會中認為重要的東西。只有當我們思考上帝在恩典福音中對我們的大愛時,才有可能做到這一點。(GTB) |
16:14 關於法利賽人貪愛錢財,參11:39,20:46-47。嗤笑,法利賽人對耶穌的反對,從私下議論(15:2)升級到嘲笑。
16:15 自稱為義,參10:29。那些力圖在別人面前顯為義的人,正代表了上帝眼中不義的人,因為你們的心,上帝卻知道。人所尊貴的(原文直譯,被人高舉的),包括一切不是為榮耀上帝而取得的成就。參18:9-14。
16:16-18 一些補充的教導。在直接批評法利賽人之後,路加在這裏談到了兩個觸及他們如何解釋律法的領域:律法和先知時期與上帝國度的新時代之間的關係(16-17節)以及離婚(18節)。(BTSB)
16:16 律法和先知是指舊的約的時代,現在被上帝的國度取代。到約翰為止,施洗約翰是屬於舊的約的體系。在期盼彌賽亞國度來臨的漫長舊約先知歷史中,約翰的事奉是其中的高潮。從此,即從約翰的事奉(與耶穌開始事奉的時間重疊)起,新約時代開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原文直譯:人人強行要進去),這句話爭議很大,令人費解。希臘原文biazō意為 “使用武力”,但是這裏的動詞形態biazetai,可以理解為主動語態:“人人使勁”進去,也可以理解為被動語態:“人人被強迫(或被催逼)” 進去。《和》“人人努力要進去” 的含義,在語法上是合理的。“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太11:12)也用了相同的動詞,所表達的意義跟這裏相符;《和修》譯作“天國受到強烈的攻擊”,所表達的意思比這裏強烈得多。按照《和修》在太11:12的譯法解釋的話,本節經文暗示:人憑著信心進入天國並住在其中,涉及對自身施行某種神聖的 “暴力”,也就是認罪悔改和捨己。然而,一些解經家反對這種觀點,認為這樣解釋不符合上文下理,因為並非人人都在努力進天國。事實上,很多人拒絕進天國。除此之外,“努力進天國” 也與福音書中強調的藉信心進入上帝國有出入。因此,這些解經家贊同以被動語態理解這個動詞為:“人人被催逼著進去”。這個動詞在其他經文中也有這樣的含義。見希臘文舊約《七十子譯本》創33:11;撒下13:25,13:27。parabiazomai在路24:29,徒16:15中也有相同的含義。這和路14:23所表達的含義相近(見14:21-24注)。根據這一觀點,biazō的含義在太1:12中與這裏不同,因為那處經文的上下文與這裏不同,因此含義可能也不相同(見太11:12)。
16:16 律法和先知,代表《舊約》時代(參徒24:14;28:23)。約翰,即施洗約翰;他是一個過渡性的人物:他代表了耶穌死亡和復活之前的最後一個侍奉者,但他也宣佈了“好消息”(3:18),因為他為耶穌的職事鋪平了道路(參見3:1-18,7:26;徒1:22)。雖然沒有淡化新舊兩約之間的連續性,但耶穌在這裏著重強調了重大的轉變,因為祂本人代表了上帝在祂子民中工作的高潮。人人努力要進去,這可能是指進入“窄門”的困難(13:24)。如果它是被動式(即,“人人被催促著進去”),那麼這個句子就與前面的句子平行,它也包含一個被動的動詞(“上帝國的好消息正被傳開”)。(BTSB)
16:17 在希臘原文中,本節開頭有一個連接詞 “但是”。而《和》與《和修》都沒有譯出。這個詞顯示耶穌在糾正人們對16a節可能會有的誤解,指明《舊約》的道德律法作為上帝的話語仍然有效(參太5:18注)。上帝是永存的,而那些反映上帝位格和屬性的律法,也必不會被廢去。在路21:33中,耶穌賦予祂的教導以同樣的永恆性和權威。
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在《馬可福音》和本書中都沒提及例外的情況,但是《馬太福音》中補充說,“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太5:32,19:9);而保羅則容許,如遭不信主的配偶離棄,就可以離婚(林前7:10-11)。關於離婚和再婚的更多教導,參以下經文注釋:太5:31-32,19:3-9;可10:10-12;林前7:15,以及《聖經文集》中的《聖經倫理概述》“離婚與再婚” 部分。
