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udy 6 Acts 3:1~26 (1.4.28)

研經題目:
1. 瘸腿者肉身得到的醫治(1~11節),乃是救恩福音之屬靈真理的一幅圖畫。請注意它怎樣顯示:(a) 人的需要;(b) 信心的需要;(c) 個人見證的重要性;(d) 得救的確據;(e) 得救的神蹟本身。(彼得在12~16節解釋神蹟如何發生。)你曾像彼得一樣,做了基督與一個有需要的人之間的環節嗎?
2. 彼得對自己的同胞演說時,他指責他們哪些罪惡呢?他向他們作了哪些應許,並且是基於哪些條件呢?他的話對於我們這些非猶太人可以應用到什麼程度呢?
注:
1. 6節。「奉……耶穌……的名」,意思就是指「憑耶穌的權柄」,「用耶穌的大能」。比較16節,四12。
2. 13、26節。「僕人」:比較賽五十二13(也比較四十二1~4,四十九5、6,五十1~10)。彼得是以大無畏的精神宣稱主是彌賽亞。比較四27、30。
【經文注釋】(摘自《聖經研修本》)
3:1~4:31 在耶路撒冷的醫治和佈道。第3~4章構成了一個緊密相連的單元:一個醫治的神蹟(3:1-10)和彼得的兩次演說,一次是在聖殿的眾人面前(3:11-26),一次是在他和約翰被捕後在公會面前(4:1-22)。他們獲釋後,信徒們聚在一起禱告,感謝上帝賜予他們為耶穌受難的特權(4:23-31)。路加接下來是第二個總結(4:32-37),在許多方面與2:42-47平行。(BTSB)
3:1-10 彼得治好一個瘸腿的乞丐。這個醫治神蹟與耶穌在路加福音中的神蹟(5:17-26,7:22)以及保羅後來在路司得醫治一個人(14:8-11)相似。(BTSB)
3:1-10 彼得治好瘸腿的人。彼得在聖殿門口治好一個瘸子,這是使徒行神蹟的例子之一(2:43)。這件神蹟吸引了一群人在聖殿區域聽彼得第二次講道。在本書中,行動之後通常是對上帝工作的解釋;說話與行動總是並行的。
3:1 彼得和約翰。他們與雅各一起在福音書中構成了耶穌門徒“核心圈”的一部分(路8:51,9:28,22:8),並在使徒行傳中繼續成為主要領袖(1:13,4:1,8:14;參加2:9)。 禱告的時候,猶太教傳統中規定的三個日常禱告時間之一:上午、“申初(下午三點) ”和日落。前兩個時段與聖殿中每天獻祭的時間相吻合。(BTSB)
3:2 賙濟(《和修》“施捨”),以錢財或物質幫助窮人。
3:6 奉……耶穌基督的名治病,是祈求祂施展能力,臨在當中。
3:8 描述這人 “跳” 的希臘原文hallomai是個罕見的詞,它出現於希臘文舊約《七十子譯本》賽35:6中,那裏提到彌賽亞時代。
3:11-26 彼得在聖殿廣場講道。彼得第二次講道,同他第一次一樣是在聖殿範圍內。彼得那次在五旬節講道強調耶穌是彌賽亞,這次講道則主要呼籲猶太人為他們拒絕接納耶穌是彌賽亞而悔改,並集中以《聖經》(尤其摩西五經)為論據。
3:11-26 彼得對圍觀的人講話。這篇演講遵循使徒行傳中的常見模式,有兩個主要部分:第一部分將這個人的醫治與耶穌的生命、死亡和復活聯繫起來(12-16節),第二部分呼籲百姓根據耶穌是誰和祂所成就的事情作出回應(17-26節)。演講中為耶穌介紹了幾個重要的新頭銜:公義者(第14節),聖潔者(第14節),生命的主(第15節),以及像摩西一樣的先知(第22節)。(BTSB)
3:11 所羅門的廊是聖殿區域沿著東牆的柱廊,另見5:12。
3:13-16 關於猶太人拒絕彼拉多的建議,不肯釋放耶穌,反而要求釋放一個殺人犯,見路23:13-25。這裏提到耶穌是上帝的僕人(3:13),使人想起賽52:13~53:12。你們……交付……你們……棄絕了……你們棄絕了……你們殺了,彼得直言不諱地一再告訴這些猶太人,對於耶穌沒有獲釋以及隨後被釘死,他們應負有責任,並需要為此悔改(但見3:17)。