16:18 為了解釋律法如何仍然有效,耶穌要人想起摩西律法關於離婚的規定(參申24:1-4),但祂給出了更嚴格的解釋,禁止離婚。這不僅觸及了摩西立法的真正意圖(太19:8),而且將耶穌描述為律法的權威解釋者。祂也可能是針對許多法利賽人(第14節),他們屬於希列(Hillel)學派,對摩西法規的解釋非常隨意,允許以各種微不足道的理由作為離婚的合法依據。這些法利賽人聲稱自己忠於律法,但他們卻故意按照自己的利益,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曲解律法。(BTSB)
16:19-31 財主與拉撒路。這個故事延伸了之前關於錢財的討論(第1-13節),以及對法利賽人“談愛錢財”的批評(第14節)。這個教訓很清楚:財富並不能保證人在神的國度裏有一席之地。雖然這個財主錯誤地依賴他的財富,但並沒有列出拉撒路的美德。這個故事的重點是上帝親自帶來的翻轉:“祂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卻叫富足的空手回去”(1:53)。(BTSB)
16:19-20 有一個財主,耶穌繼續闡述並駁斥濫用錢財的問題。祂用了另一個極富戲劇性的比喻,對比了財主的富裕和拉撒路的赤貧。這個財主的穿著,華貴如王者(穿著紫色袍),天天奢華宴樂;然而那名叫拉撒路的討飯的,卻在他的門前,饑腸轆轆,渾身生瘡。這幅圖畫傳達的信息是,財主完全無視生活在身邊的窮苦人,只顧自己縱情享樂,紙醉金迷。
16:21 雖然拉撒路可以吃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但沒有顯示財主曾給他任何東西。狗來舔他的瘡是這個乞丐最悲慘的境況。這裏的狗不是指友善的家養寵物,而是指那些在街上遊蕩,極其兇惡、不潔淨的野狗。
16:22-23 那討飯的死了,但沒有被安葬,對比財主死後被埋葬了。那個討飯的被……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意味著他進了天國,與其他信徒一起享受團契生活,這裏特別提到猶太民族之父亞伯拉罕也在其中。但是財主卻到了陰間,那是惡人和死人的歸宿,或稱 “地獄”,是受痛苦之地。財主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顯示天堂和地獄之間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從前財主和拉撒路在世時的境況,與現在截然相反。雖然這只是一個比喻,其真實細節也無從考證,但是這個故事似乎明確指出:人剛一死,得救的人和不得救的人便會意識到他們永恆處境的分別(甚至後者對前者在天國的福樂有所感知,見13:28),並且立即進入享福或受苦的狀態。
16:24 可憐(原文直譯:憐憫),毫無憐憫的人現在尋求憐憫,卻不會得到憐憫(25-26節),因為 “上帝悅納人的禧年”(4:19)已經過去了。打發拉撒路來,財主知道拉撒路的名字,因此應該知道他的困苦,但卻對他視而不見。在這個比喻中,有很多細節不應過分窮究以求得出教義,財主與亞伯拉罕在這裏的對話就是其中之一。沒有其他經文提到在天國的人可以與在地獄的人進行直接對話。
16:25 雖然財主在肉身上是 “亞伯拉罕的兒女”,但是他並不是亞伯拉罕的真正後裔(參約8:39),因為他沒有亞伯拉罕的信心(參羅9:6-9;加3:9、29)。享過福…..受過苦……如今,關於這個大翻轉,參 “導論:關鍵主題”。
16:26 在天堂和地獄之間,上帝設有深淵限定,以致死人的結局無法逆轉。
16:27-31 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財主認為,如果拉撒路從死裏復活,他將會成為一個神蹟,證實了《舊約》的教導,這樣他的兄弟必要悔改。縱觀這個比喻的上文下理和內容,悔改包括心思意念的改變,言語行為的改正,以及他的兄弟運用財富去關心、幫助那些像拉撒路一樣窮困的人。拒絕悔改和拒絕相信福音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因為缺乏證據,而是由於內心的剛硬(參可8:17;約11:37-40;來3:7-11、15,4:7)。路加在稍後的經文中指出,摩西和先知都證明耶穌是真彌賽亞(路24:27)。