3:14 聖潔者和公義者是對彌賽亞的稱謂(參賽53:11;可1:24)。
3:15 你們殺了……上帝卻叫祂……復活了。我們都是……見證,彼得強調耶穌的死和復活都是事實,這是本書中的講道一再強調的主題(見2:23-24,4:10,5:30-32,10:39-41,13:28-29;另見林前15:1-4)。
3:16 祂的名,在《聖經》中,“名” 的完整含義是關於一個人的所有事實,從某種意義而言,就是指那人自己。我們因信祂的名,在希臘原文中,沒有 “我們” 一詞;這裏的信是指彼得的信心,而不是瘸子的信心。是耶穌治好這個人,也是彼得對耶穌的信心(或信靠)使這人得醫治,耶穌通過彼得的信心做工。祂所賜的信心(原文直譯:那從耶穌而來的信心),耶穌親自將行神蹟的信心放在人心裏。
3:17 你們作這事是出於不知,你們的官長也是如此(參林前2:8),“出於不知”大概是指他們並不完全明白耶穌是真正的彌賽亞,是上帝的真兒子。根據《聖經》,這種無知或許可以減輕人要承受的懲罰,但不能完全免除人為其行為所要承擔的責任。
3:18 上帝藉眾先知的口預言,並且應驗這些預言,表明上帝的主權與人的責任並行不悖(參以下經文注釋:2:23,3:13-16,3:17,4:27,4:28)。
3:19 歸正,回轉歸向上帝,而不是繼續遠離祂。
3:20 彼得承諾悔改將會帶來三個結果:(1) 罪得赦免(19節);(2) “那安舒的日子”(19節;原文直譯:那更新的日子)來到,這是彌賽亞時代的記號。當聖靈住在人裏面,人的靈就會 “更新”。信徒被聖靈的大能改變時,世界大體上會受他們影響,也因此得以 “更新”;(3) 主也必差遣……基督耶穌,顯然指基督的再來,因為下一節正是期待那個時候的到來。
3:21 萬物復興的時候,期待基督再來時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全地將得以更新,甚至比始祖亞當和夏娃墮落之前還要富饒多產(見羅8:20-21注)。
3:22-23 彼得引用申18:15,確定耶穌就是上帝應許要差來的那位像我(摩西)的先知,這個比較是指向一位領袖先知。在3:23中,彼得引用申18:19,指出拒絕那將要來的先知(耶穌)會有危險的後果。
3:24 撒母耳被認為是繼摩西之後的一位先知。彼得宣稱,從撒母耳到以後的眾多先知都指著基督發預言。眾先知……都說到這些日子,申明《舊約》所有先知,從《創世記》起,包括摩西在內的所有舊約先知,都預言基督的降臨,以及從五旬節開始的新的約的時代。
3:25-26 彼得指出,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應許,是給地上萬族的。僕人彌賽亞是為世人而來的,祂只是 “先”(26節)被差到以色列民那裏而已。彼得的信息已隱含對普世的宣教,但他可能要到後來才徹底明白其中的意義(見10:1~11:18)。
| 三1-10 《使徒行傳》的前三章構成了一個三部曲,重點是聖靈,以及聖靈將要帶來的為耶穌的名作見證的能力。第一章表明使徒們在等候聖靈,第二章標誌著聖靈的降臨,現在第三章則表明使徒們被聖靈賦予了能力(關於被聖靈「充滿」,參二4,四8,四31)。 上帝救贖的大能不僅創造了慷慨,也推動了對弱者和受苦者的關注,這一點從彼得和約翰與這個乞丐的互動中可以看出。對他們來說,這位乞丐不僅僅是一個數字,而是一個人。要成為上帝恩典改變這個人的身體和心靈的渠道,並不需要什麼財富。彼得和約翰沒有金銀,乞丐也沒有錢財;他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用來換取醫治,但這並不妨礙基督的恩典,祂將醫治的大能擴展到一個沒有權利或能力要求醫治的人身上。 三11-26 耶穌基督的大能令人驚嘆,需要加以說明。這與耶穌自己的模式如出一轍,因祂經常在行神蹟醫治後,就神國本質進行一段時間的教導。《聖經》中的神蹟不應被視為我們應該努力重複的典範,而應被視為上帝特派的使者具有神聖權威的證據。 當人們驚嘆於使徒們的能力時,彼得立即放棄了讚美,將他們的目光重新引向耶穌基督:一切都是關於耶穌的,上帝讓祂從死裏復活,從而榮耀了祂(第13節)。彼得堅持認為,這神奇的醫治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的作為,而他的猶太同胞正前往敬拜祂。儘管他們沒有尊崇上帝所立的彌賽亞,充滿了應受審判的罪,但上帝仍繼續呼召他們回到祂裏面得著安息。 耶穌是「那聖潔公義者」(第14節)。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1節中,耶和華的「僕人」——一個彌賽亞的稱謂——被稱為「公義者」,這在後來的《使徒行傳》中也有提及(參徒七52,廿二14)。耶穌也是「生命的主(原文直譯:生命的作者)」(三15),然而祂自己的子民卻棄絕了祂,殺害了祂。 基督必要受苦受死,這對大多數猶太人來說是個意外,也是他們相信耶穌是所應許的彌賽亞的重大絆腳石(林前一23)。但彼得指出,彌賽亞的受難是眾先知所預言的(徒三18)。以賽亞說彌賽亞是「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的人(賽五十三5)。大衛在一首詩中預示了彌賽亞的苦難,耶穌在十字架上引用了這首詩:「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詩廿二16、18;參太廿七35,46)。上帝傾向於藉著軟弱這種自相矛盾的方式來取得勝利。基督的苦難不是結局,而是祂得榮耀的必要前奏(參腓二6-11)。 摩西說,應許的彌賽亞是「像我一樣的先知」(申十八15、18;參徒三22)。耶穌是更好、更真實的摩西,在許多方面與摩西相似,但在其他方面卻勝過摩西(來三1-6)。與摩西一樣,襁褓中的耶穌必須從國王手中被救出,國王為了找到祂殺死了數百名嬰兒(太二1-21;參出一8-二10)。像摩西一樣,耶穌在山頂為上帝的子民頒布律法(太5~7章;參出十九20)。與摩西一樣,耶穌將祂的子民從奴役中解救出來;但摩西的解救只是將以色列人從肉體的危險中解救出來,而耶穌則將我們從罪和死亡的奴役中解救出來(加四4-7;來二15)。耶穌從十字架到復活的「去世」(參路九31;原文直譯作:出埃及)讓我們——像摩西一樣的先知——能夠跟隨祂到達永生的應許之地。 不僅摩西,而且「從撒母耳一來的眾先知,凡說預言的」,都曾預言耶穌將在「這些日子」降臨(徒三24)。彼得對他的猶太兄弟姐妹們說,「你們是先知的子孫,也承受上帝與你們祖宗所立的約,就是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地上萬族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第25節)。耶穌是上帝自始至終救贖計劃的頂點,是上帝對以色列民族創始人所做的應許的應驗,即藉著亞伯拉罕的後裔祝福全世界。現在,這位應許的後裔降臨了,正如彼得所說,要「賜福給你們,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第26節)。他敦促他們以悔改作為回應,這樣他們就能得到「從耶和華面前來到的安舒的日子」(第19節)。雖然他們因殺害所應許的彌賽亞而有罪,但上帝並不是要懲罰他們,而是要祝福和恢復他們。何等奇妙的恩典!(GTB) |
1. 瘸腿者肉身得到的醫治(1~11節),乃是救恩福音之屬靈真理的一幅圖畫。請注意它怎樣顯示:(a) 人的需要;(b) 信心的需要;(c) 個人見證的重要性;(d) 得救的確據;(e) 得救的神蹟本身。(彼得在12~16節解釋神蹟如何發生。)你曾像彼得一樣,做了基督與一個有需要的人之間的環節嗎?