16:30-31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在故事本身中,這可能指的是拉撒路,但從路加敘事的發展來看,這也指的是耶穌和祂的復活。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雖然猶太領袖(財主所代表的)可能要求從死裏復活的人向他們傳福音,但他們卻拒絕復活的耶穌和祂的信息(見徒4:13-22)。(BTSB)
| 第16章 誠之譯自:Hendriksen, W., & Kistemaker, S. J. (1953–2001). Exposition of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Luke 1. 這種態度,也就是法利賽人典型的兄長的態度,不僅是非常罪惡的,也是非常愚蠢的,因為這種冷酷無情的人最終將沒有人歡迎他們進入天堂永恆的居所;事實上,他們甚至不會進入天堂。在精明的管家(有見識的管家)這個比喻中,耶穌告訴我們,世俗的人往往比被光照耀的人更精明,更有遠見。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耶穌以任何方式讚揚這位「管家」的不誠實。事實恰恰相反,第10-13節(以「你們不能既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為高潮)清楚地表了這一點。 2. 法利賽人現在譏笑耶穌並不奇怪,因他們是試圖事奉上帝(表面上)又事奉瑪門(內心裏)的人。他們貪愛錢財。耶穌告訴他們,在上帝眼中,他們和所有自圓其說的人是多麼可憎。他們比他們一直譴責的人還要糟糕。從施洗約翰的時代起,屬於後一類人的人就在奮力爭取進入天國。參太11:12。正是這些人跟隨耶穌的指引,按照律法的原意和本意來解釋律法。如此看來,甚至連律法條文上最微小的點、劃都不會失去。參太5:18。然而,法利賽人,也就是那些冒充律法的守護者,譴責所有不同意他們觀點之人的,卻是踐踏律法的人,這一點從他們對結婚和離婚的立場(第14-18節)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3. 除非他們悔改,否則這些「貪愛錢財的人」會有什麼下場?這在富人與拉撒路,即炫耀者和乞丐(19-31節)的比喻中說得很清楚。 |
1. 財主為什麼受刑罰?這個比喻在哪一方面加強了第9節的教訓呢?
答:財主因貪愛錢財,只顧自己享福,缺少憐憫,不照顧身旁的窮人而受罰。第9節教導我們要用世上的錢財來結交朋友,存財寶在天上,這財主就是缺乏這樣的智慧。
2. 這個比喻對將來刑罰的真實性以及逃避刑罰的方法有什麼教訓呢?人們現在就應當怎樣行?何故?
答:16節描寫這個財主在“陰間”受苦,24節形容這痛苦是“在火焰裏”,說明惡人最終的下場是地獄火湖,與義人去的樂園之間有“深淵限定”。逃避刑罰的方法就是聽從摩西和先知,也就是聖經的教導(而不是憑神蹟或情感的感動)來行事為人,存憐憫的心與上帝同行。
LikeLike
Study 41 路加福音 16:14~31 (1.3.1)
律法与上帝的国。财主与拉撒路。
注:16,17节。施洗约翰的职份宣告了犹太人特权的结束。人类所有的族裔从今开始﹐需要努力进入天国。但是道德律法并未改变﹐例如18节所提的﹐婚姻的神圣并未改变。
1. 财主为什么受刑罚?这个比喻在哪一方面加强了第9节的教训呢?
财主天天奢华宴乐,任意地挥霍,不怜悯贫穷,没有尽到他作为神的管家的责任,没有善用他的钱财来帮助人,缺乏怜悯爱人的心,所以受到刑罚。
这个比喻在要正确使用钱财方面加强了第九节的教训。
2. 这个比喻对将来刑罚的真实性以及逃避刑罚的方法有什么教训呢?人们现在就应当怎样行?何故?
这段经文对未来刑罚的真实性的教导:未来的刑罚是绝对真实的,有使人极其痛苦的火焰;
逃避刑罚的方法的教导:逃避刑罚就只有信靠神、听从摩西和先知的教导。
人现在应该要信从死里复活的耶稣,读《圣经》。
人现在应该要为了自己的未来,认真研读《圣经》,因为《圣经》是神所默示的。
Like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