答:瘸腿者得醫治,顯明:a. 他指望全人得康健;b. 他天天被人抬來聖殿門口,需要持續不斷、不願放棄的信心,他並且留意看著使徒,指望得著什麼;c. d. e. 他得醫治後跳起來,走著、跳著,見證神蹟本身,並讚美上帝,這是得救確據的表現。求主賜給我機會,將有需要的人與耶穌基督鏈接在一起。
2. 彼得對自己的同胞演說時,他指責他們哪些罪惡呢?他向他們作了哪些應許,並且是基於哪些條件呢?他的話對於我們這些非猶太人可以應用到什麼程度呢?
答:彼得指責他的同胞棄絕上帝的僕人,那位聖潔公義者,那位生命的主(author of life;直譯:生命的源頭,生命的創始者[新譯本]),把耶穌基督交付給羅馬政權,並且殺害祂。彼得應許,凡悔改信祂名的人,罪就可得赦免,並應許耶穌的升天(天必留祂),和祂的再次降臨,帶來安舒(refreshing,安樂、更新)的日子,也就是萬物復興的時候。這些都是基於上帝過去的藉著眾先知所作的應許,包括亞伯拉罕之約(25節)。這些話對我們這些非猶太人也使用,因這應許不只是給猶太人的,而是給凡以信為本的亞伯拉罕的子孫。上帝是“先”差耶穌到猶太人那裏,是地上萬族得福。
Isa 52:13 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或作:行事通達),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
Isa 42:1-4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2) 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 (3)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4) 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
Isa 49:5-6 耶和華從我出胎,造就我作他的僕人,要使雅各歸向他,使以色列到他那裡聚集。原來耶和華看我為尊貴;我的神也成為我的力量。 (6) 現在他說:你作我的僕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
Isa 50:1-10 耶和華如此說:我休你們的母親,休書在那裡呢?我將你們賣給我那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2) 我來的時候,為何無人等候呢?我呼喚的時候,為何無人答應呢?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我豈無拯救之力嗎?看哪,我一斥責,海就乾了;我使江河變為曠野;其中的魚因無水腥臭,乾渴而死。 (3) 我使諸天以黑暗為衣服,以麻布為遮蓋。 (4)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 (5) 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 (6) 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 (7) 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 (8) 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論,可以與我一同站立;誰與我作對,可以就近我來。 (9) 主耶和華要幫助我;誰能定我有罪呢?他們都像衣服漸漸舊了,為蛀蟲所咬。 (10) 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他僕人之話的?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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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6 使徒行传 3:1~26 (1.4.28)
彼得治好瘸腿的人。彼得在圣殿广场讲道。
1、瘸腿者肉身得到的医治(1-11节),乃是救恩福音之属灵真理的一幅图画。请注意它怎样显示:(a) 人的需要;(b)信心的需要;(c)个人见证的重要性;(d)得救的确据;(e)得救的神迹本身。(彼得在12-16节解释神迹如何发生。)你曾像彼得一样,做了基督与一个有需要的人之间的环节吗?
(a)人的需要:不单单是日用所需。需要的是神的恩典;
(b)信心的需要:使徒们对神的信心带下神大能的医治;
(c)个人见证的重要性:瘸腿的被医治后跳、走、赞美神的行动使看见的百姓赞美神;
(d)得救的确据:有了确据才有见证、传扬的行动;
(e)得救的神迹本身:见证神的能力。
我也曾像彼得一样,做了基督与一个有需要的人之间的环节。
2、彼得对自己的同胞演说时,他指责他们哪些罪恶呢?他向他们作了哪些应许,并且是基於哪些条件呢?他的话对於我们这些非犹太人可以应用到什么程度呢?
指责他们的罪恶:弃绝了耶稣,将耶稣杀了。
应许:当他们悔改归正时,他们的罪就会得以涂抹,安舒的日子就从主面前来到;
基于:他们听从基督,悔改归正。
对于我们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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